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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村民调解工作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2-97852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8 01:06: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做好村民调解工作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做好村民调解工作 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耀州区西头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先进材料 西头村地处耀州区演池乡西南部,自然条件差,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群众居住分散,全村101户,396人,人员组成复杂,被当地俗称“九省十八县”。1999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不足700元。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七二七事件”曾“炸响”全国,村班子瘫痪,人心涣散,村风不正,封建迷信邪教盛行,是全区有名的烂杆村。几年来,村级集体经济停滞不前,上级各项扶贫项目进不了村,群众意见很大,干群关系紧张。村民间出现矛盾纠纷无人调解,一件小小的矛盾甚至上访到市区,西头村也成了乡上头痛的一个村。1999年,新的一届村级班子上任后,从解决村民一件件小事入手,逐步化解各种矛盾,积极在全村实施了声势浩大的“三部曲”,即 “铺底子,挣票子,补脑子”。经过几年的努力,西头村发生了巨大变化。西头村何以能从一个烂杆村变成了一个先进村,用群众的话说:“这当中调解委会功不可没”。据统计,202_年村调委会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2次,受理纠纷23件,调处2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23件,成功率达100%。

一、从组织建设入手,努力为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西头村成立了“西头村调解委会”,村支部书记任调委会主任,成员包括村委成员、各组组长。为进一步加强村调委会规范化 1

建设,西头村在乡党委政府和乡调委的支持下设立了“西头村中心调解室”,不失时机的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有场所、有标示、有制度、有人员”的要求,成立 “人民调解室”,作为村调委会的工作载体,并招聘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的调解室,实现“有专人做事”。充实了3名义务调解员,6名中心户长,并将各成员划岗定责,分组到户,构筑了以村、组及中心户长的三级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为了使西头村早日从零碎小事的喧闹中解脱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结合西头村民事调解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村调委会从规范制度入手,相继健全了对调委会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喷绘上墙,严格实行了以“调查纠纷登记簿”、“普法宣传情况登记薄”为主要内容的民调工作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逐步形成了事事有记录,纠纷有调节,工作有秩序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二、从提高素质入手,着力建立一支精干的调解队伍 不管做什么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做好调解工作,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调解队伍。西头村调委会的从增强调解工作效能入手,着力提高整个调委会人员综合素质。定期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调解的相关知识,依托各组调解小组和中心户形成了覆盖全村的调解网络,坚持在“防”字上做文章,在“调”字上下工夫,不断提高调委会纠纷调处力,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臵得好”,真正构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明是非,讲原则,守公道”,这是开展调解工作始终格守的一个信条。在农村,矛盾纠纷不论大小,都有个是非曲直问题,如果在调解时,混淆是非,偏离原则,不仅有失公道,而且还会伤害当事人,损害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和威望,会人为调出新的矛盾,西头村就有一位调委会的带头人——任世斌。大家戏称他叫“复杂”老汉,但他能将村民间“复杂”的纠纷又变得“简单”。提起这位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的72岁白发老人,他有许多化解纠纷的技巧。在平时的工作中,他一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无论是村里东家长西家短的邻里纠纷,还是是剑拔弩张的宅基地纠纷,他总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平息化解纠纷。十几年来,不管哪个家庭出了问题,还是邻里之间闹点矛盾,甚至是两口子吵架,都常常找他评理。大家信任这位老调解员,有时候冬季里三九天村民们打电话找他解决矛盾,他也二话不说立马赶到。村民对他信任有加,都说“有老任在,我们在村里就顺当。”在村调委会的带动下,调解员和中心户长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西头村调解工作越做越顺,越来越好。

202_年3月,村民黄兴民和杨瑞国因建房产生矛盾,一方动用机械准备铲掉另一家新盖的房屋,眼看一场灾难就要

降临,调委会成员立即全员出动,分头进行劝说,经过多次白天、晚上上门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利害关系,并妥善处理困扰两家的宅基地纠纷,这既解决了两家僵持多年的邻里关系,又平息了一场因处臵不当可能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从人性化的理念入手,尽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注意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调解工作必须坚守的一个准则。农村矛盾纠纷,多数都是因利害冲突引起的,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也是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过程。对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不能简单地去“摆平”,求和解,要找准症结,人性化地去处理,不能按下葫芦又浮上来瓢,要做好源头治本工作。

西头村调委会要求各调解员要有诚恳的心情,诚意的举动是打动当事人。在平时调解过程中,合情合理,维护双方利益,让人心服口服。在处理纠纷时平等待人,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家庭矛盾,特别是赡养问题一直是农村纠纷问题的重中之重。如该村村民陈清水老人与儿子陈某因赡养纠纷,父子关系紧张,老人一气之下就想将儿子告上法庭。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村调委会立即将他的儿子叫到调委会,从亲情、法律、道德等多个角度苦口婆心地开导教育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说服教育。后来,陈某又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陷入困难,村上拿出1000元,对陈某进行救济,并将陈某纳入低保范围。今年,陈某的女儿考上大学,村上协调附近煤矿给陈某资助3000元,帮助其

女儿圆了大学梦。在村调委会的感召下,陈某深受感动,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老父亲也主动回来帮儿子料理家务,至此,一场“老子告儿子”的**终于平息了,并取得了圆满结局。这种人性化的调解方式,使西头村许多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经过西头村调委会的不懈努力,西头村连续多年未出现上访现象,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西头村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名列全乡前列。西头村也先后被确定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示范村,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示范村、平安村,村党支部被耀州区委评为“五好党支部”。

第二篇:全力做好农村和谐稳定工作

全力做好农村和谐稳定工作,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3、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农村信访网络和处理机制,建立对信访员报告制度。坚持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日和每天专人接访制度,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信访热线,建立农村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有关领导要亲自接待上访群众,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三篇: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多年来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始终将调解放在工作的首位,全面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一民事审判方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审理原告北安市恒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家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刚一进入送达程序,被告李家田夫妇就到处上访,认为法院不应给原告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就面对着很大的上访压力。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北安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被告仍不断上访,被告的妻子到北京天安门闹事,针对这一情况,院党组非常重视,主管院长崔巍同志积极的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与民一庭干警共同努力,耐心细致的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多次找市里协调,终于用我们的真心感动了李家田夫妇,并取得了原告北安市恒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配合,该公司申请撤诉,并与被告李家田达成了调解协议,从根源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该起上访案件已双方的和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审理原告于凯国、火存后、于胜林诉被告史峰劳务费纠纷一案时,三原告均系外地的农民工,因被告工地欠其劳务费3000余元,三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并称该被告马上就要从工地撤走。承办人迟晓然接到案件后经初步审查,发现被告史峰出具的条上并未标明属性,承办人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当时带领三原告来到文化家园工地,找到该工地负责人以及被告史峰了解情况后,在向双方释明法律关系的同时,当场进行调解,该工地提出三原告有借支帐目尚未结清,而管理帐目人员出门在外地,无法清结。承办人当即提出由工地将史峰出条的3400、00元交到法庭保管,待管理帐目人员回来后,双方一同到法庭结算的方案,双方都很赞成。管理帐目的人员回到北安后,法庭将原、被告及文化家园工地的负责人组织到一起进行了对帐,扣除借支款,三原告当即拿走了应得的工程款,工地将借支款领回,从而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纠纷,既实现了农民工的利益,又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案件审理中会发现,一个案件调解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对法院公正性的依赖程度,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对法院的公正性充满信心,就会从内心对法院的工作产生认可,这种认同感便是调解工作的力量源泉所在。

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不仅大大缩短了案件审限,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更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

系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_-02-06 12:26:5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关系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种基本社会关系。企业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更趋复杂化。由劳动关系波动所必然引发的劳动争议,成为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必须正面应对和不断破解的严肃课题。我们牢记工会的基本职责,站在维护稳定的全局高度,上承党政的苦衷,下接员工的诉求,倾心尽力把劳动关系的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有力地促进了工厂的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调解机制运转良好。

1995年3月,我厂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等9人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96年,又在个厂属二级单位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并在班组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稳步地建立起工厂、厂属二级单位和班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为了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顺畅进行,我厂党委于1999年和202_年分别根据委员会和调解小组人员的变动,统一下文及时更换和增补,畅通并保持了劳动争议调解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制度,调解工作规范有序。

在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条例》和工厂实际,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并在工厂六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办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调解程序、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配套设计了调

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和调解意见书等。规定了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处理因工厂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厂属二级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工厂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是:处理分厂内所发生的劳动争议,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劳动法规、政策。班组调解员的任务是:及时调解班组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争议,并负责向上级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工厂调解委员会通报信息。组织健全,制度确立,为不断规范劳动争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劳动争议工作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这就对调解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

求。《劳动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使职工有了维护自身劳动权利的“护身符”,而两法的贯彻和运用,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之初,就建立了每年一期学习培训制度,采用一事一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外请专家授课,内由工会主席剖析实例,加强培训,务求实效。我们还给每位调解员发放一套《劳动争议处理与劳动监察》使用手册,以供学习使用。对于新调整人员及时派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争议调解培训班。通过持续不断学习与培训,使广大调解人员不断加深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的能力,有效保证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源头参与,抓好预防减少争议。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争议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内容涉及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和安全

卫生等方方面面的利益问题,争议主体也涉及到员工与班组、员工与单位、员工与企业等,争议形式存在着个人争议和群体争议。不管遇到的是哪一类争议,我们在处理争议过程中,都坚持做到弄清情况,态度明朗,在政策上维护,在情理上关心。坚持做到公正、公平,依法依理调解疏导,尽量做到防止矛盾激化,不使事态扩大。为了减少和避免争议的发生,我们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载体和渠道,从源头维护职工权益。工厂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资分配、经济责任制考核、福利待遇、安全卫生等方案的出台,坚持通过职代会和平等协商会等,使广大职工知厂情,议厂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经济利益,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对工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协调平衡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为防止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工厂的和谐稳定,从整体上营造浓厚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

五、主动工作,及时调处成效明显。

在调查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我们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听取,公心处理,诚心维护,无论是职工上门还是要求下访,从工会领导到调解人员都做到随叫随到,全力劝说,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激化。近年来企业受市场供求关系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刻影响,厂属各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报酬等原因引发的争议时有发生。202_年一分厂因任务不足息工放假支付80%工资,引发该分厂有几十名职工一连几天自发找到工厂和工会;202_年工厂招待所经营管理方式改革,该所十几名职工到工厂和工会反映情况;202_年总装分厂部分职工就工厂整体息工放假期间分厂的分配问题与分厂党政领导发生纠纷;202_年二分厂天车班女职工对单位内二次分配的争议纠纷;总装分厂一癌病职工要求享受职业伤害待遇等等。这些争议都带有临时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的特点,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到工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影响单位的生产秩序,影响企业的健康

稳步发展。经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分析事理,讲解政策,帮助请求有关部门为其解决家庭应急困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讲话工作,这些争议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最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也使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到实处。202_年6月上旬,有一职工通过厂工会“维权信箱”反映,近期工厂组织大干,职工得不到休息,而且对加班报酬没个说法,要求工会给予维护。厂工会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各生产单位,一方面宣传工厂组织会战的意义,一方面要求各生产单位合理组织加班,并按规定给予报酬,从而确保会战的顺利进行。多年来,一个3600多人的大厂,没有一人因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而越级上访。

总结这几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工厂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面对国企改革改制、面对分立剥离、面对息工下岗等诸多矛盾冲突,能够保持职工队伍团结稳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工厂党政工合力推进职代会、厂务公

开、集体合同等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和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结果。我们决心不辱使命,锐意克难,直面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积极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努力把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第五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

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作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要坚持质量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创新,善于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善于运用法、理、情结合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

发展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坚持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人民调解员队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经费、人员培训费,落实好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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