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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五篇范例]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1-66844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1 04:10: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台州市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陆续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业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提高农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组织管理比较完善、示 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主要目标的标准化推广项 目。

本项目正是顺应当前农业发展趋势和需求, 根据目前区域南瓜种 植产业普遍存在的“生产技术低、管理水平弱、产量上不去、效益提 不高、质量难保证、标准难普及”的问题,特提出开展“无公害南瓜 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 项目。以台州市 ****街道为核心建立面积 1000亩的示范区,预期项目完成时带动周边 3000亩辐射面积,完善质量 管理措施,建立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打造“ ****”品牌经营战略。项目的开展实施能为区域及周边地区尽快建立南瓜标准化生产技术 管理体系提供保障,引导农户提高种植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 业整体竞争力, 从而开拓更加广泛的市场, 促进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产业提质。

因此,根据台农标协办〔 2014〕 02号《关于下达 2014年市级农 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根据《无公害南瓜标准 化种植推广示范项目任务书》 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示范区名称、标准化推广模式

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 本示范区的标准化推广模式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模式。

三、执行年限

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9月。

四、示范区现状

项目实施示范区面积为 1000亩,农户数为 32户, 2013年总产 量 2000吨,产值 120万元。

项目示范区以台州市 ********街道为核心, 以合作社为主体, 带 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目前合作社现有基地面积 1200多亩,建有喷 滴灌种植基地 100亩,发展社员 102户。示范区周边河网呈“井”字 型排开,沟渠纵横,灌溉方便,交通便捷,有 75省道、洪三路贯穿 其中,占据独特的地理优势。然而,示范区农户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标准化意识普遍不高,南瓜种植产量低、效益差、产品质量安全 也难以保证。

因此, 示范区急需通过开展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 使当地南 瓜种植的产地环境控制、栽培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等达到相关标 准,提高农户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树立按标准生产的意识,加快农 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五、建设目标及要求

项目预计建立南瓜标准化种植示范区域面积为 1000亩, 预期辐 射面积为 3000亩;带动示范区农户数 32户, 辐射区农户数为 500户;预期示范区总增收 16万,人均增收 0.5万,辐射区总增收 100万, 人均增收 0.2万。项目预计培训 550人次。

六、实施内容

(一质量管理措施及制度

1、建立质量管理措施、生产档案和管理制度

在农业迅速发展的同时, 蔬菜质量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 点。为了保证本项目生产的南瓜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我合作社建立了 一系列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制定合作社全面质量管理手册, 组织 落实质量责任制, 同时做好南瓜的生产管理措施和销售管理措施, 从 而保证项目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二是建立生产档案, 建立田间档案 记录生产全过程的农事操作,以备核查。三是制定管理制度,制定了 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投入品管理制度、南瓜生产溯源体系与 批次管理制度、合作社全面质量管理手册、合作社农产品准出制度等 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和溯源制度

为了保证无公害南瓜进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 提升南瓜品 质及质量, 特制订了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和溯源制度。规定了农产品 产地的准出条件、保障措施、建立产品检测室, 对产品按批开展自查, 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检、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争取产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 100%、利用对接平台开展统购服务, 实行产销对接;对产出的农产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记录, 农产品进 去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也有追溯记录。

(二项目区域建设

1、实施示范区建设

项目建立实施示范区 1000亩, 示范区农户数为 32户。项目将制 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基地建设方案和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实施统一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等全程统一管理,生产过程要有完整的记录,以 保证南瓜的产品质量可追溯性及作为今后可供指导的技术经验。

2、辐射示范与推广

本项目积极推行 “合作社 +基地 +农户”推广模式,预期辐射带动 面积为 3000亩,辐射带动农户 500户。为了提升无公害南瓜产品质 量及品质,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通过组织农户进行南瓜标准化 种植技术培训,使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技术在我区得到推广普及(三品牌建设与运营

合作社自 2006年成立以来, 一直注重企业的品牌建设, 已于 2012年 12月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2013年获得省级示范性农民专 业合作社, 2007年申请注册“ ****”商标, 2009年成功注册“ ****” 品牌, “ ****”品牌产品包括南瓜,新鲜蔬菜,西瓜、甜瓜等二十余 种, 生产的南瓜产品获得了浙江省农业厅颁发的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认定证书》 ,合作社在全国的多个中小城市建立销售网点,并与“杭 州世纪联华”、“台州华联”等超市顺利实现“农超对接” ,签订长期 供货协议,实现农产品提供到大型超市、商场销售的市场模式,具有 长期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 “ ****”品牌

产品成为消费者认可和放 心食用的农产品。项目实施过程应继续加强实施品牌战略, 加大品牌

宣传力度, 除不断完善线下配送渠道外, 还需建立网络营销和宣传平台,积极培育“ ****”标准化、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形成具有一 定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的品牌,最终将“ ****”打造成为“台州市著 名商标”。

(四标准化技术培训开展

1、由项目技术小组负责,组织培训基层技术人员 30人(次。

2、由示范区农业林业局协调,指派项目技术人员配合开展面向 合作社和农户的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培训农民 550人(次。

3、为当地引导建立完善的标准化技术培训体系,为区域内开展 其他标准化技术项目奠定基础,提供成功的培训模式。

七、项目实施技术流程 项目技术流程见图 1

图 1 项目技术流程图

项目整体实施流程为:项目下达后经合作社相关成员协商, 成立 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建设技 术小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组织协调管理, 从管理上监督保 证项目的实施;技术小组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 标准化生产技术的中 试集成,标准制订;大力开展示范区建设,举办技术培训;监督落实 其他各项工作。加强与区农业林业局合作,抓好标准化示范,确保项 目研究成果及配套措施落到实处,达到典型示范,全面推广的目的。

八、技术方案解决

(一无公害南瓜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为了规范南瓜的无公害种植生产,确保食品安全,便于标准化、产业化种植, 合作社开展了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 实行产 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监控,对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 行严格限制。经项目组研究, 确定以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11-2012《无公害农产品 南瓜设施生产技术规程》为参考标准从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管理、病虫害防治三方面进行前期调研, 规定产地环境符合 NY

5010的规定;生产技术管理从品种选择、种子质量要求、育苗、苗期管理、定植前后管理、田间管理、采收等各生产环节进行详细规 定,明确具体操作规程;病虫害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 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 为辅”的无公害控制原则,合理轮换使用农药。

(二无公害南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项目组对示范区内主要生产点开展了主要病虫害发展情况调查, 发现该区域主要病害为灰霉病、白粉病、病毒病;主要虫害为蚜虫、蓟马、斑潜蝇、白粉虱。根据参考 DB11T 911-2012标准的基础上, 设计了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的验证试验,对其 中的部分技术环节做了有效的修正, 形成了适宜示范区应用的技术体 系。

九、计划进度

2013年 11月-2013年 12月 成立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制定 项目技术管理措施;拟定实施计划,分配项目实施任务,召集相 关人员与部门进行协调、讨论,制定相关文件和实施方案。2013年 11月-2014年 3月,完善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带动社员开展南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1000亩,其中南瓜标准 化设施栽培示范基地 30亩。

2014年 3月-2014年 8月, 通过开展南瓜标准化种植技术相 关培训, 开展示范区现场考察参观与技术指导, 辐射带动周边农 户共同开展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 辐射带动周边 3000亩基地。2014年 9月,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申请项目验收。

十、资金概算

(一项目总经费

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项目总经费 50万元,其中申请 “以奖代补”资金 20万元,自筹资金 30万元。

(二经费使用情况(见表 1 表 1 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效益预测(一经济效益

无公害南瓜标准化种植推广示范项目实施后, 建立项目示范区面 积为 1000亩,带动示范区总增收 16万元,人均增收 0.5万元,确保 项目预期目标,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 通过组织对项目区及辐射区农户进行南瓜标准化种 植技术培训,将改变南瓜种植技术落后、效益不高的现状,提高农民 的农业标准化质量安全意识,达到节本、增产、增效的目的。通过该

项目的实施, 将促进南瓜产业的标准化施行与推广, 辐射面积达 3000亩,辐射农户数 500户,带领辐射区农户实现产业总增收 100万元, 农户平均增收 0.2万元。

十二、保障措施(一项目管理

项目按照 《台州市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有 关规定,建立无公害南瓜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和产业之间的组织、领 导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 组织检查,开展监督,抓指导、抓协调、抓落实;技术小组负责示范 区建设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具体承担指导示范区建设工作, 解决示范 区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合作社理事长 组员:**** **** **** 技术小组 组长:**** 组员:**** **** **** ****(二技术保障

合作社现有农艺师 2名, 专门负责项目解决项目的技术问题, 并 且与当地农业局进行合作, 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能够 得到及时解决。项目组成员组成结构科学合理, 为无公害南瓜标准化 种植推广示范项目建设提供了从技术管理措施—标准制定—技术指 导与培训—技术示范等各个环节的技术保障, 从而保证了项目的顺利 实施。

(三资金保障

合作社运营多年已积累一定资金, 本项目建设投资主要由合作社 自行解决, 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适当经费补助, 减轻投资压力。(四加强标准实施监督

对农户建立生产档案, 对农产品投入品去向等情况进行记载, 同 时,实行农产品从产前、产中到产后全程可追溯,建立农产品产地准 出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及时对无公害南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

第二篇: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日本爱碧斯小南瓜、紫皮慈姑无公害生产基地

培 训 教 材

来安县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二○○七年元月

目 录

(1)前言

(2)日本爱碧斯小南瓜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3)日本紫皮慈姑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4)编者简介

日本爱碧斯小南瓜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1、产地条件

生产基地应选择交通方便,不受污染源影响或其污染含量限制在允许值内,生产基地5km(公里)以内及灌溉水源无污染存在,与当地南瓜至少保持1km(公里)隔离带,以防品种混杂。土壤要求肥沃疏松,PH值在5.5~6.8之间,农田基础设施完备,三年以上未种过瓜类作物,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规定的要求,环境质量应符合GB/T18407.1规定。

2、品种特性

日本爱碧斯小南瓜为一代杂交种,皮色呈默绿色,为扁园形。全生育期120天,其中育苗期20~25天,大田生长期100天。单瓜重1.5~2.52公斤,每667m(亩)产量1500~2500公斤。

3、育苗

3.1育苗时间与育苗方式

3月25日前后播种,采用地膜覆盖小弓棚保护营养钵育苗。3.2壮苗标准

日历 苗龄20~25天,苗高12~15cm(厘米),真叶2~3片,茎粗0.5~0.7cm(厘米),根系粗壮,叶子完好,无病虫害。

3.3营养土配制

以年前深耕的大田表土,加适量草木灰(土灰比8:2)和复合肥(按每方土添加45%的复合肥1.25公斤)喷适量的水均匀混合,营养土温度以手握成团,1.2m(米)高度落地即散为宜。调匀的营养土含水量为70~80%。制成的营养土用农膜覆盖后备用。每立方米营养土一般可制

10cm(厘米)口径的营养钵3300~3500个。

3.4种子处理

先将种子凉晒1~2天,再用50~55℃的温开水浸种15分钟边浸边搅拌,后用冷水继续浸泡4~5小时,捞出晾干种子表皮水分,即可播种。

3.5播种

选用口径为10cm(厘米)的营养钵,先向钵内加2/3的营养土压实摆放在苗床上,苗床宽度1.2~1.5m(米)。将晒干的种子平放在营养钵中心,再将种子用营养土覆盖,厚度略低于钵口,约覆盖1cm(厘米)厚土。喷一次小水后,营养钵本上平盖一层地膜,再加盖小拱棚。

3.6苗期管理

播种4~5天后,出苗50%时揭去小弓棚内的地膜。齐苗后苗床要喷一次水。苗期水份管理以宁干勿湿为原则,如营养土蓄水能力差,或在生长期遇到持续高温天气要适时补水。爱碧期小南瓜喜温、不耐寒、高温高湿生长速度快。育苗前期要做好保温,如夜间气温过低小弓棚加盖草帘。中期小弓棚内温度控制在20~25℃,超过28℃时要放风降温。定植前5~7天,根据天气情况逐渐揭去水弓棚四周的薄膜进行炼苗,使幼苗适应外界环境。幼苗生长前期持续低温,易形成僵苗,中后期如温度过高生长过快,定植后形成雌花的节位远。

4、大田栽植 4.1整地施基肥

12月份前要深耕冻垡,定植前结合整地重施基肥。基肥以施腐熟的2农家肥为主,化学肥料为辅。每667m(亩)施农家肥1500~2500 kg(公2斤),每667m(亩)施尿素15~20 kg(公斤)磷肥40~50kg(公斤)22或每667m(亩)施20%优质有机无机复合肥40~50 kg(公斤)或每667m(亩)施45%复合肥30~40kg(公斤)。农家肥,大田面上施肥量占1/3,垄底施肥易2/3。化学肥施垄底。垄宽0.7m(米),垄高0.3m(米),沟宽•30cm(厘米)垄中心中距2.7m(米)。

4.2定植

当幼苗达2叶1心时,约在4月15号前后,选择冷尾暖头的晴天上午

2定植。定植时要浇足定根水。株距0.5m(米),每667m(亩)栽培500

株左右。定植后垄面覆盖地膜,划“丁字口”使瓜苗露出地膜,并用土封实垄边和瓜苗周围的地膜。也可先在垄面上覆盖地膜,后破膜定根瓜苗。

4.3枝蔓管理

在瓜苗长到4片真叶时,选晴天摘心,促使侧蔓即早萌生。当侧蔓生长到10cm~15cm(厘米)时进行定蔓,每株选留2条生长均匀的健壮侧蔓,其余侧蔓从基部摘除,以后侧蔓上萌发的子蔓也应摘除。当侧蔓生长到0.5~0.6m(米)长度时,将两条侧蔓按相反方向进行第一次压蔓,株与株的侧蔓成平行状。以后每隔0.4m(米)压1次蔓,共压蔓2~3次。

4.4花果管理

开花期如遇阴雨天气,每天上午6~9时进行人工授粉,授粉后及时套袋,当幼瓜长到0.25kg(公斤),约有拳头大小时定瓜。每条蔓留1个瓜,每株留2个瓜。其余雌花或幼瓜及时摘除。定瓜后侧蔓要及时摘心。并用秸杆将瓜垫起,采收前10~15天要转换南瓜着地位置,翻动瓜的手势要轻以免摘掉南瓜。瓜转动后可保持整个瓜的成色一致。

4.5中耕除草与肥水管理 定蔓后,结合追肥全面进行中耕除草。在垄两边开沟施催蔓肥每2667m(亩)45%。优质复合肥15~20kg。施肥后全园翻耕一次,深埋杂草。结果前如遇持续高温天气旱情严重时,可沟灌跑马水。定瓜后施2催果肥每667m(亩)在垄面穴施45%优质复合肥10~15 kg(公斤)。座果后要做好抗旱排涝工作。

6、病虫害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无害化防治原则。化学农药使用严格执行《日本食品农残肯定列表制度》。

6.1病害防治 6.1.1根腐病

为真菌性瓜类腐皮镰饱菌所引起的病害。主要侵染瓜根及瓜苗的基部。瓜苗定植后如遇长期高温、高湿天气或连作地、低洼地、粘土易

发生该病。初呈水侵状,后腐烂。茎缢缩不明显,病部腐烂处的维管束变褐,不向上发展,别于枯萎病。后期病部往往变槽状,留下丝状维管束。病株地上部初期症状不明显,后叶片中午萎蔫,早晚尚能恢复。严重的则多数不恢复而枯死。

防治方法 避免重茬,有条件的与十字花科、百合科作物实行3年以上轮作。采用高畦栽培,认真平整土地,防止大水漫灌及雨后田间积水,苗期发病要及时松土,增强土壤透气性。发病初期喷洒或浇灌5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根腐灵300倍液,或50%速克灵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

6.1.2细菌性缘枯病

病原菌为边缘假单胞菌。叶部染病,初呈水浸状小斑点,后扩大为淡褐色不规则形斑,周围有晕圈;严重的产生大型水浸状病斑,由叶缘向叶中间扩展,呈楔形;叶柄、茎、卷须上病斑呈水浸状,褐色。5月中旬,田间湿度过大时易发生该病。

防治方法 用50℃温开水浸种15分钟或用100万单位硫酸链霉素500倍液浸种2小时,冲洗干净后催芽播种预防缘枯病,在发病初期选用2%春雷霉素液剂3000~4000倍液,或用72%农用链霉素可湿性粉剂4000倍液防治。或用5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500倍液+72%农用链霉素可湿性粉剂4000倍液防治,或用53.8%可杀得干悬浮剂1000倍液防治。

6.1.3白粉病

病原菌为瓜类单囊壳菌,属子囊菌亚门真菌。发病初期在叶面或叶背及幼茎上产生白色近圆形小粉斑,叶正面多,其后向四周扩展成边缘不明晰的连片白粉,严重的整个叶片布满白粉。6月上旬遇高温干旱与高湿条件交替出现时易发生该病。

防治方法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喷雾2%农抗120,或2%武夷菌素水剂200倍液,或3%多氧清水剂600~900倍液预防白粉病。也可在发病初期喷洒20%三唑硐(粉锈宁)乳油1500~2000倍液。

6.2虫害

6.2.1地老虎

主要有小地老虎、黄地老虎和大地老虎,均属鳞翅目夜蛾科,其中以小地老虎危害最重。南瓜幼苗定植后的2个星期内,地老虎幼早常咬食近地面的茎部,致使整株死亡,造缺棵断垄。

防治方法 瓜苗定植后投放毒饵诱杀地老虎幼虫。秕谷、麦麸、豆饼、棉耔饼、玉米碎粒等5kg(公斤)炒香,拌90%敌百虫30倍液0.15kg

2(公斤)制成麦饵,每667m(亩)施用1.5~2.5kg(公斤)在傍晚撒施诱杀地老虎幼虫。设置佳多频振式杀虫灯诱杀成虫。也可在瓜苗定植后2周内用2.5%溴氰菊脂(敌杀死)2000~2500倍液。2.5%联苯菊脂(天王星)乳油1500倍交替灌根。

6.2.2红蜘蛛

主要为朱砂叶螨,属蛛形纲,蜱螨叶科,以成、若螨在叶背面吸食营养。5-7月份遇干旱年份易大发生,先是点片发生,而后是扩散全田。

防治方法 南瓜定后,要清洁田园灭除田间杂草,5月中旬检查瓜田,如发现叶背面有红蜘蛛,可0.5%藜芦碱醇(虫螨灵)溶液800倍液,或0.3%印楝素乳油1000倍液,或喷洒2.5%联苯菊脂(天王星)乳油1500倍等药剂进行防治。

6.2.3蚜虫 主要为棉蚜,属同翅目蚜科,以成、若蚜在叶背和嫩茎上吸食作物叶液,年发生20~30代。南瓜定植后有翅蚜迁飞到瓜田繁殖危害。高温高湿和降雨冲刷不利于生长发育,危害程度也轻,通常窝风地受害重于通风地。

防治方法 蚜虫点片发生时喷0.2%苦参碱500~1000倍液,或0.5%印楝素乳油•800倍液,或喷洒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000倍液。

日本紫皮慈姑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

1、产地条件

生产基础应选择交通便利、地势平坦、排灌便利,农田基础设施完备。不受工业“三废”以及城市垃圾等污染源影响,生产基地5km(公里)及灌溉水源无污染存在。土壤软细肥沃(有机质含量在1.5%以上),以PH值6~7壤土或黏壤土为好,灌溉水质量应符合GB5084规定的要求,环境质量应符合GB/T18407.1规定。

2、育苗

选用从日本引进的紫皮慈姑。该品种属性晚熟,全生育期210天左右,其中秧田苗生长期在90天左右,大田苗生长期120天左右。平均单株结慈姑12~16个,慈姑似径3.0cm(厘米)左右。平均单株结慈姑0.25kg

2(公斤),一般每667m(亩)产里750kg(公斤)。该品种肉质坚实、香味较浓微苦,富含维生素、淀粉、微量元素等营养成分,属优质品种。易作慈姑晚水栽培。

通常我县日本紫皮慈姑在4月中旬育苗,育苗前先建立秧田。每2667m(亩)撒施45%优质复合肥30kg(公斤)后,带水耕耙2~3次,做成宽1.3~1.6m(米)的秧田,秧田之间留30cm(厘米)的操作道。将预先在室内贮藏的顶芽中茎0.4~0.8cm(厘米)的球茎或折芽,栽于秧

2田中,株行距为10×13cm(厘米),每667m(亩)秧田用种量50~75kg(公斤)。秧田与大田苗移栽面积比为1:8~10。

育苗前期浅水勤灌,一般保持水层深度为3~5cm(厘米),中后期水层逐渐加深至8~10cm(厘米),一般在幼苗三叶期和割叶后各追施肥1次,每667m(亩)每次施尿素7.5kg(公斤)。幼苗移栽前1个月左右时间,约在6月中旬前后割叶蹲苗。移栽苗壮苗标准为日历苗龄90天左右,株高80cm(厘米)左右,叶片肥厚,叶色浓绿。短缩径粗在1.2~1.5cm(厘米)。

在慈姑育苗期主要病害为黑粉斑点病,播种前种球用77%可杀得1000倍液或用粉锈宁1000倍液浸种15~30分钟,在发病初期可用3%多氧清水剂600倍液喷雾防治。或用53.8%,可杀得2000乳剂1200倍或用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进行喷雾防治。5月底6月初注意防治一代二化螟和大螟,可用青虫菌(苏云金杆菌)6号液剂500~1000倍液,或5%抑太保乳油2000倍液进行防治。发生蚜虫,可用10%蚍虫啉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防治。

3、大田栽植

晚水慈姑的移栽时间为7月中旬~8月上旬,移栽时间宜早不宜迟通

常以7月20号前后移栽为宜。幼苗移栽前大田深耕晒垡后,每667m(亩)施农家肥1500~2500kg(公斤),磷肥40~60kg(公斤),尿素25kg(公斤),或每667m(亩)施25%有机无机复合肥(N:P:K为9:5:11含有机质为20)50~60kg(公斤)。带水旋耕,耕层深度20cm(厘米)左右。整地质量要求做到田平、泥碎、杂草净。

幼苗栽植前,去除秧苗叶片,化保留叶柄长35cm(厘米),田间水层保持2~3(厘米)。栽植密度,行株距为40×40cm(厘米),每4行

2间距50cm(厘米),每667m(亩)约栽植3800~4000株。秧苗插入土中深度为10cm(厘米)。

栽后保持大田5cm(厘米)深水层,如遇35℃以上的持续高温天气,水层可加深到15~20cm(厘米)。8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植株封行前放干田水3~4天进行搁田,搁田标准是搁到田间完全无水,土表软中带硬时,再灌水,水深度为10cm(厘米)左右。通常要进行2~3次搁田,保持土壤干干湿湿。9月中旬以后匍匐茎大量抽生时,停止搁田,将水位适当加深到3~5cm(厘米)。

2栽后活棵后10~15天,追施提苗肥,每667m(亩)撒施尿素15kg(公2斤),或每667m(亩)撒施碳铵41kg(公斤)。9月中旬,匍匐茎大量抽生时(约6~8条匍匐茎),追施慈姑膨大肥。每667m(亩)追施尿素15kg(公斤),氯化钾15~20kg(公斤)。栽后至9月初,每隔15~20天摘除老叶、黄叶1次,每株只保留4片~6片新叶,并结合摘叶进行人工除草。

4、病虫害防治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无害化防治原则。化学剂使用严格执行《日本食品农残肯定列表制度》。

黑粉病 也称为黑粉斑点病,病原菌为慈姑实球黑粉菌,属担子菌门真菌,主要危害叶片,也危害叶柄。叶片上发病有三种症状类型:一是叶片上出现淡绿色的圆形小斑点,以后逐渐变为黄绿色痘状突起的斑泡,所以又叫“泡泡病”。病部常有白色浆液流出,最后病泡枯黄破裂,有许多黑色粉粒散出,有时泡状突起全部脱落为孔状。二是

2叶上着生黄褐色不突起的肿斑,后干缩破裂脱落呈破网状的孔洞。三是叶片正面呈褪绿色或橙黄色病斑,边缘不明显,表皮下生许多黑色小点,为病菌孢子球,叶背初为黄白色,后表皮破裂露出黑色孢子堆。叶柄病斑初为褪绿圆形小点,发展呈绿色椭圆形瘤状突起,上生纵沟,后期呈桔黄色瘤状突起,表皮破裂后可见许多黑色小粉粒(孢子球)。

黑粉病的防治方法,首先要做好合理轮作;选留无病球茎作种;及时清除病叶、黄叶、枯叶、杂草和防治害虫;高温期要灌深水、凉水,降低田间温度。有时还要干干湿湿,促进发根,提高植株的抗病力;氮、磷、钾肥合肥搭配施用,防止偏施氮肥。田间发病时可用77%可杀得1000倍液,或25%粉锈宁(三唑酮)1000倍液,或粉锈液、多菌灵1:1混合另水800倍液喷洒,或20%粉锈宁(三唑酮)乳油1000~1500倍液喷淋。

叶斑病、褐斑病、斑纹病 该三种病合称为“三斑病”,均为真菌性病害,主要为害叶片、叶柄和茎。叶斑病染病,初在叶片或叶柄上生锈褐色小点,四周有黄晕,后病斑扩展,数个病斑融合,致叶片干枯,叶柄在近水面处缢缩而倒状。茎上染病,与叶片上症状相似。褐班病,叶片染病,产生近圆到深褐色病斑,后病斑中部转为灰白色,病健分界清晰,严重地病斑密布并结成斑块,最终导致叶片变黄干枯。叶柄感病,病斑近梭形,稍下陷,病斑绕叶柄扩展连片,最终导致叶柄倒折。潮湿时病部表面可见稀薄的白色霉层。斑纹病,叶片上的病斑为灰褐色,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其上着生同心圈状灰色霉层,直径1.5~15毫米,周围有明显的黄绿色或绿褐色晕带,严重时叶片变黄干枯,叶柄发病,病斑为褐色,短线状。

“三斑病”的防治措施为,慈姑采收后及清除病残体,集中烧毁。施用腐熟的有机肥或酵素菌沤制 堆肥。加强田间管理,发现病叶及时摘除,防止传播蔓延。发病初期试喷50%苯菌灵可湿性粉剂1000倍或70%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000~1500倍液,75%百菌清(达科宁)性粉剂1000倍,甲基托布津与局菌清1:1混合加水800倍液。以上药剂交替使用,隔10天左右1次,连续防治2~3次。

叶柄基腐病 该病也是一种真菌性病害,也称菌核病。主要危害叶

柄基部,造成软腐。发病时间在9月中旬至采收前。外部老叶叶柄基部先发病,逐渐向内叶扩展,叶柄基部表面或病组织内有白色菌丝,逐渐集结成很小的颗粒,初为白色,后渐变为黄褐色至黑色。

叶柄基腐病防治方法为,采收时清除病残中,深埋或集中烧毁,减少菌源,发病初期开始喷洒50%异菌脲(扑海固)可湿性粉剂1000倍或50%腐霉利(速克灵)可湿性粉剂1500倍液、50%多硫(多菌必克、邦斑克、施可得、斑枯宁)悬浮剂600倍液,以上药剂交替使用,隔10天左右1次,连续防治2~3次。

花蓟马 属缨翅目蓟马科。主要危害慈姑心叶和幼苗嫩叶,造成叶缘附近成焦枯状。年发生11~14代,以成虫越冬。

花蓟马防治 可喷洒绿浪(植物碱)、护卫多(藜芦碱)、鱼滕精等800倍液,或用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或用25%吡辛(一击)乳油1500倍液防治。

二化螟 属鳞翅目蛾科。以幼虫蛀茎或食害心叶造成枯心苗或枯茎。大田慈姑主要在7月下旬~8月上旬重点防治二代二化螟。

可喷洒青虫菌(苏云金杆菌)6号液剂500~1000倍液,或用喷洒5%抑太保乳油2000倍液防治。

甜菜夜蛾 属鳞翅目夜蛾科。以幼虫取食叶肉,造成孔洞或缺该,严重时仅留叶脉或叶柄,致便整株死亡。年发生4~5代,8月份危害最重,8月上中旬为三代甜菜夜蛾幼虫盛蜉期。在幼苗三龄前,用20%灭幼脲1号或25%灭幼脲3号胶悬剂200毫克/公斤,BT乳剂300倍液,0.5%印楝素乳油800倍液或用2.5%多杀菌素(菜喜)悬浮剂1300倍液或用15%安打悬浮剂3500~4500倍液,或用20%虫酰肼(米满)悬浮剂1000倍液防治。

蚜虫 属同翅目蚜科。以成若蚜集中危害嫩叶、叶柄、刺吸汁液,造成心叶卷曲,植株矮缩,生长不良。以9月~10月份危害较重。可用1.1%白部·楝·烟乳油1000倍液,或用0.2%蚜螨敌(苦参碱)水剂800倍液,或用10%吡虫啉可湿粉剂1500倍液防治。

第三篇:浙江省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推广实施省级以上农业标准为目的,以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组织管理比较完善、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主要目标的标准化推广项目。

第三条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协调办”)负责统一协调示范项目的管理,省农、林、渔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示范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省级示范项目实行申报、初审、审核立项、计划下达、实施、组织验收、跟踪检查的管理方式。示范项目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

 第二章 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第五条 各类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机构等组织可以申请承担示范项目建设任务。

第六条 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需要;

(二)利于推进《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实施,原则上应与各类重点农产品基地、出口农产品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建设项目相结合;

(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原则上粮油种植规模1万亩以上;

经济作物(水果 1000亩、蔬菜1000 亩、茶叶1000 亩、食用菌50万袋);林特产品(竹林1万亩以上、特色干果2000亩、山地水果2000亩以上);牲畜1万头;蜂产品100群;家禽 10万羽以上;虾、蟹、龟鳖类500亩以上,鱼、贝藻类1000亩以上,网箱养鱼3万立方水体以上。

(四)具有“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协会)+基地+农户” 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基地内生产档案制度完善;示范产品有品牌、有包装,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五)推广实施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有技术推广站(中心)或科研院所等技术依托单位,有切实可行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六)具有严格的标准化实施保障体系,示范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获得GAP、ISO9000、HACCP、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森林食品等认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农产品品牌优先安排)。

 第三章 示范项目审核立项

第七条 示范项目申报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申请报告、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等材料,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财政、发改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抄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发改、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项目申请进行初评后报省“协调办”,经“省协调办”统筹、协调,组织评审后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建议,报“省协调会议”审定。

第八条 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具体申报工作由省“协调办”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

第九条 示范项目计划经省“协调会议”审定后,由省“协调办”各成员单位联合下达。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条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技术支撑机构,着手组织实施。示范项目应树立项目标志牌,标示项目名称、实施标准、示范规模、承担单位、批准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 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和相关标准的宣贯,提高相关生产、管理者的标准化意识,培养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人才,组织标准的推广实施。

第十二条 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逐步建立示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开展必要的产品检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 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形成有一定生产、销售规模的品(名)牌。

第十四条各级项目管理部门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各类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以标准化为纽带的“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

第十五条项目所在地农产品“协调机构”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在建项目和已验收项目的监督管理、跟踪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第五章示范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 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安排建议。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项目验收方案,报省“协调办”统筹安排后,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组织、程序、总结和相关材料报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进行。项目实施期间,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第十八条 对验收合格的示范项目,经省“协调办”审核,报省“协调会议”审定后,实行“以奖代补”。示范农产品可以在其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浙江省 XXX标准化示范产品”。

第六章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示范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拨付。“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购置必要的自我检测检验设备、基地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

第二十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及时组织做好示范项目建设效益统计分析和绩效考评,并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省农产品“协调办”。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对“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协调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原试行办法作废。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四篇:2010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指南

2010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扶持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基础较好的县(农场),在全国努力推进县域农业基地、标准、企业、认证一体化,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组织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联动,优质与高效统一,县级政府统一协调、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类项目集中投放的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新局面。

2010年计划在全国建设40-5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突出加强示范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质量安全监测、生产档案及追溯制度建设、品牌培育等基础性工作。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县(农场)核心示范区达到以下目标:

(一)质量安全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药、兽药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100%,药物使用率降低30%以上,不使用禁用农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达到100%。

(二)农业标准应用面大幅提高。标准入户率、标准转化应用率、标准宣传培训率达到100%。

(三)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生产档案建设率达到100%,上市农产品包装标识率提高至95%以上,农垦示范农场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率100%。

(四)基本实现组织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示范产品100%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品牌销售。

(五)辐射带动效果显著增强。带动核心示范区周边三倍以上面积或规模标准化生产,使周边同类生产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同等情况下,核心示范区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连续三年同比增长1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示范产品。蔬菜、水果、茶叶、奶牛、肉牛、蛋鸡、生猪、水产品等八大类“菜篮子产品”。申报示范产品应为当地主导产品,鼓励综合示范2种以上产品。

2.示范规模。县域范围内现有规模化蔬菜面积不少于2万亩,水果面积不少于3万亩,茶叶面积不少于1万亩;畜禽养殖奶牛存栏不少于5000头,肉牛出栏不少于1万头,蛋鸡存栏不少于100万只,生猪出栏不少于10万头;水产养殖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3000亩,浅海滩涂养殖不少于1万亩,工厂化养殖不少于10万平方米,深水网箱不少于2万立方米。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国有农场、山区县的种植、养殖规模可适当放宽。

3.示范组织体系。示范县(农场)政府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县级农业部门有明确的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及人员,有农业综合执法、质量检测、技术推广服务等农业执法与公共推广服务机构,县级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好。

4.示范依托载体。核心示范区内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带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面积(规模)不低于示范产品总面积(规模)的10%,能够对示范产品产业和周边农户起到强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

5.示范附加说明。申报县(农场)有较好的农田水利、养殖等基础设施,正在实施或实施过相关的国家级农业生产建设性项目,承担过农业部定点市场、“三电合一”农业信息入户、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农场)、已纳入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农场)建设计划的县(农场),优先考虑。示范工作推进建设期限一年。示范建设期满,农业部组织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二)建设内容

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主要开展农业技术标准的集成转化、培训推广,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1.完善示范产品标准体系。示范县(农场)围绕示范产品,按照目标市场要求,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示范县(农场)示范产品标准体系,建立贯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生产控制技术规范,并将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集成转化为通俗易懂、好操作、真管用的实施手册或明白纸。

2.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县(农场)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2-3个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生产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规模)应占示范产品总面积(规模)20%以上。

3.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与推广。示范县(农场)应当对示范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知识宣传。每年至少对全县(农场)乡镇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推广人员进行1次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核心示范区种养户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2次,对示范区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生产骨干进行1次全员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项目完成时,核心示范区直接从事示范产品生产经营的种养户能够持续按照标准进行规范生产。

4.农业投入品使用。示范县(农场)依法建立统一的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制度。核心示范区推行投入品连锁配送和定点销售,建立可追溯的销售档案记录,有措施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

5.质量安全监测。示范县(农场)对示范产品实行定点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制度,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和报告制度,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有受控的预警应急处置措施。

6.质量安全追溯建设。示范产品依法实施生产档案记录、用药休药期(间隔期)、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

7.品牌培育。坚持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基础,大力培育品牌,提升示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信誉。

(三)申报数量

各省(区、市)农业、畜牧、渔业、农垦厅(局、委、办)为一级厅局的,每个独立厅局推荐1个示范县(农场);一级厅局为综合厅局的(含两个以上行业),择优推荐2个示范县(农场)。

(四)资金额度及使用方向 2010年每个示范县(农场)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资金使用按照《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6]2号)要求执行,主要用于:

1.推进标准化生产补助。主要用于县级农业部门编制技术实施方案、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开展技术指导。

2.核心示范区生产条件标准化改造补助。种植业主要是低产果园、低产茶园、低产菜园的改造补助;畜牧业主要是畜禽良种引进补助、关键饲养设备购置补助、饲料配制设备购置补助、粪污处理设备购置补助等;渔业主要是池塘和渠道清淤挖深、池堤整修、护坡、生产用房、仓库改造等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标准化改造;整修场区道路、电力增容和线路布置,增氧机、投饲机、水泵等仪器机械设施设备配套;养殖用水净化、养殖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标准化改造。

3.生产操作和管理标准化创建补助。主要用于优质高效物化技术产品补助、新品种引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投入品、技术试验示范补助等方面。

4.质量安全管理补助。主要用于示范产品认证、生产档案记录、产品农残检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各种奖金、出国考察、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修建楼堂馆所和购买车辆、移动电话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方面。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流程

各省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根据本指南要求,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县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行政主管局(委、办)或农场为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具体填写项目申报书,经县级人民政府(农场)审核盖章后逐级报省级对口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

各省级农业、畜牧、渔业、农垦主管厅(局、委、办)在组织专家初评的基础上,在申报书上签署具体的审核推荐意见,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和要求,以正式文件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4份)和财务司专项资金处(1份)。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1.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证明性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已承担过或正在组织实施的国家级农业生产性建设项目计划下达文件复印件; 3.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证明性证书、文件;

4.其他有关示范县(农场)建设相关资料或文件。

第五篇:2006年敦化市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工作总结

2006年敦化市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工作总结

2006年敦化市被列入全国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县,为敦化市推进农业标准的推广、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进一步加快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农业部农财发[2006]2号文件精神,确定雁鸣湖镇为敦化市标准化核心示范区。一年来,在省州农委的领导下,在农业局各涉及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农业部农财发[2006]2号文件精神,确定雁鸣湖镇集中连片、农民种植经验丰富的20000亩地块作为敦化市标准化核心示范区,通过核心示范区的建设,辐射带动全市有机大豆标准化种植的推广和普及。2006年大豆标准化核心示范区平均亩产量171.5公斤,比非示范区平均亩产155.3公斤,增产16.2公斤,增产幅度达10.4%,每亩增加效益(每公斤大豆按2.20元计算)35.64元。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敦化被列入全国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县后,为敦化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的保障和条件,并得到了敦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农业市长为组长,农业局 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指挥、监督、调度、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常工作开展和管理工作,组织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在雁鸣湖镇成立了以雁鸣湖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农业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执法大队、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成员的的核心示范区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核心示范园区的技术指导监督工资。

(二)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加强农业标准化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型农业科技人才,组织农业科技人员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快我市农业标准化发展进程。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下基层,传播和推广农业标准化知识,帮助农民解决标准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用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民增收的实例向农民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农产品价格竞争取决于农产品质量,而不取决于投入生产成本,从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根据农业生产的不同情况举办专业培训班,利用科普读物、声像资料、现场会等形式,对广大农民开展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民按标准开展农业生产的技能。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足够的经费保证。坚持政府、企业、农民多方投入的方式,将农业标准化工作与农业科技推广、科技兴农计划、农业综合开发、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通过多种有效渠道切实解决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并严格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帐专户,严禁挤占挪用。

(五)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奖惩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奖惩机制建设,对在农业标准实施推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

农业标准化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协调配合,才能抓出成效。各部门之间加强了交流与合作,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在重大问题上及时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要成就

2006年,敦化市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县建设工作主要围绕宣传、监测、标准、培训、检测、示范区建设、企业、品牌八项工作展开,并取得了一些成就。

(一)抓宣传,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力度 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前提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熟悉和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内容,增强广大农业工作者、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于10月21-27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设宣传咨询台十二个,宣传场地二个,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单2000余份,大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00余份。启动仪式于10月21日在市农业局办公楼前和敖东大市场举行。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农业局科室、站所,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相关企业和媒体等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懂得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环境打开新局面。

今年,出动宣传人员325次,车辆350多台次,举办科普大集10次,下发农业技术简报13期,电视讲座和在电视新闻发布生产技术建议9次,为消费者用上放心农资打下坚实基础,加大了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力度。

在敦化农业网上设立了农业标准化,上传信息44条;农业企业专栏,上传信息23条。

(二)抓监测,保证农业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的安全使用

今年年初,我市农业局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农产品的监测工作。通过对全市特别是雁鸣湖镇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鼠药的单位进行检查和对我市繁种单位进行产地检疫和田间检查、植物检疫等监测措施,保证了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建立了全市和标准化核心示范区检查档案,档案中表明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单位、检查情况等内容。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台次,全市共检查了126业户,处理违规案件30起,罚没金额30550元。没收大豆种子2000公斤、玉米种子75公斤。对种子标签内容有问题及产地不同的种子抽取样品160份,并保存了样品,做了发芽试验。发现农药未登记产品19种,标签严重不合格41种,过期农药和过期未续展的10种。

(三)抓标准,保证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安全操作

1、制定地方标准。除现有农作物生产技术规程13项和地方标准10项外,围绕整合标准体系,结合国标、省标、行标及结合我市作物生长基础条件,已经制定出大豆、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20项和地方标准5项的初稿。

2、标准汇编成册。把与农产品生产有关的国标、省标、行标及我市的地标进行汇编印刷成2007年农业标准化生产历22000份,发放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示范户手中。

(四)抓培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安全意识

1、举办师资培训班和师资技能考试。2006年2月15日至16日在市农业局大会议室,举办了农技师资培训班,邀请黑龙江农垦育种中心教授胡国华主讲了大豆高产栽培技术。全市农技师和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户共21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为强化农业技术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增强农业标准化安全生产意识,于9月18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师资技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考试。市农业局局长亲自强调了考试的纪律要求,并实行了考场全程监控。参加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全市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内的技术人员共计102人,考试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下进行,考试氛围、考场纪律非常好。

2、举办农民科技培训。2006年2月28日至4月13日,在雁鸣湖镇举办了农民技术培训班,聘请了本市农业技术专家讲解了大豆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大豆栽培及发展前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豆病虫害防治技术,大豆窄行密植栽培技术和植保技术及机具使用等。参加学习的人员主要为雁鸣湖镇的农业标准化核心示范区示范户1000人。2006年4月14日至25日,在雁鸣湖镇举办了“绿色证书”培训班,聘请了本市农业技术专家讲解了大豆垄上双行机械化精良播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大豆病虫害防治技术,大豆田除草技术和大豆窄行密植栽培技术等。参加学习的人员主要为雁鸣湖镇的农业标准化核心示范区示范户600人。2006年2月6日至23日,在敦化市沙河沿镇举办了农业标准化培训班。聘请了本市农业技术专家讲解了大豆、玉米、绿色水稻、马铃薯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大豆病虫害防治技术,大豆田除草技术,大豆窄行密植栽培技术。参加学习的人员主要为沙河沿镇的标准化示范户600人。2006年8月25日至26日,在敦化市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暨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训班》。聘请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徐贵升高级经理和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王晨副总经理讲解了期货贸易的基础知识;本市农业技术专家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豆、绿色水稻、玉米、马铃薯标准化栽培技术,真假农药的鉴别方法及农药的正确使用。参加人员为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户和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10人。

我们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图文并茂的向学员传授知识,做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学员学习兴趣,取得了非常好的培训效果。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53次,培训人数86560人次,其中培训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户6000人次。下发技术资料102000份,其中发放标准简明手册3000册,农业标准化学习手册3000册,其中《农民实用技术手册》20000册,《大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30000份,《大豆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30000份,其它技术资料16000份。举办科普大集18次,刊发《农业信息》24期,发放农业技术光碟300套(2000张)。(五)抓检测,提供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安全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是在农产品生产初级环节中最关键的监测体系,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基础,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我市今年初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检测人员6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1人,检验(化验)室7间,检测仪器24台(套),能保证定期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区的土壤、农药、化肥等质量问题进行检测监控,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纳入检测监督的范围。同时制订了农业标准化核心示范区检测标准:一是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二是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制剂;三是保护利用天敌资源;四是搞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五是制定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标准和农药残留监测技术规程,将成功经验与先进科学技术结合,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标准和规程,以确保农产品检测质量。

截止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检测次数10次,检测种类15种,对江南镇双胜村等8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8次,检测种类9余种;对标准化生产基地检测6次,检测种类10余种,其中对雁鸣湖镇标准化生产核心示范区检测4次,全市累计检测面积6000公顷以上。

(六)抓核心示范区建设,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示范作用

我市现有标准化农作物生产基地26个,面积14520公顷,标准化示范区17个,面积220公顷,涉及了水稻、大豆、玉米、小粒黄豆、马铃薯、烟叶、蔬菜、菊花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20个品种。对其重点加强了田间管理工作,严格要求施肥量和使用农药类别及药量。为官地镇、雁鸣湖镇、江南镇、大石头镇、黑石乡、青沟子乡、原种场的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设立农业标准化生产宣传牌10个。园区现已经成为敦化市科技创新、大豆新品种展示、科普教育、现场培训、经验交流的基地和田园学校。园区共计接待参观的干部和农民1000多人次。

雁鸣湖镇标准化核心示范区选择3000户示范户,建立农户生产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记录基地种植作物类别、品种,基地面积,产量,用种量,化肥农药名称、时间、用量等产前、产中、产后进行全程记录,实行3年跟踪指导,并发放生产档案、标签、标识3000套。

(七)抓企业,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销售拓展力

把龙头企业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的重要主体,作为带动农业产业走向现代化、标准化、国际化的重要载体,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引进、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全市产业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千万元以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家,其中涉及豆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2家。雁鸣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为于雁鸣湖镇标准化核心示范区的大豆初精加工企业。

2006年4月25-26日,农业局组织鸿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宝利祥蜂业有限公司参加了吉林-天津农业经贸洽谈对接会; 7月23-24日,农业局组织大源油脂有限公司参加了“2006年全国大豆暨优质油料油脂交易博览会”;8月15-21日,农业局组织宝利祥蜂业有限责任公司、雁鸣湖工贸公司、鸿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敖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省州级龙头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10月16-20日,农业局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的“一村一品”展。并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一村一品”的设计金奖和优秀展示奖。

敦化市雁鸣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雁鸣湖镇内,以经营有机农副产品为主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公司始建于2000年,注册资本290万元,现有固定资产2400万元。主要生产有机农副产品,产品主要出口日本、韩国,执行国家标准10项,制定企业标准2项。06年销售豆类产品10000吨,出口量6000吨顿,销售额4800万元,创外汇270万美元;上缴税金50万元,利润380万元,是敦化市先进企业,纳税大户。现已成为省级龙头企业。1999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证书;2003年获得欧盟三国ECOCERT有机认证组织、日本JONA有机认证证书;2005年获得长白山特色产品质量安检证书;2006年获得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于此同时,2006年3月,“雁鸣湖牌”小粒黄豆等被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列入重点推广(培育)中国著名品牌产品;2006年8月,“雁鸣湖牌”有机大豆等产品被中国工业协会、品牌中国产品联合会、中国品牌战略专家指导委员会认定为《中国著名品牌》等荣誉称号。

今年8月份参加了第六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暨全国乡镇企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贸易博览会,6人参展,7天总计销售额1.2万元,在展会期间,雁鸣湖工贸公司与深圳答成协议并签约。

企业内部建立了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环节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八)抓品牌,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今年,全市共有5家企业,13个品种申报了“2006吉林名牌农产品”,其中敦化市雁鸣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雁鸣湖牌”有机大酱、有机酱油、有机精制大米、纳豆、有机大豆、小粒黄豆6个产品申报了“2006吉林名牌农产品”。扩大了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今年申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面积9500公顷,涉及大豆、水稻、人参、黑木耳4个品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面积7010公顷,涉及蔬菜、大豆、人参、西洋参、黑木耳等共12个品种。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06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资金

使用方向 项目支出内容 任务数量 支出标准 金额(元)

农业标准体系的集成与转化 3000户 15,700 质量安全控制 5台 8,000 40,000 宣传与培训 6000人次 91,314 品牌培育 13个 42,986 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 10000 使用资金总计------200,000 补充说明

1、农业标准体系的集成与转化:15,700元 其中:示范户档案费:9,000元; 核心标志牌:6,700元。

2、质量安全控制:40,000元

其中:购置检测仪器:5台,共40,000元。

3、宣传和培训:91,314元 其中:宣传费: 11,314元; 培训费: 80,000元。

4、品牌培育:42,986元 其中:农博会:32,586; 吉林名牌申报费:10,400。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项目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计划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但在项目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资金相对不足。由于国家的扶持资金仅仅用于项目引导,而且资金总额有限,地方财政虽然想办法解决了部分资金,但由于建设内容较多,随着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将比较突出。

2、农技推广技术需要更新。由于标准化大豆生产技术规程是一项知识、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性工作,示范区和各乡镇虽采取了多种措施对推广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但专业技术掌握程度各异,使项目推广工作的质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计划利用冬闲期间,加强对技术骨干的专业技术培训。

3、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相对欠缺。敦化市现有的检测仪器检测手段远不能满足标准化示范区在生产和上市前的检测,更满足不了全市的检测需求。今后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购进简便快捷的检测仪器和组织检测人员除外考察学习。

十二月六日

敦化市农业二○○六年

台州市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五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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