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
谁说鲜血和浪漫无法统一?这就叫血色浪漫,钟跃民,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
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都是高官和将军,他们曾是满怀激情的红卫兵战士,但是到了1968年,这个群体正在残酷的青春中茫然游荡,他们穿着家里箱子底儿翻出来的将校呢军服,在北京的街头成群呼啸,他们身怀利器,随时为微不足道的理由大打出手,他们拍“婆子”,看白皮书或灰皮书,他们有自己的仪式、礼俗和黑话,在革命的废墟上,一群独特的青少年文化蔚然形成,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钟跃民:他的青春是在一个血腥而混乱的年代,初看时他给人的印象是,一张铁嘴,一口三寸不烂之舌,海说胡侃,极尽损人之能事,但慢慢的你会发现这也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艺术。他的生命可以说是一段传奇,有他在的地方,永远不会让人觉得无聊,即使是在贫困苦难到你无法想象的插队的陕北,他总有办法苦中作乐,让生活变成一种有趣的体验。当他进入部队,他开始慢慢成熟,他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让人喜欢和让人信服,总之是几年的军人生涯让他成长为一个更加出色的男人。但我丝毫不怀疑就算他不经历军队,他也会一样出色,他的人生同样精彩,因为他是钟跃民,那是他骨子里的东西。
周晓白:出身于典型的军人世家,父亲是中将,哥哥们是少将,她这个最小的女儿军衔也最低,肩章上是两杠四星的大校军衔。她是钟跃民的初恋,我没爱过,无法想到一个女子对男子究竟可以钟情到何种地步,难怪古语有云:“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不过老话总是逃不过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算可以求同存异,但两个丝毫没有共同点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周晓白是将门之后,又是家里的乖乖女,她的一生是一出世就已经铺垫好的,而钟跃民是永远不甘寂寞与平庸的,他的人生是游戏组成的。
郑桐:比之钟跃民多些文人气,多些理性,少些激情和灵性。
袁军:比之钟跃民多些鲁莽,少些思想。
秦岭:钟跃民最深爱的女人,生活的随性洒脱,不受拘束,是在那种社会下的一朵奇葩,虽然没能和钟跃民在一起,焉知这不是最好的结果,让他们永远有一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更好。(开鲁亚克: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宁伟:天意弄人的最好证明,如果那天的他没有请假,人生也许不会那样悲哀,让人心疼。
李奎勇:与曹刚、张广志、郭洁、钱志民、李萍等人一样,是那个社会底层人的代表,是社会发展的牺牲品,他们贫穷,平庸,农民或者工人家庭出身,没有任何背景,卑微的活着,没有想法和激情,对人生的要求不过是温饱。我似乎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没有追求,懒于思考和改变现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高玥:钟跃民的伴侣,比他小十岁,她是最理解钟跃民最能包容他任何举动的人。他们搭伙卖煎饼,开饭店,只要是钟跃民想做的,即使是讨饭,她也能和他一起去。男人也是要成长的,他的成长也是需要人来陪伴的,如果真的爱一个人,是不是该陪他一起成长,而不是考虑将来的他是否能有所建树,考虑的太多是不是会失掉爱的意义?爱一个人是爱他的现在,即使他一辈子如此,也会觉得和他在一起就是快乐的。
第二篇:《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
淮海经济研究中心
在不经意间,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与原著相比,虽然改变了些情节,但我觉得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作者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作者想表现的魂。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
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
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现代人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还记得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
远方的人,请问你来自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她带着我的心,托付给流云。多年以前播撒在养我的土地,多年以前播撒在那养我的土地。啊……啊……
这首曲子是刀郎的《新阿瓦尔古丽》重新谱词而成的。旋律和歌词充满了一种淡淡忧伤的浪漫,正如作品本身。如果“血色”代表现实,那么“浪漫”则代表理想。作品本身似乎也就是在现实和浪漫的思考中纠缠。
让我们来看看钟跃民在陕北插队和蒋碧云的一番对话。
钟跃民笑道:“你没听说这样的故事?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家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蒋碧云:“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情了?”
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们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的确,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极度贫困而且看不到未来的环境里,会对身边的爱情抱有执着的幻想,也正像钟跃民在对周晓白的分手信上说的:
“陕北的生活很苦,我们的粮食很少,整天都在为吃饭而操心,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和我相依为命,在精神上互相支撑……”
爱情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爱情是无条件的,可是婚姻却是有条件的。
说到这里,看看现实社会:现在女孩儿找对象,谁不是先问问你的工作、收入、有没有房子,父母有没有退休金……不要觉着难听,也不要急着评价这样的女孩好不好,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你结婚的对象,他的父母是个瘫痪,你还会和她结婚吗?坦白讲,现实让自己陷入了沉思,甚至有一丝寒意。原来爱情和婚姻的选择有的时候是很悲凉的,甚至是残酷的。这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很多年轻的男女。
钟跃民是一个很特殊的人物,他身上的洒脱让人觉得过于理想化,可同样是那张贫嘴又能说出深刻理性的思考。钟跃民的思考不同于郑桐那种刻意的思考,而是特有的那种“在路上”的思考方式,他愉悦的融入每一种生活角色,它既喜欢用贫嘴扯淡来制造快乐,也喜欢和你进行深邃的交流。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也许作者本来就是想通过钟跃民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向人们引申出一种思考——在复杂的现实中,你既可以选择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因为你可能更注重结果;你也可以顺其自然的去作为,也或许你觉得过程更加重要,因为在得到和失去之间,人类有一种情感叫做痛苦。我想这也是钟跃民为什么痴情于秦岭的原因,因为两人身上有一种思维意识的共性。
在这里,我不想过多地去思考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洒脱,其实我和绝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一样,钟跃民向往的那种海明威式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其实,我更想谈的是钟跃民的泪水。或者说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情感观是甚么。
钟跃民似乎是一个很容易感动的人,这和他洒脱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每一个生活细节,都能让钟跃民流泪,钟跃民在情感上远不像他在当顽主时的那种老谋深算,可以说,钟跃民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他善于思考,但不会让思考的结果困扰自己。同时在情义上,它又是一个古典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特有的华夏民族的浪漫——书香、侠义。
我们来看看钟跃民的“书香”气。他和几位朋友一起谈论音乐的时候说道:
“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
周晓白愣了,他没想到钟跃民的语言竟有如此的感染力,寥寥几句话,京勾勒出俄罗斯深邃而广袤的大背景。
“一个静静的湖泊,岸边是茂密的白桦林,深秋的白桦林色彩斑斓,秋风轻轻掠过,白桦林飒飒作响……我们的小船静静的划动,桨声轻柔,水波荡漾,林中的夜莺在婉转歌唱…此时,你的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欢乐,只有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你的眼眶里贮满了泪水,但它不会滚落下来,泪水会渐渐被眼球吸收,会自己干涸……在如此氛围下,你的心中只有感动,只有柔情,还有一种……深深的眷恋。小船渐渐远去,桨声在消失,涟漪在水面上消失,带走了感动,带走了柔情……还剩下什么呢?只剩下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惆怅在心中久久徘徊……”
这是钟跃民第一次展示他的艺术气质,或者称之为一种“书香”的气质。也正是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了周晓白和秦岭。所不同的是,周晓白喜欢依偎在身旁温柔地倾听,而秦岭却可以和他交流。也正因为如此,钟跃民和秦岭这两种相同的性格,注定二人的恋情也像艺术一样,激情浪漫却不会有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钟跃民的“侠义”.我们来看看他和李奎勇在陕北的一次对话:
钟跃民:“奎勇,我不是也来插队了吗?”
李奎勇:“你是一时走了背运,早晚你要远走高飞。”
钟跃民:“你这么肯定?”
李奎勇:“不信走着瞧。”
钟跃民很苦恼的说:“奎勇,我就不明白,咱们从小学到现在想出一直挺好的,怎么一说起家庭出身就总是谈不拢?你总是用一个旧社会穷人家孩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是地主家的少爷。”
然后钟跃民握住他的手说:“奎勇,无论怎么样,咱们是朋友,过去是,将来还是,就算这个社会还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可你我之间永远是平等的,你记住我的话。”
可以说李奎勇是钟跃民最敬重的一个朋友,虽然在一块的时间很短,但是他在钟跃民的情感里占的比重很大,其实在钟跃民和李奎勇的友谊中,也能反映出钟的对于情义的趋向。首先李奎勇打架是个好手,在孩童的年龄这是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或者是一种本事。彼此打架都是好样的,这也是两个出身不同的孩子相识相交最初的原因。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奎勇的家庭负担和家庭责任深深地感染了钟跃民,身为长子的李奎勇散发出一种强烈的家庭责任意识,在钟跃民追女孩子,在老莫胡吃海喝的时候,李奎勇却是在照顾母亲,抚养弟妹。已经较早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而且思维也已经早熟起来。李奎勇是个有骨气的人,从不抱怨,玩命的挣钱,甚至给钟跃民以精神劝慰。这都是男子汉的气节,也正是这些气节,感动了钟跃民。可以说,钟跃民成长中的责任意识,钟李二人的友谊起了很大的作用。这在李奎勇临终告别时二人的对话就可以看得出来,钟跃民说:
“奎勇,你做的已经够多的了,别说你的亲人,就连我这个朋友,也在最困难的时候接受过你的帮助,我钟跃民永远也忘不了,记的那时你对我说过,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你要是条汉子就得咬牙抗过去。奎勇,你知道吗?就这么一句话,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人在失意的时候感情是脆弱的,奎勇啊,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我曾经接受过你的帮助,现在我的情况好些了,也有能力帮助朋友了,希望你不要拒绝我。”
说道钟跃民,不得不说高玥。其实她是一个让读者容易忽略的女性,她没有周晓白大家闺秀的气质,也没有秦岭的那种另类,但是,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性,或者说,它具备了周秦二人共同的优点。高玥和周晓白一样重视婚姻,但不似周晓白那样爱上一个人就难以自拔,高玥有着自己的个性和理想,有着独立个性的女人是让男人喜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再者,高玥身上充满一种灵性,他能理解周跃民,同时也知道应该怎样和这样一个另类的男人相处。如果现实中能碰到这样的女孩,我是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作品中的血性,作者对于军人段落的描写总是酣畅豪迈的,不同历史背景下,不同时代的人所塑造出来军人,其军魂是不变的,那就是一种不怕死的战斗意志。
钟跃民说的一段话:
“好啊,都明白死是怎么回事了,我就不再打预防针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都是军人,当我们穿上这身军装时,就应该做好将来有一天死在战场上的心理准备,我的战前动员不讲大道理,我只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醒大家,这就是契约精神,当我们穿上军装时,就等于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这就是说,如果天下太平,国家就养着你。如果国家有事,你就要理所当然地去流血牺牲,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你必须要履行的契约,逃避契约的人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即使不是骗子,也是个缺乏信誉的人。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谋生,但决不能把当兵当做谋生的手段,军人不是混饭吃的职业,大家明白吗?”
明白!特遣队员们吼道。
钟跃民笑了,他话锋一转道:
“这倒让我想起了另外的一个话题,人到底有没有灵魂,要是有,这灵魂会不会真像书上写的,去找阎王爷报到?好,咱们就把他当成是真的,弟兄们,要是我中了头彩,我还要成立个特遣队,有愿报名的一会儿跟我说,我带着弟兄们去阎罗殿逛逛,咱们用冲锋枪手榴弹端了他阎罗殿……”
如果我们把《血色浪漫》定位成一部纪实文学类作品的话,那么书中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历程都值得研究,坦白讲,正像作品的名字一样,这是一部充满血色浪漫的作品,主人翁钟跃民追求的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们可以遐想,但不能当真,除非你是个艺术家或者诗人,像许巍那样。
如果要问作品中哪个人物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话,我想说是郑桐。郑桐这个角色是我非常喜欢的,在钟跃民当兵离开白店村之后,郑桐只能扎身于书海,在历史的研究中他找到了属于他的快乐。也正是通过学习,考上了大学,摆脱了贫穷,婚姻也是一番风顺的。让我们来看看郑桐在陕北和蒋碧云的几次对话,郑桐和蒋碧云并肩坐在村口打谷场一个石头碾子上,两人久久地沉默着,突然,郑桐开始抽泣起来。蒋碧云大惊,这是她笫一次看见郑桐流泪。
她惊慌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郑桐,你怎么啦?”
郑桐:“这日子……真没盼头。”
蒋碧云:“大家不是都这么过吗?”
郑桐:“人……就怕没有希望,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蒋碧云“郑桐,你从来都是乐观的人,今天怎么变得这么消沉?这可不像你。”
郑桐:“你不知道,我想上大学,连做梦都想,可今天我去公社一问,被选上的工农兵学员都出发了,当时我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
蒋碧云说:“可你不能放弃希望,我就不信,咱们会永远呆在这小山村里,机会总会有的。”
郑桐心灰意冷地说:“机会见了我,恐怕也会绕着走,我这个人运气不太好。”
蒋碧云:“要是有一天,机会到了你眼前,你却无法抓住它,因为你不具备抓住机会的本领,到那时候,你将无话可说。”
郑桐沉默。
蒋碧云:“我知道,你的精神状态很糟糕,生活艰难,前途无望,还有……你很孤独。”
郑桐低声道:“是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漫漫长夜,我在独自行走,何处是归程……”
蒋碧云轻声说:“如果心中有了爱情,也许情况会好得多,那时你会觉得温暖,觉得有了依靠,觉得灵魂不再孤独,觉得生活从此充满了色彩。”
郑桐:“可我眼前是个没有色彩的世界,只有缺少植被的黄土。”
蒋碧云:“郑桐,你不想对我说点儿什么?”
郑桐:“我万念俱灰,实在提不起兴趣说话。”
蒋碧云扳过郑桐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说:“那我说,你听好,我想向你提个建议。”
郑桐:“你说。”
蒋碧云:“一个人走夜路实在太孤单,两个人结伴而行不是更好吗?”
郑桐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和我一起走?”
蒋碧云:“是的,咱们一起走夜路,一起抵御孤独,一起寻找光明,你愿意吗?”
郑桐背过身去,不吭声了,蒋碧云温柔地从后面轻轻抱住他。两行热泪从郑桐的眼中流出……
还有一段是这样的:
蒋碧云:“你自学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我真为你高兴。”
郑桐的眼睛望着远方,沉思道:“知识……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清醒,使人大彻大悟,就象在漫漫长夜中的火把,给你光明,给你温暖,当你进入一种境界以后,世俗的东西就不太重要了,你无暇去考虑物质生活的富足与贫困,你获取知识,是为了进行一种思考,一种自我完善。”
那么你在思考什么?完善什么?总之,你想做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当年陈寅恪在悼念王国维先生的悼文中提到,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令人高山仰止啊。一帮来自革命后期的人,一帮充满着高雅、纯情、浪漫的年轻人,在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
钟跃民善良中充满着叛逆,冲动中隐藏着冷静。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他不想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乐观豁达永远是他的天性,整天打打闹闹让他学会了玩,下乡插队让他知道了苦,部队当兵让他懂得了情,开煎饼滩让他明白了爱,一个不断使自己生活改变的人失去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
袁军一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人,他曾说他要当兵,结果真的考上了军校而且还做了军官。
郑铜,一个拥有博学、想像力、和幽默感的人,先是下乡当知青跟着钟跃民,后来钟跃民走了,自己过着寂寞孤单的日子守着一片片没有植被的黄土。终于下定决心要离开陕北于是便自学苦读凭自己的能力被破格录取当上了中学教师,后来有了爱情住进筒子楼最后终于考上了研究生。
张海洋,善恶分明,爱情与友情分的很清楚,当他娶了周晓白以后他虽然知道晓白心里爱着的人依然是钟跃民,但他理解周晓白,从来都不能说她半个不字,直到用一颗执着的心打动了周晓白。宁伟,一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好兄弟,一个同在一个连队里当过兵的好战友,可最后还是死在他的枪下。虽然会有些人恨他这样的做法,但他是个警察!他也不想这样,但他必须这样!这才叫所谓的男人。
周晓白是一个对爱情充满着幻想与执着的女人,起初在路上碰到嬉皮笑脸的钟跃民,后来又在冰场邂逅,终于在钟跃民一次对音乐评价之后心彻底被他所征服,梦里寻他千百度的人终于找到了,于是便彻底投入真的感情。只可惜她的这种大小姐式的爱情根本让钟跃民承受不了。婚姻是女人最想得到的,而自由是钟跃民所向往的,当二者有冲突时,钟跃民只会放弃爱情。慢慢的她的爱不再有激情,不会再燃烧,像是一盏蜡烛,燃烧到最后终于枯竭了,剩下的只有不能再燃烧的灰烬。
宁伟坚强不屈,虽然好斗但很善良,在军队的时候上街买东西,见一壮汉正追打一女人,他一脚上去就把那男人踢断三根肋骨。因为这事被部队强制复员回家,那时候他可是快要提干的人,受了这样大的委屈却没抱怨,回到家做买卖刚有点起色却被以前的同学骗走50万,残忍的社会与现实终于逼他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李奎勇早年差点因为交错一个朋友而送了性命,幸好钟跃民让他悬崖勒马,朴实能干,对朋友忠诚,对父母尽孝,能交这样一个好哥们算是三生有幸。
秦岭一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要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桐去找过她,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
“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说罢便回到了故事的主人公钟跃民身上,经历过玩世不恭的小顽主、经历过饥寒交迫落荒街头的悲苦、经历过百般历练生死考验的部队生活、经历过小本买卖白手起家之后,他还是又背起了行囊远走大西北,故事虽然就写到了这里但总会有种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作者的用意所在吧!真不知道这个一直走在路上的人还会碰上什么朋友,还能遇到什么希奇古怪的事。一个富有理想富有追求的男人,你重视的不是得到的,而是经历的,就让可可西里的苍穹来任你翱翔,让漫无边际的戈壁任你开阔吧,我们永远都会为你祝福!钟跃民的贫嘴和幽默并不能掩盖整部作品那种淡淡的忧伤感,特别是作品最后宁伟的悲惨结局和李奎勇的去世,让这个本来就特立独行的钟跃民更加难以心安理得去过平稳的生活,而是真的走了,去了可可西里。也让整部作品,延续了题目的内涵、血性、浪漫。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告诉人们,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说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作者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化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不能专门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自己的生活。
第三篇: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
(一)郭保、赵琦
马塞尔.普鲁斯特说过: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前一阵时间刚好充裕,受《亮剑》影响,又仔细阅读了都梁的另一部作品《血色浪漫》。作品主要讲了从文革到21世纪的时间段里一群部队大院孩子的生活成长经历,这里面的很多内容深入思考后都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所以说谈不上一些纯粹的读后感,只是认识并找到了一个定义更加清晰的我。
情义。
先俗点,说说被当今社会过于夸大宣扬的感情。看看主人公钟跃民对待感情的态度吧!他在陕北插队时对蒋碧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回到故乡第一眼看见的总是自己的恋人变成别人的老婆。蒋碧云反驳说:照你这么说,这个世界就没有真情了。这时钟跃民指着黄土地说:咱脚下这坡地能种玫瑰花吗?我看不能,只能种高粱玉米,这环境太恶劣了,漂亮的花朵需要有合适的温度和水分,感情也是如此,需要有个好环境,别人不忘旧情,那是人家有觉悟,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可以看出在现实面前钟跃民对爱情很冷静和理性,我也很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我认为相恋和婚姻是两个概念。相爱相恋可以无条件地去轰轰烈烈甚至去作,但是婚姻是有条件的。花朵需要适宜的环境才能生长,婚姻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成功。人生遇到的每个人,出场顺序很重要,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在合适的时间遇到是天时。以过来人角度讲异地恋真的很辛苦,我当然不是反对异地恋。既然要结婚,两个人最好不要聚少离多。空间地域相近,这是地利。结婚嘛,最重要的肯定是感情啦!所以聊的来,玩的开,能有感情的过日子这是人和。
除了感情,在其他情义上,钟跃民并不是很理性,而是一个很容易感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杜老汉的野菜团子,憨娃的老鼠肉,秦岭的信天游,吴满囤的贫穷,李奎勇的去世等等,这里的每个细节都能让他流泪。在这些细节里我看到了他的单纯和义气,他的单纯使他内心情感世界很丰富,他的义气使他能结交到真心的哥们。综合这两点,我给他的总结就是一个浪漫侠义之人!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往往是具有感染力,凝聚力的。我们在现实工作中需要这样的感染力和凝聚力,这是是团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
思想与文学涵养。
钟跃民不是一个纯粹的顽主,他的思想与文学涵养同样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钟跃民开始这样理解,作为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人们才能只听凭于心灵的召唤,而不被肉体的欲望所控制?走在人群中,他常常强烈的感受到,中国人的心灵还和中国人的历史一样,在功利主义和隐逸之间茫然徘徊,使人世变成没有理智的掠夺,使出世变成失败的藏身之所。在这样的群体里,最容易形成时尚和潮流,所有潮流得到流向,都是一元化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的心灵总是一架失去控制的马车”。对于这段话我感同深受,我时常感觉现在社会太浮躁。我很难想象以前的“杀马特”“非主流”怎么会形成潮流,无非是一些追求表面个性的浮躁之人所做。而一些跟风之人只是觉得看上去很立异,就盲目模仿形成风气潮流,这些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认识事情的本质。这两种人在我看来内心都是很空洞的,并没有建立正确的三观和坚定的信念。人生不过是一个“悟”的过程,当你“悟”出的境界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才能看到事情的本质内容,才能得心应手的待人接物。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继续有所“悟”,有思想。
钟跃民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这样的境界和认知也能使他对感兴趣的事物上达到一定水平高度,文学就是其中之一。钟跃民文学素养之高可以说是贯穿作品的一条暗线,许多情节因之展开。以他欣赏《船歌》时的想象为例:“好的音乐都会在人的头脑中形成画面,我看见的画面是这样的,先是俄罗斯风光的大背景,辽阔无垠的草原,绮丽的外高加索风光,波涛汹涌的伏尔加河,圆顶的东正教堂,我的耳畔似乎听到熟悉的俄罗斯民歌······这歌声忧郁而深邃,让你心里酸酸的,忍不住要流泪······”。这幅画面让在场的人无不受感染。我分析看来,正是如此高的文学素养才使他的生活品位与格调也很高,同时也是他自信的来源之一。对于读过一些文学作品的我来说,知道读书的好处,我想我以后会坚持阅读的习惯。因为我想提高自身的境界与文学素养,再大胆点说,在文学上我会当一名浪漫主义诗人!
生活态度。
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触与收获就是主人公的生活态度:父亲文革被隔离钟跃民没表现太多怨恨与消极,而是潇洒快乐的当起了小有名气的顽主等待机会。去陕北插队离别时他不像大多人一样沮丧流泪,一句“大丈夫横行天下,这才刚有点意思”更是豪迈。而他在陕北的生活也应着这句话;没饭吃带头要饭,学习陕北民歌,与秦岭相爱······虽然贫穷也照样活的精彩。当兵后苦练本领,从一个刺头兵成为侦察营长,立下诸多战功。退伍后生意经营的有模有样,最后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顺其自然,活在当下”这八个字在钟跃民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是我学到的宝贵东西。人一生要经历的太多,大多都不是自己所想要的。这时我们就要乐观,活在当下,积极投入,无论做生么都要做的出色。所谓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切不可用消极的态度去面对。当然“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不能把远虑经常放在心上,脸上表现出一脸事故的样子,否则远虑就可能成为你的近忧。活在当下并不是安于现状,它的意义就是把眼前事情做好,为了以后远虑的到来能好好应对,为了实现自己的终极理想。这些话都是我从中感悟收获到的最有用的东西。
血色是现实,浪漫是理想,血色浪漫就是在现实与理想中去生活,体会人间各种滋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这些就是我从作品中所想到与感悟的东西。
《血色浪漫》读后感
(二)第一次接触《血色浪漫》是在高中的某个寒假,那时上硕士的堂哥总在电脑上看《血色浪漫》电视剧,并推荐给我。当时并不喜欢那样体裁的作品,于是就没有去深入了解它。大一的假期呆在家里无聊,翻出了它,走进了都梁的世界。毫无防备,几集过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作品,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从大一到现在三年的时间里,我看了三遍电视剧,一遍小说原著,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每次都感动到稀里糊涂。
自我认为,《血色浪漫》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他的故事情节,这是一部讲述文革时期年轻一代人成长的故事的小说。虽然时代不同,但是故事情节主要从友情、爱情、人生等永恒话题展开,小说中青年人坚定的友情、梦幻般却极易破灭的爱情、游戏人生的情怀无疑引起了年轻的我深深的共鸣。
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老三届”一代钟跃民、郑桐、袁军、张海洋、周晓白等,有因为父母政治问题时期混世顽主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时候周晓白闯入了钟跃民的世界,才发展出后续的一系列故事),有父母平反后陕北插队、部队当兵的故事、也有复原之后重新打拼的乐趣抑或是幸福。无论在什么时候钟跃民游戏人生的观念总是带给他无限乐趣,在心理平衡之后他总是可以把一切工作都做的相当优秀,成为团伙中的领头羊。
今天我主要与大家分享由《血色浪漫》引发我关于人生的思考,不同主人选择不一样的人生,钟跃民选择游戏人生。初中毕业的他当了几年的“小流氓”,打过架,拍过婆子;去陕北插队,讨过饭,放过羊;去当兵,顶过领导,立过功;卖过煎饼,智斗工商局;蹲过监狱,跑出租,拉野鸳鸯,开过饭店……最终他加入了反恐组织。他的一生就这样过了,一直在路上,在他眼中不同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不同的游戏罢了,其间并没有多少差别,于是他不管干什么都享受在其中,做生活中最快乐的人。正如他蹲在监狱里都能过得有声有色,没有丢掉心中的希望,于是说他是一个牛人。
然而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如果宁伟没有遇到那个“骚娘们”,也许若干年后他也当了将军。可是没有如果,他还是离开了自己深爱的军营,在生活的戏弄之下,他一步一步走向绝路,一个热血沸腾,一心向善的人最终变成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究竟是什么原因?工作兢兢业业的袁军(张海洋)【小说和电视剧故事情节不一样】,可以说是生活中的完美男人,深深爱着周晓白,最终和周晓白领了结婚证,但周晓白夜里做梦都喊的是钟跃民的名字。郑桐和蒋碧云的早年人生曲折,()但后来也是落入了俗套,平平淡淡,结婚生孩子,看着孩子长大,孩子再生孩子……如此世世代代。秦岭、高玥这两个女人之所以能得到钟跃民是因为他们和其他女人有着不一样的思维,他们并没有像周晓白那样做出一副要讹人一辈子的表现,而是那种看开万事,跟着心情,对钟跃民持有着放纵不管的态度。一直强调“生活最怕失去希望”的李奎勇一生穷困潦倒,他失去了希望?生命变得暗淡?
纵观全书,初中毕业大伙都是一起打架、拍婆子的少年,多年后差别惊人。也许这就是选择,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适合自己才是更好。正如钟跃民和张海洋算是早年生活方式极为接近的两个人,但却在复原选择职业上出了差别,以我看这就是性格差异的结局。自我感觉,自己拥有和张海洋一样的性格,但却想走钟跃民一样游戏人生的道路,生,就生的快乐,重要的是过程,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做最好的自己,摒弃世人的闲言碎语!
血色浪漫读后感
(三)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血色浪漫》是好友送给我的礼物,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我挺佩服老三届的,没怎么上过学,风华正茂的时候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而当今社会的中流砥柱却有很多老三届。对于生活的思考,他们要比我们这一辈深刻得多,也有意义得多。这是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
书中的主人公郑桐进了社科院做学问,张海洋进了刑警队,袁军当上外交使官,钟跃民依然是个自由人,漂泊在可可西里。
所有的不同只有一个原因——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所有的主人公中,钟跃民的视觉冲击力无疑是最强的!而“生活态度决定一切”也在他身上淋漓尽致的体现。不可否认,钟跃民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他的博学,他的聪明,他的上进,他的不安分,他的足智多谋,甚至他的“痞”都给人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是一种释放,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折服。在大多数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踏实地前进的时候,他的决然放弃,不断变化生活的态度,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他的生活状态被现代人视为“在路上”。
书中,钟跃民曾对秦岭说过:“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连串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着……但很多时候,初体验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还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一种积极地生活态度,只是在我看来,这种积极太过跳跃。”
我欣赏钟跃民缘于他“在路上”的生活方式,不敢苟同的恰恰也是他的生活方式!他身上的洒脱让我觉得太过理想化。但同时,他又是一个理性的人,有深刻的思考。他的思考不同于郑桐,而是典型的“在路上”的思维方式。我在想,或许作者在借钟跃民这个特殊的人物让读者引发思考:是无条件的去适应这个社会还是顺其自然的去作为,只是取决于你把什么看得更重要,是结果?还是过程?
当年的人们并不追求一定要成功,他们只是在享受“在路上”。我觉得,这一点好像现在的人要弱一点。或许是社会压力大了,自己和他人逼得自己必须那么在乎结果。但对自己宽容,并不是一种罪过。
且不说“在路上”,我是确确实实佩服钟跃民身上那股积极向上的劲。我非常喜欢陕北窑洞里吃不饱肚子却依然午夜神侃的他们,虽然有几分傻但活得很积极。还是那句俗话,没有趟不过的河,没有过不去的坎。既然能积极快乐地活着,何乐而不为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幸福的评价标准。对于别人的生活,我们无权指点,对于别人的标准,我们无力评说。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最最普通的人,我只想过最最普通的生活,并且积极的面对,然后拥有自己的小幸福。“在路上”不是我的生活态度,对于这种生活方式,我欣赏,可我永远也做不到。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过这本书的人,能够积极的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态度决定一切!
(作者为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兴城路派出所季世峰。)
第四篇:《血色浪漫》读后感
《血色浪漫》读后感
我是先看的这部电视剧,被里面的主人公钟跃民所吸引,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语言很生动,幽默搞笑但又不乏冷静理智,比起电视剧来我跟喜欢书中的刻画。看书和电视的最大区别是书能给人无尽的想象空间,只要你够想象力,就能感受到那个年代的浪漫,的确是血色的,鲜红的。这本书展现在读者眼前的真是那个风雨飘摇、血雨腥风年代中几个年轻人的浪漫故事。书中的爱情并不是像那些狗血的爱情故事情节,它是爱情和友情的完美结合。作者对《血色浪漫》中各类人物的塑造还是非常到位的,玩主类的袁军和郑桐,优秀执着的周晓白、极有心计的罗芸,憨厚可敬的吴满屯、还有外冷内热的宁伟都被作者刻画得活灵活现,最为出色的就是始终“在路上”的主人公--钟跃民。钟跃民是一个很特立独行的人,他的人生态度然我感到很新鲜刺激,那种对自由的渴望,有着多种体验人生。上个时代的青年,躁动的青春步伐,用自己的人生历程描述整整一个时代的进程.京味的语言有些贫,却比板起面孔的说教有意思得多,喧闹之后留下的思索,却是几许无奈.喜欢那种在路上的状态,但现实所迫,很难真正实现那种在路上的生活。
如果人生是炼钢,他们是特种钢,是带有浪漫情怀的“老三届”。
读完这本书剩下的就是一种感悟和思考,对人生,对未来,对社会的思考。。。或许以后在对未来和社会茫然的时候,它会让我以一种更积极更洒脱的方式来对待命运的安排。
凯鲁亚克的那句话说得真好,我还年轻,我渴望远行,带着最初的激情,寻找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浪漫,我们启程吧!
第五篇:血色浪漫初中生读后感
血色浪漫
(一)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
(二)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血色浪漫读后感
(三)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 在路上 ”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