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选举公告
潭西村第五届村委会
选举公告
潭阳社区第四届居委会
(第八号)
依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意,本届村选采取“二合一”提名选举村委会成员,提名大会“二合一”选举会场设在各自然村,提名时间定于202_年3月21日7时至3月21日11:30时止。采取集中领票、投票,然后按程序进行汇总,达到二个过半数可直接宣布当选。
请村民互相转告,届时到会场或投票站参加投票选举。特此公告
潭西村第五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潭阳社区第四届居民选举委员会202_年3月15日
第二篇:选举公告
公告
(第1号)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xx街道换届选举指导组
202_年8月日
告
(第2号)
社区支部党员和居民: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参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现将经过登记确认的本社区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向社区党支部提出。
————————————————————————————————————————————。特此公告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组
年月日
公告
(第3号)
社区党支部党员、居民群众及驻地单位:
经本人报名,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荐,街道党工委根据“两推”结果,对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过考察,确定下列同志为社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予以公布:(按姓氏笔画为序)
现定于月日时在召开 候选人,发表就职演讲后,由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三名同志为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
特此公告
年月日
公告
(第4号)
经社区党支部第二次党员大会选举,选举结果如下:(以得票排名为序)
————————票
年月日
(第5号)
社区党支部党员、居民群众及驻地单位:
经社区党支部第一次委员会选举,新一届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已正式产生。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党支部委员:
特此公告
社区党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第三篇:第二届业委会选举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区公寓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
上海市区公寓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事项;会议选举产生了等 位同志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在年月日举行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了同志为公寓小区业委会主任、同志为副主任。
本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由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公寓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区公寓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年月日
第四篇:第二届业委会选举结果公告
关于上海市
区
公寓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
上海市
区
公寓小区业主大会会议于
****年**月**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事项;会议选举产生了
等 位同志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在****年**月**日举行的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了同志为
公寓小区业委会主任、同志为副主任。
本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由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公寓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市
区
公寓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
****年**月**日
第五篇:关于选举监事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关于选举锦江1号住宅小区监事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锦江1号住宅小区全体业主:
本着坚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工作情况,监督业主代表和业主代表大会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物业区域业主物业自我管理依法、有序、良好的进行。经7月7日晚上召开的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成立锦江1号住宅小区监事委员会。
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锦江1号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决定选举产生监事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监事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名。本着公平和普遍性的原则,且按照每幢楼业主委员会委员或监事委员会委员总数只能有2名的原则,确定本监事委员会委员分布职数,由每幢楼自荐或推荐出1名候选人。待业主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整后,确定产生监事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资格审核由补选委员会负责。
四.监事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五.自荐或推荐时间:202_年7月11日——7月13日。六.选举时间:202_年7月30日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字:
锦江1号小区补选委员会
锦江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_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