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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内涵有以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21-55877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4 15:30: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生态文明的内涵有以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的内涵有以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

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角度,吸收十八大成果的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放弃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回到原生态的生活方式,而是超越和扬弃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理念和素质,使人类活动限制在自然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生态文明以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因此,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

建设生态文明,内涵十分丰富。从物质基础看,必须拥有发达的生态经济。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使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较大比重,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从价值取向看,必须树立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要尊重自然规律,推动生态文化、生态意识、生态道德等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要素。[4] 从发展理念角度来看,指的是在工业文明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用更文明的态度对待自然,拒绝对大自然进行野蛮与粗暴的掠夺,积极建设和认真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与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从激励与约束机制看,必须建立完善的生态制度。从根本目的看,必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从制度属性来看,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础,只能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只有社会主义才会自觉承担起改善与保护全球生态环境的责任。这充分表明,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长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和保障举措等方面,我们已经形成完整的认识成果,其核心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

(1)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2)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建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考评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新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企业成为节能环保的实施主体和投入主体,逐步形成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投入格局。

(3)完善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建立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4)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标准。制订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强化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建立并完善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制定和实施利用信贷、保险、税费、证券、贸易等市场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等。

(5)推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活动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也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基础和前提。全面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街道、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自下而上、由点到面,不断扩大建设成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体制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运转协调高效的生态环保综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经济配套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要加强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第二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富锦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富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厅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谋划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追求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基本方针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转变,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基本动力实现转型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重大突破,以彰显巴山蜀水生态文明精髓为特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富锦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全面推行,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打好生态本底,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二、加快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一)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全面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富锦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推进市、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加快推进绵竹市等地“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重点开发的城镇化地区,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影响;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要增强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防止污染转移和扩散;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环境生态功能。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全面评价我市全域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扩大城乡绿色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科学划定资源环境生态红线

严守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耗强度“双控”制度,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重要措施。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确定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城市建设和重大项目,应进行水资源论证,确保与本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和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控,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加大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合理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成渝城市群(富锦)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染物综合减排,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所有排污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产品产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风险评估。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红线,确定生态红线区划技术规范和管制原则、措施,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出台征占用生态用地禁限目录,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三)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

加强绿色城镇规划。认真落实《富锦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终极规模,构建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城市群,高水平建设天府新区,合理引导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城镇发展。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杜绝大拆大建。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延续城镇历史文脉。

提高城镇发展质量。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合理确定新区建设规模,强化新区产业支撑,推动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有序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大力实施城镇生态园林建设工程,积极推动城市湿地公园、山体公园和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园林建设,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抓好“百镇建设行动”300个试点小城镇建设,发挥好21个市级重点镇建设示范作用和小城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重要节点作用。

切实加强城镇管理。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城市绿线管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成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综合管廊、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遂宁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研究制定富锦市乡村规划标准,提升全市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农耕文化和农村民居特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保护传统村庄院落民居,加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推行农村雨水收集工程及农田径流回收工程建设。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提升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稳步实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国制造2025富锦行动计划》,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动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等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加快油气化工、钒钛稀土、饮料食品、汽车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着力打造成都汽车制造、绵阳电子信息、德阳重大装备制造、攀西战略资源开发等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动态监测,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支持和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兼并重组或转产升级,引导企业主动退出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做好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为重点的水电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适度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有序控制煤电建设。推动川东北、川中、川西等全国重要天然气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川南页岩气综合开发利用。优化城乡用能方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和能源转化利用方式变革。

(六)加快发展绿色产业

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目录,引导绿色消费,推动高效清洁节能锅炉、节能电机、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装备规模化发展,建设成都、自贡节能环保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和成都、泸州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强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天然气发电等新材料、新装备的适应性研发和应用。建设智能电网,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进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在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推进公共领域和公共场所应用新能源汽车,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进入个人消费领域。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以研发设计、技术孵化、检验检测、商务咨询、软件外包等为重点,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现代经营模式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旅游休闲等服务业。推进文化创意、会展业、餐饮业等特色服务业转型发展,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推进农业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依托农村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乡土文化等资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以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七)推动科技创新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需求,突破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全市高端产业向自主研发跨越、产业链两端延伸、价值链高端提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加快“互联网+”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加强互联网在建设、交通、教育、健康、安全、人口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综合集成,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创新牵引升级、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区域创新发展示范“四大科技创新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一批国家、市级绿色制造技术、节能环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加快天府新区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推进成都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推动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

(八)协同推进节能减排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开展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市千户工业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逐步提高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进全市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优化运输方式,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发展甩挂运输。提高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水平。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强化总量减排。强化结构、工程、管理减排,加大高污染物排放行业淘汰力度,全面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乡镇、农村居民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出台机动车增量控制措施,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强化农业园污染防治,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重点行业全面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中控系统,建立健全总量预算管理、初始排污权分配、总量前置审查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扩大IC卡刷卡排污试点范围,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实施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节能重大技术示范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锅炉、汽车、照明等产品。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抓好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管控,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实施水泥、玻璃、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减排工程。强力控制秸秆焚烧、工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进煤炭、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发展,实现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继续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加快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等市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结构调整、工程建设、管理强化和科技创新,促进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种植、养殖业,深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畜禽、水产清洁养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积极推进绿色印刷。大力发展低碳旅游、生态旅游,推进国家(市)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现代物流业循环发展,促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

推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和商贸等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在矿产资源、产业废物、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加大选矿废渣、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矿井水等大宗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力度,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率先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入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推动形成典型案例。加快建设攀枝花、德阳和攀钢集团、川威集团、钢城集团等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富锦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富锦保和富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成都、绵阳、南充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广元、德阳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加快内江等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区)、富锦新津工业园区等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

(十)加强资源节约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替代。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促进人口、经济等与水资源相均衡,全面推进和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节水技术装备支撑,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大力发展低耗水产业,创建一批节水型示范企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及脆弱区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强工业用水统计、监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和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乡水源工程建设,鼓励建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和第二水源,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在成都、自贡等缺水城市开展雨水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回用率。

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全程管理机制、项目用地“后评估”制度、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全面建立产业园区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构建节约集约用地长效监督机制,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大力推进城市立体开发和闲置用地综合整治,拓展资源利用新空间。

加强矿物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绿色矿业,按照综合勘探、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特别是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积极推进我市钒钛磁铁矿、稀土矿、有色、稀有金属矿和川南硫煤矿绿色矿山及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矿山固体废物、尾矿和废水利用。着力推进矿产资源就地转化、深度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五、积极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

(十一)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积极开展绿化全川行动,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继续实施《富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富锦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20年)》《富锦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动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雅砻江、涪江、渠江8大流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带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等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推动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

推进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经营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湿地保护力度,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启动退耕还湿。加大荒漠化治理和修复力度,深入推进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恢复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进草畜动态平衡,加强草原鼠虫害治理,有效遏制草原退化。因地制宜推进小流域、重要湿地和河湖库综合治理,加快建设汶川、芦山地震灾区生态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增强生态系统功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水资源保护,实施地下水保护和监测,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全面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酸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和农用残膜资源化循环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耕地质量、草原生态、外来物种调查监测,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强化水下工程作业项目对渔业资源的补救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健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加快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水量保障机制。

(十二)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防治。实施区域联防联控,以“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为重点,认真抓好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治理,逐渐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岷江、沱江、渠江、涪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和生态敏感区水污染治理。加强良好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排污管理。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实施雨污分流,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和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垃圾收集率。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高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藏区、彝区县城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序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设施。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建设。探索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固体废物。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核设施运行监管。

(十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减缓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降碳工作,全面控制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有效减缓二氧化碳、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促进全市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小城镇、社区、园区、企业试点示范。

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调整种植制度、选育抗逆品种、开发生物技术等适应性措施,推进农牧业适应能力建设。加强森林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岷江—大渡河干旱河谷、金沙江干热河谷植被恢复示范工程,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实施《富锦市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强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减少水资源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和适应能力。

推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与政策法规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机制、碳排放总量控制与配额管理机制、碳排放权交易运作机制等,建设富锦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加快构建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体系,推动建设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六、努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十四)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节能评估审查、节水、应对气候变化、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根据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修订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在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加快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结合实际需要依法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实施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加强对现行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加快地方标准升级步伐。根据法律法规,适度提高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建设标准。探索在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十五)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建设与保护,在禁止建设区严禁各类建设开发。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供地。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

(十六)推行市场化机制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培育壮大节能服务产业。优化电力生产运行方式,推进替代发电,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按机组能耗能效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依次调用化石类能源发电资源。组织开展低碳产品认证,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鼓励采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实行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交易方式有偿获得。积极探索研究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

(十七)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出台富锦市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明确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在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渔业资源和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开展试点探索,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其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系,实行城乡统筹的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管理。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试点,按照要求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

(十八)健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实行差别化的政绩考核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评价其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切实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破坏生态环境、背离绿色发展理念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对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七、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

(十九)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将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生态文明教育实施办法,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教育资源,将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部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市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二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十一)着力培育生态文化。

深入挖掘巴蜀文化中的生态元素,夯实生态文化有形载体,进一步丰富生态文化内涵,精心打造天府之国、巴山蜀水、茶马古道、大熊猫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打造生态文化地标和景观廊道,加快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打造“巴蜀画风”和扶持地方戏剧工作,创作一批文化艺术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大力推进文化、生态融合发展,积极培育生态道德,构建生态文化体系,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二十三)加强统计监测。

建立健全全市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和水土流失、沙化土地、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准确性、及时性,实现信息共享。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开展全天候监测,健全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健全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预算内投资等财政性资金时,加大对统计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十四)加强预警调控。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设定承载能力上限,切实提高环境监测系统科学分析潜在环境风险、准确预测各类环境问题的能力。建立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大气、地表水、土壤等的预警监测,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等制度,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二十五)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强化对资源开发和交通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强行政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主体不合法、程序不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作为失当等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干涉行政执法登记制度,确保资源环境监管机构独立开展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

九、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制定富锦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勇于探索创新,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十七)完善政策措施。

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要体现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及资源利用效率高低的差异,体现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调整矿业权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生态资源配置的税收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再生资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大力促进节能减排。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政策窗口指导,完善融资对接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融资支持。推进银行间市场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加大金融对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广绿色信贷,探索排污权抵押等融资模式。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十八)加大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现有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生态旅游区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研发示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

(二十九)开展国际合作。

以全球视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并按程序申报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国际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宣传展示富锦形象。在国家统筹部署和指导下,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广泛引进资金、先进技术装备、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优势产业和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选择有市场、有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全方位的国际合作。对走出去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我市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水平。

(三十)加强区域合作。

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沿江市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主体功能定位等,加强与邻近或相似地区的横向协调配合,研究制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共性问题,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参与项目开发等方式,共同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三十一)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与本方案相衔接的区域性、行业性和专题性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市政府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三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前提条件,缺少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其他各项建设必然会受到影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制度先行,这样才能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性。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证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规范和监督、约束力量。没有制度建设的制定、执行和完善,就没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发展和完成。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能够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再认识,有助于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发展方向。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了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要全面审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要反思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详细研究建设的道路、目标及手段、方法的选择。这是一个再反思、再认识和再提高的过程,它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方面更加合理和完善。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行动的标准,保证生态文明建设有据可依。制度是各种法规、章程、规约等的总称,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就是要制定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根据十八大报告,这些制度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的好坏,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好的生态文明制度将能使建设事半功倍,而坏的制度则能使建设半途而废。各种制度的完善以及各制度间的相互配合、整合是使生态文明建设得以正常运转和发挥预期作用的根本依据。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能够发挥约束和监督作用,促使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通过制度的有效监督和检查才能确保其更好更快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切活动需要对制度负责,需要做到规范优先,需要确保制度的执行力,从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多种手段和形式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检查,了解制度落实的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纠正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建设中的偏差,解决和处理建设中违反制度的各种情况。科学、合理、正确的生态文明制度的贯彻落实和遵守执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缺少这样制度的约束,生态文明建设必将会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制度支持,它的实施将带来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因此,在制定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各种矛盾和挑战。这些矛盾与挑战既可能来自于传统观念的束缚,也可能来自既得利益的阻碍,还可能来自于技术条件的落后等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紧迫性与观念滞后的矛盾。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消除资源环境威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们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建章立制。我国环境容量有限,且十分脆弱,我们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就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但是目前人们的观念相对滞后,一些领导干部还没从唯GDP的思想桎梏中跳出来,不少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其内涵和本质缺乏深入的思考。公众的生态意识还很欠缺,过度消费、高碳出行、甚至破坏环境等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盛行,如捕食野生动物、偷排污水废物、市民生活垃圾不分类乱堆放等行为还时有发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如果不改变广大干部、公众生态文明观念淡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就可能会成为空中楼阁。

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中国现代化发展已经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大多数百姓摆脱了基本生存需求的制约,已从追求生活水平提高转变到全面提升生活品质。人们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供给不足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长期重点关注经济指标,而忽视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制度建设更是滞后,目前还无法满足人们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诉求。人们期望吃得绿色、穿得绿色、行得绿色、住得绿色、用得绿色,只有体验到绿色,才能感悟到幸福、美好。但目前状况是人均绿地不足、分布不均,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城市建筑密集、房价过高、土地短缺、交通拥堵、空气不达标、水质令人担忧、垃圾占田围城,等等。如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滞后的现状不能尽快改变,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期待就会化为泡影。

现有发展格局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矛盾。目前,长期存在的重经济发展轻环保投入、重经济发展轻生态建设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始终没有提到重要议程,使得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如土地开发的刚性需求与城市土地存量不足的矛盾、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与垃圾围城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的矛盾、工业增长中废水废气的增长快于处理设施和能力增长的矛盾,以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带来了私家车数量的巨增,道路资源供给与机动车保有量的矛盾,等等。诸如土地瓶颈问题、垃圾问题、空气、水质问题等,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就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不仅影响到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引起一定程度的社会危机。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动员和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加以推进;要把生态文明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任务融入各级政府的决策、评价、考核之中;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世纪工程、基础文明建设来实施;要实施教育优先、规划优先、补偿优先三大战略;着力实现从现代化到生态现代化的发展方式、消费方式、管理方式、创新方式四大转变。制定生态文明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一个相应的发展规划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从国家层面上,要制定长远的国家级的发展规划,统一协调和制定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和计划。各个地方的生态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规划的精神,结合自身的条件和特点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发展规划。国家级的规划应以原则性为主。各个地方性的规划,应该在国家规划所设定的框架内,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较为具体的方案。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环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还存在许多问题,要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重新确立指导思想,按照防治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确立生态文明地位。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完善现有环境法律体系,加快环境法制建设。首先要加快我国的环境立法,针对环境资源中的新问题,加快环境与资源立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新理念和新的立法手段。其次要抓紧制定有关土壤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生态保护、遗传资源、生物安全、臭氧层保护、核安全、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逐渐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现有的环境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修订,使环境标准与环境保护目标能够做到相互衔接。再次要在法律法规上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坚持“受益者或破坏者支付,保护者或受害者被偿”的原则;严格征收各类资源有偿使用费,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最后要完善地方的环境立法,地方环境的生态立法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方面。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科学预见的基础上超前立法,弥补国家立法的滞后性。总之,我国的生态立法要运用生态学的观点将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有机体来加以考虑,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各类灾害,进而构建一个标本兼治的大环境立法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要强化政府的能源及减排和任期绿化目标等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观。各级政府需要把推进各级政府应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基础、社会基础以及相应的政治保障,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绩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抓紧建立地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或规划的项目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要进行专家论证,重大污染环境项目要立即停止。要自觉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开听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行政能力,打造生态型政府,建立有关政策体系,推进生态民主建设。提高生态行政能力,从根本上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必须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生态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问题。(执笔:赵建军)

第四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在当今社会尤其重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生态文明建设也应该加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它有助于唤醒全民族的生态忧患意识,认清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最大可能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字:生态文明建设,意义,可持续发展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1、什么是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社会在改造自然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所付出的努力及其获得的全部积极成果。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体现了人类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克服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人类在生态问题上所有积极的、进步的思想观念建设,而且包括生态意识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延伸和物化建设。生态文明,是以生态产业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以及和睦和谐关系为主要内涵,倡导人类在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追求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创造和积累。2,为什么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占有率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低位;同时,我国的资源和人口分布呈逆相关,许多资源分布在人口稀疏、环境恶劣且难以开发的中西部地区,而人口集中的东部地区资源却较为稀缺,人均可利用资源相对匮乏。这些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走资源消耗型之路,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可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观念,作为一种基础的价值导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二.怎样建设生态文明

1.借鉴经验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政府法制层面、企业层面以及公众三个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形成政府、企业与民众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促进环境保护制度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方式的进步,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尽快建立我国的“绿色GDP”指标考核体系,推进政府行政的全面创新——包括干部选举制度、考核制度的创新,推行“绿色GDP”核算,根本扭转现行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遏止利益集团形成。加速完善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制度,高度重视市场机制的重要杠杆作用,以新的税收制度支持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 2.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观念

首先是要树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具体说来,它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合理进行功能区划分,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其次,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最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由此,生态文明建设不但要做好其本身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更重要的是要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就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从而形成五大建设,又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过程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观点、方法。

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1.促进“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构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和谐理念”在内政上的重要体现。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能够保证人类有个舒心的生活环境与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且能够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实现代际公平与代际和谐。构建和谐世界是中国共产党的“和谐理念”在外交上的重要体现。它既可以保证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也是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生态文明是基于生态危机、反思传统发展观念而进行的理性选择。把生态建设上升到文明的高度,是我们党对人类文明趋势认识的不断深化。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之一,可逐渐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减缓生态环境的破坏速度,使我们摆脱能源危机、生态危机和生存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涵

强调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均衡发展指明了路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特别是环境权益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之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宜居的环境等方面要求越来越高。建设生态文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不仅是改善民生的需要,而且拓展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领域和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经济发达、政治民主、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社会,也应该是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搞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全面推进现代化,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目标任务之一,也是实现“更高要求”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必将促进全民族生态道德文化素质的提高。我国环境恶化迟迟不能根本好转,这与人们的生态道德文化缺失有直接关系。近些年来,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态意识、环保观念日益增强,参与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我国是具有悠久生态道德文化与伦理的国家,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而朴素的生态道德文化,其中“天人合一”理念就代表了中华民族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精神境界。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我国率先跨入生态文明社会,不但会使全国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人文、民生面貌为之一新,而且必将大大加快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四.结束语:

建设生态文明,昭示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意味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也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284.[2]陈家刚.生态文明与社会公平[J].新华文摘,2008:117-119.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姓名:崔深美 班级:B1102 学号:0311110202

第五篇: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浅析

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浅析

引言:

在历史的慢慢长河中,人类总是在寻求着更好的生存在地球上的方式,从认识自然到向自然索再到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观念转变过程中,人类也在不断的创造着属于不同时代理念的文明,而每一次新文明的出现,也反映了人类对物质和精神双方面追求的升华。

2012年11月,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10个方面绘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国正式迈开了走进新式文明的步伐。

从世界的角度来看,中国思想的改变并非一蹴而就,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上就开始注意到了工业发展给环境带来的损害;到70年代,人们就已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试图对资源的利用做出合适的改变;随着21世纪的到来,绿色经济与全球环境治理也逐渐进入了各国努力践行的轨道。如何的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消耗之间的平衡成为了人们更好的延续这个星球与自身生存的重大问题。中国正是乘着这种革新之风,结合自身的国情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创举。

生态文明建设并不是一个小的概念,如果想更深刻的去理解并践行它,必须从其根源的主体—“文明”去一步一步的解析它。

文明:

文明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在如今的学科分类中,它是属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概念。英文的文明(civilization)源于拉丁文“civis”,意思是城市的居民,其本质含义为人民生活于城市和社会集团中的能力,引申后意为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以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其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民族意识、技术水准、礼仪规范、宗教思想、风俗习惯以及科学知识的发展等等。在19世纪之前西方对文明的定义比较狭隘,认为生产方式先进,知识丰富就代表文明,而生产能力低下,礼仪不合西方的定义就是野蛮,所以当对非洲和美洲进行侵略的时候总是定义为文明战胜了野蛮,但是却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其实是真正的野蛮。到了现代西方才逐渐认识到这种对文明的定义是错误的。

中国汉语中文明一词最早出现在《易经》,曰“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此处的“文”与“武”对立,是指脱离野蛮的文雅,以文雅作人形而明心之形,与此相关的文明则指人文范畴之内的观念和制度。在现代汉语中,文明只一种社会进步状态,与“野蛮”一词对立,汉语中的文明对行为和举止要求更高,对知识和技术次之。

综合来看,文明的主体为人类,是人类所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主要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其性质体现在生产方式上;精神文明主要是指人类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在人类的思想中,文明总是对应着进步,其内容涉及甚广,如果将文明进行泛化的解释,那么它就是人类与自然相处的时所秉持的一种观念,以及在这种观念下所实现的表象及状态。

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人们将生态学理念完全融合到自身生活的一种文明形态。就像文化人类学看待文化一样,它打破了长期以来自私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要求人类将其道德关怀从社会延伸到所有的自然存在物或自然环境。

生态文明的出现:

1866年,德国科学家海克尔在《生物体普通形态学》中首次提出“生态”的概念。他认为,作为一个生物学名词,生态指的是生物群落的生存状态,包括一个生物群落与其他生物群落的关系,以及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20世纪20年代出现了人类生态学的概念。

1935年,英国学者坦斯勒进而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开始从更宏观的角度认识自然生态环境。

1972年,麻省理工学院丹尼斯.米都斯等教授撰写《增长的极限》,第一次向人们展示了在一个有限的星球上无止境地追求增长所带来的后果,引发了增长的极限大讨论。

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格尔摩召开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从而揭开了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序幕。

1983年,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1987年,该委员会在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87年,我国生态学家叶谦吉首次使用生态文明,他从生态学和生态哲学的角度阐述生态文明。他认为,生态文明是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又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和谐统一的关系。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是高度的凝聚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

1995年,美国著名作家、评论家罗伊.莫里森在其出版的《生态民主》一书中,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的概念,真正把生态文明看作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式。

2007年5月,我国人学家张荣寰首次将生态文明定性为世界伦理社会化的文明形态,提出中国需要“生态文明发展模式”,世界需要“生态文明进程”,理论模式为“全生态世界观”做为全逻辑的参照系,将人定位在全生态世界中最高全息的物种,提出世界伦理社会化的文明形态的生态文明概念和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文明环流体系作为人来到世界上就是为了人格、生态、产业的不断上升,以实现文明及其幸福的目的。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上,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生态文明被列入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献,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

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首次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论述,也彰显出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生态文明—文明发展角度的解释

有一种认可度的比较广泛的说法是人类文明曾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约在石器时代,人们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物质生产活动主要靠简单的采集渔猎,为时上百万年;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铁器的出现使人改变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为时一万年;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现代化生活,为时三百年;而生态文明就是即将实现的文明的第四个阶段。

从人类需求的发展角度来看:因为在生产力水平很低或比较低的情况下,人类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总是占第一位的,所谓在之前的文明发展过程中,以物质中心的观念也是很自然的。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人类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工业文明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沙漠化,“城市病”等等全球性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物质生活的提高是必要的,但不能忽视精神生活;发展生产力是必要的,但不能破坏生态;人类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必须保护生态平衡。从这种角度上看,生态文明的出现也是为了更好的适应人类的需求。

生态文明的概念

对于“生态文明”概念,有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见解。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四种角度:

1、如陈瑞清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中提到的的定义:生态文明是人类的一个发展阶段。这种观点认为,人类至今已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三个阶段,在对自身发展与自然关系深刻反思的基础上,人类即将迈入生态文明阶段。此观点被看作是广义的生态文明,其包括多层含义:第一,在文化价值上,树立符合自然规律的价值需求、规范和目标,使生态意识、生态道德、生态文化成为具有广泛基础的文化意识。第二,在生活方式上,以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他人需求为目标,践行可持续消费。第三,在社会结构上,生态化渗入到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追求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

2、如余谋昌在《生态文明是人类的第四文明》中的观点: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方面。这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是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的第四种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这“四个文明”一起,共同支撑和谐社会大厦。其中,物质文明为和谐社会奠定雄厚的物质保障,政治文明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精神文明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生态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体系的基础。这也被称为狭义的生态文明,它要求改善人与自然关系,用文明和理智的态度对待自然,反对粗放利用资源,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

3、生态文明是一种发展理念。这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与“野蛮”相对,指的是在工业文明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用更文明的态度对待自然,拒绝对大自然进行野蛮与粗暴的掠夺,积极建设和认真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与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

4、制度属性的角度: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潘岳在“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中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生态问题实质是社会公平问题,受环境灾害影响的群体是更大的社会问题。资本主义的本质使它不可能停止剥削而实现公平,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环境公平问题。因此,生态文明只能是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体现,只有社会主义才会自觉承担起改善与保护全球生态环境的责任。

5、百度百科对于生态文明的解释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其核心要素是公正、高效、和谐和人文发展。公正,就是要尊重自然权益实现生态公正,保障人的权益实现社会公正;高效,就是要寻求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平衡和生产力的生态效率、经济生产系统具有低投入、无污染、高产出的经济效率和人类社会体系制度规范完善运行平稳的社会效率;和谐,就是要谋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公平和谐,以及生产与消费、经济与社会、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人文发展,就是要追求具有品质、品味、健康、尊严的崇高人格。公正是生态文明的基础,效率是生态文明的手段,和谐是生态文明的保障,人文发展是生态文明的终极目的。从上面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文华伦理形态,二是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也应隶属于文明的范畴,其必然也是一种理念与这种理念作用下的人类生存状态的一种总结。生态文明建设

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自然生态的变迁决定着人类文明的兴衰。我国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既为建设,便是说生态文明还并没有到来,要实现向这个新式文明的转变,是我国当然乃至今后长期努力奋斗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这些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生态文明建设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从上面的言论中不难看出,国家建设生态文明首先开始于物质,但是最终实现生态文明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深入人们的文化之中,只有社会的思维进入生态模式,文明才会渐入生态。建设生态文明,昭示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意味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

仔细斟酌生态文明的本质,很容易发现生态文明就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驱动下所能实现的最终理想状态,反过来,生态文明建设所实现的人类生存状态也必然是可持续发展的。

人与自然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存在相互依存、和谐共处、共同促进的关系。人类的发展应该是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协调发展。人类的发展不仅要讲究代内公平,而且要讲究代际之间的公平,亦即不能以当代人的利益为中心,甚至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后代人的利益。而必须讲究生态文明,牢固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观。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各种全球性问题的加剧以及“能源危机”的冲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了关于“增长的极限”的讨论,各种环保运动逐渐兴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人类与环境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而揭开了全人类共同保护环境的序幕,也意味着环保运动由群众性活动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伴随着人们对公平(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作为社会发展目标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一系列全球性环境问题达成共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随之形成。1983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该委员会在其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更是高度凝结了当代人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认识。然后又从可持续发展中延伸出各种绿色的理念,到今天最终形成了生态文明的概念。

由此可知,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生态文明建设—中国人传统的承接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生态保护的相关律令。如《逸周书》上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因为春天树木刚刚复苏生。什么时候砍伐呢?《周礼》上说:“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除保护生态外,还要避免污染。比如“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把灰尘废物抛弃在街上就要斩手,虽然残酷,但重视环境决不含糊。这种制度,并非统治者的个人自觉,而是中华文明本身的内涵所决定的。以儒释道为中心的中华文明,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观点

中国儒家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德性,尽心知性而知天,主张“天人合一”,其本质是“主客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儒家通过肯定天地万物的内在价值,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讲究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通过家庭、社会进一步将伦理原则扩展自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正如《中庸》里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儒家的生态伦理,反映了它一种对宽容和谐的理想社会的追求。

道家观点

中国道家的生态智慧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空灵智慧,通过敬畏万物来完善自我生命。道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强调人必须顺应自然,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把一种物中有我,我中有物,物我合一的境界称为“物化”,也是主客体的相融。这种追求超越物欲,肯定物我之间同体相合的生态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与现代环境友好意识相通,与现代生态伦理学相合。

佛教观点

中国佛教的生态智慧的核心是在爱护万物中追求解脱,它启发人们通过参悟万物的本真来完成认知,提升生命。佛家认为万物是佛性的统一,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涅盘经》中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异。”认为一切生命既是其自身,又包含他物,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佛教正是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生态伦理成为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炼内容,生态实践成为觉悟成佛的具体手段,这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出的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客观上为人们提供了通过利他主义来实现自身价值的通道。

周易观点

常有人用《周易》中“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来表述中华文明精神,这正与生态文明的内涵相一致。中华文明精神是解决生态危机、超越工业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文化基础。一些西方生态学家提出生态伦理应该进行“东方转向”。1988年,75位诺贝尔奖得主集会巴黎,会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中华文明虽然是工业文明的迟到者,但中华文明的基本精神却与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基本一致,从政治社会制度到文化哲学艺术,无不闪烁着生态智慧的光芒。生态伦理思想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内涵之一,这使我们有可能率先反思并超越自文艺复兴以来就主导人类的“物化文明”,成为生态文明的率先响应者。

生态文明建设—圆中华文明之梦

如果跟潘岳先生所说的那样,原始文明是奴隶社会的文明,农业文明是封建社会文明,工业文明开启了资本主义社会,而生态文明则隶属于社会主义。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佼佼者,率先建设生态文明显得势在必行。中国拥有者辉煌的历史,尤其是在和文华有关的发展中,中国从来都显得博大宽厚,中国的传统理念又是如此的相似于生态文明,悠久的历史积淀给中国人的智慧最终还是会呈现在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上。生态文明就像是中国传统美德的一次伟大传承,它甚至可以联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帮助我们思考如何在地球上更加长久的生存,生态文明实现的也是中国文明兼爱天下之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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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的内涵有以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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