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畈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中畈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最大限度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
教学一线工作教师。
三、评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评审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评选重点为教学一线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每年级2人。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中选出一人。
2、评选内容
(1)考试科目
以学期结束绩效考核中在年级中获得绩效奖金额第一和第二名的老师。(扣除在综合实力中班主任所得的一份。若教师又被德育室评为优秀班主任,则不参与该项评选,取下一名次的教师。)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专任教师评选。评在学期终绩效考核中所获奖金最多的教师为优秀教师。
(3)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处根据其工作能力、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评选出一名优秀后勤工作人员。(评选对象为:叶初中,李雪发、方世华、方开旺、罗龙英、舒弋祥、方淑辉、张锡銮、李尚贵、朱云。)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1、有旷教、旷例会、旷升旗、旷教研活动。
2、迟到和早退次数超过5次以上者。
3、公假以外的其它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4、体罚学生被家长闹到学校或告到上级主管部门者。
5、在学校常规检查中,无相关材料(除学校规定的部分材料免交人员外)或提交假冒材料者。
6、被上级主管门通报批评者。
六、附:
1、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室按细则评选。
2、县级优秀教师原则上都在九年级任课教师中由年级及校行政会表决产生。若该年级在中考中成绩不佳,未达到学校给予下达的指标,则名额放到全校按校级优秀教师考评方案考核产生。
3、县级优秀教师不参与校优秀教师的评选。
第二篇:中学评选优秀教师办法
平塘县克度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使优秀教师的评选有章可循,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克度中学在编在册的教师。
2、参评教师在本学年内无通报批评、记过和警告等不良反应。
3、参评教师本学年的个人成绩必须超县均值。
二、优秀教师的积分办法
1、评教工作:10分
①德行修养:,注重形象,言行举止大方,穿戴朴素,文明有修养(2分)。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不体罚学生(2分)。③育人工作:注重教书育人,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学生进步大(2分)。④教学能力:学生认为教师能优秀地上好每一节课,耐心辅导每一个学生,师生互动性好,能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认同率较高(2分)
⑤课堂教学:坚持上好每节课,无空堂、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接听手机、中途会客等现象(2分)。
说明:只要有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学有突出不良反映并得以证实,此项不得分。
2、师德师风15分。
①工作态度: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工作踏实肯干,不搞花架子,较扎实地完成各项工作。(5分)
②顾全大局: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5分)。
③廉洁从教:在工作中无乱收费行为,无收费补课行为(5分)。
3、出勤及工作量 15分
①工作量:能满负荷工作,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有不足相应打折(10分)。②出全勤:有旷工现象此项不得分(5分)。
4、常规教学:20分
此项由教导处根据平时常规记载评分,每学年四次常规检查,每次5分。
5、教学效果40分
教学效果得分=基础分(40)+超值×0.1
说明:
①个人成绩超县均值后得基础分40分。
②超值=个人成绩—县均值
③教学效果得分累加不封顶。
三、优秀教师产生办法
1、优秀教师采取个人申报,没有申报的教师不予考虑。
2、若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今后三年的评优资格。
3、每次评选优秀教师,由学校依据工作需要确定优秀教师指标数和考评小组,并逐项考查评分定等,填写考评量化表,由考评小组汇总。
4、考评小组(参评对象回避)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以综合评价名次决定当次的优秀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一天后,无异议视为通过。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对当选的优秀教师发荣誉证书一本,并奖励100元。
2、学校若有省、州、县的优秀教师推荐名额,从当选的优秀教师中按名次推荐。
3、优秀教师在考核评优、职称晋升时优先。
克度中学教
务处
2010-10-
第三篇:信丰中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信丰中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拟定本办法。
二、评选原则
1、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按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每学年评选一次。
3、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与“选进”“优秀”不相符的行为者,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
4、实施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存在严重不合理,由校委会讨论是否修改本办法。
三、评选办法
(一)高考学科课任教师
1、评优指标:高一、二、三各15名,实习班5名。
2、评估操作方法:依据学教师教学成绩(《信丰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中N=x+y+z)的平均值分年级分备课组由高到低排序,语、数、英各取2名,其它学科各取1名,剩余3个指标在未当选的教师中按全年级高到低分排序取3名。实习班语、数、英各取1人,文、理各取1人。
(二)非高考学科课任教师
1、评选指标:分体育组,音乐、美术组,微机组各取20%。
2、评选操作方法,按学年绩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
(三)非课任老师评选先进工作者
1、评选指标:分教辅组、后勤组各取20%。
2、评选操作方法以:按学年绩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该学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教师,先进行者
1、违法乱纪行为,受过处分者。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主要因教师过错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不服从领导,以摧诿、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者。
4、经常不参加集合,活动者。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委会
信丰中学
2013年9月
第四篇:信丰中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信丰中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3年9月22日校委会讨论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拟定本办法。
二、评选原则
1、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按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提交校委会讨论通过,每学年评选一次。
3、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与“先进”“优秀”不相符的行为,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4、实施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存在严重不合理,由校委会讨论是否修改本办法。
三、评选办法
(一)高考学科课任教师
1、评优指标:按各年级(含补习班)高考学科课任教师数的25%。
2、评选操作方法:依据学教师教学成绩(《信丰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中N=x+y+z)的平均值分年级分备课组由高到低排序,语、数、英各取2名,其它学科各取1名,剩余指标在未当选的教师中按全年级由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补习班根据考核成绩、学科教师数由管委会参照应届分配方式讨论确定。
(二)非高考学科课任教师
1、评选指标:分体育组,音乐、美术组,微机组进行,各组人数的25%。
2、评选操作方法:按学年绩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
(三)综合组评选先进工作者
1、评选指标:综合组人数的20%。
2、评选操作方法:按学年绩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
(四)该学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校委会讨论认定)。
1、违法乱纪行为,受过处分者。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主要因教师过错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不服从领导,以摧诿、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者。
4、经常不参加集合,活动者。
5、请假3个月以上者。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委会
信丰中学
2013年9月
第五篇:黑神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黑神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黑神庙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在本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有旷工行为者;
(4)体罚学生,影响恶劣;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7)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者;
(8)教学成绩不佳者。
(9)全年事假一月以上者,或病假三月以上者。
第二条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划拨的先进名额确定各组可评定名额数。
学校目前划分为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英语教研组、理化教研组,综合教研组、体育与信息教研组、行政组,后勤组八个大组。有交叉分布属二个组以上的,不重复分占名额,只能在一个组享受一个优秀名额。
2、教师可以自荐申报参加优秀教师评选,也可由教研组推荐人
选。
3、教代会和考核组对自荐参评名单和教研组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当申报人数小于规定名额时,且教代会和考核组审核通过时,直接公示本参评教师名单。当个人申报人数或教研组推荐人数多于评定名额时,用本法第三条《优秀教师考核积分办法》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以积分作为参评依据,根据积分的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4、教代会和考核组对参评教师进行考核时,每人对参评对象根据本法第三条《优秀教师考核积分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取所有参与考评人的平均分做为该教师的积分。
5、当参评对象也是教代会成员或考核组成员时,不能对自己评分,而由其余人对其进行评分,取其他人的平均分作为该教师的积分。
6、考核结束后,学校工会或办公室公布获得参评资格教师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当次的优秀教师名单,公示三天后,无异议视为通过。
7、确定参评人选后,各获得参评优秀教师的教师在3日完成个人相关评选相关表格的填写和资料的准备,并按规定的时间和份数呈报相关部门。如只评校级先进教师,则资料报学校办公室。
8、考核分数公布后,已经获得参评资格的教师可以在公示前结束前一天放弃本次参评资格,一旦放弃本次参评资格,则此后三年内的任何评优资格也不再享有。如有放弃参评资格的,则由本组积分高的教师顺次递补,如本组尚无有积分的教师,则由本组迅速推荐名单或本组人员自荐参评。倘若第二次推荐或自荐的名单少于本组评定名额,且教代会和考核组一致通过,则直接再次公示参评名单。倘若第二次推荐或自荐的名单多于本组评定名额,教代会和考核组通过积分办法评出参评名单。
第三条优秀教师的积分办法
1、教学工作考核(10分)
①德行修养:注重形象,言行举止大方,穿戴朴素,文明有修养(2分)。
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不体罚学生(2分)。
③育人工作:注重教书育人,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学生进步大(2分)。
④教学能力:学生认为教师能优秀地上好每一节课,耐心辅导
每一个学生,师生互动性好,能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认同率较高(2分)
⑤课堂教学:坚持上好每节课,无空堂、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接听手机、中途会客等现象(2分)。
说明:只要有体罚学生现象,学生及家长对教师教学有突出不良反映并得以证实,此项不得分。
2、师德师风考核(15分)
①思想修养:阳光向上,心怀坦荡,不发牢骚,一身正气,树立榜样。不向学生传播反动言论,不向学生描述社会黑暗面。(3分)
②工作态度: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工作踏实肯干,不搞花架子,较扎实地完成各项工作。(3分)
③顾全大局: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
④热心公益:关注学校大小事务,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和各项检查资料的准备,积极参与学校管理。(3分)
⑤廉洁从教:在工作中无乱收费行为,无收费补课行为(3分)。
3、出勤及工作量考核(15分)
①工作量:能满负荷工作,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有不足相应打折(5分)。
②出全勤(10分):
一年或一学期中有旷工一天以上一次的此项不得分。
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半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半天扣0.2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10分考扣完为止。学期先进教师以学期考勤计算,优秀教师以考勤计算。
4、常规教学:(20分)
①制定教学计划(4分)
②备课(4分)
③上课(8分)
④作业的布置和批改(4分)
5、教学效果考核(40分)
①知识技能传授(5分)
②学生能力培养(5分)
③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5分)
④学生个性发展(5分)
⑤平均分或工作效果(10分)
平均分考核积分规则:
有教学成绩的,都要以可比成绩参与平均分考核。如只教一种类别班级的,取所有班级的平均分为平均分积分参与排名;若同时兼任不同类别班级的,先求不同类别班级的平均分,再将两类班级的平均分的均值参与排名,作为该教师的平均分积分依据。
可比教学成绩积分规则如下:
同类班级有四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同类班级有三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7分,4分。
同类班级有7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4分。
同类班级有6个的,平均分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
既有教学成绩,又兼任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一律以可比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参与排名考核记分。
任音、体、美、劳等课程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按工作效果考核,根据人数,用2:7:1的比例分别记8分,6分,4分。
若同一教师兼任不同学科,且均有可比成绩的,以最有利于该该教师的学科平均分排名参评,但平均分和及格率必须为同一年级同一学科。
⑥及格率或敬业精神(10分)
及格率考核积分规则:
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均列最后一名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
有教学成绩的,都要以可比成绩参与及格率考核。如只教一种类别班级的,取所有班级的及格率为及格率参与排名;若同时兼任不同类别班级的,先求不同类别班级的平均及格率,再将两类班级的平均及格率的均值名次作为该教师的及格率参与排名,作为该教师的及格率积分依据。
可比教学成绩及格率考核积分规则:
同类班级有四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
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同类班级有三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名,积分分别为10分,7分,4分。
同类班级有7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4分。
同类班级有6个的,及格率排名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积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
既有教学成绩,又兼任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一律以可比教学成绩的及格率参与排名考核记分。
任音、体、美、劳等课程无可比成绩学科的教师,按敬业精神考核,根据人数,用2:7:1的比例分别记8分,6分,4分。
若同一教师兼任不同学科,且均有可比成绩的,以最有利于该该教师的学科及格率排名参评,但平均分和及格率必须为同一年级同一学科。
第四条、优秀教师评比排斥条件
此款作为第一条第五款的补充条件。
1、教学成绩的平均分和及格率均列最后一名的教师取消参评资格。
2、在同一类班级教学,最低平均分比最高平均分低10分(含)以上者,无参评资格。
3、或最低及格率低最高及格率20个百分点(含)以上者,无参评资格。
4、若同类班级中的最高平均分、最低平均分和最高及格率、最低及格率属同一任课教师,则不受此限。
对于同时任不同类别的班级的教师,则将其不同类别班级成绩在同类班级的成绩中作比较,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亦可判定无参评资格或不受限制。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教代会和考核组。以后随班级的增减或执行中的新情况,可以修改相应的积分规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