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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21-43187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6 03:20: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筑公司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个人留存)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人身伤害。

2、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要求

1、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各员工本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程及公司、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水平,履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项目、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以及相关安全防护,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对本人及本人所管理的人、物、事等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实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禁擅自处理和违规操作。

4、严格执行公司“十条禁令”;严禁酒后操作,严禁驾驶和乘坐无证无牌车辆,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餐饮酒。

5、在公司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与管理,严禁违章操作与违章指挥,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可拒绝实施或越级上报处理。

6、配合并支持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安全信息。了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事故的真实情况,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隐患。

7、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台帐、备案工作,无条件配合安质部、办公室搞好安全月报、年度考核的资料。

8、严禁带无关人员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易燃物或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或工作场所。

9、遵守人员外出审批程序和《印章管理制度》等。

三、附则

1、责任人如未能达到以上安全生产目标,个人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末尾档次。

2、如违反本责任规定,造成事故或工伤事故,按事故或工伤事故规定处理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责任人个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3、本人甘愿接受责任追究,从本责任书签字日起生效。

单位: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17年3月13日

第二篇: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0一0)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2010年月日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二、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管理

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

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罚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责任期限

二0一0年一 月一日 至 二0一0年十二 月三十一 日

第三篇:建筑企业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在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建设工程处企业标准《HSE承诺管理程序》Q/CJG2003.1-2007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班组或优秀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项目部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项目部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项目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项目部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破坏项目部设备、财产的个人,项目部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在项目部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工地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工地登记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部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在职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第四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建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生产是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之规定,本人自愿签署责任书,在以下几条负有责任,对违反以下几条责任内容,造成后果的一切皆由本人自行负责。

一、在认真接受安全三级教育,明确建筑业生产特点,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章上负有责任。

二、在模范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不违章作业,服从工地安全管理上负有责任。

三、在遵守企业、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和对违章指挥予以拒绝上负有责任。

四、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随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做到“自查、自改、自我完善”上负有责任。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项目经理:(签名)责任人:(签名)2012年 02 月 05日2012年02月05 日

建筑公司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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