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厦门市区路的地址,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
证明人:
年月日
附注:证明人包括:
1、“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指企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区)、镇(乡)人民政府或城区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管理机构。
2、“主管部门”:指对企业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的部门。
第二篇: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揭西县工商局:
兹证明座落在广东省揭西县河婆街道河西居委安池路1栋8-9号的商铺情况如下:1栋两间二层,钢混结构,面积约50平方米。上述商铺暂未办理产权产权证,房地产权人属张少淡,(身份证为:***315)所有。同意将该办公室作为企业住所使用。
证明单位盖章:
2017年10月20日
第三篇: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设“边居民同意。特此证明组村民使用自己的私有住宅开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已经周委员会
20年月日
房屋无偿提供使用证明
有限公司自愿将位于居委会
组的房屋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用
作住所,使用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业主与有限公司共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
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第四篇:企业住所场地使用证明
企业住所和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注:1.产权人若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未办理产权证公房,由产权单位盖章;私房由当地乡、镇、村、街道出具证明。3.以租赁方式提供的,应一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书,且租期应在一年以上。4.请在本表背面描绘企业方位图。
第五篇:住所使用证明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
(企业、公司、名称)申请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
红原路138号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4幢8-4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浪高广场B座25-2
Add: 25-2, B building,Langgao Square,No.7,Jiangnan Avenue,Nanan Disrist,Chongqing
电话: 023-86688236 023-62383660 *** 传真(Fax):023-62383660 QQ: 126499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