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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品安全制度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1-53627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1 09:46: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小学食品安全制度

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 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用三个专用池。各类水池应已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抠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笑道,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云卫生要求。

第二篇:中小学食品安全教案

中小学食品安全教案

让学生了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认识食物中毒特征,提高自我救护意识,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一)导入:

1、有些学生在吃了一些食品之后会有腹泻、腹痛、呕吐等现象。

2、让学生说一说怎样区分问题食品,预防食品中毒。

(二)重点讲述:

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保持教室、宿舍及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其次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1、认识食物中毒特征。

潜伏期短:一般食后几分钟到几个小时发病。

胃肠道症状:腹泻、腹痛,有的伴随呕吐、发热。

2、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A、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液洗手。

B、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

C、不吃变质剩饭菜。

D、少吃、不吃冷饮,少吃、不吃零食。

E、不要长期吃辛辣食品。

F、不要随便吃野果,吃水果后不要急于喝饮料特别是水。

G、剧烈运动后不要急于吃食品喝水。

H、不到无证摊点购买油炸、烟熏食品,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就餐。千万不要去无照经营摊点饭店购买食品或者就餐。

I、不喝生水,建议喝标准的纯净水。从家里所带腌制品在校不能超过2天。

3、提高自我救护意识。

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是否食物中毒,并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报告老师。谨慎选购包装食品,认真查看包装标识、厂家厂址、电话、生产日期是否标示清楚、合格。查看市场准入标志(QS):为了保护人们饮食卫生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自XX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出厂食品,经过强制检验合格后,加贴市场准入标志,方便选购。XX年起,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XX年下半年,对方便面、膨化食品、罐头、冷饮等10类食品,实施了市场准入制度。

(三)让学生互相交流,谈谈体会。

(四)总结: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问题。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引起注意,如果忽略了这项,其后果不堪设想

我在本课中认知食品安全为教学主线,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展开课堂活动。本课的特色主要有:

1、创设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调动全体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学生通过调查报告、小专家讲座、小记者新闻报道、食谱设计与分析、食品包装袋的收集与讨论等教学环节,训练了获取和处理信息、分析和解决问题、交流与合作等能力,学会倾听、学会学习、学会研究。

2、教学过程能把学习知识、发展能力、培养情感有机地结合起来。如,通过学生自我分析常见的不良饮食习惯,将所学知识上升为意识,再将意识转化为行为。

3、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解决生活中的科学问题,真正让生活走进了课堂,体现了科学知识在指导健康生活中的价值,实践“科学为大众”的教育目标。为了更贴近同学们的生活,教学中有许多创造。例如,以我们学校星期一早上升旗时频频有学生肚子疼的现象引出本节课的第一大主题:注意食品安全。例如,其中一大主题“食品安全”的学习中,十分注重学生的实际经验和生活中的“发现”,如鲜肉、鲜鱼、鲜菜的识别标准;四季豆煮不熟会中毒,霉变的花生含致癌物;路边烧烤、油炸食品也会有致癌物质等,都是超出教材,学生的“发现”;如建议农民不应乱扔农药瓶到河里,防止污染水域中的生物,再经食物链传递给人类等等。都说明了学生有许多实际的经验和“发现”,只要积极性调动的好,并给于学生表达和交流的机会,科学教育就更能生活化,生活处处有科学,生活处处用科学。

4、把“发展性教学评价”的先进理念引入本课教学,通过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家长评价等方式促进学生自我发展。这节课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家长们给予学生在活动中的那些评价,那些评语不仅仅是对一份饮食的评价,更是家长与孩子的一次心灵的沟通。这次活动得到许多家长的支持和鼓励,他们还希望以后还会有类似这样的活动开展,来促进和帮助亲情教育。

第三篇:食品安全制度

质管部职责

一、努力加强全面质量教育,牢牢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宗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全面履行企业质量监管工作。

二、质管部门依照标准对进厂原辅材料、添加剂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把关,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三、加强对生产工艺流程及半成品的管理,严格按食品生产规范要求进行加工,确保生产场地清洁无污染。

四、严把产品质量关,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辅料进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原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

五、加强对生产设备、用具、容器等设备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维修更换,周期检定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重视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实施培训计划,落实化验室有关制度职责,加强质量考核管理,定期向法人汇报企业的质量动态。

七、负责对口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汇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及原、辅材料,建立台帐,严格把关。

八、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到“三不放过” 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九、产品出厂,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法,销售日期等内容。记录必须真实,保质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索取有关证照和检验合格证书。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产品须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和证书编号。

三、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完善台帐。

四、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有关资质证明,经审核合格方可使用添加。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添加,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超量使用。

六、食品添加剂须分类堆放,标签明晰,以防误用。

七、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GB2760的添加剂产品。

化验室制度

化验室是受法人委托对产品进行检验,判断是否合格的内设机构。

一、化验室应处于通风、干燥的环境中,周围应无各种污染源。

二、化验室的检验设备、仪器仪表及装置的精度或准确度应符合检验产品的标准技术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三、化验室内设备、仪器仪表及装置应经有资质的有关部门检定、测试合格,不得超周期使用。

四、化验室应有被检验产品的有效的技术文件、检验程序、检验原始记录等文书应符合有关规范。

五、化验室的设备、仪器仪表、装置和检验辅助用具应保持清洁,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验用的化学物品、溶液、试剂应符合产品标准技术文件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不符合要求化学物品、溶液、试剂,并且应有专人管理。

六、化验室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他杂物混入,严禁家禽进入。

七、不能接受其它企业的委托检验,更不允许对外出示检验报告书。

原辅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一、原辅材料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保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验收、发放和保管工作。

二、原辅材料入库必须保证入库原辅材料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包装完整无损,手续完备清楚,入库迅速。

三、加强原材料管理,保管员要了解原辅材料因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生物变化引起的实物变量变化规律。储存原辅材料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整齐、卫生、通风,温度、湿度适当。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原辅材料,确保原辅材料的安全。

四、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原辅材料的入库、出库及库存动态。应在仓库货架上悬挂实物保管卡,标明实物名称、数量、出入库日期和结存数量,以便日常实物的检查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以防出现差错。

五、原辅材料要离地、离墙分类摆放,稳固高度要适当。斜靠放的材料要有安全角度,垫物平牢,并留有安全通道。

六、所有原辅材料必须备案登记,并索取有关资质证明,纳入认证的原辅材料产品必须张贴认证标志和证书编号。

现场管理制度

一、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 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行有害昆虫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定分工,负责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成品库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成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物质。

三、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和产车间的下风方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五、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进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每天下班后必须清洗车间场地及工作台、设备等。

六、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违章作业。

化验员职责

一、科学求实、公正公平:遵循科学求实原则,检测要求公正公平,数据真实准确,报告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二、程序规范,注重时效:根据技术监督法规、标准、规程从事科学检测,不推不拖,讲求时效,热情服务,注重信誉。

三、秉公检测,严守秘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保守技术、资料秘密。

四、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检测,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出示检验报告。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1、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三、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四、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五、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六、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 5日,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七、对已召回的食品统一管理,集中处理。

生产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企业在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2、生产部负责车间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检验室负责实验过程产生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4、各办公室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5、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四、管理办法

1、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2、厂区的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类如下:

(1)办公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

(2)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弃包装物、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

(3)质检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玻璃瓶、废液等实验垃圾。

3、危险废弃物:

(1)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2)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旧危险化学品,废液包装物。

(3)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4、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锈、防变质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

5、生产车间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废料、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6、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收购处理,质管部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7、生产车间由机器的维修等产生的废部件、废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废料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仓管员进行处理。

8、检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门别类放置在相应的废弃物区和危险物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密闭存放在废品废料区和危险废弃物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生产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9、生产、办公、检验、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零 部件、生产垃圾、实验垃圾、办公垃圾和生产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仓管员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10、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应单独存放,标志清楚,定期送有资质的化学危险回收公司处理。

11、生产部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12

第四篇:食品安全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制作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名称: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篇:食品安全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贮存环境

a)仓库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b)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c)仓库应有防鼠、防潮、防霉变措施。2 验收入库

a)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产品包装容器/产品标识卡上应有检验印章或标签。仓管人员应认真核实缴库的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然后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

b)外购、外协物资到货时,仓管应核对送来的货物是否与“采购单”上所要求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一致。

c)物资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账上登记。d)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3 存放与保管

a)能上架的物品最好上架贮存,一般应上轻下重,以保持货架稳固。

b)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规定的区域堆放。c)货架分区、分类排放整齐。

d)外观相似的产品避免相邻摆放,摆放要便于清点和搬运。e)仓库堆放的物品,其堆放高度以不损伤物品、不使货架变形为宜。

f)贮存品应分类别、入库日期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标识,以便先进先出。

g)易损物品、危险物品设专区摆放并给予醒目标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管理,专区存放。

h)有贮存期要求的物品,须有必要标识,并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i)按物品的分类建立台账。账、卡、物应一致。

j)仓库仓管员应经常查看库存物品,并做好产品的定期盘点工作。盘点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物品有异常时(如超过贮存期限或变质),应予隔离、标识、评审处置。4 出库

a)生产用物资的发放

仓库根据“生产计划书”进行备料,生产车间凭“生产计划书”从仓库领料。

b)其他内部物资的发放

领料部门填写“领(补)料单”交仓库,仓库对“领(补)料单”核实后发料。

c)向外发货

销售部开具“发货清单”通知仓库发货。仓库应在发出的货物上做好必要的发货标识(如目的地标识)。

d)贮存品的发放应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

e)发料后原则上要求当日销账,当凭证较多、发货较集中时,应在两天之内销账完毕。物资进出时,仓库应填写好仓库台账。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内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废弃物处置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本单位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本单位废弃物,禁止将本单位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本单位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本单位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本单位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本单位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本单位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本单位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本单位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的非预期食用。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二、职责:

1.食品制作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上报不合格食品的内容。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种类、数量及其结果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置结果。

三、控制程序:

1、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

2、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3、对购入的确认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内,将《进货记录》报采购部门负责人退换。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对食品的管控。

三、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市场监管部门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五、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六、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经营场所,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确保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等;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用于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

(一)、经营场所

1、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设施

1、销售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用于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4、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定期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 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中小学食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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