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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21-51583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0 09:47: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上市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 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

第二节 营业计划

第二条:每年择期举行不定期的业务会议,并就目前的国际形势、产业界趋势、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内部状况等情况来检查并修正目前的营业方针,方针确定后,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其内容包括:

1、产品种类;

2、价位;

3、选择、决定接受订货的公司;

4、交货日期及付款日期。

第三条:有关待开发的新产品,应按下列要项进行评核:

1、所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是具有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及不为竞争者所能击败的特色。

2、所生产新产品为自主研发,不涉及侵害专利权问题。

第四条:产品种类及项目应视行情的好坏、订货的繁易等条件,按下列各项进行评核:

1、停止多种类少数量的营业方针,并以尽量减少种类、增加单位数量为原 1 则;

2、以接受订货为主,实行以订单定产量的策略;

3、所接受的订货数量很多时,除自行生产外还可考虑其他途径。第五条:商品价格的定位须区分为目前获利者与未来获利者,并考虑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价位来决定产品的种类。

第六条:在选择、决定往来的订货公司时,须以下列为重点方针:

1、以大客户或者潜在大客户为主;

2、订货公司需信誉良好,实力雄厚为佳。

第七条:交货及付款日期,则须恪守下列各项方针:

1、收到订单时,须要求正确的交货日期,并且规定有计划性的生产,到期必须确实交货;

2、客户必须按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第八条:在订立合同时,要尽可能使合同条款能长期持续下去。

第三节 营业机构与业务分担

第九条:营业内容可分为内务与外务两种,并依此决定各相关的负责人员。

1、内务:

(1)负责预估、接受订货及制作,呈办相关的文案处理。

(2)记录、计算销售额及收入款项。(3)处理收入款项。(4)统计及制作营业日报。(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书。(6)印制、寄送收据。

2(7)发货包装及监督。

(8)与客户进行电话及其他相关联络。(9)搜集、整理产品及市场调查的相关资料。(10)制作收发文书。

(11)进行广告宣传及制作、发布广告媒体。(12)计算招待、出差、事务管理及旅行费用。(13)接待方面的事务。

2、外务:

(1)探寻及决定下批订单的公司。

(2)对下批订单后的状况进行调查、探究及掌握。(3)与客户做估价、接受订货及延揽交易。

(4)接受订货后、负责检查、交货的各项联络、协调与通知。(5)回复客户的通知及询问。(6)做有关产品进厂及检查的联络。(7)开拓、介绍客户。

(8)客户的访问、接待及交际。(9)同业间的动向调查。(10)新产品的研究、调查。(11)制作客户的问候函。(12)请款、收款业务。

第十条:外务工作通常会依据客户别或商品别,分别由两人负责工作。正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副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执行职务。

第十一条:关于营业方面的开拓及接受订货,则由所有负责管理者和经理负责支援及进行接受订货的联络指导。

第四节 接受订货及运筹计划

第十二条:对于客户的资料应随时加以适当分类、记录下来。相关者或资料取得者也应随时记入所得的资料。

1.把资料分类为对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记入下列各评核事项:组织结构、负责人员、电话、场所、资产、负债、信用、业界的地位、交易情况、付款情况、交易系统、营业情况、使用场合、交货情况、态度等;

2.除了以上的记录之外,还须将报纸、杂志剪贴下来,分类整理。第十三条:营业业务必须依工作部门别及机器别等分掌各项工程的现况及趋势,努力使订货业务与此配合一致。

第十四条:调查各产业或各地区、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以此来掌握有利的公司、事业、国家机构等,制定有效的推销政策,并对此展开宣传工作,以利开拓交易的进展。

第十五条:每月应针对预估及实际的接受订货量,制成记录表,并随时与制造部门保持联系。

1、客户下个月预定订货量及本月份的实绩;

2、各品项、各工作别的预定量及本月实绩;

3、交货、请款及收款的预定额及本月实绩。

第十六条:为使生产及所接受的订货能够容易估算,生产及库存一定要先预估出固定的数量,在接受订货的同时也能做好交货。

第十七条:如果客户表示热忱并有意举行业务联谊会,公司可借此机会收集 4 情报并借此斡旋、开拓交易。

第十八条:必要时可设营业开发部门,以此支援交易的斡旋及开拓。

第五节 交易规定

第十九条:进行交易时,若有必要,须在交货后不定期地访问客户负责人员,以听取他们对产品使用状况意见,或可利用书信代询。

第二十条:交货日期原则上由市场部向工务科洽询后决定,或由生产销售检查会议做出决定后通知订货的对方。

第二十一条:交易应设法与对方订立长期或持续性契约,价格方面则另由其他条项规定。

第二十二条:所交出的货品应务求完整、完美。

第六节 销售技术

第二十三条:预估成本

依据制造部门所预估的成本,并经由经理级别会议裁决,决定后提出给客户。如果产品与过去相同,或曾提出估价单,也须就交货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项,取得厂长的认可。

第二十四条:在进行预估时,通常需准备下列各项资料。

1、单价表;

2、工时表;

3、成本计算表;

4、一般行情价格表。

第二十五条:在进行预估时,须取得对方的设计明细及检查规格书后,做正确的估计。

第二十六条:在提出预估时,必须叮嘱对方在工程及交货方面做好彻底的准备及联络,以确保日期的正确无误。必要时可召开生产销售会议,记下工程的有关备忘录。

第二章 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四个原则。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

第二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节 市场预测

第三条: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己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使企业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国外市场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国外市场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第三节 经营决策

第六条: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市场部提出初步的年度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七条:经过公司会议讨论,总经理审定,董事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及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四节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市场部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条:市场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参加各类订货会议,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第五节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做 7 好发运工作。

第十四条:发货应掌握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产品销售均由市场部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部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市场部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财务部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天内必答。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须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系,派人前往。

第六节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市场部每年组织一次较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销售报表。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销售部,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上市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公司的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薪资总额与总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公司的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第1款

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0.8,另外0.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00%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0%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0%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0%至--300%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00%;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0%;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

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0%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0%;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00%;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00%。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0%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第十三条

附则

第1款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款

本规定中各条款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订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附件1

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表

附件2

技能薪点等级表

附件3

学历学位薪点表

附件4

岗位职务津贴标准

附件1

岗位职务薪点等级表

等级

档位

薪点数

岗位职务

A

150

部门经理

B

130

C

A

项目经理

B

C

D

E

F

G

H

附件4

岗位职务津贴标准

岗位职务等级

津贴标准

缺勤扣除标准

元/工作日

部门经理

900

项目经理

600

附件2

学历学位薪点等级表

学历

薪点数

博士

研究生、双学士

大学本科

大专

中专

附件3

技能薪点等级表

专业技术等级

薪点数

正高级专业技术等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等级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篇: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签订书面合同范围

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4、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5、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 合同运作程序

1、申请

有关生产的物资采购及维修的申请按公司有关制度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济事务应当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合同项目申请书》,应写明合同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意向及思路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

2、起草

《合同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

3、审核

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规定》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

4、签订

经司法办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5、履行

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

6、监督

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7、归档

合同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 合同管理职责

1、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司法办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司法办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监督的工作。

(3)审查合同,对送审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6)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2、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1)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

(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具体负责拟订合同条款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中业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确保合同规范和正确。

(4)业务部门应统筹安排合同拟签时间,必须按规定给司法办留出合同审核时间,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出现问题合同。

(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分别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门存档备案。

(6)业务部门对所签合同,认真负责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保存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履约记录,发生问题及时向司法办通报。

(7)业务部门的业务合同承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业务部门应把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等材料收回,由业务部门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8)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9)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4、行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进行管理和使用,并设专人管理。

(2)严格按照合同审签程序执行,审查合同审核与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未经司法办审核和未经公司领导审批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符合条件的才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做好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遗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4)不得随带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已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应按合同审签程序办理《带章外出审批表》和《空白法律文书审批表》报司法办审核备案,由董事长批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的使用工作。

(5)做好与合同有关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5、监督履行部门职责

(1)公司合同监督履行的部门主要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合同标的、质量的履行。(2)监督履行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监督履行部门应及时派员对合同标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要求达到约定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合同承办部门纠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利益。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司法办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公司经济损失。

(5)做好并保存监督工作记录、履约记录及有关资料存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第四章 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需要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委托,并对委托代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督。洽谈、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按合同审签程序经司法办对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审核备案,报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由行政办公室加盖公章。

3、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4、业务部门将合同文本拟定好后必须送交司法办审核,未经审核并加盖司法办公章,不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5、业务部门应合理安排合同送审时间,分清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报审合同,不得在本部门积压后集中送审,因此造成审核时间紧张,影响审核质量的,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按有关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6、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司法办统一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式合同可使用其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必要条款。合同必要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业务部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应当按照《合同审核规定》的有关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凡未按此程序办理的,司法办有权不予通过审核。

10、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实现合同目的的约定标准。有样品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

11、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臵、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2、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3、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4、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5、司法办应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制度执行、有关合同材料归档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检查结果,也可以制作检查《意见书》,送达业务部门整改纠正,业务部门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7日内将纠正情况书面通报司法办。对不能及时纠正的,由司法办制作《检查意见书》报请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意见,提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决定。

16、检查合同管理工作发现业务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由司法办制作《建议书》,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改相关合同制度。

第五章 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第1—5项”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与授权委托书等,并做好留存保管工作。

2、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并保留盖有公司法人公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3、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4、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5、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6、签订合同前,由业务部门的合同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合同文本起草定稿后,附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司法办审查,由司法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编号,在一份合同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加盖部门章后,由合同承办人员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最后由合同专用章和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

7、需外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前(商谈拟定阶段),由业务部门的合同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或者确定拟用合同文本后,附《带章外出审批表》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式合同可使用其编号),在一份合同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负责人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签字加盖部门章后,由合同承办人员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章,并派专人带章陪同合同承办人员共同外出,在经司法办已审核的相同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工作。

8、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签订合同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使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应当注明带章外出期限,带章外出事由、权限、交还时间等内容,并由合同承办人员与行办带章人员签字,办理完毕后,应当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将此表复印件提交司法办备案。

9、合同文本原件应不少于五份。合同承办人应将签订后的合同文本原件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各一份备案。

10、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1)名片;(2)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3)各类广告、宣传资料;(4)各类电话等通讯工具号码;(5)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六章 合同审核规定

1、公司司法办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2、审核内容。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1)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2)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者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

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拟定合同,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5、审核程序。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

(1)合同项目申请审批意见;

(2)财务部门关于采购和维修项目资金预算审批意见;(3)对方当事人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5)签订借贷合同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

(6)签订担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7)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书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说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部门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审核部门有权退回。合同审核部门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送审合同登记表上签字。

6、合同审核步骤。合同审核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合同审核承办人员应当审阅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对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合同笔录,应提出审核初步意见,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的,通知合同承办部门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

7、审核意见反馈。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及有关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的,由合同审核承办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制作《合同审核意见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达业务部门进行纠正,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及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审核意见正确的,业务部门应当纠正。纠正后应当及时报送合同审核部门复核。

8、审核意见审批。业务部门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合同审核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业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合同审核意见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或者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报送合同审核部门。由合同审核部门将争议的主要问题、业务部门意见、合同审核部门意见及处理意见和理由一并制作《合同审核意见报告》,报请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然后提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

9、审核意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批意见书面反馈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应当按审批意见执行。

10、业务部门未向合同审核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直接向分管领导申请复议协调的,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和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报请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然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送交合同审核部门执行。

11、任何影响合同订立的指示和表示都应当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提请法定代表人签批意见后,方可送交合同审核部门执行。

12、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应召开合同审核部门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制度。

13、审核期限。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定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统筹安排拟定、审核、签订时间,不得耽误审核时间。严禁在本部门拟定合同时间安排很充足,而报送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时间紧迫的情况出现,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问题合同出现。合同审核部门应在受理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送审合同的法律审核。对于重大复杂的合同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应急合同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

14、应急合同应当由公司分管领导直接安排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审核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提出审核意见。

15、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未按规定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审核时间,耽误审核期限不能保证审核质量的,除给予罚款外,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向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16、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分别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存档备案和财务部门作为收付款物的依据。

17、档案管理。合同审核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送审合同的接收、登记备案,并将送审合同及相关材料、审核意见的复制文本予以归档。

18、合同及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七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先签订,后履行,能使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按照双方权利义务和约定履行合同及承担责任,避免法律风险。特殊情况应经司法办审核备案,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5)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6)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司法办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 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通报司法办,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司法办参加仲裁或诉讼。(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报司法办。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3)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并拟定处理意见报董事长决定。

(4)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5)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6)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九章 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2)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10)标的验收记录;(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司法办妥善保管。(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司法办。

(3)司法办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司法办主任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臵、销毁、遗失。

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

1、公司全体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司法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公司其他有关制度和规定。

4、合同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与对方将合同条款商定后要及时完善手续进入签订程序,合同文本起草定稿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送审,特殊应急情况要提前与司法办沟通协调。不得无故出现延迟送审、事后补合同、甚至一次补多份合同等现象,司法办要加强审查,对出现类似现象的单位,除按考核规定扣分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5、对因情况特殊确需事先履行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要保证实际履行时与合同文本同时进行。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要靠上监管,对出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及时与司法办沟通协商。

7、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未在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处存档备案的,公司将按有关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8、合同承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依法和公司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1)未经司法办审核与公司领导审批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合同承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向有关人员追究责任:(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10、公司职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1、凡因未按本规定和《合同管理制度》处理合同事宜,公司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第四篇:上市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目录

仓库管理制度简介

一、目的二、范围

三、职责

四、验收及保管

五、规定

施工项目仓管员能力、职责和记录

一、仓管员应具备的能力

二、仓管员的职责

三、仓管员负责的记录

仓库管理制度简介

一、目的二、范围

三、职责

四、验收及保管

五、规定

施工项目仓管员能力、职责和记录

一、仓管员应具备的能力

二、仓管员的职责

三、仓管员负责的记录

展开 编辑本段仓库管理制度简介

一、目的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四、验收及保管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1.1 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 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1.3 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1.4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2 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2.1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3.1 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3.2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3.3 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4 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3.5 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4 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4.1 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4.2 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规定仓储管理规定1.1 物料收货及入库1.1.1 需严格按照”仓库单据作业管理流程”中有关“收货确认单”的流程进行作业。1.1.2 采购将“送货”给到仓库后,仓库人员需要将货物放到仓库内部,不允许放在仓库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仓库外,下班后必须将货物检查放在仓库内部。1.1.3 收货时需要求采购人员给到“送货单”,没有时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并填写入库单。仓库人员负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1.1.4 所有产品入库确认必须仓库人员和采购共同确认。新产品尤其需要共同确认。新产品需要仔细核对物料的产品描述,以避免出错。1.1.5 仓库与采购共同确认入库单物料数量时,如发现如送货总单上的数量不符,应找相应采购签字确认,由采购联络处理数量问题。

1.1.6 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1.1.7 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不测试的当天安排点数,进行“入库单”入库信息的统计,点数入库。1.1.8 生产技术部测试借料必须登记借料数量及规格产品名称、且需要注明该物料是采购的最近入库物料还是库存物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测试检验完成后归还仓库需要点数确认,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指定区域。1.1.9 仓库入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是确认登帐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决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见到产品借用单据,测试坏的需要补单且不能登帐入库,如登帐入库需要开“退货厂通知单”扣除等同入库数量)。1.1.10 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1.1.11 “收货确认单”需要按流程要求先给仓库入库人员确认登记再给到仓库主管签字后才能给到采购。1.2 物料出库(出库领料)

1.2.1 需严格按照“物料领用表”来发物料,并填写“出库单”“借用单”进行作业。1.2.2 包装组给到的出库单无特殊原因当天必须全部完成取货、包装。1.2.3 取货时注意不要堆积过高损坏产品。取完货后将推车放在出货组指定位置。1.2.4 “出库单”发完货后需要及时将物料给到使用部门,并要求其签名确认。1.2.5 内部领料需要部门主管签字,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发货。1.3 工具借用1.3.1需严格按照“工具领用表”来发工具,并填写 “借用单”进行作业。1.3.2 “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工具产品名称及规格,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工具入库作业。1.4 工具归还1.4.1 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工具或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1.4.2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1.5 物料及工具报废1.5.1需按照“工具及材料报废比表”进行作业。1.5.2 发现库存物料及工具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处理。1.5.3 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料报废部分、采购入库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分、客户退回不良报废部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1.6 退货物料处理1.6.1需按照有关“退货通知单“的进行作业。1.6.2 采

购来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时给采购部门处理并要求其签字,可以暂放仓库。1.6.3 不良物料不允许给采购办理借料以充不良数量。1.7 仓库卫生、安全管理1.7.1 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1.7.2 卫生工作可以在空余时间和每天上午下班和下午下班前进行。1.7.3 部门将根据工作结果进行评分,作为奖金的依据。1.7.4 考量物料区域摆放是否合理,并做合理摆放和规划。1.7.5 安全1.7.5.1 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1.7.5.2 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1.7.5.3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1.7.5.4 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1.7.5.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1.8 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1.8.1 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1.8.2 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1.8.3 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1.8.4 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1.9 单据、卡、帐务管理1.9.1 仓库所有单据的登帐方式和要求当天按时完成。1.9.2 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起给到财务。1.9.3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指定责任人进行分类保管。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1.9.4 仓库对贵重物料卡帐登记,由指定人员管理。1.10 盘点管理1.10.1 盘点时作业人员根据“盘点内部安排”文件进行相关作业。1.10.2 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处理。1.10.3 盘点时需要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1.10.5 盘点初盘、复盘责任人均需要签名确认以对结果负责。1.11 帐物不符处理1.11.1 库存物料发现帐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2 包装管理规定2.1 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仓库协调员及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再次检查确认。2.1.1 无特殊情况当天的使用数据必须当天生成出库单给到仓库管理员安排取货并发货2.2 包装前物料确认2.2.1 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需要按要求在物料进行包装前检查物料是否有取货错误及其他错误并确认签字方可出库。2.2.2 有取货错误的根据工作繁忙的程度需要查核取货错误的原因和责任人。3 仓库工作作风及态度3.1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3.2 仓库工作人员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4 其他4.1 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4.2 仓库每日根据“仓库工作品质统计表”对各组进行评比并进行工作指导和总结。4.2 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4.3 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4.4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4.5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4.6 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5 奖惩规定

5.1 工作评估5.1.1 部门将定期根据“绩效考核表”对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于: 肯定员工的工作成果,鼓励员工继续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5.1.1.2 检查工

作表现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5.1.1.3 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5.1.1.4工作评估将以一定方式与员工沟通,以鼓励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就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成绩进行讨论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5.1.1.5创造互相理解的气氛,以鼓励员工团结一心地工作,以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及经营目标。5.1.2 对未达到工作表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该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并对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或调整岗位。5.2 奖惩级别5.2.1 奖励5.2.1.1 通报表扬: 对于日常工作表现优良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表扬”,并予以通告。5.2.1.2 嘉奖: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表扬”,并予以通告,奖励20元。5.2.1.3 小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给予记“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50元。5.2.1.4 大功:对于在工作上有特大贡献的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小功”,并予以通告,奖励100元。

5.2.2 惩罚5.2.2.1通报批评:对于日常工作表不好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书面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不予以罚款。5.2.2.2 警告:对于日常工作表现差的不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执行的给予记“警告”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50元。5.2.2.3 小过:对于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利益的给予记“小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00元。5.2.2.4 大过:对于严重违反仓库管理规定且损害到公司很大利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予以通告,罚款150元,数额巨大的根据公司财产损失的20%予以罚款,并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5.3 奖惩原则5.3.1 仓库奖惩规定本着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原则进行处理,起到激励、惩罚、指导、纠正的作用。5.4 奖惩规定

5.4.1 奖惩评估小组:由仓库主管、总经理组成奖惩评估小组,对责任事件进行评估。当评估小组人员为当事人时,由2名部门负责人代替评估。5.4.2 奖惩结果最终由评估小组确定,并告知行政部及沟通并予以执行。

编辑本段施工项目仓管员能力、职责和记录

一、仓管员应具备的能力在公司的统一调配/领导下,负责进出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物资、设备和设施的管理。2 掌握主要装饰材料、物资的产品类别、规格和质量标准,了解材料抽样送检和质量证明资料有效性要求。3 熟悉仓库、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熟悉公司有关材料的管理规定和流程,了解施工工艺。4 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参与项目安全管理。

二、仓管员的职责开工前期1.1 根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协助安全员布置现场:1.2 负责现场宣传橱窗、管理标牌、标识等进行策划、布置指引、警示、警告标识;1.3 划分专项作业区域,建立普通材料仓库、大型材料的堆放场地。1.4 仓库内领料制度、领料人员上墙、库内货架排列整齐、挂钩统一、药箱、检举箱齐备。1.5 负责设置操作台和分类垃圾架,中型设备、操作台和人字梯刷“橘黄色”漆。1.6 按要求设置危险品仓库,并落实安全责任人。1.7 根据要求提出仓库、危险品管理应配置的防火器、黄砂桶、防火标识和禁止标志。1.8 配合电工将

A、B、C三级电箱编号。2 施工阶段2.1根据工种的需要,负责各班组工作服、胸卡、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的发放(劳保用品发放记录)。2.1协助质量员验收进入现场的所有物资验收,“物资进场验收记录”对甲供材进行标识。2.2 按项目确定的时间发放材料,领料时间公布仓库区域合适位置,安排普工工作、做好其考勤、统计工作。2.3 准确、及时填写“项目部仓库台帐”,A、B类材料“产品标识”、“检验标识”清晰,做到帐、卡、物相符,C类材料帐、物相符。2.4 提高货架利用率、货架和所有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有序,设备、工具排放整齐。2.5 按规定的周期清点库存材料(包括甲供材)的数量,检查并确保仓库安全措施有效、易耗品备用齐全。2.6 检查危险品仓库、专业承包仓库和堆放场地材料堆放是否符合要求。2.7 负责废旧材料的回收和单独存

放保管。2.8 协助安全员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3 竣工交付3.1 协助施工员做好现场清理、清扫和交付准备工作。3.2 统计汇总甲供、自购各种材料进场、使用和剩余的总量,汇总半成品进场总量。3.3 整理仓库管理资料,需要时配合相关人员对材料、半成品相关的核对工作。3.4 将A、B、C三级电箱、灭火器等设施回收清理,对库存材料的数量清点,按区域要求调拨设施、材料至其它项目。

三、仓管员负责的记录

前 期 策 划 过 程 控 制

记 录 名 称 表单代号 记 录 名 称 表单代号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仓1-1

物资验收记录2-1

第五篇:上市公司营销部销售工作计划

上市公司营销部销售工作计划

公司上市后,管理水平必将大幅度提高,这不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外在要求,更是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对于市场部来说,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与公司同步发展,既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动力。为了完成公司XX年合同额三十亿的总体经营管理目标,市场部特制订XX年工作计划如下。

市场部是负责公司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营销副总经理的领导。市场部信息管理员与各区域市场开发助理之间是一种直接领导关系,即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信息处理、考核方面对市场开发助理直接进行指导和指挥,并承担信息网络工作的领导责任。

信息管理员:市场部设专职信息管理员3名,分管不同区域,不再兼任其它工作。

市场开发助理:浙江省六个办事处共设市场开发助理两名,其它各办事处所辖区域均设市场开发助理一名。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的市场部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的招聘和培训,使XX年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市场部在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市场开发助理,切勿滥竽充数。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对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建立市场信息管理员定期巡回分管区域指导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的工作。

市场开发助理与信息管理员根据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数量、项目规模、信息达成率、发展下级信息员数量四项指标对信息网络成员进行定期的动态评估。在分析信息员/单位的分类的基础上,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应结合信息员的背景资料进行细致地分析,确定其通过帮助后业绩增长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管理,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保密性等方面做好比上一年更好。

以各区域信息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对各区域钢结构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的机构设置各趋合理和公司在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1、为进一步打响“杭萧钢构”品牌,扩大杭萧钢构的市场占有率,XX年乘公司上市的东风,初步考虑四川省省会成都、陕西省省会西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的长春、广东省会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以及上海市举办品牌推广会和研讨会,以宣传和扩大杭萧钢构的品牌,扩大信息网络,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合同翻番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2、在重点或大型的工程项目竣工之际,邀请有关部门在现场举办新闻发布会,用竣工实例展示和宣传杭萧钢构品牌,展示杭萧钢构在行业中技术、业绩占据一流水平的事实,树立建筑钢结构行业中上市公司的典范作用和领导地位,使宣传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进一步做好广告、资料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在各个施工现场制作和安装大型宣传条幅或广告牌,现场展示企业实力;及时制作企业新的业绩和宣传资料,补充到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介绍中和发放到商各人员手中,尽可能地提升品牌推广的深度和力度。

4、加强和外界接触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素质教育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和先进的企业文化内涵,给每一位与杭萧钢构人员接触的人都能够留下美好而深刻的印象,从而对杭萧钢构及钢结构有更清晰和深层次的认识。

客人接待工作仍是市场部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业务接洽的必要的提前和基矗如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商务部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客人接待工作是市场部必须进行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表面上看起来接待工作比较简单,但实质上客户接待是一门十分深奥的学问。不去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就不能让该项工作做得完善。因此,市场部要在方法上、步骤上、细节上下一番功夫。为了既少花钱,又不影响接待效果,需要向各商务部领导和各办事处处商务人员地了解客人的生活阅历、为人禀性、处事方式、兴趣爱好、饮食习惯、办事风格、企业价值取向、管理理念、产品特色、行业地位等等。仔细研究分析和琢磨推敲日程的安排,让每一位客人在最短时间内对杭萧钢构有全面的、清晰的、有一定深度的了解,对杭萧钢构的产品表现出最大限度的认同感,对杭萧钢构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产生足够的兴趣。把长期地、坚持不懈地认真对待每一批客人和每一客人,使他们对杭萧钢构的接待工作满意作为市场部每一个接待工作人员的准则。从而以此来提高项目跟踪的成功率和降低商务谈判的难度,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目的。

某上市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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