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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含五篇)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1-36174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5:33: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工厂所有住宿员工。

三、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一)住宿须知

1、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公司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员工所在宿舍产生的水电费由所住员工共同承担,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设备设施管理

1、宿舍内公共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保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

2、宿舍内公共物品,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三)纪律管理

1、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2、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寻衅滋事。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5、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四)安全管理

1、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大功率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2、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

3、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五)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清理干净。

四、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由深圳市四清空气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嫖娼、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杭州圣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第三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希严格遵守。

第一条 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后勤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二条 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

第三条 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四条 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五条 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六条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七条 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20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八条 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九条 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房间清洁由入住人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垃圾应放置指定地点。

第十条 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

第十一条 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及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 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 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 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 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 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 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 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 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二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三条 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五条 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22:30分,夏季晚上23: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

第六条 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第七条 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第八条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个人物品随身保管,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条 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

第十三条 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四条 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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