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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27108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23:34: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人事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2职。

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具有5年以上工龄;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年龄:50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

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用人选。

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第二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力提升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促进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更加科学、人员组合更加合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科学设置,提高效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务实、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交通队伍。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委核准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合我局当前工作实际和现有人员状况,特设置以下岗位。

(一)运管所机构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客货运输管理科(维修驾培办公室)、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驻站办)、运政稽查队(4个交管站)。

(二)公路所机构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养科、路政科、路政执法大队。

(三)综合机构设置: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案件处理中心。

三、岗位设置

原则上按现有在编在岗人数设岗,空编部分待人事部门招聘或在上级批准后自聘充实。具体为:

(一)运管所岗位共计25个,其中副所长2名,科室队负责人4人、副职2人,工作人员17人。

(二)公路所岗位共计17人,其中副所长2人,科室队负责人4人、工作人员11人。

(三)综合岗位共计5人,其中主任2人,工作人员3人。

四、竞聘范围

1、本方案竞聘上岗人员为我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财政供给的聘用人员),借调局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竞聘上岗。

2、局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列入竞聘上岗范围。

五、竞聘程序

局事业单位副所长岗位,由个人申报、述职考核、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局长聘任。

局事业单位科、室、队负责人(含综合岗位负责人)岗位,由个人申报、述职考核、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所支部研究决定,由所长聘任(其中:综合岗位的负责人按程序由分管领导聘用),报局党委备案。

局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由个人申报,经科、室、队负责人推荐,所党支部研究决定,所长聘用。

以上人员为一年一聘。

六、本《方案》由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2

第三篇: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上午好:

我叫***,现在本院刑一庭担任书记员。非常感谢组织上给了我这样一次竞岗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鼓励!对我个人来说,这不仅是一次竞岗,更是一次对我多年来工作的检验、学习和锻炼。

我出生于1981年,2002年毕业于广东商学院。2003年我通过公开招考被录取到本院工作,并一直担任书记员职务。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教师。我深深爱着我的事业,有吃苦耐劳、默默奉献、廉洁奉公的爱岗敬业精神。我为人正直、诚实,能善待每一位同志。多年的书记员工作,增强了我做好审判辅助中心工作必备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我愿意为审判辅助工作更加勤奋努力。

今天,我竞岗的职位是本院审判辅助中心副主任。审判辅助中心的职责是从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辅助性工作及后勤保障性服务工作等。我认为自己存在以下优势,能够胜任该职位:

首先,我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参加工作以来,我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坚持不断地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我曾凭借优秀的速录能力获得2006年全市法院系统书记员速录竞赛五笔组第一名。为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努力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并在200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我还在2009年被抽调到“3.26”刑事专案担任书记员。在长达35天的庭审活动中,我完整而真实地记录了案件的庭审过程,为这一轰动全国的涉黑大案的顺利审结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我也因此获得了省法院授予的专项个人嘉奖。

其次,我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八年来,我先后在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庭、刑一庭工作,直接参与过民商事案件、破产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这使我对各类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非常熟悉。由于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经常与群众打交道,有时还深入林间地头勘验现场和做群众工作,练就了我真诚待人接物的优良品质和主动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

再次,我具有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工作中,我善于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果。打字速度是书记员的重要技能,为了提高速度,不少书记员采用了价格昂贵的亚伟速录机。而我通过创新记录方法,直接用普通电脑键盘就可以做到高速记录,而且准确率比使用速录机还高。

我认为,竞岗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使命。一旦我竞岗成功,我将坚持院党组的领导,全力协助本部门正职,以“管理与服务并举,实现审判辅助工作科学化运作”为主思路,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我的具体构思有以下两点:

1、加强干部管理。我将协助正职,以规范的管理模式为依托,对存在不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严格落实本院本部门的考评机制和奖惩制度;强化事业编干警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与审判管理相呼应的法院人力资源管理全面化、科学化。

2、提升服务水平。在加强干部的内部管理的同时,我将协助正职将“为审判服务”作为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审判辅助中心重在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有效帮助,为此,如果我能竞职成功,我将以“为审判服务”为指导,重点做好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辅助性工作、后勤保障性服务工作等本职工作,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审判辅助功能,提升审判辅助中心的服务水平。

这次我如果能竞岗成功,我将以高度的责任心、用百分之百的激情开展工作,坚持院党组和本部门正职的领导,坚信团结的力量,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如果这次竞岗没有成功,我不会气馁,我将加倍努力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找出不足和差距,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组织的安排。

尊敬的领导们,请相信我,也许我不是本院最出色的,但我会是本院最具责任心者!再次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第四篇:竞争上岗方案

《竞争上岗方案》简介: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

《竞争上岗方案》正文开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党校当前和长远建设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根据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分两步实施竞岗。第一轮竞岗拟拿出10个正、副科级实职职位,即:行政处处长、函授处处长、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信息资料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经管教研室副主任。5个非领导职位,即主任科员。第二轮竞岗职位待第一轮竞岗结束后公布。

四、竞争范围:

1、行政岗位:

(1)本校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2)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

2、事业岗位: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学人员;

(2)行政处室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3)聘任制干部。

五、任职条件及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副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 65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5 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2)正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的中层干部(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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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5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 50 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3)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a主任科员:须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中层干部;

b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c近三年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d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和拟竞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和步骤等事宜。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须填写《中共徐州市委党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竞争上岗办公室,过时视同放弃。报名时间:2005年7月12—14日;报名地点:综合楼二楼205室。

3、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审核后公布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5、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包括校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以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民主测评,由竞争上岗办公室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民主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5、党委测评。占综合成绩的3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测评的总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党委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党委。

8、公示。校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9、任用。公示后,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对公布职位形不成竞争的,采取党委提名、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得同意票率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50%(有效票),否则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参加民主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九、组织领导

成立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国,副组长:岳德华,组员:贾三源、李厚廷、赵厚军、王国锋、陈军。下设办公室,竞争上岗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校党委会。

第五篇:黔南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黔南州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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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竞争上岗,是指我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岗位,通过公开竞争产生人选,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择优聘用的一种选拔聘用办法。

第三条 竞争上岗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人才原有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四条 竞争上岗在事业单位合理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职数内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由事业单位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要求,科学设置;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由事业单位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

第二章 范 围

第五条 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在推行聘用制的过程中,原则上都要实行竞争上岗。第六条竞争上岗原则上在事业单位内部实施。对某些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也可以根据需要,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竞争选拔。

第七条 下列职位不列为竞争上岗的范围:

(一)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岗位;

(二)因所需任职条件特殊不能竞争的岗位;

(三)任免机关认为不宜公开竞争的特殊岗位。

第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争上岗:(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三)受政纪处分尚解除的。

第三章 条 件

第九条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六)聘用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十条 竞争上岗资格条件:职员按《黔南州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按《黔南州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五)、(六)款规定

执行。工人岗位按《黔南州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等级)聘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所列竞争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作为岗位聘任、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 竞争管理岗位的一般应具有下一级管理岗位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逐级竞争上岗。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可以越级参加。

第四章 程序和方法

第十三条 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有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经过组织专家严格考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通过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或其它形式,公布竞争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的,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人选。

第十七条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拟任职公示等。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竞争上岗也可采用其它测试方式。

第十八条 竞争管理岗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经组织考核确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得聘用。竞争专业技术岗位的,由聘用工作考评委员会(小组)对其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评,测评为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竞争工勤岗位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实行公开选聘。

第十九条 根据竞争人员资格审查、考试、答辩情况以及民主评议和考评委员会测评的结果,结合部门推荐意见,择优确定拟任岗位的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人数原则上应多于拟任职人数。

第二十条 考察完毕后,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名推荐,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试用期限、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等。

第五章 组织领导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 州、县(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实行竞争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按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方案经事业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方案须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实施并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实施竞争上岗的单位应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小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至7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小组)由业务领导、单位专家、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9至11人。主要负责对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进行客观公正评判。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后的上岗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上岗人员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鉴证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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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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