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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1-47635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9 21:34: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一、个人卫生

1、员工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员工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员工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员工如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员工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员工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3、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7、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8、贮存食品,若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食品加工应使用专用工具,工作区吸烟。

4、生熟分开是指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8、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墙壁、天花板、门窗保持清洁,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2、厨房地面无油污、污渍、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残渣。

3、保洁柜、操作台、冰箱表面、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器皿、容器、货架等清洁无积垢、油污。

4、垃圾容器、餐厨废弃物回收桶应加盖。

5、加工区域按功能划分并有责任人,区域有明显标识,各类容器、工用具清洁油污、积垢、分类摆放整齐。

六、预防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5、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甲醛(主要成分福尔马林)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

8、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10、大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蛋白酶抑制剂,因此豆浆一定要煮沸10分钟以上,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11、食品从业人员发现有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通知120抢救病人,保留可疑食物,然后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七、餐具消毒

1、餐具物理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2、餐具化学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清洗,五保洁。

3、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有效氯浓度及浸泡时间分别是250MG/L,10分钟。

4、配制含氯消毒剂必须使用冷水,才能保证消毒效果。

5、配制好的消毒液在使用和放置4小时后必须重新配制,以保证消毒效果。

第二篇: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第一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 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 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第二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九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三)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四)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 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 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第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 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第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 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本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篇: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哪些种类?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五、食品储存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建立出入库制度,做到先进先出;各类食品分类存放,标志明显,防止交叉污染;做到离墙离地,做到“四防”:防霉或防腐、防鼠、防虫、防蝇。

六、如何清洗果蔬上的残留农药?

(1)水洗浸泡法(用清水洗干净后浸泡):蔬菜污染的农药品种主要有机磷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难溶于水,此种方法仅能除去部分污染的农药,但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主要用于叶类蔬菜。一般先用水冲洗掉表面污物,否则等于将果蔬浸泡在稀释的农药里。然后用清水浸泡,浸泡不少于10分钟,果蔬清洗剂可增加农药的溶出,所以浸泡时可以加入少量果蔬清洗剂,浸泡后要用流水冲洗2-3遍。

(2)清洗后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所以此方法是有效地去除农药污染的措施,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方法是先将表面污物冲洗干净,浸泡到碱水中(一般500m1水中加入碱面5g-10g)5-15分钟,然后用清水冲洗3-5遍。

(3)去皮法:外表不平或多细毛的蔬菜瓜果,较易沾染农药,所以削去外皮是一种较好的去除残留农药的方法。

(4)储存法:农药随着时间能缓慢分解为对人体无害的物质(空气中的氧与蔬菜中的酶对残留农药有一定的分解作用),所以对易于保存的瓜果蔬菜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减少农药残留量。一般应存放15天以上,同时建议不要立即食用新采摘的未削皮的瓜果。

(5)加热法: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随着温度升高,分解加快,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蔬菜瓜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农药。此法常用于芹菜、菠菜、小白菜、圆白菜、青椒、菜花、豆角等,先用清水将表面污染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5分钟捞出,然后用清水冲洗1-2遍。

(6)阳光晒:经日光照射晒干后的蔬菜,农药残留较少。

七、怎样识别用激素促进成熟的蔬菜?

有的菜农为了使蔬菜生长加快、生长的多就用激素喷洒,吃了这种菜对健康不利,怎样识别呢?

西红柿表皮光滑,当菜农对它喷洒催大、催肥、催熟激素后,激素药液一部分流至下端,致使该部位特别长肉,形成“尖屁股”。这种西红柿当然不能吃。此外,个头很大,红绿斑驳,摸起来发硬,切开后没汁或汁很少,这也是催熟剂催熟的,不宜购买。生长怪异的如冬瓜、黄瓜、茄子之类,冬瓜、茄子上小下大,黄瓜则全身长坨,都是喷洒激素的结果。有的水果细皮嫩肉,有的芹菜体大身长,均不要吃为好。

8.如何采购食用油,应索取哪些证件?

采购食用油时,一定要采购标有“QS”标志的桶装食用油,若采购散装食用油,极易购买到潲水油及问题食用油,质量得不到保障。应索取的证件有:销售商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用油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若不按要求对食用油进行采购和索证,一经油出了问题,找不到销售商,责任由自己全负。

八、怎样健康饮用桶装水?

桶装水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使用完,通常在一周内用完为宜,否则应加热煮开再饮用。桶装水送上门后,即便是质量较好的桶装饮用水,放置时间太长也易滋生细菌。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季,温度高,细菌繁殖速度也加快,更不能久存。桶装矿泉水,最好放在避光、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在阳光下曝晒。同时还要警惕饮水机的二次污染,注意定期清洗饮水机。要求厂家每隔一段时间上门负责清洗饮水机。

购买桶装水要注意先看包装桶是否晶莹透明,质感硬。质量较好的桶(瓶)应由PC材质制成,桶体透明度高,表面光滑清亮,而使用或添加回收废旧垃圾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俗称:“黑桶”,颜色发黑、发暗、透明性差。有部分厂家为降低成本,仍在使用这种明令禁止使用的包装桶装水,消费者应仔细选择鉴别。水桶盖应鲜亮光洁,硬度较高。

另外,消费者可尝试倒置水桶,应不漏水。当把水桶从饮水机上拔出时,水桶的内应恰好将水桶再次堵上。合格的饮用水应该无色、透明、清澈、无异味和异臭,没有肉眼可见物。颜色发黄、浑浊、有絮状沉淀或杂质,有异味的水产品一定不能饮用。

九、哪些原因可导致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1)冷藏方法不正确,如将煮熟的食品长时间存放于室温下冷却,把大块食物贮存于冰柜中,或冷藏温度不够。

(2)从烹调到食用的间隔时间太长,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3)烹调或加热方法不正确,加热不彻底,食物中心温度低于70℃。

(4)由病原携带者或感染者加工食品。

(5)使用受污染的生食品或原辅料。

(6)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在室温条件下解冻食物。

(8)厨房设备、餐具清洗、消毒方法不正确。

(9)使用了来源不安全的食物。

(10)加工制备后的食物受污染。

十、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十项建议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及其它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和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会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和剩余食品;

5、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7、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8、直接食用的瓜果应用洁净的水彻底清洗并尽可能去皮;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9、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10、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十一、八种常见的饮食卫生误区如下:、好热闹喜聚餐:每当节假日,人们大多喜欢三三两两到餐馆“撮一顿”,或是亲朋好友在家聚餐,又热闹又便于交流感情。这样做不利于健康,不符合饮食卫生,特别是当前这一非常时期,最好实行分餐制。分餐的做法是对别人和自己生命健康的负责和尊重。、用白纸包食物:有些人喜欢用白纸包食品,因为白纸看上去好像干干净净的。可事实上,白纸在生产过程中,会加用许多漂白剂及带有腐蚀作用的化工原料,纸浆虽然经过冲洗过滤,仍含有不少化学成分,会污染食物。至于用报纸来包食品,则更不可取,因为印刷报纸时,会用许多油墨或其他有毒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用酒消毒碗筷:一些人常用白酒来擦拭碗筷,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殊不知,医学上用于消毒的酒精度数为 75°,而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多在 56°以下,并且白酒毕竟不同于医用酒精。所以,用白酒擦拭碗筷,根本达不到消毒的目的。、抹布清洗不及时:实验显示,在家里使用一周后的全新抹布,滋生的细菌数会让你大吃一惊;如果在餐馆或大排档,情况会更差。因此,在用抹布擦饭桌之前,应当先充分清洗。抹布每隔三四天应该用开水煮沸消毒一下,以避免因抹布使用不当而给健康带来危害。、用卫生纸擦拭餐具:化验证明,许多卫生纸(尤其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卫生纸)消毒状况并不好,这些卫生纸因消毒不彻底而含有大量细菌;即使消毒较好,卫生纸也会在摆放的过程中被污染。因此,用普通的卫生纸擦拭碗筷或水果,不但不能将食物擦拭干净,反而会在擦拭的过程中,给食品带来更多的污染机会。、用毛巾擦干餐具或水果:人们往往认为自来水是生水、不卫生,因此在用自来水冲洗过餐具或水果之后,常常再用毛巾擦干。这样做看似卫生细心,实则反之。须知,干毛巾上常常会存活着许多病菌。目前,我国城市自来水大都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所以说用洗洁剂和自来水彻底冲洗过的食品基本上是洁净的,可以放心食用,无须再用干毛巾擦拭。、将变质食物煮沸后再吃:有些家庭主妇比较节俭,有时将轻微变质的食物经高温煮过后再吃,以为这样就可以彻底消灭细菌。医学实验证明,细菌在进入人体之前分泌的毒素,是非常耐高温的,不易被破坏分解。因此,这种用加热方法处理剩余食物的方法是不可取的。、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剜掉再吃:有些人吃水果时,习惯把水果烂掉的部分削了再吃,以为这样就比较卫生了。然而,微生物学专家认为:即使把水果上面已烂掉的部分削去,剩余的部分也已通过果汁传入了细菌的代谢物,甚至还有微生物开始繁殖,其中的霉菌可导致人体细胞突变而致癌。因此,水果只要是已经烂了一部分,就不宜吃,还是扔掉为好。

宣传标语

1、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3、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5、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6、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7、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8、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9、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10、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第四篇: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2012—3.15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 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提纲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今的社会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倡导健康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和谐消费的社会。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中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的发展和富强的希望;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同学你们吃的方便面是合格食品吗?面包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合格证吗?妈妈每天给你喝的牛奶有 QS 标志吗?可能大多数同学只会关心食品的保质期,而对食品的品质加工以及QS标志一无所知。

大家都知道食品质量安全关注的重点就是食品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安全带来的威胁。2008年以来发生的“三聚氢胺”、“地沟油”、河南瘦肉精、上海染色馒头、辽宁毒豆芽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去年又闹出台湾的塑化剂事件再一次提醒公众关注食品安全,保护自身健康。上述事件都是食品当中违规添加非食用级的食品添加剂而造成食品污染,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就在2007年9月19日,武威市某幼儿园部分儿童出现发烧、呕吐、肚子痛等症状,被送往医院诊治。后经查实导致发生59名儿童集体食物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儿童食用带有病菌的食物后发病。

2010年6月23日广西玉林一小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因食用变质细菌污染的食物70人入医治疗。

这一系列事件告诉我们,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也是关系到同学们的身体健康,在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同时,同学们自己也要学会怎么辨别安全和卫生的食品。现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荤菜有激素,素菜有毒素,饮料有色素,吃什么心里没数。”当然深层次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引导和监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讲需要知道的和了解的一些食品安全方面常识性的知识。

一、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谈到食品安全,那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食品和食品安全?

1、什么叫食品? 根椐《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是指用于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2、什么叫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指:“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简单的讲食品安全就是对人体健康,对生命安全,对食品的更高要求就是没有受到环境的污染。

3、什么叫食品质量?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 ISO 标准规定,食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被称为食品所具有的特性,这些特性的总和构成了食品质量的内涵,也就是说,食品质量是指食品的固有特性满足人们明确的以及隐含的要求的能力。

4、什么是食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二者有何区别?

(1)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

(2)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是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和食用。

(3)区别:过了保质期的食品未必不能吃,但过了保存期的食品就一定不能吃。

5、什么是 QS 标志? QS 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食品外包装上加印(贴)QS 标志表明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其产品出厂必须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

6、目前我国实施QS标志食品的种类有哪些? 国家实施QS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明确规定: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醋、茶叶、酱腌制品、炒货食品、可可制品、密饯、焙炒食品、蛋制品、水产加工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啤酒、黄酒、葡萄酒、冷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散装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 28 类 525 个种食品。

7、《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合格食品的辩别方法

1、食品选购外观查验凭借人体自身的感觉器官即眼、鼻、口(包括舌头)及手,对食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查验。也就是通过眼睛看、鼻子嗅、用口品尝和用手触摸等方式,对食品的色、香、味和外观形态进行综合性的鉴别和评价。看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厂名、厂址和商标等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清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还要特别认清食品安全认证标志,即:QS 标志。任何食品需特别关注五个要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 标志。

2、几种常用食品的识别方法:(1)方便面的识别方法 方便面:以小麦粉、麦粉、玉米粉、绿豆粉、米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或食品添加剂等,加适量水调制、压迫、成型,汽蒸后,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一定熟度的方便食品,有油炸方便面和非油炸方便面。方便面的感官要求:①色泽:呈该品种特有的颜色,无焦、生现象,正反两面可略有深浅差别。②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味、哈味及其他异味; ③形状:外形整齐,花纹均匀,不得有异物、焦渣; ④烹调性:面条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生、不粘牙。(2)火腿肠(高温蒸煮肠)火腿肠是指以鲜或冻畜、禽、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搅拌(或乳化)灌入塑料肠衣,经高温杀菌,制成的肉类灌肠制品。火腿肠的感官要求: ①外观:肠体均匀饱满,无损伤,表面干净,密封良好,结扎牢固,肠衣的结扎 部位无内容物。②色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③质地:组织紧密,有弹性、切片良好,无软骨及其他杂物、无气孔。④风味:咸淡适中,鲜香可口,具固有风味,无异味。(3)熟肉制品主要包括:肉干,肉松,肉灌肠,烧烤肉等。感官要求:无异味,无酸败味,无异物;熟肉干制品无焦斑和霉斑。(4)乳制品 乳制品感官鉴别要点:感官鉴别乳制品应当观察其色泽是否正常,质地是否均匀细腻,滋味是否纯正,同时有针对性地观察诸如酸乳有无清分离,奶粉有无结块,奶酪切面有无水珠和霉斑等情况。(5)酸牛乳 感官要求:酸牛乳的感官特性:纯酸牛乳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的气味具有酸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调味乳、果料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 味具有调味酸牛乳或果料酸牛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果料酸牛乳有果块或果粒。(6)AD 钙奶 AD 钙奶 感官要求:钙奶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乳或羊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为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无肉眼可见杂质 和异物。(7)食用菌罐头 感官要求:食用菌罐的容器应密封完好,无泄漏,胖听现象存在,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内容物具有食用菌罐头食品的正常色泽、气味、无异味、无杂质。(8)冷冻饮品 感官要求:冷冻饮品应具有与品名相符的色泽和香味,无任何不良气味,滋味及肉 眼可见杂质。(9)茶饮料 感官要求:茶饮料应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香味和气味,无异味、异臭及肉眼可 见的杂质。无浑浊、无沉淀(不包括添加果汁、乳的乳制品的茶饮料)。(10)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感官要求:除色度、浑浊度有不同要求外,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得检出肉眼可见物。天然矿泉水:具有本矿泉水的特征性口味,不得有异臭、异味;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 物盐沉淀,但不得含其他异物。(11)果、蔬汁饮料 感官要求:果、蔬汁饮料应具所含原料水果、蔬菜应具有的色泽、香气的滋味,无 异味,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12)巧克力 感官要求:具有各种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相应的色、香、味及形态,无异味,无肉 眼可见的杂质。(13)糕点、面包 感官要求:应具有糕点、面包各自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 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外来污染物。(14)饼干 感官要求:饼干应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霉变、生虫及其他肉眼可见杂质。(15)果冻 感官要求:色泽应具有该产品原料相应的纯净色泽;滋味气味应具有该产品种应有滋味气味,无异味;性状应呈胶冻状,质软,无杂质。(16)油炸小食品 感官要求:油炸小食品应当具有本产品的正常色泽,无焦、生现象;气味正常,无 霉味、哈喇及其他异味。(17)膨化食品 有油炸膨化食品与非油炸膨化食品。感官要求:膨化食品应有该品种特有的正常色泽、气味的滋味、不得有异物、发霉、酸败及其他异味。(18)月饼 月饼是指使用面粉等谷物粉、油、糖或不加糖调调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在中秋节食用为主的传统食品。月饼的种类很多,品牌也很多,如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蓉沙类、果仁类、果蔬类。肉与肉制品类、水产制品类、蛋黄类等等,各类品牌的月饼,其感观色泽,组织成分也不一样,仿冒产品也很多,暴利很大,问题出得也很多。如本地蛋糕店、小作坊生产的月饼等。月饼有严格的保质期,严格的召回制度,因此在购买月饼时,必需严密注意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 标志、商品条码标志。其内在质量、感官要求:外形整齐,花纹清晰,无破裂,漏馅,皮馅厚薄均匀,无脱壳,无异味,无杂质等。(19)散装食品 散装食品,一般于当地小作坊生产,工艺简单,生产程序及配方、配料都不规范,生产成本低。有的散装食品既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更无 QS 标志,但十个便宜、九个爱。它具有一定的市场。散装食品虽然是工商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重点,但屡堵不绝,希望同学们大家不要买、不要吃。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全社会广大消费者,提高认识,共同配合。

3、买到不合格食品如何申诉?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你买到不合格食品后:(1)可以当场要求经营者退货,退货的同时可主动向工商部门 12315 机构举报和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便追根索源,消除隐患,及时查处。(2)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购货凭证、发票。(3)如果当场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到辖区工商所进行申诉。(4)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工商部门的申诉举报电话:12315

三、温馨提示:(平常生活中应注意的几点常识)

春天到了,正值肠道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的多发季节,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同学们应该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会把致病菌从人体带到食物上去。比如说,手上沾有致病菌,再去拿食物,污染了的食物就会进入消化道,就会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从而引起腹泻。

2、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要到正规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食品,要注意查看其感官性状,是否有腐败变质。尤其是对小食品,不要只看其花花绿绿的外表诱人,要查看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QS标志)等标识。不要到校园周边没有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小商摊贩处购买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自觉抵制“三无食品”、“垃圾食品”、“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多数是用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三无”食品是最不安全食品。)

3、食品在食用前要彻底清洁。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需加热的食物要加热彻底。如豆角和豆浆含有皂甙等毒素,不彻底加热会引起中毒。

4、注意饮食习惯:平时应少吃油炸类、冷冻甜品类、饼干类、烧烤类、加工类肉食品、汽水可乐类饮料等食品;多吃水果、蔬菜、有营养的肉类等健康环保的食品;绝对不能吃过期、变质、霉变的食品。

5、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不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最好是喝白开水。

6、提倡体育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抵御细菌的侵袭。各位同学,只要我们认识和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一些预防方法,提高自我卫生意识,就能最大限度减少食物中毒的风险度,健康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的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履行起我们共同的责任,构建和谐健康的生活。最后祝愿大家健康快乐,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第五篇: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资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将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应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加强卫生管理。

1、食品的采购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尽量在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证明(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单位进行采购,索取供货商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并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

(2)采购食品时应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识。

(3)禁止采购的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的食品。

⑦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泡发的水产品及动物内脏。⑩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2、食品的贮存

(1)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详细做好进货登记(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并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应按要求专库(一般分为主食库房、调料品库房)贮存,离地隔墙10cm以上,吊牌建卡,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库房不得放臵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杂物。需冷藏的食品必须在10℃以下,需要冷冻的食品必须在-18℃以下运输和储存。

(3)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4)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有效防潮、防鼠措施。

3、食品的加工

(1)食品的加工严格按食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粗加工→精加工→烹调→配餐进行。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原料应分别在各自的粗加工间内进行粗加工、清洗后才能进入精加工间进行加工、食品原料禁止存放在地面上。

(2)不得加工销售高危险性食品(如野生菌、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外购直接入口熟食等)

(3)加工用具、设备用后须及时清洗干净,特别是绞肉机、和面机等食品加工机械和工用具。白案案板用后须立即清洗。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加工工具应分开使用且有明显标识。

(4)烧煮烹调食品要做到蒸熟、炒熟、煮透、炸透、凉透。需要加热的食品特别是二次加热食品、大块动物性食品、炒饭等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食品从制作熟至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品临时存放应>60℃或< 10℃。冷冻食品贮存应<-18℃。

(5)食品添加剂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食品添加剂用法、用量应严格控制,要有专用衡器、容器定量加入)

4、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

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专用的卫生设施,从脏到净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消毒方法:①流通蒸气消毒,100℃维持10-15分钟以上;②煮沸消毒要求餐具完全浸入水中煮沸后保持5-15分钟以上;③电子消毒柜消毒(适用茶杯和少量餐具)须控制温度为120℃,消毒时间10-15分钟;④含氯消毒剂消毒(适用于不能高温消毒的物品)如:84消毒液,要求严格按说明操作,注意应将需消毒的物品浸泡在含有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的密闭容器中30分钟,消毒后须用清洁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的消毒液;⑤使用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0℃以上,冲洗消毒时间应在40秒以上。消毒好的餐具应放在密封专用的餐具保洁柜中保存。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各自岗位的卫生要求,增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

(2)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并臵于帽内。要求做到“四勤三白”。“四勤”即①勤洗手、剪指甲;②勤洗澡理发;③勤洗衣服被褥;④勤换工作服;“三白”即穿戴白工作服、白帽、白口罩,保持清洁。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不能留长发、长须,工作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会客、不得涂指甲油,不戴手饰,并注意手的消毒(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上厕所后、接触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4)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上岗前检查询问制度,岗位领班每天应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时,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待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6、加强安全防范,食堂作为单位食品安全的核心,非开餐时间应予关闭。制作间、食品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并定期组织卫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一二年三月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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