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202_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2_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的决定》。湖北旅游业被推进到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编制好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勾画未来五年湖北旅游业发展路径,对于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指导作用。
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十二五”旅游规划编制安排,省旅游局及时启动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在一年的时间里,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书面送阅和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注重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注重借鉴各省市规划编制经验,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总结“十一五”旅游发展基本经验。在总结“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注重概括提炼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继续坚持和发扬这些经验,对于“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是实施“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在审视全省“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几年来具体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实施“两圈一带”战略,进一步丰富我省旅游发展内涵,为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并结合旅游业实际正确前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二五”,都是围绕旅游支柱产业培育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对未来旅游业发展进行谋划,但决定是基础。规划基于决定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展开,但侧重于规划的指导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
四是把握“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大势。“十二五”时期我国旅游业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国内旅游成为旅游产业发展基础,中国旅游业进入最好发展时期,这三个形势分别侧重于人民旅游消费增长、国内旅游成为重点、中国旅游业在世界地位增强。规划适应了这种新形势,体现了加快发展的思想。
五是坚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不仅要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还要高于全国旅游业平均增长速度,努力使旅游业成为我省重大支柱产业,使我省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经济强省。
六是推进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在完善旅游各要素、不断壮大旅游业自身体系、加快发展旅游生产力的同时,全面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与此同时,强调发挥旅游业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地体现了旅游业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观念。
“十二五” 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规划》指引了未来五年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路径,全省旅游行业要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认真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把旅游业推向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强省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旅游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积累的基本经验,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现实基础,未来五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形势和我省旅游业面临的战略任务,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背景,共同构成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环境。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202_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 %和 %,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已形成“食、住、行、游、购、娱”全面发展、广泛融合相关行业的旅游产业体系。至202_年底,全省有质量等级旅游区 家,其中5A级5家,4A级26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家,其中国家级 家;星级饭店 家,4 其中五星级 家,四星级 家;星级游船 艘,其中五星级 艘,四星级 艘;旅行社 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 家,长江海外、省海外、省中旅、大三峡国旅、武汉大学旅行社先后进入全国“百强”行列;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 所,旅游中专 所,旅游职高 所;旅游从业人员 万人,其中导游 万人;完善了旅游娱乐设施,打造了 一批精品旅游文化节目;开发了系列旅游商品,各景区建立了旅游购物厅或购物一条街。与此同时,旅游业加快与各行各业融合,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座,湖北旅游强县 个,湖北旅游名镇 个,湖北旅游名村 个,星级农家乐 家。
(三)旅游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以武汉、“一江两山”为依托,大力推进武汉城市旅游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逐步形成了几大特色鲜明的旅游板块和一批吸引力强的旅游核心品牌。建立了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景区)的新型旅游支撑体系和向纵深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了全方位、递进型、开放型的旅游整体发展布局。全省旅游景区景点形态趋于完备,产品组合和消费方式呈现多样化,逐步形成了以观光游为基础,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蓬勃兴起,会展旅游、商务旅游、节庆旅游迅猛发展,工农业旅游、科教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产品异军突起的旅游产品新结构。目前,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和横向融合、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旅游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海外市场更加多元,国内市场层次清晰,出境旅游市场不断壮大,呈现出全面兴旺的良好势头。在入境旅游市场方面,西欧、北美、日本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巩固,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成长迅速,北欧、东欧等潜在市场得到逐步开发。在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华南、华北、华东等远程市场增长迅速,出现了以包机、包船、专列、自驾车形式来鄂旅游的新特点;包括周边市场在内的外省入鄂游大幅增长;省内居民循环游持续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和市内一日游空前活跃。全省出境旅游市场活跃,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不断增加,我省居民出境旅人数不断增长,从202_年的 万人次增加到202_年的 万人次,5年间增长了一倍多。
(五)旅游开放程度极大提高。首先,旅游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和国际资本转移,实现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对外招商为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各类资本在继续投入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的同时,开始向其它领域广泛渗透。其次,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民营化程度不断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探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现有1567家旅行社、饭店、游船公司中,民营企业1249家,占79.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14家,占20.04%,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企业4家,占0.26%。再次,旅游行业积极创先体制机制,旅游景区尝试所有权、管理 6 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型旅游企业推行集团化、规模化和外向型发展战略,拓展了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随着旅游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全省旅游产业更加充满朝气和活力。
(六)旅游带动功能显著增强。旅游业发挥引擎和带动功能,促进了文化、商贸、交通、体育、通讯、信息、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调整和优化了我省产业结构。旅游业发挥劳动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 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了农民脱贫致富。旅游业发挥“两型产业”的优势,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旅游业释放社会功能,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旅游目的地人群观念的开放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另外,旅游业发展,还促进了我省对外整体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
二、“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旅游业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科学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我们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发展”这个第一要义,认识到旅游 7 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兼容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通过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来忠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突出人文关怀,旅游业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二)政府主导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省旅游业还处于打基础向大发展的过渡时期,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一步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战略。从近年情况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旅游名镇名村创建等,都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的,产业定位、规划衔接、部门协调、旅游投入、交通畅通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解决的。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和支持,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了全省旅游业的加快发展。
(三)市场主体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市场在加快旅游开放开发、完善旅游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的主体,是旅游经济的细胞,没有旅游企业的成长壮大,就没有旅游经济的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近年来,旅游行业积极承接“两个转移”,吸引国内外资本大办旅游业,进一 8 步壮大了旅游企业主体;积极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了一批初具竞争力的骨干旅游企业,同时引导了中小旅游企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壮大旅游企业主体,才能真正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四)区域统筹是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大力发展“一江两山”旅游业的同时,每年抓住一个重点召开现场办公会,扎实推进,为全省旅游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合作,走出了一条联合发展的新路子。湖北、重庆两省市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武汉城市旅游圈加快合作发展的步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很好地统筹了区域旅游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才能发挥品牌优势和示范作用,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只有以开放的眼光和全局的观念,坚持开放合作,才能开发大市场,发展大旅游。
(五)服务大局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旅游业产业链条长,涉及到服务业、农业、工业三次产业的几十个行业,只有把自身发展与各行各业紧密联系在一起,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才会越来越有形象和地位。近年来,我们始终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思考旅游产业的发展,使旅游产业植根于各行各业,借助于社会产业群,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目 9 标,同时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不断放大了旅游业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只有将旅游业紧密融合于大局之中,才能广泛凝聚共识,为自身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从而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改革创新是旅游业发展的不竭源泉。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为主线,不断推进旅游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举办旅游发展高层论坛,厘清全省旅游发展思路,适应金融危机新形势,调整旅游发展方针,同时积极探索大旅游发展的机制和模式,大力推动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和加快其民营化进程,着力推进旅游业的外向型发展,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旅游业才能顺应历史潮流,经受住各种危机和考验,不断成长壮大。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总体来说,机遇多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顺势抢抓机遇,从容应对挑战,我省旅游业就能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向前迈进。
(一)旅游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 10 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重要支柱产业,都将旅游业推上了发展的前台。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旅游业带来了率先发展的先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发展为旅游业带来了超常发展的转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政策调整为旅游业带来了加快发展的契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为旅游业带来了迅猛发展的商机,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网的形成为旅游业带来了跨越发展的良机。“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旅游最好的发展时期。
(二)旅游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旅游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给我省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我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旅游企业不大不强、旅游关联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有效加以解决。
第二章 旅游发展思路
旅游业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是一项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标准,也是一个地区形象地位的重要标志。我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思路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三是坚持区域合作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加强两大旅游圈之 12 间及与周边省份的合作,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四是坚持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五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_年,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到202_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 13 景区8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家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第三章 旅游空间布局
全省深入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努力形成以“二四六八十”为骨架的空间布局。
一、两大旅游圈
与“两圈一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加快推动湖北新一轮旅游大发展。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大力整合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联合体建设,提升旅游综合素质,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品牌,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品牌,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考虑到武汉城市圈旅游业起步较早,但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要在既扩大规模、又提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着力打造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商贸会展品牌、文化体育旅游项目;另一方面,要广泛调动各个城市的积极性,以发展国内旅游为重点,扩大规模,整体推进。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使之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考虑到鄂西地区旅游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又面临保护与发展的双重难题,要在整体起步、重点发展上下工夫。“一江两山”地区瞄准入境旅游建设一流景区,宜昌市努力创建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旅游节庆品牌;其它地区在景区建设上争创一流,在接待设施上量力而行,并注重特色化、本土化和乡村化。二、四大旅游集散中心
为支撑全省旅游业发展,把武汉建设成为全省和武汉城市圈的旅游集散中心,把宜昌、十堰、恩施分别建设成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一)武汉市。充分发挥武汉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九省通衢”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都市休闲型旅游中心城市和长江流域最具成长性的旅游集散地。
(二)宜昌市。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三峡门户”的独特地理优势和连接鄂中、鄂西南、鄂西北和渝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休憩、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尽快建成具有峡江风情和水电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集散功能,建设游客集散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休憩、展览、线路供应、产品和交通、住宿预定等服务,形成辐射大三峡地区,连接鄂西、渝东、湘西北,并带动鄂西旅游发展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三)十堰市。加快陆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动工兴建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如游客服务中心、散客集散中心、旅游预订网),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增强旅游枢纽中心地位,建设成为以大山大水大人文为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北、辐射渝陕豫周边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四)恩施市。以不可多得的高品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日渐改善的对外交通优势和连接鄂湘贵渝周边区域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利川市的合作联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特别是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成为集生态、文化、民俗等特色为一体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南、辐射 17 大武陵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三、六大旅游板块
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互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溜达旅游板块,即武汉都市旅游板块、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大别山红色旅游板块、“一江两山”板块、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荆楚文化旅游板块。
(一)武汉都市旅游板块。包括武汉市全境,以及黄石、鄂州、孝感、仙桃、天门的部分区域。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圆点,着力打造标志性城市景观、滨江滨湖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推动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最重要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和武汉都市休闲——环城游憩带——生态休闲集群递次推进的放射型旅游目的地圈层网络。
(二)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包括咸宁市全境,以及荆州、黄石、鄂州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咸宁国际温泉城为核心,全面整合板块内温泉、山林、湖泊、湿地、乡村等旅游资源,着力完善休闲度假和会议商务功能,形成以温泉度假为主打、山水和乡村休闲为补充的华中地区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成长性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板块。包括黄冈市全境,以及鄂州、黄石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大别山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整合绿色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等基 18 础设施,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生态、人文、宗教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四)“一江两山”旅游板块。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全境,以及而是自治州的巴东县。以长江三峡和武当山为依托,整合神农架和版块内其他山水、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形成以长江三峡为主体、连接神农架和武当山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板块内以各自旅游资源特色为基础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集群。
(五)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江沿线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加快开发和提升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打造全省唯一的民族风情旅游品牌。
(六)荆楚历史文化旅游板块。包括荆州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和潜江市。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等三大文化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遗址公园和物化展示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使其成为最能体现湖北旅游之文化魅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旅游板块。四、八大核心旅游区
按照区域对立成块、内部连接畅通、景观价值独特、引领全省发展的原则,重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并能带动周边旅游区发展的八大精品旅游区,即武汉大东湖旅游区、咸宁国际温泉城、黄冈大别山旅游区、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十堰武当山旅游区、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神农架旅游区、清江画廊旅游区。
(一)大东湖旅游区。武汉市需要打造的精品旅游区很多,但必须先行突破带动全局。随着深圳华侨集团落户东湖建设大型主题公园,应首选大东湖旅游区进行重点建设,以示范引领全市大型人造景观建设和滨江滨湖景观建设。立足省内,面向国内外,以华侨城项目为重点,整合周边山水、人文和科教旅游资源,建成集观光、休闲、度假、娱乐、商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二)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这一旅游区的意义不仅在于培育一流的温泉旅游品牌,更在于提升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推动形成多元化旅游产品格局。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开发经验,按照保护性开发原则,以国际化、生态化、高端化为目标,把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成为适应高端游客需要,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时尚型、健康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三)黄冈大别山旅游区。打造这一旅游区在于综合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诠释旅游的综合内涵,同时树立一 20 个红色与旅游相结合的典范。深度挖掘大别山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和意义,以红安红色旅游为主打品牌和形象感召,以罗田、英山生态旅游为卖点,形成在周边区域乃至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复合型旅游区,并连点成线培育大别山红色旅游经典产品、连片成块建设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经济带。
(四)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长江三峡是全省旅游的形象之所在,是面向国际的竞争力之所在,是湖北旅游的一面光辉旗臶。以保持三峡原汁原味特色的西陵峡和山水人文特色显著的神农溪为主体,以三峡大坝和葛洲坝为依托,以峡江文化、屈原文化和移民文化为背景,整合唯一性、垄断性、独特性旅游资源,打造形成沿长江带状分步、并向腹地延伸,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观光度假旅游区。
(五)十堰武当山旅游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鄂西北区域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武当山具有较强的带动功能和引领作用。以武当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全面提升风景区内各主要游览区,加快开发太极湖生态人文景观,同时整合丹江口水库旅游资源,形成大山、大水、大人文相得益彰,据哟普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文化旅游区。
(六)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楚文化是湖北文化的基本背景,是全国最重要的区域特色文化之一,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特色的典型代表。考虑到荆州古城旅游区多元文化主题并 21 存,难以代表楚文化旅游的特色品质,应重点开发楚国故都旅游区。在保护性建设纪南城遗址公园的同时,重建楚国故都纪南城,形成遗址及陈列与大型人造楚文化景观相互映衬、集中展示荆楚文化魅力的大型文化旅游区。
(七)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神农架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特色最集中、最完美、最典型的体现。以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为重点,以南部其它核心旅游区域为补充,开发形成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主题、观光和度假相结合、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生态旅游区。
(八)清江画廊旅游区。清江是不可多得的山水长廊、历史长廊、风情走廊,建设这一旅游区对于彰显湖北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虑到清江画廊成带状分布且跨度太大,应在总体规划使之连成线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分别打造恩施大峡谷和长阳清江画廊两个亚区。突出绝壁、奇峰、地缝等资源优势,将恩施大峡谷打造成以观光为主、辅以名宿风情体验的生态旅游区;坚持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将长阳清江画廊打造成融观光览胜、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五、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以核心旅游区为依托,编排形成十条精品旅游线路,即“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一江 22 两山”黄金三角旅游线、“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
(一)“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汉中心城区为起点,向郊区延伸,是时尚都市、人文历史和山水风光相结合的综合旅游线路。省内旅游市场庞大,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咸宜。
(二)“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大别山旅游公路为通道,连接大别山北部7个县市,是以红色为基础、红的和绿色相结合的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三)“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洪湖、梁子湖和仙洪试验区为依托,是体现湖北“千湖之省”神韵和乡村风情风貌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城市旅游市场。
(四)“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咸宁“中国温泉之乡”为依托,组合周边旅游资源,是体现湖北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别是高端旅游市场。
(五)“一江两山”黄金三角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长江三峡、三峡大坝、神农架、武当山为核心,是全省顶级的自然与人文复合型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际高端度假旅游市场和国内远程观光市场。
(六)“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该旅游线将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连接在一起,是联动打造的水陆精品旅游线路。主要面向 23 国内市场特别是南水北调用水地区和国际道教文化、中国武术影响地区。
(七)“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将风光独特的“清江画廊”与浓郁醇厚的土苗风情融合在一起,是武陵山区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八)“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荆州为龙头,整合周边资源,注重与武汉楚文化旅游对接,是湖北地方特色显著的文化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到汉文化影响的海外旅游市场。
(九)“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襄樊为龙头,整合荆州、宜昌等地三国资源,并与武汉城市圈的武昌、赤壁、黄州、鄂州联动,是演绎三国风云的文化旅游线路。除国内市场、港澳台地区市场外,重点针对日本及东南亚市场。
(十)“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该旅游线沿随州(厉山炎帝故里)、枣阳(雕龙碑氏族聚落遗址)、谷城(五谷农耕园)谷、神农架(神农坛和宝坪)延伸,是探寻中华始祖炎帝史迹和脉络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和海外华人市场。
第四章 旅游要素建设
在大力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推动旅游产业聚集,培育旅游产业集群,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建立起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游景区
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发挥全省旅游综合资源优势,继续开发统观光度假型旅游资源,不断拓展社会性旅游资源的领域,开发形成具有山水观光、洞穴探奇、森林穿越、乡村远足、野外考察、名胜游览、历史访古、文化体验、民俗采风、祭祀朝拜、红色洗礼、工程参观、康乐疗养、运动拓展、休闲度假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各类旅游景区,推动实现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
大力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体系的旅游景区达到5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家左右。积极推动旅游景区联合发展,支持发行“一卡通”,培育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旅游景区集群达到10个以上。引导推动旅游要素向核心旅游景区聚集,着力打造旅游联合体,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产业集群。
二、旅游住宿设施
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普遍化、多样化、个性化,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的空间布局、档次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以集散中心城市为重点,各个区域广泛分布;以中低档为主体,各档次饭店齐全;以质量等级旅游住宿设施为导向,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家庭旅馆有序发展;以观光型饭店为基础,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适度发展的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新结构。
适应高铁时代对旅游住宿设施的新要求和全省旅游业提档升级的新形势,武汉加快建设一批五星级饭店,咸宁、宜昌、襄樊、十堰、荆州、恩施等重点旅游城市和武当山、神农架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多家五星级饭店和一批四星级饭店重点,其他中等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建设
一、两家旅游五星级饭店和多家四星级饭店。适应大众化旅游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各地加快建设一大批中低档次旅游饭店。“十二五”期末,全省星级饭店超过15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50家,四星级饭店力争达到150家以上。
在武汉、宜昌、咸宁等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商务会议功能的高档次旅游饭店;在以山岳、湖泊、温泉为依托的旅游休闲度假地,建设不同风格和数量的度假型主题酒店、度假村或度假公寓;适应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拓展游等散客市场需求,规划、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露营 26 地和各种经济型旅馆。
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扶持本土化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推行旅游住宿业的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
三、旅游车船
重点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特点的豪华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湖泊休闲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支持成立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鼓励旅行社成立旅游车队,价高旅游团队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成立旅游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完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信息发布和网络预订系统,提供便捷及时的旅游服务。建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和单车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和单车的标准化管理。
四、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十二五全省 27 形成3—5家对旅游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主要旅游城市形成1—2家产品生产能力强、业内联动能力大、旅游服务品质好的龙头旅行社。
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大力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鼓励和引导中小旅行社创建品牌,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十二五”期末,全省旅行社总量达到202_家以上,其中5A级旅行社50家以上。
五、旅游餐饮
加快旅游餐饮设施建设,形成星级饭店和社会品牌餐饮设施的高档化、城市街区餐饮设施的集群化、星罗棋布餐饮设施的大众化相结合的新结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饮食街,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鼓励社会餐馆积极面向旅游者服务,并结合旅游特点不断提高其接待服务水平。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继承传统餐饮文化,创新旅游餐饮产品,大力开发地方特色餐饮、民族文化餐饮、绿色餐饮、健康餐饮等,凸现餐饮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创新鄂菜烹调工艺,推广水鲜产品、小吃名点等鄂菜系列。重点开发荆州风味、土家风味、乡村风味、山野风味等特色菜肴和绿色食品、便携食品。
建立旅游餐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具有旅游行业特点的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和重点旅游区要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力大的餐饮品牌。
六、旅游购物
加强旅游购物设施建设。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咸宁等主要旅游城市建成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区和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按照“大旅游购物”的思路,开发形成和推广销售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本地名产品、旅游用品等四大旅游购物品系列。结合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开发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形成风光纪念品、文物复制品、青铜石雕艺术品、藤木竹草艺术品、手工编织和刺绣产品等多种旅游工艺品系列。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便于保存、携带的茶叶、淡水鱼、山野菜、名吃名店等土特产品。创新思路和理念,积极生产和销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用的购物品。
七、旅游娱乐
在充分利用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 29 旅游景区可规划建设面向旅游者服务的旅游娱乐街区和现代和传统相结合、高档和低档相结合、表演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各类旅游娱乐场所。鼓励和引导建设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相结合的大型旅游服务设施。
在引进和发展现代旅游娱乐的同时,重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加速开发一批受游客欢迎的旅游文化精品节目。各城市按照“一城一戏”的原则,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类文艺精品,丰富城市旅游的文化娱乐活动;重点景区按照“一景一演”的原则,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使之成为景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
八、旅游公共服务
建设和完善主要城市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和重点景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全省自助自驾旅游服务网络、旅游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强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全省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完善景区、道路、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在省内主要媒体和游客集散地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旅游应急管理,建立全省旅游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章 旅游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旅游业是以重点城市和景区为依托、立足本地、围绕旅游六大基本要素而发展起来的。适应大半旅游、办大旅游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
一、城乡统筹
在继续大力发展城市旅游的基础上,发挥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发挥乡村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发挥城乡互为全面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城乡旅游协调互动。
(一)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形成中心旅游城市——次中心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的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深化城市旅游发展,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基础上,以完善旅游旅游功能为重点,增强城市的集散和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旅游名街创建工作,打造城市旅游的核心板块。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实施强县名镇名村创建工程,为全省旅游业发展想纵深地带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镇旅游功能建设。旅游城市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 31 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体验环境;建立健全旅游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旅游中心城镇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形成独有的旅游吸引物,城镇建筑具有景观价值;配套服务设施有传统和地方特色,城镇环境优美,具有乡村风韵;完善旅游中心城镇服务功能,建设娱乐休闲、土特产销售和特色美食功能区;完善旅游信息、散客接待、紧急救援、疾病监控、卫生防疫、金融服务、互联网服务、供水供电、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检测、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三)旅游街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城一街一景”的原则,将文化遗产保护、游憩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一批体现不同城市文化和产业特征的旅游街区。鼓励各城市结合优势文化资源,或依托旧城改造,或依托新的文化景区建设,或依托商业街区改造,或依托文化产业园的开发等,建设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支持旅游产业要素向旅游名街集聚,将旅游名街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区。制订旅游名街标准,开展旅游名街,“十二五”期末,我省旅游名街达到50条。
(四)旅游强县创建工程。突出和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和农村 32 的地位和作用,与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与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各县市区确立“旅游立县”、“旅游兴县”、“旅游活县”等战略,大力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其中5个以上旅游强县旅游产业综合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1—2个旅游强县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五)旅游名镇创建工程。城镇在发挥“以镇带村”优势,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优势。将“湖北旅游名镇” 创建和“市州旅游名镇”创建结合起来,深化和拓展旅游名镇创建,发挥和放大旅游名镇效应。“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市州旅游名镇达到150个以上,形成梅县都有旅游中心城镇的发展格局。
(六)旅游名村创建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广大乡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利用仙洪试验区和全省各地展现出来的农村新风貌,完善农村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农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旅游名村创建工程。采取“村办民参”、“公司+农户”、“村民互助”、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农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形成农民办旅游的热潮,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思想观念解放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末,省级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市级旅游名村达到1000个,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二、区域合作
在加强省内区域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与重庆、鄂豫皖、鄂湘粤、长江流域的旅游协作,是我省旅游业在开放合作中不断发展壮大。
(一)两大旅游圈的合作。以武汉出城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为纽带,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的一体化、紧密性发展;以“一江两山”全面合作为基础,实现各大板块和个城市互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武汉为共同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优势互补,东西呼应,整体联动,在资源互享、产品整合、市场开发、品牌扩张、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旅游发展的共赢。推广跨区域旅游产品,增强全省旅游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按照湖北、重庆两省市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在整合旅游资源、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将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
(三)鄂豫皖旅游合作。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并带动鄂豫皖三省全方位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与此同 34 时,围绕“旅游促进中部崛起”、继续加强中部六省旅游合作,特别是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动上取得新突破。
(四)鄂湘粤旅游合作。武广高铁的开通,拉近了湖北与湖南、广东的距离,为三省旅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和放大“同城效益”,落实和深化三省旅游合作协议,加快编排连接三省的高铁旅游产品,加强我省与广东、湖南的旅游客源互动,借鉴广东、湖南旅游发展经验,引进广东、湖南旅游开发管理模式、管理品牌、旅游人才和投资商,为我省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加强湖北、湖南武陵山区、两湖平原等临近区域的深度合作,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五)长江流域旅游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的新机制,重点在线路组合、市场互动、管理共进上缺的突破。特别是加强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合作,形成并推广长江中下游游船产品。
三、产业联动
树立“用旅游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明确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连带的关系,加快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拓展旅游新领域,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
(一)基本思路。在旅游与相关行业资源性融合上,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 35 旅游、康体旅游。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生产性融合上,大力发展旅游装备业、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业,积极研制、开发、生产旅游活动用品和旅游住宿设施用品。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服务性融合上,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服务产业的关联性,带动旅游过程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和金融、保险、邮政、通讯、医疗、保健、汽车运输、人力运输、娱乐休闲、商务会展等服务活动,从而拉动综合消费的增长。
(二)旅游与文化。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最为紧密,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两者融合空间十分广阔。一是直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三国文化、荆楚文化、风俗文化等旅游产品。二是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开发为特色旅游活动,可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纳入到相应的旅游线路之中,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予以表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旅游文化品位。三是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如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的代表性器物和文化符号为依托开发旅游纪念品,以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物质为依托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四是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建设旅游娱乐场所,不断壮大旅游文化业。
(三)旅游与体育。结合体育旅游资源特点,建设野外拓展、36 水上活动、滑雪、滑草、极限运动等基地和若干高尔夫球场。加强现有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在为旅游者服务中放大效应,发挥效益;有条件的城市和景区可新建为旅游者服务的体育设施,实现旅游与体育的共赢。加快潜力大、参与性强的大众体育竞技与健身旅游产品的开发步伐;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溪河漂流等体育旅游活动。发展沿沪蓉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自驾车旅游,以及国家风景道自行车大奖赛,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四)旅游与农业。湖北农业资源丰富,武汉城市旅游圈种植业、林特产业、园艺业比较发达,农业产业化的近程不断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湖北优质茶叶、优质柑桔的主产地,同时也是我省发展板块经济、实施生态农业的重点区域。全省以水库、运河、水利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水利旅游资源也极为丰富。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水利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水利与旅游的结合,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建设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区、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扩大农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五)旅游与工业。在资源性融合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景观地产、城乡建筑、工业成就、科教成就、高科技产业园区等特色资源,开发形成一大批工业旅游示范点,推动工业旅游的发 37 展。在生产性融合上,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饭店游船专用产品。
(六)旅游与商贸。商品流通和销售一部分面向当地居民,一部分面向流动人群,旅游与购物的结合就是针对旅游者的购物特点和需求扩大商品销售,一方面拉动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提高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因此仅从狭义的角度开发和销售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购物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广义的角度引导和刺激来鄂旅游者的全方位购物需求。旅游行业大力宣传和推广我省不同门类的特色商品,使购物成为旅游者旅途中的基本需求;商贸行业注重研究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旅游和商贸行业共同加强购物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完善购物服务。
(七)旅游与交通。按照旅游发展的标准,适应旅游发展的形势,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拓展空间。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改造完善宜昌三峡机场、恩施机场、襄樊机场,新建神农架机场,力 38 争建设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开武汉至省内各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旅游航道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重要旅游码头,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在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同时,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重要景区均可半小时内到达该区域骨架公路。
第六章 市州旅游发展
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以各市州旅游业加快发展为前提.。17个市州在全省及各自旅游圈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只有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找准定位,顺势而为,才能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更好地促进全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以武汉为龙头,推进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一核”(武汉市)、“两轴”(长江-汉江人文旅游发展轴、京珠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轴)、“三圈”(环武汉城郊游憩带、环武汉山水都市文化旅游圈、环武汉山水生态休闲圈)和“多节点”(众多旅游明星城镇)的空间结构,形成科教文化、温泉度假、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工业旅游、三国文化、宗教文化和体育健身等八大精品线路旅游产品。
(一)武汉市。突出滨江滨湖和都市风情特色,加快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标志性景观、一流旅游设施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以东湖华侨城主题公园、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水乡旅游城、江夏巴登城等为依托,着力打造凝聚力和带动力强的旅游联合体,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聚散能力最强大、旅游生产力最发达、引领和带动能力最显著的综合性旅游城市。到202_年,武汉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数和实现旅游业 40 总收入,均占全省的50%左右。
(二)黄石市。塑造“青铜故里〃山水黄石”城市旅游品牌形象,着力建设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主体的矿冶文化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东方山为主体的禅宗文化旅游区、以仙岛湖和保安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区、以龙港革命遗迹为主体的红色文化旅游区,同时打造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黄石工业之旅。到202_年,黄石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鄂州市。围绕“吴王古都〃三国文化”和“梦里水乡〃生态之邦”主题,以“两湖(梁子湖、红莲湖)两山(西山、莲花山)”为重点,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和城市休闲旅游景观带。到202_年,鄂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黄冈市。突出红色文化,以红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为主体,整合大别山红色旅游资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红色旅游区。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罗田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挖掘佛教文化资源内涵,以五祖寺、四祖寺、妙乐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省最大、全国知名的禅宗文化旅游区。到202_年,黄冈市接待 41 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咸宁市。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积极打造“中国温泉之乡”和全省重要的三国文化旅游区。高起点建设国际温泉城,深度开发三国文化景观,整体提升九宫山生态旅游区,综合开发系列山水旅游景观,建成综合性的国内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咸宁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孝感市。突出孝文化特色,以“黄香温被”、“孟宗哭竹”、“董永葬父”等“三孝”故事为背景,以故里碑、董公墓、孝子祠、董永公园等孝文化景点为依托,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着力建设“中华孝都”。发挥临近武汉的区位优势,以天紫湖、观音湖、汈汊湖、双峰山、白兆山和汤池温泉等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到202_年,孝感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发展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潜江市重点开发借粮湖、返湾湖、龙湾楚文化遗址和曹禺文化旅游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根据资源禀赋状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发展以“一江两山”为龙头,形成“三大旅游板块、四大集散地、六大精品旅游区、六条精华旅游线路”的空间布局,成为旅游功能多样、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旅游产品结构优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襄樊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到202_年,襄樊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荆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昭君、神农、清江风情、三国遗迹、都市休闲等资源,由小旅游向大产业转变,由数量型向质效性转变。着力打造两坝一峡、长阳清江画廊、柴埠溪、秭归凤凰山、屈原文化、昭君文化、车溪民俗文化、后河等旅游精品,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三峡旅游精品集群和宜昌旅游产业集群。到202_年,宜昌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十堰旅游产业实力。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内的旅游精品与珍品;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尽快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到202_年,十堰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体育休闲、生态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生态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建设成为在 44 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荆门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东进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到202_年,随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俗风情旅游重心的定位,以土苗风情、清江画廊为突破口,重点开发神农溪、恩施大峡谷、腾龙洞、野三河、坪坝营、唐崖河等重点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鄂西乃至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到202_年,恩施州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着力打造世界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到202_年,神农架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第七章 旅游市场开发
把旅游形象、产品组合和市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向不同市场宣传针对性强的旅游主题形象,推广适应性强的旅游产品组合,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促销手段并举,广泛占领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实现。
一、基本方针
坚持以省内旅游为基础,国内旅游为重点,入境旅游为目标,使旅游业在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提高湖北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湖北经济的外向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发展省内旅游。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首先必须适应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首先,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省内交通条件的改善,我省民众的出游内力明显增强。其次,我省客源市场庞大,而且相当大的一部分民众的消费水平还只能与省内旅游相适应。再次,我省自然景观多姿多彩,人文景观美轮美奂,完全可以成为省内民众出游的重要选择。一是丰富市内一日游。编排推广多种半日游、一日游旅游线路,建成开放不同类型的休闲场所和设施,开通城市至主要景点或连接系列景点的旅游客运线路,引导市民节假日出游。二是深化城乡互动游。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 46 依托,以城市旅游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的差异性开发推广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城乡客源互动。三是拓展省内循环游。在对省内客源市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省内民众的休假状况和旅游选择,通过不同形式组合省内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重点在编排推广短平快旅游线路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依托交通干线,以中低层次人群为基础,兼顾高层次消费人群,以观光旅游为基础,兼顾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以普适性旅游线路为基础,兼顾专业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开放国内旅游市场。一是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优化省内旅游产品组合,增强我省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发挥区域相邻、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的优势,编排跨省市旅游线路;加强与重庆、陕西和中部省份的旅游合作,推动旅游客源互动。二是重点开发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市场。组合高品质旅游景区和高档次旅游设施,编排跨区域的高铁或长江旅游线路,度假观光并重,努力拓宽珠三角、长三角、环北京旅游客源市场。三是兼顾开发其它旅游市场。结合旅游产品开发状况和旅游市场变化形势,有选择性地开发华北、西南、东北、西北旅游市场。
(三)积极发展入境旅游。从产业角度讲,发展国内旅游是为了做大旅游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入境则是为了打造旅游品牌,提高运行质量。因而,发展入境旅游的基本原则是:鼓励武汉市、宜昌市和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入境旅 47 游,引导其他地区依托重点地区,量力而行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定位是:巩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亚洲传统市场,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培育北欧、南亚、南美、俄罗斯及东欧等新兴市场。
二、开发战略
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是以树立旅游形象为基础、以组合旅游产品为必要环节、以加强市场营销为重点的统一体。
(一)形象推广战略。对外旅游整体形象包括旅游地域形象、旅游产品形象和旅游景区形象,面对不同的市场应有所侧重和选择。面向国际市场,应弱化省域形象,突出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因为国际旅游者没有湖北这一概念,但有武汉、宜昌等城市概念和高山峡谷、世界遗产等旅游产品概念。面向港澳台地区市场,可省域形象、城市形象、产品形象、景区形象并举,但以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为主。面对省外旅游市场,宜突出省域形象和景区形象。面对省内市场,宜突出本地域形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和景区形象。基于上述不同市场的形象取向,提炼不同旅游主题口号口号,多层次、多维度塑造推广湖北旅游整体形象。
(二)产品组合战略。一是针对性。面向欧美旅游市场重点推广长江三峡、武当山等旅游产品,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市场,同时推广三国文化、荆楚文化和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面向省内外旅游者推出多种类型的大众化旅游产品,同 48 时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旅游市场的高端消费者,推出生态度假型、运动休闲型旅游产品。二是多重性。无论是面向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都应注重多重旅游主题组合,把能体现湖北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在一起,或以武汉都市风情、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为主体糅合其它类型旅游景观,避免旅游产品的单一性。三是善变性。面对同一市场,旅游产品也要做到常变常新,每年体现新变化。在推广团队旅游产品的同时,注重散客非组合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引导。
(三)市场营销战略。一是整体战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旅游市场营销整体营销方案,每一个地区、每一旅游要素、每一年度、系列中每一环节的营销成为整体营销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联动战略。把形象宣传与线路推广、地区推广和全省推广、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资源互补与市场互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等结合起来,同时加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旅游企业与旅游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奖励旅游啊那批单位)的联动。三是竞合战略。竞争是合作的基础,合作是竞争的延伸。在提高湖北旅游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合作,联合编排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外旅游市场,同时推动区域内旅游市场互动。
三、推广途径
在创新赴外参展、赴外促销、邀请来访、媒体推广和户外广 49 告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宣传促销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综合宣传。把旅游形象纳入全省对外整体形象之中,把旅游推广纳入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的整体方案之中,在融入大局中扩大旅游宣传,放大旅游效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旅游宣传与省情外宣、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贸易推广、友城互访等的结合,借势借力提升旅游的地位和形象。
(二)网络营销。搭建湖北旅游网络平台,丰富更新网页信息,加强外部网络连接,不断拓宽网上展示、网上推广和网上信息服务的领域。利用网络资源特别是网络电视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同时参加和组织网上旅游博览会。建立电子网络销售系统,完善电子网络销售功能,扩大网络销售效果。
(三)公众宣传。面向广大民众,编制适合公众特点的旅游宣传品,通过社区宣传、广场宣传、手机宣传、车身广告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等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旅游目的的形象,大力挖掘潜在旅游客源市场,特别是散客旅游市场。在其他宣传促销方式中,注重与公众面对面的宣传,扩大旅游的受众面。每年策划开展一两次大型公众旅游推广活动。
(四)事件营销。关注和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善于捕捉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重大活动中蕴含的旅游推广机遇,策划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反响的事件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宣传的生动性和轰动性。
第二篇: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2_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2_年6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的决定》。湖北旅游业被推进到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编制好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勾画未来五年湖北旅游业发展路径,对于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指导作用。
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十二五”旅游规划编制安排,省旅游局及时启动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在一年的时间里,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实施,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书面送阅和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注重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国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注重借鉴各省市规划编制经验,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总结“十一五”旅游发展基本经验。在总结“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注重概括提炼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继续坚持和发扬这些经验,对于“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是实施“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在审视全省“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几年来具体实践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实施“两圈一带”战略,进一步丰富我省旅游发展内涵,为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继续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并结合旅游业实际正确前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二五”,都是围绕旅游支柱产业培育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对未来旅游业发展进行谋划,但决定是基础。规划基于决定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展开,但侧重于规划的指导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
四是把握“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大势。“十二五”时期我国旅游业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国内旅游成为旅游产业发展基础,中国旅游业进入最好发展时期,这三个形势分别侧重于人民旅游消费增长、国内旅游成为重点、中国旅游业在世界地位增强。规划适应了这种新形势,体现了加快发展的思想。
五是坚持“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不仅要高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还要高于全国旅游业平均增长速度,努力使旅游业成为我省重大支柱产业,使我省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经济强省。
六是推进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在完善旅游各要素、不断壮大旅游业自身体系、加快发展旅游生产力的同时,全面推进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与此同时,强调发挥旅游业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地体现了旅游业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观念。
“十二五” 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也是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湖北省“十二五”旅游业发规划》指引了未来五年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路径,全省旅游行业要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认真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把旅游业推向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强省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 旅游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积累的基本经验,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现实基础,未来五年国内外旅游业发展形势和我省旅游业面临的战略任务,是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基本背景,共同构成我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的环境。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十一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 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 亿元,年均增长 %和 %。202_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 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 %和 %,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已形成“食、住、行、游、购、娱”全面发展、广泛融合相关行业的旅游产业体系。至202_年底,全省有质量等级旅游区 家,其中5A级5家,4A级26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家,其中国家级 家;星级饭店 家,其中五星级 家,四星级 家;星级游船 艘,其中五星级 艘,四星级 艘;旅行社 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 家,长江海外、省海外、省中旅、大三峡国旅、武汉大学旅行社先后进入全国“百强”行列;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 所,旅游中专 所,旅游职高 所;旅游从业人员 万人,其中导游 万人;完善了旅游娱乐设施,打造了 一批精品旅游文化节目;开发了系列旅游商品,各景区建立了旅游购物厅或购物一条街。与此同时,旅游业加快与各行各业融合,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座,湖北旅游强县 个,湖北旅游名镇 个,湖北旅游名村 个,星级农家乐 家。
(三)旅游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以武汉、“一江两山”为依托,大力推进武汉城市旅游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逐步形成了几大特色鲜明的旅游板块和一批吸引力强的旅游核心品牌。建立了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景区)的新型旅游支撑体系和向纵深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了全方位、递进型、开放型的旅游整体发展布局。全省旅游景区景点形态趋于完备,产品组合和消费方式呈现多样化,逐步形成了以观光游为基础,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蓬勃兴起,会展旅游、商务旅游、节庆旅游迅猛发展,工农业旅游、科教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产品异军突起的旅游产品新结构。目前,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和横向融合、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四)旅游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海外市场更加多元,国内市场层次清晰,出境旅游市场不断壮大,呈现出全面兴旺的良好势头。在入境旅游市场方面,西欧、北美、日本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巩固,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成长迅速,北欧、东欧等潜在市场得到逐步开发。在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华南、华北、华东等远程市场增长迅速,出现了以包机、包船、专列、自驾车形式来鄂旅游的新特点;包括周边市场在内的外省入鄂游大幅增长;省内居民循环游持续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和市内一日游空前活跃。全省出境旅游市场活跃,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不断增加,我省居民出境旅人数不断增长,从202_年的 万人次增加到202_年的 万人次,5年间增长了一倍多。
(五)旅游开放程度极大提高。首先,旅游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和国际资本转移,实现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对外招商为主的重大转变,推动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各类资本在继续投入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的同时,开始向其它领域广泛渗透。其次,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民营化程度不断提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探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现有1567家旅行社、饭店、游船公司中,民营企业1249家,占79.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14家,占20.04%,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企业4家,占0.26%。再次,旅游行业积极创先体制机制,旅游景区尝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型旅游企业推行集团化、规模化和外向型发展战略,拓展了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随着旅游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全省旅游产业更加充满朝气和活力。
(六)旅游带动功能显著增强。旅游业发挥引擎和带动功能,促进了文化、商贸、交通、体育、通讯、信息、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调整和优化了我省产业结构。旅游业发挥劳动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 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了农民脱贫致富。旅游业发挥“两型产业”的优势,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旅游业释放社会功能,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旅游目的地人群观念的开放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另外,旅游业发展,还促进了我省对外整体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
二、“十一五”旅游业发展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旅游业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地位进一步增强,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也为今后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科学发展是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我们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发展”这个第一要义,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功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认识到旅游业具有较强的兼容功能,充分 2 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通过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来忠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突出人文关怀,旅游业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二)政府主导是旅游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我省旅游业还处于打基础向大发展的过渡时期,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一步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旅游业的战略。从近年情况看,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旅游名镇名村创建等,都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的,产业定位、规划衔接、部门协调、旅游投入、交通畅通等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解决的。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对旅游业的重视和支持,是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了全省旅游业的加快发展。
(三)市场主体是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市场在加快旅游开放开发、完善旅游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的主体,是旅游经济的细胞,没有旅游企业的成长壮大,就没有旅游经济的规模扩张和快速发展。近年来,旅游行业积极承接“两个转移”,吸引国内外资本大办旅游业,进一步壮大了旅游企业主体;积极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了一批初具竞争力的骨干旅游企业,同时引导了中小旅游企业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发挥市场在配臵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壮大旅游企业主体,才能真正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四)区域统筹是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在大力发展“一江两山”旅游业的同时,每年抓住一个重点召开现场办公会,扎实推进,为全省旅游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合作,走出了一条联合发展的新路子。湖北、重庆两省市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武汉城市旅游圈加快合作发展的步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很好地统筹了区域旅游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才能发挥品牌优势和示范作用,提高吸引力和竞争力;只有以开放的眼光和全局的观念,坚持开放合作,才能开发大市场,发展大旅游。
(五)服务大局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旅游业产业链条长,涉及到服务业、农业、工业三次产业的几十个行业,只有把自身发展与各行各业紧密联系在一起,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才会越来越有形象和地位。近年来,我们始终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思考旅游产业的发展,使旅游产业植根于各行各业,借助于社会产业群,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目标,同时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第三产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不断放大了旅游业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只有将旅游业紧密融合于大局之中,才能广泛凝聚共识,为自身发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从而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改革创新是旅游业发展的不竭源泉。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为主线,不断推进旅游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举办旅游发展高层论坛,厘清全省旅游发展思路,适应金融危机新形势,调整旅游发展方针,同时积极探索大旅游发展的机制和模式,大力推动景区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和加快其民营化进程,着力推进旅游业的外向型发展,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旅游业才能顺应历史潮流,经受住各种危机和考验,不断成长壮大。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旅游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但总体来说,机遇多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顺势抢抓机遇,从容应对挑战,我省旅游业就能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向前迈进。
(一)旅游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重要支柱产业,都将旅游业推上了发展的前台。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旅游业带来了率先发展的先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科学发展为旅游业带来了超常发展的转机,“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政策调整为旅游业带来了加快发展的契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人们生活观念的变化为旅游业带来了迅猛发展的商机,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网的形成为旅游业带来了跨越发展的良机。“十二五”时期,将是我省旅游最好的发展时期。
(二)旅游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旅游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给我省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我省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品牌知名度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旅游企业不大不强、旅游关联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有效加以解决。
第二章 旅游发展思路
旅游业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是一项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标准,也是一个地区形象地位的重要标志。我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思路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三是坚持区域合作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加强两大旅游圈之间及与周边省份的合作,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四是坚持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五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_年,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旅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到202_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家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第三章 旅游空间布局
全省深入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努力形成以“二四六八十”为骨架的空间布局。
一、两大旅游圈
与“两圈一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加快推动湖北新一轮旅游大发展。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大力整合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联合体建设,提升旅游综合素质,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品牌,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品牌,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品牌,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考虑到武汉城市圈旅游业起步较早,但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要在既扩大规模、又提高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着力打造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商贸会展品牌、文化体育旅游项目;另一方面,要广泛调动各个城市的积极性,以发展国内旅游为重点,扩大规模,整体推进。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使之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文化考察、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考虑 4 到鄂西地区旅游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目前又面临保护与发展的双重难题,要在整体起步、重点发展上下工夫。“一江两山”地区瞄准入境旅游建设一流景区,宜昌市努力创建一流的旅游企业集团、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和一流的旅游节庆品牌;其它地区在景区建设上争创一流,在接待设施上量力而行,并注重特色化、本土化和乡村化。二、四大旅游集散中心
为支撑全省旅游业发展,把武汉建设成为全省和武汉城市圈的旅游集散中心,把宜昌、十堰、恩施分别建设成为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一)武汉市。充分发挥武汉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九省通衢”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进一步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都市休闲型旅游中心城市和长江流域最具成长性的旅游集散地。
(二)宜昌市。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三峡门户”的独特地理优势和连接鄂中、鄂西南、鄂西北和渝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文化休憩、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尽快建成具有峡江风情和水电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集散功能,建设游客集散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休憩、展览、线路供应、产品和交通、住宿预定等服务,形成辐射大三峡地区,连接鄂西、渝东、湘西北,并带动鄂西旅游发展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三)十堰市。加快陆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动工兴建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如游客服务中心、散客集散中心、旅游预订网),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增强旅游枢纽中心地位,建设成为以大山大水大人文为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北、辐射渝陕豫周边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四)恩施市。以不可多得的高品味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日渐改善的对外交通优势和连接鄂湘贵渝周边区域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利川市的合作联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特别是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成为集生态、文化、民俗等特色为一体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带动鄂西南、辐射大武陵地区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三、六大旅游板块
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互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溜达旅游板块,即武汉都市旅游板块、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大别山红色旅游板块、“一江两山”板块、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荆楚文化旅游板块。
(一)武汉都市旅游板块。包括武汉市全境,以及黄石、鄂州、孝感、仙桃、天门的部分区域。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圆点,着力打造标志性城市景观、滨江滨湖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推动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最重要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和武汉都市休闲——环城游憩带——生态休闲集群递次推进的放射型旅游目的地圈层网络。
(二)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包括咸宁市全境,以及荆州、黄石、鄂州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咸宁国际温泉城为核心,全面整合板块内温泉、山林、湖泊、湿地、乡村等旅游资源,着力完善休闲度假和会议商务功能,形成以温泉度假为主打、山水和乡村休闲为补充的华中地区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成长性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板块。包括黄冈市全境,以及鄂州、黄石相关县市区的部分区域。以大别山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整合绿色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生态、人文、宗教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四)“一江两山”旅游板块。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全境,以及而是自治州的巴东县。以长江三峡和武当山为依托,整合神农架和版块内其他山水、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形成以长江三峡为主体、连接神农架和武当山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板块内以各自旅游资源特色为基础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集群。
(五)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江沿线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 5 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加快开发和提升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打造全省唯一的民族风情旅游品牌。
(六)荆楚历史文化旅游板块。包括荆州市、荆门市、襄樊市、随州市和潜江市。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等三大文化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遗址公园和物化展示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使其成为最能体现湖北旅游之文化魅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旅游板块。四、八大核心旅游区
按照区域对立成块、内部连接畅通、景观价值独特、引领全省发展的原则,重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并能带动周边旅游区发展的八大精品旅游区,即武汉大东湖旅游区、咸宁国际温泉城、黄冈大别山旅游区、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十堰武当山旅游区、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神农架旅游区、清江画廊旅游区。
(一)大东湖旅游区。武汉市需要打造的精品旅游区很多,但必须先行突破带动全局。随着深圳华侨集团落户东湖建设大型主题公园,应首选大东湖旅游区进行重点建设,以示范引领全市大型人造景观建设和滨江滨湖景观建设。立足省内,面向国内外,以华侨城项目为重点,整合周边山水、人文和科教旅游资源,建成集观光、休闲、度假、娱乐、商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二)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这一旅游区的意义不仅在于培育一流的温泉旅游品牌,更在于提升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推动形成多元化旅游产品格局。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开发经验,按照保护性开发原则,以国际化、生态化、高端化为目标,把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成为适应高端游客需要,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时尚型、健康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三)黄冈大别山旅游区。打造这一旅游区在于综合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诠释旅游的综合内涵,同时树立一个红色与旅游相结合的典范。深度挖掘大别山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和意义,以红安红色旅游为主打品牌和形象感召,以罗田、英山生态旅游为卖点,形成在周边区域乃至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复合型旅游区,并连点成线培育大别山红色旅游经典产品、连片成块建设大别山红色生态旅游经济带。
(四)宜昌长江三峡旅游区。长江三峡是全省旅游的形象之所在,是面向国际的竞争力之所在,是湖北旅游的一面光辉旗臶。以保持三峡原汁原味特色的西陵峡和山水人文特色显著的神农溪为主体,以三峡大坝和葛洲坝为依托,以峡江文化、屈原文化和移民文化为背景,整合唯一性、垄断性、独特性旅游资源,打造形成沿长江带状分步、并向腹地延伸,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观光度假旅游区。
(五)十堰武当山旅游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鄂西北区域最具代表性的旅游资源,武当山具有较强的带动功能和引领作用。以武当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全面提升风景区内各主要游览区,加快开发太极湖生态人文景观,同时整合丹江口水库旅游资源,形成大山、大水、大人文相得益彰,据哟普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文化旅游区。
(六)荆州楚国故都旅游区。楚文化是湖北文化的基本背景,是全国最重要的区域特色文化之一,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文化特色的典型代表。考虑到荆州古城旅游区多元文化主题并存,难以代表楚文化旅游的特色品质,应重点开发楚国故都旅游区。在保护性建设纪南城遗址公园的同时,重建楚国故都纪南城,形成遗址及陈列与大型人造楚文化景观相互映衬、集中展示荆楚文化魅力的大型文化旅游区。
(七)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神农架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特色最集中、最完美、最典型的体现。以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资源为重点,以南部其它核心旅游区域为补充,开发形成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主题、观光和度假相结合、具有国际品质的中国一流生态旅游区。
(八)清江画廊旅游区。清江是不可多得的山水长廊、历史长廊、风情走廊,建设这一旅游区对于彰显湖北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虑到清江画廊成带状分布且跨度太大,应在总体规划使之连成线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地分别打造恩施大峡谷和长阳清江画廊两个亚区。突出绝壁、奇峰、地缝等资源优势,将恩施大峡谷打造成以观光为主、辅以名宿风情体验的生态旅游区;坚持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将长阳清江画廊打造成融观光览胜、休闲度假和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五、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以核心旅游区为依托,编排形成十条精品旅游线路,即“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一江两山” 6 黄金三角旅游线、“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
(一)“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汉中心城区为起点,向郊区延伸,是时尚都市、人文历史和山水风光相结合的综合旅游线路。省内旅游市场庞大,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咸宜。
(二)“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大别山旅游公路为通道,连接大别山北部7个县市,是以红色为基础、红的和绿色相结合的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三)“回归自然”平原水乡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洪湖、梁子湖和仙洪试验区为依托,是体现湖北“千湖之省”神韵和乡村风情风貌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城市旅游市场。
(四)“温泉沐浴”生态休闲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咸宁“中国温泉之乡”为依托,组合周边旅游资源,是体现湖北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别是高端旅游市场。
(五)“一江两山”黄金三角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长江三峡、三峡大坝、神农架、武当山为核心,是全省顶级的自然与人文复合型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际高端度假旅游市场和国内远程观光市场。
(六)“仙山圣水”大武当旅游线。该旅游线将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连接在一起,是联动打造的水陆精品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特别是南水北调用水地区和国际道教文化、中国武术影响地区。
(七)“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将风光独特的“清江画廊”与浓郁醇厚的土苗风情融合在一起,是武陵山区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八)“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荆州为龙头,整合周边资源,注重与武汉楚文化旅游对接,是湖北地方特色显著的文化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到汉文化影响的海外旅游市场。
(九)“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襄樊为龙头,整合荆州、宜昌等地三国资源,并与武汉城市圈的武昌、赤壁、黄州、鄂州联动,是演绎三国风云的文化旅游线路。除国内市场、港澳台地区市场外,重点针对日本及东南亚市场。
(十)“炎帝史迹”踏访旅游线。该旅游线沿随州(厉山炎帝故里)、枣阳(雕龙碑氏族聚落遗址)、谷城(五谷农耕园)谷、神农架(神农坛和宝坪)延伸,是探寻中华始祖炎帝史迹和脉络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和海外华人市场。
第四章 旅游要素建设
在大力发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推动旅游产业聚集,培育旅游产业集群,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建立起现代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游景区
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发挥全省旅游综合资源优势,继续开发统观光度假型旅游资源,不断拓展社会性旅游资源的领域,开发形成具有山水观光、洞穴探奇、森林穿越、乡村远足、野外考察、名胜游览、历史访古、文化体验、民俗采风、祭祀朝拜、红色洗礼、工程参观、康乐疗养、运动拓展、休闲度假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各类旅游景区,推动实现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
大力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体系的旅游景区达到5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8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家左右。积极推动旅游景区联合发展,支持发行“一卡通”,培育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旅游景区集群达到10个以上。引导推动旅游要素向核心旅游景区聚集,着力打造旅游联合体,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产业集群。
二、旅游住宿设施
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普遍化、多样化、个性化,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的空间布局、档次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以集散中心城市为重点,各个区域广泛分布;以中低档为主体,各档次饭店齐全;以质量等级旅游住宿设施为导向,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家庭旅馆有序发展;以观光型饭店为基础,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适度发展的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新结构。
适应高铁时代对旅游住宿设施的新要求和全省旅游业提档升级的新形势,武汉加快建设一批五星级饭店,咸宁、宜昌、襄樊、十堰、荆州、恩施等重点旅游城市和武当山、神农架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多家五星级饭店和一批四星级饭店重点,其他中等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建设
一、两家旅游五星级饭店和多家四星级饭店。适应大众化旅游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各地加快建设一大批中低档次旅游饭店。“十二五”期末,全省星级饭店超过15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50家,四星级饭店力争达到150家以上。
在武汉、宜昌、咸宁等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商务会议功能的高档次旅游饭店;在以山岳、湖泊、温泉为依托的旅游休闲度假地,建设不同风格和数量的度假型主题酒店、度假村或度假公寓;适应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拓展游等散客市场需求,规划、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露营地和各种经济型旅馆。
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扶持本土化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推行旅游住宿业的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
三、旅游车船
重点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特点的豪华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湖泊休闲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支持成立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鼓励旅行社成立旅游车队,价高旅游团队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成立旅游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完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信息发布和网络预订系统,提供便捷及时的旅游服务。建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和单车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和单车的标准化管理。
四、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十二五全省形成3—5家对旅游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主要旅游城市形成1—2家产品生产能力强、业内联动能力大、旅游服务品质好的龙头旅行社。
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大力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鼓励和引导中小旅行社创建品牌,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十二五”期末,全省旅行社总量达到202_家以上,其中5A级旅行社50家以上。
五、旅游餐饮
加快旅游餐饮设施建设,形成星级饭店和社会品牌餐饮设施的高档化、城市街区餐饮设施的集群化、星罗棋布餐饮设施的大众化相结合的新结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饮食街,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鼓励社会餐馆积极面向旅游者服务,并结合旅游特点不断提高其接待服务水平。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继承传统餐饮文化,创新旅游餐饮产品,大力开发地方特色餐饮、民族文化餐饮、绿色餐饮、健康餐饮等,凸现餐饮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创新鄂菜烹调工艺,推广水鲜产品、小吃名点等鄂菜系列。重点开发荆州风味、土家风味、乡村风味、山野风味等特色菜肴和绿色食品、便携食品。
建立旅游餐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具有旅游行业特点的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和重点旅游区要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力大的餐饮品牌。
六、旅游购物
加强旅游购物设施建设。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咸宁等主要旅游城市建成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区和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按照“大旅游购物”的思路,开发形成和推广销售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品、本地名产品、旅游用品等四大旅游购物品系列。结合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开发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形成风光纪念品、文物复制品、青铜石雕艺术品、藤木竹草艺术品、手工编织和刺绣产品等多种旅游工艺品系列。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便于保存、携带的茶叶、淡水鱼、山野菜、名吃名店等土特产品。创新思路和理念,积极生产和销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用的购物品。
七、旅游娱乐
在充分利用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可规划建设面向旅游者服务的旅游娱乐街区和现代和传统相结合、高档和低档相结合、表演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各类旅游娱乐场所。鼓励和引导建设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相结合的大型旅游服务设施。
在引进和发展现代旅游娱乐的同时,重点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娱乐项目。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加速开发一批受游客欢迎的旅游文化精品节目。各城市按照“一城一戏”的原则,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类文艺精品,丰富城市旅游的文化娱乐活动;重点景区按照“一景一演”的原则,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使之成为景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
八、旅游公共服务
建设和完善主要城市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和重点景区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全省自助自驾旅游服务网络、旅游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强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建立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全省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完善景区、道路、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在省内主要媒体和游客集散地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旅游应急管理,建立全省旅游应急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五章 旅游融合发展
长期以来,旅游业是以重点城市和景区为依托、立足本地、围绕旅游六大基本要素而发展起来的。适应大半旅游、办大旅游的新形势,必须加快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区域旅游协作发展、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
一、城乡统筹
在继续大力发展城市旅游的基础上,发挥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发挥乡村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发挥城乡互为全面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实现城乡旅游协调互动。
(一)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形成中心旅游城市——次中心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的旅游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深化城市旅游发展,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基础上,以完善旅游旅游功能为重点,增强城市的集散和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旅游名街创建工作,打造城市旅游的核心板块。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实施强县名镇名村创建工程,为全省旅游业发展想纵深地带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市镇旅游功能建设。旅游城市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体验环境;建立健全旅游现代产业体系,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旅游中心城镇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形成独有的旅游吸引物,城镇建筑具有景观价值;配套服务设施有传统和地方特色,城镇环境优美,具有乡村风韵;完善旅游中心城镇服务功能,建设娱乐休闲、土特产销售和特色美食功能区;完善旅游信息、散客接待、紧急救援、疾病监控、卫生防疫、9 金融服务、互联网服务、供水供电、邮政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检测、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
(三)旅游街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城一街一景”的原则,将文化遗产保护、游憩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一批体现不同城市文化和产业特征的旅游街区。鼓励各城市结合优势文化资源,或依托旧城改造,或依托新的文化景区建设,或依托商业街区改造,或依托文化产业园的开发等,建设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支持旅游产业要素向旅游名街集聚,将旅游名街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服务区。制订旅游名街标准,开展旅游名街,“十二五”期末,我省旅游名街达到50条。
(四)旅游强县创建工程。突出和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地位和作用,与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与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各县市区确立“旅游立县”、“旅游兴县”、“旅游活县”等战略,大力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其中5个以上旅游强县旅游产业综合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1—2个旅游强县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五)旅游名镇创建工程。城镇在发挥“以镇带村”优势,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优势。将“湖北旅游名镇” 创建和“市州旅游名镇”创建结合起来,深化和拓展旅游名镇创建,发挥和放大旅游名镇效应。“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市州旅游名镇达到150个以上,形成梅县都有旅游中心城镇的发展格局。
(六)旅游名村创建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广大乡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利用仙洪试验区和全省各地展现出来的农村新风貌,完善农村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农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旅游名村创建工程。采取“村办民参”、“公司+农户”、“村民互助”、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农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形成农民办旅游的热潮,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思想观念解放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末,省级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市级旅游名村达到1000个,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二、区域合作
在加强省内区域合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与重庆、鄂豫皖、鄂湘粤、长江流域的旅游协作,是我省旅游业在开放合作中不断发展壮大。
(一)两大旅游圈的合作。以武汉出城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为纽带,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的一体化、紧密性发展;以“一江两山”全面合作为基础,实现各大板块和个城市互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武汉为共同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优势互补,东西呼应,整体联动,在资源互享、产品整合、市场开发、品牌扩张、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实现旅游发展的共赢。推广跨区域旅游产品,增强全省旅游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按照湖北、重庆两省市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在整合旅游资源、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将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
(三)鄂豫皖旅游合作。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并带动鄂豫皖三省全方位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围绕“旅游促进中部崛起”、继续加强中部六省旅游合作,特别是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动上取得新突破。
(四)鄂湘粤旅游合作。武广高铁的开通,拉近了湖北与湖南、广东的距离,为三省旅游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发挥和放大“同城效益”,落实和深化三省旅游合作协议,加快编排连接三省的高铁旅游产品,加强我省与广东、湖南的旅游客源互动,借鉴广东、湖南旅游发展经验,引进广东、湖南旅游开发管理模式、管理品牌、旅游人才和投资商,为我省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加强湖北、湖南武陵山区、两湖平原等临近区域的深度合作,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五)长江流域旅游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的新机制,重点在线路组合、市场互动、管理共进上缺的突破。特别是加强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合作,形成并推广长江中下游游船产品。
三、产业联动
树立“用旅游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明确旅游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连带的关系,加快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拓展旅游新领域,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旅游新业态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
(一)基本思路。在旅游与相关行业资源性融合上,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体旅游。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生产性融合上,大力发展旅游装备业、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业,积极研制、开发、生产旅游活动用品和旅游住宿设施用品。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服务性融合上,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服务产业的关联性,带动旅游过程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和金融、保险、邮政、通讯、医疗、保健、汽车运输、人力运输、娱乐休闲、商务会展等服务活动,从而拉动综合消费的增长。
(二)旅游与文化。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最为紧密,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两者融合空间十分广阔。一是直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三国文化、荆楚文化、风俗文化等旅游产品。二是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开发为特色旅游活动,可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纳入到相应的旅游线路之中,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予以表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旅游文化品位。三是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如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的代表性器物和文化符号为依托开发旅游纪念品,以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物质为依托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四是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建设旅游娱乐场所,不断壮大旅游文化业。
(三)旅游与体育。结合体育旅游资源特点,建设野外拓展、水上活动、滑雪、滑草、极限运动等基地和若干高尔夫球场。加强现有体育设施的综合利用,在为旅游者服务中放大效应,发挥效益;有条件的城市和景区可新建为旅游者服务的体育设施,实现旅游与体育的共赢。加快潜力大、参与性强的大众体育竞技与健身旅游产品的开发步伐;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溪河漂流等体育旅游活动。发展沿沪蓉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自驾车旅游,以及国家风景道自行车大奖赛,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四)旅游与农业。湖北农业资源丰富,武汉城市旅游圈种植业、林特产业、园艺业比较发达,农业产业化的近程不断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是湖北优质茶叶、优质柑桔的主产地,同时也是我省发展板块经济、实施生态农业的重点区域。全省以水库、运河、水利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水利旅游资源也极为丰富。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水利旅游,推进农业与旅游、水利与旅游的结合,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建设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区、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扩大农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五)旅游与工业。在资源性融合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景观地产、城乡建筑、工业成就、科教成就、高科技产业园区等特色资源,开发形成一大批工业旅游示范点,推动工业旅游的发展。在生产性融合上,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饭店游船专用产品。
(六)旅游与商贸。商品流通和销售一部分面向当地居民,一部分面向流动人群,旅游与购物的结合就是针对旅游者的购物特点和需求扩大商品销售,一方面拉动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提高购物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因此仅从狭义的角度开发和销售为旅游者服务的旅游购物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广义的角度引导和刺激来鄂旅游者的全方位购物需求。旅游行业大力宣传和推广我省不同门类的特色商品,使购物成为旅游者旅途中的基本需求;商贸行业注重研究旅游消费市场,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旅游和商贸行业共同加强购物管理,保证商品质量,完善购物服务。
(七)旅游与交通。按照旅游发展的标准,适应旅游发展的形势,加快旅游交通设施建设,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拓展空间。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改造完善宜昌三峡机场、恩施机场、襄樊机场,新建神农架机场,力争建设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开武汉至省内各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旅游航道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重要旅游码头,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在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同时,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重要景区均可半小时内到达该区域骨架公路。
第六章 市州旅游发展
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以各市州旅游业加快发展为前提.。17个市州在全省及各自旅游圈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尽相同,只有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找准定位,顺势而为,才能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更好地促进全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以武汉为龙头,推进旅游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一核”(武汉市)、“两轴”(长江-汉江人文旅游发展轴、京珠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轴)、“三圈”(环武汉城郊游憩带、环武汉山水都市文化旅游圈、环武汉山水生态休闲圈)和“多节点”(众多旅游明星城镇)的空间结构,形成科教文化、温泉度假、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工业旅游、三国文化、宗教文化和体育健身等八大精品线路旅游产品。
(一)武汉市。突出滨江滨湖和都市风情特色,加快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标志性景观、一流旅游设施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以东湖华侨城主题公园、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水乡旅游城、江夏巴登城等为依托,着力打造凝聚力和带动力强的旅游联合体,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聚散能力最强大、旅游生产力最发达、引领和带动能力最显著的综合性旅游城市。到202_年,武汉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人数和实现旅游业总收入,均占全省的50%左右。
(二)黄石市。塑造“青铜故里〃山水黄石”城市旅游品牌形象,着力建设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主体的矿冶文化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东方山为主体的禅宗文化旅游区、以仙岛湖和保安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区、以龙港革命遗迹为主体的红色文化旅游区,同时打造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黄石工业之旅。到202_年,黄石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鄂州市。围绕“吴王古都〃三国文化”和“梦里水乡〃生态之邦”主题,以“两湖(梁子湖、红莲湖)两山(西山、莲花山)”为重点,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和城市休闲旅游景观带。到202_年,鄂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黄冈市。突出红色文化,以红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为主体,整合大别山红色旅游资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红色旅游区。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罗田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挖掘佛教文化资源内涵,以五祖寺、四祖寺、妙乐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省最大、全国知名的禅宗文化旅游区。到202_年,黄冈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咸宁市。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积极打造“中国温泉之乡”和全省重要的三国文化旅游区。高起点建设国际温泉城,深度开发三国文化景观,整体提升九宫山生态旅游区,综合开发系列山水旅游景观,建成综合性的国内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咸宁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孝感市。突出孝文化特色,以“黄香温被”、“孟宗哭竹”、“董永葬父”等“三孝”故事为背景,以故里碑、董公墓、孝子祠、董永公园等孝文化景点为依托,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着力建设“中华孝都”。发挥临近武汉的区位优势,以天紫湖、观音湖、汈汊湖、双峰山、白兆山和汤池温泉等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到202_年,孝感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发展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潜江市重点开发借粮湖、返湾湖、龙湾楚文化遗址和曹禺文化旅游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根据资源禀赋状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发展以“一江两山”为龙头,形成“三大旅游板块、四大集散地、六大精品旅游区、六条精华旅游线路”的空间布局,成为旅游功能多样、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旅游产品结构优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襄樊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到202_年,襄樊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荆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昭君、神农、清江风情、三国遗迹、都市休闲等资源,由小旅游向大产业转变,由数量型向质效性转变。着力打造两坝一峡、长阳清江画廊、柴埠溪、秭归凤凰山、屈原文化、昭君文化、车溪民俗文化、后河等旅游精品,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三峡旅游精品集群和宜昌旅游产业集群。到202_年,宜昌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全面提升十堰旅游产业实力。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内的旅游精品与珍品;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尽快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到202_年,十堰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体育休闲、生态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生态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到202_年,荆门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东进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到202_年,随州市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民俗风情旅游重心的定位,以土苗风情、清江画廊为突破口,重点开发神农溪、恩施大峡谷、腾龙洞、野三河、坪坝营、唐崖河等重点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鄂西乃至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到202_年,恩施州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着力打造世界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基地。到202_年,神农架接待旅游者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亿元。
第七章 旅游市场开发
把旅游形象、产品组合和市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向不同市场宣传针对性强的旅游主题形象,推广适应性强的旅游产品组合,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促销手段并举,广泛占领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实现。
一、基本方针
坚持以省内旅游为基础,国内旅游为重点,入境旅游为目标,使旅游业在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为提高湖北在海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湖北经济的外向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发展省内旅游。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首先必须适应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首先,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省内交通条件的改善,我省民众的出游内力明显增强。其次,我省客源市场庞大,而且相当大的一部分民众的消费水平还只能与省内旅游相适应。再次,我省自然景观多姿多彩,人文景观美轮美奂,完全可以成为省内民众出游的重要选择。一是丰富市内一日游。编排推广多种半日游、一日游旅游线路,建成开放不同类型的休闲场所和设施,开通城市至主要景点或连接系列景点的旅游客运线路,引导市民节假日出游。二是深化城 13 乡互动游。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依托,以城市旅游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的差异性开发推广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城乡客源互动。三是拓展省内循环游。在对省内客源市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省内民众的休假状况和旅游选择,通过不同形式组合省内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重点在编排推广短平快旅游线路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依托交通干线,以中低层次人群为基础,兼顾高层次消费人群,以观光旅游为基础,兼顾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以普适性旅游线路为基础,兼顾专业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开放国内旅游市场。一是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优化省内旅游产品组合,增强我省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发挥区域相邻、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的优势,编排跨省市旅游线路;加强与重庆、陕西和中部省份的旅游合作,推动旅游客源互动。二是重点开发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市场。组合高品质旅游景区和高档次旅游设施,编排跨区域的高铁或长江旅游线路,度假观光并重,努力拓宽珠三角、长三角、环北京旅游客源市场。三是兼顾开发其它旅游市场。结合旅游产品开发状况和旅游市场变化形势,有选择性地开发华北、西南、东北、西北旅游市场。
(三)积极发展入境旅游。从产业角度讲,发展国内旅游是为了做大旅游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发展入境则是为了打造旅游品牌,提高运行质量。因而,发展入境旅游的基本原则是:鼓励武汉市、宜昌市和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引导其他地区依托重点地区,量力而行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定位是:巩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亚洲传统市场,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培育北欧、南亚、南美、俄罗斯及东欧等新兴市场。
二、开发战略
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是以树立旅游形象为基础、以组合旅游产品为必要环节、以加强市场营销为重点的统一体。
(一)形象推广战略。对外旅游整体形象包括旅游地域形象、旅游产品形象和旅游景区形象,面对不同的市场应有所侧重和选择。面向国际市场,应弱化省域形象,突出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因为国际旅游者没有湖北这一概念,但有武汉、宜昌等城市概念和高山峡谷、世界遗产等旅游产品概念。面向港澳台地区市场,可省域形象、城市形象、产品形象、景区形象并举,但以城市形象和产品形象为主。面对省外旅游市场,宜突出省域形象和景区形象。面对省内市场,宜突出本地域形象(包括城市和农村)和景区形象。基于上述不同市场的形象取向,提炼不同旅游主题口号口号,多层次、多维度塑造推广湖北旅游整体形象。
(二)产品组合战略。一是针对性。面向欧美旅游市场重点推广长江三峡、武当山等旅游产品,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市场,同时推广三国文化、荆楚文化和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面向省内外旅游者推出多种类型的大众化旅游产品,同时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旅游市场的高端消费者,推出生态度假型、运动休闲型旅游产品。二是多重性。无论是面向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都应注重多重旅游主题组合,把能体现湖北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在一起,或以武汉都市风情、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为主体糅合其它类型旅游景观,避免旅游产品的单一性。三是善变性。面对同一市场,旅游产品也要做到常变常新,每年体现新变化。在推广团队旅游产品的同时,注重散客非组合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引导。
(三)市场营销战略。一是整体战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旅游市场营销整体营销方案,每一个地区、每一旅游要素、每一、系列中每一环节的营销成为整体营销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联动战略。把形象宣传与线路推广、地区推广和全省推广、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资源互补与市场互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等结合起来,同时加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旅游企业与旅游企业之间、旅游企业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奖励旅游啊那批单位)的联动。三是竞合战略。竞争是合作的基础,合作是竞争的延伸。在提高湖北旅游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合作,联合编排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外旅游市场,同时推动区域内旅游市场互动。
三、推广途径
在创新赴外参展、赴外促销、邀请来访、媒体推广和户外广告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宣传促销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综合宣传。把旅游形象纳入全省对外整体形象之中,把旅游推广纳入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的整体方案之中,在融入大局中扩大旅游宣传,放大旅游效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旅游宣传与省情外宣、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贸易推广、友城互访等的结合,借势借力提升旅游的地位和形象。
(二)网络营销。搭建湖北旅游网络平台,丰富更新网页信息,加强外部网络连接,不断拓宽网上展示、网上推广和网上信息服务的领域。利用网络资源特别是网络电视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同时参加和组织网上旅游博览会。建立电子网络销售系统,完善电子网络销售功能,扩大网络销售效果。
(三)公众宣传。面向广大民众,编制适合公众特点的旅游宣传品,通过社区宣传、广场宣传、手机宣传、车身广告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等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旅游目的的形象,大力挖掘潜在旅游客源市场,特别是散客旅游市场。在其他宣传促销方式中,注重与公众面对面的宣传,扩大旅游的受众面。每年策划开展一两次大型公众旅游推广活动。
(四)事件营销。关注和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善于捕捉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重大活动中蕴含的旅游推广机遇,策划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反响的事件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宣传的生动性和轰动性。
(五)在点拓展。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加强对外开放与营销合作,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设立旅游办事处,以在点宣传为基础,积极拓展周边旅游市场。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海外旅游办事处和旅游企业经营点)达到5处以上,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均设有我省旅游宣传和销售窗口。
(六)节庆会展。重点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华中旅游博览会、武汉国际旅游节、武当山国际旅游节、咸宁温泉国际旅游节,并打造出
一、两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全省起龙头带动作用的节庆旅游品牌。支持各地和重点旅游景区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当地的旅游文化魅力和市场吸引力。创新节庆举办模式,积极推进政府、社会、市场的结合和旅游、文化、经贸的结合。
第八章 重大旅游项目
项目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杠杆。“十二五”期间,立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运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积极承接国内外资本转移,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旅游项目。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武汉市重点推进武汉高铁旅游集散中心和武汉旅游港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高档次饭店和旅游会展等接待设施项目、城市标志性景观项目、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参与性和体验性旅游项目;其它城市重点推进以景区为依托、相关旅游要素聚集的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和大型旅游综合体项目。同时,推进武汉大东湖地区、武汉“两江四岸”地区、黄冈大别山地区、咸宁国际温泉城等一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项目。
(一)武汉高铁旅游集散中心。预计到202_年我国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网建成后,武汉火车站高峰期间日到站游客流量将达到9万人以上。旅游集散中心的设计规模达到日综合接待游客9万人以上,主要功能是为各地来汉的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集散、休憩、展览、线路供应、产品、交通、预定、餐饮和住宿等服务,另外针对散客提供专项服务。分为游客公共服务区、游客休憩区、交通服务区、餐饮购物区、住宿配套区等功能区。
(二)武昌古城及首义文化区。范围以辛亥年间武昌城城墙范围为基础,东北到中山路,南到津水路、巡司河,西到临江大道,总面积7.7平方公里。项目计划投资125.68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1.95亿元,规划实施首义文化区房屋拆迁、建设辛亥革命博物馆和辛亥大道、生态文化、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多功能街区及危房改造等6大工程。
(三)武汉世茂嘉年华。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畔,由香港世茂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400多亿元,控制用地2万亩,实际建筑用地15000亩,将建设辐射华中区域超一流、生态型、地标性互动式体验中心和室内主题乐园,规划建设超大型室内主题乐园、总部基地、消费体验中心、创智园、多功能星级酒店及商业配套设施、生态度假别墅区和生态居住区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待游客能力202_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可达100亿元。
(四)武汉水乡旅游城。位于东西湖区径河农场西湖,由浙江正达集团投资,总投资额80亿元。武汉水乡旅游城将以多种形式的大规模水景营造和园林绿化为景观核心,同时又以国外先进的度假旅游产品为参照对象,在主题定位、功能布局、休闲形态、空间构造等方面与目前国内的旅游产品迥然不同,着力体现人与自然的深度融合与交流,强调游客的参与性、互动性。在景点的分布上,它突破了单纯主题公园的构想,将传统的景区概念彻底打破,把旅游休闲的功能分散到各个社区,是集旅游、休闲、会展、度假、居住、高科技与文化为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
(五)东湖华侨城文化旅游项目。位于东湖风景区,深圳华侨城集团与东湖风景区管委会联合打造,总投资45亿元,是融主题公园、都市娱乐、文化休闲、主题酒店、人文居住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项目。项目注重与当地历史文化融合,深入挖掘楚文化特色,强调文化内涵,在水面处理和水岸线的使用上注重市民娱乐和公众绿地的概念,强化旅游功能和生态环保理念,将努力建设成一个“全新的生态旅游示范区”。
(六)黄冈李时珍国际健康旅游区。位于蕲春县,规划面积约80平方公里(折合12万亩),其中水域面积53000亩、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200亩、生态观光园面积5000亩、生态控制区面积42800亩,总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将以山水生态为自然吸引物,以李时珍保健养身文化和影视文化城为人文吸引物,建成集“观光旅游、健康旅游、会议旅游”于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七)咸宁国际温泉旅游城。位于咸宁市中心城区淦河以南,包括双龙山、孝子山、潜山、王三寨以及潜山周围的温泉国际酒店、汉商咸宁温泉山庄、碧桂园、温泉谷、三江潜山森林温泉、太乙国际温泉等旅游项目,规划用地38.70平方公里,是集温泉度假、生态居住、养生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经济区。温泉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亿元;项目总投资200亿元,其中碧桂园温泉城总投资约150亿元。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优先打造以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清江和荆楚文化为依托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宜昌市还应推进三峡游船基地、高档次饭店和城市标志性景观等项目建设。
(一)襄樊古隆中旅游区。位于襄樊市西郊,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项目投资15亿元,由鄂西圈投公司和三特索道公司共同开发。以诸葛亮智慧文化为核心,建设成为集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于一体的三国旅游核心景区。
(二)襄樊襄阳古城旅游区。位于襄樊市城区,规划面积5.28平方公里,总投资193亿元。将修复损毁城墙,重建城门,打通护城河,开发城上行人、城下跑马、河中泛舟的环城旅游项目。把襄阳古城打造成以城墙、护城河、襄王府和北街为核心,以城外景点为补充,集观光、休闲、娱乐和购物于一体的综合旅游区。
(三)襄樊鱼梁洲旅游区。位于襄樊市区河段,规划面积17.55平方公里。湖北新神韵汉江旅游优先公司将投资25亿元,以豪华游轮为载体,综合开发沿汉江都市、洲滩、湿地风光带的旅游项目,按照生态良好、人水和谐、面向世界的目标,建成生态之洲、文化之洲、运动之洲、休闲之洲、浪漫之洲。
(四)荆州重建纪南城暨海子湖休闲度假陆游项目。位于荆州市北郊海子湖畔,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总投资100亿元。建设纪南城大型人造景观、水上嘉年华、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成为集文化观光、生态度假、水上运动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五)荆州关公文化园。位于荆州古城护城河南岸东段,建筑用地面积28万平方米,总投资18亿元。整个项目由关公朝觐广场、关府、五星级酒店、关帝文化交流中心、时空长廊景观带、文化演艺广场等组成。
(六)荆州“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沿洪湖城西洪湖岸边12.5公里岸线展开,总投资126亿元。以保护洪湖湿地为前提,以大湖综合整治、湿地生态修复为手段,以洪湖水文化、荷文化、红色文化为灵魂,建设成为集休闲旅游度假区、湿地生态体验区、中高档生态居住区、生态农业产业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于一体的湿地生态旅游新城。
(七)黄柏河平湖半岛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主要由宜昌旅游客运港和岛旅游休闲商务区构成,将打造成宜昌的“维多利亚港”。宜昌旅游客运港占地面积约20公顷;平湖半岛旅游休闲商务区包括若干高星级酒店、会议中心、特色餐饮区、休闲娱乐区、大型购物中心、明珠广场、水上游乐活动区、大型表演区、两坝一峡观光游船码头、私人游艇码头等,占地面积约100公顷;另外,周边还有占地面积约50公顷的旅游房地产。
(八)长阳清江画廊深度开发项目。位于长阳清江河段,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总投资27.84亿元。按照5A级旅游景区的定位,整合山水、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打造成为生态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区。
(九)十堰太极湖旅游区。位于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总投资100亿元,由太极湖新区和太极湖旅游区2大区域、4大板块、17个分区、180个子项目组成。太极湖旅游区与武当山共同构成以“问道武当山、养生太极湖”为主题的世界知名、中国一流的大型生态文化旅游区。
(十)荆门漳河航空旅游生态园。位于东宝区漳河镇,规划面积约700公顷,总投资100亿元。将依托宽阔的水域风光和原有的航空技术优势,打造成以航空休闲运动为主题,集科技会展、滨水运动、生态度假、航空培训、高星级酒店为一体的大型参与式旅游区。
(十一)荆门明显陵。位于钟祥市郊,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总投资100亿元。主要建设项目有明显陵核心区重要建筑恢复、显陵文化公园、明文化主题公园、楚文化公园、民俗展示馆、莫愁湖国际大酒店、王府国际假日酒店、山水实景演艺中心等,打造以长寿文化为主题,融旅居、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祝寿为一体的大型旅游区。
(十二)恩施大峡谷旅游区。位于恩施市,规划面积32.38平方公里,总投资12.25亿元。开发朝东岩、七里寨、大山顶和板桥四大片区,建设游客中心、游步道、栈道、停车场和住宿餐饮设施,打造成峡谷景观独特、风俗特色浓郁的大型旅游区。
第九章 政策措施保障
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要围绕建设旅游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系列保障措施。为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策措施保障。、一、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发展奖励和旅游重点项目引导性投入。中央和省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移民后扶、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以及其它与旅游业相关的资金,要对旅游项目予以支持。各地应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推动多渠道资金投向旅游业。
(二)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臵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制订完善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办法,促进社会化融资。创造条件,组建旅游企业信用担保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认真做好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可依法申请调整。列入全省重点项目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在投资和绿化工作落实的条件下,对以有偿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期限最长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投资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投资旅游景区开发达到有关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同价。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财政补贴。旅行社可以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五)完善旅游发展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强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五星级饭店(游船)、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单位和进入全国“百强”、接待入鄂旅游人数居全省前五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奖励。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市(州)政府,给予奖励。
二、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领导环境,发挥湖北省旅游产业委员会的领导协调职能,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强化旅游发展的合力。优化商务环境,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消除地域歧视,鼓励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旅游业;建立和完善引导性、激励性机制,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扩大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通关手续,争取口岸升级和落地签证,为海外旅游者来我省旅游提供便利。优化监管环境,建立相关部门与旅游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减少对旅游企业的干扰,减轻旅游企业负担。优化舆论环境,扩大旅游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发展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全省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完善旅游景区经营机制,依法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选择部分县市作为全省县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大力推进依法治旅,贯彻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健全我省旅游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省及重点地区的旅游执法机构和饭店、旅行社、景区的质监机构,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地方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引导企业创建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专业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旅游行业社团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诚信建设,推进旅游行风建设。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和鉴定的“千万十”工程,每年培训一千名旅游职业经理人、一万名导游和领队、十万名各类旅游职业技术工人。有效整合和利用全省旅游教育资源,鼓励支持旅游院系学科发展,培养各类旅游人才。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旅游培训网络,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专业培训。注重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我省旅游人才结构。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把培养旅游专业大学生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湖北旅游名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依托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课题研究。
(五)加强监督考核。通过试点,积极探索旅游发展目标任务考评机制,把旅游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排名的指标体系之中。开展旅游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业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表:湖北省“十二五”重大旅游项目一览表
第三篇: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旅游发展环境
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38981亿元,年均增长223%和252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63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21618亿元。202_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1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605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901%和454%,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925%,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全省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2个,中国旅游强县1个,湖北旅游强县11个,湖北旅游名镇11个,湖北旅游名村15个。建成质量等级旅游区215家,其中5A级2家,4A级71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5家,其中国家级23家;星级饭店597家,其中五星级13家;星级游船13艘,其中五星级7艘;旅行社976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社28家;星级农家乐2270家。发展了一大批旅游商品企业、旅游娱乐企业和延伸于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的新型旅游企业。旅游直接从业人员608万人,其中导游18万人。
(三)旅游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以武汉、“一江两山”为依托,东西两大旅游圈协作互动,形成了几大特色鲜明的旅游板块和一批吸引力强的旅游核心品牌。建立了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景区)的新型旅游支撑体系和向纵深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构建了全方位、递进型、开放型的旅游整体发展布局。全省旅游产品组合呈现多样化,形成了以观光游为基础、度假旅游蓬勃兴起、专项旅游异军突起的旅游产品新格局。
(四)旅游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海外市场更加多元,国内市场层次清晰,出境旅游市场不断壮大,呈现出全面兴旺的良好势头。入境旅游市场方面,西欧、北美、日本等传统市场进一步扩大,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巩固,韩国、俄罗斯等新兴客源市场成长迅速,北欧、东欧等潜在市场得到逐步开发。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华南、华北、华东等远程市场迅速拓展,周边市场大幅增长,省内居民循环游持续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和市内一日游空前活跃。
(五)旅游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旅游业积极承接沿海产业和国际资本转移,实现了以政府投资为主向以招商引资为主的重大转变,形成了多元化投资格局。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民营化程度不断提高,旅行社、饭店、游船公司的民营比例达到80%,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探索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旅游景区尝试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型旅游企业推行集团化、规模化和外向型发展战略,拓展了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
(六)旅游带动功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发挥引擎和带动功能,促进了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调整和优化了全省产业结构。旅游业发挥劳动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达到3358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旅游业发挥“两型产业”的优势,促进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旅游业发挥“先导产业”的优势,促进了湖北对外整体形象和招商引资环境的改善。旅游业展示“社会事业”的特征,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升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进步。
二、“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机遇
(一)宏观战略机遇。国家和我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我省旅游业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良好环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为旅游业发挥“综合产业”优势注入了强大动力;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为旅游业发挥“朝阳产业”优势带来了重要契机;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着力点,为旅游业发挥“低碳产业”优势搭建了广阔平台。湖北省委、省政府提出“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强调把旅游业作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重要引擎,进一步确立了旅游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产业政策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制订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将旅游业推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快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重大跨越,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快速交通机遇。正在形成的铁路、公路、航空等快速交通网络,为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十二五”时期,中国将建成世界最大的高速铁路网,武汉作为最重要的高铁枢纽之一,可在三小时左右抵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多数重要城市。与此同时,武汉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航空枢纽,在增开国内航线的基础上,开通至主要客源国的航线;以武汉为中心的全省高速公路网进一步形成,并与全国高速公路网相连接。特别是随着全省主要旅游景区连接公路的提档升级,又为我省旅游业加速向纵深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消费需求机遇。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基本方针,为旅游业乘势而上创造了良好条件,而日益旺盛的旅游消费需求,又为我省旅游业超常规发展注入了内生动力。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时,旅游业就会出现一个爆发式的增长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有利于旅游消费市场得到全面拓展,旅游业有着迅猛发展的商机。我省人均GDP已超过3000多美元,将推动旅游业迎来突破性发展的新时期。
(五)生活观念机遇。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从根本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给人们以更多的闲暇时间、闲余资金、闲适心情,为旅游业加快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人们对旅游的观念进一步发生新变化,认识到旅游活动具有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放松精神、恢复体力、促进人际和谐的重要功能,从而把旅游作为健康时尚生活方式的重要选择。随着景区通达能力的增强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散客旅游潮将空前高涨,越来越多的人群将加入到旅游的行列。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挑战
(一)转变发展方式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我省旅游业自身发展要走内涵式道路,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科技支撑、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我省旅游业要致力于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各地以旅游业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身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以及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作用发挥不够,是我省旅游业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的两大重要课题,需要全面加以探索和解答。
(二)各种不确定因素为旅游业发展增加了较大风险。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深远,何时全面恢复增长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全球气候变化也将影响旅游业发展的某些领域,给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带来不利因素。另外,与“十一五”时期一样,“十二五”期间国内外仍然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将给旅游业带来冲击乃至重创。
(三)各省竞相发展的态势对我省构成了巨大压力。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先行一步,西部地区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凭借自然文化资源优势加快崛起,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南、安徽等省强化措施奋力推进旅游业发展,使我省旅游业容不得有半点闪失。我省旅游业形势严峻,如不加大力度实现超常规发展,就会在市场竞争中陷于被动,进一步拉大与发达省份的差距,从而落伍于时代。
第二章旅游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旅游业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贯穿于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发展步伐,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实现我省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历史跨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一方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强化管理相结合。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三)坚持区域合作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加强两大旅游圈之间及与周边省份的合作,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
(四)坚持科学开发与永续利用相结合。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五)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立足长远,整体谋划,又着眼当前,抓住重点区域、重点景区和关键要素、关键环节优先予以突破。
三、发展目标
到202_年,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旅游品牌进一步彰显,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使我省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便捷舒适、管理上乘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关系、城市建设、农村面貌和精神文明的新变化。
到202_年,我省旅游业主要发展指标在全国居于前列,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5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以上,相当于全省同期GDP的12%以上;提供直接就业100万人,带动城乡间接就业600万人。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1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饭店达到15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30家以上;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强县达到40家以上;“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生态文化旅游镇达到100个以上,“湖北旅游名村”达到2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第三章旅游空间布局
深入实施“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努力形成以“二四六八十”为骨架的空间布局。
一、两大旅游圈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大力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联合体建设,提升旅游综合素质,加快形成以温泉、湖泊、湿地、山岳、森林和乡村风貌为载体的生态旅游品牌,以历史文化、都市文化、宗教文化、农耕文化、工业文化为载体的文化旅游品牌,以革命遗迹遗址为载体的红色旅游品牌,使武汉城市旅游圈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一江两山”为核心的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旅游品牌,以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为支撑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以土苗风情和清江山水为依托的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为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和全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典型示范区。二、四大旅游集散中心
(一)武汉。充分发挥武汉市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优势、业已形成的经济综合优势和整体领先的旅游产业优势,巩固和强化其旅游集聚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全省、辐射中部地区、并在长江流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旅游集散枢纽。
(二)宜昌。充分发挥宜昌市作为“三峡门户”的独特地理优势和连接鄂中、鄂西南、鄂西北和渝东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完善城市游览、商务会展和度假购物功能,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服务系统,增强旅游产业组织、服务和集散能力,建设成为带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并服务渝东、湘西北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三)十堰—襄阳。充分发挥两市连接鄂西北、沟通鄂渝陕豫的地理区位优势,整合两市对外交通功能,加快陆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两市观光、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加快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旅游接待、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成为共同支撑鄂西北、辐射渝陕豫周边区域的旅游集散中心。
(四)恩施—利川。充分发挥日益改善的对外交通优势和连接鄂湘贵渝周边区域的区位优势,加强两市对外交通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整合,加快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特别是旅游接待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成为共同支撑鄂西南、辐射大武陵地区的区域旅游集散中心。
三、六大旅游板块
(一)武汉都市旅游板块。包括武汉、仙桃、天门等市,以及孝感、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武汉市中心城区为圆点,着力打造标志性城市景观、滨江滨湖景观和仙洪试验区等乡村旅游景观,推动现代旅游产业体系建设,形成全省最重要的旅游产业集聚区域和武汉都市休闲区—环城游憩带—周边生态乡村休闲集群递次推进的放射型旅游目的地圈层网络。
(二)“一江两山”旅游板块。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以及恩施自治州的巴东县。以长江三峡和武当山为依托,整合神农架和板块内其他山水、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休闲度假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形成以长江三峡为主体、连接神农架和武当山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板块内以各自旅游资源特色为基础的复合型旅游目的地集群。
(三)清江民俗生态旅游板块。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江沿线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加快完善旅游基础和服务设施,加快开发和提升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特色文化旅游项目,以点带面,滚动发展,打造全省最重要的民族风情旅游品牌。
(四)温泉休闲度假旅游板块。包括咸宁市,以及荆州、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咸宁国际温泉城为核心,整合板块内温泉、山林、湖泊、湿地、乡村等资源,着力完善休闲度假和会议商务功能,形成以温泉度假为主打、山水和乡村休闲为补充的华中地区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成长性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五)荆楚文化旅游板块。包括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随州市和潜江市。充分发挥楚文化、三国文化、炎帝文化、明文化等文化品牌优势,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内涵,以遗址公园和物化展示为重点,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使其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旅游板块。加强大洪山旅游资源整合,打造具有生态特色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六)大别山红色旅游板块。包括黄冈市,以及孝感、黄石、鄂州的部分区域。以大别山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大力整合绿色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不断完善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红色旅游基地和红色、生态、人文、宗教相结合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四、八大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一)武汉华中大型旅游港示范区。适应高铁时代旅游发展新形势,在邻近武汉高铁站的区域建设具有资源整合功能、游客集散功能和综合接待功能的全省最大的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型交通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集成武昌、武汉、武汉城市圈、全省乃至华中地区的旅游线路;兴建景区、酒店、购物、娱乐等各种旅游服务项目和设施,联动相关服务业发展,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和相关配套服务,展示旅游产业的强大经济功能。
(二)宜昌西陵峡—平湖半岛示范区。结合打造长江三峡一流旅游目的地,在西陵峡—黄柏河及岸线上建设具有较大规模的旅游接待服务基地。以三峡大坝、西陵峡、三峡人家等为依托,形成沿长江带状分步、并向腹地延伸的高品位旅游景区集群。在建设三峡游船基地的同时,加快兴建标志性城市景观、高品位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高星级饭店或地方特色旅游住宿设施,以及旅游美食、购物、娱乐街区和设施,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演艺节目,在推动鄂西旅游产业整体发展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三)咸宁国际温泉城示范区。从培育一流温泉旅游品牌、提升全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着眼,建设集温泉度假、生态居住、养生休闲、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旅游产业示范区。依托丰富的温泉资源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借鉴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开发经验,把咸宁国际温泉城打造成为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时尚型、健康型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以及生态、社会、经济等效益全面发挥,促进咸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旅游综合经济区。
(四)十堰武当山—太极湖示范区。以“问道武当山,养生太极湖”为形象感召,加强武当山和太极湖的联动发展,着力打造融合观光游览、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养生康体、水上运动等功能的核心旅游品牌,以及集酒店、游船、餐饮设施、购物设施、娱乐设施、景观地产、运动基地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经济区,在推动十堰建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和鄂西地区建立以旅游业为引擎的产业联动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
(五)鄂州梁子湖—红莲湖示范区。以“两型”社会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凸显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精办旅游和大办旅游相结合、旅游发展和惠民富民相结合、旅游产业推进和经济发展转型相结合。发挥梁子湖、红莲湖等生态资源和广大农村乡土资源优势,全面发展旅游基本要素和相关延伸产业,着力打造充满活力和生机、具有先行先试特征的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六)襄阳汉江风光带示范区。以古隆中旅游资源整合和鱼梁洲旅游综合开发为契机,整体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加快形成适应大众旅游需求的旅游景观带和适应高端旅游需求的休闲度假基地。努力推动游船、饭店、餐饮项目、购物项目、娱乐项目和运动休闲项目向汉江风光带聚集,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旅游产业。通过示范区建设,推动襄阳实现由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同时建立起覆盖和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七)荆州海子湖旅游新城示范区。以旅游新城的建立为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旅游设施建设,培育对荆州旅游起龙头带动作用、并在鄂西地区示范文化与旅游联动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全面发展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会议商务等旅游项目,建设酒店、游船、景观地产和旅游餐饮、娱乐、购物设施,积极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演艺节目,拉长旅游产业链条,建立起覆盖广泛、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八)明显陵—漳河示范区。挖掘明文化、长寿文化、民间文化资源,发挥山水生态优势,加强明显陵和漳河风景区的联动发展,着力打造以明代帝王文化、休闲养生保健、航空运动、水上活动为特色的全国著名旅游品牌。加快建设旅游风情小镇、旅游主题公园、航空运动基地、乡村旅游项目和酒店、游艇俱乐部、美食中心、购物设施、娱乐设施,建立起覆盖广泛、带动广泛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带动荆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另外,着眼于以旅游业推动武陵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旅游核心景区成长和旅游产业要素培育,在恩施选择一个区域积极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着眼以旅游业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成长和旅游产业要素培育,在黄冈选择一个区域积极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
五、十条精品旅游线路
(一)“江城武汉”都市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汉中心城区为起点,向远城区拓展,沿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和城际高速公路延伸,是时尚都市、人文历史和山水风光相结合的综合旅游线路。省内旅游市场庞大,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咸宜。
(二)“峡江神山”休闲度假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长江三峡、三峡大坝、神农溪、神农架为核心,是全省顶级的自然与人文复合型旅游线路。面向国际(侧重欧美)度假旅游市场、国内休闲度假市场和大众观光市场。
(三)“世界遗产”文化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武当山、明显陵为依托,辅之于两点之间的三国文化、山水生态等景区,是以皇家建筑为主要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道教文化、中国武术影响的国际旅游市场。
(四)“土苗清江”民俗风情旅游线。该旅游线将风光独特的“清江画廊”与浓郁醇厚的土苗风情融合在一起,迤俪于“一州两县”(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之间,是武陵山区的黄金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五)“养生温泉”生态休闲旅游线。该旅游线以咸宁“中国温泉之乡”为依托,组合汤池温泉等周边旅游资源,是体现我省休闲度假旅游品质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特别是高端市场。
(六)“水乡神韵”湖泊乡村旅游线。该旅游线以洪湖、梁子湖、陆水湖、江汉平原湿地和仙洪试验区为依托,是体现湖北“千湖之省”神韵和乡村风情风貌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城市旅游市场。
(七)“浪漫荆楚”文化体验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荆州为龙头,整合荆门、潜江等地景区,注重与武汉楚文化旅游景区对接,是我省地方特色显著的文化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受汉文化影响的国际旅游市场。
(八)“精彩三国”文化寻踪旅游线。该旅游线以襄阳为龙头,整合荆州、宜昌等地景区,并与武汉城市圈的武昌、赤壁、黄石、黄州、鄂州联动,是演绎三国风云的文化旅游线路。除国内市场、港澳台地区市场外,重点针对日韩及东南亚旅游市场。
(九)“巍峨大别”红色经典旅游线。该旅游线以黄冈红色旅游景区为主体,连接孝感、武汉主要红色旅游景区,是以红色为基础、红色、古色和绿色相结合的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
(十)“炎帝史迹”祭祖朝拜旅游线。该旅游线沿随州(厉山炎帝故里)、枣阳(雕龙碑氏族聚落遗址)、谷城(五谷农耕园)、神农架(神农坛和宝坪)延伸,是探寻中华始祖炎帝史迹和脉络的专题旅游线路。主要面向国内旅游市场和海外华人市场。
第四章旅游要素建设
大力发展“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推动旅游产业聚集,优化旅游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我省旅游产业体系。
一、旅游景区
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发挥全省旅游综合资源优势,深入拓展观光旅游资源,广泛利用社会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形成具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各类旅游景区,实现我省旅游产品结构的多元化。大力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创建一批全国顶级旅游景区。积极推动旅游景区联合发展,支持发行“一卡通”,培育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集群。
推广实施景区数字化工程。将网上虚拟旅游系统、消防安全监控系统、景区环境综合监管系统、客流量实时采集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电子售检票系统、目的地游客旅游服务数字化系统、公共安全报警监控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等高科技引入旅游景区,提升旅游景区信息化水平。
二、旅游住宿设施
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普遍化、多样化、个性化,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的空间结构、档次结构和功能结构,形成以集散中心城市为重点,各个区域广泛分布;以中低档为主体,各档次饭店齐全;以质量等级旅游住宿设施为导向,公寓式酒店、社会旅馆、家庭旅馆有序发展;以观光型饭店为基础,商务型、度假型、会议型适度发展的多元化旅游住宿设施新结构。
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扶持本土化旅游饭店管理品牌。推行旅游住宿业的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培育龙头集团和管理公司。全面推进住宿业绿色酒店建设。
推广实施智能化饭店工程。借助互联网、多媒体互动终端、电子房卡、遥控器等信息化设备,实现酒店内部管理、客房预定、对客服务、店内消费和信息服务等各项智能化服务。
三、旅游车船
支持成立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鼓励旅行社成立旅游车队,提高旅游团队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成立旅游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完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信息发布和网络预订系统,提供便捷及时的旅游服务。建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和单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司和单车的标准化管理。
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度假特点的豪华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湖泊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湖泊休闲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四、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旅游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推广实施电子旅行社工程。利用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和旅游多媒体数据库,实施旅行社行业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化改造,为游客提供量身定制的旅游产品。
五、旅游餐饮
加快旅游餐饮设施建设,形成星级饭店和社会品牌餐饮设施的高档化、城市街区餐饮设施的集群化、星罗棋布餐饮设施的大众化相结合的新结构。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美食街、美食城,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鼓励社会餐馆积极面向旅游者服务,并结合旅游特点不断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建立旅游餐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出台并实施具有旅游行业特点的旅游餐饮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旅游餐饮品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培育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力大的餐饮品牌。
六、旅游购物
加强旅游购物设施建设,在集散地、目的地城市高标准建设购物休闲街区,在集散地和特色商品资源丰富的城市培育旅游纪念品市场或特色休闲购物街。武汉、宜昌积极打造成全省时尚购物示范街,建设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荆州、十堰、襄阳、咸宁、恩施等城市积极打造特色购物示范街;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按照“大旅游购物”的思路,开发形成和推广销售收藏品、土特产品、日用品等四大旅游商品系列。结合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开发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收藏品系列。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便于携带和保存的土特产品。创新思路和理念,积极生产和销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所用的购物品。
七、旅游娱乐
在充分利用现有文化娱乐设施的同时,建设酒吧街、娱乐城、主题游乐园等旅游娱乐项目,做大旅游娱乐业。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面向旅游者服务的旅游娱乐街区,以及现代和传统相结合、高档和低档相结合、表演性和参与性相结合的各类旅游娱乐场所;其他城市和景区积极培育以特色小剧场为主要载体的旅游演艺市场。鼓励和引导建设旅游娱乐和旅游餐饮、旅游购物相结合的大型旅游综合服务设施。
在引进和发展现代旅游娱乐的同时,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重点挖掘戏剧、曲艺、杂技、歌舞、武术、器乐、美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加速开发一批受游客欢迎的文化旅游精品节目。各城市按照“一城一戏”的原则,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类文艺精品。主要景区按照“一景一演”的原则,培育各具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引导重点景区打造大型山水实景文化旅游节目,力争形成一、两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山水实景文化旅游节目。
八、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以现有实力较强的旅游企业集团为基础,以有利于做大做强为原则,加强旅游企业的重组、兼并和联合,同时确立“大主业”的理念,促使旅游企业集团从经营单一旅行社、饭店、景区或两、三个旅游门类,向经营旅游综合产业乃至旅游延伸产业发展,在推动全省旅游企业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大政策优惠,优化旅游投资环境,打造国际化的投融资平台,积极支持央企、外省企业在湖北布局旅游基地,以良好的环境引进国外旅游项目,依托这些大企业集团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湖北旅游产业跨越发展。通过五年努力,形成一家在全国处于20强的旅游企业集团,形成多家进入全国“百强”的旅游企业集团。
第五章旅游融合发展
适应大办旅游、办大旅游的新形势,加快推进城乡旅游统筹发展、区域旅游合作发展、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充分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
一、城乡旅游统筹发展
(一)创建旅游城市。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依托,打造城市旅游品牌,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增强城市集散和服务能力。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建立健全旅游现代产业体系;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
(三)创建旅游街区。按照“一城一街一景”的原则,将文化遗产保护、游憩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一批体现不同城市文化和产业特征的旅游街区。支持旅游产业要素向旅游名街集聚,将旅游名街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和旅游综合服务区。制订旅游名街标准,开展旅游名街创建,“十二五”期末,全省旅游名街达到50条以上。
(四)创建旅游强县。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地位和作用,与发展县域经济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与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各县市区确立“旅游立县”、“旅游兴县”、“旅游活县”等战略,大力开展“旅游强县”创建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加快发展。“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强县”达到40个以上,其中5个以上旅游强县旅游产业综合收入占当地GDP的20%以上,1—2个旅游强县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五)创建旅游名镇。充分发挥城镇“以镇带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优势,将“湖北旅游名镇”创建和“市州旅游名镇”创建结合起来,深化和拓展旅游名镇创建,发挥和放大旅游名镇效应。同时,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名镇、生态旅游名镇建设。“十二五”期末,“湖北旅游名镇”达到40个以上,生态文化旅游镇达到100个以上,市州旅游名镇达到150个以上。
(六)创建旅游名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广大乡村的旅游资源优势,完善农村旅游接待设施,提高农村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采取“村办民参”、“公司+农户”、“村民互助”、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农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形成农民办旅游的热潮,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思想观念解放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末,省级旅游名村达到200个,市州级旅游名村达到1000个,星级“农家乐”达到2万家。
二、区域旅游合作发展
(一)两大旅游圈合作。以武汉出城高速公路和城际铁路为纽带,推进武汉市和周边城市旅游业一体化、紧密性发展;以“一江两山”全面合作为基础,实现各大板块和各个城市互动,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业一体化发展。以武汉为龙头,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对接与合作,优势互补,东西呼应,整体联动,实现共赢。
(二)长江三峡合作。按照鄂渝两省市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合作的协议》,在整合旅游资源、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推进旅游合作开发、联合开展营销推广、统筹旅游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重庆的合作,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将长江三峡旅游合作打造成全国区域旅游合作的典范。
(三)鄂豫皖旅游合作。以大别山红色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强与安徽、河南的旅游合作,将大别山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红色旅游基地,并以此带动鄂豫皖三省全方位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与此同时,继续加强中部六省旅游合作,特别是在资源互享、产品互推、客源互动上取得新突破。
(四)鄂湘粤旅游合作。发挥和放大武广高铁开通后形成的鄂湘粤“同城效应”,加快编排跨省高铁旅游产品,加强湖北与广东、湖南的旅游客源互动。借鉴先进地区旅游发展经验,引进先进地区旅游开发模式、管理品牌、旅游人才和投资商,为湖北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
(五)长江流域旅游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省份的合作,建立长江旅游协作发展的新机制,重点在线路组合、市场互动、管理共进上取得突破。特别是加强与长江中下游省份的合作,形成并推广长江中下游游船产品。
(六)武陵山区旅游合作。立足恩施州,加强与张家界、湘西州、铜仁地区、黔江区等地的合作,建立大武陵地区旅游协作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跨省域旅游合作范例和以旅游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区。
三、旅游与相关产业联动
(一)基本思路。加快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旅游新业态,并使之成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最直接体现。在旅游与相关行业资源性融合上,着力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康体旅游。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生产性融合上,大力发展旅游装备业、旅游商品生产和加工业,积极研制、开发、生产旅游活动用品和旅游住宿设施用品。在旅游与相关行业的服务性融合上,充分发挥旅游业作为服务产业的关联性,带动旅游过程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和金融、保险、邮政、通讯、医疗、保健、汽车运输、人力运输、娱乐休闲、商务会展等服务活动,从而拉动综合消费的增长。
(二)旅游与文化。直接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三国文化、荆楚文化、风俗文化等旅游产品。在旅游产品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纳入旅游线路之中,在旅游活动各个环节予以表现。充分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建设旅游娱乐场所,不断壮大旅游文化业。加强与知名在线游戏公司合作,开发湖北旅游网络体验游戏项目。
(三)旅游与体育。建设野外拓展、水上活动、滑雪、滑草、极限运动等基地和适量高尔夫球场。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溪河漂流等体育旅游活动。策划举办露营大会、汽车车露营大会,积极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推进其与旅游的结合。发展沿沪渝高速、京珠高速、汉十高速、荆襄高速、318国道、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的自驾车旅游,举办国家风景道自行车大奖赛,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四)旅游与农业。发挥我省农业资源、乡村资源、水利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推进其与旅游的广泛结合,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水利旅游。建设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区、高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扩大农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从而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促进农民的脱贫致富。
(五)旅游与工业。在资源性融合上,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景观地产、城乡建筑、工业成就、科教成就、高科技产业园区等特色资源,开发工业旅游示范区。在生产性融合上,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饭店游船专用产品。
(六)旅游与会展。强化会展业与旅游业的结合度,鼓励利用境内外的专业会议、博览交易等大型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培育3—5家大型专业会展公司,培养和引进会展专业人才,积极策划和组办规模化、带动强的会展活动。以武汉为重心,发挥城市的商旅会展功能,拓展会议旅游,创立展览品牌,积极争取中外大型会议、赛事、展览、博览的承办权,促进旅游业与会展业的共同发展。
(七)旅游与交通。按照互联互通、方便快捷的原则,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加快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枢纽机场,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改造完善宜昌机场、恩施机场、襄阳机场,新建神农架机场,力争建设武当山机场。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全国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开武汉至省内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加强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旅游航道整治,新建和改造一批重要旅游码头,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在完善全省干线公路网络的同时,所有景点均有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重要景区均可半小时内到达该区域骨架公路。
第六章市州旅游发展
各市州立足特色,发挥优势,找准定位,整体联动,更好地促进全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一)武汉市。突出滨江滨湖和都市风情特色,以都市休闲旅游和商务会展旅游为重点,加快大型主题公园、城市标志性景观、一流旅游设施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依托华中大型旅游港、东湖华侨城、极地海洋世界、东方马城、水乡旅游城、武昌和汉口商贸文化街区,着力打造凝聚力和带动力强的旅游联合体,推动旅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聚散能力最强大、旅游生产力最发达、引领和带动能力最显著的综合性旅游城市。
(二)黄石市。塑造“矿冶文明古都·山水宜居黄石”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建设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为主体的矿冶文化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东方山为主体的禅宗文化旅游区、以仙岛湖和保安湖为主体的湿地生态旅游区、以龙港和红三军团革命遗迹为主体的红色文化旅游区,打造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工业之旅,成为武汉城市圈重要旅游目的地。
(三)鄂州市。围绕“吴王古都·三国文化”和“梦里水乡·生态之源”主题,以“一都(吴王古都)一区(大梁子湖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区)两带(汉鄂高速休闲旅游带和长港旅游示范带)”为骨架,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梧桐湖旅游新区和城市休闲旅游带,形成湖泊生态特色鲜明、吴楚地域文化彰显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黄冈市。突出红色文化特色,整合大别山红色旅游资源,建成全省最重要的红色旅游区。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以罗田大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等为重点,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区。挖掘佛教文化内涵,以五祖寺、四祖寺、妙乐寺为核心,着力打造全省最大、全国知名的禅宗文化旅游区。结合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形成大别山红色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
(五)咸宁市。发挥连接两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区位优势,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品质提升,努力形成一城(国际温泉城)、一带(温泉休闲度假旅游带)、六区(赤壁三国文化旅游区、通山避暑度假旅游区、咸安桂竹乡村旅游区、崇阳生态休闲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通城瑶族生态旅游区)的旅游发展格局,建成综合性国内旅游目的地和武汉城市圈第二大旅游板块。
(六)孝感市。突出孝文化特色,在“感”字上做文章,以“三孝”故事为背景,以董永公园、槐荫公园、黄香公园、孟宗哭园等孝文化景点为依托,打造古今“孝感中国”游客互动项目,着力建设“中华孝文化名城”。发挥临近武汉的区位优势,重点开发双峰山、汤池温泉、应城矿山公园、观音湖、天紫湖、白兆山、楚王城等景区,挖掘大悟红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
(七)直管市。仙桃、潜江、天门三市以武汉为依托,大力开发乡村旅游,积极发展湖泊湿地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美食旅游。仙桃市重点开发沔城自然文化旅游区和沙湖生态休闲旅游区,与洪湖、监利联动打造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区。潜江市重点开发龙湾楚文化遗址、兴隆水利工程旅游区、曹禺文化旅游区和借粮湖、返湾湖等旅游景区。天门市重点开发陆羽文化旅游区、佛祖山宗教文化旅游区、石家河远古文化旅游区、长寿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沉湖生态农业旅游区和张家湖生态旅游区。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一)襄阳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三国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三国文化特色,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生态型旅游目的地。以三国文化为主打品牌,深度开发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形成三国文化系列产品。发挥山水资源优势,重点建设以鱼梁洲为主体的汉江休闲度假风光带和以九路寨、薤山—南河小三峡为主体的荆山生态旅游区。
(二)荆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楚文化旅游中心的定位,突出“楚国故都、三国名城”特色,以楚文化为主体,融入三国文化、名人文化、宗教文化、水文化等元素,形成“一主多元”的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开发荆州古城旅游区、楚纪南故都文化旅游区、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旅游区,建设成为以文化为主导、兼具湖泊湿地特色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三)宜昌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城市的定位,以长江三峡和三峡大坝为龙头,依托重点企业,整合开发屈原故里、昭君故里、嫘祖故里、清江巴土风情、三国文化、柴埠溪等重点旅游景区,加快建设三峡游船基地和城市旅游消费基地,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实现由观光型旅游过境地向复合型旅游目的地转变,由单一旅游行业向大旅游产业转变。
(四)十堰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发挥山水文化旅游资源综合优势,重点建设武当山,将武当建设成为鄂西圈的核心旅游品牌;整体打造武当山与丹江口水库,将自然山水、宗教文化、中华武术连成一体,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精品名牌;挖掘七夕文化内涵,整合周边山水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七夕文化旅游区。
(五)荆门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节点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文化休闲、生态休闲、运动休闲”主题,重点开发明显陵文化旅游区、漳河生态旅游区、大洪山旅游区,中心城区运动休闲区、楚文化旅游区、屈家岭文化旅游区,并加强与周边区域互动,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六)随州市。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门户旅游城市的定位,发挥连接两大旅游圈的区位优势,突出神农文化、编钟文化特色和大洪山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开发神农故里、擂鼓墩、大洪山、徐家河、银杏谷、桐柏山太白顶等旅游区,形成休闲度假、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的旅游产品格局,逐步建设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
(七)恩施州。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旅游板块的定位,以清江山水风光、土苗民族风情为突破口,重点开发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坪坝营、神农溪、恩施清江画廊、恩施土司城、梭布垭、唐崖河、仙佛寺、屏山爵府、彭家寨等旅游区,加强与长江三峡、武陵山区的互动,建设成为自然风光优美、土苗风情浓郁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全省新的旅游增长极。
(八)神农架。按照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旅游核心区域的定位,以南部自然保护区和大九湖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促进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打造生态旅游极品,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第七章旅游公共服务
在加强硬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一、旅游服务中心
加快省旅游服务中心、门户集散地、交通枢纽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目的地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级联动的旅游服务网络。
结合建设武汉大型旅游港,建设集旅游综合服务、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形象宣传、旅游产业支撑等功能于一体的湖北省旅游服务中心,强化旅游指挥调度、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交流与展示、旅游科技研发与培训、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紧急救援等功能。以全省旅游服务中心为中枢,打造覆盖全省的旅游公共服务指挥平台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级游客服务中心信息对接和服务协作。
在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州、咸宁、恩施和其他城市,围绕旅游者集散和消费,建设相应规模和功能的旅游服务中心。强化各旅游服务中心的游客流向引导、交通疏散、区域旅游形象展示、旅游服务预订和接待等功能。在全省重要县市、旅游名镇合理布局覆盖一定区域的游客服务中心,实现游客服务功能。各A级景区建设符合相应要求的游客服务中心。
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主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设立醒目的旅游标识和专门的服务柜台,以散客为服务主体,提供公益性的人工咨询、触摸屏电脑信息自助查询、宣传品免费发放及阅览等服务,使旅游者得到最直接、最便捷、最完善的湖北旅游资讯服务。
二、旅游信息平台
整合全省旅游信息资源,建立标准统一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媒体数据库,内容包括数字地图、卫星航拍地图、三维城市、景区全图和文字、图片、视频,实现资源共享和网上游湖北。建设各级目的地旅游网站、多语种海外网站,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资讯和指南服务。完善12301旅游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内容,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和运营模式。依托多媒体旅游数据库,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开发手机旅游信息查询系统,构建大容量、多通道的旅游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信息流与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同步流动。
建立健全旅游信息预报和发布制度,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加大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布自然灾害、旅游安全、旅游价格、旅游产品、接待能力、重大事件、旅游气象等有关信息。
加强对旅游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引导,支持旅游企业以信息技术推动管理和服务流程再造,鼓励旅游企业拓展信息提供、出游咨询、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投诉受理等在线业务,为广大旅游者提供便利。
三、旅游标识系统
规范设置交通引导系统,形成道路系统与地图系统协调一致的多方位引导系统。在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旅游集聚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主要道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中英文交通指示牌。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旅游支线公路、公共活动场所、车站广场、主要街道等逐步普及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旅游形象展示标识。完善旅游景区的导览标志设置,改进和完善各级景区内部场所标志系统。建立旅游解说系统,完善导游服务系统,主要旅游景区逐步实现无线导游和多语种自动导游机服务。
四、旅游风景道
发挥环“一江两山”公路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的示范功能,按照旅游风景道标准对省域内高速公路和国道的适宜路段进行改造,打造具有交通、景观、游憩、历史文化展示等多重功能的旅游风景道,增强旅行过程中的景观观赏功能。
在旅游风景道分散布局自驾车营地,完善食宿预定、购物娱乐、信息查询、汽车美容维修等服务体系,构建服务全省的自驾车营地网络。与自驾旅游发展相适应,加强旅游景区停车场建设。在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旅游服务区(高速公路结合交通服务区进行),完善旅游引导、咨询、展示等功能。
五、旅游厕所
实施旅游厕所建设与提升工程,逐步使各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旅游城镇、游客服务中心、旅游线路沿线的旅游厕所达到国家星级旅游厕所标准。旅游厕所努力创造条件,为广大旅游者提供免费服务。
六、旅游质监体系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信息通报和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处理的协作运行机制。加强省及各地旅游局质监所、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质监机构建设,形成整体联动、运转顺畅的覆盖全行业的旅游质量监督网络。加强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整理和分析,省及各级旅游部门按月或季度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报。继续完善旅游投诉24小时电话热线及12301电话语音系统,畅通旅游质监信息渠道,反映广大旅游者诉求。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在线旅游目的地评价系统和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形成覆盖全面、评价公正、发布及时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七、旅游安全救援体系
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旅游预报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增强灾害防范能力。依托现有公共安全系统,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服务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景区预警系统、服务场所防范系统、自驾车救援系统、旅游紧急救援队等公共安全项目建设。建设旅游应急救援网络,加强与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卫生、交通和其它专业救援机构的合作,建立紧急救援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医疗体系,加强旅游医疗急救设施建设,建设景区医疗急救点和服务点。
八、惠民旅游服务
推进惠民旅游产品跨区域发展,推出更多免费旅游产品,降低旅游门槛,让旅游更加普遍地惠及民众。大力推动“中国旅游日”、市民旅游日(周)、旅游惠民扶贫等国民旅游便民惠民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旅游惠民产品。持续推进城市公园、公共运动场馆、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城市休闲公车和红色旅游景区的免费开放。积极开展景区让利优惠活动,逐步推进免费景区的开放。加强与银行、邮政、餐饮、酒店、娱乐、购物等企业的多方联合,以发行旅游年卡、旅游交通卡、旅游一卡通、旅游消费券等形式推出多功能的旅游惠民产品体系。大力推广面向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优惠旅游产品。
第八章旅游市场开发
把主题形象、产品组合和市场定位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宣传促销,广泛占领国内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一、基本方针
(一)全面发展省内旅游。编排推广多种半日游、一日游旅游线路,建成开放不同类型的休闲场所和设施,开通城市至主要景点或连接系列景点的旅游客运线路,引导市民就近出游。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依托,以城市旅游景观和乡村旅游景观的差异性开发推广为基础,推动城乡客源互动,进一步深化城乡互动游。针对省内民众的休假状况和旅游选择,以不同形式组合省内旅游景区,大力推广一日游、二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不断拓展省内循环游。
(二)大力发展国内旅游。依托交通干线,以中低层次人群为基础,兼顾高层次消费人群,以观光旅游为基础,兼顾度假旅游和专项旅游,以普适性旅游线路为基础,兼顾专业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开发国内旅游市场。深度开发周边旅游市场,加强与重庆、陕西和中部省份的旅游客源互动。努力拓宽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旅游市场,积极开发华北、西南、东北、西北旅游市场。
(三)积极发展入境旅游。鼓励武汉市、宜昌市和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重点地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引导其他地区依托重点景区,量力而行发展入境旅游。巩固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亚洲市场,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培育北欧、南亚、南美、俄罗斯及东欧等新兴市场。加强与客源国(地)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上的互动合作,加强与临近及其他省份的对外营销合作,努力扩大入境旅游市场。
二、开发战略
(一)形象推广战略。以“灵秀湖北”为统领,整合、塑造、推广我省对外旅游形象,提升我省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将“灵秀湖北”旅游形象宣传上升为全省对外形象提升战略,推动各市州和各部门不断强化宣传推广“灵秀湖北”的主动意识、自觉意识,使湖北旅游形象与湖北综合形象密切为一体。将“灵秀湖北”形象覆盖到旅游全领域,致力于旅游各个要素、使旅游主题形象和旅游具体领域密切为一体。将“灵秀湖北”形象落实在宣传促销各个环节,结合境外、国内、省内不同市场实际,持之以恒地加以推广,使对外旅游形象和宣传促销活动密切为一体。
(二)产品组合战略。面向欧美市场重点推广长江三峡、武当山等旅游产品,面向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市场同时推广三国文化、荆楚文化和高尔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面向国内市场推出多种大众化旅游产品,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市场的高端消费者同时推出生态度假型、运动休闲型旅游产品。注重多重旅游主题组合,把体现湖北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组合在一起,或以武汉都市风情、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等为主体糅合其它类型旅游景观,避免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在推广团队旅游产品的同时,注重散客非组合旅游产品的推广和引导。
(三)市场营销战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订旅游市场整体营销方案,使每一地区、每一旅游要素、每一、系列中每一环节的营销成为整体营销的有机组成部分。把形象宣传与线路推广、地区推广和全省推广、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资源互补与市场互动、出境旅游与入境旅游等结合起来,同时加强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旅游企业与旅游企业、旅游企业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奖励旅游组织单位)之间的联动。在提高我省旅游市场竞争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合作,联合编排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外旅游市场,同时推动区域内旅游市场互动。
三、推广途径
在创新赴外参展、赴外促销、邀请来访、媒体推广和户外广告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宣传促销方式上取得新突破。
(一)综合宣传。把旅游形象纳入全省对外整体形象之中,把旅游推广纳入政府对外宣传、交流、合作的整体方案之中,在融入大局中扩大旅游宣传,放大旅游效应。大力推进旅游宣传与省情外宣、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贸易推广、友城互访等的结合,借势借力提升旅游的地位和形象。
(二)网络营销。搭建湖北旅游网络平台,丰富更新网页信息,加强外部网络连接,不断拓宽网上展示、网上推广和网上信息服务的领域。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同时参加和组织网上旅游博览会。利用数字化虚拟成像技术与数字拍摄技术,以可视动画技术和虚拟现实展示为支撑,集中展示湖北重点景区,开展网上虚拟旅游体验项目。建立电子网络销售系统,完善电子网络销售功能,扩大网络销售效果。利用手机、3G技术等新媒体,建立荟萃湖北旅游精华的虚拟旅游促销系统。
(三)公众宣传。面向广大民众,编制适合公众特点的旅游宣传品,通过社区宣传、广场宣传、手机宣传、车身广告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等为民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旅游目的地形象,大力挖掘潜在旅游客源市场,特别是散客旅游市场。在其他宣传促销方式中,注重与公众面对面的宣传,扩大旅游的受众面。
(四)事件营销。关注和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的重大事件,善于捕捉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重大活动中蕴含的旅游推广机遇,策划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反响的事件营销活动,增强旅游宣传的生动性和轰动性。
(五)在点拓展。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加强对外开放与营销合作,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设立旅游办事处,以在点宣传为基础,积极拓展周边旅游市场。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海外旅游办事处和旅游企业经营点达到5处以上,国内旅游枢纽城市均设有湖北旅游宣传和销售窗口。
(六)节庆会展。重点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华中旅游博览会、武汉国际旅游节、武当山国际旅游节、咸宁温泉国际旅游节、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文化节、恩施土家女儿会,并打造出
一、两个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在全省起示范带动作用的节庆旅游品牌。支持各地和重点旅游景区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当地的旅游文化魅力和市场吸引力。
(七)影视推广。深入挖掘我省历史文化内涵,拍摄或赞助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大型影视剧,实现旅游娱乐与电影电视的对接,打造湖北影视文化品牌。支持与三国文化、楚文化、三峡、武当、医学等有关联的电视连续剧的拍摄,鼓励景区、地方参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或植入。
第九章重大旅游项目
立足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运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旅游项目。
一、武汉城市旅游圈
武汉市重点推进大型旅游港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高档次饭店、旅游街区、旅游会展等接待设施项目,以及城市标志性景观、大型主题公园、重大旅游景区项目;其它城市重点推进以主要景区为依托的旅游项目和城市旅游接待设施项目。同时,推进武汉大东湖地区、武汉“两江四岸”地区、大别山地区、咸宁国际温泉城等一批区域旅游资源整合项目。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项目包括:武汉世茂嘉年华、武昌古城及首义文化区、武汉水乡旅游城、武汉东湖华侨城、黄石东方山旅游区、阳新仙岛湖生态度假旅游区、大冶保安湖生态湿地旅游区、鄂州长港城乡一体化旅游区、蕲春李时珍国际健康文化旅游区、黄梅东山五祖禅文化旅游区、嘉鱼三湖连江旅游区、孝感中国华斯卡未来影城、汉川福星生态文化旅游城、应城国家矿山公园、仙桃排湖休闲度假旅游区、潜江曹禺文化旅游产业园、天门茶圣故里文化旅游区、武汉“两江四岸”旅游资源整合、大东湖旅游资源整合、大梁子湖生态旅游资源整合、咸宁国际温泉城旅游资源整合、赤壁三国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大别山旅游资源整合。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优先打造以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清江和荆楚文化为依托的大型旅游景区、旅游综合体和旅游资源整合项目,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同时,建设长江三峡游船旅游基地,启动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强县和名镇名村名街、一批高档次饭店项目、一批旅游商品研发项目、一批游艇俱乐部项目、一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项目包括:襄阳古隆中旅游区、襄阳古城旅游区、襄阳鱼梁洲旅游区、保康九路寨生态旅游区、荆州海子湖旅游新城、荆州关公文化园、荆州“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宜昌黄柏河平湖半岛综合开发、长阳清江画廊深度开发、五峰柴埠溪深度开发、十堰太极湖旅游区、十堰车城汽车文化主题公园、郧西世界婚博园、竹山武陵峡桃花源旅游区、竹溪绿谷原生态旅游区、荆门漳河航空旅游生态园、钟祥明显陵旅游综合开发、随县炎帝神农故里旅游区、擂鼓墩编钟文化旅游城、随县玉龙温泉深度开发、恩施大峡谷旅游区、咸丰唐崖河旅游区、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神农架国际滑雪度假区、大洪山旅游资源整合、恩施清江画廊旅游资源整合、神农架原生态旅游资源整合。
第十章政策措施保障
围绕建设旅游支柱产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系列保障措施,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一、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发展奖励和旅游重点项目引导性投入。中央和省安排的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移民后扶、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以及其它与旅游业相关的资金,对旅游项目予以支持。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旅游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推动多渠道资金投向旅游业。
(二)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制订完善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财政补贴办法,促进社会化融资。创造条件,组建旅游企业信用担保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认真做好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可依法申请调整。列入全省重点项目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在投资和绿化工作落实的条件下,对以有偿方式取得旅游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旅游资源开发的土地,使用出让期限最长为40年,期满可申请续期。非政府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由受益地方政府按适当比例奖励给项目单位,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投资经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投资旅游景区开发达到有关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每年发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旅游饭店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同价。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优惠。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财政补贴。旅行社可以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有关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
(五)完善旅游发展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中国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强县、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五星级饭店(游船)、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单位和进入全国“百强”、接待入鄂旅游人数居全省前五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奖励。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的市(州)政府,给予奖励。
二、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化领导环境,发挥湖北省旅游产业委员会的领导协调职能,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强化旅游发展的合力。优化商务环境,打破行政和行业壁垒,消除地域歧视,鼓励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旅游业;建立和完善引导性、激励性机制,为基层和企业办实事。优化政务环境,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扩大网上审批,提高行政效率;简化通关手续,争取口岸升级和落地签证,为海外旅游者来湖北旅游提供便利。优化监管环境,建立相关部门与旅游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减少对旅游企业的干扰,减轻旅游企业负担。优化舆论环境,扩大旅游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发展旅游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旅游发展体制和机制。建立大旅游发展机制,整合全省各类旅游资源,形成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格局。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职能。改革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完善旅游景区经营机制,依法推进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选择部分县市作为全省县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体制改革和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大力推进依法治旅,贯彻国家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健全湖北旅游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省及重点地区的旅游执法机构和饭店、旅行社、景区的质监机构,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地方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引导企业创建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鼓励专业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旅游行业社团组织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诚信建设,推进旅游行风建设。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旅游人才培训和鉴定的“千万十”工程,每年培训一千名旅游职业经理人、一万名导游和领队、十万名各类旅游职业技术工人。有效整合和利用全省旅游教育资源,鼓励支持旅游院系学科发展,培养各类旅游人才。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旅游培训网络,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专业培训。注重旅游高端人才的引进,优化湖北旅游人才结构。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把培养旅游专业大学生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湖北旅游名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依托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加强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课题研究。
(五)加强监督考核。通过试点,积极探索旅游发展目标任务考评机制,把旅游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排名的指标体系之中。开展旅游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活动,推动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推进旅游业发展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篇: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鄂发〔202_〕1号),特制定《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202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举、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政府社会协同,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强水利建设;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思路。
坚持防洪与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学治水与依法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五个同时抓,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工程单一效益与工程体系整体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四个结合,实现发展思路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防汛抗旱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和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建设管理由行政控制为主向市场机制为主转变、行政管理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四个转变,努力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水资源紧缺和水患防治问题,为使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布局。
202_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湖北作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将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继续强化长江、汉江综合治理,全面启动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的防治,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防御洪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确保防洪安全。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全省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33个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武汉城市圈的水利发展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在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的前提下,以完善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湖泊保护与综合治理为重点,尽快形成有利于武汉城市圈水利发展的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理念,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第一位。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大力实施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山区小水电代燃料清洁能源项目相结合的水利循环经济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的综合防洪、水资源供求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滩涂,大力推动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饮用水源区水质保护,重建长江流域江湖联系。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加快实施我省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以水功能区为单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防洪抗旱减灾。进一步完善长江和汉江防洪体系,使长江达到防御1954年型、汉江初步达到防御1935年型洪水的防洪标准;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重要蓄滞洪区基本能够正常运用;全省主要支流的重点河段防洪标准达标,基本完成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脱险销号,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涵闸全面脱险;加强除涝体系建设和主要湖泊治理,使平原湖区除涝能力基本达到设计标准,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基本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使全省山洪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逐步推进城乡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全省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1%以下。
2民生水利。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完成70%,加快重点中型和部分一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完成77个重点县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完成,启动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建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加快水利血防工程建设,通过农、林、水、卫等多种血防措施,202_年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3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我省水资源配置,全省新增供水能力14.5亿m3;在保护生态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投产、新增装机容量1580MW。
4水资源节约保护。202_年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42m3以下,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45m3以下,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5%以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1;全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达标率提高到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全面提高。“十二五”末,全省年用水总量不超过315.31亿m3,其中地表水为304.06亿m3,地下水为11.25亿m3。
5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力争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9500km2,专项生态修复面积700km2;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的管理,重点解决目前水质污染严重、河道断流、水生态问题比较突出、当地群众有强烈治理和保护要求的重要河湖,河湖水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修复,基本实现重要河湖调水、引水、补水以及监控的现代化管理。
6水利管理与改革。总体目标是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城乡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取得重要进展,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乡村水利服务体系。水利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7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在湖北省汉江流域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水利信息化、现代水管理等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水利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体系完整、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发展新格局,以水利现代化支撑和推进经济社会现代化。探索出实现流域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率先示范、积累经验和树立标杆。
(二)主要任务。
1防洪抗旱减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举,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减轻水旱灾害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1)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及重要湖泊、支流治理。全面完成湖北省荆江河势控制应急工程、湖北省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工程、荆门汉江堤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工程建设。加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汉北河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府澴河干流、沮漳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重要防洪工程建设。完成洞庭湖区荆南四河河道疏浚工程,大力开展四湖流域(含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含西凉湖、鲁湖)、汈汊湖等重要湖泊以及大冶湖、网湖等试点湖泊的综合治理建设。(2)推进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姚家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3)着力加快蓄滞洪区建设。重点完成洪湖分洪区东分块工程建设,加快实施荆江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工程、华阳河分蓄洪区西隔堤加固工程、洪湖分蓄洪区续建配套工程、西凉湖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重要蓄滞洪区建设。(4)完成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全面完成《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内全省85个重点县市区94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和新增其他重点地区36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巴东县、兴山县、竹山县等71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频发地区建设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防灾减灾体系,实施重点地区山洪沟治理工程。(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座大型、44座中型、587座小(Ⅰ)型和42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6)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对内部河湖堤防上的高河闸、新沟闸等10座大型水闸和云梦大闸、梅济老闸、湖口闸等96座中型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7)完善平原湖区除涝体系。新建大军山二站(黄陵矶)和白马泾泵站,提高部分排涝标准偏低和城乡结合部农田的排涝标准。结合洪湖分洪区东分块工程和四湖流域综合规划,增加四湖中区外排能力,结合斧头湖、梁子湖等湖泊综合治理规划,研究金口、余码头、樊口等泵站增容的必要性,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外排能力。(8)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重点实施枣阳市等17个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及竹溪县等27个易旱县抗旱(备用)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新建房县、神农架林区等5县(林区)城镇抗旱应急(备用)水源水库工程,同时实施解决分散人口抗旱应急送水车、灌区农业抗旱应急水源配套设施(移动泵站)、旱情监测预警和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工程建设,加强“五小工程”建设等。(9)防洪减灾其他项目。积极推进荆门市仙女河综合整治工程和竹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防洪减灾项目建设。
2民生水利。(1)农村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农村安全饮水新增受益人口1528.9万人。(2)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累计完成3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任务的70%。加快161个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基本完成我省77个重点县的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渍害田改造。(3)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完成李家嘴泵站等25处大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完成喘气坡等25处中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4)农村水电发展。建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发展小水电代燃料装机10万kW;完成300处中小水电站更新改造和增效扩容,巩固和新增发电能力60万kW;实施小水电供电区电网建设与改造。(5)水利血防。结合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等重要支流和疫区中小河流治理,开展疫区河流(湖泊)治理,共治理河道259km;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先解决疫区18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和农田小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对灌区内有螺环境开展整治。在江陵颜家台等12处重疫区灌区开展灌区改造水利血防专项工程建设。
3水资源开发利用。(1)积极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内鸳鸯池、龙洞湾、关门岩、方家畈等中型水库以及湖北省小型水库建设,加大力度促进已列入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应城市短港水库供水工程、松滋市新江口城区、竹溪县鄂坪水库供水等城市供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并及早开工建设;开展我省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加快引江补汉神农溪引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积极开展唐东地区水源工程研究与建设,实现我省水资源优化配置。(2)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完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建成潘口、江坪河两个大型水电项目,投产装机容量950MW;继续有序开发汉江干流的孤山、新集、碾盘山,堵河流域的龙背湾、小漩等中型水电站以及咸盈河、白水河等一批小型水电站,实现中小水电新增装机容量630MW。
4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以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超采区的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水资源保护。(1)加强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建设。以现有襄阳市、荆门市、孝昌县等国家、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为契机,促进全省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完成保康土门、华容区农瑞祥等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加强城市节水。(2)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供水安全储备,制订特殊情况下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网调度方案,并具有完备的接入自来水厂的供水配套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95%以上。加快全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保障城市饮用水水质和水量安全;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水体污染源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地下水超采区保护,力争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或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加大排污口整治力度。加大力度开展排污口整治工程,对武汉长江、汉江等23处水域附近的排污口,通过新建截污管道、关闭排污口等措施进行整治。
5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1)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着力抓好“长治”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工程;全面推动湖北省崩岗治理、石漠化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工程、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重点区域山洪沟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全省面上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抓好恩施市、秭归县等国家第二批生态修复示范县的建设工作;有选择的开展省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2)开展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采取污染控制、生态清淤、生态水网构建以及水源涵养等措施,对我省洪湖、梁子湖、长湖、斧头湖、汈汊湖五大湖泊、大东湖、“1+8”城市圈以及其它县市重要河湖进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和改善该部分河湖的水生态环境;同时,全面推进农村河道塘堰综合整治。
6水利管理与改革。“十二五”期间,要按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增强行业科学发展能力。(1)洪水管理。依据流域防洪规划,划定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以及规划保留区的范围和边界。编制完成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运用频率高的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在主要江河流域和区域建立洪水风险管理制度。(2)水资源管理。抓紧制订全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启动省、市、县三级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确定202_年全省各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3)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河湖及水域岸线利用、管理和保护制度,明晰河道分级管理事权。结合水利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管理水平。(4)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预防监督制度,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等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5)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水利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水利建设管理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监督水利建设管理“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执行,加强水利建设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6)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理顺水利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水利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
7行业能力建设。(1)水文事业发展。配套完善现有站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水文巡测基地建设,实现省、市(州)两级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达标。加强水文信息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水文事业可持续发展。(2)水利信息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高度共享的水利信息综合采集体系;扩展骨干网信息传输能力两倍以上,实现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建成省水利数据中心;全面推进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增强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高效的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和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3)水利科技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开展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研究;以让湖泊休养生息为目标,开展湖泊的保护与利用研究;以排污权分配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开展水环境和水生态方面的研究;充分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开展水土流失方面的研究;以工程整险加固或续建配套建设为依托,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研究;建设试验基地,开展基础性科学研究。(4)水利普查工作。全面查清我省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流湖泊开发治理保护、水土保持、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情况,开展塘坝工程基本情况、河道采砂情况、经济社会用水效率、水文化等调查。(5)水利法制建设。完善民生水利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水利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力争出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抗旱条例》、《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同时修订《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强水利法制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6)水利队伍建设。建立灵活管理机制,大力提升党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强力实施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队伍“领军人才工程”,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的专家、大师和能手;突出抓好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吸引、鼓励高学历人才到基层工作,加大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大胆引进和使用经营管理人才。
8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建立人水和谐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持续优化的水资源配置和科学合理水资源调度体系、优质良好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快捷安全的水利信息化体系以及协调高效的现代水管理体系。
三、投资估算与实施计划
(一)投资估算。
依据相关规划、专项规划和单项工程前期工作的投资估算,结合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经过重点项目筛选,全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总投资1558.4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23.37亿元,地方配套(含贷款及利用外资)735.1亿元。投资规模分类组成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总投资579.33亿元,民生水利工程总投资583.64亿元,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总投资167.68亿元,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总投资51.46亿元,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132.14亿元,行业能力建设总投资44.23亿元。
(二)实施计划。
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初步拟定了2321个项目,其中工程类项目2280个,“十二五”期间完建202_个,需结转202_年以后完成项目255个;管理与改革类项目41个,“十二五”期间计划全部完成。
1“十一五”结转项目。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形势和要求,为确保重点工程竣工和效益发挥,确保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资需求,续建项目投资要“有保有压”。“十一五”结转项目共148个,其中“十二五”期间续建重点单项工程主要集中在大江大河及重要支流治理方面,完建项目主要有湖北省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工程、荆江河势控制应急工程(湖北省)、汉江下游堤防一期除险加固工程、倒水干流防洪综合整治工程等4项;同时“十二五”期间还规划安排农村安全饮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专项面上工程续建项目144个。
续建项目“十二五”期间投资规模2451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完建项目92个,结转202_年以后项目56个,结转投资10367亿元。
2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新建重点项目2173个,投资规模1313.36亿元,其中: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投资496.46亿元,民生水利工程投资433.35亿元,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投资167.68亿元,水资源节约保护工程投资48.06亿元,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投资123.60亿元,管理和行业能力建设投资44.23亿元。
3安排。实施计划按照重点项目筛选原则,对续建项目、纳入全国性规划、流域规划、地方重要规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经筛选排序,202_~202_年分投资规模依次为278.21亿元、328.07亿元、340.04亿元、309.23亿元、302.92亿元,分别占“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的17.85%、21.05%、21.82%、19.84%、19.44%。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强长江、汉江及其他江河流域治理规划,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全省抗旱规划等事关民生的水利专项规划,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级配套、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水利规划体系。加大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对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重大项目,应优先开展前期工作,保障我省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水资源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作用,强化水利发展规划的调控与约束功能,加强分类指导。
(二)健全水法规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实施《行政许可法》制度。继续加强水利立法工作,针对地区水情特点,制订地方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涉水行为。完善水利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加强边界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力度,强化水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权制度、水量分配方案制度、民主决策制度以及以地方管理为主、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水利法规和制度体系;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以总量控制为核心,切实抓好水资源配置,加快制定流域、区域水量分配方案。
(三)增加水利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202_年中央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事权,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确保水利国有资产的正确计量和使用中的保值增值。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四)强化管理责任,健全协商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健全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约束性指标,应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主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五)推进科技创新,注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落实水利科技经费,建设科研基地,利用基地优势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模型,重点抓好防洪、节水、水资源保护、抗旱、水环境治理等领域水利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完善水利人才资源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水利干部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围绕水利发展目标,以高层次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建立一支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水利人才队伍。
(六)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公众参与。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推进公众参与制定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和实施机制。加强“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各项水利管理政策,提升水利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引导,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水利规划实施,创新水利建设各个环节的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第五篇:湖南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征求意见稿)
湖南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思路(征求意见稿)
作者:admin时间:10-11-30 点击: 637
一、湖南旅游业“十一五”发展的主要成绩与问题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旅游业快速增长,特别是在202_年将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后,我省战胜了冰灾、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了旅游业的持续又好又快发展势头,202_年,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1099.47亿元,同比增长29.08%,成为我省继机械装备制造业、石化、有色金属和食品之后的又一个产值过千亿的产业。预计到202_年底,旅游业总收入将达到1321亿元。主要指标超额完成,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规定的主要任务。
1、旅游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第一,旅游业产业地位大提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省第九次党代会正式把旅游业确定为我省富民强省的支柱产业,提出建设旅游大省的奋斗目标。202_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了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成立了高规格的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各市州分别召开了高规格的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各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都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从资金、项目、设施、宣传等方面对旅游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全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旅游业的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氛围空前浓厚。在202_年,旅游产业总产值过千亿。在“十一五”期末,湖南省有十二个市州确立了旅游业支柱产业的地位。“十一五”期间,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湖南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意见》、《湖南省旅游产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关于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市场主体培育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旅游条例》等一系列保障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文件,落实了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二,项目带动战略取得大成效。我省在“十一五”期间,清晰了项目建设思路,202_年实施了全省“旅游项目建设年”,推出了“251”项目建设工程,省政府出台了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的专门政策文件,并在境内、外召开旅游项目招商会。目前全省在建的500万元以上投资规模的旅游项目有548个,投资总额达211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03亿元,202_年完成投资285亿元。
第三,旅游业发展合力大凸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发改、财政、交通、文化等部门形成了大旅游的观念,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形成了大联合、大协作的旅游工作格局。省发改委在项目资金安排上,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从有限的预算内投资、服务业引导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西部产业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了资金,加大了对全省性的景区建设、宣传促销、旅游商品开发等引导力度,争取国债资金重点支持了“韶山一号工程”、南岳等文化旅游景区保护开发,利用开行和世行贷款,重点支持了张家界、湘江风光带的开发建设;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努力增加预算内投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督促14个市州建立旅游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都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投入。省交通厅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构建了旅游业快速通道,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向旅游倾斜,改善了通往景区特别是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景区的通达条件,并支持旅游景区在高速公路设立指示路牌;省林业厅加大了森林公园提质升级的进程、省建设厅在风景名胜区建设、城乡规划以及申遗工作方面加强与旅游局的联系,省农业厅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省水利厅出台了加强涉水旅游的办法等等,省文化厅也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中作用巨大,各职能部门关注旅游支持旅游的大环境业已形成,产业规模有较大突破。
第四,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大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力度大大增强,依法治旅意识得到加强。通过旅游行业协会,形成自律机制,强化了行业自律能力;各级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大力推行规范化行业管理和专业化工作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制定颁布《湖南省乡村旅游服务星级评定准则》、《湖南省乡村旅游服务经营基本条件》。制定并即将发布《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湖南省旅游家庭旅馆评定标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出现了赵明健、文花枝先进典型;202_年,由省旅游局自行研发的《湖南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管理软件在全省实施。
第五,基础设施建设大突破。“十一五”期间,我省基本建成“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中的“三纵六横”,市州均实现高速公路通达,全省4小时经济圈形成,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和旅游区(点)连接线的建设成绩显著;铁路建设,特别是武汉—广州高速客运专线的通车,为旅游客流的顺利进入打下了基础;进一步完善了长沙黄花机场的配套设施,完成了张家界荷花机场改扩建,提高了航空接待能力;岳阳作为我省唯一的长沙口岸城市目前已有经营三峡游产品的瑞士维京公司游轮停靠,带来了大量的境外游客。湘江、洞庭湖游船项目部分开通营运,特别是长沙湘江段的挪亚游挪创造了不俗的效益。加强了对旅游城市和旅游集镇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三级旅游集散中心的体系框架,目前已有长沙市、武陵源、南岳大型游客中心在建。202_年12301旅游服务热线建设成功。
2、旅游产业体系明显优化
第一,旅游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十一五”期间,我省全面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产品结构。着力开展国家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工作,加快由单一观光型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复合型转型步伐。一批大型的、综合性的旅游度假区相应上马,如长沙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湘潭水府旅游度假区、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衡阳盐湖旅游度假区正在加紧融资建设。我省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温泉旅游等专项产品发展迅速,自驾游也备受市场青睐。
第二,旅游产业体系更趋合理。通过“十一五”的努力,逐步形成了“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协调发展格局。餐饮方面在弘扬湘菜文化和多元特色的基础上,适当引进省外和境外经典菜系,丰富饮食文化。全省评定了一批“旅游餐饮示范点”,大部分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建设了“美食一条街”,推出美味可口、特色突出、价格适宜的地方特色餐饮。住宿条件进一步改善,饭店服务水平也进一步提升,引进了诸如喜来登、豪庭等国际知名的酒店和管理公司。旅游交通建设成绩显著,主要景区建设了环保车队,既保护了景区生态环境,又为旅游者提供了规范安全的交通服务,一些河湖型旅游景区的游船实行了更新换代和特色化设计,给旅游者全新的体验感受。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成绩显著,一方面注重新开发景区的高水准建设,另一方面注意提升老景区的档次,提升A级水平。我省从202_年开始加快了对旅游商品的引导发展,在重点景区集中建设旅游商品购物场所,有计划地在重点市县规划建设大型旅游购物场所,方便游客购物;加强对地方土特产与旅游的结合,根据旅游的特点进行包装上市。十分注重旅游娱乐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城、地级市城市、县城的娱乐布点体系,长沙市成为了全国知名的娱乐城市,演艺场所、酒吧、卡拉OK厅等建设成绩突出;旅游景区推出了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民族文化表演节目,《天门狐仙》和《魅力湘西》的演出极大地丰富了张家界夜间娱乐的多样性。
第三,旅游市场结构更加科学。在坚持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基本思路的前提下,根据入境旅游市场的发展形势,稳定港澳台市场,深度开发日韩市场,积极开辟东南亚市场,重点培育欧盟、北美和大洋洲市场,成果显著。多次组织了赴欧洲、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境外旅游促销和中国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等活动。开发国内旅游市场方面,加大宣传促销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扩大我省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第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更显成效。“十一五”期间,旅游人才培育、引进力度不断加大。继续实施人才培训的分类指导,重视领导干部培训,建立健全旅游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完善执业经理人培育机制。高等旅游职业教育大发展,创办了全国唯一的旅游高尔夫职业学院。高学历人才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形成了二个旅游管理学博士授予权单位。
3、旅游业社会效益明显体现
依托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走生态文明旅游发展之路,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以大旅游带动了农业、工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发展;以发展旅游产业为契机,提升了区域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了农村自然环境和城市面貌,促进了城乡和谐,将乡村的资源优势通过旅游业方式更大地释放出来;尤其是乡村旅游的蓬勃开展为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以发展旅游带动农村发展,大力开发适合游客消费的特色农副产品,发展瓜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绿色食品和手工艺品加工,带动景区周围的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旅游业,保守估计全省间接从事乡村旅游的农民有50万之众,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安排和“旅游致富”的理想。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乡村旅游点不仅丰富了市民的假期生活,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保住了城郊的绿水清山,实践着“两型社会”的建设理念。
4、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湖南旅游产业发展较快,但湖南省旅游业在全国的排名尚落后于湖南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在全国的排名,旅游业总产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指标尚未达到“十一五”规划要求。客观来看,我省旅游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入境市场面临巨大挑战。入境旅游规模偏小,特别是高端游客比例较低;增长速度变缓,进一步挖掘市场空间的难度加大。二是旅游产业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旅游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旅游品牌建设仍需提升国际化水准。湖南旅游资源深度开发不够,精品、名牌旅游项目还不多,旅游城市特色不足。四是旅游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度假休闲产品还需要加大培育力度,专项旅游产品还需要进一步做强做特色。五是旅游商品开发仍有很大潜力空间。六是旅游龙头企业培育任重道远。旅行社“小、散、弱”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华天集团等省内较大型企业在全国的影响力有待加强,国际品牌引进成效还不明显。
二、湖南省旅游业“十二五”发展环境
1、旅游业发展新的战略机遇
第一,发展旅游业成为国家战略。旅游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动力之一,成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发展旅游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2_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极大地优化了旅游业发展环境。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加快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高涨,为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旅游业发展契机。整个“十二五”期间是一个金融危机影响后的经济调整和恢复发展时期。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旅游产业的逆经济周期产业性质得到了充分重视,旅游业发展在经济回暖的转变中,表现着先行者角色。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总体上表现出世界经济发展领头羊的作用,将进一步保障经济增长,积极扩大内需,转变增长方式,大力调整经济结构,保障民生,致力于低碳经济、绿色产业、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迅速兴起;制造业谋求蜕变积极寻求产业升级。旅游业是经济结构调整中,受到特别重视的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业客观上已经表现出绿色环保的低碳产业、利于民生的和谐产业的属性,把旅游业的发展与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结合,特别是度假休闲的需要结合起来,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第三,旅游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般生活方式和消费时尚。当代中国,旅游已经成为一种一般社会生活方式,消费群体由中青年群体主流向着全年龄段普及,旅游消费结构正由传统单一的观光休闲旅游向多层次、多样化方向转型,旅游消费正由弹性消费向着刚性消费转变。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了3000美元,这是世界公认的旅游业爆发性增长阶段,我国刚刚实现每年人均出游1次的目标,而世界上发达国家美、日、韩人均出游均在7次以上,我国居民出游水平在“十二五”期间,至少可以达到人均出游2次的水平,旅游花费也将明显增长。
第四,高铁时代促成新旅游格局。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使我省内外通达便捷程度上升了层次,成为我省旅游产业大发展的新契机。以岳阳—长株潭—衡阳公铁高速走廊为纵向动脉,长株潭—益阳—常德、长株潭—娄底为横向动脉,以岳阳—常德、岳阳—益阳、娄底—衡阳三条外围城际复合走廊为辅助,形成复合交通体系。武广高速铁路的开通,黄花机场国际航空枢纽体系建设,京港澳、二广、杭瑞、沪昆、泉南两纵三横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等,大大扩大了旅游市场容量。尤其是武广高铁的开通,将沿线粤湘鄂3省20多个城市纳入了“3小时经济圈”,促进了珠三角、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旅游产业的“耦合”,提升了长株潭城市群的集聚效应和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必将带来旅游业空间格局的大变化,形成旅游资源开发格局的新组合,引发旅游产品结构的重整,促成旅游市场的重新组合,导致消费行为的升级,为我省旅游的跨越发展拓展了无限空间。随着京广、沪昆高速铁路的修建,交通格局还将大规模改善,进一步优化旅游业的格局。第五,低碳经济理念的导向作用。低碳经济、绿色产业、节能与新能源产业作为今后全球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全球都备受重视。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国际社会有碳排放的庄严承诺,“十二五”期间,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导向。旅游作为标准的绿色产业和低碳产业,必然受到国家的大力提倡和支持,这有利于今后的旅游企业的发展和旅游投资的亲睐。我省在低碳旅游开发上具有巨大潜力,尤其是低碳旅游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可以密切联系,形成产业系列。
第六,信息化技术发展对旅游业的促进作用。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发展加快,在旅游业中的应用也日益普遍,对旅游业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将产生重大影响,导致新的旅游业态和新的旅游产品不断出现。旅游业将借助新技术实现新发展,向着旅游电子商务、旅游装备制造等领域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快网络化、国际化发展的进程,直接面向世界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2、旅游业发展矛盾凸显
第一,人民群众旅游需求的快速发展与旅游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在人民群众旅游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旅游业的结构性供给不足,商业运营模式相对落后,这些问题渐渐凸显。
第二,体制机制落后与产业快速发展的矛盾。虽然在十一五时期,湖南省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旅游法缺失是旅游业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法制保障,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依然突出,还是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第三,旅游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满意要求有差距。宏观管理有缺陷,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配套程度低。管理理念存在缺陷,整个旅游业还比较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规模轻品质现象,协调性不理想。
3、转型升级成为关键
第一,发展方式的转变。总体上,要从政府主导向着“政府主导,市场调节”转变,加强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产业改革和发展,铸造内涵式、集约化的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
第二,市场主体的转变。适应国内旅游需求快速发展的形势,进一步重视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规律,以国内旅游需求为重点,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第三,产业要素的升级。要大力提倡旅游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更注重依靠知识、资本、现代技术发展旅游业。注重培育旅游业的龙头企业,打造旅游“航母”。注重产业融合,提高整体效益。注重文化挖掘和科技投入双发力,大力提升旅游产品形态。第四,管理体制的转型。破除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思路与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特别要把具有湖南特色的旅游业做大做强”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实施旅游强省战略,充分体现旅游业的民生产业性质,通过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集约化、国际化和人性化,突出项目建设“一体”,抓好市场开发和行业管理“两翼”,打造湖南旅游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湖南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和扩大湖南对外开放、提升湖南影响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战略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施旅游强省战略,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产业强省的转变。凸显旅游业民生产业的优势,满足高品质民生需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提升城市品味和城市理念等方面的作用。
经济目标:保持旅游业21.52%的平均增长速度,快于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十二五”期间的旅游业增长水平10个百分点,力争到202_年,旅游总收入争上3500亿元台阶。旅游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15%左右。考虑到湖南近年来旅游业发展的客观情况,在202_年前,保持26%左右的增长水平,在202_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超过202_亿元,202_-202_年保持22%的年增长水平,旅游业发展跻身全国十强,初步确立旅游产业强省的地位。
社会目标:强化旅游业民生产业属性,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科学跨越、富民强省”中的重要作用,把旅游业建成为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增加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渠道、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动力、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抓手和提升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
环境目标: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要求,科学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旅游方式,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节能设备,减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碳排放,切实增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两型社会”建设和加快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绿色环保产业。
四、“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理顺旅游业发展的体制,创新旅游业发展机制。第一,明确政府主导,强化市场机制。
政府主导主要在于明确旅游产业定位,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开展总体形象宣传,引导区域协作,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资源保护,加强危机管理,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等。在加强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旅游产业还必须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做好资源配置,使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促进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二,打破部分分割,形成顺畅管理。
旅游业发展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多龙治水的格局不利于旅游业大发展,要切实形成政出一门的管理体制,落实旅游行政管理顺畅问题,保障旅游业超常规发展。
第三,打破行政区制约,建设区域协作体系。
探索协作的操作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深化长株潭、大湘西、大湘南、大梅山、红三角、大南岳、环洞庭湖等区域旅游协作,打造我省各具特色的旅游板块。加强我省旅游业与中部省份和珠三角区域的旅游合作,促进资源、信息、客流、交通和公共服务等的互通共享,加快推进无障碍旅游。
第四,创新体制,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积极推进大湘西文化旅游经济协作区建设,支持设立长株潭旅游低碳经济改革试验区,探索设立张家界市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张家界世界旅游精品建设进程。稳妥推进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鼓励并支持在岳阳市、湘西自治州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的试点。在长沙、张家界和株洲、湘潭等地创建旅游产业园区。
2、加快产业体系建设 第一,加快产品建设
加快建设八大旅游精品。尽快将长沙市、张家界市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精品,优先将韶山、南岳、凤凰、岳阳楼——君山、崀山、炎帝陵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精品。
全力打造十大著名旅游品牌。将永州九嶷山——阳明山、岳阳汨罗屈子祠——龙舟文化旅游区、怀化洪江古商城——芷江、娄底曾国藩故居、梅山龙宫——紫鹊界梯田、常德桃花源——柳叶湖、湘西芙蓉镇景点圈、郴州东江湖——莽山、益阳茶马古道、株洲云峰湖等十个旅游区打造成为国内著名旅游品牌。
重点打造十条精品旅游线路:湘西生态民俗风情精品旅游线、湘南山水人文精品旅游线、湘粤鄂武广高铁都市精品旅游线、湘东红色文化与休闲精品旅游线、湘中大梅山文化精品旅游线、湘北环洞庭湖生态文化度假精品旅游线、伟人故里“红三角”精品旅游线、湖湘文化精品旅游线、地质奇观山水精品旅游线、田园风光休闲精品旅游线。
积极创建国家等级旅游区(点)。支持韶山、岳阳楼——君山、岳麓山、凤凰、崀山、花明楼、炎帝陵—神农谷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使全省5A级旅游区达到6个以上。新增国家4A级旅游区15个、国家3A级旅游区20个,新创国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各10个。同时,努力创建1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3~5家国家旅游度假区。
深入推进“251”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工程。完成建设20个以上的省级重点旅游项目、50个市级重点项目和100个县级重点项目,使全省在建的500万以上的旅游项目达到600个,投资总额达到4000亿元。
大力实施“3521”旅游创建工程。以建立市州、县(市、区)、建制镇、村四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旅游目的地体系为目标,在大力支持长沙、张家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的基础上,在全省创建30个旅游强县、50个特色旅游名镇、200个特色旅游名村、10000个星级“农家乐”和家庭旅馆。第二,壮大市场主体
壮大旅游餐饮业。支持旅游星级饭店餐饮的特色化经营和国际化接轨。积极支持开发地方特色餐饮,引导具有一定品牌和规模的社会餐饮做大做强,完善和深入开展“湖南旅游餐饮示范点”评选活动。举办湘菜美食节,每年发布“湖湘旅游美食名店”和“湖湘旅游美食名菜”。鼓励我省中小型特色餐饮企业形成企业连锁或联盟。
提质旅游住宿业。重点扶持华天、通程、喜来登等在我省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旅游饭店实行品牌化扩张、连锁化经营,力争5家以上进入全国饭店业百强。引进5家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入湘发展。各市州要建成1家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5家以上四星级旅游饭店,10家以上三星级旅游饭店。积极支持发展经济型连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和温泉特色酒店。开展乡村旅游住宿接待设施星级评定。在全省星级旅游饭店推广绿色酒店标准。
完善旅游交通业。建设以游客为中心的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我省黄花机场、荷花机场等主要航空口岸的改扩建及南岳、永州、常德、怀化芷江等支线机场的建设,增开长沙和张家界航空口岸国际航线航班及与周边地区境外游客较多城市的直通航线,支持开通长沙至张家界的航空交通快线。规划并开工建设张家界—慈利—石门—荆州、永州(江永)—阳朔等高速公路,改造提质永州—桂林、平江—九江等与周边省市的现有对接通道。完成高速公路与主要交通干线直通主要旅游区(点)连接线的建设,开通乡村旅游巴士,城市公交服务网络与周边主要旅游区(点)和乡村旅游点实现连接。扶持成立5家跨区域汽车租赁公司。
做强旅行社业。出台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专项政策,稳步推进国有旅行社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产权主体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逐步形成投资、批发、零售的经营体系。积极开展旅行社星级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支持以华天国旅、省中青旅、省国旅、省新康辉湖南海外、省光大国旅和长沙国旅等为代表的5~8家旅行社省内扩张、省外拓展,实现集约化、多元化发展。引进5家境外旅行社和10家全国百著名旅行社入湘发展。做大旅游购物业。加强我省特色商品与旅游商品的融合,扶持培育10家以生产销售湘绣、湘烟、湘酒、湘茶、湘瓷的大型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支持各市州扶持培育2~3家特色旅游商品企业,打造旅游商品品牌,提升旅游商品企业的竞争力。以旅游工艺品、旅游食品、医药保健品、旅游文化用品等为重点,规划在长沙、张家界、常德、吉首、株洲、南岳等地建设6个旅游商品交易中心。
做强旅游文化娱乐业。鼓励和规范发展影视、歌厅、酒吧、茶艺等休闲娱乐业,开展创建“旅游文化娱乐示范点”活动,培育5~10家旅游文化娱乐品牌。大力支持各市州、重点旅游县(市、区)和旅游区(点)策划制作主题旅游精品文艺晚会,在全省打造3~5台国内外知名的旅游演艺品牌。支持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点扶持有条件的3~5家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第三,培育旅游业新业态
一是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协调融合,形成文化娱乐旅游业。让旅游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天地,让文化产业为旅游业发展插上翅膀;在长沙、张家界、韶山、岳阳、南岳和郴州等重点景区,策划制作出一批特色鲜明、构思新颖、制作大气的主题旅游文艺晚会,在主流媒体中开办旅游栏目、旅游频道;出版有影响、有实效的旅游书籍;鼓励发展影视、歌厅、酒吧、茶艺等休闲娱乐业。
二是旅游业与商业形态的大结合,形成会展商务旅游业。举办旅游商品博览会和交易会、展示会,建设商务谈判、营销活动、娱乐活动一体化的RBD,支持和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从事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建设和完善重点旅游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和特色旅游购物街区,形成旅游商品销售网络。随着湖南经济快速发展和经贸交流的不断扩大,湖南的会展业在开放、创新、合作中不断壮大,为湖南经济发展不断注入了活力。“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会展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产业对会展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在长株潭城市核心区域地带,按国际标准,建造一个集交通中心、信息中心、会议中心于一体的专业化的国际会展中心,为湖南打造中国中部会展之都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旅游业与体育产业、保健产业的自然结合,形成旅游康体产业。把群众体育、休闲体育与旅游活动有机结合,把健康快乐融入旅游活动,拓展旅游业的发展空间。旅游休闲具有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功能,旅游业与中国传统保健医疗、与现代环境医疗、与体育健身结合,可以形成巨大的产业空间。湖南省要在这方面继续创新,形成产业旗舰。
四是旅游业与创意产业的结合,形成旅游智业。让旅游业发展更加灵性。在旅游业发展中,旅游咨询产业、旅游职业培训、旅游创意产业为代表旅游智业,也在快速发展。湖南省要致力于培育一批旅游智业的龙头企业。
五是旅游业与制造业结合,全力培育旅游设备产业。鼓励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深入了解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和旅游服务企业需要,拓展市场,创新开发,建立各种旅游专用品、特用品生产基地,生产旅游车、游轮、游艇、高尔夫、滑雪器具、大型游艺设备等产品。鼓励和培育旅游纪念品、旅游生活用品制造企业快速成长。
六是旅游业与交通业的深度融合,创造特定交通工具的旅游利用所形成的旅游业新业态。游艇旅游业,游艇旅游是未来水上旅游休闲运动的发展方向。逐步建设完善游艇基础设施,完善游艇管理办法,适当扩大开放水域,培育发展游艇俱乐部,特别要注意以长株潭湘江段“中国莱茵河”游艇项目的优先发展。自驾车租赁业,随着休闲旅游时代逐步到来,自驾游热潮在近年掀起。“十二五”期间,扶持成立5家跨区域汽车租赁公司,鼓励各市州自驾车租赁业快速发展。指导企业开展自驾车租赁与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的联运业务。3、提升产业素质
第一,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效益。
旅游产业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朝阳产业、建设“两型社会”的先导产业、湖南最有潜力走向世界的支柱产业。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发展所向,是实现我省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推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要实现我省旅游供给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产品转变;旅游产业要素由单一以“游”为主向食、住、行、游、购、娱全面发展转变;旅游市场由主要吸引国内游客向国内、国外并举,不断增强远程和高端游客的方向转变;旅游产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规模型向效益型,由注重单一经济功能型向发挥综合功能型转变。通过加快推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使我省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旅游业相当于全省国民经济的比重和在全国排名方面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第二,丰富科技文化内涵
要充分注意旅游业研发体系建设,加大旅游业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的力度,提升旅游企业利用科技成果的能力,增加旅游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在旅游开发中,注重文化内涵的挖掘,集中精力塑造整体旅游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第三,发展低碳旅游业
旅游业的发展,要融入低碳经济模式,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全面对接,形成低碳旅游经济模式。要建立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的节能降耗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水节能减排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环保企业。要在全方也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吧旅游业建设成低碳绿色产业。第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大旅游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支持现有博士点、硕士点培养湖南省旅游业高层次人才,鼓励旅游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鼓励各种旅游职业培训企业的发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更注意提高旅游企业管理水平。第五,提升旅游业的社会效益
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的社会效益,尤其是弘扬旅游业发展在提升主观幸福感方面的主要作用。
五、“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主导政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统筹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重点解决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在产业定位、规划编制、引导投入、政策制定、区域协作、市场监管、资源保护等方面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二,突出项目带动策略。围绕加快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按照“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大发展实现大提升”的思路,通过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丰富旅游市场供给,完善旅游产业链条,加快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打造,推进旅游产业的整体快速发展。第三,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旅游龙头企业的培育,努力改变我省旅游企业“弱、小、散”的现状,整体提升旅游企业综合竞争力。
第四,大力推进集约发展。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面向旅游市场需求,加速统筹整合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资源和要素,实现特色化经营、集约化发展、差异化竞争,最大限度发挥旅游资源要素的作用,最大程度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第五,加快接轨融入步伐。以提高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国际化程度为目标,以开放的视野和国际化的发展理念,善于吸收,勇于借鉴国际旅游业发展的新规范、新模式、新趋势,从旅游产品建设、旅游服务规范、旅游管理提升等方面与国际旅游业进行全方位接轨。结合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实际,建立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立贴息专项补助资金,出台旅游产业园区的支持政策,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第六,创新市场营销手段。在科学了解游客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创新市场营销手段,把游客的旅游需求和目的地旅游产品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满足游客的现实旅游需求,激发和引导游客的潜在需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加快旅游目的地旅游产业发展。
第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在旅游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质量意识,通过优质的旅游服务,增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的“软实力”,体现我省旅游的良好形象。
第八,推进人才兴旅工程。把旅游人才建设贯穿产业发展的始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素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使旅游人才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布局上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为全省旅游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