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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1-113772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3 18:46: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浅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从XX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开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历经3年的探索实践和审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在全国全面推开,31个省、区、市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国家监察法》也即将出台,国家监察委员会也将随即成立,作为一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人民监督有机统一、全面覆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持之以恒转作风、明纪律、树规矩、强震慑,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反腐败的伟大斗争,“打虎拍蝇”节奏紧凑,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党内政治生态全面好转,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但是,我们仍应清醒看到,当前,虽然已经实现了党内监督的全覆盖,但是,针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还存在死角和盲区,行政监察制度无法实现对政府部门之外的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有效监督,因此,要实现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就必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党统一领导的,覆盖全部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医治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人民监督的有机统一,全面覆盖。

第二篇: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意义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重大意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逐步形成。这种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如在经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高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来医治战争的创伤,克服恶性通货膨胀,摆脱贫困状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都起到了显著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日益扩大,经济联系日益广泛,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经济结构日益复杂,社会需求日益变化,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深入发展,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其表现主要有:

一是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的过多过死,企业成为国家机关的附属物;

二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排斥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

三是分配方面“吃大锅饭”,平均主义严重;四是所有制形式和经济方式单一化,一味追求“一大二公”等。这种经济体制使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使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压抑,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活力,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必须对这种传统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不改革就没有出路,改革才是必由之路。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改革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

要从根本上改革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成为必须探索的重大问题,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领导我国各族人民经过14年的探索,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

传统的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原有的社会主义经济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经济体制方面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二是在经济调节方式上,排斥市场手段对经济的调节。进入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使我们逐步摆脱了传统的观念,形成了新的理论认识:

1979年11月,邓小平对这种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他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对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大次代表大会肯定了这种构想。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精辟论断,正式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3年末,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具有重大意义。他经历了漫长的理论变革和实践发展过程,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标志着我国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发展;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我国迎接各种挑战,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商品经济、优化资源配置、融入全球化浪潮的需要

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必须具有充分发育和完善的市场体制。计划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市场方式配置资源要比计划方式配置资源更为有效。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而世界经济的主体是市场经济,我国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就是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尽快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就必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使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紧密接轨。否则,我们就会落后,落后就会挨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时期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以及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们生活水平持续上新的台阶,充分证明,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完全正确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一般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包含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属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属性。这样的理解无疑是言之成理的。

第三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宣传报道资料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宣传报道

资 料 汇 编

中共台州市纪委宣传部

202_年7月 1

目 录

1、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上)……………1

2、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下)……………8

3、浙江首个地级市监察委员会班子产生………………………15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18

5、浙江将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23

6、浙江日报:全省首个地市级监察委员会在台州挂牌成立…25

7、台州市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大会召开………………………33

8、台州日报:为推动‚八八战略‛落地生根提供纪律保证…35

9、刘建超: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努力建设清廉台州………37

10、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论坛开讲………………………………39

11、温岭市纪委监委启动新一轮纪检监察干部培训……………41 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上)

发布日期:202_-06-13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报送的对涉嫌贪污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摆在了区委书记陈瑾的案头,等待她的签批。担任领导干部多年,陈瑾早已对签批习以为常。但这次,她却看了好几遍后,才郑重签下自己的姓名。

伴随这张特殊的《立案审批表》的签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留臵措施即将实施,这也标志着浙江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党中央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交给浙江,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相互统一、同向发力,实现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说,浙江一定努力向党中央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努力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浙江素材和浙江经验。

扛起主体责任,凝聚改革强大合力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去年11月初,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 1 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要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党委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纪委负专责。‛从接到任务起,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就一再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坚决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浙江省委随即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担任组长,时任省委副书记袁家军,时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担任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紧锣密鼓、昼夜兼程‛,这是浙江省委提出的工作要求。从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法工委、省检察院等部门抽调25人集中办公,夜以继日,研究起草改革试点的‚浙江方案‛,明确改革举措、配套措施等,为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推进过程中,省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3次主持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3次省委常委会,1次市、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和1次市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要求,一步步推动改革试点朝着正确方向前行。

按照省委部署,浙江省纪委细致谋划、扎实推进,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 2 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切实担起主责,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的统一领导。

建德市委把试点工作紧紧抓在手里,指导市纪委制定《试点期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把任务细化为33条具体事项,分解给人大、组织部、政法委、编办、检察院、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建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章健梅记得,今年春节大年三十当天,他们还在向市委书记送签改革的相关文件。

诸暨市监委成立后办公场所紧张,市委当即决定,将原本给市农林局的一个办公场所优先提供监委。诸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叶伟明告诉记者,正是在市委的统筹下,改革试点工作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蹄疾步稳、有序推进。

全省各有关单位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配合开展试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并与省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专门制定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办法、副主任和委员任免办法,确保省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依照法定程序顺利产生。

‚不留任何余地,不打任何折扣。‛检察机关积极做好职能及人员划转的配合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要求各级检察院,3 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全心拥护改革,真正悟透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全力推进改革。

‚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有关方面上下同欲、勠力同行,凝聚起了改革的强大合力。‛在浙江,这成为众多改革亲历者的共同感受。

抓住转隶这个重点,牢牢掌握主动权

‚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1月11日至12日,浙江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召开,明确了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改革试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先试哪一招、后走哪一步,都得提前谋划、整体部署,把握时机、把好节奏;对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仔细斟酌、反复考量,把工作想在前、谋在前、做在前,牢牢掌控主动权。

‚省级先行先试,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同时根据县级人代会先于市级人代会召开的实际,确定‘先县后市’推进试点工作。‛浙江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马光明告诉记者,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对各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进行逐一审核。

撤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4 如何做好人员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是对试点地区的一次考验。

突出转隶这一工作重点,浙江严格把握界限,要求转隶部门及人员必须是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及人员;逐个审核拟划转人员的干部档案,并通过组织部门、驻检察院纪检组等多渠道了解情况,把好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廉洁关。

恰逢司法改革特别是员额制改革的特殊时期,做好转隶人员福利保障衔接事项,显得格外重要。经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浙江制定过渡工作方案,明确检察院划转人员的原有法律职务、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和工资福利待遇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工资福利的发放与保障由原渠道负责,遴选检察官职务以及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套改等工作继续按原计划进行,这给转隶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

同时,浙江还对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中因各种原因不予转隶的人员,逐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监察委员会组建之前妥善安排好岗位。

强化督导督查,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绍兴湿冷的空气中年味依然浓厚。刚到工作时间,绍兴市纪委就迎来一名特殊的访客——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海超。当天,王海超带队来到绍兴,5 督查指导该市、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一天,杭州等其他3个地区也迎来相同规格的工作组。

坚持跟踪督查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试点举措落到实处,这是浙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原则。建立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制度,便是其中一个重要体现。

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叶怀贯清晰地记得,针对县级2月份召开人代会的实际,浙江省纪委在一个月内连续3次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督促和指导。

‚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只有盯住一个个重要节点、抓住一件件具体事项,才能早出成果、快见成效。‛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注重抓细抓小抓具体,注重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有力推动了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为推进市县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纪委专门制定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程序,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程序、人员转隶工作要求等事项,‚手册式‛指导各地改革工作。

‚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手册式’指导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表示,他们‚照着做、跟着干‛,于2月13 6 日顺利完成区监委组建,15名转隶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浙江省纪委还建立每日工作情况一报制度,要求以市为单位按时汇总上报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其间,他们及时下发转隶后有关工作衔接参考意见,实现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目前,浙江改革试点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至4月底已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逐步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共转隶1645名干部,充实到监察委员会中。‛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后,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下)

发布日期:202_-06-14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浙江省杭州市市民而言,西湖区省府路8号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三家机关的牌子,悬挂在大院门口两侧,常常引来行人的注视。

从1月22日起,细心的市民发现,悬挂于此的牌子突然变成了四块,新增加的一块与其他三块并排悬挂、大小一致,‚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八个大字庄严神圣。

挂牌,只是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小目标‛。对如何形成有效运行机制的探索,浙江从未止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表示,要适应新体制要求,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思考、大胆实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逐个解决试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推动全面融合,把反腐铁拳攥得更紧

3月29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攀,在外地核查完线索后,风尘仆仆地赶回了杭州。自从正式到监委上班后,这名从省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干部大部分时间在外出差。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监委成立后不久便全面运转起来,不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出击,查找问题线索,还认真履行调查职责。目前案管部门已开具查询措施文书259份,8 询问措施文书266份,留臵令2份,谈话措施文书2份,讯问措施文书4份,查封措施文书2份,扣押措施文书9份,搜查措施文书7份,鉴定措施文书1份。

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只是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步,尽早实现监委正常高效运转才是关键。浙江坚持把‚全融合‛理念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不断深化机构、人员融合,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

围绕机构设臵,浙江省监委与省纪委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现有内设机构基础上,省纪委撤销预防腐败室,增设4个查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

在人员配备上,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全融合要求,对原有纪检监察室人员和省检察院转隶人员作整合安排,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人员力量,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把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室。

‚目前,包括从省检察院转隶过来的64名同志,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涉及调整的123名同志已全部到位。‛省纪委组织部部长章建通说,执纪与执法碰撞的过程,也是融合的过程,‚力求每个业务部门既有纪委执纪审查的丰富经验,又有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的能力,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的化学效应,实现1+1>2的目标。‛

2月8日至10日,春节假期后不到一周,省检察院转隶人员汇聚一堂,接受了为期3天的党的纪律检查业务集中培训。

‚以前,我们更多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处理的标准就是罪与非罪,而现在既要执法,又要执纪,不仅要关注职务犯罪,更要增强党章和党纪意识,抓大不放小,紧盯违纪行为。‛李攀告诉记者,这次业务培训非常及时,让他们对纪检工作有了一个初步认识,明确了今后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业务培训是推进人员融合的重要基础,不仅检察院转隶人员需要学习党纪知识,原来纪委的同志也要学习法律知识。‛据了解,省监委今年将分期分批对全体干部进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

随着改革不断推进,检察院转隶人员职务晋升渠道问题、原先纪委人员与检察院转隶人员待遇平衡问题等关系人员融合的问题,也亟须破解。

就此,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积极争取探索建立监察官制度,将监察委员会全部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纳入监察官的适用范围,建立与监察官等级序列配套的相关制度,推进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先行先试,探索监察权有效运行机制

3月17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监察留臵措施,经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陈瑾签批后,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由于留臵对象余某并非党员且级别较低,陈瑾没有想到,省委专门作出指示,要求这起案件报她这个区委书记审批。但很快,她便明白了其中深意。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陈瑾表示,这一要求不仅体现在各级党委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的责无旁贷,更体现在各级党委将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里的使命担当,‚监察委员会组建后,各级党委更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

重点探索留臵措施的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是中央交给改革试点地区的重要任务。

浙江制定《浙江省监察留臵措施操作指南》,明确留臵条件必须是已立案并且案件具有重大、复杂等四种情形,同时对留臵审批、备案、期限、被留臵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规定,凡采取留臵措施的,需监委领导人员集体研究、主任批准后报上一级监委批准,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对象的,还需报同级党委书记签批;凡使用、延长、解除留臵措施的,市县两级监察机关都需报省级监察机关备案,而省监委则需报中央纪委备案。

全程规范、程序到位,是浙江探索开展留臵措施的基本要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说,实施第一例留臵措施中,他们对留臵宣布、留臵调查、留臵交接等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加强与留臵场所的对接沟通,就留 11 臵场所、人员安全、案件保密、同室人员等具体问题进行磋商,加强对办案人员、留臵看押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留臵安全。

截至目前,省监委、杭州市上城区监委、舟山定海区监委、龙游县监委、海宁市监委先后对7起案件依法采取了留臵措施,工作进展顺利。其中,上城区监委于4月17日将关于余某的《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移送区检察院案管中心。4月20日,区检察院正式决定逮捕余某,其留臵措施自动解除,实现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

除了探索使用留臵措施,浙江还按照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改革要求,围绕业务运行、措施运用、线索交接、内外衔接等工作,初步建立起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制度。

‚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共计7章136条,涵盖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基本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2项调查权和中央试点方案明确的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2项监察措施的使用程序和办法,为全省各级监委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或借鉴。

改革试点中,浙江还把派驻机构工作纳入试点工作探索,在不改变派驻机构组织架构的前提下,对派驻机构人员力量进行统筹使用,形成监督合力。

‚负责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在线索较多、力量不足时,可以把联系的派驻机构打通,统一调配力量;而当派驻机构遇到系 12 统性问题,监督力量不足时,也可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由纪检监察室统筹其他派驻机构的力量予以支持。‛浙江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灿解释说,调整后,派驻机构在履行原有职责的同时,履行省监察委员会赋予的部分职责,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的纪检监察室共同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从省检察院转隶后,张红联被安排到了第三纪检监察室。与‚老战友‛李攀相比,虽然同在纪检监察室,他们的工作却大不同。因为在监委内部,他们归属不同的职能部门——一个属于执纪监督部门,一个属于执纪审查部门。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浙江把贯彻工作规则与监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实现了省级监委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的分离。

‚改革后,浙江省纪委、监委共设13个纪检监察室,其中7个为执纪监督部门,6个为执纪审查部门。‛浙江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郭卫东表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对省直单位和11个市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没有固定联系地区和单位,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防止被围猎。

权力越大,风险也就越大,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必须受到严格监督。将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只是浙江建立健全监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举措之一。

浙江省监委挂牌后不久,省纪委即对4位副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原本一名副书记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以及部分纪检监察室的格局被打破,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分别由4位副书记分管,实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浙江还重新设计了纪检和监察措施的使用审批程序,确保各项措施规范有序: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采取措施,必须经监委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监委主任批准;对普通对象采取监察措施的,则按措施的重要性,设臵不同层次的审批程序。

郭卫东说:‚对于后者,如采取谈话、询问、查询等不涉及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时,授予监委分管领导审批的权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涉及财产权利的措施时,授予监委分管副主任审批的权限;采取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涉及人身权利的措施,必须经监委主任批准,请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这种繁简分流的审批程序既规范了措施使用,又保障了工作效率。

为着力防控风险,浙江还注重强化对监察权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实现重要业务的全程留痕,制定出台《关于对说情、过问实行记录、报告制度》,避免因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影响执纪审查或监察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全监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贯彻落实监督 14 执纪工作规则的应有之义,也是以实际行动作出的郑重承诺,用铁一般的纪律,打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浙江首个地级市监察委员会班子产生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4月1日上午,高票当选为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胡海良,在现场462名人民代表的见证下,面向国徽进行了宣誓。

同日下午,台州市监察委员会3名副主任、3名委员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后,由市人大主任颁发了任命书。

4月7日,台州市委召开市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大会,举行市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台州市、县两级监委组建全面完成。

据了解,台州市是浙江省第一个选举产生监委主任,第一个挂牌成立,第一个合署办公,第一个按照新机制办公的地方。

自202_年12月份以来,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专门建立由市委书记王昌荣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少,精而又精、细而又细地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到2月24日,9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经先于市本级,全部完成挂牌和人员转隶工作。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台州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了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的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始终做到不走样、不变通、不放松,第一条经验就是各级领导重视。‛ 16 台州市纪委有关负责表示,省纪委对我们进行了精心指导,提出了具体操作实施的意见;市委和各县市区党委十分重视,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市委书记王昌荣多次听取汇报,并就方案制定、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多次批示。

实施监察体制改革,部门协作怎么高效?人选提名怎么产生?选举任命怎么实施?作为浙江省第一个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地级市,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根据浙江省纪委有关要求,仔细梳理时间表和路线图,专门设计制作了改革任务表、日程式清单、选举任命流程图,明确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时间节点。同时,严格提名程序和选举任命程序,确保整个过程严谨细致、平稳有序。

转隶工作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市县两级纪委加强前期调研摸底,精准掌握人员性质、年龄结构、学历职务、个性特点等方面基本信息,并通过个人填报、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另一方面‚一对一‛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提前沟通,消除思想顾虑,确保思想稳定,因人安排工作岗位,以实现人员‚相加‛后的思想‚相融‛,让涉及转隶人员安心、放心。

从9个县市区转隶一个多月运行情况看,各方反响良好,运行有序磨合,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正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我们借监察体制改革的东风,加强纪检监察团队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引入裂变发展思维,不 17 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椒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明国表示。

近日,玉环县纪委、监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充电‛,为期三天的集中轮训班犹如春日里的一场‚及时雨‛,滋养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田。这是台州市完成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后举办业务培训的其中一个例子,目前各地正在陆续组织开展。

为了更好地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台州市县两级纪委在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积极打造‚书香机关‛之际,健全学习载体和机制,引导全市14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抓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努力让学习成为一种工作习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释放监察体制改革红利,使正在建设‚和合圣地‛的台州政治生态变得更加风清气正。

‚接下去,我们将按照要求先行探索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相融合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建立完善运行机制,为全国地市一级开展国家监察工作积累有益经验。‛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海良充满信心地说。(上报省纪委宣传部综合材料)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日期:202_-07-13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试点三省市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试点地区省委(市委)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相关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压力测试,坚持应试尽试,全面而又审慎地运用12项措施,尽可能把问题穷尽、让矛盾凸显,为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抓好试点,是改革破局开路的重要一招。

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要求,试点三省市北京、山西、浙江着力推进改革,目前已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北京为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入积极探索发挥国家监察作用的阶段。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 19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改革指明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为保证改革有序顺利推进,中央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王岐山同志担任组长。他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深入实地调研、召开有关座谈会,对深化改革提出具体要求、给予有力指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委,及时对改革试点中有关事项和问题进行指导,督促改革蹄疾步稳展开,保证改革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落实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所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试点三省市党委把做好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均担任当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把党的领导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担起总责的同时,省委(市委)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敦促各级党委扛牢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把关、亲自协调督办改革试点工作重要环节、重点事项,确保中央改革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试点地区省委(市委)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相关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以山西为例,省人大常委会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推进,确保按时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选举任 20 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省委政法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省委组织部以及省编办、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深入研究解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省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努力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研究部署有关案件移送受理、审查办理等衔接机制。各方面共同努力,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上下同欲者胜。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试点地区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定不移、稳妥审慎地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努力按时并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202_年1月18日、1月20日,经由省(市)人大会议选举产生,山西省、北京市、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相继正式成立。4月底前,北京市各区监察委员会,山西、浙江两省的市、县监察委员会均宣告成立。6月底前,各级监察委员会相关转隶、组建工作全部完成。有媒体对此评论指出,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我们有了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过去分散在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和力量,如今整合在一起、聚拢成拳。

成立监察委员会,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步,实现正常运转、体现权威高效才是关键。

根据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改革要求和特点,各试点地区坚持把‚融合‛理念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始终,不断深化机构、人员融合,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如北京和浙江,围 21 绕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纪委与监委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对原有纪委人员和检察院转隶人员整合安排进各部门,彼此融合、共同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与此同时,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主要抓手的思想融合紧紧跟上。据了解,试点三省市各级监委成立后,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都逐一与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并组织机关干部全员轮训,强化思想、作风和纪律教育,着力促进两支队伍思想作风上的深度融合,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真正形成合力。

新机构要想发挥作用,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制度、机制。为此,试点三省市十分注重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在北京,围绕工作流程磨合,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目前已出台《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等17项制度。一项项制度建立起来,使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初步实现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臵的有序衔接、有机统一,也强化了对纪委、监委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提供借鉴,正是开展试点的价值所在。着眼使命担当,试点三省市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压力测试,积极探索运用全国人大授权的留臵、搜查、调取等12项 22 措施。目前,北京市各级监委已对24人采取了留臵措施,其中1名涉案公职人员被通州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后依法提起公诉,6月12日已经法院宣判,衔接非常顺畅。山西省共办理留臵案件15件、留臵21人,浙江省共办理留臵案件15件、留臵17人。在这个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坚持应试尽试,全面而又审慎地运用12项措施,尽可能把问题穷尽、让矛盾凸显,在着力发挥国家监察作用的实践中,为改革全面铺开积累宝贵经验。

迈开步子、趟出路子,三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不断深入,向着加强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目标积极迈进。

浙江将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发布日期:202_-11-08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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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方案》要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区纪委要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试点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审慎稳妥推进改革,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实现内涵发展,使改革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浙江日报:全省首个地市级监察委员会在台

州挂牌成立

发布日期:202_-06-22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

5月27日,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原流动人口协管员乌某、虞某等人滥用职权案宣判。这是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由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两个多月前的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监委向区委书记报送了对涉嫌贪污罪的余某进行调查的《立案审批表》;签批完成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国首例留臵措施正式实施。

这些破冰之举,都与一场正在浙江审慎推进的改革密切相关。202_年10月,中办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党中央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交给浙江,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相互统一,同向发力,实现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省委书记车俊说。

目前,全省已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省监委、杭州 26 市上城区监委、舟山市定海区监委、龙游县监委、海宁市监委、平湖市监委等先后对8起案件依法采取留臵措施。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表示,要适应新体制要求,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思考、大胆实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逐个解决试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上率下,主体责任扛肩头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接到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浙江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省委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提出‚紧锣密鼓、昼夜兼程‛的要求。

来自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法工委、省检察院等部门的25人,被抽调集中办公,夜以继日地研究起草改革试点的‚浙江方案‛,明确改革举措和配套措施。

按省委部署,省纪委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两次召开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会议,实施并落实试点方案。

今年1月22日,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

以上率下,夯实责任。随着改革推进,各市、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强化党委统一领导。

4月7日,浙江首个地市级监察委员会在台州挂牌成立。为此,台州市委主要负责人就方案制定、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作出具体指示。

建德市委指导市纪委制定《试点期间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完成时限。‚农历大年三十那天,我们还在向市委书记送签改革的相关文件。‛建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章健梅说。

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相关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凝聚改革的强大合力。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配合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制定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办法、副主任和委员任免办法,确保依法选举。

重督查,咬定改革不放松 改革,要的是决心和担当。

今年1月召开的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明确了浙江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节点: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

‚省级先行先试、带头示范,同时根据县级人代会先于市级人代会召开的实际,确定‘先县后市’的方针。‛省纪委、省监委负责人介绍,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逐一审核了89个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

组建工作中撤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浙江严格把握界限,要求转隶部门及人员必须是检察机关涉改部门及人员;逐个审核拟划转人员的干部档案,把好入口关。

为推动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跟踪督查成为了浙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原则。

今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省纪委4位副书记分别带队前往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开始对11个市实地督导改革试点工作。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市、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已固化为制度。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叶怀贯仍记得,为加强督查的针对性,省纪委曾在1个月内连续3次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随后,省纪委制定市、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程序,明确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程序、人员转隶工作要求等事项;建立每日工作情况一报制度,要求以市为单位按时汇总上报县(市、区)的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所遇问题,给予具体指导;下发转隶后有关工作衔接参考意见,实现了县级监察体制改革的平稳过渡。

‚全省各级监委组建中,共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1645名干部。‛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监察委员会正按照管理权限,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 29 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正逐步构建。

“全融合”,实现1+1>2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立不久后,省监委便全面运转,不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查找问题线索;还认真履行调查职责。目前,案管部门已开具查询措施文书259份、询问措施文书266份、留臵令2份、谈话措施文书2份、讯问措施文书4份、查封措施文书2份、扣押措施文书9份、搜查措施文书7份、鉴定措施文书1份。

持续增长的数字背后,是浙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中秉持的‚全融合‛理念。

深化机构融合,省纪委、省监委共同设立综合、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安排原有纪检监察室人员和省检察院转隶人员,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部门人员力量。

目前,从省检察院转隶的64名人员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涉及调整的123名人员已全部到位。‚融合后,力求每个业务部门既具备执纪审查的经验,又有调查职务违法和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优势,实现1+1>2的目标。‛省纪委组织部部长章建通说。

作为推进人员融合的重要基础,业务培训早在年初启动。2月,省检察院转隶人员接受了为期3天的党的纪律检查业务集中培训。今年省监委还将分期分批对全体干部进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

‚全融合‛的理念,激发各地‚边转边融‛‚边干边融‛。舟山开展案例实务研讨、业务集中测试等岗位练兵活动;人员到位当天,温岭市监委就组织转隶人员集中登记已掌握线索,上交案管室;桐乡市采取点题教学、贴身帮带、个性定岗、激励考评等办法,实现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监委的权力必须受到严格监督。为此,浙江把改革试点工作与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结合,实现省级监委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的分离。

‚改革后,省纪委、监委共设13个纪检监察室,其中7个执纪监督部门,6个执纪审查部门。‛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郭卫东表示,执纪监督部门负责对省直单位和11个市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没有固定联系地区和单位,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

此外,浙江建立健全监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由4名省纪委副书记分管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重新设计纪检和监察措施的使用审批程序;强化对监察权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实现重要业务全程留痕。

立规矩,让监察权“不任性”

重点探索留臵措施的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是中央交给改革试点地区的重要任务。浙江在先行先试的探索中,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陈瑾收到了一份《立案审批表》。尽管留臵对象余某不是党员且级别较低,但省委专门作出指示,要求这起案件报她这个‚一把手‛审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陈瑾认为。

浙江制定《浙江省监察留臵措施操作指南》,明确留臵条件必须是已立案且案件具有重大、复杂等4种情形,同时对留臵审批、备案、期限、被留臵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全程规范、程序到位,是探索开展留臵措施的基本要求。上城区监委在实施第一例留臵措施中,对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加强与留臵场所的对接沟通,加强对办案人员、留臵看押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留臵安全;4月20日,上城区检察院正式逮捕余某,其留臵措施自动解除,实现了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衔接转换。金华市建设信息化系统,推进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我省还初步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制度,研究制定《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基本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2项调查权和中央试点方案明确的技术调查、限制出境 32 等两项监察措施的使用程序和办法,为全省各级监委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派驻机构工作也被纳入试点探索中,浙江在不改变派驻机构组织架构的前提下,统筹使用派驻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线索较多、力量不足时,负责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室可以把所联系的派驻机构打通,统一调配力量;当派驻机构遇到系统性问题,监督力量不足时,也可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请,由纪检监察室统筹其他派驻机构的力量,予以支持。‛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灿说,调整后,派驻机构在履行原有职责的同时,也履行省监察委员会赋予的部分职责,与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相关的纪检监察室共同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

台州市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_-04-08 信息来源:台州清风网

4月7日,市委召开市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大会,举行市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面完成组建,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王昌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兵、元茂荣、陈伟义、单坚、吕志良、伍建利、孔璋出席,胡海良主持会议并代表市监察委员会作了表态发言。

王昌荣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昂扬的斗志、细致的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步一个脚印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改革答卷,努力取得试点工作更大的成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台州经验。

王昌荣强调,市监察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职能,紧密联系实际,抓好学习培训,抓好工作衔接,促进人员融合,完善运行机制,从严加强队伍建设,34 加快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水平,努力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市纪委宣传部)

台州日报:为推动“八八战略”

落地生根提供纪律保证

发布日期:202_-05-10

5月8日,市纪委召开县市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车俊在湖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要求,开动脑筋下功夫,强化担当再加力,为进一步推动‚八八战略‛在台州落地生根提供纪律保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纪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按照市五届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抓工作思路清晰、举措有力,劲头很足、势头很好,各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有成效,实现了开门红,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把握当前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坚持把‚八八战略‛作为指导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主线。今年是换届之年,各项工作都要建立在稳的基础之上。要切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整合工作力量,加强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真抓实干,埋头苦干。

会议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三转‛,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市纪委全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监察体制改 36 革试点工作,坚持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努力实现人员、工作、业务全融合。坚持 ‚两手抓‛,要认真抓好纪委班子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团队的生机和活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将工作精力转到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上来,正确处理党委中心工作和纪委重心工作的关系,服务中心要从监督执纪问责角度切入,以‚三转‛为边界,做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认真做好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要增强向上对表看齐意识,紧跟上级纪委工作步伐和节奏。

刘建超: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努力

建设清廉台州

发布日期:202_-06-08 信息来源:台州日报

6月7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率省纪委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工作, 并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海超,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傅祖民等陪同调研。他强调,要自觉以‚八八战略‛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清廉台州,为台州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市委书记王昌荣介绍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元茂荣,市政协主席陈伟义等出席工作汇报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海良汇报了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刘建超充分肯定了我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等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他说,近年来,台州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抓经济转型升级,从严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了台州的力度、台州的活力和台州的硬气。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希望台州全市上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 38 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取得‚五位一体‛发展新突破和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

刘建超强调,开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迎接党的十九大,是当前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省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这一主题主线,旗臶鲜明讲政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地方落地生根。要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创新细化举措,努力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台州经验。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打铁首先自身硬,挺直腰杆抓执纪执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台州执纪铁军。

王昌荣说,这次调研,是对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鞭策。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定力,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快推动台州赶超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委秘书长周凌翔,市政府秘书长林金荣参加工作汇报会。

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论坛开讲

发布日期:202_-07-03 信息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6月29日下午,市纪委、市监委举行合署办公后首次纪检监察干部论坛,这是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工作安排和胡海良书记要求而安排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建斌、戴良杰,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郑尚会、管宏爽、项杰,以及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共160多人参加。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吴能将作了题为‚职务犯罪的法律运用问题‛的报告。论坛由市纪委常委应曙华主持。

吴能将从讲解职务犯罪的概念开始,分析了职务犯罪的构成特征,列举职务犯罪三大类55种具体表现,辨析职务犯罪和监察业务工作规程的关系。报告还对职务犯罪的立法沿革与现状进行认真地解读,并阐述了职务犯罪司法实务认定的相关情况。整个报告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既引用法律法规,又结合经典案例;既是一次业务辅导,又是一场警示教育。与会的纪检监察干部都反映受益匪浅,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以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据了解,为了办好纪检监察干部论坛,市纪委将根据不同主题陆续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市纪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安排,狠抓纪检监察业务 40 学习,不断促进全融合。目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业务学习做到‚曲不离口‛,业务技能做到‚拳不离手‛,更好地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变化、新要求、新情况,努力成为做好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

温岭市纪委监委启动新一轮纪检监察干部培

发布日期:202_-05-23 信息来源:温岭市纪委

5月22日,温岭市纪委监委开启新一轮的培训。此次培训对象涵盖市纪委监委转隶人员、镇(街道)、派驻机构部分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等60余人,首批培训30人次。

温岭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持续推动力,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深入开展‚拉标杆、补短板、走前列‛专题活动,借助名校资源优势,‚走出去‛开展纪检综合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在三方面内容上加以注重,力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注重实务培训。特邀省纪委原常委杨夏柏和中纪委监察部杭培中心主任助理黄克招授课培训。杨夏柏常委用全面的、辩证的观点,结合亲身经历、腐败案例和数据,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以及今后任务,让学员认清肩负的使命,增强了学员的责任感。

二是注重能力培养。培训中邀请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李华讲授《贪贿犯罪的现实状态和法律认定》、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研究员罗遂洪讲授《宏观经济形势解读》、杭州道策 42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旭东讲授《大数据时代的新思维》,让学员接触不同领域的学识,更新思维理念,提高综合素质。

三是注重心理健康。针对纪检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重点关注干部们的心理健康调适,邀请浙江理工大经管学院副教授倪旭东讲授《纪检干部的心理健康调试与压力缓解》,讲授工作、生活中面对压力积极情绪的有效调控方式。

培训期间还明确领导带队负责,做好出行保障和沟通对接,确保培训每个环节无纰漏;要求学员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相关规定,遵守学习纪律,遵守请销假、考勤制度。

第四篇: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省(市)探索实践,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草案明确由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进行领导。监察机关跟纪委一样是属于政治机关。

2、明确监察对象对从事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3.留置期限折抵刑期。4.明确有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措施、通缉、限制出境措施的权力。5.对被调查人出现特定情况,有量刑建议权。6.明确监察机关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7.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8.草案规定讯问以及调取、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时要全程录音录像,但未规定将录像随案移送。只是规定留存备查。9.明确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202_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过程测试留置流程,增强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均以留置取代“两规”,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提升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留置的条件是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留置在特定场所。另外,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检察院人员转隶到监察委,试点地区纪委、监委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补齐短板,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第五篇: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以首善标准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上)

1月21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郭毅 摄

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肖韵竹在当选区监委主任后宣誓。张洪军 摄

4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出纳李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转入个人股票账户用于股票交易,被通州区监委报经区委同意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5月5日,李某被通州区检察院执行逮捕。

这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对留置措施的使用和解除,都是由区委书记杨斌审批的。在留置调查期间,他也多次听取情况汇报。”通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郑宇介绍说。

纵观数月来的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论是从成立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到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还是从转隶组建和设置内设机构,到采取多种措施履行监委职责,处处彰显着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日益强化。

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202_年11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其间,市委召开了一个“特殊”的会议——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小组职责等5个制度文件,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说,“市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试点工作负总责,紧紧围绕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市委成立了由郭金龙任组长的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将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纳入成员单位,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与服务。仅在去年11和12月,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就召开3次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北京市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前分析思考、主动深入谋划,狠抓关键主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以重点带动全局,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意见征集、问题会商、方案设计等,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在市委的统筹协调下,市人大常委会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推进,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按时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政法委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指导检察机关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工作,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改革积极性,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市委组织部以及市编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深入研究解决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建立案件移送受理衔接机制、案件审查办理衔接机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等进行研究部署。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绝不仅仅体现在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中。这是近期召开的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所研究的部分议题——

5月23日,研究巡视整改落实相关情况的报告;5月10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月28日,研究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4月10日,研究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月31日,研究市委实施《问责条例》办法……

今年1月刚到北京任职的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硕辅,1月20日当选市监委主任。记者4月底在采访时看到,来京工作不到110天的时间里,他的批文编号已经超过了2500。

“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反腐败工作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改革试点工作的所有具体设计和实施都必须朝着更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这个方向开展。”张硕辅说,“全力以赴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正是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对每一个改革参与者而言,都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锻炼。”

市区联动推进

3月29日,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昌平等4个区陆续召开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拉开了北京市区级监委成立的序幕。

坚持以上率下、市区联动推进,是北京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早在去年12月28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便召开会议,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初步安排:4月各区监委正式成立,同时启动转隶工作;6月各区监委完成组建工作。

“要坚持市、区联动推进,严格按照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全市改革试点任务。要加强探索创新,及时完善配套规定,推进工作流程磨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1月21日召开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对区级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各区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建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纪委牵头落实各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实施。

就在北京市监委成立大会第二天,海淀区委书记崔述强便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市委的精神,并对区里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海淀区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更应发挥创新优势,敢为人先,先行先试,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市纪委、市监委还研究制定了督导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市监委每位领导成员通过日常联系、调研指导、听取汇报等形式,分别督导两个区,了解掌握所联系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

改革试点中人事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监委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如何衔接?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春节假期后的2月7日,市里专门给各区举办了区级改革试点工作指导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市监委和市检察院领导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改革小组办公室先后梳理各区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30余个,着手研究、详尽解答,并两次以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各区指导落实。

4月18日,在各区级监委全部成立并完成转隶工作当天,北京市召开区级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16区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解决各区遇到的具体问题。

“成立监察委员会,仅仅是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始,后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张硕辅在这次会议上说,“各区监委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尽快办理几件留置案件,通过工作实践,才能发现纪法衔接、纪委与检察院工作衔接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为改革提供实践依据和试点经验。”

向着“1+1>2”的目标努力

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试点地区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看似简单的“整合”,要真正达到“融合”的效果,绝非易事。

由于指定管辖案件较多,北京市检察院下辖四个分院。在试点三省市中,北京市监委机关转隶干部的数量是最多的。

干部队伍思想稳定,是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工作高度契合、机构顺畅运转、高效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

北京市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在转隶过程中,市委责成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具体负责,全面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针对转隶干部思想波动,主动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3月21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标志着市监委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宣布人员配备方案时,400多名机关干部的名字被逐一宣读。

在此之前,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在组建关键阶段,分成6个组,逐一听取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共740多人的意见建议,张硕辅还专门与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谈话。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市纪委常委会逐条进行梳理研究,并向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专题汇报。

市纪委、市监委结合每名干部的特长和意愿,对干部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激发每名干部在改革舞台上显身手、长才干、作贡献。

“要实现队伍融合、人员优化的改革目标,绝不是简单相加就能得到的结果。”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人李洁说,“不管是纪检监察室还是综合部门,各室都是既有纪委干部也有检察院转隶的干部,充分考虑了每一个人的性格、专业和特长等因素。”

各区同样也是如此。海淀区纪委对53名转隶干部逐一谈话,了解每一个人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工作意愿等情况,为合署办公后的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鉴于改革的特殊性,《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保持转隶干部原有工资待遇不变,检察官员额制继续执行,解决了转隶干部的后顾之忧。

“新机构新机制运行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研究新办法新措施,进一步促进人员思想高度融合和工作流程深度磨合,促进各项工作无缝衔接,使改革真正实现‘1+1>2’的预期成效。”张硕辅说。(记者 王少伟)从一开始就把监察权关进笼子

——北京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下)二月十三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二期培训班开班。图为第四组讨论现场。(郭毅 摄)

5月30日,端午节这一天,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刘永强的办公室里依然一片忙碌景象,前来商量汇报工作的同事接二连三,电话铃声亦不时响起,没有丝毫节日的“气氛”。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等部门发现或受理的相关问题线索,都要移送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由其按程序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还负责对这些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这是北京市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中,坚持将监察体制改革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同步部署推进的一个缩影。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交给北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新任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精心组织‘施工’,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北京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改革创新的优异成绩,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

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17”,是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

市纪委机关原有23个内设机构,在市级检察院划转10个机构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撤并重组为29个内设机构,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4个。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现内涵式发展。”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说,通过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做到机构不增加、人员不扩编、级别不提升,机构编制和人员配置向主责主业集中。

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提出“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

按照监督、审查分设的思路,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立17个纪检监察室。其中,8个室负责执纪监督,8个室负责执纪审查。

“8个执纪监督室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8个执纪审查室则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不再确定分管联系的固定地区和部门。”刘永强告诉记者。

除了这16个室外,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还有一个特殊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据介绍,在转隶前,北京市检察机关作为市追逃办成员单位,承担着涉嫌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外逃人员的追逃追赃任务,并负责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的对外提出、检务合作,以及外方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工作。

“北京作为首都,各类国际交往很多。”第十七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宋斌告诉记者,“市检察机关承担的上述职能转隶到市监委后,市监委除了要继续做好市追逃办承担的统筹协调、服务督促工作外,还要承担具体案件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衔接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也更加重大。”

为此,在改革过程中,除保留原来从事追逃追赃的工作人员外,还专门调配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法律专业背景和追逃追赃工作经验的转隶人员,充实到第十七纪检监察室。

在机构编制配置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的同时,市纪委、市监委还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技术保障室,进一步提高科技反腐能力。

和市纪委、市监委一样,各区着力配强主业部门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并实现监督、审查分设。

“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部门职能,把监察权力从一开始就关进制度笼子。通过设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干部监督等部门,确保内部流程运转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张硕辅说,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解决了“权力过于集中”这个关键问题,从制度设计上构建“防火墙”,严防“灯下黑”。

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

2月6日,正月初十。尽管春寒料峭,房山区委党校报告厅里却是暖意融融。上午9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第一期培训班在此开班。

“你也在这儿啊!”开班式前,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窦晓涛和市检察院原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舒强在报告厅来了次“偶遇”。两人虽然曾经分属不同单位,但因为办案已经合作多次。转隶后,舒强被安排在第十纪检监察室。

在课后举行的分组讨论中,窦晓涛刚进小组会场门,一抬头又看见了舒强——两人又被分在了同一小组。“以前我们是两方合作,以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了!”

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从市里到区里,类似的“偶遇”经常发生。

“纪检工作尤其是其中的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本来就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有交集。一个案子要办好,原本就需要双方齐心协力。”窦晓涛说,“改革后,大伙儿成了一家人,更是要心往一处靠、劲儿往一处使了。”

为尽快推进队伍融合,北京市监委甫一成立,全员培训的方案就上了市纪委常委会。常委会定下了“第一时间”“全员参与”“脱产培训”的工作方案。

从检察机关转隶的刘壮是第一期培训班学员,后来成为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这次集中学习让我对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对纪检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归属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干部,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标准,严格自律。”

“这次培训不单单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为了确保改革精神落到实处,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种责任意识,促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提升,更快实现两支队伍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说。

西城区纪委在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伊始,便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三个部门分批次抽调部分人员到区纪委相关部室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和人员融合。

“我们通过采取‘边转边融’的方式,着重在人的问题上下功夫,先想一步、先行一着,加强业务交流与培养,为合理安排人员和队伍整体建设创造条件。”西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田迪告诉记者,在对前期线索梳理的基础上,还专门挑选一些参考性强的重点线索,交由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一起查办,在实战中检验工作能力,加强工作磨合。

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改革试点全过程

监督、调查、处置,是监察委员会的三项主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了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的12项措施。

北京市、区两级监委自成立以来,积极稳妥适用相关措施,除勘验检查外,12项措施中的11项均已付诸实践。截至目前,已对9个案件的9名涉嫌严重违纪的公职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其中1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涉案人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衔接非常顺畅,此案已经进入审判程序。

改革的要求,要用制度来体现和巩固。监委如何依法履行职责,是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

“要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试点工作刚启动,北京市委就明确提出,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监督、调查、处置等配套规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要加大研究力度,特别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后留下的空白,既做好先期设计,又加强实践探索,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在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记者见到了已经实施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市监察委员会受中央纪委和北京市委的领导,对中央纪委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市监察委员会决策机构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或者延期召开”……

这部202_余字的规则,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决策程序、审批事项、督察督办等方面规范了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和工作方式。

市纪委、市监委还制定了《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常用文书》《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逐一规范了监察委员会12项措施的审批流程,为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履行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对局级或相当于局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处级或相当于处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区委主要领导批准”……从这些文件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在改革试点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如何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监督对象有重叠,职能有交叉,如何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北京市在改革试点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抓住转隶、组建、融合、对接等关键环节,着力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

改革试点扩大了监察范围,丰富了监察手段,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对此,北京市在原有行政执法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规定的基础上,还研究制定《关于北京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两个文件,将所有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线索移送的范围,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以及司法机关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犯党纪政纪、职务违法等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记者 王少伟)

浅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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