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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的角度看待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和教育中的冲突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21-52604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5 21:46: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从文化的角度看待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和教育中的冲突

从文化的角度看待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和教育中的冲突

中国的文化是强调服从的。服从在中国文化中无处不在。

我们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异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不太强调个人利益,更强调集体利益。个人要服从集体。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个人是要服从集体利益的。修身,齐家,治国,安天下,已经说明我们修身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更好的为社会服务。而不是首先让自己过的舒服。中国人是生活在集体中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更喜欢攀比的原因,中国人是抱团的,大家都一样就好,个性化是不被接受的,那代表你会游历于集体之外,天下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这个道理。而西方文化更强调:personal——个人。尤其是西方的启蒙运动之后,个人的利益是首先要被尊重的,只要不危害别人,个人任何行为都是可以被尊重的。

当整个社会都认同服从准则的时候,我们认为那就是常态,那是顺理成章的,必然的,我们并不会感到特别痛苦。就像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社会。

但是鸦片战争以来,民族在外来文明面前不断地失败,我们的文化在反思中开始陷入一种自卑,戊戌变法中的康有为和梁启超,洋务运动中的曾国藩李鸿章,都开始反思我们文化的变革,但这一代人并没有完全失去对自己文化的尊重,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新文化运动,崇拜西方文化,而对自己的文化开始了一种自虐式的讨伐(当然这样的讨伐的出发点毋庸置疑是好的,是为了我们的民族能够往前前进,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但这样的激进的方式也带来了一些后续的弊端,比如到现在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的民族劣根性。

五四后,我们的文化彻底陷入了自卑,五四运动之后,我们的社会慢慢就是生活在对自己文化的自卑中的——我们按照一个让自己感到自卑的文化生活。我们追求西方的文化下的生活方式,但那或许只是少数精英可以做到的五四运动一直到解放前,在当时这样的精英文化变革,对广大的底层人民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那时候的资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我们的文化在广大底层人民中仍然深厚的生存着,而且这样的深厚民众基础,必然会对上层带来影响。所以那个时候我们的传统文化虽然被打上了自卑的烙印,但仍基本完好的保存下来了。

但解放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中国开始工业化进程的脚步。无线电,电影带来的高效传播手段开始慢慢广泛被应用,固守传统文化的广大底层民众开始受到影响。尤其是文革,几乎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大范围的变革,服从这个主规则除了对领袖一人之外,在人与人之间几乎被颠覆,儿子可以告发父亲,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庸,权威可以随时被批斗。当然这样的颠覆或许多年之后证明是有巨大价值的。但我们会注意到,我们仍然要服从,最起码是要服从最高领袖,个人服从集体,这个中国文化服从这个主规则由于和社会主义强调集体是完美契合的,被进一步更加强化了。

文革期间由于对外来文明的隔离,外来文化没有全面侵入,我们的文化只是自我的删减,并没有陷入混乱。

文化的动荡,尤其是这样激烈的动荡,带来的必然是一种恍惚和不安。就像我们打碎一个基石,另一个基石还没有完全建立,我们建筑其上的建筑必然会摇晃。而且文革中至亲都可以互相揭发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和不安全感会加重这种不安和恍惚。

这样的不安和恍惚带了的或许就是带有点全社会焦虑性神经症式的怀疑。一代人的不安和疑虑对中国的社会影响是深远的。

拨乱反正之后,我们的社会走上了秩序的轨道,我们的经济在高速发展,领袖的去神化,让我们的主流服从,在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顺理成章,只剩下了个人对集体的服从。但这个时候我们的社会已经形成了一种可以怀疑一切的经验。个人对集体服从的观点产生了被颠覆的基础。或许对集体的服从只剩下个人和家庭的关系了。

文革后面对世界的高速发展,我们被世界甩在身后带来了我们民族的强烈紧迫感和焦虑,也重新带来我们文化的自卑感。这让我们再次重新开始审视我们的文化,五四的影响重新起来,我们开始批判自己的文化,西方文化再次被膜拜。我们每个领域的引领者几乎都是受到西方教育影响的人。西方文化才真正全面渗入。80、90年代这二十年里,我们随处可见我们的文化和制度被西方的文化观点来批判。我们试图用西方的文化观点来纠正我们自己的文化。而且西方的观点,几乎无一例外的在那个时期被主流认为是先进的,正确的。

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带来的资讯的高速发展,尤其是电视和互联网的普及,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可以接触到最新的信息。每个人几乎都不可能不受到精英文化观的影响。社会在精英文化观的影响下,每个人都会被暗示,西方文化是先进的,西方文化观点是正确的。我们的文化的最后阵地基层民众开始被扰动。我们的文化到这个时候才真正在被全面侵蚀,这里很有意思的是,我们一方面在受到精英文化观的影响,开始重视西方的个人文化观,但我们又在盲从或者也就是服从精英带给我们的东西。这体现出了我们文化变革中的矛盾和冲突。

这个时期我们的文化逐渐呈现这样一种状态,西方文化要渗透并取代中国文化,但五千年的积淀,我们的文化本能的阻抗,让西方文化渗入但很难浸透,但我们的文化开始陷入矛盾,甚至有点混乱。这样混乱的文化背景下,必然带来人们行为的混乱,人们没有固定的信仰,人们既不认同中国的文化,也无法按照西方的文化生活,人们唯一信任的是自己的感觉。而这正是文革时期70后那一代人价值观形成的时期。

从心理学上讲经历过文革的那两代人代人,60后潜意识里印刻下的不安全感和疑虑,加之文化混乱带来的70后价值观的混乱,也让这两代人占主导的社会充满不信任和疑虑。所以现在这个社会充满的假货,欺诈,不信任。80、90后,从出生他们就生活在这样一种矛盾的文化孕育的人教育下,他们对于自己更倾向于选择让他们的感觉舒服的重视个人的西方文化取向,从这些孩子们的身上可以看到其实他们更重视自己的感受,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相比较60后、70后他们其实更宽容,更愿意接纳与自己不同的东西。而他们的教育者60后、70后会选择让自己更舒服的让下一代——80、90后服从我们来要求,这里我们不得不说弗洛伊德的本我的快乐原则的确很有道理啊。两代人都在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

占教育主流的文革一代要求80后、90后服从,而他们更主张自我这或许是在学校里为什么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会显得越来越突出的一个原因。

第二篇:从审计角度看待财务管理

《从审计的角度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从宏观的角度看待企业管理工作:

首先从一个企业宏观角度出发,如果想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其必定要具备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框架体系、制度流程体系等,用于支持企业日常管理、业务运营。有规范才能使企业的前进不会偏航,同时可以提升全员的执行力,节约时效,提高效率。

从这个管理体系辐射开来,整个体系又应当由不同的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制度等组合而成。

因此,从审计的角度看待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其他日常管理),先要从制度体系是否健全入手,然后再看制度执行是否规范到位、执行力够不够强,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健全体系、改正错误、改善制度流程。

二、从微观角度看待财务管理工作:

第一、预算管理;

一个企业运营的根本是预算,从预算的制定、预算的执行、预算的修正到最终预算目标的达成、评价,全年的运营都是围绕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在开展的。

预算是否可以合理的制定,财务部门提供数据的细致、完整与否是很关键的。如果财务部门的财务分析数据可以细化到部门甚至是个人,我们就可以把预算的制定工作分配到部门个人,这样设定的预算可以更贴近实际,同时也可以通过预算目标将考核标准制定的更加细致。另外,财务部门有义务对各部门制定的预算进行整合,最终通过财务分析来判定预算是否合理,起到把关、保障的作用。

从财务角度,也可以通过预算管理中企业的产值、利润目标来制定财务资金的收支计划、筹资计划、投资计划,确保企业运营资金得到保障,创造企业价值最大化。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费控管理体系(软件),对各项费用预算分解到每个月、每个部门、每个人,确保费用得到实际控制,使得费用最优,创造企业利润最大化。

第二、财务日常管理和执行;

首先,财务要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真实、可靠、及时,资金运用得当,资产管理安全,和政府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沟通,总之,确保公司运营流畅。

其次,配合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资金、资产管理规范、账务处理规范、业务结算规范,定期开展自我检查,确保执行力,避免相应的财务风险。

最后,财务作为企业财产管理部门,应当起到对业务部门业务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漏洞进行监督,确保业务风险得到控制。

第三、财务分析管理;

财务在日常管理执行规范的基础上,还应该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对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判定。这需要财务建立一套财务管理报表体系,可以把数据细化到部门、个人,从而分析公司整体目标、各部门分解目标是否完成,预算是否合理,并建议进行改进。

第三篇:如何从经济学角度看待“用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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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经济学角度看待“用工荒”

内容提要:前几年出现的民工荒和近月来的用工荒,均由农民工供需失衡造成的价格下降所致,是农民工劳动力要素市场自发调节的周期性结果。作者在价格成因变化的分析中发现,近年来,尤其是29年,农村福利条件的极大改善提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农民工的市场价格含义正在发生变化。用工荒是推动中国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内生动力,是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的一个上升拉力,是促进城镇化的一个市场推力。用工荒的出现,无形之中成为具有浓厚的有中国特色的用工价格集体协商谈判的一个自发有效形式,成为提高农民工工资的一个市场机制。面对用工荒,政府应做好用工价格市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的服务引导工作,继续做好农民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工作,长期内,还应做好人口变化预测和人口政策的调整工作。

关键词:用工荒 农民工工资 市场价格 劳动供给 增长方式转变

去年此时,金融危机导致全国农民工失业约25万人,¹而今年此刻,在经济刺激计划还没有完全退出的背景下却突然出现用工荒,且缺工现象逐渐从珠三角和长三角沿海发达地区正向内地一些农民工输出大省蔓延,如湖北、安徽和河南等,其势头已经超过前几年曾出现过的民工荒,以福建省晋江市为例,诸如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缺工人数高达4-7%。º仅仅一年的时间,出现反差如此之大的失业和缺工的一次逆转。如何解释、评价和应对突然而至的用工荒,学者们见仁见智。

一、用工荒的出现是市场逻辑的结果

(一)农民工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劳动力要素市场,供需失衡导致价格失衡用工荒的出现固然是很多因素综合的结果,近日来报章中给出的大大小小原因可列出一个长长清单。但从微观经济理论出发,去年的大面积失业和今年的大规模用工荒,都是市场价格的结果,或说用工荒的出现,是因为农民工的劳动力要素价格过低造成的。经济学假定,在完全竞争市场,劳动力要素的价格由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汇处形成,这个均衡价格就是市场价格。在中国诸多劳动力要素市场上,农民工市场是一个竞争最充分的市场:从企业层面,全世界工会密度最低的农民工群体根本无力向企业主争取自己的权益;从市场层面,一盘散沙的农民工任由市场摆布;因此,农民工市场是垄断因素最小、竞争最充分、市场机制最完美的要素市场之一。

农民工价格之所以低廉,是长期以来农民工供给大于需求的结果由此看出,中国经济之所以高速增长、出口产品竞争力之所以战无不胜、外汇储备规模之所以位居世界之首,甚至双顺差(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顺差)和四高(高增长、高储蓄、高投资,高顺差)等均离不开廉价农民工的巨大贡献。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成功是市场经济的成功,是廉价劳动力的结果,没有廉价的农民工就没有今天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一方面,农民工规模呈跳跃式增长,另一方面,农民工价格偏低始终没有根本改变,农民工务工意愿逐年下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春节前在全国13个省的26个大中城市和27个省的9个县开展了2项调查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和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共涉及3239家企业和981名农村外出务工的返乡人员。调查结果显示,½有62%的返乡务工人员明确表示春节后要继续外出务工,与28年同期调查相比降低了6个百分点;有3%的返乡务工人员表示要视情况而定是否再次外出务工,所占比例与往年相比增长6%;有8%的返乡务工人员表示不再外出务工,主要原因是务工工资太低、准备就地创业和家里有事等。其中,在准备外出务工人员中,74%的人员准备回原企业上班,不准备回原企业上班的主要原因有:收入太低占49%,加班太多占18%,没发展前途占14%,学不到技术占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这项调查显示,就工资增长预期来说,企业主认为21年平均工资收入将比29年实际工资收入增长9%,而打算继续外出务工人员的预期则高达14%,就是说,务工人员的工资增长预期比企业主高出5个百分点)))高出三分之一。

本文由七星论文网整理编辑,更多精彩文章请您关注www.teniu.cc

本文来源于:http://www.teniu.cc(二)用工荒是农民工价格自发调节的市场现象,是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周期性结果发达地区用工需求较大,工资水平较高,农民工比较集中,例如,多年来,仅广东省就几乎集中了全国农民工的15%~2%左右;¾较高的价格导致农民工蜂拥而至,流入过多,反过来对其市场价格增幅具有压低的倾向,例如,29年9月末的数据显示,¿东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1455元,与第二季度相比,增幅仅为2.5%;中部地区为1389元,增幅是3.2%;西部地区1382元,增幅高达4.3%。由于用工价格增长在三个台阶中开始出现失衡趋势,农民工外出务工便出现此消彼长的状况,这个苗头早在29年1月至9月便已出现:29年9月底西部地区务工的劳动力增长4.7%,占全部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比重为18.9%,比6月底上升了.7%,成为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增长最快的地区,所以,1月至9月西部地区农民工就近就地务工的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而相比之下,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29年6月底务工的劳动力比3月底下降1.2%;到9月底,珠三角务工的劳动力比6月底再下降1.4%;虽然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劳动力比6月底增长.6%,但还未恢复到3月底的水平。就是说,在29年前9个月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工总体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工人数却在直线减少,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却不断加快,农民工的供给从东部向中部和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已经显现,特别是向西部地区的转移趋势已经十分明显。

农民工向价格增幅稍高的台阶自发流动,价格增长较低的东部地区便出现用工荒;东部地区农民工的供给减少之后,其价格会自动反弹,于是,农民工的流入便开始增加;供给增加到一定程度还会再次导致价格增幅向下波动,于是,新一轮的用工荒便又出现。如此周而复始,这就是用工市场价格自发调节的结果,是民工荒的周期性特点,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市场规律,这个规律最终将导致价格自动恢复到均衡价格水平。但是,价格恢复是有时滞的,用工荒便是这个时滞的表现。

二、农民工价格成因变化分析

(一)近年来,尤其是29年,农村福利条件的极大改善提高了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农民工的市场价格含义开始发生变化从农民工的价格结构上看,在以往的务工价格中,其机会成本非常小。但近年来,异地进城务工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尤其是29年,抗击金融危机的一揽子刺激措施的实施,一系列惠农举措和社保新政的出台等,都骤然提高了农民工外出异地打工的机会成本,使农民工对其现行市场价格低估,其货币价值打了折扣,没有达到农民工供方的预期价格,于是便减少了其劳动供给,出现了用工荒。下面以29年6月末数据为例,具体分析近年来尤其是29年农民工机会成本上升的成因:(1)从工资性收入上看,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经济刺激计划加大了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使农村本地务工所得人均增长8.6%,而外出进城务工收入仅增长7.7%。

(2)从家庭经营收入看,由于农村受金融危机影响小于城镇,人均增长5.5%,而城镇经营净收入增长仅为3.9%。

(3)从财产性收入看,由于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措施,例如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租金等收入均有所增加,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增长9.9%,略高于城镇的9.1%。

(4)从转移性现金收入看,由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项补贴构成的惠农政策力度加大之后,农民的转移性现金收入大幅增加,尤其是,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新农合覆盖面已基本达到应保尽保,报销医疗费比例和低保费均有所增长,养老金和救灾款增加幅度较大。所有这些,使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3114%,远远高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9.1%的增长。

(5)从社保预期看,29年8月中央政府公布农村养老保障新政即新农保政策出台,两级财政补贴式的养老制度特征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居民社保预期,而外出打工参加城镇社保门槛居高不下,城镇制度没有任何变化,即使21年1月实施养老关系转续办法之后也并没有降本文由七星论文网整理编辑,更多精彩文章请您关注www.teniu.cc

本文来源于:http://www.teniu.cc 低农民工参保的门槛。换言之,农村社保新政的不断出台和社保制度不断完善的向好预期在客观上也是提高农民离乡外出打工机会成本的一个因素。

(二)新生代农民工观念发生较大变化,休闲逸乐正逐渐成为他们的一个机会成本,导致价格含义发生较大变化在新生代农民工及其父辈之间,他们的机会成本是不一样的,甚至存在较大代沟。两代农民工的一个重大差别源自于他们对待生活态度和观念的较大转变。在新生代农民工那里,他们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其父辈,其主要表现之一在于对休闲娱乐和生活态度的价值观上。21年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5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6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并指出要针对这个群体的特点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和90后,他们已占农民工群体的6%以上,据最近的一项调查,Á珠三角的新生代农民工已占求职的绝对主体,甚至在东莞占近9成,年龄3岁以上的仅占9%;在佛山占7成,4-5年龄段的仅占1成;在江门占8成以上。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十分明显,即受教育程度高,可塑性强,学习能力强,创新能力强,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上已完全城市化,对物质和精神的享受追求较高,追求个性独立和看重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更加珍惜个人价值和崇尚自由,渴望更大的发展空间,不仅想在城里有一个体面的生活,而且不愿做城市的过客,试图融入城市的潜意识更加强烈,同时,他们几乎没有种过地,甚至很多人就出生在其父辈打工的城镇居住地,工作耐受力远不如他们父辈,出门务工的意愿低下。在他们眼里,其父辈们每月拿到的工资是不平等的裸工资,与城镇职工相比,缺少同等的诸如住房、医疗、养老等各种福利特权和子女受教育特权,更没有娱乐休闲。于是,在新生代农民工眼里,务工所得被低估,裸工资具有机会成本,那就是休闲娱乐及其有品质的生活方式,因为在他们观念中,休闲娱乐的价值要大大高估于其父辈,于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机会成本高于其父辈。

由此看来,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曲线与其父辈农民工相比是两条平行的曲线:在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同等情况下,两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曲线是不同的。由于父辈农民工的机会成本禀赋较小,甚至基本不存在,其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劳动供给将随着工资的增加而增加,劳动供给曲线将一直向右上方延伸,即他们的替代效应将在较长时期内大于其收入效应,劳动供给将在较长时期内会随着工资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受的教育多于其父辈,其闲暇作为机会成本在其价值观中是禀赋的,所以,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供给曲线是整体向左移动的,与右侧父辈的劳动供给曲线平行,两代人的这两条曲线之间的间距实际就是闲暇娱乐的价格。

换言之,新生代农民工的闲暇娱乐是有价格的,这个价格(即这个间距)加上其父辈的裸工资(即父辈的供给曲线),就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价格(即新生代的劳动供给曲线);换言之,新生代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的初始状态天然地位于其父辈曲线的左侧,其工资起点天生就高于其父辈的工资起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效应已大于替代效应,更不意味着新生代的劳动供给曲线将提前向后弯曲,恰恰相反,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在目前工资水平下,其劳动供给的增加也将随着工资的增加而增加,其向后弯曲的那个点很可能要迟于其父辈,因为他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要求高于其父辈。两代农民工的两条平行曲线的政策含义主要有两点:第一,要想使新生代的劳动供给水平达到其父辈相同的劳动供给水平,就必须支付高于其父辈的工资水平,多出来的这个价格差就是新生代禀赋的休闲娱乐的价格。

总体看,在新生代农民工占绝大多数的今天,要想获取或恢复原有的劳动供给,就需要市场调节生成一个新的均衡价格。随着农村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农村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每一代农民工的工资需要不断提高,需要不断将机会成本加入进去,其实,这也是对人力资本投入的一种回报,否则,其劳动供给曲线就会向左移动,出现用工荒。

本文由七星论文网整理编辑,更多精彩文章请您关注www.teniu.cc

本文来源于:http://www.teniu.cc(三)大学生就业难作为一个反例,恰恰证明农民工用工荒是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的结果一面是农民工用工荒,一面是大学生毕业就业难,如何解释劳动力要素市场的这个奇特现象?笔者认为,大学生就业难也是市场价格规律的结果。29年6月末的数据显示:Â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均工资244元,比28年同期增加了279元,平均增长12.9%。相比之下,公务员增长15.1%,事业单位增长14.7%,高于全国平均12.9%的水平,而企业平均增长11.9%,低于平均水平。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工资水平是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结果,平均增幅为进入21世纪以来最低,与28年相比,已经回落了5.1个百分点。否则会更高。正是由于价格的原因,才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于是,国家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几千个大学生报考一个职位的情况便司空见惯。

那么,为什么大学生供给大于需求,却没有压低机关和事业等公共部门的价格?答案很简单,因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定价机制不同,中外概莫能外,例如,法国和瑞典也是典型的案例。公共部门的价格不是市场价格,而是政策价格,公共部门的价格带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其工资增长具有相当的刚性,一般是盯住社平工资指数。例如29年机关工资调整和津贴补助规范开始逐步兑现等,于是,在不同的定价机制下,大学生的过度供给(指相对于国家机关的需求)并不能像农民工市场那样在较短时期内会自动压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价格,所以,大学生就业难短期内将难以缓解。大学生就业难和农民工用工荒虽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案例和社会现象,但其所反映的本质是一样的。

三、用工荒的意义及其应对措施(一)正确理解用工荒的潜在意义

用工荒大多发生在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缺口较大的主要是普工,而且在沿海发达地区大多发生在外向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这些行业的净利润大多只有3%到5%,用工荒将导致推高其用工成本,本来十分微薄的利润将被吃掉相当一部分,对这些企业和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坏消息,甚至是一个沉重打击。这预示着,人口优势的丧失、人力成本的增加、廉价农民工时代的终结,正在一步一步向我们走来。如何看待用工荒?笔者认为,这是市场的法则,也是经济的进步;是增长的危机,也是发展的必然;是前行的挑战,也是转型的机遇。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要认识和利用用工荒的进步、必然和机遇,积极疏导,而不应采取消极态度。

第一,用工荒对实现增长方式转变是一个内生动力。转变增长方式是近年来政府和社会的一个共识,对金融危机和庞大外储的热议使人们更加意识到其紧迫性。此时出现的用工荒充分显示,增长方式转变不仅是政府提出的一个高屋建瓴的发展战略,也是要素市场提出的一个发展要求。在过去,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更多地来自用工成本的低廉,而较少地来自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等因素。用工成本的提高,必然导致产品国内价格的提高。在名义汇率给定的条件下,这意味着实际汇率的上升,出口优势开始下降。

无论是产品国内价格提高导致的实际汇率升值,还是名义汇率上升导致的实际汇率升值,其结果是相同的。由于实际汇率的升值,丧失出口竞争力的企业必然更多地向内看。这意味着贸易顺差的减少和国际收支向着平衡方向转变。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名义汇率升值一直比较缓慢,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不足。但是,不管汇率政策如何,中国不可能永远靠廉价劳动力驱动出口和获取外汇,由廉价劳动力换取的竞争力注定是难以持续的。可持续竞争力的获取必须来自技术进步和高附加值的自主创新。用工成本的上升将会迫使企业改善产品成本结构和企业成本结构,而这种改变将有利于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摆脱通过出口吸收过剩产能的路径依赖,有利于纠正要素价格的扭曲。

第二,农民工市场价格的上涨对促进城镇化是一个市场推力。工业化是增长的必由之路,而城镇化则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但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既互本文由七星论文网整理编辑,更多精彩文章请您关注www.teniu.cc

本文来源于:http://www.teniu.cc 为条件,又常常不是完全同步,如果工业化速度较快,而城镇化速度跟不上,就有可能出现城市病,反之亦然,如一些拉美国家等,由此,城镇化与现代化不协调导致的城市病现象常常被描述为拉美化。城市病的牺牲品是非农化过程中的农民工。农民工市场价格的上升将有助于防止城市病的发生和克服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失调,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对城镇的融入和市民化进程,有利于社会凝聚和社会融合,以促进城镇化的步伐跟上工业化的高度发展,促进由国强民富向民富国强转型。

第三,用工荒对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是一个上升拉力。近期内,用工成本上涨显然提高了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的门槛,对其造成的冲击较大。但长期内,民工成本上升可以拉动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型。此外,用工荒作为一个拉力,可以促使企业主转变观念,顺应潮流,服从市场,超越自我,迫使其从廉价成本型的产品竞争力向自主创新型的企业竞争力转变,拉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拉动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和不断升级。

(二)用工荒是农民工工资的一个增长机制

第一,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势在必行,转变增长方式是一个有效的市场结果。如果说,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偏低是其供求失衡的市场结果,那么,任何用非市场手段提高农民工工资的企图都将是徒劳的,作用有限,难以奏效,且适得其反,比如,采取提高最低工资制的办法不仅远水不解近渴,因为最低工资与社平工资之间的差距较大,而且,大幅提高最低工资的底线会产生其他副作用,甚至会明显扭曲市场价格。提高农民工平均工资的有效手段将仍是采取市场的办法。尽快实行增长方式转变在客观上会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可将之视为一个有效的市场手段。企业向内看的结果自然会提高企业门槛,提高用工成本。所以,就用工荒对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而言,转变增长方式是一个福音,也是一个市场结果

第三,年复一年的春节民工潮的轮回,其作用相当于一年一次的集体协商谈判。每年春节前返乡过年和春节后进城务工,既是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传统,客观上也成为每年一次的农民工与企业主讨价还价的一个集体协商行动,这个非组织化的集体谈判无形之中就相当于一个定价机制:如果此时出现用工荒,对农民工市场价格就将具有明显的拉动效应;如果从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扩散,就将成为全国范围内农民工重新定价的一个市场机制。

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定价机制是市场自发的结果,与欧美发达国家利用工会集体谈判进行定价相比,工会谈判定价对劳动的名义价格具有强化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市场均衡价格的扭曲,甚至常常导致工会与雇主私下里签订隐含合同,扭曲市场价格,降低劳动力要素市场的灵活性,失业率居高不下,造成局内人和局外人的严重对峙,社会不稳定因素与日俱增,失业待遇水平逐年提高,最终成为财政的一个负担。从周期性和季节性等特征看,春节民工潮似乎很像日本的春斗,但却有本质区别,日本的春斗是组织化程度相当高、由工会发起并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集体工资谈判。与这些发达国家的集体谈判相比,春节民工潮这个谈判定价机制是市场自发势力的结果,其结果虽然相当于全国农民工每年签订一次新合同,但却全然不会出现类似发达国家工会集体谈判下导致的市场僵化和隐含合同等弊端,也不会出现社会群体事件,恰恰相反,它所体现的是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弹性。鉴于此,年复一年的春节民工潮的轮回和用工荒的偶然出现,是一个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自发的农民工价格集体协商的有效形式和工资调节机制,既有利于农民工工资的提高,又有利于农民工失业率的降低。

(三)积极应对用工荒的举措既然用工荒是市场自发势力和市场价值规律的结果,那么,农民工这个特定时代的特殊群体就无疑是推动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一个市场势力。对此,政府应采取市场的办法为其所用,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和引导,而不应采取行政的措施对市场进行过度干预。换言之,政府的定位应是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应尊重市场规律,本文由七星论文网整理编辑,更多精彩文章请您关注www.teniu.cc

本文来源于:http://www.teniu.cc 利用市场法则,顺应市场发展,推动市场成长。近期内,做好用工价格市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的服务引导工作。

例如,在全国对用工市场实行价格跟踪监测制度和价格波动公开制度,在电视上打出公益性广告,如同道路电子牌,发出前方路况警示,以使行车人避开堵车路段,定期发布全国范围的普工工资水平指数,为农民工流动做出及时与合理的引导和服务。再例如,为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做好向内看的转型服务工作,提供从金融市场到信息市场的良好服务等。21中期内,继续做好农民工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工作,加大社保新政出台力度。在所有劳动就业群体中,农民工是社保制度覆盖率最低的群体,参保率仅为17%左右,因此,农民工群体也是其福利成本占比最低的群体(即裸工资)。

农民工工资的提高不应成为减少其福利成本的一个借口或替代,相反,要继续做好农民工的各项社保制度改革与完善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尽快将福利成本纳入到用工成本之中,并将其提高到一个适当的程度,促使企业从廉价用工成本型向产品自主创新型转变,以逐渐适应廉价劳动时代终结的到来。31长期内,做好人口变化预测和人口政策的调整工作。未来几十年内,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将超乎寻常。人口结构的变化对劳动力市场具有较大影响,中国人口优势在未来几十年内将逐渐丧失,例如,到25年,中国6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31.1%,仅次于发达国家的32.6%,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1.9%。认真评估和及时调整人口政策、做好人口变化预测、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不仅仅是应对未来企业用工荒的一个措施,也是保持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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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从社会学角度看待家庭暴力及其解决方法

从社会学角度看待家庭暴力及其解决方法

——从中西方的对比中说开去

作者:南京大学 社会工作系 汪锐

学号:101080042 摘要: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一直是社会学所关心的范畴,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作为社会学院的学生,我们应当结合所学,用社会学的眼光去重新审视这一命题,从而解决问题。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看待家庭暴力,希望说明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原因以及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并且试图通过中西方有关家庭暴力的思想的对比,来寻求更为有参考价值的答案。

关键词:家庭暴力 社会学 中西对比

说到家庭,人们大多都有一种温馨的感觉,关于家庭功能的社会学研究甚至造成了关于家庭的某种神话。但是,说出来也许使人难以相信,家庭恰恰是冷酷的现实的一部分。根据社会学家理查德-吉尔斯的研究,家庭是除警察和军队外的第三大暴力群体。尽管,也许人们不会同意他对警察和军队的“暴力群体”的标定,但是家庭暴力是现代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突出的社会问题,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和谐的音符。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在笔者查阅了多方资料并且进行相关整理后总结得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 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 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 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并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 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 其中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其次儿童所受到的家庭暴力的影响也是不能忽视的。家庭暴力会给受害者带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恶性事件。

然而中西方在有关家庭暴力的概念的界定上,存在着一些差异。中国的学者们普遍倾向于从主体、内容、对象等角度对其作概括性解释:将家庭暴力的主体限定在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在家庭暴力侵害的内容及对象上,包括了身体、性及精神三方面。而国外学者从家庭暴力的适用角度出发,对家庭暴力的主体界定与国内学者不同,他们重共同生活之实,不以有亲属关系为必要条件。使“家庭暴力”中的“家庭”更像是场所,指发生于“家”这一特定场所的暴力事件。所以婚姻关系与同居关系,异性婚与同性婚,现有的两性关系与曾经有过的两性关系等都包括于其中。

中西方学者认识上的差别主要在于对“家庭”的理解上,中国采取的是狭义的或传统的解释,而西方的理解是广义的、较为“前卫”的。

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注意,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暴力的形式和内容愈加复杂。而中国近来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在对待家庭的观念中还受一些传统思想的影响存在着一系列的盲区:

其一, 家庭暴力与受教育情况。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在1994 年4 月对该市已婚人口 的抽样调查(共抽取2118 人)表明,家庭暴力现象并不限于文化程度低的夫妻, 在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中也时有发生。广州市妇联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施暴丈夫为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17 % , 其中有大学生、博士,甚至还有大学教授。这反映了家庭暴力与受教育情况并没有绝对关系。

其二,家庭“冷”暴力现象。所谓“冷”暴力主要指精神施暴。据来自各方面的调查, 在家庭暴力中,“冷”暴力所占的比例并不在少数。对于受害一方来说, 在受到“冷”暴力侵犯时所承受的痛苦决不亚于人体虐待。这种“冷”暴力包括对家庭不投入感情,对另一方不闻不问或进行“心灵施暴”,经常在家里威胁、恫吓、辱骂,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挖

苦、奚落、嘲笑;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行动自由, 阻止与他人来往以此发泄情绪等。这些精神伤害往往使受害者正常的工作生活难以进行。

其三,家庭暴力损害及影响的社会性。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了一个具体的数字案例:1986 年至1997 年7 月共有1658 名女性到北京市法院做法医学临床鉴定,因家庭暴力致伤者170 例(占10125 %),其中101 例为丈夫施暴致伤。对这101 个案例的统计分析表明,其中重伤7 例(6 %),轻伤50例(42 %), 轻微伤44 例(37 %)。损伤致残者13 例(11 %), 致容貌受损或毁损者5 例(4 %)。总体损伤程度偏重, 轻伤以上的损害占63 %。可见, 家庭暴力对妇女所造成的身体与心理上的伤害已不是单纯个人的事情, 它严重侵犯了妇女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这仅是家庭暴力的社会性结果的一个方面。在其他方面家庭暴力还导致家庭破裂, 儿童无人抚养、教育,老人无人赡养等许多的社会问题。

二、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国的社会学分析)

由于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家庭暴力的案例,因而有关家庭暴力原因的分析也是不胜枚举,然而,总的来看,有如下的一些社会学原因。

第一,家庭暴力可能源于某种历史传统。历史上对女性的歧视和男权主义文化的传统是对女性暴力的根源。在这里,文化水平的高低不再是打不打老婆的关键所在,决定因素是作为丈夫的男性头脑中是否还残存着对女性的歧视和以南拳为中心的文化价值观念。有些高知识背景的丈夫,满脑子都是性别歧视和男权思想,让他不打老婆很难。

第二,家庭暴力可能起源于某种经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在社会上可能表现为有权者对无产者的剥削和压迫,在家庭中则可能表现为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和暴力。封建社会中国,男性往往是家庭中的有产者,而女性则是家庭中的无产者吗,阶级就是伴随着男性对女性的奴役产生的,那种控制欲很强的男性在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权力时更容易发展出对配偶的暴力侵犯行为。

第三、家庭暴力可能产生于社会挫折所产生的社会愤怒的转移里。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对男性和女性的压力都很大,他们在社会上经常会受到挫折,因而会产生社会愤怒。然而,他们又不能把这种愤怒向造成其挫折的源泉发泄,因为社会是如此强大和有权威,所以只能在家庭中把妻子和子女当成发泄愤怒的替罪羔羊,这也是部分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源。

第四、家庭暴力可能产生于当事人的家庭暴力经历和社会化缺陷。由于当事人本人亦生活在一个问题或破裂家庭,其童年生活就是在双亲无休止的暴力冲突中度过的。其本身也经常伤痕累累。正常的家庭伦理关系和做人之道他(她)没有学到,虽然其生理年龄已进入成人阶段,但其社会化的任务并没有完成,不懂得如何扮演夫妻角色和双亲角色,错误地以为家庭更暴力是正常的,这种家庭暴力经历可能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源泉。

第五,家庭暴力可能产生于某种不健全的人格。这种不健全的人格可能与某种生理遗传有关,也可能与社会化的缺乏有关。

具体而言,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往往会成为丈夫对妻子施暴的直接导火索;“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双亲对子女施暴的直接动机;法制观念薄弱,把家庭暴力当作“管老婆”“教育孩子”的手段,认为这是家庭私事儿别人管不着;令人不便泉、单位不好管的心态也从用了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家庭暴力的原因(西方的社会学分析)

而西方社会同样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家庭暴力现象,而其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学解读却有着一些不同的内容。

第一,从认知理论理解家庭暴力的原因。什么是认知理论?心理学认为认知就是认识和知觉。它认为人的行为是受制于理性思考,而非潜意识的本能。不良行为主要是产生于认知上的错误或理性思维能力的缺乏。

因此,家庭暴力实际上可以反思家庭暴力的施暴主体与受害主体认知上的错误。与中国强调封建男权观念不同的是,西方更加强调女权的觉醒,更加强调受害主体自我认知的变革而非仅仅停留于施暴主体的认知错误。中国的社会学分析忽视了受害人自身的问题,对缺乏理性思维能力的妇女而言,她们认可男人支配女人的“合法性”,对具备一定认知能力的妇女而言,即使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他们在遭受丈夫施暴之后仍然寻找丈夫施暴的理由并将其合法化,诸如“我生了女儿”“我的工资比他高,他心里不平衡”等等。而认知理论则规避了这样的问题,通过女权的兴起来争取男女地位的平等,事实上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第二,社会冲突理论与家庭暴力。社会冲突论正视社会冲突,并看到冲突所带来的正功能。从冲突理论来解释家庭暴力,可以归结为如下观点:

1.社会冲突理论认为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存在于家庭中的暴力冲突也应该是普遍存在的。这种家庭暴力的冲突形式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间目标,价值观,兴趣爱好的不同而形成的。

2.权利问题是家庭暴力这种冲突形式得以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观察这些存在暴力的家庭可以发现,成员的权力不平等造成地位不平等,权力高的一方对权力低的一方的控制与压迫是这些家庭的一个共同特征。

这样的观点事实上表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真正需要避免的是如何化解冲突,而不至于使其上升成为暴力的层面,与中国将冲突归结于个人心理不健全、社会愤怒等等原因相比,更加理性地看待了冲突本身,避免了问题的扩大化。

第三沟通理论与家庭暴力。沟通理论是以社会心理学,人类学和社会语言学中有关人际沟通的一些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学理论。这种理论强调的是人际沟通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它认为许多人的行为问题都发生在人际沟通方面。如不能恰当地介绍,选择与评估信息,不能很好地给予或接收信息反馈等都是人的行为出现问题的原因。

沟通是彼此传递信息与分享信息的过程。沟通好了,可以帮助家庭成员建立亲密信任的关系,促进家庭成员角色的实施和家庭功能的正常运转。但沟通出现了问题,也会造成家庭成员间彼此猜忌,防范,关系冷淡与疏远。在缺乏有效沟通的前提下,一方会为了压制另一方而采取暴力方式,形成家庭暴力问题。我们相信,帮助夫妻学会沟通,是使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减少甚至杜绝该行为的有效方式,是一种可以起到加深,增强夫妻感情的重要机制。

夫妻之间的沟通并不仅局限于语言,一个表情,一个手势,甚至一件物品都能达到沟通的目的。因此学会如何沟通是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成员应当习得的技巧。消除沟通过程中的障碍有利于达到消除家庭暴力的目的。

与中国的社会学分析相比,西方强调沟通的重要性更贴近于生活的实际情况,更具有操作性。

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

法律作为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晶, 是调整人们固有行为的一种有效强制手段。我国的《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都有禁止性规定,但存在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如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害案件及虐待案件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但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者往往有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担心,或是有惧怕施暴者报复的顾虑, 不愿“告诉”, 使对妇女的维权成为难题。又如《刑法》规定只有达到轻伤、重伤或致死才够得上暴力犯罪。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条例》第2 条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的损伤。据此遭受丈夫殴打、虐待的妇女, 告到法院后往往不被受s 理或难以被受理。

国外普通的做法是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至今已有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44 个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暴力制定明确的法律处罚条例。我国台湾地区也制定了《防治家庭暴力法》及其实施细则。通过专门立法使制裁施暴者、保护受害者有法可依,是更为有效的作法。在美国,如果一个家庭有虐待儿童的行为,它的另据就会向警察局报告,警察局就会派人来把受虐待的儿童带走,为他找一个“免费的家”。什么时候双亲改好了,并保证以后不再打孩子了,有关部门再把这些孩子送回去,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要不断进行跟进性的监督访问,以确认这些孩子在这样的家庭中受到了良好的对待,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他们也会被接到临时的“家庭居所”而受到保护,例如,中国台湾台北市就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建立了一个24小时庇护中心。而中国可以看出,在法律方面的空白是相当大的,不仅如此在社会工作方面的帮助也是相当空白的,这反映了在意识上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的不足。

值得高兴的是,1996 年1 月10 日,湖南省长沙市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成为我国第一个地方性专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今年2 月,辽宁省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现在已有3 省11市出台了此类规定。这些法规的出台, 把过去比较零散的法律条文加以集中, 并细则化、具体化, 增强了操作性, 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具体的执行方面,社会工作者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像我们这样的学习社会工作和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人员积极地参与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通过学习朱老师的课以及半年来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我深刻意识到,社会工作和社会学的重要意义,助人自助的重要价值。我愿意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去为社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同时也呼唤更多的人能够加入我们的队伍,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让这个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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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从文化角度分析村规民约中的妇女权益问题

从文化角度分析村规民约中的妇女权益问题

摘 要:目前我国的许多村规民约尚未体现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但是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从文化的角度分析村规民约中的妇女权益问题,发现原因是:父权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宗族观念深入人心;乡土民俗文化影响;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关键词:村规民约;妇女权益;文化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6-0078-02

2010年10月10日,由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牵头的启璞计划一村“两委”女干部培训班在广西全面铺开。这次培训亮点及特色突出,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女村干部的欢迎和好评。该项目旨在提高村“两委”女干部综合素质和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能力,发挥项目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的政府和社会资源投入,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推动中国农村妇女发展。

由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启璞计划――村“两委”女干部培训试点项目中,我们针对村规民约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诸多问题。经过研究探讨,我们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分析农村妇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希望可以给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建议。

一、妇女权益在村规民约现状

村规民约是村民在农村自治中,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

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规范村民自治的各项活动。一般包括保证村民自治的组织机构、议事规则,经济生活管理、社会生活管理等内容,不仅关系到村民自治各项活动的有序进行,更关系到土地、宅基地和征地补偿等重要集体资源的分配。第二个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第三个是礼仪习俗,包括婚丧嫁娶、生子、祭祀等仪式活动及其规则。这些规则在许多村规民约中并没有以成文的形式表现,但是在村民的实践生活中又确实存在,并且对村民的行为倾向产生重要的影响。

村规民约是村民集体合议的产物,更容易被认可,所以,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共同规则和约定,在调节民间纠纷,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许多村规民约尚未体现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甚至有违背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的内容,但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存在许多不足。在李嘉诚基金会与广西妇联共同举办的广西女村干部培训中,我们曾针对村规民约及妇女权益保护的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我们发现:妇女们对以书面形式表现的村规民约的内容知之甚少,极少参加村里的政治活动,包括村规民约的制定,妇女们了解更多的是长久以来口耳相传的习惯做法。当村规民约的内容与妇女的实际利益,如分田分地分收益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村集体利用村规民约压制妇女,而多数农村妇女也因村规民约的权威性选择了屈从和放弃。多数妇女(84%)认为改变村规民约的难度很大,有43%甚至认为无法改变。

二、原因分析

为什么在农村妇女的政治、经济甚至生存的权利遭到忽视与剥夺的同时,村规民约可以合理合法的存在并继续发挥作用?为什么87%的被调查妇女,53%的被调查女村干部不想修改村规民约?不同的人,不同的集体甚至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立场,本文尝试从文化的角度分析村规民约中的妇女权益问题,为改变农村普遍歧视妇女的现象,为村规民约的建设提供一些思考的角度。

(一)父权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

在中国,性别歧视深种于父权文化之中,这一文化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的二十年间,国家对农村社会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改造,希望通过一系列运动把旧社会的农民改造成新时代的公民,并试图用正式的法律来取代农村原有的习惯法、民间法。但是,作为意识形态存在的父权文化深深地根植于千百年来以来土地生存的农民的思想中,尽管《婚姻法》强调男女平等,但在农村地区,婚姻生活、家庭生活更多的受传统习惯支配而不是法律。家庭财产由男性继承,父母由儿子赡养,男性是家庭生活的中心,农民自然地遵循祖辈传承下来的习俗和做法。

如:“从夫居”的婚嫁形式在广西壮汉民族居住的几乎所有区域被固定化、制度化了,女儿必须嫁出去跟随丈夫居住,而女儿外嫁,成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是别家的人了,要照顾丈夫,养育儿女,侍奉公婆,甚至无法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成了外人,那么,她自然就无法继续享受原本在娘家的所有经济权利。而在丈夫家,由于土地已经分配完毕,遵照“增人不增地”的原则,嫁进的妇女也无法获得土地的再分配。“稍微好说一点的,会分给集体收益,不好说的,就什么都没有,包括我的孩子也没有。我就是这样的。”①一位女村干部的描述几乎是大部分外嫁女经济权益无法获得保障的真实写照。“男人主事,我们女人就只能做事了。”①

“我在丈夫家没有分到土地,但可以享有出嫁了的小姑子的土地,我在娘家的那一份归我嫂子享用,毕竟是他们给我父母养老送终,我给我公婆养老送终。这很合理。所以,我们那里时兴嫁给有姐妹的男人。”①这样的分析似乎合情合理,但在出嫁的妇女中,总有一个是无法享受本该属于自己的经济权利的。如果是丈夫没有姐妹,或者本人离婚、丧偶,又会如何?“那就自认倒霉了。”①这种“自认倒霉”与其说是怨天尤人,还不如说是妇女自身对父权文化无奈的选择与屈从。

如今,随着农村城镇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多数农村土地不能进行再分配,加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集体收益各不相同,所以,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本村村民的经济权益,“从夫居”的外嫁女的经济权益自然地就会遭受最大限度的剥夺。与这种情况相似的是上门入赘,倒插门女婿的状况并不比妇女强,入赘女婿多数会遭受歧视,必须经过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大会来决定他是否能够参加集体资源的分配。这种现象的本质是对无儿户的歧视,是对妇女的歧视。

(二)宗族观念深入人心

在广西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存在着基于血缘、地缘和宗教而结成民间组织―宗族。20世纪80年代以来,宗族活动逐步恢复,修族谱,建祠堂,祭祖宗,解决民间纠纷,操办红白喜事,举行节日庆典等,虽然宗族没有严格的组织形式,村民因事而聚,事毕即散,但是,宗族在统一村民的思想和行动,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却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能否入族谱,入祠堂,能否成为祖宗的后嗣一脉,是农民精神世界的大事,而“光宗耀祖”的关键是传宗接代的男孩。

“怎么样都要生一个男孩,要不然入不了族谱,我们家就没有说话的分量。”“有了一个男孩还不够,越多越好,人多力量大。”①“说话的分量”直接关系到的是经济利益的分配。政治利益的纷争则体现在村干部的选举中,“我姓张,你也姓张,大家是本家,一家人,怎么会投票给姓李的呢?”①这种扩大家族影响力的选举动机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并不少见。无论是现实生活中的利益追求,还是精神世界的寄托向往,男孩都是宗族文化的关键因素,这就直接导致了人们对女孩的存在以及其权益的忽视。

(三)乡土民俗文化的影响

乡土民俗文化是农村地区中集居的村民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集体遵从的、反复演示的、不断实行的。由于村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更狭小的空间,彼此依赖,关系密切,所以,共同的生产、生活都依靠习惯做法和风俗文化来维系,代代相传,这也成为不成文的村规民约的一部分。

在农村地区,有很多通行的习惯做法。如:祭祀时女人不能进入祠堂;过节或款待客人时,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男人主事,女人做事;女儿是必定要嫁出去的等等。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作为相对力量更小的妇女群体而言,移风易俗的难度非常大。“我想过改变它,但仔细一想,从哪里改?怎么改?都这么做,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了,我即使是个女干部,可我还是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入手。”①“为什么要改呢?大家都这么做,没有对生活、生产有多大影响,而且村委会里大多是男人,怎么改?”①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乡土民俗文化具有普遍性、传承性和变异性。它的形成有历史、地狱、民族、政治、历史等多方面复杂原因,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农民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原本单调闭塞的乡村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众媒介进入农村,不但改善了农民的精神生活,而且让他们看到了外面精彩的世界。种种复杂因素纠缠在一起,这就不是废除某些村规民约就能解决的,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文化背景我们应有不同的思考。

(四)法律法规意识不强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财富保障,安全保障,也是身份归属的象征。所以,家庭既支持妇女争取集体成员身份、获得福利,又受制于村集体的压力;妇女个人既认同父权文化对女性的规约,又会在自身利益受损时为自己争权。在调查中,我们看到,正式的法律法规所代表的是农民不太熟悉的知识与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它和农民的乡土生活实际并不一致,因此也很难满足实际需要,结果是农民们,尤其是文化素质不高的农村妇女往往规避法律,按习俗行事,不知道也不管是否符合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面,国家乃至村委会,在力图维护政策与稳定的同时,退让与妥协也时有发生,“不告不管”。

三、结语

在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传统文化习俗流传的时间、范围与影响力远大于城市,社会的、宗教的、民族的、心理的、意识形态的内容相互交错,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微妙复杂,家族意识、民间风俗和各种迷信从来没有完全消失,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有可能进一步了解问题的复杂性,对建设村规民约,维护农村妇女权益有进一步的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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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的角度看待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和教育中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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