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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实务课程论文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1-91296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6 18:4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共关系实务课程论文

公共关系实务课程论文

公共关系实务课程论文

通过公共关系学的学习我们可以知道,公共关系的目的就是要与公众中的大多数建并保持良好关系。而由于公共关系的涵盖面非常广,因此实现这种良好关系的方法与途径是多方面的,可以是组织传播,可以是人际接触,也可以是传媒影响或者是其他组织性形象表现形式等等。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出于改善公众舆论,创造美誉,为组织建立和保持令人满意的声望。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共关系并非只处于社会企业当中,事实上是任何人都离不开公共关系的。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公共关系意味着形象和信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的自发活动,已形成一股潜在的、独立的社会势力,其能量与作用足以与组织对峙,并有可能对有关组织经营决策产生直接影响。任何处于公共关系当中的个人,其关系网络都有可能影响到一个整体。

在这门选修课的学习上,我们还学习了危机公关的处理。危机公关的学习,对于我们的应变能力、处理问题的组织能力都有了很大的促进和提高。而且,危机事件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学习危机公关处理,对于我们年轻一代来说,它富有挑战性,是一项充满激情的事业。许多的实际案例,都令我们受益良深。虽然在危机的处理回个应对方面,我们都是新手,完全没有经验,可是却形成了一种直观的认识,我们可以预想到,在未来公共关系的处理当中,危机是必然会有出现的,我们无法避免,可是我们却有面对任何变化的准备和信心。在处理某项具体事务之前,我们都能做两手的准备。在有准备的心态下,危机都只会是挑战而已。如果公共关系仅仅停留在理论上面那无疑会是一种枯燥感觉,还好我们的公共关系学老师就在本学期的选修课堂上尽了很大的努力让我们每一节课都上的有意义,有所收获。

总的来说,在本学期选修课的公共关系学习上,我们在知识储备和思想方面都得到了提升。公共关系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学好不易,在现实生活应用妥当更为不易。公共关系学的学习让自己大开眼界,公共关系是一种“管理职能、经营策略、传播行为及现代交往方式”。无论是对于组织还是对于个人竞争力的提高,都拥有无庸质疑的力量。虽然课堂学习结束了,但“公关”还得继续,挑战就在不远的前方,我将用我学到的所有,直面未来,迎接挑战,并从挑战中继续充实武装自己,我相信挑战愈大,我越强大。

第二篇:公共关系课程论文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公共关系课程论文

202_-202_学年第二学期

学院 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0316131 岳柱成 胡田 专

业 班

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

企业公关危机管理

202_ 年 4 月 27日

企业公关危机管理

——危机和处理危机

031613130 岳柱成

[摘 要] 在如今的21世纪,危机与机遇并存,有的优秀企业都是拼尽自己的能力,力挽狂澜,才能度过危机,但是有的企业并,因为没有走出公关危机,最终企业只能走向倒闭。公关危机,严重的影响了一个企业的顺利发展,那么,当我们也面对企业的公关危机时,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来解决危机,才能使危机对企业的危害降到最低。

[关键字]:公关危机;危机危害;解决危机

The enterprise public relations crisis management

—— the crisis and crisis management

[Abstract]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crisis and opportunities, some of the best companies are doing their own ability, to turn the tide, in order to survive the crisis, but some companies, because there is no out of public relations crisis, enterprises only to collapse.Public relations crisis, seriously affected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an enterprise.So, when we are facing the crisis of

public relationship of the enterprise, we should use what kind of method to solve the crisis, in order to make the crisis to minimize the harm to the enterprise.[Keyword]: public crisis;crisis;resolve the crisis

一、公关危机

公关危机即公共关系危机,是公共关系学的一个较新的术语。它是指影响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组织的生存、发展构成威胁,从而使组织形象遭受损失的某些突发事件。

(一)公关危机的基本原则

危机公关属于非常态的信息传递行为,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制定的标准是根据在危机中受众所表现出的不同寻常的心理特征。依据这些原则进行危机公关可以在很大限度上减轻受众所表现出的紧张和恐惧心理,从而使危机公关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危机公关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原则一:保证信息及时性 危机很容易使人产生害怕或恐惧心理,因此保证信息及时性,让受众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情况,对危机公关至关重要。(时间就是效率,时间就是形象,时间就是生命。)

东北某报发表了一篇牙膏对比实验报道,其中宝洁公司旗下的“佳洁士”表现欠佳,一时间,佳洁士背上了“高价格未必高品质”的恶名。为了证明自己的产品“经得住考验”,宝洁公司的人在第一时间从广州飞到北京,同时邀请众多媒体参观其北京宝洁技术中心,并当众把其在电视广告中的“佳洁士鸡蛋演示实验”当众又做了一遍,以显示宝洁的产品“真金不怕火炼”。<宝洁公司危机公关 >

原则二:保证受众的知情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对话语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当危机发生时,所有危机受众都有权利参与到与之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危机公关的目的不应

该是转移受众的视线,而是应该告诉受众真相,使他们能够参与到危机管理的工作中来,表现出积极合作的态度。

原则三:重视受众的想法 危机发生时,受众所关注的并不仅仅是危机所造成的破坏或是所得到的补偿,他们更关心的是当事方是否在意他们的想法,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他们发现当事方不能做到这些,就很难给予当事方以信任,化解危机也就变得更加困难。

原则四:保持坦诚 始终保持坦诚的态度,面对危机不逃避,敢于承担责任,就容易取得受众的信任和谅解。危机公关的首要目的也就在于此,保持坦诚是保证危机公关得以有效实施的基本条件。

1998年4月17日下午,开张仅十天的重庆“ 家乐福江北金观音店”一大批顾客突然向饮料货柜拥去,抢购1.25升装的百事可乐。但是,当顾客按每两瓶2元的价格付款时,收银员却不知所措„„ 就在顾客与收银员为价格僵持不下时,“家乐福”江北店店长,法国人布拉松只说了一句话:“尊重顾客的意愿。”<百事可乐危机公关>

原则五:保证信源的一致性 危机公关中最忌讳的就是所传递的信息存在不同,这样很容易误导公众和破坏危机中所建立起来的信任。如果当事方不能保证信息的一致性,那么危机管理将无从谈起。

原则六:保证与媒体的有效沟通 媒体在危机公关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既是信息的传递着,也是危机事件发展的监督者,所以保证与媒体的有效沟通直接影响了危机公关的走向和结果。

原则七:信息要言简意赅 在危机公关过程中,受众和媒体没有兴趣去听长篇大论,他们需要的是言简意赅的核心内容,实时掌握事件的最新发展,内容还要通俗易懂,有利于传播。

原则八:整体策划 危机公关虽然是因某个事件而发起的,具有不确定性,但制定危机公关方案时,需要站在整体的角度进行全面缜密的策划,才能保证危机公关的有效性。

(二)危机的特点

1、必然性和普遍性 危机的必然性是指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公共关系就会有公共关系危机。这是因为:

首先,由于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和客观规律的隐蔽性,使人们认识规律,驾驭规律的能力必然会存在偏差,所以任何的错误都可能变为现实。

其次,公共关系是一个层次众多的大系统,包括了许多彼此联系的复杂的子系统,是一个多输入,多输出,多干扰的主控系统,不确定因素的复杂性增加了危机产生的必然性。

再次,信息传播是公共关系不可或缺的因素,公共关系过程,是一种信息传播过程,更是一种控制过程,从信息论的角度看,就是信源通过信道向信宿传递并引发反馈的过程。信息传递的过程中由于噪音的干扰势必产生失真现象,失真即有误差,误差导致错误,错误导致危机。

最后,任何策划和决策都以信息为基础,而且方案的执行过程也是一个信息传播的过程,信息经过多层系,多渠道,多阶段的传输之后,其失真现象必趋严重,导致系统的稳定性减弱,一旦震荡度加大,危机便接踵而至。

所以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遇到性质不同,表现形式各异的危机。1985年,美国莱克西肯传播公司对美主要企业领导人的一项调查表明,89%的领导人认为“企业发生危机如同死亡和税收一样,都是不可避免的”。

2、突发性和渐进性 公共关系危机事件是一种突发性事件,但往往是渐进式的形成。它的发生常常是在意想不到,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爆发的,它是不可预见的或不可完全预见的。由于公共关系大系统是开放的,每时每刻都处在与外界的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和流动之中。其任何一个薄弱环节都可能因某种偶然因素而致失衡,崩溃,形成危机。它具有突发性特征,也具有不可预测性的特征。从本质上讲,公共关系危机的爆发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危机从其自身发展来说,一般由四个阶段:前兆期——加剧期——处理期——消除期。

3、严重性与建设性 危机事件作为一种公共事件,任何组织在危机中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失当,将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企业信誉受到致命打击,甚至危及生存。由此,为了应对各

种突发的危机事件,西方现代企业一般都将其纳入管理的内容,形成了独特的危机管理机制。例如,伦敦证卷交易所为避免企业危机对股市的冲击,就提出了新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制订危机管理计划,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并要定期提交危机预测分析报告。

危机在本质上或事实上对社会组织产生的破坏性是巨大的,必须尽力防范和阻止。但是既然危机爆发了,暴露了组织存在的问题,更是给组织提供了一个检视自我应对风险能力的机会,危机的恰当处理也会带给组织新的收获。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危机=危险+机遇。

公共关系危机爆发之后,组织的公共关系系统处在不稳定的状态中,有效的公共关系工作必定会在原本无序的公关状态中建构更牢固的公共关系大厦,使无序走向有序。认识危机的建设性,才会采取主动姿态,沉着冷静,满怀信心地面对危机,从中寻找和抓住任何可能的机会;认识危机的建设性,才有可能认识到公共关系危机在破坏公共关系良好状态的同时,也为组织建立富有竞争力的声誉,树立组织的形象和为组织的重大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机会。

4、紧迫性和关注性 公共关系危机总是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使组织立刻处于备战状态,要求公关人员第一时间全面掌握事实真相。危机爆发所造成的巨大影响,又令人瞩目。它常常会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话题,成为新闻界争相报道的内容,成为竞争对手发现破绽的线索,成为主管部门检查批评的对象。

二、危机危害

1、富士康的被动“救火”,使其留下长久坏印象

企业员工自杀事件,在近年来屡屡发生,社会对此的关注度不是很高,只是在网上议论一段时间就过去了,但今年上半年,富士康员工的“十连跳”却引起了整个企业界甚至全社会的震惊,更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企业对此的不作为。富士康任凭事态继续发展,偶尔为自己做些辩解,这使母公司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迅速成为舆论攻击的重点。因为企业一年前在美国的偷税问题还未了断,而今年员工的连续跳楼自杀更让社会公众对企业的诚信与内部管理问题产生疑虑,事态发展到深圳市政府介入调查,社会舆论达到沸点,这时,富士康才慢吞吞地出来应对:举办媒体接待日,由郭台铭接待记者,并致最后给每个工人加薪。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但富士康“血汗工厂”的印象,已深深烙印在社会公众的脑海之中。

2、霸王的强硬回应,让人感到些许霸气 202_年7月,当中央电视台及其他媒体正热播或刊登由成龙代言的霸王防脱洗发水广告时,由香港媒体爆出了霸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消息,引起国内媒体哗然,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霸王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回应,但陈述中语气强硬,直击报道该消息的媒体,表现出明显的对立态度,不久又传出霸王员工围堵报社的消息,为此事增添了不应有的一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有关的评估结果报告时,霸王又宣布正式起诉《壹周刊》。霸王一副不依不饶、深受委屈的姿态,让公众嗅出一丝霸王的味道。因为此事的高调处理,致霸王股价大跌,市值一度大幅蒸发40亿,多年建设起来的品牌形象面临前所未有的挫伤。

3、圣元的坦诚沟通,挽回了消费者的信任

202_年8月初,圣元奶粉突然爆出与婴幼儿“性早熟”问题相关联,这让全社会再一次将焦点关注到了牛奶的身上,圣元对此表现出了积极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一方面他们认为圣元奶粉没有添加雌激素,对自己的产品表示了坚定的信心,向社会发布了《圣元关于乳品原料的说明》;另一面也积极与媒体沟通,发布《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致媒体的公开信》,同时积极等待国家的正式检测认定。当卫生部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的调查结果、还圣元产品以清白后,圣元的表现仍十分低调:先对政府的结论表示了自身的积极态度,发布了《圣元公司回应政府调查结论公告》,随后企业又以董事长的名义连续致信全国消费者,表达企业的致歉与感谢之情,最后,为向社会表达企业诚信经营的决心,圣元公司决定捐助1000万元,设立婴幼儿“性早熟”专项基金,用于研究该课题。值此,圣元的行为最终让消费者认可,关于圣元的不利新闻从媒体上消失。

三、解决危机

1、及时——首要原则

2、诚恳——关键

3、准确——前提

4、冷静

5、全面

6、公正

7、灵活

8、适应变化

为了是信息更易于被受众所接受,当事方在发布传递信息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以下一些技巧:

① 信息必须简明扼要、中心突出 人们在危机面前往往会十分焦虑和恐慌,没有心情听长篇大论。因此,当事方应当亮出“底牌”,给公众吃“定心丸”。随着他们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再向他们提供更多的信息。

② 开门见山

直接进入关系最密切的信息,不要以背景介绍开场。在提供有关具体行动的信息时,尽量使用肯定句,避免使用否定句。换言之,你应该尽可能直接告诉公众应该做什么。

③ 要不停地重复信息 不断地重复意味着可信度和持久的影响。实际上,每次重复信息都是在对他做进一步的修正。广告学中最重要的概念是“覆盖面”和“频率”。信息是否得到有效接受,与信息达到的范围和发布的频率有密切的关系。

④ 具体化 将抽象的信息转化成容易记忆的形式——例如数字化、押韵的口诀和缩略语等。

⑤ 涉及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时,尽量用“我们”进行表述这样更具有亲和力。⑥ 不要推断或预测 不要讨论所谓“最坏(或最糟)的情况”,不要回答任何假设性的问题。坚持以已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任何主观臆断都会让发言人陷于被动,损害其公信力。

⑦ 讨论钱的问题 在危机爆发之初,最重要的问题是目标受众的切身利益是否收到损害,是否有扩大影响的可能性,自身的财产损失是第二位的。此外,也不要在此时谈当投入了多少资金用于处理危机,这不能说明当事方重视此危机的程度,谈论具体的措施比谈钱更有说服力。

⑧ 避免幽默 虽然幽默有助于缓解人们的精神压力,但我们应当注意,这通常是在“关起门说话”的私人场合。危机期间面对媒体和公众时,使用幽默往往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往往是眼前的危机还未平息,不适当的幽默又引发另一场危机。

最后,我再提出几点。

1.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树立危机意识。2.明确权责,建立危机指挥体系。3.调查事实,有效整合各类资源。4.快速反应,认真化解矛盾。5.公开坦诚,维护公众利益。6.重塑品牌,危机难以预料,公关危机随时可能到来。

四、结论

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危机就是“危险”和“机会”的统一体,每一次危机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又孕育着成功的希望,既是危险又是机会,是风险与机遇的混合体。对于企业而言,在危机来临时,除了要妥善处理好危机事件,同时也要有危机中寻找潜在的成功因素,这便是危机管理的精髓所在。

正确的企业危机公关是当前我国企业的应对危机的有效手段,它可以扭转企业在危机来临后所处的被动局面,甚至还能够把企业遭遇到的危机转化为发展的契机。我国企业这些年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危机管理中普遍的采用有效的危机公关方法,在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中也吸取了丰富的经验,总体来说危机意识普遍提高了,危机公关的手段也越来越成熟了。但就在这种发展趋势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定局限性。因此,在发现局限性,找出问题的同时,也要相应的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使企业危机公关能够在企业发展之中被广泛的正确应用。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越来越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定能够培养出一批批具有危机意识,能够冷静沉着的采用正确的危机公关方法的企业,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网站】

[1]http://baike.baidu.com/view/1006610.htm#6 [2]http://wenku.baidu.com/view/60fa2cbef121dd36a32d82e5.html?re=view

第三篇:公共关系课程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

202_~202_学年第1学期

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 公共关系学

班级 孙越崎08-2班 姓名 夏朝科 学号 030811285 任课教师 辛楠

任课教师评阅意见:

丰田汽车召回门公关分析

摘要:公共关系以塑造和改善社会组织形象为工作目标,公共关系的主体社会组织围绕公共关系目标所开展的公关活动,便纳入它的组织职能范围。任何一项社会活动,都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公共关系也不例外,它必然会对公关主体——社会组织、公关客体——社会公众以及社会和从事公关活动的人,产生一些影响,具有切切实实的作用,这也是公共关系功能的具体体现。本文结合丰田汽车召回门进行公关分析,再表达自己的体会。

关键词:公共关系、职能、功能、丰田汽车召回门

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是指某一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组织的认识,理解及支持,达到树立良好组织形象、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的一系列公共活动。它本意是社会组织、集体或个人必须与其周围的各种内部、外部公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它是一种状态,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处于某种公共关系状态之中。它又是一种活动,当一个工商企业或个人有意识地、自觉地采取措施去改善和维持自己的公共关系状态时,就是在从事公共关系活动。作为公共关系主体长期发展战略组合的一部分,公共关系的涵义是指这种管理职能:评估社会公众的态度,确认与公众利益相符合的个人或组织的政策与程序,拟定并执行各种行动方案,提高主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改善形象,争取相关公众的理解与接受[1]。

一、公共关系的功能

公共关系是一种多侧面多层次的经营管理活动,每一侧面每一层次的公共关系活动都有其相对独立的作用,但同时又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同发挥着公共关系的整体性作用,这种整体性作用就是公共关系活动的基本功能。公共关系的功能主要是指在履行其职责的基础上对公共关系主体、公共关系客体以及整个社会发挥的作用和功效,它主要表现公共关系工作者能够做什么。公共关系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树立形象、协调关系、全员教育、优化环境四个方面。

二、公共关系的职能

从公共关系主体方面分析,社会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有各种职能部门和职能范围,其中公共关系所涵盖和发挥的职能,即为公共关系职能。公共关系的职能非常广泛,从不同的侧面,针对不同的公关主体或客体,依据公关的具体目标和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对公共关系职能会有不同的总结和分析。但总结而言,公共关系的职能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采集信息、监测环境

(二)、咨询建议、参与决策

(三)、协调关系、联络感情

(四)、沟通引导、凝聚力量

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关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如何理解和运用公共关系的功能与职能,是公关面临的一大挑战。一个具有良好公共关系意识的组织势必会运用好其职能,为其营造良好的组织内外环境,使其在现代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202_年2月,丰田“刹车门事件”爆发,这家全球的新汽车老大立即陷入巨大的危机漩涡之中

事件过程:

202_年8月28日,在美国加州圣迭戈的高速公路上,一名警察驾驶一辆雷克萨斯ES350轿车突然加速导致一家四口死亡。经过美国媒体的轮番报道,丰田车的质量问题引发关注。政府部门介入,责令丰田公司对其汽车安全系统进行检查,爆发了丰田的召回门事件。

据统计,受丰田的“召回门”事件影响,今年1月份,丰田公司在美国市场销量同比下降15.8%,市场份额环比下降4.1个百分点至14.1%。

更为不利的是,召回事件对丰田的品牌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据著名调查机构贝叶思的调查显示:在丰田公司经历了大规模的召回后,丰田品牌在国内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下降十分明显,其品牌影响力由召回事件发生前的第一位,下降至目前的第五位。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宣布,将日本汽车制造业巨头丰田的信用评级从“AA”下调至“AA—”。

由于油门踏板和脚垫的安全故障,丰田自202_底开始在全球大规模召回车辆,总裁全球“巡回道歉”。

其中的丰田在华召回慢半拍事件

202_年丰田在全球的第一次召回是1月26日,由于部分车型存在漏油风险,丰田在全球范围内召回170万辆汽车。1月26日当天,丰田汽车中国公司在其官网发布的信息称,在中国销售的皇冠、IS250、GS300由于没有使用有问题的零部件,经确认不存在同样的问题,因此召回不涉及中国。第二次召回是2月24日,因油门踏板等缺陷,丰田将在全世界召回239万辆汽车。本次召回主要面向北美和欧洲国家,涉及雷克萨斯GS、RX等6个车型。其中美国最多,约为217万辆,加拿大和欧洲约22万辆。

也许是一种巧合。在2月24日当天有媒体报道,质检总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丰田就此问题做出完整解释,并提供详细技术说明。

紧接着第二天,2月25日晚上九点多,在质检总局官网发布了丰田中国递交的召回令后,丰田中国也同一时间对外发布了正式的召回通知。具体内容是“由于地毯压板可能干涉油门踏板将自202_年3月23日起召回部分进口202_年至202_年款雷克萨斯RX300/350汽车,在中国大陆地区涉及5202辆。” 如此一来,网上就有大量网友质疑“丰田中国是迫于质检总局的压力才发布的召回公告”,声讨不绝于耳。对此,丰田中国公关部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质检总局提出质疑的是针对年内丰田第一次召回,丰田已经在1月26日官网发布的信息中,表明“如果有个别使用由其他渠道流入中国市场的相关车型用户,请联系丰田汽车顾客服务中心或雷克萨斯顾客服务中心确认相关信息”。

丰田2月25日在中国发布的召回并非是受外界压力所致,更谈不上是受没有召回资金支持而却步。这位负责人表示,其实在接到2月24日丰田全球召回通知后,丰田中国第一时间就已经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召回申请,由于跟美国的时差等问题,当质检总局官网公布召回公告已经是第二天。

在“召回门”愈演愈烈之时,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丰田车加速踏板等缺陷发出风险警示通告,希望消费者谨慎使用部分车型,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搜集缺陷信息。

202_年3月1日,丰田汽车公司总裁丰田章男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就大规模召回事件进行说明,并向中国消费者道歉,并宣布召回丰田在中国销售的多款品牌汽车。

案例评点与分析:

在202_年丰田全球销售额超过美国三大汽车厂商的总和,令业界惊呼:世界汽车业迎来丰田时代!谁能预料,高速发展的丰田模式竟然隐藏着巨大的缺陷——快速的扩张、对于市场份额过度追求使得丰田忽视了地企业质量生命线的严谨把控,数以百万计的丰田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202_年突然爆发的丰田“踏板门”危机事件其实就是企业过往细微质量瑕疵的集中性显现后果。

面对汹涌而来的危机,丰田的危机公关策略在早期出现重大失误,迟滞、傲慢、抓不住重点,这反映了一家全球性的制造公司危机意识的不足。丰田公司的危机公关经历了一个从早期的“不作为”、“动作迟缓”,到后来的不得不“正面出击”、“全力布局”的过程。随着事态的发展,丰田公司也采取了不少应对措施,甚至公司总裁在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掉着眼泪表示对此事件负责,并及时跑到中国向中国消费者道歉,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就大规模召回事件进行说明,并向中国消费者道歉,并宣布召回丰田在中国销售的多款品牌汽车。然而,多数媒体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丰田的指责,“道歉来得太迟”、“道歉的态度不好”、“中美车主待遇为啥不同”等等诸多负面新闻仍然接连不断,让丰田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丰田车加速踏板等缺陷发出风险警示通告,希望消费者谨慎使用部分车型,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搜集缺陷信息。

在前期,丰田公司危机处理前期所表现出来鸵鸟心态,使其次错失解决危机的主导权。后来丰田认识到自身的错误,重新制定危机策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召回,并积极与消费者沟通,总裁亲身现身致歉,上书政府承认错误,丰田危机方始没有越演越烈。但造成的影响巨大,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日前表示,由于日本大地震对零部件供应的造成的影响在短期内无法消除,该公司位于日本的工厂将在6月3日之前维持50%的汽车产出,8月2日,在公布利润大幅缩水的202_年第二季度财报之后,丰田同时将202_年3月至202_年3月全财年的销售预期提高了50%。生产的恢复让丰田有了重新起速的动力,但是这场地震带给丰田的损失或许并不仅仅是速度。业内专家指出,由于自身存在的某些问题,丰田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次地震将大幅削弱,这将直接影响到丰田今后的市场地位。

丰田在此次“召回门”事件中的启示:“态度决定命运”,对危机事件来说,这句话再也贴切不过了。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态度比方法更重要。如果态度过关,方法就算有所欠缺也会挽回损失;而态度不好,再好的方法也会无济于事。

个人体会

公共关系,是信息交流的过程,也是组织开展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手段。离开了,公众无从了解组织,组织也无从了解公众。公共关系已经在每一个人的脑里形成了相对的意识形态,人们已经了解到公共关系的重要性,他是人们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离不开她,交流离不开她.一个好的公共关系会让你的个人以及到企业都是很有用的.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已经到达很广泛的程度了.要想在这竞争的年代脱颖而出是很重要的,所谓识者生存..只有好的人际关系才能令自己有立足之地所以好的公共关系是我们必须领会的.公共关系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要使自己的发展中使他人同时也得到实惠和效益的思想。公共关系又是一种方法,一种技术,一种“要使自己的发展中使他人同时也得到实惠和效益的思想”转化为实践的一种专业技能。这学期的公共关系学习,我们不仅对公共关系产生了系统的认识,也学到了不少处理公共关系的方法。

通过老师的生动的实例讲解,令我更加印象深刻,也极大的刺激了我对于公共关系的学习和研究。在查找和阅读了一些公共关系的理论和案例之后。我认识到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公共关系是一门不断创新的学科,要想把公共关系变成自己的知识,还需要随时随地注意我们身边的新案例。许多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新鲜案例。每个组织进行公关活动,都会在媒体上广泛传播,他们的构思、设计、实施都有一些巧妙之处,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这样我们的认识才能跟得上时代,实践时才能取得理想的结果。列宁说:“生活之树常青,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中的丰富经验将会推动理论不断发展。我们要将公共关系融于生活,在生活中不断体会,学习提高。

第四篇:公共关系实务论文范例及格式规范

论文 生学 系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公共关系实务课程论文

题目: XXXXXXXXXXXXXXXX 姓 名: XXX 号: 200XXXXXXXXX 别: 政法系

请结合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从公共关系理论视角进行分析。论文需要符合规范,字数不少于3000.需要有封面、正文内容正反面打印。

I

论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3号宋体加黑,居中]

一、引言

(说明:从正文开始双面打印)

[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黑,二级标题用四号宋体加黑,三级标题与四级标题均用小四号宋体加黑。] 中小股东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支持的程度,关系着资本市场的生存与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然而,近些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上中小股东受到侵害的事件比比皆是。资本市场被操纵,小股东利益被侵害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投资者对股市的实质信心仍然不足。因此,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氛围,重拾中小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已经刻不容缓,而其关键就是要贯彻股东平等原则,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这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是当今公司法的一个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尤其在中国股权结构呈现一股独大特征的情况下,对中小股东提供强而有效的法律保护是法律公正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司法的真实归宿。

我国《公司法》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引入,可以说,该制度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比较而言,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概括,缺少程序方面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对股份公司中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使我国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在实践中能够发挥出其应有价值和功能,更好地推动公司治理的法治化。

[正文全部用小四号宋体,行距1.5倍。]

二、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理论基础

(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概念及特征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又称异议股东评估权,是指在公司的特定交易中,法律赋予对该交易持有异议的股东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回购其股份的权利[1]。[[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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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权的概念,可以分析得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

求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限制

资本多数决,是指符合法定人数或表决权数的股东大会上,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法律则将股东大会中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并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资本多数决是公司议事和决策的基本规则。资本多数决既是股东民主的要求,也是公司效率的需要。然而,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资本多数决与少数股东保护之间有内在的冲突,成为控制股东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的诱因。少数股东行使表决权所体现的意志根据资本多数决往往为控制股东的意志所征服,这就产生了少数股东意志与少数股东财产利益的实际脱离,其财产利益被控制股东所利用,而导致控制股东事实上享有了比少数股东更为优越的权利。因此,为了平衡公司那些希望从事特别交易的大股东和那些不希望为此种交易的小股东之间的利益,法律赋予异议股东以回购请求权。所以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正是基于利益平衡下的对资本多数决的限制。

2、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本质是一种股东的退出权

从本质上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股东从公司契约中的直接退出机制,导致了股权资本与公司契约的直接分离。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设立的最主要宗旨在于在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赋予异议股东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份的权利,从而使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的补偿后退出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实质是一种中小股东在特定条件下的解约行为。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一种救济权

在资本多数决原则基础上建立的公司权力运行规则在给公司决策带来效率的同时,也容易使大股东滥用其权利,从而产生所谓“多数资本的暴政”,形成了对少数股东的不平等。在现实当中,这种效率的取得往往以强迫异议股东的服从为代价的,这无疑会损害异议股东的利益。根据现代民主理念,民主不仅要奉守多数决原则,也同样要保护少数。因此,基于对多数原则下少数人权利的保护考虑,在实行资本多数决的公司中,也须赋予少数股东特定权利以对抗多数股东滥用多数原则的行为。从这角度说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恰是为失去否决权的少数异议股东设置的权利补救制度。它是对异议股东于公司重大事项失去否决权的补偿。

4、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具有排它性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排他性,是指异议股东在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之后,不得再寻求其他救济手段阻止他们所反对的股东大会决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股东对公司的一定决议持反对意见时,公司法应当将由公司购买持异议股东的股份看作是对小股东法律保护的唯一手段,不应允许小股东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阻却或撤销公司所作出的决议[2]。这样可以避免少数股东滥用权力,阻碍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根本性结构调整。这是法律考虑了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股东期待的合理性,因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若经常发生公司这种不正常的终止,无疑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的影响,降低了经济发展的效率。而在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时,各股东并不希望公司不正常终止,因此让公司继续存续并经营是股东的预期。可以说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排他性,既能保护少数异议股东的利益,又能使公司保持正常运行。

5、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一种形成权

所谓形成权,就是指“依权利者一方之意思表示,得使权利发生、变更、消

[3]灭或发生其他法律上效果之权利也”。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不需要对方的意思表示,而仅仅需要异议股东发出请求购买的意思即可发生。因此,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股东对公司的一定决议持反对意见时,享受的一项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其股份的形成权。

(二)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法理基础

在各种学说中,期待利益落空理论被普遍认为是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存在的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期待权理论来源于公司契约论。期待权理论认为,公司是以公司章程这一契约化载体为中介组合而成的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契约。有关公司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章程条款等重大事件均是该契约的当然内容。对于该契约的全面、实际履行是每一位股东都有权期待的权利和利益,即股东在加入公司时有权期待公司的人格和特定的经营特征保持一种持续性。所以,根据期待权理论,如果公司的人格及特定的经营特征发生根本变化,股东的期待权就会落空,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因此请求退出公司。而对于公司而言,当公司考虑到经济因素而必须采取改变策略时,必须对享有期待权的股东给予适当的期待权落空的救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即是此种重要的救

济手段。

三、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不足

(一)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立法现状

1、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现有规定

修订后的《公司法》在第三章,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这章的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样,修订后的《公司法》在第五章,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这章的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己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可见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

2、对我国《公司法》中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定的条文分析 综合比较《公司法》第75条和第143条的规定后可以看出,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在有限责任公司的适用的范围要比在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广得多。4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在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才享有回购请求权,而在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的适用事项要相对广得多。

(1)对公司的适用

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该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有限公司具有封闭性,异议股东无法在公开市场转让其股权,即股权转让渠道有限;二是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异议股东有时较难找到愿意购买其股份的第三人,当对公司重大决议持异议时,只能低价转让给其他股东,或接受公司的重大变动。因此,法律赋予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可以缓解有限公司封闭性和人合性带来的问题,更好地维护少数异议股东的利益,实现真正的平等与公平。

对于该制度是否适用于股份公司存在很大的争议。有学者认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不适用于上市公司,理由是股票市场为股东提供了股权转让途径,在公开市场,股东可以用“脚”投票[4],此谓市场例外原则。然而,市场例外原则到了质疑,因为在现实中很多情况下,股票市场定价往往不能反映其股权的内在价值,在价格低于价值的情况下,股东无法通过市场退出机制收回其所投人的资本。此时,股东在股票市场上的用“脚”投票权并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利益。综上所述,股份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不是制度的重复,而是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制度设计。笔者认为,为了更好保护少数异议股东的利益,该制度也应该适用于股份公司。

(2)对股东的适用

《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条文文义可知,有限公司中只有参加了股东会,并且在会上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拥有股份回购请求权。没有参加股东会的,或在股东会表决时弃权的股东,均不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的第4项中规定,“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可见在股份公司中,对一定决议持异议是股东获得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对于“持异议”的理解,5

可从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出发,其有三种表决形式,即赞成、反对与弃权,除去赞成,反对与弃权均可归入异议的涵义之内。由此对股东大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是指除赞成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之外的所有股东,包括参加了股东大会投反对票与弃权票的股东以及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5]。

依上述两条文可知,股份公司中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范围大于有限公司中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范围。

(3)适用情形

在我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情形是指公司法第75条第1款所列三项情形:

第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形。资产收益权是股东投资的最主要和最终目的,公司能分配利润而不分配利润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股东利益,侵害了股东资产收益权。该规定赋予股东此情形下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能更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涉及公司的结构性重大变化,往往会影响到异议股东的利益,当属公司重大变更事项。《公司法》要求,股东会为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时,必须以特别多数表决通过,对于异议股东赋予股份回购请求权。

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我国《公司法》对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情形赋予回购请求权。这是因为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属于公司自愿解散,该解散而不解散,持反对意见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收回投资成本和收益,这样能够充分体现投资自由与退出自由的理念。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

《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由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款规定了股份收购价格确定的两种方式及期限,包括协商定价与司法定价,且前者是后者启动的必经程序。另外,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份公司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

3、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立法特点

通过仔细分析以上两个条文,可以发现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主要有以下特点:(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后的《公司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中《公司法》第75条主要是对有限责任公司中该请求权成立条件和行使程序的规定;第143条第1款第(四)项和第2款则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权成立条件和股票被回购后的处理的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请求权的股东范围大于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条文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是“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要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即可。前者必须是参加了股东会并且在会上对一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如果没有参加股东会或者在股东会表决时弃权的股东均不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后者只要求是对一定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即可,反对与弃权均是异议的范围。可见,在股份公司中,除对股东大会决议赞成的股东外,其他股东包括参加了股东大会投反对与弃权票的股东以及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都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

(3)两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成立条件不同

《公司法》第75条第1款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有三种。而第14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可以在公司分立、合并等决议持异议时才有权要求其公司回购其股权。

(4)两类公司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不同

《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了有限公司协商定价和司法定价两种股份收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及期限,并且协商定价是司法定价的必经程序。而第143条未对股份公司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作出规定。

(5)对于被回购的股份的处理

对于被回购的股份的处理,《公司法》第143条第2款规定股份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而《公司法》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被回购的股份的处理方法。

(二)我国现行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存在的不足

我国在《公司法》中引入了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为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提供了又一道制度保障,改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平衡了社会各方的利益,从而推动了经济的正常运行,但仍需要在司法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

1、适用的情形较窄

我国股份公司的回购请求权仅适用于公司合并、分立的情形。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公司治理危机,使得重新界定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分配、扩大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范围成为各国公司立法改革所普遍面临的任务。我国作为一个股票市场发展程度相对落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更应该积极扩大股东的权利。因此,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基本出发点,遵循公司股东自治的理念,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情形予以扩大,例如公司章程的重大修改、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资产抵押与质押等法定情形[6]。

2、行使程序上不够完善

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在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时,必须对反对的事项投反对票,然后书面通知公司协商收购其股票,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来解决。我国公司法关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的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告知义务的缺失

我国《公司法》第42条规定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公司仅负有通知召开的义务,而无告知会议审议内容的义务,不过有补充条款“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股份公司,《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前通知各股东”。然而,从这些规定看不出公司于会前告知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义务。股份回购请求权告知义务的缺失会导致股东不了解该交易的性质及其对自身的影响,难以正确判断是否行使回购请求权。因此,《公司法》有必要增设公司的告知义务的规定。

(2)股份公司股东异议通知义务的缺失

有限公司可以根据股东投票行为直接确定享有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范围。而股份公司由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相对分散,并且法条规定股东只要对一定决议“持异议”即可享有回购请求权,说明了股东的范围很广泛,这就导致了异议股东在

回购价格协议期限届满前处于不明状态,难以确定异议股东的范围。因此,我国公司法应明确股份公司股东异议时的通知义务。

(3)股票交付与价款支付期间的缺失

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自决议之日起90日内支付价款,股份价款付与[7]股份交付同时为之”。这一规定纯粹是为了保护小股东利益而设,如果不作出规定,股东可能不能在合理期限内获得股份价款。对此,我国可以参考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

四、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使程序

法律程序是实体权利的保障,程序的不完善必将损害实体权利的实现。修订后的《公司法》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的规定不够完善。针对行使程序的的缺失,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公司法应当引入公司告知义务的规定

异议股东要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首先必须知道其享有该权利。因此公司应该在重大结构性变化决议之前告知股东相关内容,并同时告知其享有异议权以及异议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使股东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否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以及如何主张这一权利。

2、应当明确异议股东提前做出书面反对之意思表示的规定

当公司股东知悉股东会将要讨论重大变更事项,并知道自己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时,他们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对公司进行正式的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应当明确陈述这样的观点:当公司要采取某种行动时,他们作为公司股东表示异议,并将向公司提出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自己所持有的股份[8]。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管理层预先知悉股东的意见,从而对公司决议慎重考虑,并准备好充足的现金以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

3、应当明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该项权利的程序

程序是权利实现的途径和保障。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然而《公司法》第143条只规定股份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而未规定行使程序。因此,我国有必要对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程序加以设计,比如可以

准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程序,只就一些特殊情况另外作出规定。

4、应当明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期限

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2款未对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作出规定,只要求股东在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达成股权协商协议,否则,可以在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与协商期间是重合的,这样会导致协商期间快要届满时,股东提出协商请求,而由于时间过短不能充分协商,导致不必要的诉讼。因此,明确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期限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应当明确股票交付与价款支付期限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股票支付和支付的期限。我国《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没有这一方面的规定,股东可能不能在合理期限内获得股份价款,公司与股东之间也可能会产生诸如谁先交出股票、谁先支付价款的争议。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自决议之日起90日内支付价款,股份价款支付与股份交付同时为之。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参照作出规定。

(二)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回购的股份处理方法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份公司回购的股份的处理,但没有规定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处理。这种回购后的股份的处理,将直接关系了公司股本的资本维持原则。不同的回购股份的处理,体现了立法不同的价值选择,比如是减资还是其他股东受让。减资将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对债权人利益将产生重大影响,有必要引入债权人保护条款及别的相关措施,以有效规避股份回购的局限性;如果采用其他股东受让的方式,则股份回购后,资本仍是维持不变的[9]。笔者认为,法律有必要参考股份公司股份回购的处理做法,明确规定转让或注销的期限。

(三)确定合理价格,平衡双方利益

明确异议股份的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优先的原则,因为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估算标准,只要在协商过程中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哪怕估算的价格并不十分公平,法律也对此没有否定的理由,这是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和真实意思的必然结果。只有在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才由法院最终裁决。司法股价不仅

强调估算程序的公正,而且强调估算结果的公正合理。司法股价的方法包括市场价值法,资产价值法,收益价值法以及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传统的股价程序所运用的三种方法都有瑕疵,因此应综合考虑它们的长处及短处,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方法,从而尽可能地使股份的估价接近公平。法庭应计算股份的市场价值、净资产价值与收益价值,然后将每种价值在异议股东股份价值的比例加以确定,加权以后得出一个价值,以这个价值作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价值[10]。

(四)构建滥用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限制机制

为了防止异议股东滥用诉权,在立法不完善、有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立法本意,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角度出发,不断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体系,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章程不能剥夺股东的异议和收购请求权

股份回购请求权是为了保护少数股东利益而由法律特别赋予的权利,属于股东的固有权利和基本权利,公司章程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强行规定股东放弃或不享有该项权利。如果公司章程作出这样的规定,应按无效处理。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扩大了股东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收购的情形范围,则应当允许。

2、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撤回

基于股份回购请求权是异议股东的一项权利,因此在60天协商期间和90天向法院起诉期间内,股东都可以撤回该请求,甚至在进入法院审理后,股东仍然可以撤诉。由于股东要承担诉讼费,故而可以忽略滥诉的影响。

3、请求权专属

当公司与异议股东不能达成协商协议而需要进行诉讼时,应当只能由异议股东来启动司法股价程序。公司不能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即该项请求权是异议股东的特权。

(五)构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监管机制

现在的经营管理理念是所有者与管理者分离的管理模式。股东作为投资者,本质是公司所有者,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并且多数的股东一般不具备管

理公司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了解公司的运行状况。投资者唯一希望的就是当初投资的利益期待能够得到兑现。当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异议股东由于缺乏专业知识,一般不能及时并准确地确定这种变化是否适用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制度。故此异议股东可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与公司管理层发生争执,一直僵持,最后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这既损害了公司利益也会损害异议股东的利益。因此,无论从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还是保护公司利益出发,当异议股东与公司管理层因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产生争议时,应将这个争议交给专业权威第三方机构来处理。笔者认为,成立一个专门处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专业权威机构,凭借权威机构的专业知识,经过审查和评估,在整个审查和评估过程中权威机构就起到了监管的作用,这必然会更好地平衡双方的利益。

五、总结

《公司法》引入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是我国《公司法》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成就,它打破了以往过分强调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忽视股东利益的局面,为股东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文通过对有关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两个法律条文的分析,分析了我国这一机制存在的不足。虽然这一机制存在缺陷,但是它在平衡股东与公司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仍有着重要价值。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制度的公司法制度的孕育和完善,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连续发展和积累的过程,只要我们广大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法院,在实践中通过具体案件来解释法律留下的疏漏,该机制就会逐渐过渡到完备的形态。可以预见的是,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必然会成为中小股东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顶格居左,并与正文保持一行间隔,参考文献的内容用5号宋体,间距1.5倍。] [1]郝磊.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N].人民法院报,202_-8-7(5).[2]吴俐霖.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在中国的构建[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_:31.[3]李海龙,邹松生.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行使规则[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_,4(1):63-64.[4]金少平.论我国公司法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建立[D].武汉:武汉大学,硕士

学位论文,202_:41-42.[5]王娟.论我国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J].科技创业,202_,6(2):151.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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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公共关系实务》课程的学习报告

联系自己的学习心得,写一份关于《公共关系实务》课程的学习报告。

这学期我们开设了《实用公共关系》课程,课程采取理论与实践(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式,让我对公关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实用公共关系课程已经结束,以下是我对于这门功课所做的简短报告。

一、理论知识的把握。

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以现代管理的哲学为指导;利用传播沟通的手段,塑造良好形象,协调公众关系,达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科学与艺术。也认识到了公共关系传播、公共关系策划、公众等各种理论知识,就不一一列举了。老师系统地阐述了公共关系的理论与实践,分析了大量公共关系的实际案例,让我们对于公关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

二、技能的培养。

老师在理论的论述和课后练习中培养我们的分析能力和公共关系的基本技能,让我们在案例分析和技能训练中提高了公共关系的实践能力,以便适合未来公共关系工作的需要。

三、团体合作能力的培养。

课堂上集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通过小组间情景模拟和团体作业让我们认识到团体的重要性,提高团体合作能力。

在公共关系学这门学科的学习上,我的思想和认识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处理好公共关系并非一件易事;生活无时无处不在是公关。一个学期的学习下来,这门学科对我的影响深刻的。或许它并不能改变现在的我,但在我未来的路上定能记起许多教诲。这门课程虽然已经学完了,但是我们对公共关系的学习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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