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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齐楼)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小文档推荐)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1-82093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2 18:38: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温泉(齐楼)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小文档网推荐)

、温泉(齐楼)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为此,我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宣传,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由班主任组织在班上进行初步评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补助的对象。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拓俊儒 纪检组长:芮晓宁

副 组 长:周荣隆 刘忠锋 负 责 人:燕永锋 王 伟

组 员:王 鹏 郭维盛 齐若水 杨 敏 李 锋 杨祚逢 吴雅佩

贺明霞 孟文杰 金 惠 鱼宏洋 马国柱 米振兴 何佳婷 高锦赐 吴 奇 冯建军 张彦荣 赵 慧 罗五军 陈永辉 张文珠 刘 珂 司瑞明 杨世权 蔡生渊 赵兴社

三、评定原则(顺序)

(一)本学期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 1.非住宿生,或本学期上报寄宿生名单后住校的寄宿生; 2.本学期中途搬离宿舍的学生;

3.本学期内已经退学或辍学或转学或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

4.本学期有重大违纪的学生不予发放(如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入校者,翻越校园围墙出入者,上学期间流浪者,偷盗公私财物者等); 5.学生自愿放弃享受本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并经家长同意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不违反第(一)项的前提下,原则上应予以发放: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的;(2)父母双亡的困难家庭;(3)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的;(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7)现役军人和烈士优抚对象子女;(8)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9)今年城乡低保户家庭子女(以今年粮食直补折为准);(10)独生子女、纯女户(以证件为准)。

(三)在不违反第(一)项并确保第(二)项落实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学期在校住宿,但上学期未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

(四)其他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参考本学期本班德育积分表(1-13周)评选。

四、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28日前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12月3日前各班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于督查服务室汇总公示,12月8日前将申请表交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批,12月12日前后将专项补助款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1.资金下拨后,学校应以现金形式发给受助学生或监护人,不得抵扣生活 补助费,不得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代领或挪用。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与教育局签订发放责任书。

3.积极稳妥,求真务实。学校要迅速开展工作,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4.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学校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严防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5.学校将生活补助费发放完毕后,将申请表装订备查,将受助学生花名册交西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六、寄宿生贫困补助发放负责人

第一小组组长:拓俊儒 第二小组组长:芮晓宁 第三小组组长:刘忠锋

七、监督电话

拓俊儒:*** 09345957958 芮晓宁:*** 09345957960

八、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温泉(齐楼)初中所有。

督查服务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祖楼初中2010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实施办法

祖楼初中2010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今年秋季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实施办法:

一、成立祖楼初中2010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领导组,朱友彬校长任组长。

二、召开领导组成员及班主任会议,学习萧县教育局教【2010】59号文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工作程序:

(一)公开补助作息。学校通过班会、宣传栏等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政策,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补助名额、申请补助程序、评定程序等。

(二)学生个人申请。以班为单位按规定的补助条件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组织学生互评打分,班主任核实情况,校评审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

(三)班级、学校评审。班级评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经验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学校、部门公示。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五)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上报、核定。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受助寄宿生档案。学校组织受助寄宿生填写《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要经所在行政村盖章、证明。学校填写《宿州市2010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登记表》、《宿州市2010年秋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县级审核汇总表》,并汇总上报。

第三篇: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要求,我校认真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自查工作总体情况:

我校上学期共有学生XX人,其中受助学生XX人,发放金额XX元。我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XX元发放,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板报、专栏等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分发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加强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四篇:客楼中心小学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总结

客楼中心小学“2011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建领导小组。

长:杨光辉(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田顺先(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组

员:舒世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启润(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吴

隐(教育专干)

成宏林(中心小学会计)丁德军(中心小学本部报账员)

二、确定“贫困寄宿生”的范围和对象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7、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

三、资助人数:70人,资助标准:每生375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此项政策。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对照资助对象的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程序认真做好了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

3、认真组织获生活补助的贫困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建议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面窄,补助标准低。寄宿制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寄宿学生的就读成本,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与实际需要相差较远。从而,增加救助资金总额,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补助标准,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落实上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精神,完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

2、关爱留守儿童。一是摸清底子,建立专门档案;二是加强宣传,争取各界支持;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召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

岑巩县客楼乡中心小学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

第五篇:136团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自查报告

136团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自查报告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贯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兵助中心[2016]29号》关于拨付2016年秋季学期及追加2016年春季学期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师财农(2016)1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困难寄宿学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学校从实施该政策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根据师市教育局要求,我校认真对2016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 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严格 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监督和公示制 度,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1、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 作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杨友梓(校长)

副组长:解友民(总务主任)

成员:张桂梅(报账员)韩晓霞(工会)宋静(班主任)

杨秋伟(班主任)

2、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3、组织领导小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4、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团财务科、民政科以及连队的支持,通过连队干部、群众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对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总务主任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团财务科。

三、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2016年,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

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 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 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 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 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 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 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寄宿生贫困生活补助申请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团财务科。(5)资金发放。经上级审核后,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打卡的方式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打了卡后并亲笔签名确认,然后学校才认可食堂对学生所打卡的金额,任何人不得代办,严格按审定后的人数与金额进行发放,一律不准截留或占用资金。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团场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四、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在资金管中没有截留、挪用、帽领等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师市财政局下拨到团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按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造册,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后再到团财务科办理手续,按补助标准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2016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如下:

1、本学期学生住宿不收费用,免费住宿。

2、一年级至初三年级打卡充钱,吃多少充多少钱(学生自愿)

3、食堂经营按保本经营原则。两免一补:

小学:从一年级至六年级每人每学期按625元补助生活费小学1

3人,共计补助8125元。

中学: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每人每学期750元补助生活费,中学2人,共计补助1500元按照规定。

补助发放办法:上级领导批准,团拨到位,按月发放,一次性发放补助,一年级至初三年级按月打卡充费,供学生消费。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杜绝出现“人情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以及“拿”、“卡”、“要”情况及变相支配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发生。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未能及时到位。无论是春季还是秋季,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几乎都是到学期中旬才到位,从而造成食堂供餐上的困难。当学校根据文件及指标数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组织人员评审、公示等程序,到真正地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到学生卡上时已是4月或11月份了,故而在此建议上级部门能否在开学初(春季:3月;秋季:9月)即把补助指标下达到学校,学校及时开展工作,以保证补助费及时地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

以上建议是否可行,还请上级领导给予批评指导。

总之,2016年我校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严格按政策、按文件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认真自查并总结备档,不存在任何问题。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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