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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行为税务及会计处理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2-106533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4 21:30: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行为税务及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行为税务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在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必须按销售额*税率计算销项税,但是否确认收入则视该视同销售行为是否引起产品的产权发生变化而定。

1、当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生产免税货物、在建不动产或者用于营业税其他应税劳务的,由于产品的产权没有发生变化,仍然属于本企业,则该视同销售行为不确认收入,直接结转成本,并按销售额计算销项税。借:生产成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当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发放福利、有业务招待、对外投资、股利分配或无偿赠送时,由于产品的产权已经转移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不再属于本企业,则该视同销售行为须确认收入并按销售额计算销项税,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股利分配或无偿赠送时,由于货物的产权也发生了变化,因此也须确认收入并计算销项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视同销售行为是否开票,以及开具何种发票。

(1)当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时,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需要抵扣进项税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否则开具普通发票。

(2)当纳税人发生其他视同销售行为时,由于不涉及对方进项税额的抵

扣,因此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不开发票,此时,只有发货单或领料单、福利发放表等企业自制的原始凭证。

第二篇: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的内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目前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在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会计准则与税法无差别,称为“统一法”;二是在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但是却不确认收入而直接结转相关货物的成本,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有差别,称为“分离法”。

上述(1)(2)两种代销行为,可以按实质分为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会计准则与税法无差异,应按“统一法”,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上述第(3)种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收入的确认条件可以判断,商品的所有权并没发生转移,不能确认为收入,但是属于应纳增值税的行为,采用“分离法”处理。

上述第(4)种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收入的确认条件可以判断,商品的所有权并没发生转移,不能确认为收入。如建造固定资产领用自产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采用“分离法”处理。

上述第(5)种行为,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采用“统一法”处理。

上述第(6)种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指出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如果企业与被投资方形成合并关系的根据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划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别采用购买法或者权益结合法进行企业合并投资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双方可视为同一集团会计主体的内部单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按账面

成本进行结转,无需确认收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双方应视为不同会计主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应视为交易,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上述第(7)(8)种行为,在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根据收入准则判断,其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应按分离法进行处理,即不确认收入但计提相关税金。

通过对以上8种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分析,(1)(2)(5)(6)按统一法进行处理,(3)(4)(8)按分离法进行处理。总之,在对税法中的视同销售行为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会计准则对其进行判断,确认会计处理时是否确认收入,但所有的视同销售行为均应缴纳增值税。

第三篇: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

总结: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二种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分离。

2、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是手写的普通发票,要按17%税率分离提取增值税。例:销售货物2340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注意: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可以要求小规

模企业到其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企业公章、发票专用章

3、如客户为外地企业还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

4、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金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填写一式三份的代开发票申请表

2、到申报大厅

1)打印一式六联的税票

2)加盖税收征管小圆章

3)到工商银行现金缴纳,银行窗口返给一联和第六联

4)将第一联复印

5)将税票第六联返给打印税票窗口

3、携带资料到办税大厅代开发票窗开据

4、开据一式四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0.9元,并打印收据,有存根联

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1、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2、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子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经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四篇:视同销售行为总结

视同销售行为总结

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1)视同销售是否确认收入---两种情况?

一种只计算销项税;

---以产品用于工程

另一种计算收入,也计算税。---以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2)比较对内领用的两种情况

税法原文: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无外购)会计处理:

材料用于集体福利费用,进项税额转出;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费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会计处理:

材料用于集体福利工程,建筑物---进项税转出;设备—不转出;

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工程,计算销项税额。

(3)比较对外领用的两种情况

税法原文: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对外也不确认收入)等。

会计处理:

材料、产品对外(投资、分配)都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

材料、产品对外(赠送)只计算销项税;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注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第五篇:税务会计一般纳税人工作

一些刚从事税务会计工作的朋友,都感到无从下手,不知道从那开始?应该怎样整理?没有一个很好的思路去工作,清晰的了解该怎样开始工作?所以,就会没有信心,害怕做不来,做不好!在应聘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底气。其实基础的会计工作并不是很复杂的,你不用担心,就算你不会做,也只是暂时的。相信聪明的你给你一个月的试用期还搞不定的话,那你就真的太差劲了,还是不要做这行了。其实多数情况下工作是靠你一个人做的,靠你自己领悟的。自学并不可怕,怕的是你不想学,不会学。要多问,会问!相对于管理帐来说,税务帐需要的是合法、合理,要做到表面形象好,只要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去做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的,还能偷鸡出去走走,美其名曰去税局办事,呵呵!比做管理帐来的轻松呐!

月末和月初是我们最忙的时候,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所以,必须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作好前期工作的计划和调控,不要盲目的工作。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都要有一个很清晰的过程,这才会让自己工作的得心应手,快捷有效,及时无漏洞。

前期工作:(只是依据同行业税负标准调控应纳的税款)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1、销项税额

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开具销售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注:这里开具情况要看你是以什么收款方式结算作参考,如果是开票收款的可先开,如果是收款后开票的可缓缓。)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订,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多是先销售,后根据收款情况开具发票的。

做为负责税务工作的你,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你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25日前就会停止填开发票(这是因为提早结束开票较好的,免得因为开错要冲红,手续繁琐)。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这里也有些公司开具发票和做帐是分开两个人的)

销项税金是在月初由开票系统导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的。具体可看我《企业电子申报系统》的操作说明。

2、进项税额

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因此你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一般是在月末的两天前结束网上远程认证,如果还需要认证的须到税局大厅了。通常一个企业每月的进项发票,不会在一个月内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可依据税务机关规定同行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

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

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

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进项税金是在月初由扫描或手工输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的。具体可看我《企业电子申报系统》的操作说明。

3、重点注意: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的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有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和认证的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税负=应纳增值税金额/应税收入*100%)。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你一般做法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如果很较真的始终高于标准线,那就不必要的,反而不是很好。时高时低,有弹性才符合规律。

4、会计分录

发生:借:应收帐款XX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收款: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应收帐款XX

做账资料准备

1、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如果出现了负数,那就做张收到老板现金了,先挂老板帐,等有盈了再冲帐。

2、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没有的话就以发票入帐),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这肯定是有的),是往来挂账的按公司名称准确入账。

3、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这里你可以利用EXCEL表格先做成本表进行调节,按你利润情况)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

中段工作(依据合法有效单据做帐)

一、编制凭证

同一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你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1、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2、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应挂往来、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3、费用类发票处理

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最好就是出纳能整理整齐粘帖好,分别按现金和银行交给你。这样你做帐就很清楚的知道是以什么方式付款而不会弄错了的。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4、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5、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6、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如果利润高的话,就要进行调整了,不然你交多了,老板怕会生气哦,交少了税局又会找你麻烦。呵呵!反正啊,咱做会计的就是汉堡包中间的夹心菜,给人两头吃!)

7、根据做完帐结果出财务报表,做电子申报表格。

流程

取得合法单据---分类归类粘帖---编好成本---按顺序填制业务、费用等凭证---成本结转---损益结转---出财务报表---网上申报---存入扣税帐户扣税---打印完税凭证---结束

二、计提地税税金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堤围防护费。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分录,本月计提: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堤围防护费

下月冲回:借: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金-堤围防护费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1、所得税.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

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

分录,计提: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月底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下月交纳凭税单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

有些税种通常不是按月份计算的,如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通常是按季度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按半年缴纳,具体缴纳月份由当地税务机关

规定。会计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确定企业日常主要申报税种和具体申报时间,在申报月份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金。

后期工作(完帐申报,上月工作结束)

纳税申报

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确定纳税税种,一般是国税缴交增值税(不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所交的税率都是一样的17%)、企业所得税;地税是按增值税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企业所得税(202_年前成立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按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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