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3号文库
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说明材料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2-97851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8 01:01: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说明材料

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

说明及实例

一、说明

1、此次调整范围限于202_年1月1日后仍在职的职工;

2、表格中购(租)公房面积是指实物分房面积、货币化补贴中补足32年工龄的面积之和;

3、填表顺序:表一-﹥表二-﹥表三,不是新参加工作(调入)的,又无职级面积变化的,直接填表三。

二、清册填报及实例:

1、新参加工作或从外地(外单位)调入的职工(表

一、表三)。这部分职工的按月补贴要测算两块:①应补发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一):以该职工调入或参加工作时、未调整前的工资为基数测算,从调入或参加工作当月发放至202_年12月;以前已申报过的,不得重复申报。②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二):新按月补贴从202_年1月开始执行,以该职工202_年10月工资为基数测算。另外,在外地未购租公有住房且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异地交流干部,凭市委组织部的证明材料计算调入前工龄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举例如下:

1.1:一职工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在外地未购(租)公有住房且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202_年1月从外地调入,无房,科级,未调整前的基础、级别、职务、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为900元,202_年10月职务、级别工资之和为1300元。那么,① 应补发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一)

按月补贴额=900×28%×80÷80=252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按月补贴额×到202_年12月的月份数=252×(12+12)=6048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若为易地交流干部,则还应补发一次性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12×10+5.4×0)80=9600元(在备注栏中填写,同时附市委组织部证明材料)。

② 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

新按月补贴额=1300×28%×80÷80=364元,原按月补贴额为252元,新增按月补贴额=364-252=112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同上,只是无一次性住房补贴。

审批需提供材料:《个人住房情登记表》、外地(除城区(不含夷陵区))调入职工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表

一、表

三、《工资审批表》等相关资料。

2、职级面积变动需增加按月补贴的(表

二、表三)。有两种情况:

(1)因职务、职称提高,而实物分房与货币分房中补足32年工龄面积之和又未达到新的职级面积标准的且该职工到202_年1月工龄不超过32年。(2)到202_年工龄达20年,原职级面积标准为70㎡,且实物分房与货币分房面积之和小于80㎡。

这部分职工的按月补贴也要测算两块:①应补发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二):以该职工职级面积变动后次月工资为基数测算,从该职工职级面积变动后次月发放至202_年12月;以前已申报过的,不得

重复申报。②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以该职工202_年10月工资为基数测算。

2.1:一职工1981年参加工作,购公房面积96㎡,原为副高级,202_年7月升为正高级,标准工资为1300元,202_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为1600元。

由于该职工原缺房面积为4㎡,小于10㎡,已补足32年;实物分房与货币分房中补足32年工龄面积之和=96+4=100㎡,原按月补贴额为0。

①应补发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二)

新按月补贴额=1300×28%×(130-100)÷130=84元,原按月补贴额为0,新增按月补贴额=84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新增按月补贴额×到202_年12月的月份数=84×(5+12+12)=2436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8月、202_年12月。(注:晋升职称后工资是从202_年8月开始兑现的,就应从8月份补发)。

②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

新按月补贴额=1600×28%×(130-100)÷130=103元,原按月补贴额为84元,新增按月补贴额=103-84=19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2.2:一职工1985年1月参加工作,购公房面积为48㎡,科员,原享受的按月补贴额为60元,那么到202_年1月,该职工职级面积标准应由70㎡增加到80㎡,该职工202_年1月基础、级别、职务、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为800元,202_年10月职务、级别工资之和为1000元。那

么,①应补发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二)

新按月补贴额=800×28%×(80-48)÷80=89.6元,原按月补贴额为60元,新增按月补贴额=89.6-60=29.6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新增按月补贴额×到202_年12月的月份数=29.6×(12+12+12)=1065.6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②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

新按月补贴额=1000×28%×(80-48)÷80=112元,原按月补贴额为89.6元,新增按月补贴额=112-89.6=22.4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审批需提供材料:表

二、表

三、任职文件、《工资审批表》等相关资料。

3、新参加工作或从外地(外单位)调入的职工,其后其职级面积又增加的(表

一、表

二、表三)。这部分职工的按月补贴要测算三块:①应补发参加工作(调入)到202_年12月前的按月补贴(表一)。以该职工参加工作或调入时、未调整前的工资为基数测算,补发按月补贴额从参加工作或调入当月发放至202_年12月;以前已申报过的,不得重复申报。②应补发职级面积增加次月到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

二):以该职工职级面积变动后次月工资为基数测算,补发按月补贴额是从该职工职级面积变动后次月发放至202_年12月;以前已申报过的,不得重复申报。③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以该职工202_年10月工资为基数测算。

3.1 :一职工1996年10月参加工作,在外地未购(租)公有住房且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202_年1月从外地调入,无房,科级,基础、级别、职务、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为900元;202_年1月提为副县,基础、级别、职务、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为1000元;202_年10月职务、级别工资之和为1300元。那么,①应补发调入到202_年12月前的按月补贴(表一)。按月补贴额=900×28%×80÷80=252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按月补贴额×到202_年12月的月份数=252×(12+12+12)=9072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②应补发职级面积增加次月到202_年12月以前的按月补贴(表

二):新按月补贴额=1000×28%×100÷100=280元,原按月补贴额为252元,新增按月补贴额=280-252=28元,补发按月补贴额=新增按月补贴额×到202_年12月的月份数=28×(11+12)=644元;按月补贴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2月、202_年12月。

③202_年的按月补贴(表三):新按月补贴额=1300×28%×100÷100=364元,原按月补贴额为280元,新增按月补贴额=364-280=84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4、职工工资变动需增加按月补贴的(仅限于到202_年1月还能享受按月补贴的职工)(表三)。新按月补贴从202_年1月开始执行,以职工202_年10月工资为基数进行测算。

4.1:一职工1981年参加工作,购公房面积68㎡,副高级,原按月补贴额为60元,202_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为1000元。那

么,新按月补贴额=1000×28%×(100—68)÷100=89.60元。原按月补贴额为60元,新增按月补贴额=89.6-60=29.60元,新按月补贴额时间起、止分别为202_年1月、202_年12月。

审批需提供材料:表

三、《工资审批表》等相关资料。

(完)

第二篇: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填报说明

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填报说明

一、表1-1《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报说明:

1、本表由无房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时填写。

2、“从事岗位”指职工本人现在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岗位;已离退休职工填写离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岗位。“从事岗位”填写:机关公务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3、“所在部门机构性质”填写职工本人编制所在部门的机构性质。如,行政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全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在《申请表》中,填写时用代码表示,其中,行政机关单位填“1”;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填“2”;全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填“3”;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填“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填“5”。

4、“岗位职级” 指职工本人现在或离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或所从事的岗位的级别。机关公务人员填写:科级以下、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级、正厅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初级岗位、中级岗位、副高级岗位、正高三四级岗位、正高二级岗位、正高一级岗位;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中级工以下(含普通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5、“任职单位”、“岗位职级”、“任职日期(年月)”、“本职级任职时间(月)”、“补贴金额”填写职工本人在同一职级(岗位)任职的最初的任职单位、职务(岗位)、任职时间、同一职级的任职月数和本职级应计算补贴的金额。如,某同志1980年7月5日在省直某厅(局)提升为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1982年3月调整为计划财务处任副处长,1984年11月调省直其它厅(局)任计划财务处处长,那么,这位同志在填写“副处级;高级技师”一栏时,“任职单位”填“某厅办公室”,“岗位职级”填“副主任”,“任职日期(年月)”填“1980年7月”、“本职级任职时间(月)”填“52”、“补贴金额”填“20020”。

6、在填写“任职单位”时,尽可能简写,如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可简写为“省安监局办公室”。

7、“单位已经发放的住房补贴金额”是指本次住房补贴发放前单位以各种各义发放经职工的住房补贴。

8、申请职工已亡故的,要在“说明”栏中作出说明,并注明死亡时间,同时要由单位确定领取人姓名。

二、表1-2《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报说明:

1、本表由已参加房改并已购买公有住房但面积未达到所任职务(岗位)所规定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标准的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时填写。内容与表1-1一致的,按表1-1的填报要求填写。

2、“ 第一套房改住房”和“符合政策的第二套房改住房”填写本人和配偶按政策、按房改价和超标价购买的一套或二套住房。

3、“交超标款建筑面积”是指房改时,单位分配给本人或配偶的住房面积超过了当时本人或配偶所担任的职务(岗位)所规定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按房改规定缴交了超标款的住房面积。缴交超标款的面积,当时都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的,本次填写“交超标款建筑面积”还应折算成套建筑面积(即应包括部分公摊面积)。交超标款建筑面积的计算:“交超标款建筑面积”=交超标款套内建筑面积÷(房改房套内建筑面积÷房改房总建筑面积)。

4、“第一、第二套建筑面积合计扣除已交超标款建筑面积”填写本人和配偶购买的“ 第一套房改住房”和“符合政策的第二套房改住房”的建筑面积合计数,扣除已缴交超标款建筑面积后的住房建筑面积。

5、“本人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标准”填写本人现任职务(岗位)或已离退休职工离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岗位)所规定可以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标准。

6、“应补建筑面积差”是指“本人住房建筑面积上限标准”减去“第一和第二套面积合计扣除已交超标款建筑面积”的差额。

7、“面积补贴金额”=“应补建筑面积差”×700元/㎡。

8、“至96年工龄(年)”填写参加工作起至1996年(含)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时止的工龄年数。

9、“工龄补贴金额”=“至96年工龄(年)”×应补建筑面积差×5元/年.㎡。

10、“从非南昌城区划入南昌城区购买差价”是指近几年来,随着南昌城区的不断扩大,原来不属于南昌城区的范围,现在划入南昌城区,由于原来不属于南昌城区的公有住房销售价格是按照当地的销售价格出售,销售的价格要比南昌城区的低,为了体现公平的原则,在发放住房补贴时应将这部分差额予以抵扣。“从非南昌城区划入南昌城区购买差价”=按同时期南昌市城区内房改价计算应交的该套住房的售房款—该套住房已交的售房款。

11、“抵扣上述金额后应发住房补贴金额”=“面积和工龄补贴金额合计”—“从非南昌城区划入南昌城区购买差价和单位已经发放的住房补贴金额”。

第三篇:山西省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问答

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问答

一、住房货币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

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和按月相结合来发放,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已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而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补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或财政单方面拿钱给予补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除。

相同点:

(1)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2)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二、什么是住房分配货币化?

住房分配货币化呢就是将传统计划体制下实物分配住房的做法转化为给咱们无房或者是住房面积不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咱们所在单位呢就不再统一建房、分房了,完全由职工通过市场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这呢也是从98年以来国家有关住房分配的一个大的政策导向,对于没有能力通过市场的方式解决住房的,由政府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住房帮助(主要途径是:经济适用住房)。

三、为什么要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房改工作的战略决策和部署,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提出从1998年下半年起在全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落实这一决策和部署,山西省政府在印发《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晋政发[202_]13号)明确提出省直单位从202_年1月1日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四、住房货币化补贴的范围、条件和对象

实施范围:由省财政核拨经费的省直行政及事业单位(包括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参照执行。实施住房补贴的条件:单位停止福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在职工工资的4倍以上的,就可以实行货币化补贴。

实施货币化补贴的对象:

1.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指无房户职工和住房面积没有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2.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已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而且已经达到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就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了。

3.什么叫无房户,就是说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没有以任何一方的名义租赁公房或者是按房改成本价买过公房的,就可以认定为无房户。

4.什么叫住房未达标户:顾名思义就是指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了公有住房后,面积没有达到职工本人应该享受的面积标准的,或者是购买公房时已经达到当时应该享受的面积标准了,但是后来因为职务(职称)又晋升了,那么就按未达标户进行住房补贴了。

五、哪些人不享受或者是暂时不享受住房补贴,有这么几种情况:

1.方案出台前已经去世的,不含出台方案的当天哦。也就是说1999年1 2月3 1日前去世的。202_年1月1号出台方案的,那么就不在咱们的补贴范围了。

2.确定为房改房调整对象的或者已经调整但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有住进去的,例如:某单位202_年调房时,单位根据房源调整了一套房给某职工,但由于这个单位原来的老领导或者同事呀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腾退出来,那么现在分到房而没有住进去的职工,不管多会才住进去的,也就不能算是无房户了,因为最终还是要住进去的。

3.住单位办公室或集体宿舍的。这一条主要是站在咱们各产权单位的立场来考虑的,比如说单位的集体宿舍,原来住房的两三个单身职工,慢慢的一两个人结婚了搬出去了,那么就留下一个职工了,显然他说不用搬了,直接在占用宿舍结了不就行了嘛,那么就给咱产权单位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了。所以呀咱们在出台相关的补充规定里加了这么一条。

4.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双方都购买了公有住房的(不管双方各自的住房是否达标)因为种种原因购买了两套或两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不管多大面积,暂不参加住房补贴。

5.以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过渡到成本价的,也就是说还是部分产权还没有取得百分之百产权的也是暂不参加住房补贴。

6.在住房货币化补贴方案出台以前了,就与咱们单位因为种种原因脱离劳动关系(包括辞职离职、被辞退、除名)

六、职工应享受的建筑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科以下60平米,科级80平米,处级100平米,厅级140平米,副省190平米,正省220平米。

技术职称:初级60平米,中级8 0平米,副高100平米,正高140平米。

工人技术等级:初、中级工6 0平米,高级工、技师8 0平米,高级技师100平米。

七、住房补贴如何实施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步骤流程:

1.办理补贴的流程:首先,由咱们单位将省直机关现行的住房货币化补贴相关的政策张榜公示,让职工充分了解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规定,在这个基础上,让所有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住房情况,对照咱们现在呢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户,一共三类表格:一种是方案出台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所填的表格,一种是方案出台以后参加工作(或者是方案出台以后部队转业的)的职工填写的表格,第三种就是出台前或出台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在方案出台以后的几年里职务、职称又晋升的职工填写的表格。职工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申请,统计无房户和未达标户的数量后,将名单张榜公示。无异议后至咱资金中心来领取个人审批表,职工填写并加盖好夫妻双方单位四个部门的章后由职工单位收集好上报资金中心初审,资金中心初审后将审核结果返回单位,进行二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上报职工汇总表由资金中心审核,资金中心将审核结果再次返回单位,单位将每个职工的补贴金额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向管理局打报告。完成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就告一段落,在以后呢每年的6月30日将本单位本需要领取按月份补贴职工的数据上报我们资金中心,我们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数据后生成本住房货币补贴资金计划。

2.职工需要提供的资料:

无房户职工申领住房补贴所需资料(1)《无房户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租赁私房的职工需提供房屋租赁证原件。

(4)购买商品房职工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收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5)与父母同住的职工需提供父母亲的房屋所有权证,如父母亲没有购房,则出具单位房屋租赁证明或住房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

(6)上述所有涉及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全部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不达标职工申领住房补贴所需资料:(1)《不达标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职工已购房未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未达标职工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售房证明及购房收据原件。

上述所有涉及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全部复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

八、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自主购买商品房或申请购买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九、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就是职工和配偶在各自单位或以前工作过的单位从来没有购买或者租赁过公有住房的职工和一个家庭不论是在职工本单位或者是在配偶单位只买过一套公有住房者并没有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十、夫妇离异后,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答:夫妇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这是因为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公房出售过程中给的折扣系数也是两个人的工龄等因素来构成的,所以应视为双方都享受了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夫妻两人的住房。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已经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没有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十一、职工在哪儿申领住房补贴?

答:职工应向其现工作单位申请住房补贴。夫妻双方的住房补贴,按照各自职务标准,分别由其所在单位发放(就是说有没有房子以家庭来核定,达不达标按两个人各自的职务职称对号补贴。如:一个家庭分了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夫妻两人一方是科级,一方是处级,那么就一方给20平方米的差额补贴,一方给40平方米的差额补贴)。

十二、职工购买上市出售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是否可以领取住房补贴?

答:再次上市出售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都是二手房,属商品房性质。因此,职工购买这些住房不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不影响领取住房补贴。

十三、.已经去世的职工,还有住房补贴吗?

答:职工有无住房补贴是根据我们省出台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的具体时间确定的。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政策和做法,省政府印发《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提出从202_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补贴制度,因此只有在202_年1月1日及以后去世的无房和未达标职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其住房补贴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发,并由其继承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支取手续,此前去世的职工不予补贴(也就是说1999年1 2月3 1日前去世的,不管是无房还是不达标户就不在补贴范围了)。

十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是否算工龄?

明确是不计算的。

十五、计算新老职工的住房补贴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新职工呢按转正定级的工资来核定工资基数,老职工呢按方案出台前一个月的工资来核定工资基数。所以说在实际的操作中各单位要提供的职工工资表复印件有方案出台前一个的工资表,以及新职工转正定级或者方案出台后职务又发生变化的工资表。以便于我们核定职工住房补贴工资基数。

十六、月工资构成有哪些?

行政单位以职务工资、基础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地方补贴之和计算。事业单位以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和地方补贴之和计算。

十七、参加了住房补贴后补贴资金怎么来管理的?

职工住房补贴是按照国家规定,专户储存,中心管理,财政监督原则,由咱们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办理手续在咱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住房补贴专户,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来管理的。

十八、住房补贴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双职工家族,夫妻双方申领住房补贴时,夫妻双方各自按本人应享受的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对照自己家庭所拥有的住房面积,确定是否属于补贴对象,住房补贴资金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来发放。

十九、什么情况下,能用住房补贴资金?

有些单位就问了,住房补贴办完了就没事了,也不知道这些钱多会能用,这也是咱们宣传力度不到位,按咱们目前的规定是:凡是职工离退休、买了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时间在一年之内的或者是还住房贷款的都可以用。

第四篇:安徽省直单位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所需材料

提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所需材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3、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

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结婚证或户口本)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交易合同;

3、交易费、契税、印花税等各种税费的发票;

4、销售不动产发票;

5、如购房人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6、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8、《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若已办理房产证,以上2、3、4条则不需要提供,只需提供房产证即可)

三、偿还住房贷款所需材料原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自住住房借款合同;

3、借款银行出具已还贷款本息清单及现时贷款余额;

4、如购房人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5、如购房人为房屋共有人,须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6、《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四、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所需材料原件:

1、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2、住院发票;

3、身份证;

4、如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五、退休所需的材料原件: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2、提取人身份证。

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六、出境定居所需材料原件:

1、个人护照;

2、个人出国定居卡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注销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七、死亡所需材料原件:(死亡人的补贴必须转入单位账户)

1、死亡证明;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和法定有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薄)。

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材料原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提取人身份证。

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九、失业两年以上未再就业所需材料原件:

1、失业证;

2、县、市级以上社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

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享受城镇低保所需材料原件:

1、低保证;

2、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

4、《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十一、调离本市所需材料原件:

1、调令;

2、提取人身份证;

3、《省直住房货币化补贴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备注:按月补贴职工提取货币化补贴除第一次提取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以后距上次提取时间满一年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提取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第五篇:住房货币化补贴基础信息申报表

住房货币化补贴基础信息申报表

一、职工本人的基础信息

1、参加工作时间:

2、是否购买单位的房改售房? □是□否

3、职工购买单位的房改售房的有关情况 ① 房屋类型:□平房□楼房

② 房屋建造时间:

③ 房屋建筑面积:

4、婚姻状况:□已婚□离婚□单身□丧偶

二、职工配偶的基础信息

1、配偶是否有正式职业?□是□否

2、配偶有正式职业的有关情况

① 参加工作时间:

② 是否购买单位的房改售房? □是□否 ③ 是否发放过住房补贴?□是□否 ④ 购买单位的房改售房的建筑面积:

申报人(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宜昌市调整住房货币化按月补贴说明材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