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立完善城乡规划体制促发展调研对策
按照《县委常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3月23日开始,我在工作的同时带上调研任务,先后到大水坑镇、惠安堡镇、冯记沟乡、麻黄山乡进行了实地查看,多次向村组干部和村民询问情况、征求意见,顺利完成了《完善城乡规划,加快小城镇建设》课题调研任务。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城规划建设情况
1985年,县城总体规划首次编制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15年,实施了14年;202_年,第二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20年,实施了5年;202_年,第三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规划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为37平方公里,远期管控目标20年,今年县城西区、南区建设已超出总体规划。1999年至今,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28平方公里扩展到7.8平方公里,10年间建成区面积增大了3.42倍。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7.8平方公里,覆盖率为62.4%。完成了供水、燃气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完善排水专项规划,急需编制供电、通信和环卫专项规划。
成立有“盐池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承担着研究城市规划动态,决策重大规划项目,指导城市发展方向的责任。从202_年起,先后出台了《盐池县县城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道路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盐池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试行)》等8个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中,3个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已经过时。
(二)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情况
7个乡镇中,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完成了镇区总体规划。全县98个行政村675个村民小组的居民点超过1000个(住户间距离超过2公里为1个居民点)。202_年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将675个村民小组合并为408个;累计完成村庄规划109个,主要分布在37片扬黄灌区。除县城规划控制区和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规划控制区外,全县农民建房基本不需要经过规划审批。
二、存在问题
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特别是“两大工程”实施以来,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广大乡村无序建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城乡规划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还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规划意识有待增强。特别是对于乡村和集镇的规划重视不够,目前4个乡政府驻地仍无总体规划,全县村庄规划只完成了26.7%,“无规划不能搞建设”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尚未形成,用规划指导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二)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在《城乡规划法》颁步实施前,乡村需要编制哪些规划、由谁负责编制、由谁审定、由谁贯彻执行等问题散见于各类文件中,不成体系、多头授权、不便操作,致使村庄规划编制率低,广大乡村存在大量有悖于规划基本原则的民居和其他建筑,脏乱差成了农村的代名词,实施“两大工程”的巨额支出就是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只有1年多,我县城乡规划,特别是村镇规划采取何种管理机制和模式,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三)城乡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建设局内设有规划设计室(无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为14人,实有9人(在岗7人、待退1人、长期病假1人);在岗7人中,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工勤人员1人。这相对于一些县市规划管理与建设部门分设配备的人员,则少的可怜。实际上,现有人员也只是能免强应付目前县城的规划管理工作,无力对全县村镇规划进行指导和监督,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职能也只限于城市规划方面。
(四)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一是修编频繁。县城总体规划6年间修编了2次,目前又面临着第3次修编,2次40年的规划管控期执行不到10年,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保障。二是配套规划修编滞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快满4年,但详细规划只完成了62.4%,专项规划只完成了3项,供电、环卫、通信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相关城市项目建设缺乏规划依据,影响城市建设和整体功能的快速提升。三是规划系统性不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应当依据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布局规划确定要撤并的乡(镇)、村就无需再编制其他规划,也就不会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现存的“四镇四乡”布局,是否最科学,有无必要进一步论证调整?调查反映,与近年来农村学校“自然关停”的原因类似,全县超过半数的农业人口已进入城镇定居,剩下不足60000人规划在408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只有147人约37户。这样的村庄仍然偏小,存在着村庄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
(五)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不紧。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上位规划未敲定的情况已编制完成了下位规
划,城乡规划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和电力等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部门间因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造成各规划相互间有不一致和矛盾的地方,不能互为补充、互为佐证,各管各的事,影响了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和质量。
(六)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进程缓慢。《城乡规划法》就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议、公告、论证、审批等程序和权限作了明确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我县已编制完成的各类规划都还未经有权机关审批认定,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规划;一些规划编制程序也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还存在无资质编制规划等问题。
三、努力方向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县乡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才能促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规划,完善体系。要按照各类规划编制的权限和程序,本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努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间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不断优化村镇结构和布局,科学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等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要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规划联席会议评审制度,要在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衔接审议。村庄规划、乡(镇)规划和县级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分别提请村民代表会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三)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于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运用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客观预测城乡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方向,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努力编制建立起能够指导今后一定时期城乡建设发展的规划布局框架。
(四)以人为本,促进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生态理念贯穿规划全过程,走城乡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村镇规划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把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衡量规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二是要树立生态理念。要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发展、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要树立特色理念。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和展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特色村镇。四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加强监管,确保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监督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转变。努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偏差,坚决查处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六)健全体制,注重实效。体制不健全,再好的政策措施也难取得好效果。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关键是要强化县乡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健全规划管理机构,配备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设局规划设计室的职能要进一步强化,承担起村镇规划综合指导职能;逐步在各乡镇设立村镇规划所,保证有专人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延伸到乡(镇)、村庄,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篇:建立完善城乡规划体制促发展调研对策
建立完善城乡规划体制促发展调研对策
按照《县委常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3月23日开始,我在工作的同时带上调研任务,先后到大水坑镇、惠安堡镇、冯记沟乡、麻黄山乡进行了实地查看,多次向村组干部和村民询问情况、征求意见,顺利完成了《完善城乡规划,加快小城镇建设》课题调研任务。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城规划建设情况
1985年,县城总体规划首次编制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15年,实施了14年;XX年,第二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远期管控目标为20年,实施了5年;XX年,第三次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完成,规划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面积为37平方公里,远期管控目标20年,今年县城西区、南区建设已超出总体规划。1999年至今,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28平方公里扩展到7.8平方公里,10年间建成区面积增大了3.42倍。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了7.8平方公里,覆盖率为62.4%。完成了供水、燃气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正在编制完善排水专项规划,急需编制供电、通信和环卫专项规划。
成立有“盐池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承担着 研究城市规划动态,决策重大规划项目,指导城市发展方向的责任。从XX年起,先后出台了《盐池县县城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盐池县城市道路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盐池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盐池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盐池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8个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中,3个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已经过时。
乡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情况
7个乡镇中,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完成了镇区总体规划。全县98个行政村675个村民小组的居民点超过1000个。XX年完成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将675个村民小组合并为408个;累计完成村庄规划109个,主要分布在37片扬黄灌区。除县城规划控制区和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规划控制区外,全县农民建房基本不需要经过规划审批。
二、存在问题
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特别是“两大工程”实施以来,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广大乡村无序建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城乡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城乡规 划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还不相适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规划意识有待增强。特别是对于乡村和集镇的规划重视不够,目前4个乡政府驻地仍无总体规划,全县村庄规划只完成了26.7%,“无规划不能搞建设”的思想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尚未形成,用规划指导建设的氛围还不浓。
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在《城乡规划法》颁步实施前,乡村需要编制哪些规划、由谁负责编制、由谁审定、由谁贯彻执行等问题散见于各类文件中,不成体系、多头授权、不便操作,致使村庄规划编制率低,广大乡村存在大量有悖于规划基本原则的民居和其他建筑,脏乱差成了农村的代名词,实施“两大工程”的巨额支出就是为此付出的高昂代价。新的《城乡规划法》实施只有1年多,我县城乡规划,特别是村镇规划采取何种管理机制和模式,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城乡规划管理力量薄弱。建设局内设有规划设计室,编制为14人,实有9人;在岗7人中,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工勤人员1人。这相对于一些县市规划管理与建设部门分设配备的人员,则少的可怜。实际上,现有人员也只是能免强应付目前县城的规划管理工作,无力对全县村镇规划进行指导和监督,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城市规 划建设管理协调小组职能也只限于城市规划方面。
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够。一是修编频繁。县城总体规划6年间修编了2次,目前又面临着第3次修编,2次40年的规划管控期执行不到10年,规划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得不到保障。二是配套规划修编滞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已快满4年,但详细规划只完成了62.4%,专项规划只完成了3项,供电、环卫、通信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布点规划尚未编制,相关城市项目建设缺乏规划依据,影响城市建设和整体功能的快速提升。三是规划系统性不强。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要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应当依据村镇布局规划编制,布局规划确定要撤并的乡、村就无需再编制其他规划,也就不会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现存的“四镇四乡”布局,是否最科学,有无必要进一步论证调整?调查反映,与近年来农村学校“自然关停”的原因类似,全县超过半数的农业人口已进入城镇定居,剩下不足60000人规划在408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只有147人约37户。这样的村庄仍然偏小,存在着村庄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的空间。
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不紧。全县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上位规划未敲定的情况已编制完成了下位规划,城乡规划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和电力等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部门间因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 不同,又缺乏相应的衔接协调机制,造成各规划相互间有不一致和矛盾的地方,不能互为补充、互为佐证,各管各的事,影响了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和质量。
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进程缓慢。《城乡规划法》就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议、公告、论证、审批等程序和权限作了明确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我县已编制完成的各类规划都还未经有权机关审批认定,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规划;一些规划编制程序也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还存在无资质编制规划等问题。
三、努力方向
规划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也是县乡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才能促进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依法规划,完善体系。要按照各类规划编制的权限和程序,本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努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理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间的关系,明确各项规划编制的内容和重点,不断优化村镇结构和布局,科学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科学规划,严格决策程序。要按照“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组织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等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前期审查和咨询议事作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要在规划决策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规划联席会议评审制度,要在规划编制完成后,根据规划管理层次组织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衔接审议。村庄规划、乡规划和县级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应分别提请村民代表会议、乡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面向未来,把握规划前瞻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于实现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运用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客观预测城乡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和方向,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努力编制建立起能够指导今后一定时期城乡建设发展的规划布局框架。
以人为本,促进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将生态理念贯穿规划全过程,走城乡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一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村镇规划都 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挖掘当地的文化传统、民族习惯、生活方式,把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衡量规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二是要树立生态理念。要充分考虑区域人口发展、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区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要树立特色理念。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和展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特色村镇。四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加强监管,确保规划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监督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管理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转变。努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和偏差,坚决查处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健全体制,注重实效。体制不健全,再好的政策措施也难取得好效果。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关键是要强化县乡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健全规划管理机构,配备精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设局规划设计室的职能 要进一步强化,承担起村镇规划综合指导职能;逐步在各乡镇设立村镇规划所,保证有专人负责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延伸到乡、村庄,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第三篇: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制的探讨
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制的探讨
进入新世纪,我们的行政改革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而整个行政改革在国家方方面面改革中处于一个关键的位置。去年,温家宝总理曾经讲过:“行政体制改革在各项体制改革处于关键位置。如果这项改革不搞,就犹如一马当道,万马难以前行。”总理的话很深切地道出了行政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新的实际情况下,鼎湖区委、区政府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必须要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努力提高党委、政府的运作水平。因此,要认清形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达到一个核心目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系。
一、准确把握建立和完善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从历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改革的目标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点,高度重视行政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协调性。我们紧紧抓住了政企分开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特别是从1998年以来,我们把转变政府职能看作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
第二个特点,高度重视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和规范政府行为和提高效率。这是改革的一个常规性任务,所以历次行政改革都特别强调这一点。
第三个特点,高度重视公务员素质能力建设。因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实现政府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理顺各种关系当然很重要,但在各种关系理顺的情况下,如果公务员的素质能力没有得到提高,我们要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和高效化也比较难。所以从1998年开始就强调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能力。这是改革的明显特点。
当然,以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在目标定位上也存在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改革目标中,迄今没有提及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在改革实践中,对于一些与政治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也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更缺乏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改革措施,从而导致行政体制改革在某些方面没有突破性进展。
二是在改革中,依法行政与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虽然我们提出了依法行政,但是与真正的依法行政还有不小的差距。
进入新世纪,我们要进行新的行政体制改革,就必须更加明确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新的行政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对新世纪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全面概括。
依据新世纪形势的变化,在加入世贸组织、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应定位为: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民主政治相配套,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兼顾中国国情的公共行政体系。
我们之所以强调要“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行政体系,是因为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今后主要是完善社会主义行政体制。
我们之所以强调要“与民主政治相配套”,是因为行政体制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紧密地连结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只强调行政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只注意处理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是不够的。还必须处理好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相配套。此外,还应看到,今天的政府管理与“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在那个年代,政府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为阶级利益服务的。而今,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
我们之所以强调要“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兼顾中国国情”,是因为加入wto以后,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运作,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实际,同时还必须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公民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中国社会正在由官本位转向民本位,由政治权力至上转向公民权利至上。中国社会这一更为深刻的变革,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公共行政体制是新世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确保民主政治得以实现的重要的体制构件。因此,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它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加明确自己的角色和职责,通过认真履行公职,维护公共秩序,实现维护和增进公民合法权益的目标。
在行政体制改革中,通过下放权力,转变职能,精简机构,优化结构,通过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已经在向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制的改革目标迈进。在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表述中,用公共行政体制取代传统的提法,不仅能够做到名实相符,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而且有利于协调各项体制改革的关系。
二、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途径
如此种种,都迫切要求我们要加快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已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要从政府转型、优化结构、强化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我们经过十几年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职能都有较大调整,但是仍然不到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政府权力越位,现在不是政府职能越位而是政府权力越位。二是政府职能缺位,应该由政府做的政府做得不好或根本没有做。三是政府职能不到位,应该由政府管的政府管得不好,比如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也危害了百姓身体健康。必须明确政府职能是什么。现在我们对政府职能做了四个方面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个界定,我认为主要是针对国内职能和社会经济方面,并不是政府的全部职能。尤其应该强调的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能。因为公民、企事业团体是社会的主体。我们为他们服务从根本来说就是要维护和增进公民合法权益。政府要在加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同时,加强公共服务。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温家宝总理讲,在城乡发展过程中我们是城市“腿”长农村“腿”短,工农业发展当中是工业“腿”长农业“腿”短,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是经济“腿”长社会“腿”短。长期这样国家要摔跤。所以提出科学发展观,与此相适应,政府必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才能为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环境。
完善公共服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供良好环境,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突出严峻的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必须加大力度。
第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现在有些社会群体就业能力不强,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免费为公民提供就业服务,如技能培训、信息供给等等。
第三,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有些社会公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有些地区有些行业确实存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第四,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加快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仅仅覆盖城市,没有涉及农村,这个问题不解决,潜藏着巨大社会矛盾。
第五,深化教育体系改革,增强国民就业能力、创新能力,把人口压力变为人力资源优势。现在,我国13亿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高达9亿,对全面建设小康很不适应。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人才作用越来越突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有3/4是靠技术和人才,只有1/4靠社会投入。人力资本理论被人们接受,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中央组织专家对人才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深深感到我们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和国际比较有较大差距。202_年我国教育投入占gdp仅3.19%,世界平均水平是4.8%。不但投入过低,投入的经费也不能很好发挥作用。
第六,健全公共卫生体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这是“非典”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否则社会和公民健康就存在很大威胁。我们的认识在深入。
(二)精简政府机构,优化政府结构
经过多次改革,还没有根本解决机构臃肿问题。还要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能分工的法制化。现在有利的事情都去争,无利的事情都想推,必须改。要精简机构人员,特别要大力推进市县乡的机构改革。因为在上次改革中,中央政府机构精简50%。县区改革精简了19.2%。地方政府精简后人员出口不大畅通,精简下来的人员怎么办?有难题就需要想办法解决这些难题。
(三)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公共行政要集中大家的意志形成公共意志,而公共意志实际上是通过民主集中意志形成的,所以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政治运作机制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需要理解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机制。
一般来说民主运行的基本机制包括几个方面:第一个主权在民,这是一个宪政原则。即国家权利来自人民,国家权利属于人民。二次大战以后许多国家都做了类似的规定。第二个是平等。就是每一个国民等份额的掌握国家权利。有人研究发现这样情况,一个社会之所以不平等就是因为权利分配不均等。有的人绝对拥有权利,有的人绝对没有权力,就形成了统治服从关系。他认为要实现平等就得等份额的掌握权利。拥有权利,不等于直接行使权利。事实上,大多数人的权利是通过自己的代表来行使的。代表是怎么产生的?不是世袭的,不是任命的,而是选举产生的。因此,民主机制第三个就是选举制。在民主水平比较高的国家,有人想入选就发表自己的施政纲领,人民就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表。民主最害怕“霍布斯选择”,霍布斯有一个庞大的马圈。他说,我的马你们可以随便挑选,但你们只能挑选靠近门口这一匹马。那就是,前面是任意选择后面就是没有选择。而选举最害怕没有选择,这是一种虚假的民主。
(四)改革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
官员实行法定任期制度,对官员的权力加以限制。只有这一个制度能不能就限制总统的权力?因为有的人有这样的本事,在短期内就可以将权利膨胀将权力高度集中,怎么办?实行分权制。权力高度集中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因此对权力要加以支解,要对权力进行制衡,有些学者强调要加强社会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要依法坚持和维护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的选任制,特别是在县乡两级探索和试行行政首长的直选制,以法律明确规定各级行政首长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行政首长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或选民的报告制度、重大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等,使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
(五)推进依法行政
现代民主政治是文人政治,重要表现形式是选举,选举的目的是实现权利的和平交接,谁得票多谁就可以得到权力。发达国家有的是通过成文宪法规定的,有的是通过不成文的惯例规定的。民主政治是文人政治,要通过法律把一切规定得清清楚楚。我们要建立公共行政体制就必须加强民主建设,也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法制的基础是保障民权。
现代法律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第一,宪法和法律不是公民权利的渊源,公民是权利的主体,公民是权利的本位,公民是权利的渊源;第二,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否则他的行为就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第三,现代法制核心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什么要限制政治权利?因为政治权力有无限扩张的趋势,而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就必须限制政治权力;第四,不允许超出法律的特权存在;第五,宪法和法律的变更废止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以确保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否则谁上台,谁立个法,就乱套了;第六,要建立违宪监督审查机制,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完整。
(六)建立合理的分权体制
建立和完善公共行政体制要继续改革高度集权的体制,建立合理分权体制。我国现在的权力过分集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表现在政企关系,政企不分,以政代企,使企业事业和单位缺乏自主。第二,表现在党政关系上,我们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不适当的不加分析的把一切权利集中于党委,使政府也缺乏应有的自主权。第三,表现在地方和中央、下级和上级的权力上,我们是下级的权利高度集中于上级,地方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使地方和基层缺乏应有的自主权。
权力高度集中的第一弊端是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在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下,如果决策不失误,领导者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品格:第一个方面,领导者一定是博学多才,因为很多事情都由领导者决定。领导者必须无所不晓。第二个方面,领导者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第三个方面,领导者对千变万化的事物了如指掌,判断准确无误。没有人能完全能达到这三个条件,所以在没有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实行这种制度决策肯定会出现问题的。现在政府重大决策失误我们经受不起。如果从56年到79年不是发生重大失误,中国的面貌绝对不是这个样子。如果我们人口政策不失误,我们现在的人口控制在11亿以内,环境压力、就业压力会减轻多少?如果从新中国成立,我们一直都搞经济建设,不搞阶级斗争,中国现在该是什么样子?权力高度集中的第二个弊端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效率低下。第三个弊端会导致领导者独断专行,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我们要建立合理分权体系就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发展完善党的民主,将领导者个人过分集中的权力归回给党组织。因为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本质、目的都是民主。
第二要实行党政分开,建立自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将政府管理自主权归还给政府。
第三要实行政企分开,扩大企事业和社会的管理自主权。因为这些单位都是社会不同领域活动主体,他们要有自己的管理权。
第四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力,而我们的公共行政就是要满足公民的公共需求。
第五要在横向合理分权基础之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职责权限。我们必须对权利进行合理的分配,实现各级权力划分法定化。
[1]第四篇: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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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决策咨询委作者:决策咨询委员会日期:202_-3-24 10:21:50
市决策咨询委员会改革开放组
社会保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目标。近期,我们就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逐步形成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特困救助等为主要内容,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管理服务渐趋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社会保险全部启动。我市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已全部启动运行,其中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失业、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医疗、生育保险实行县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地税负责征缴,财政负责监管,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待遇给付。截止202_年6月底,养老保险参保户数达934户,参保在职职工83565人,离退休人员17790人,约占到202_年底应保对象的89.5%;202_年上半年,全市失业保险共有参保单位3932户,参保职工12.5525万人,约占到202_年底应保对象的63.2%,征缴失业保险金343万元,完成省上任务的15%,新增参保职工1274人,完成省上下达扩面任务的158.6%;全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7.1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3.1万人,覆盖面均在80%以上。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26户,参保职工54000多人,累计征缴基金580多万元。
二是城市低保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保障线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截止202_年6月底,享受城市低保对象达34113户、86545人,享受低保人数与城市人口比居全省第一。低保金从1999年的人均7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人均150元/月。
三是农村低保有了新进展。我市农村低保工作1999年启动,202_年又重新进行部署。截止202_年12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年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困难群众13.12万人,发放低保资金2217万元。
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推开。我市202_年开始在神木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2_年扩大到神木、府谷、定边、靖边4个县。截止202_年2月15日,四个试点县共有208951户农民、824080人参加,参合率为85.3%。至5月底,四个试点县获得住院补偿7376人次,住院总费用202_万元,补偿资金675.7195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33.3%。人均住院费用2758元,人均住院补偿91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人均住院医药费用降低3.6%,住院人数增加约10%。
五是社会救助引起广泛重视。我市现有五保对象7794人,其中在47所敬老院集中供养373人(供养标准年最低1000元),分散供养7421人(供养标准年最低625元)。农村医
疗救助工作从202_年开展以来,共拨款436万元,救助6000人次。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从202_年开始,由省政府确定在榆阳、神木、定边三县(区)试点。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市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宣传认识不到位。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衣食无忧、老有所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这本身是一件好事,但在社会保险等制度推行过程中却阻力重重,社会成员对其认同性较差,这既有本身制度缺陷和管理不规范的影响,更主要的还是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社会成员缺乏参与的积极性。
2、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一是对农民工及被征地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缺失。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农民工队伍日益壮大,被征地和失地农民逐渐增多,而现行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那些游离于城乡边缘的人群既不是城镇居民,又脱离了农村土地保障,有的仅靠有限的征地补偿费来维持生计。如神木县大柳塔镇后柳塔村因当年大柳塔矿在征地时答应安置村民,但后来部分村民每人只拿到了2万元补偿,现钱已花完,生活无着落。此外,在资源开发中因环境问题而导致农民失地或变相失地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神木县因煤炭开采形成的采空区面积达99.12平方公里,其中已塌陷面积达44平方公里,造成856户,3285人受灾。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尚未启动。目前,全省10个市只有我市这项工作滞后,致使我市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调时无法转移基金累积,调出人员到调入地需补交基金累积,给工作人员带来沉重负担。同时,我市在引进人才时,其基金累积又无法随本人一同转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三是因管理体制变更等原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陷入停顿状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我市尚属空白;已改制企业职工也大多未参加医疗保险,市本级所属已改制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近6000人,仅占改制企业职工总数的32%,县区所属国有和集体已改制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占不到10%;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不平衡,仅在北部四县试点,南部六县空白。
3、城乡社会保障管理分散,条块分割,体制不畅。社会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市和农村低保及医疗、社会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由卫生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则由隶属于人事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在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过程中还牵扯税务、财政及金融机构等诸多部门和单位,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难以形成有效的统筹、协作和配合。如养老保险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地税部门征缴率偏低,使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难以提高。地税部门则认为,由于许多企业不景气,提高征缴率不切合实际。由此导致各自为政,下达的征缴任务也无法统一。
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难度大,基金支撑能力弱。“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增就业要达到12.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0万人,“十一五”末,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分别要达到10万、20万、12.8万、11万、3万人,扩面任务相当重,工作难度很大。一方面是企业职工对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无知和无奈,更重要的则是一些企业领导和业主保险意识淡漠,有的竟错误地认为,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无效投入,表现在行动上是能躲即躲,能赖则赖。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以及受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影响,退休、失业人员将大幅度增加,加之很多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给社会保险带来巨大的基金支付压力。
5、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只有养老保险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市本级、榆阳、神木、府谷、定边、横山等县(区)的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在城区进行网络化管理,其余各县均为手工辅以单机操作。失业、工伤保险均为手工辅以单机操作。202_年,省民政厅给我市115个城区的社区居委会配备了低保专用微机,但由于社区低保工作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加之现有人员待遇不能落实,且又大都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致使城市低保网络化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6、社会救助工作压力大。一是困难群众多,资金缺口大。202_年全市需保障的农村人均年收入625元以下的困难群众28.35万人,实际只保障了13.12万人,仅完成应保人数的46.2%。202_年全市需保障的困难群众24.5万人,年需资金3753万元,除省上补助494万元、市政府已列支1500万元外,缺口资金尚有1759万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不完善,已有的政策和制度相互衔接不够,特别是救助主体的多样化,既有政府部门,如民政、司法等,又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如总工会、慈善协会等,使各种救助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各做各的,势必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遗漏。
三、思路与对策
1、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战略高度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让困难群众能够过上最基本的生活,使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让全体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社会保障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这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步,更与全体社会成员休戚相关。从政府层面讲,重在解决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限于财力,要真正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还必须动员广大社会成员,通过深入细致、扎实的宣传工作,使全体社会成员形成共识,摒弃过去等、靠、要的“福利保障”观念,树立“自我保障”意识,从“要我参保”变为“我要参保”,提高自觉参保的积极性。
2、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保体系。要切实把“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作为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优先目标,积极调整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使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当前,应着重抓好六件事:
一是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①要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特别是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煤炭等行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②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③要积极研究探索和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逐步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二是以土地换保障为基本思路,有效解决被征地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筹集保障基金,其中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获取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补助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政府承担部分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同时,对于全部或基本失地农民,其身份应转换为城镇居民,并在子女上学、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城镇居民相同的待遇。
三是尽快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逐步使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便于人才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合理流动。
四是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切实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看病难问题。对于已改制企业职工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并解决。
五是应积极向中、省申请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争取202_年能将这一工作在全市十二县区全面铺开。特别是在南六县也应申请确定试点县。
六是应尽快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农村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因此要坚持人、财、物整体移交。要坚持自愿原
则,不搞“一刀切”,通过大力宣传和国家、集体补贴等政策引导,使这项工作健康开展起来。
3、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水平。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多部门交叉分管、条块分割的分散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从国家层面来看,也正在积极研究和探索改革办法,作为地方政府目前只能进行适度的微调和理顺。一是可成立高层次的、有权威的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由市级领导挂帅,负责协调与社会保障有关的各部门工作,研究和制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二是根据政事分开、行政管理与基金营运分开的原则,改革或改组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建立统一的不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独立运营的社会保险基金营运管理机构,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三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街道社区和乡村服务机构,如设立街道社区和乡村社会保障工作站等,以适应社会保障社会化发展的要求。
4、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征缴和清欠工作力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的正常运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应把扩面征徼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引导和鼓励城镇国有、集体、外资和私营等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各级财政、税务、审计、工商、乡企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扩面征缴的合力。同时,要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力度,对拒不参保和恶意拖欠保险费的,加大依法处罚力度,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农村社会保险由于受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在短期内与城镇社会保险并轨是不现实的,但并不是说社会保险的扩面在农村将无所作为,可以先在财政状况较好的北六县进行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梯度推进,逐步过渡到覆盖全市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5、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运转效率,增强服务功能。我市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金保工程)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发改委正式立项,总投资888万元,但因资金未落实,建设没有进展。建议市政府尽快投入资金,加紧建设,尽早实现全市及与中、省的社会保险联网。市本级要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任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实现城区内广域网实时联接,在街道一级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发布站或查询终端,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的全过程计算机管理。民政部门应按照民政部《城市低保管理软件系统》(2.0版)的要求,加大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快实现社区、县区、市、省、部五级联网。对农村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员开发或购买实用软件,尽快实现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6、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权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切实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特别是农村人均年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困难群众的低保应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证,今年缺口资金1759万元,应尽快给以解决。要全面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在发挥好民政救助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协调教育、卫生、城建、司法及供水、供电、供热等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上学、看病、住房、打官司、用水、用电、取暖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引导和调动民间组织、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身公益事业,进行慈善救助。要进一步规范社会募捐活动,将零散、随意的募捐活动逐步规范为经常性的、固定的捐赠活动,每年集中开展1-2次“一日捐”,扩大救助影响,提高救助效益。要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逐步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各方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第五篇:完善集团公司财务体制的几点对策
完善集团公司财务体制的几点对策
现代企业制度母子公司体制的建立,使企业内部出现了多层次的代理关系,产权结构相应发生了改变,集团公司内部财务关系相对复杂,必然产生了投融资、收益分配以及资产经营和财务约束等一系列的财务关系。面对多变的理财环境和相对复杂的内部财务关系,为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理财目标,其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必须要以有效的财务体制为保障,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集团公司的理财观念受制于传统的组织模式和经营模式所带来的管理导向,未能与逐步健全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要求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的财务体制不够完善,缺乏一体性;二是理财观念更新滞后于市场发展变化;三是没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财务运行机制,缺乏健全有效的财务监控等等。
一、对集团公司财务体制的认识
一般认为,财务体制是对财权、财责、财利的确认和划分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是对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做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体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得到妥善处理,实现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化,协调各层次的财务目标和财务行为。作为集团公司的财务体制它应该是多层次性的,按结构层次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集团公司本身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从集团公司出资人的利益目标出发制度的;第二层次是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体制,是从集团整体效率与效益出发,恰当合理地分 1
割财权,明确母子公司重大财权与日常财权的具体内容,避免过度分权和过度集权两个极端,同时还必须具备有效的财务监控系统;第三层次是集团公司作为出资人,要求所属子公司制定与其相一致的内部管理制度,且符合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目标。
二、集团公司现行财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不同阶段,集团公司的管理导向其侧重点是不同的,目前绝大多数集团公司均是在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基础上改制而成的,传统的经营管理观念决定了其管理导向,其管理当局没有在资金是企业的命脉,是联系各方面经济关系的链条,是全企业共同的管理对象上达成共识,其财务体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
1、财务管理原则界定不清;
2、注重零散的片面的管理,而不是系统的管理;
3、没有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财务管理关系,强调分权管理,但又划分不细,从而产生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形成财务管理的阴影区;二是不能及时反馈信息;三是没有集权的中心而导致各行其是,不能全面总结教训和推广经验;
4、管理层次不健全,虽然划分了管理层次,但各层次的管理本身只限于点和线,不能完成管理循环的闲合;
5、法人治理结构中各自的财务权限与责任不能切实履行。
以上问题的核心主要是管理导向不明及没有解决好各层次上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没有实质形成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切实有效的财务机制,因为财务机制是企业财务体制的落实和理财活动有效运行的保证。
三、完善的对策
1、管理导向要明确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若干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其最重要的联结纽带只能是资金,在集团公司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目标和以最佳现金流量为理财目标的情况下,应当明确其管理导向为:以财务管理为核心,进而确定资金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为此要:
①完成一系列重要观念的转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要在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的认识上达成共识;
②以最佳现金流量为核心,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资金管理指标体系,其内容应涵盖资金从筹集到使用的整个进程,其中对现金流量应予以特别的关注,因为它是反映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质量、财务弹性的最重要的指标,切实以最佳现金流量作为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
③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指标和目标作为管理责任分解并下达给使用资金的单位,并通过实际与计划或预算差异分析,分清责任以定奖惩从而健全资金管理的激励机制;
④建立资金筹集和使用的风险防范体系,以保持集团公司最佳资金结构或不断优化资金结构为目标通过正确的筹资决策避免和化解财务风险;以资金成本最低为标准谨慎作出投资决策,通过预留适当数量的资金以保持整体必需的财务弹性,对所属单位的重大资金收支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做到防范于先。
2、建立集权基础上的适度分权的财务体制
任何一个集团公司没有绝对的集权,也没有绝对的分权,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组织结构模式来设置自身的财务运行模式及财务权利集中与分散程序,从而判定采用集权式管理还是分权式管理,目前绝大多数的集团公司其生产经营规模均在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应对加入WTO后,市场变化对集团公司发展战略所带来的影响,宜采用集权基础上的适度分权的财务体制,这样易于实现资源共享与合理配置,同时又可以调动子公司理财的积极性和经营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保证决策信息畅通,提高决策信息质量,因此要:
①健全和规范集团公司整体财务运行机制。主要健全和规范财务预算机制,财务决策机制,财务调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②统一资金管理。各子公司对外投资权应集中在集团公司,子公司的资金运用,要严格控制在经营范围内,各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审批权属于集团公司,以达到控制整个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提高资产运用效益的目的;
③统一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管理。主要是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委派;
④统一信贷管理。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办理资金信贷事项,各子公司只能向集团公司申请内部贷款,避免多头开辟融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防范风险。
3、加强财务控制,防范理财风险
加强财务控制,可以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整个集
团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可以更好地防范集团公司理财风险,控制的目的是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以保证财务目标顺利实现。
①、加强资金控制:
资金控制是指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存量和流量的控制,资金是企业“血液”,资金控制实际上是影响子公司生存与发展最直接、最关健的财务控制手段。集团公司应坚持把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集团母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使用,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安排,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果,集团公司要对大额的资金支付、对外投资、贷款担保等资金流动方式明确审批权限或作出限制,采用预算管理手段,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实行“双控”管理,成立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并下设分中心,将资金管理职能同会计核算职能相对分开,通过财务结算中心,不仅可以加强对子公司资金收支的监管,而且可以从整体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控制整个集团的信贷规模,降低理财风险。
②、加强制度控制
制度是主要指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以及有关财务管理内容的其他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应统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要从集团公司角度出发,规范各项子公司的财务会计行为,维护母子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工作在集团管理与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③、加强人事控制
集团公司要对各子公司实行资金控制,制度控制都必须有得力的人员贯彻执行,因此集团公司必须要控制住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使其能认真贯彻集团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对集团公司负责,要通过对子公司理财人员的人事管理,影响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以达到加强对子公司的理财活动的过程监控,为此可采取独立财务总监或直接委派财务负责人,要求其定期反馈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大财务信息。
④、加强审计控制
为了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要充分发挥审计控制的作用,要使审计控制成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控制的最全面的、最终的控制防线,同时要强化集团公司财务监督作用,要客观地以审计结果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进规范考核和评价。
综上,集团公司财务体制应建立成“以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财务核算为基础,以资金管理为基本点,以资本运营和会计委派为手段”的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