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档案管理通知(202_年12月)
关于公司档案管理的通知
(202_年12月)
公司全体员工:
请将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等,在事项办理完毕后,收集齐全及时送交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
1.禁止跨年度归档。
2.认真做好公文办理记录工作。目前公司公文办理记录主要有6类。
⑴收文记录(含退文记录)
⑵发文记录(含取文记录)
⑶用印记录(含用印审批单及用印销毁记录)⑷证照管理记录
⑸文件移交记录
⑹直接存(归)档记录。
1.有领导签批的文件。
2.无编号,有用印记录的文件。
3.办公书籍、工作汇编……等其它资料。
第二篇: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使之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服务,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公司档案是公司发展的真实记录,公司档案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为此公司根据现有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把档案资料据为己有,由资料室统一保管,资料管理者不得泄露档案机密。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公司档案借阅、查阅范围为公司内部各部门。借阅查阅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借、查阅申请单,重要档案及机密档案不借、查阅,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
为了保障档案的数量及质量,根据档案管理特殊性,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复印的,须经同意登记后,才能复印。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1、档案管理者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核查、整理。
2、档案管理员因工作失误丢失档案,视情况承担相关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如须发现,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造成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本通知自202_年8月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2_年8月12日
第三篇:202_年关于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团档案信息中心工作和规范集团及各公司、各部门档案管理,实现集团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及清晰记录集团的成长和发展历程,以及更好地为各公司各部门提供档案查阅便利,提高档案利用价值和工作效率,根据《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请示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会议同意,现将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相关要求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集团及各公司、各部门本应当移交的档案应在次年的二月底前汇总、整理、编号、移交集团档案信息中心,同时移交一份档案统计目录。
二、集团及各公司的规章制度汇编、上级机关下发的正式文件、向上级机关的请示与批复、本级单位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申报材料、简报、年鉴、大事记等都需移交规档。
三、仟坤建设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绵竹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技术档案移交情况表”的内容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集团档案信息中心。
四、鑫坤机械厂区购置的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护、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磁盘以及随机材料(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易损零件等)均属于设备档案归档移交
范围。
五、人力资源部的每年新员工入职招聘登记审批表、离职人员相关材料需移交规档。
六、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要形成会计档案,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移交档案信息中心。移交的内容:原始凭证和汇总凭证,明细账、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月季报告和年报财务终决算报告。如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归档也可移交一份财会档案统计目录。
七、凡是集团和各公司为工作、学习等参考而收集或编写的一切公开或内部的材料,一般包括书籍、刊物、报纸、汇集、简报、公报、小册子、图片、图表、影视片、照片、唱片、录音带等都需妥善整理保管,必要时应移交集团档案信息中心。
八、档案资料原件如工作中需要使用,可以交复印件。如工作中原件不再使用,应及时移交集团档案信息中心。
望各公司、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积极配合集团档案信息中心完成档案移交归档工作。
备注:所有档案移交资料应在202_年2月底前移交档案信息中心,以备档案管理人员即时整理存档查阅。
仟坤集团有限公司
202_-1-8
第四篇: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及公司领办各合作社的档案管理,提高企业档案利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二条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行财部负责全公司档案的管理,并对各部门及基地的当年在用待归档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
行财部履行下列档案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2、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等工作;
3、监督、指导本企业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各种档案归档时间及时交行财部集中管理。
第五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保守机密,遵纪守法。
第三章
档案的归档
第六条 档案资料范围:
1、公司行政法律文档资料:
1)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各类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3)各种行政组织方面的文件材料; 4)各种合同、制度、资质证件。
2、公司财务文档资料
1)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资料; 2)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各类凭证、账册、报表。
3、人力资源管理文档资料
1)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报表、文件; 2)员工人事管理资料、证件; 3)员工个人绩效管理资料; 4)员工社保管理资料; 5)员工培训资料;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文档资料
1)基地生产、物资消耗、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2)生产管理技术方面的文件资料; 3)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4)维修、维护方面的文件材料;
5)物资采购、价格等信息管理资料; 6)物资流动凭证与帐册、台帐;
7)物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5、科研、技术、专利管理文档资料 1)科研技术信息、资料; 2)产品研制信息资料; 3)专利申请、评估资料; 4)技术管理制度。
6、市场信息、情报方面的文档资料
1)市场资讯信息资料; 2)竞争对手的信息资料; 3)市场调查信息资料;
4)市场推广策划方面文案资料; 5)设计类素材、参考书籍资料; 6)广告资料;
7)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
7、销售管理文档资料
1)营销前期资料; 2)销售合同;
3)售后服务记录。4)客户档案资料 第七条 机要档案资料
1、机要档案资料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2、划分标准:
1)绝密档案资料包括: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重大合同、产品设计技术资料、重要物资采购信息资料。
2)机密档案资料包括: ○1财务资料; ○2重大合同; ○3公司经营情况;
○4薪资性档案资料、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重要项目资料; ○7项目合同协议;
3)秘密档案资料包括: ○1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2重要项目信息; ○3公司收集整理的素材; ○4人事档案资料;
○5公司登记信息 第八条 归档的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5日内归档至行财部。
2、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15日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完成后5日内归档。
4、企业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回公司后7日内归档。
5、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并进行妥善保管。
6、电子文件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5日内归档。
第九条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2、企业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
材料。
3、企业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土地流转、粮食交售、农资物资及资产采购/销售等的各种合同、协议等
5、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四章
档案资料整理装订编号
第十条 档案资料编号分类原则
1、文档资料形式、载体编码(英文字母):文本、电子(在电脑内)、光盘、实物;
2、文档分类编码(英文字母):行政、人事、财务、资产设备、技术、采购、销售、土地租用等;
3、文档期间编码(数字):年份;
4、文档顺序:月份;
5、以下由部门自行依据档案资料内容编码;
6、档案资料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第十一条 文档装订
1、线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资料编码;
2、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3、文档资料封面有目录表;
4、文档资料应做好电子目录及重要备份;
5、应做好编号标识,做好包装存放,编制好目录;
6、档案资料须在档案资料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
第五章 保管部门及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专项机要档案资料由行财部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 人事档案资料由行财部负责按规定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 公司各类会议纪要、决议及其他会议资料等由行财部按本制度规定整理装订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 种植、销售、采购、服务等过程中产生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整理交行财部一份存档;
第六章 档案的鉴定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鉴别,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
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第七章
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
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行财部档案室承办,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第十九条条
公司对拟销毁案卷的清册进行初审,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二十条
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并由主管部门派人监销,共同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保密安全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公
司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
记手续,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第二十三条
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擅自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
第七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
凡需利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查/调阅申请单,依据查/调阅
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公司领导签批后方能凭单阅档。
调阅权限及审批流程:绝密档案由总经理提出经董事长审批方可查阅;
机密档案由部门领导提出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秘密档案由办事人员提出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第二十六条
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第二十七条 查阅文书、人事、财务、科技档案等档案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签批。抄摘档案内容须主管部门同意才能带出档案室。如需复印档案资料,应有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查阅单中注明复印内容,由行财部安排。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借阅档案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借阅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条 借阅档案应严格履行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严格检查,并对借用登记予以注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
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对查阅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制定的其他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及保管期限,为本规定的
补充。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一、党群类资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束、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简报,快报、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
2、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
3、公司党支部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二、公司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字材料。(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三、公司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本公司为主办的: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等文字材料。(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本公司为协办的: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
四、上级部门颁发的文件材料
1、直属上级部门颁发的属于本公司主要业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永久)
2、直属上级部门颁发的属于本公司主要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10年)
五、上级部门、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公司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3、本公司工作汇报材料(30年)
六、本公司业务文件材料
1、本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3、土地流转合同、物资采购销售合同、各类固定资产定购合同及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一般业务产生的合同、协议、资料等(30年)
八、同级、下级部门的来函、请示与本公司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九、公司联合行文文件材料
1、本公司为主办的
(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
2、本机关为协办的
(1)、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2)、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
3、本公司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10年)
4、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
5、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
十、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经营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
2、检查、审计、审核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
3、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永久)
4、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
5、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
6、1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永久)
7、1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30年)
8、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
十一、处罚、处分、复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10年)
2、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
3、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
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
十二、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接待来访等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附表二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15年
2、记账凭证 15年
3、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薄
1、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2、明细账 15年
3、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4、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5、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5、银行对账单 5年
第五篇:公司档案管理标准
档案管理标准
为合理、有效地收集、整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并有效地保存、利用档案,使之服务于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档案的形成、归档保存、利用,以及检查考核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3 定义
档案: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分类保存的文件和材料。4 管理职责
4.1 档案室是公司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a)负责档案的分类、编目、鉴定、保密等工作。
b)负责档案的收集、保管、销毁及相关部门查询借阅登记管理工作。c)向集团公司办公室上报需由集团公司备案、保存的相关档案。d)接受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
4.2 其他各部门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及时归档,接受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
4.3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及严格按规定办理档案归档、保存、查询、借阅登记等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工作有变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档案的种类及收集 5.1.1 经营管理方面
a)公司成立的各种资料:公司申请注册有关资料、公司章程、公司发展变更资料、验资审计报告、公司高层管理机构人员名单(董事会、监事会、法人代表)等; b)公司主要经营性证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统计登记证等经营许可证及土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专利权证、商标权证等;
c)公司其他各种经营性资料: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监事会议纪要、公司申报项目资料、公司财产保险单证、车辆资料(保险、年检、牌照等)及公司级会议纪要、各种合作项目、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各类红头文件及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改变的历史性资料、图片等等;
d)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通知及颁发的各种奖杯(状、牌、章)。5.1.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a)应聘的相关资料:包括员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表、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b)与公司的各种协议: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委外培训协议、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等其他合同协议;
c)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资料、证件:新员工试用期工作鉴定表、养老保险手册、养老转正鉴定表、奖励或处分通告、任免或调动通知、辞职报告、离厂确认单、人事户口代办资料及养老保险等福利证件、岗位竞聘资料、绩效考评资料等;
d)教育培训资料:包括公司自行组织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资料和技术教材、考核结果及由公司委派专人参加的社会性培训的邀请函、领导批文、教材、取得的培训证书复印件等。5.1.3 财务管理方面
财务管理方面包括: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账册、报表、凭证、公司方针目标管理协议、公司的股权证和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财务管理方面政策及各种物资库存保管形成的文件资料等。5.1.4 技术质量方面
a)各种对外签订的技术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化信息资料等;
b)各种产品、项目的设计、试制的图样(包括外来图样)、产品标准和设计、工艺等技术性文件; c)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资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d)专利申请、受理及证书等资料。5.1.5 营销管理方面
a)内贸包括:销售合同、供货协议、产品运输招标的资料、顾客财产的资料、各种报表、市场调研资料、客户满意度调查资料、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b)外贸包括:单证资料(托单、提单确认件、装箱单、合同、发票、形式发票、报关单等)、客户来访申请表、报价、客户回访、合同等资料。5.1.6 物资采购方面
物资采购方面包括:供方档案、各种物资的采购合同、协议、质保单、保修单、说明书及管理中形成的其他文件资料。5.1.7 设备仪器方面
设备仪器方面包括:各种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所产生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等文件资料。5.1.8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方面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包括:公司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文件、TQM文件)及相关认证证书等文件资料,管理评审资料。5.1.9 基建工程方面
基建工程方面包括:基建工程设计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表、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主要材料质保单、工程主要项目施工记录、水电安装图、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决算表等文件资料。
5.1.10 外来文件方面
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外来标准及各种参考资料、书籍。
5.1.11 其他应列入档案管理的资料由相关部门业务主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5.2 档案的归档
5.2.1 档案的保管部门及归档时间
5.2.1.1 经营管理方面形成的档案,都应在档案形成后的15天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以下档案同时应报集团公司档案室管理。(上报集团公司的资料应由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员签收后返回收单存档)a)公司成立的各种资料(复印件); b)公司主要经营性证件(复印件);
c)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申报项目资料(复印件)。
5.2.1.2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形成的档案,除员工培训计划、资料、技术教材及由公司委派专人参加的社会性培训的邀请函、领导批文、教材、取得的培训证书复印件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外,其他档案都应在档案形成后的7天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档案室管理。公司高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员的劳动合同、补充合同(原件)等档案同时归入集团公司档案室管理。
5.2.1.3 财务管理方面形成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专柜、专人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以下档案同时归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本部管理:
a)公司方针目标管理协议资料(原件一份); b)公司股权证(复印件,同时再复印档案室留存)。
5.2.1.4 技术质量方面形成的档案,要求在档案形成后的20天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属质量检验性质的档案由品质管理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5.2.1.5营销管理方面形成的档案,除营销有关的合同、协议,顾客财产资料、每期印刷的产品样本、外贸报价、单证资料应在档案形成后的次月统一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外(营销部门、财务部门留存复印件),其他的档案由营销管理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5.2.1.6物资采购方面形成的档案,除供方档案、资本性支出物品的采购合同、协议、质保单、保修单、说明书应在档案形成后的次月统一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外(资材课留存复印,),其他的档案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
5.2.1.7 设备仪器方面形成的档案,除设备仪器的运行日常维修记录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外,其他的档案都应在档案形成后的15天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进口设备或其他重大设备、流水线的随机资料(复印件)等档案同时应归入集团公司档案室管理。
5.2.1.8 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形成的档案,除各种认证证书、手册、程序文件应在形成后的7日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外,其他档案由体系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相关规定保存,不归入档案室管理。
5.2.1.9 基建方面形成的档案,应在形成后的7日内由负责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归入公司档案室管理。5.2.1.10 外来文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收集后直接交档案室存档。5.2.2 归档档案的基本要求
a)必须准确反映档案记载的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b)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c)归档档案的正式文件、底稿、领导签批意见、附件等必须齐全; d)必须整洁整齐、编制流水页码;
e)归档档案一般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签批,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书写、签批; f)归档档案必须拆除金属装订物。5.2.3 档案归档手续及鉴定
5.2.3.1 所有档案归档,需由负责收集、整理档案的主办人员填写QG/HX19.03表1《部门归档资料台帐》(图样归档按公司相关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办理),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交档案管理员签收。各部门主管应经常督促本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的档案及时办理归档。
5.2.3.2 各部门归档资料台帐由档案室统一制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部门归档资料应统一登记在该台帐上,如发现本台帐以外的资料丢失,由该部门自己负责。该台帐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将对台帐保管人按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2.3.3 档案管理员接收归档档案时,必须认真验收归档档案的完整性、整套性及与审查归档申请表手续等方面的一致性。
a)对符合归档要求的办理归档手续;
b)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说明原因后,退交负责收集、归档的主办人员重新收集、归档。5.3 档案的标识
5.3.1 档案立卷:为便于档案的保管和查找利用,保持档案内各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如:请示与批复、正文与附件等同一事件形成的资料可为一个立卷单位。
5.3.1.1 公司成立的各种资料、其他各种经营性资料及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通知等可按公司、档案的时间规律立卷。
5.3.1.2 公司主要经营性证件(见5.1.1 b)款)、各种奖杯(状、牌、章、证)可按时间规律立卷。5.3.1.3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可按部门、个人分类立卷。5.3.1.4 设备仪器方面的各种资料可按设备编号分类立卷。
5.3.1.5 各类采购、销售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可以按部门、档案的时间规律立卷。
5.3.2 档案编目:按档案的分类不同及不同的立卷单位,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归档档案编制各分类立卷档案的卷目,填写QG/HX19.03表2《卷内文件目录表》。5.3.3 档案登记:新归档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按档案的不同分类、编目进行归档登记于相应的卷目中,并在QG/HX19.03表3《归档档案(分类)台帐》中做好登记。5.4 档案的存放
5.4.1 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档案柜、架上应写明内存档案的种类、卷目等明细。
5.4.2 存放档案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霉变和通风避光条件,尽可能选择中高层楼房作为档案室。
5.4.3 技术性图纸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大幅面的可以卷放)。
5.4.4 对特殊载体档案:如光盘、录像带、录音带、胶片、照片应根据载体的不同特点进行保管,必要时作备份,胶卷应装入专用盒中,并做好编号及图片文字说明。
5.4.5 档案资料总目录应予以共享,并每季度更新一次,方便大家了解档案资料,以提高其利用率。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库藏档案的全面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5.5 档案的保管期限
5.5.1 日历年概念:除档案归档的当外,应保管的一个完整的数,如规定档案保管期为一个日历年,若档案为202_年10月1日建立,则该档案必须保留202_年一个完整后于202_年1月1日以后方可销毁。使用日历年概念,以便于档案保管期满后可统一销毁。
5.5.2 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性、长期、中期、短期四种:永久性保管为档案跟随企业永续经营,长期保管为10个日历年、中期保管为5个日历年,短期保管为2个日历年以下。5.5.3 永久性保管的档案有如下:
a)公司成立的各种资料(见5.1.1a款); b)公司主要经营性证件(见5.1.1b款); c)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监事会议纪要、; d)公司在职、非在职员工档案; e)公司股权证;
f)新产品开发档案、技术文件底图、技术更改记录 g)产品企业标准。5.5.4 长期保管的档案有如下:
a)各种奖杯(状、牌、章); b)公司红头文件; c)公司申报项目资料;
d)与公司有关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通知; e)车辆牌照资料(车辆报废1个日历年后,可销毁);
f)设备仪器方面各种资料,含设备仪器的采购合同、协议、质保单、保修单(该设备报废1个日历年后,可销毁); g)用户服务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保管至该用户撤消或项目设备报废2个日历年后,档案可销毁); h)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认证证书。5.5.5 中期保管的档案有如下:
a)车辆资料(保险、年检等); b)各种合作项目合同协议;
c)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各种体系文件依时间推移不断更新。5.5.6 短期保管的档案有如下:
a)公司财产保险单证(按保险期,到期1个日历年后,可销毁); b)各种采购合同协议; c)公司级会议纪要;
d)除5.5.4 b)款中规定外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红头文件、通知; d)成品的检验资料;
e)技术项目合作协议、产品设计、试制、工艺等技术开发文件合同; e)销售合同、供货协议; f)其他各种技术资料。
5.5.7 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5.8 对确认保管期限有疑问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应请示部门主管确定,若也无法确定,可请示总经理。
5.6 档案的利用,详见QG/HX19.03 附录A《档案借阅、复印规定》 5.7 档案的编目分类,详见QG/HX19.03附录B《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5.8 档案的销毁
5.8.1 档案销毁按日历年原则实施,每年元月初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依上第四季度进行的库藏档案的全面清理核对情况及档案保管到期情况报部门主管。5.8.2 档案销毁审批、实施
5.8.2.1 凡因过期、更改过多、换版或污损等原因作废的管理文件,在文件封面加盖“作废文件”红印章,销毁时由档案室填写QG/HX19.03表4《文件销毁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销毁。
5.8.2.2 凡因更改过多、换版等原因作废的技术文件由档案室保管,定期列出清单报技术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销毁。作废底图应永久保存不作销毁处理。5.8.2.3 文件销毁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人监督。
5.8.2.4 若因法律需要、具有保留和参考价值、历史状况追溯(适用于产品)等原因要保留作废文件的,应在文件盖“作废留存”红印章长期保存。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各部门实施,由品保部会同办公室检查与考核。7 附录附表
QG/HX19.03附录A 档案借阅、复印规定 QG/HX19.03附录B 档案分类编号方法 QG/HX19.03表1 部门归档资料台帐 QG/HX19.03表2 卷内文件目录表 QG/HX19.03表3 归档档案(分类)台帐 QG/HX19.03表4 文件销毁清单 QG/HX19.03表5 档案借阅、复印登记表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