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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1-40822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20:57: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社会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社会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1.食品药品产销环节

1,原料质量难以保证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其他国家一样,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发展工业、农业的过程中,因经济条件限制,各种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还不能做到全部无害化处理,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水源、土壤和大气的污染,影响原料产品的安全性,通过产业链最终存在于食品和药品中,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污染及生态环境治理因牵涉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众多因素,甚至和有些地方的财政、农民收入、劳动就业等产生矛盾,因此提高原料安全性,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生产厂商良莠不齐

食品药品产业的优化升级,引导企业走上“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大道,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主要发展目标之一。从现实来看,地区间、企业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不协调。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中小企业还是占了多数,制药企业几千家,同样是中小企业占大多数。已经发展起来的中小企业不仅直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且还带动了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低技术工人再就业机会,为维持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时有发生的“瘦肉精”、“苏丹红”和“孔雀石绿”等事件均涉及人为故意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反映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漠,存在安全隐患。

3部分中间商追求利益最大化

对于一些中间商来说,不是什么产品质量好就经销什么,而是什么产品利润大就销售什么,这点我们都有切身体会。近几年,价格便宜的氯霉素眼药水、四环素、复方新诺明、氟哌酸以及急救药丁胺卡那霉素、西地兰几乎都找不到,这些长久以来被老百姓认可的价廉物美的老药、好药、常用药正在逐渐从市场上消失。这些药品因售价便宜,生产商和中间商基本都是亏损或微利生产的。个别大型国有企业,从产业链的角度考虑,仍然低利润坚持做下去。但是,这种低利润经营并非所有企业都能承受,利润低了,药品代理商及基层药店都不愿意再沾边。

在我市发生的昌黎假葡萄酒事件中,许多企业有着出厂价几块钱一瓶的低价葡萄酒,生产过程存在大量造假行为。部分昌黎葡萄酒在北京回龙观交易市场,最便宜的一瓶还不到10元。作为生产者在一定程度上或许并无主观制假的意愿,但中间商为追求其利润最大化知假售假,使得假货泛滥,相对于生产者,他们似乎更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2.食品药品监管环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总体来说,目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难做,体制不顺,遗留问题太多。职能及责任不清晰

食品药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职能部门责任划分不清,监管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如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是分段管理体制,种养、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最后再由低半格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来综合协调。多头管理导致职能部门责任划分不清晰,监管效率低下,作为低半格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来说,协调难度大,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2法律法规不统一

法律法规不统一,执法难。比如,在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部门执法时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卫生部门依据的是《食品卫生法》,质检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这些法律的标准不统一,执法部门执法时左右为难,在适用法律上难以取舍。同时,在具体处罚时,由于食品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既存在重复处罚现象,也存在单笔处罚金额偏小,力度不够等弊端。

3基层监管部门监管受到各种因素制约

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还不是很顺,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监管部门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及福利,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到了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成为工作任务。许多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与违规企业难免成为利益共同体。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在许多地方,地方政府的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难度可想而知。如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真正行动起来。

4极少数监管部门人员责任心缺失

作为百姓食品药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可以看到少数监管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

3.消费者环节

1部分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地区人群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薄弱

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也是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造成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容易做出不符合要求的高风险操作行为;另一方面造成消费者不太清楚如何科学合理选择和处理食品药品。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主要与文化程度、经济发展、用药习惯、获取知识渠道等多种原因有关。

根据湖北宜昌市对当地乡镇居民问卷调查显示:虽然几乎所有人知道“过期食品或药品不能食用”、“是药三分毒”等问题,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人会在购买食品药品时查看生产日期、合格证、保质期等,将近一半的群众不知道发现假劣食品药品该如何投诉处理;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绝大多数人在购买食品药品时不会要发票;超过半数的人在服药前“偶尔看”或“从来不看”说明书。村民们还普遍存在患病后硬扛、药物乱放、消炎药是万能药、保健品当做药品等问题。受到经济条件制约,低消费群体存在受到经济条件制约,我国存在一个十分庞大的低消费市场,价格竞争手段在这个特定的消费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优势。一般而言,这个低消费群就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工矿企业周围。该群体由于消费能力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优质饮食用药的认知水平和意愿支付水平不高,饮食用药不安全现象不易根除。使这个低消费群体成为伪劣、不安全食品药品的主要受害者。同时,他们购买食品药品,没有索证索票习惯,因为缺乏发票等相应证据,一旦发生问题无法追根溯源,致使他们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相应的维护。

.3 消费者行为生活方式影响

食源性疾病与人们行为和生活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在我国长期以来有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利用野生动植物作为中药原料的传统。随着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推进,这种不良习惯得到了改善,但仍然未能杜绝。近几年,因食用野生动物和滥服中草药导致一些疾病的病人屡有发生,因此必须提高人们对野生动物中传染性疾病及中草药毒性的认识。

随着外国一些饮食文化的传入,如西餐和日本料理等,为了追求更好地味道和感官享受,生食和半生的肉制品不断进入我国人民的餐桌。然而因环境污染、病原生物泛滥等因素,这种生食动物性食物的饮食方式与我国国情并不是完全适应。例如,食用养殖淡水鱼加工的生鱼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我国珠三角地区寄生虫病呈高发态势。

第二篇: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其消防安全状况勘忧,对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加强和改善“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量农村

剩余劳动力产业转移的必然产物,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就要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成因,从政策机制、管理体制、法制监督、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当地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监督、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依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立体整治、强势推进的局面,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和彻底根治。

一、“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发展、分布和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就其形态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完全成型的“城中村”,居民为原无地队农民,住宅区域相对狭小,均为城市建成区河网、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二是与城市建成区毗邻的“城边村”,居民大部分已失去土地,仅有少量农用地;三是已列入城区发展框架的“城郊村”,居民大部分保留原农村的生活形态,仍有较多农用地。调查发现,一定规模的“城中村”、绝大部分“城边村”和部分“城郊村”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普遍存在着违法建设泛滥、环境质量低劣、社会问题突出、消防安全状况严峻等“四大顽症”,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一)建筑规划杂乱无章、消防隐患突出

“城中村”绝大多数的民房系私人违章建造的“六无工程”,即无规划设计、无报建审核、自请无资质人员设计、自雇无资质的泥瓦工施工、事中无工程质量监管、事后无质量验收。建筑材料低劣,建筑外型粗燥简陋,建筑质量差。在建好的楼房上违章加层,平房层挤占公路、挤占绿化带等公共面积搭建房间作为摊点、门面等营业性出租房的现象突出,形成“家家违章、户户乱建”的局面。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握手楼”、“一线天”等建设现象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城中村”大多是无序发展而来,抗灾防灾设计和设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防火间距远达不到要求,特别是村内布局杂乱,冲充斥流动摊贩和违章搭建的摊点,进出十分不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顺利进入,救灾应急得不到保障。

(二)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城中村”房屋多为一、二十年前建造的砖瓦结构建筑,有的甚至是有上百年历史的砖木结构建筑,建筑耐火材料等级低。“城中村”房价低、消费低,生活成本低,外来人员高度聚集,居住场所空间狭小、杂物乱堆乱放、用火用电混乱,居住条件差。房屋的出租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见缝插针搭建简易棚,一方面极尽所能用木板等可燃材料隔断成数个小间出租,电气线路老化和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通常只设一部楼梯出入,一旦发生火灾,紧急疏散和逃生线路严重受阻。此外,城中村外来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尤其欠缺,违法阻塞消防通道、违章用火用电、乱倒液化气残液、无防护措施丢弃火种等情况时有发生。一旦遭遇火灾,他们缺乏必要的灭火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公共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从理论上讲,“城中村”已经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原来的乡镇一级管理机构已经撤销,但是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力量不足,很难真正深入内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更是处于真空状态。“城中村”存在大量的小商业、服务业、小作坊等寄生于城市而又有自己独特功能的产业,形成了迎合“城中村”独特社区功能需求的经济单元。这些小场所大多没有合法经营许可,成为行政管理上的软肋,“城中村”商业、娱乐业常显示出另一番“繁荣”、“兴旺”的景象。这些营业性场所往往都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且多数存在“三合一”现象。因此,在繁荣的背后,到处充隐藏着火灾隐患。

二、治理“城中村”存在的困境

城中村存在的历史问题,涉及到房改、市政、规划、迁移、补偿等方方面面,给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可谓“牵一发动全身”,极易陷入困境:

(一)产权困境

城中村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与土地产权的特殊性,令改造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承认违法建筑的产权,则鼓励了违法行为,会引起新的抢建,而且城市环境也不允许;如果不承认产权,考虑到法律依据不足及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对该部分违章建筑难以强制拆除,令改造无法进行。

(二)规划困境

城中村

第三篇:浅谈“六小”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原因及对策

浅谈“六小”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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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城乡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各种小门店、小加工、小作坊、小化工、小娱乐等“六小”场所日益增多。这些场所既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这些小场所由于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且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经济的重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笔者在进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过程中,深入一线调查,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整理,粗浅地分析出“六小”场所消防安全存在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供大家参考。

一、“六小”场所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一)与周边防火间距达不到要求。五小场所大多在城乡结合部或城乡结合部位,大多与其它建筑相连,没有防火间距。

(二)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通过调查,除临街面上的“六小”场所大多为二级建筑外,其余地段大多为三级建筑,有的甚至为四级建筑,耐火等级极低。

(三)三合一场所比较普遍。“六小”场所百分之九十以上为个体企业,他们大多以店为家,生产、贮存、生活一条龙,没有严格的界限,而且生活用火频繁,稍有不甚,极易引起火灾。

(四)电气线路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六小”场所电气线路零乱,安装十分不规范,有的沿可燃材料布置,有的采用铝心线和布质花线,且大部分线路老化。

(五)违章操作情况十分普遍。经调查,在“六小”场所,员工大多没有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他们工作只图简便,不顾安全,有的用铜丝代替保险丝,有的可燃物品场所违规用火,有的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行。

(六)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六小”场所的员工大多文化素质低,他们只顾帮老板赚钱,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一概不知,消防安全知识严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七)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短缺。在“六小”场所检查中发现,百分之九十的地方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有的地方即使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但大部员工都不会使用,有的甚至将其遮挡或挪作他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形同虚设。

二、在整顿“六小”场所发现的问题

(一)“六小”场所点多、面广,容易出现漏管现象。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城区的“六小”场所有上千多家,乡镇有几百家之多,消防机构调查一般只对临街面进行检查,有的在地上、有的在楼上,有的在厂内,有的在居民区中,有许多“六小”场所根本就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查找起来十分困难。

(二)整顿范围广,时间长,消防警力严重不足。一般情况下,县级消防大队只有7至8名消防监督员,有的地方甚至只有2至3人,光城区检查就要花去很多警力,加上其它方面的工作,对于“六小”场所的整治一时难以整治,这种马拉松式的战斗往往事倍功半,结果部分地方只能应付了事。

(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积极。一般情况?下,各乡镇派出所都成立了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各单位都派专人负责,但时间一长,他们因自身工作限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配合不积极,工作效率极低。

(四)公安派出所对“六小”场所整顿积极性不高。对于乡镇“六小”场所,大多数消防机构都交给当地派出所负责,派出所一方面因干警对消防业务工作不熟悉,检查不彻底,另一方面派出所因自身工作繁忙,对消防机构交给的任务大多应付了事,没有进行认真的检查。

(五)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整改火灾隐患不积极。在检查过程中,“六小”场所的业主在口头上对消防工作很支持,但在整改火灾隐患工作上并不积极,当消防机构要求他们配置灭火器材时,有的业主甚至抵触情绪很大,认为自已的事自已能管得好,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未出何问题,没有必要花钱买消防器材。

三、搞好“六小”场所消防安全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目前正值冬节防火工作的时机,也是火灾频发的季节,“六小”场所的火灾隐患

不容乐观,各地消防机构要对本辖区内的“六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一定要当场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帮助相关场所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存在火灾隐患、危及公共安全而无法整改的场所,该依法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改变使用性质的要改变使用性质,决不能姑媳迁就,养患成灾。要通过集中整治,真正发现并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确保火灾隐患不反弹。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安监、治安、工商、文化、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对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掉销其营业执照,该单位重新申请执照时,必须持有消防机构签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办理,从源头上控制“六小”场所带患作业。

(三)加强对乡镇派出所消防业务的指导,确保“六小”场所专项整治不流于形式。公安消防机构要对乡镇派出所干警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出一批消防业务素质过硬的兼职消防队伍,通过公安内部管理机制,督促乡镇派出所加强“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乡镇派出所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较大的“六小”场所,公安消防机构要进行现场复查,将火灾隐患定细、定准,并指导其进行整改,确保乡镇“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六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宣传消

防安全知识,播放国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公布“六小”场所整治的目的和要求,使广大市民了解消防、支持消防,并通过新闻媒体,将一些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来监督该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六小”场所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篇:办公室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推荐]

办公室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如何预防?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

结合本岗位实际谈一谈安全教育对职工个人和企业生产的重要意义。安全教育是指对从业者进行安全思想(态度)、安全知识(应知)、安全技能(应会)的教育和培训,它对端正安全态度、树立安全风气、养成安全习惯、灌输安全知识、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是一项基础性非常强的工作,是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

1、对职工个人的重要意义。

(1)形成正确的安全态度。安全态度的形成需要长期灌输安全理念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的转化,由单纯的保护自己,发展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自觉的参与意识,保护的不仅是自己,而是与之结成命运共同体的周围人。

(2)消除违章操作。从大量的工伤工亡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违章违纪操作始终在各类事故原因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也就是说抓住了违章违纪也就抓住了伤亡事故的主要矛盾,而抓住违章违纪的有效途径就是安全教育。

(3)树立安全风气。安全风气是指推动安全行为的集体力量、社会力量和环境气氛,它具有一种自然强制力,强迫从业者遵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安全教育,以一种无形的约束力来控制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

(4)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

2、对企业生产的重要意义。

(1)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有效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使安全生产管理更完善、全面;

(3)职工在职安全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安全不能保证则效益无从谈起;

(4)是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必须守法经营;

(5)为企业降低安全用工的风险,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总之,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但为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

第五篇: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2010-06-29 19:13:1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及对策(2)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并聚居于“城中村”,其消防安全状况勘忧,对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加强和改善“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已成为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城中村”是城乡统筹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产业转移的必然产物,要从根本上

解决好“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就要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成因,从政策机制、管理体制、法制监督、科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形成当地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监督、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依靠自上而下、自下而上、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形成立体整治、强势推进的局面,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和彻底根治。

一、“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城中村”的形成、发展、分布和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就其形态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完全成型的“城中村”,居民为原无地队农民,住宅区域相对狭小,均为城市建成区河网、路网的边缘和交叉死角;二是与城市建成区毗邻的“城边村”,居民大部分已失去土地,仅有少量农用地;三是已列入城区发展框架的“城郊村”,居民大部分

保留原农村的生活形态,仍有较多农用地。调查发现,一定规模的“城中村”、绝大部分“城边村”和部分“城郊村”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普遍存在着违法建设泛滥、环境质量低劣、社会问题突出、消防安全状况严峻等“四大顽症”,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一)建筑规划杂乱无章、消防隐患突出

“城中村”绝大多数的民房系私人违章建造的“六无工程”,即无规划设计、无报建审核、自请无资质人员设计、自雇无资质的泥瓦工施工、事中无工程质量监管、事后无质量验收。建筑材料低劣,建筑外型粗燥简陋,建筑质量差。在建好的楼房上违章加层,平房层挤占公路、挤占绿化带等公共面积搭建房间作为摊点、门面等营业性出租房的现象突出,形成“家家违章、户户乱建”的局面。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引导,”握手楼”、“一线天”等建设现象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

足。“城中村”大多是无序发展而来,抗灾防灾设计和设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防火间距远达不到要求,特别是村内布局杂乱,冲充斥流动摊贩和违章搭建的摊点,进出十分不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顺利进入,救灾应急得不到保障。

(二)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城中村”房屋多为一、二十年前建造的砖瓦结构建筑,有的甚至是有上百年历史的砖木结构建筑,建筑耐火材料等级低。“城中村”房价低、消费低,生活成本低,外来人员高度聚集,居住场所空间狭小、杂物乱堆乱放、用火用电混乱,居住条件差。房屋的出租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见缝插针搭建简易棚,一方面极尽所能用木板等可燃材料隔断成数个小间出租,电气线路老化和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普遍,通常只设一部楼梯出入,一旦发生火灾,紧急疏散和逃生线路严重受阻。此外,城中村外来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尤其欠缺,违法阻塞消防通道、违章用火用电、乱倒液化气残液、无防护措施丢弃火种等情况时有发生。一旦遭遇火灾,他们缺乏必要的灭火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公共管理机制不健全、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从理论上讲,“城中村”已经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原来的乡镇一级管理机构已经撤销,但是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机构不统一、管理体制不顺畅、管理力量不足,很难真正深入内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更是处于真空状态。“城中村”存在大量的小商业、服务业、小作坊等寄生于城市而又有自己独特功能的产业,形成了迎合“城中村”独特社区功能需求的经济单元。这些小场所大多没有合法经营许可,成为行政管理上的软肋,“城中村”商业、娱乐业常显示出另一番“繁荣”、“兴旺”的景象。这些营业性场所

往往都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且多数存在“三合一”现象。因此,在繁荣的背后,到处充隐藏着火灾隐患。

二、治理“城中村”存在的困境

城中村存在的历史问题,涉及到房改、市政、规划、迁移、补偿等方方面面,给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可谓“牵一发动全身”,极易陷入困境:

(一)产权困境

城中村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与土地产权的特殊性,令改造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承认违法建筑的产权,则鼓励了违法行为,会引起新的抢建,而且城市环境也不允许;如果不承认产权,考虑到法律依据不足及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对该部分违章建筑难以强制拆除,令改造无法进行。

(二)规划困境

城中村

社会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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