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总结及重点”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努力营造计划生育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2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人口出生情况
(二)符合政策生育率
(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面
我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计划生育管辖的村级单位70个。目前,已全面开展了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选择面达100%。
(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面
自202_年开始,我区逐步推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截止目前,所有村(居)委会都开展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自治面达100%。
(五)出生性别比
(六)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目前,我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5%,使用药具人数为22512人,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9.9%,知情满意率达100%,规范的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
(七)计划生育“三结合”、“三生”工作
(八)流动人口管理
(九)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
我区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了区财政年度预算。202_年我区财政年投入计生经费为70.07万元,人均财政投入计生经费为6.4元,高于市下达给我区的考核指标。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我区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实行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在每年“两会”期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今年,我区召开了高规格的计生工作会,将市下达我区202_年计生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与各街办、**镇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形成了科学管理,量化考核的工作格局。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落实以免费技术服务为主的各项政策,建立以群众需求为主的决策程序,对计生工作的管理程序、工作态度的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大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独生子女政策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自觉遵守计生政策的计生户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二是充分利用节假日、世界人口日、《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日和“三下乡”活动,深入到农村、街道、社区、市场和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活动。202_年来,全区组织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6次,各街道(镇)组织计生宣传活动42次,文艺演出12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转变和树立生育观念,推动了计划生育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城乡一体化在养老保险制度,并在看病就医、读书升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今年我区对29户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全额兑现了奖励扶助金。
3、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按照《**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重新制订了《***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实施意见》,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均兑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1357名城镇低保居民和农村居民则由区计生局在计生奖励专项经费中统一支付了独生子女奖励金。
4、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机制,利用党政网,实现了全区各街道(镇)互联互通,共享全国流动育龄人口个案信息资源,真正体现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原则,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与常住人口管理一盘棋的局面,全面提升了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5、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坚持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咨询和“三查一治”(即查孕、查环、查病、治病)活动,坚持站内服务与站外服务相结合,查环查孕与查病防病相结合,对患病妇女,主动提供治疗和咨询,对非意愿怀孕妇女,帮助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对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和使用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随访。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25%。会同区教育局、卫生局,在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扩大了计划生育宣传和受教育面。
(三)狠抓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和部门,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关爱女孩巴蜀行”活动***启动仪式,大力提倡“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先进的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改变旧的生育观念。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抓好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再生育审批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风评议制等相关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程度,狠抓执法监督,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七不准”和“十禁止”相关规定,一年来,我区未发生一例因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
(五)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计生协会活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主线,着眼于育龄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努力把新的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目前,我区所有的街道(镇)均建立了人口学校,以村、社区建立了人口分校或辅导站,坚持定期对育龄群众开展“五期”教育,宣传相关法律和人口政策,传播生殖保健、婚育卫生、优生优育、避孕方法和生产技术、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科学知识,增强了人口学校的凝聚力度和吸引力。各计生服务站设立了宣传橱窗,制作了宣传画报,经常开展广播宣传、街头宣传等,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三下乡”宣传活动,从多角度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避孕及生殖健康知识。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三、完善服务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四、开展行风评议,强化社会监督
我区坚持把行业建设纳入对干部职工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了《*区计划生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区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督查小组,加强了对计生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评议。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树党员先进形象、做计生先进标兵”活动,强化宗旨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202_年,先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服务对象就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行风评议,增强了广大计生干部的公仆意识,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一年来,我区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全区没有一起上省、上京信访事件发生。
202_年工作要点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基础账卡册,坚持目标责任管理,落实法定代表人责任制。突出社区,服务社区,围绕企业移交人员、三无、三不靠人员、流动人员等特殊群体,增强社区计生工作的针对性,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社区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引导群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二、切实搞好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继续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关爱女孩、利益导向等宣传为重点,以计生协会、“生育文化大院”为载体,搞好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抓好生育文化中心建设,使新型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三、重点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各种规定的奖励政策,重点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以及农村和城市低保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城市无业、失业、下岗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促进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
四、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以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开展“五期”教育,实施风疹病毒监测、补碘、补叶酸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结合社区建设,有步骤、有计划地开设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三生服务”网点。落实好计划生育有关奖励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三结合”工作,引导各帮扶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根据各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各帮扶户长远发展的经济项目,达到“造血式”帮扶目的。
五、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措施,积极探索新途径,同时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两手抓,努力管好、管住、管活流动人口。
六、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按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七、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结合*区实际,一是抓好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中发展计生协会组织;二是继续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健全计生信息网络,全面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软件。同时,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结合我区事业单位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继续教育、岗位练兵、在职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以专业技术为主体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塑造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九、认真做好“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人口战略研究工作。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抓紧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人口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人口发展战略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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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实现“”计划、谋划“”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创宣传特色,强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3万人左右,人口出生6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7.37‰左右,自然增长率1‰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63‰左右,自然增长率-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2_—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
线,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抓重点,克难点、树亮点,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_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3.统计信息质量有效提高。统计误差率1%以下;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4.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有效扎实。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85%以上。5.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升。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推进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农村人口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2_年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坚持并完善新区、村二级例会制度,抽查督办村级例会落实情况。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评估。
2.推进目标管理制度化。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指导督办为主的考评机制。对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记实管理,并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调查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种考评制度,制定调查质量跟踪追究管理办法,努力保证考核评估质量。
3.推进服务数据信息化。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发挥信息的引导服务功能。推进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信息的分析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三级便民办证系统的应用和村级信息化建设。
4.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科技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统计和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到村指导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人口计生信息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提升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
5.加强新居民管理均等化。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流动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落实“以证管人”、“以企管人”、“以房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重、难点工作的协作推进机制。发挥计生部门在“控总量、优结构”方面的作用,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落实“三级证明”查验制度。
6.推进村(居)民自治民主化。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开展村、社区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坚持符合民意、程序合法、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将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违法生育制约措施与村(居)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探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参与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1.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奖扶、特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保险等相关工作,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和可用资金的扩容工作,着力推进各具特色的“生育关怀行动”运作模式。
2.深化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开展幸福家庭关爱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全覆盖,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3.深入开展特殊家庭关爱活动。依照《**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方案》,落实资金扶持配套政策,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开展“多帮一”结对、按需服务为主的关爱活动。
4.切实做好计生家庭技术服务工作。巩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两癌”筛查工作。规范查孕查环工作,提高孕环情检查率。坚持以人为本、分
级落实、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新婚夫妇、怀孕及产后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象、使用避孕药具夫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等各类需要随访的人员,落实计生随访服务。加强“三优”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育儿指导。
(三)强化宣传服务工作。
1.开展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国策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结合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弘扬科学婚育观念,营造浓厚治理氛围;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引导流动人口自觉主动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结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深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学育儿水平。
2.推进人口文化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进家园活动,巩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突出温馨化、个性化、服务化等宣传特色。
3.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与学校、社区、企业协作,开设“青春健康教育大课堂”,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作。
4.实行孕前检查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关口前移,科学组织,力争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免费孕检流程标准化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免费孕检全过程的工作规范,着力研究检查结果运用,强化随访服务。继续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四)全面推行依法管理。
1.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办理程序,推进便民服务,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完善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行动。
2.加强“两非”治理,确保性别比正常。切实抓好孕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协调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和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3.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文明执法。做好计划外出生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及时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对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力争解决在萌芽。加强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管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篇:202_人口和计划生育总结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_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 作 总 结
202_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核心,以“促和谐、保稳定”为目标,努力强化依法行政、网络信息化、基层网络建设、完善利益导向和推行爱心助孕工程,不断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人口家庭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和青少年人格教育工作,扎实提升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推动我区实现产业化、信息化的新型产业园区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各项主要指标
截止202_年计生统计(截止9月30日)经开区总人口50107人(其中常住人口43707人,流动人口6400人),全区已婚育龄妇女11046人(其中常住人口9057人、流入人口1989人),占总人口的22.42%。出生588人(其中常住人口出生580人,政策符合率84.19%,流动人口出生8人,政策符合率96.77%),人口自然增长率7.9,育龄群众人口与计生知识知晓率95%以上。共完成绝育手术234例,宫内节育器放置365例,共完成各项避孕节育措施680例。各项奖扶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1、领导重视,为计生工作排忧解难
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对计生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问题。一是将生育关怀提高标准。为更好的推进生育关怀活动的开展。从今年开始,区党委、管委会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20%,用于全区生育关怀活动的开展,为独生子女及两女户家庭送一份家庭意外险,并对考上重点大学的计生家庭子女奖励4000元助学金,对计生特扶及特困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按标准落实村级计生干部报酬。三是从生育关怀资金中提取适当资金补贴计生系列保险。四是落实孕前优生检查经费。标准从以前的240元提高到了320元。
2、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抓好违法生育的处理。截止10月底,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71 例,已征52例。二是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截止10月底,共受理再生育审批申请535件,均严格按照受理、初审、公示、集体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的程序进行;同时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同步进行网上登记和审批,保证生育政策的正确执行。对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人员,建立永久性台帐,依法依规程序,迅速采取措施足额征收到位,严格征收对象、征收主
体、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方式和使用范围,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清理应征对象,按法定程序,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一是按一人一卷立案建档,做好征收决定书的送达及回执的签收文件,并对未征收到位的计划外生育对象组织力量催征;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202_统计社会抚养费征收比例72.2 %。四是进一步落实“单独两孩”的申报审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政策宣传发动,生育证发放审核把关等工作,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简化办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限时办结,并按市计生委相关数据周报制度,每星期向市计生委上报累计办理数据,目前,我区已申报“单独两孩”77例,审核通过75例,共办理75例,办结率100%。
3、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在以往计生宣传硬件的基础上,今年我区更加大了计生硬件宣传的投入力度,区计生局在娄湘公路南侧制做了一块长10米,宽6米的大型计生宣传牌,大埠桥和涟滨办事处也在重点路段的公路两侧新制做了40余块计生宣传牌(栏),共计金额20余万元。二是注重把关爱女孩的宣传教育和婚育新风紧密结合,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主题,在5.29、世界人口日等特殊日子开展上街宣传服务、讲座、免费赠送药品等大型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走访慰问、政策宣传、保健演讲、免费送计生
药具、发放礼品、宣传品共计2万份,免费妇科药品2万余元,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80余户,送去慰问金8万多元,扶助贫困大学生4人,金额1.6万余元。三是宣传计生法律法规、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生殖保健知识,传播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未来的观念,通过宣传单、宣传画、小册子、简报、墙报、板报等媒介积极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确实维护好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各项合法权益,深入宣传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4、关注民生,保障计生奖扶落实。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区“生育关怀行动”,尽力帮助更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育龄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从今年在社会抚养费中提取20%作为生育关怀资金,并出台了《娄底经济开发区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落实了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考取重点大学奖励等多项措施。一是202_年新增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1人,至目前为止,历年来共计农村部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33人,家村部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14人,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了20元/人,在年底统一打卡发放到位。二是对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的对象家庭拟定按上人均经济收入来奖励制度兑现(约7000元左右)。三是对考上重点大学(含一本)的对象一次性奖励4000元/人。四是对农
村“两扶”对象拟定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其中对奖扶对象已实行了除省市外我区额外每年给予100元/人。五是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子女报考本地高中时,总分降低5分录取;六是由办事处对实行了二女户结扎对象一次性奖励800元/户。七是由区财政每年为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购买家庭意外险和一半的女性防癌险。城镇独生子女奖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严格按省市的要求完成了申报、调查、摸底、录入等工作,现进入资金发放阶段,预计共发放城填奖扶人数278人。
5、政策推动,健全“阳光计生”
对于全国推行的“阳光计生”行动,我局要求各办事处各村(居)建立完善机制,制定监督平台,设立“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四公开宣传橱窗,在明显位置公开一孩生育证办理、再生育证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五个方面的办理流程公示牌。区计生局启动“12356”阳光服务热线,为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建议提供方便。
6、统筹兼顾 全面推进重点工作
(1)动静结合,以“动”为主,着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一是组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区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三是打造宣传阵地。年初,我区将宣传阵地建设列入全区目标责任书,规定每个街道必须打造一个精
品宣传阵地。截止目前,办事处完成了宣传阵地的打造,下一步我局将还将进行现场指导和跟踪督查。四是开展培训、讲座等各类活动有力地推进人口文化建设。
(2)以人为本,注重提升优质服务能力。对育龄妇女每年进行2次以上的生殖健康、妇科及防癌检查,全区免费检查育龄群众844人,育龄妇女生殖道普查600余人,在免费开展妇科病的普查的同时,给予优惠治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宣传手册,在查环、查孕的同时,免费开展妇科病的普查,并给予优惠治疗。二是坚持术后随访制度,对结扎对象、上环对象及持证待孕对象进行上门随访,及时掌握对象的术后状况,思想动态及孕情;三是实行对手术并发症对象进行扶助,凡是被上级医疗机构及手术并发症鉴定后属于手术并发症患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对症治疗或者发放扶助金;四是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实施出生缺陷免费干预制度,大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探视、新生儿疾病检查和康复等工作。五是进行了免费优生健康检测,全年共免费检测426对夫妻,其中农村341对,城镇85对,共计投入经费8.9万元。六是为全区独生子女及两女户入意外伤害保险48540元,女性安康险及计生家庭意外险44110元,合计92650元。
(3)强化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
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开展网上动态管理,及时将流入、流出人员纳入现住地管理和服务,并核对、修改、通报和反馈信息344条;还利用平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出具避孕节育报告单等工作,实现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信息畅通。二是开展查证验证。三是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我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每年两次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提供查环查孕和生殖健康普查等服务;还在办事处设立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站,不定期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及出具孕环情检测报告单。四是实行双向管理。我区与兄弟市(县)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双向联系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02_年,我区人口与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对照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需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基层对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视不足;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
202_年工作思路
202_年,我区人口与计生工作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基础、创特色,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一、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争先创优这条主线,夯实基础工作,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创建带动整体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提升“两个水平”
(一)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通过落实联席制度、完善通报制度等措施,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部门主动参与、联动管理、联合执法的共同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的局面。
(二)提升干部能力水平。通过培训、开展技能练兵、优秀岗位评选等活动,从服务能力、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会服务、肯服务的计生队伍。
三、实现“三个注重”
(一)注重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先导作用,着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努力出精品。
(二)注重优质服务。利用随访服务,提供避孕节育、孕前优生检查、优生优育等服务,健全2个街道计生阵地建设,逐步满足群众优质服务是需求。
(三)注重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全员库,提高个案数据准确率。
四、推行网格化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便民服务”的要求,建立全员人口信息采集与通报,依托全员人口数据库和人口网格信息系统平台,采取人口信息与地理定位相关联的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区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长效机制。
第五篇: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县(市、区、特区)人口计生省级重点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点管理以实现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为首要任务,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争比进位,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第四条 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动态综合排
名和分类指导情况为基础,提出纳入省级重点管理县名单,报经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重点管理。
第五条 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一类县中,根据影响“双降”目标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确定2个左右的县(市、区、特区)为省级重点管理县;在二类县中确定3个左右的县(市、区、特区)为省级重点管理县;在三类县中确定10个左右的县(市、区、特区)为省级重点管理县;全省共确定15个左右的县(市、区、特区)为省级重点管理县。
第六条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特区),按照《意见》被“黄牌警告”的县(市、区、特区),均纳入省级重点管理。
第七条 根据动态综合排名情况以及影响“双降”目标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动态调整省级重点管理县。在分类指导和动态综合排名工作中,从一类县降为二类县、二类县降为三类县的,以及动态综合排名位次下滑幅度较大的,纳入省级重点管理;原省级重点管理县经过努力,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进步明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动态综合排名位次上升幅度较大的,退出省级重点管理。
第八条 省、市两级加大对重点管理县的指导和帮助。省人口计生委对重点管理县定期进行调研、督促和指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市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人口计生分管负责人挂牌攻坚,分解责任,督促落实;重点管理县建立定期自查和报告制度,采取超常规措施,争比进位,确保“双降”目标完成。
第九条 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重点管理工作会,总结经验,通报进展,对阶段性工作进展突出、成效较为显著的县(市、区、特区)和当年由下一类县上升为上一类县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县(市、区、特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条 省级重点管理县名单,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七个工作日内,通报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行署)人事部门。
第十一条 省级重点管理期间,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人口计生工作分管负责人的提拔任用,要分别征求省、市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省、市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也要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管理考核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_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