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传染病网络直报(小文档网整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重点科室有: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内科、内科、儿科、妇产科、皮肤科、普外科、检验科、放射科。
二、各科室发现法定传染病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告,医生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医生要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不得有漏报现象。
三、报告范围:甲、乙、丙类和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甲类:鼠疫、霍乱(2种)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种)
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不明原因性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需要网络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有: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
四、传染病的诊断与登记:严格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诊断并进行详细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出入院登记本等登记。
五、报告时限: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等,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对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
六、疫情报告接收科室:本医院预防保健科(遇到紧急传染病疫情时同时报告医院医务科或办公室)。
七、报告方式:利用电话方式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卡片要填写全面、完整、字迹清楚、地址详细、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缺、漏项。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紧急疫情时可先口头报告,以后补报传染病报告卡。
八、疫情管理人员负责全院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疫情管理工作。
九、建立疫情自查制度。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报告医务科并进行月通报,并与绩效挂钩,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被检科室应及时进行整改。
十、对迟报、漏报疫情的医生根据医院指定的百分考核标准进行处罚;对因漏报疫情造成疾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疫情管理报告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网络直报规章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网络直报工作的重要性,保证网络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有专人具体负责,保证网络的畅通,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四、网络直报人员要加强对新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学习,做到熟练掌握,保证报告质量。
五、网络直报人员每日到相关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要准确,不能缺项、漏项。如非网络原因造成漏报、错报、迟报者,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每日坚持查看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公告栏,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每日对所报告的传染病卡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周对本单位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未上报的传染病卡及时补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二篇: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定期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者电子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季度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分析,报医务处、业务院长。
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定期更改,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Ⅲ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定期更改。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辖区或市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三篇: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为加强法定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管理,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保证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直报人员及设施
(一)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二)硬件设施:有独立的、用于网络直报的办公室,配备疫情专用电话及能登录到网络直报系统的整套微机。
(三)人员要求:要有2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传染病报告病种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病种进行报告。
三、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对发现的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丙肝、白喉、疟疾等病原携带者,应当按照省疾控中心关于病原携带者管理的统一标准进行报告,并将报告的记录填写到“传染病病原携带病例报告登记表”,每旬2日(逢2)前将登记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文登市疾控机构疫情室。每月3日前将“登记表”报文登市疾控中心,登记表双方签字并保留三年。
四、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登记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防疫科,防疫医生接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对卡片进行审核、登记、交疫情直报员,并填好收发卡记录。疫情直报员必须及时、准确上网录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收发卡记录上填写录入时间,卡片送交防疫医生保管,传染病报告卡保存三年。
(一)核对: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在录入前对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认真检查,对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或有疑问的卡片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查询、核对与更正。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在录卡后,对传染病报告卡还要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填写卡片编号。
(二)订正 :传染病信息管理人员收到订正报告卡时,须当日通过网络对已报告卡进行修改或订正,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由╳╳病订正为╳╳病”。
(三)补报 :对在本报告单位中发现的未报告传染病病例,本单位应及时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网络录入报告。
(四)查重:录卡前,对填写的报告卡,须进行重卡检查,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发现年龄、性别、现住址及诊断病种名称相同的报告卡时,要进行排查,对重报的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删除标记。
五、资料保存
(一)医疗卫生机构对所管理的《传染病报告卡》(纸质卡片)保存3年。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第四篇: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慢病、死因网络直报工作制度
一、人员配备:
医院有2名人员专门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上岗前必须接受县疾控中心的专门培训。
二、网络直报要求:
1、发现慢病、死亡病人,由诊断医生填写慢病、《死亡医学证明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死 因推确性。
2、医院防保科指定专人每天收集本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由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5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病人填写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等。
三、直报人员录入卡片前,心须先检查卡片有关项目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逻辑错误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录入。
四、慢病、死因报告卡计算机要求为专用计算机,安装杀毒软
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操作和网络运行正常。网络直报员登陆用户密码必须专人保管,每月更改一次,不得放置或张贴于明显位置。
五、每月将卡片导出保存到电脑内,做好电子数据备和保密。
六、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时,立即将卡片内容电话或传真报告县疾控中心。
七、节假日值班制度:如遇节假日,各科有传染病疫情,应及时电话报告网络直报员周月辉或医院总值班。
医院防保科座机:
手机: 总值班电话座机:
市人民医院防保科
第五篇:B2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1名为专职);
(三)配备1名人员从事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 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一)直报人员之一必须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二)直报人员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三)在国家和成都市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 简称;
(六)在国网录卡时,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七)建立完整的计算机工作日志、通讯日志、维修记录等;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八)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