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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方案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22-1015238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30 00:55: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区发改委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方案

区发改委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全区上下共同关注的发展改革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委的政风行风监督,及时预防、发现、处理损害群众利益和阻碍发展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拟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20名。为搞好本次政风行风监督员选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海陵”等事关发展的重点热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委党组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本委的政风行风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通过对本委的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监督工作,努力解决好发展问题,努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影响全局的社会公众形象问题,推动全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促进政风委风的根本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

1、委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2、项目争取及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3、服务发展解决基层诉求情况。

4、委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态度情况。

5、政务公开情况。

6、对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

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产生

拟在全区范围内有针对性的从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等选聘20名,具体为各镇街、园区5名,区有关部门5名,村居5名,重点企业5名。

附:海陵区发改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海陵区发改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第二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闻环字[202_]53号

关于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的通知

各股、站、队、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和效能建设,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保护环境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经研究决定,聘请王张科等20名同志为环保局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为202_年7月至202_年7月。

行风监督员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对我局实施监督:一是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以

及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情况;二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三是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行政过错追究制情况;四是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环境监管情况;五是转变工作作风,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六是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解决群众诉求情况。

希望全局上下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做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的模范。同时,局各单位要加强与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闻喜县环保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局聘请行风监督员通知 抄报:市环保局县委县政府 李红民副县长行评办 闻喜县环境保护局202_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第三篇:如皋市发改委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细则[模版]

如皋市发改委政风行风监督员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推进本委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社会监督质量,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机关,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政风行风监督员职责

(一)对本委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议和考核工作;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部门、基层、企业对本委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本委监察室反馈;

(三)将本委对各层面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反馈。

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

(二)出席或列席有关会议,了解本委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听取情况通报;

(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本委相关人员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并及时向本委监察室反映,听取关于调查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反馈;

(四)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对本委发表评议意见;

(五)在监督范围内,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三、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一)督促本委依法行政,对在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促本委规范行政审批,对在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本委强化高效服务,对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重点项目保障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促本委保持廉洁自律,对在“八条禁令”的执行、权力行使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报”现象、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本委监察室反馈。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第四篇:行风监督员聘请工作制度

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安排

为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促进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要求,结合分局交通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益事业,有社会正义感;

(二)对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公路收费等)涉及的管理、服务和民生问题有一定了解并比较关注;

(三)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勤于观察和思考,能够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五)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一)调查省道301石炭井收费站收费人员执行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服务工作的情况,收集并整理群众对收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我站反映;

(二)向社会宣传有关交通收费部门的政策法规;

(三)配合市交通系统纠风办,对市交通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三、行风义务监督员聘请的范围

单位推荐、本人自愿应聘的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党政群公检法机关、公交运营企业和出租车行业的代表。

四、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301省道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

五、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聘请方式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

(二)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要事先征得被聘任所在单位及被聘人员本人的同意,被聘请的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般不超过7人;

(三)被聘任的行风义务监督员,填写《石炭井行风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并由聘任机关颁发聘书。

六、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制度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在石炭井收费站的领导下安排、组织、协调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重大活动;

(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聘任机关可采取会议、电话、登门走访等方式,每季度至少与行风义务监督员联系一次,听取他们对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反映,通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举措;

(三)聘任机关每年召集1-2次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了解行风义务监督员对交通系统各单位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权利

(一)调查权。有权调阅被监督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书档案和文字资料,对监督对象的管理和服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状况进行调查了解;

(二)检查权。对监督对象规范服务、廉政纠风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评议权。按照聘任机关的安排,对监督对象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和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调查结果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八、行风义务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调查、监督、评议中,积极参加活动,按照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

(二)多作调研和思考,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聘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三)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监督对象的宴请和礼物,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提出非工作性的其他个人要求;

(四)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忠实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群众利益;

(五)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聘任单位的许可,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透露本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九、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管理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任期为三年,非经续聘,到期自动解聘。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平常不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参加收费系统组织、安排的工作时,每年可给予一定数额的食宿、交通等补贴。

(三)对履行行风义务监督员职责成绩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能够找出问题并积极提出建言和勇于当面指出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履行行风义务监督员义务不尽责、经常不参加评议活动、不发表个人意见和利用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身份谋取私利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予以解聘。

(四)对于阻扰行风义务监督员执行监督职责,或对指出问题的行风义务监督员辱骂报复的,由石炭井收费站会同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篇:聘请行风监督员工作方案

XX局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方案

为加强XX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促进XX局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能,顺利实现三大目标,全面完成五大工程,特制定局202_年行风监督员工作方案。

一、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聘请原则

1.在XX市范围内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XX系统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2.政风行风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单位、乡镇党委机关、社区群众以及与XX有一定关联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各类企业中聘请,具有代表性。

3.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一般为1—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续聘。

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条件

1.关心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热心民主监督工作。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3.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三、政风行风监督员行使如下权力:

1.反映XX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定期检查XX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执法情况。

3.发现XX系统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和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当场制止、提出批评并向局领导通报。4.对XX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局XX科负责。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落实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聘请,解决政风行风监督员在参与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他们的工作予以支持。2.有计划地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局系统的一些重点工作进行巡视督查,使他们更好地了解、宣传、监督、支持XX事业。3.每年召开阶段性政风行风监督员会议不少于2次,通报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各科室、大队及下属单位落实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给各监督员。

5.制作发放XX监督卡。这张卡片就像一张名片,上面印有XX部门的监督范围、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内容。今后,如果遇到XX管理、XX设置等问题,或者对XX的执法行为、执法方式不满意,可拨打卡上的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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