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5篇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1-81012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4 18:38: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休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请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6、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院长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院长批准;

7、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单位遇上级检查、科室人员较少、突遇患者太多或其他重要事件时,禁止请假(婚丧除外),主要领导及时在群里通知。

第十一条除婚、丧,产、公、假外的请休假。请假必须保证以工作为重以及自己工作完成或交接好。请假不得影响自己工作及科室其他员工工作。如因违反造成的影响的扣发3日以上工资、其他条款遇故意违反的参照此条款处理。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则是每科室不超过总人数15%,医院每天请休假人数不超过4人次.沭阳东小店医院

2017.9月.01

第二篇: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每周工作休假日1天。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试用期员工每两周休息1天。

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1天申请,注明事由和起止日期,科室安排好工作后方能休假,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3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合并调休不得超过7天,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期间无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相关检查结果和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手册规定发放。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期,婚假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主管部门签字,将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婚假。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丧亡,可享有连续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外地员工有往返日1天假。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政府指令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医院派遣参加的会议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

2、原则周休假本周休,除工作需要调整休息外,无得任意调休假期,调休必须提前申请并说明调休的日期,不得提前调休下周或下月假,否则作旷工处理,每年调休不得超过3次,外地员工经科主任同意可以调当月假期回家探亲;

3、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单〉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4、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和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5、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6、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7、假期在2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以上的科室负责人确认后由院长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分管院长批准;

8、所有人员经批准的〈请假单〉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单〉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假首先向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申请,经部门主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二级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6、假期在1日之内的由部门批准;假期在2日(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公假均需由总经理批准;

7、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员工请假 休假制度

员工请假 休假制度

为了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此请假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业务部及办公室的所有员工。

(1).员工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

(2).因公司工作的不确定性,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情况由公司决定是否休假。累计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由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或安排假期进行轮休。

(3).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假后,公司应提前安排他人替代其工作。较长假期须交接清楚以确保工作的延续。

(5).请假人应按时回岗,若须续假应提前告知公司,请示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续假手续。

(6).异地员工探望父母及配偶的往返路费,公司按票价给予报销,其他费用自理。另外,其他路费(如旅游等)公司不予报销。

山西恒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7月30日

第五篇: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

文正医院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第三条 日常休假

1、白班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6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4天。休假前需报院长批准,办公室登记。

2、轮班工作人员按轮休制进行休息。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具体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流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法轮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第五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2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院长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二级医院诊断证明并经院长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40%的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3、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2天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5、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第六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有二级医院诊断证明,方视为病假;

3、员工请假需向院长申请,经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4、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院长审核或审批。

5、主管及以上人员(各部门主管、各区护士长、科室主任等)请假均需经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6、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办公室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七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