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的实施意见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_-9-2 19:52:47访问次数:41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规范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根据《四川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的通知》(川教基〔202_〕60号)的精神,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我局每年制定的全市统一校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二、除初、高中毕业年级之外,其他年级一律要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平日除寄宿生外,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到校晚自习。
三、初、高中毕业年级补差、补习的具体规定。
(一)鉴于高考提前到6月上旬举行,针对高三年级教学计划偏紧、教学任务较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学生自愿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高三毕业年级学生确需组织课外辅导的,学校可在周六组织培优补差;高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年级的学生暑假期间确需补课的,学校可组织不超过两周时间的学生补习,时间安排在暑假开始之日起两周内完成。
高三毕业年级周末培优补差和暑期补习须由学校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初中毕业年级是否同意组织补习,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出统一规定。若确需组织补习的,原则上学校可在周六组织适当的补差和各种特长班兴趣活动,但考虑到暑期天气炎热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暑假期间不得再组织初二升初三学生集体补习。
(三)依照上述规定经批准组织的周末补差和暑期补习活动,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或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补贴,对于违反规定收费的要按教育乱收费给予严肃查处;民办学校经批准组织的周末补差和暑期补习活动所需经费可作为正常教育成本列入学费,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要加强周末培优补差和暑期补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有关文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精神,严格审核学校提交的周末补差和暑假补习申请,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初、高中学校进行督查,及时通报不按规定补课或违规补课的学校,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教育厅和我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对执行中小学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违反规定的学校,不得参加省、市级评优和晋级等活动;对于已被认定的达标、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视其违规情况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撤消其称号。
南充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管理 意见
第二篇:中小学校202_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范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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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202_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中小学校202_学暑假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学校: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暑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xx市中小学校、职业学校202_年暑假放假时间及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假期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职业学校):202_年7月18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31日为到校日,9月1日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202_年7月25日起至8月30日止,8月31日为到校日,9月1日正式开学。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教师放假时间:
202_年7月25日起至8月24日止,8月25日正式上班。8月25日-31日为市、区、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
二、假期工作安排
1.贯彻落实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社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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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假期前,各校要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爱”教育延伸至学生假期生活,有效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环保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广泛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贯彻《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节粮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习惯;鼓励学生在假期积极参加“华育杯”征文活动和第五届全民读书节阅读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梦”和中华传统美德主题童谣创作活动。组织“立德树人宣巡讲”小记者寻访美活动,通过开展我画价值观、我写价值观、寻找身边最美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创建文明城,我们在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学校要从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出发,以10项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城活动中。各学校要结合创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最美少年”活动的通知》(辽教办发[202_]75号)切实做好“践行《守则》最美少年”的评选工作、“贯彻《守则》优秀教育案例”报送工作,“贯彻《守则》先进校”创建工作。各学校要利用假期深入开展“少年传承中华美德”活动,依托xx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十二个讲习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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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激励学生强化学习体验,实现知行合一。依托xx孝文志愿者协会启动“树万名美德少年”活动,培育青少年诚实守信、孝亲感恩、团结友善、文明礼貌等良好行为习惯。各高中要以开展“互动式”德育为新模式,探索高中德育教育新机制。积极开展高中学生社团活动,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科学规划学生假期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比赛活动。一是举办中小学生校园篮球、排球比赛,组织初高中学生参加省田径、篮球、排球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是举办“读书伴我成长”读书征文比赛,引导学生和家长共同阅读,撰写读书心得,市教育局要从中选出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表彰。三是举办科技创新大赛,市教育局与市科协等部门联合举办“第三十二届xx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各学校要及时选送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参加全市评选大赛。四是组织参加“美丽中国”第三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参加“美丽中国”第三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的通知》。五是组织参加辽宁省第五届“华育杯”中小学生好作文网络征集展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喜欢写作,倡导健康的网络学习生活,提升中小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六是举办中小学师生书法绘画大赛,集中展示书法、美术教育成果。七是举办辽宁省少儿艺术绘画大赛(xx赛区)。
开展家庭教育和劳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意见》,各学校要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发挥好家长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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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作用,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在假期举办两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或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引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鼓励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注意膳食营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让家长全面了解学生在学校的综合表现,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鼓励和倡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校外劳动,让学生在参与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
制定健康有益的假期规划。各学校要指导师生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规划健康有益的暑期生活,并为他们提供便利的条件。一是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有计划地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及其它专用教室、文体设施,农村学校要开放乡村少年宫,每周至少开放一次,每次半天,并将开放事项、时间向学生及家长公布。要有专人管理,专业教师引导,确保开放有序有效,不断拓宽学生视野,增强学生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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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能力。二是各学校要有效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城乡互助手拉手”和深入农村“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建军节”、“纪念抗战胜利71周年”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敬老助残以及到社区、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三是各学校要有效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初中阶段进行有效的“职业”知识教育,唤醒学生和家长的生涯意识;在高中阶段引导学生进行大学前的职业选择与求学规划;职业学校要注重职业教育、职业探索以及兴趣的发掘和培养,激励广大学生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假期平安健康
开展假期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夏季特点和当前防汛的严峻形势,各中小学校必须要把学生安全工作做实做细,杜绝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珍爱生命·远离灾害”主题教育,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接触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唱灰色童谣,反对封建迷信,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特别要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和暑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小学生防野浴的宣传教育,按照教育部规定,回收保存关于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家长承诺回执。重点开展安全“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学生教育大会,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一节安全教育课,办一期安全教育主题板报,致家长一封信,开好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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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安全主题家长会。通过班主任、辅导员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安全演练,结合上半年安全教育教学情况,联合“手心网”开展暑假安全知识趣味答题活动,教育学生防范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触电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重点要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求生方法,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各校、各班级要与学生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随时掌握学生的相关情况,及时提醒督促家长承担起假期安全监护责任。
开展各类主题教育。一是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教育学生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集会、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校外安全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二是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文明出行教育。市教育局号召全市中小学师生学习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履行文明旅游公约,践行文明旅游新风尚,自觉维护景点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激励广大中小学生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三是各学校要开展一次网络安全教育。围绕“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教育管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四是各学校要开展远离毒品“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在放假前,组织学生参观一次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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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开展一次禁毒主题班会、开展一次禁毒主题活动,做好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对青少年的侵害。
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落实《xx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鞍教发[202_]89号)文件精神,联合辖区消防部门做好学生暑假消防培训工作和校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在暑假前后前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各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汛、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有毒、有害危化品管理,尤其要加强库房、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有毒、有害药品管理,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假期学习生活环境 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鞍教发〔202_〕37号)和《xx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严禁在职教师以及民办教育机构乱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顶风违纪的“三乱”行为要公开曝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给予解聘、取消晋级和评先资格等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及教师与个体书商合作经营,利用暑假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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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和年龄特点,和学生共同制定《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规划》,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家庭作业布置要注重活动性、实践性,提倡学生自主设计,培养创新精神,切实落实“减负”规定,为学生提供一个宽松、愉快的暑期生活。
5.强化假期校长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和各学校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系列活动,认真开展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宣传、践行活动,加强教职工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把“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完成教育规划纲要后五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认真谋划新学期工作思路,着力转变教育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组织全体校长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审计法》以及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不断强化信念与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
有效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要按照《xx市关于落实辽宁省教育厅<202_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增值评价起点报告解读和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组建好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团队,做好技术团队和工作团队的培训工作,撰写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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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各级起点报告反馈单,正确解读和使用监测结果,推进xx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认真开展教师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级教研部门和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教师培训计划,引导教师假期制定个人专业成长计划;至少读两本有利于提升个人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书籍;撰写三篇教育教学反思。指导教师利用好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培训各种网络平台开展师德、新课改和学科知识培训,培训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将在学前周对“四学科”教师进行第二次全员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四学科”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举办第六期中美暑期英语教师培训班,邀请美国专家学者来鞍任教,继续提升全市中小学生英语教师的语言交流能力和英语教学水平。加强新教师培养培训,举办202_—202_全市中小学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全市新教师集中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证。按照《关于开展中小学跨学科教学教师业务培训的通知》(鞍教发[202_]178号)要求,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跨学科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解决结构性缺编问题,保质保量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
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进程。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xx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大赛,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教研指导,电教部门要做好技术和资源支持,利用假前及开学后的有效时间做好晒课、选课、评课、推课工作,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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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市16000名教师于9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2_-202_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任务,市教育局届时开展督查。6.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关心随迁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暑假生活 开展“师访万家”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组织教师有重点、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师访万家”和走访贫困生活动,着重对学生家庭状况、个性特长了解,听取家长对教师、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或建议。重点要做好农村初中生家长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家访数量占学生总数(所教班级)的三分之一以上。
关注留守儿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少年儿童权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三、假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学校要把假期工作做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与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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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假期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假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假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202_年暑假工作安排报送市教育局高中教育处、义务教育处和高职成教育处。有关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筹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2.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积极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各学校要注重加强对暑假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各类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对假期中开展的特色活动或挖掘的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总结表彰、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暑假活动氛围。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和高中教育处。4.强化专项督导。为确保假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幸福的假期,市教育局将成立暑假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xx市教育局 202_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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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鄂教政发[202_]5号)
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鄂政发[202_]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2_]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行动计划”重要性的认识
鄂政发[202_]16号文件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当前关键在于抓好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将思路战略方案化、方案谋划项目化、项目实施具体化。全面推进“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行动计划”为载体,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此为抓手统筹协调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各项工程,以此为主线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把推进“行动计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义务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各种资源配置吸引到均衡发展上来,把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调动到均衡发展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行动计划”包括“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4项工程,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2项机制。为推进工作落实,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鄂教发[202_]9号)。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202_年是“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的关键一年,各市、州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尽快报教育厅。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和推进实施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202_年已经启动这项工作的县(市、区)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方案,并将方案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进一步改革创新,及时总结“行动计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
为鼓励改革创新,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2_年教育改革发展调研计划》。今年,省教育厅将总结一批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创新一批模式,推出一批成果,并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的工作经验。各地要按照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在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各地在推进“行动计划”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本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研究规划、落实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推进。
附件:
1、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2、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实施意见
3、湖北省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意见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意见
为提升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2_]16号)的要求,现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
1.合理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人口和生源变化、师资队伍现状,综合考虑实施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科学制定本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合理测算本地教师编制,适当留有余地。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2_]74号文件规定的增编因素,切实保障编制紧张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分散地区的师资需求,合理确定规模小、成班率低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基本编制配备标准。落实中央编办发[202_]6号文件的规定,完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接收流动人口子女较多学校的编制。
2.严格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编制状况进行严格清理。凡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编制,应立即归还,优先调整到急需编制的学校。坚决杜绝并查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吃空饷”情况。
3.统筹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统筹使用。商有关部门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掌握2%左右的编制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需要直接调配使用到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补充机制 4.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含“特岗计划”),改进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从教。今后,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主要从服务期满的资教生(特岗生)和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录用。经人事部门同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将服务期满的资教生直接考核聘用到义务教育教师岗位。
5.建立完善定期补充教师的良性机制。缺编的地方,根据空编情况,每年为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补充教师,严禁“有编不补”、“有岗不聘”、大量聘用代课教师。满编的地方,根据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实际需要定期补充合格教师,新补充教师数原则上不低于自然减员人数。超编且教师年龄老化的地方,经编制部门批准,可采取“先进后出”等办法补充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持教师队伍活力。新补充教师优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岗位,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优先用于充实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地方出现的骨干教师断层的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鄂发[202_]10号文件精神,在教师编制总量内,优先考虑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配备。
三、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6.启动第二期“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从202_年起,继续采取“政府招标购买培训服务,受训者全免费接受培训,严格考核培训各方情况,根据绩效给予奖励”的模式,用5年的时间,集中培训10万名中小学教师和校长。
7.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从202_年起,每年在全省遴选一批具有良好职业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通过集中培训、挂职跟岗、在岗研修、出国深造、导师引导等多种方式,增强职业理想信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教育理论素养,提升创新实践能力,为他们成长为卓越的教师和校长提供良好的平台并奠定扎实的基础。
8.实施“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计划”。在全省设立200个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基地,选派教师到基地跟岗学习。各市、州、县也要在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义务教育学校建立本地教师跟岗学习基地或观摩学习基地,安排本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地区学校教师跟岗、观摩学习。
9.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与学分登记制度。中小学教师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在培训周期内,须累计完成240学时的专业素质提高培训,其中集中培训原则上不得少于12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完成120学时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得少于60学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与学分登记制度。
10.加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与资源整合。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培训计划。进一步优化教师培训机构的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与培训资源的整合,明确任务职责,提高培训效益。除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实施的培训项目外,各地要设立相对稳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培训项目,做到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培养教师终身学习的习惯,实现教师全员培训的目标。
11.大力推进高校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支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培训计划,创建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教师教育与在职教师培训联动机制。省教育厅在全省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实习基地,定期选派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师范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师范生实习支教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安排和接收高等学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
四、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与培训的力度 12.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交流制。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每届任期为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原则上要交流。县(市、区)要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定期选派一批城镇优质学校副校长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正职;选派一批优质学校优秀中层管理干部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担任校领导;选派一批农村学校校长到城镇学校担任领导职务。今后选拔任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任职经历作为重要条件。
13.实施“中小学校长挂职培训计划”。选派一批中小学校长到教育发达地区的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建立100个省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挂职培训基地,以挂职锻炼方式培训中小学校长。各地要制定本地中小学校长挂职锻炼和业务培训计划,并将中小学校长培训经历和学时要求作为任职和聘用的重要条件。
五、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与合理流动
14.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深入实施“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通过下乡支教、对口支援、巡回讲学、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强城乡教师的交流。省教育厅每年组织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开展巡回讲学授课。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教师原有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城市和县镇中小学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应作为晋升教师职务、评优、评选特级教师等的重要依据。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达到退休年龄后,自愿到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任教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延退。
1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定期轮岗交流。进一步淡化教师身份管理,强化教师岗位管理;淡化教师的校籍管理,强化教师的县域管理。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达到一定年限要轮岗交流。原则上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10%。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和分流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进一步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为教师队伍的轮岗交流与合理流动创造必要的生活条件。
16.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教师法》明确规定,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的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地要在县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相应制度,统筹规划,形成合力,特别是在土地划拨、规费减免、资金引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取得实效。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加强宏观管理和引导,对实施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以奖代补”力度。
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对口支持 17.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基础教育交流合作。促进城市圈教育资源整合与综合利用。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一校制”、“捆绑式”、“集团化”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资源共享。鼓励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开展“一带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对口支持与帮扶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对地域面积广、教学点分散的农村地区,可以乡镇(学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实现教师统一调配、统一备课、统一考评;乡镇(学区)的骨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制度,开展送教下乡,扩大教学服务半径。
七、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 18.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继续举办师德论坛。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加强对师德典型的培养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全面提高师德素养。建立并不断充实“151”师德典型人物事迹资源库,做好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工作。从202_年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十佳师德模范”和“十佳校长”评选表彰活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定期表彰中小学教师制度,表彰名额要向农村学校倾斜。
19.建立健全师德监督考核和师德档案制度。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档案建设,完善师德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把思想道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绩效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严格禁止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处理。
八、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20.加大教师培训的经费保障力度。省教育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等教师培训项目。各地要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和地方教育附加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统筹安排县域内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2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义务教育教师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应该享受的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必须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义务教育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时,可按高于城区教师绩效工资12%以内的水平确定农村教师津贴标准。
22.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情况、培养培训和补充交流情况以及经费投入、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附件2:
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2_‟16号)精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
1.建设一批中小学德育精品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在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提高德育课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德育课“精彩一课”和优质教案、课件评选,并在全省进行推广。
2.开展班主任争先创优活动。从202_年开始,每年评选10名“湖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各地要开展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活动,树立班主任工作典型,推广班主任工作经验,形成争当班主任、当好班主任的氛围,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3.建设一批校园文化先进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创建“书香校园”、“和谐校园”,制定校训、校旗、校歌,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先进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努力在中小学形成使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育人环境,形成教师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形成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
4.建设好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全面完成国家扶持我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任务。推进项目空白县(市、区)开展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依托基础设施好的乡镇中心校或其他社会资源,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一批乡村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城市人口居住集中的社区建立一批青少年活动之家,为未成年人参加校外活动提供条件。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改革办学模式,采取“联校走教”等形式,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配齐学科教师,促进师资均衡。中小学课程开齐率、课时开足率要达到100%。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逐校(点)课程、课时情况公告制度。
6.开展校本课程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全省中小学广泛开展校本课程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总结校本课程建设经验,提高校本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努力为学生个性发展打下坚实的课程基础。
7.深入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推动教学资源建设,加大教育信息技术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开展以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教师教育能力培训,组织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
三、建设高效课堂
8.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加强教学程序、教学环节、课外教学活动、教学评价、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常规管理。各级教研部门要采取教学视导等方式评估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定期对中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进行逐校检查、验收,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定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优劣,对管理好的给予表彰,管理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9.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省教育厅将建立网络研修制度,搭建有效教学网络研修平台,组织教师开展网络研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研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前移到课堂,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和指导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学校要广泛开展优秀备课组创建活动,把备课组建设主动参与、密切合作、乐于探究的学习型组织,成为教师交流、互助和发展的平台;开展优秀校本教研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学校搭建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的教师成长平台。
10.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将每年10月定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月”,集中开展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各项活动,通过“教学质量月”活动,引导学校和社会关注教学质量,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深入开展体育艺术教育活动
11.开展全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普及体育大课间、集体跑操、广播体操等体育活动,开好春秋两季体育运动会,保证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12.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普及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师资、课时、基地的落实,提高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省、市、县每年举办一届全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现场展演活动。
13.开展科学避险、安全逃生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将安全逃生教育纳入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内容,每学期不得少于2课时将科学避险、安全逃生教育活动纳入课外教育的内容。组织好全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周”活动。中小学要利用社会实践课、学生军事训练、课外活动、学校运动会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模拟紧急疏散演练,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逃生避险知识、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推进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
14.合理确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择校”问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学校就近接收学生的范围,并于每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
15.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和方式。各市州要研究制定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逐一清理和规范。
16.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全省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分析各县市教育质量总体水平和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差异情况及其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17.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复学等基于网络实施,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情况可通过网上查询认证。
附件3:
湖北省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2_‟16号)文件精神,实现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全面覆盖、全面关爱,使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快乐健康的成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为留守儿童建立快乐平安的学习家园
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和发展情况专门档案,内容包括每一个留守儿童的父母及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留守儿童成长过程及变化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建立互动机制。建立学校与监护人互动机制。通过家访、制作联系卡、召开监护人会议等方式,向监护人告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表现,做好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工作的建议。建立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互动机制。通过开通亲情电话、电子邮箱和网络聊天,组织留守儿童与其父母进行情感交流。
3.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学校要采取学校与家庭结对、教师与学生结对、学生与学生结对、家庭与家庭结对等多种帮扶形式,帮助留守儿童,使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方面得到关爱与帮助。
4.建立课外生活管理制度。有寄宿条件的学校要优先为留守儿童提供寄宿,并安排专职人员管理留守儿童的生活。要加强养成教育,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要组织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充实留守儿童课外生活,消除孤独感。
5.开展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咨询。要针对儿童青春期特征,加强对留守儿童青春期知识教育与辅导,帮助排解各种困惑;要针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特征,加强心理咨询和辅导。要注重对留守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关爱,为流动人口子女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6.认真落实“两为主”的入学原则。各地要按照“两为主”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免试入学。要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镇化进程,逐步扩大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促进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7.简化入学程序。流动人口按要求备齐子女入学有效证件后,向暂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暂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到公办中小学校或委托民办学校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升入流入地高中学习。对中途因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随时办理转学手续。
8.保障受教育权益。流动人口子女在收费补助、评优表彰、入队入团及参与各种教育活动等方面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流动人口子女与当地常住户口的学生应混合编班、同等教学。其学业完成后,经考试考查合格,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9.创建平等互纳的校园文化。学校要通过和谐校园建设等活动,在学校形成平等、和谐、互纳的人际关系,促使师生认同、尊重、关爱流动人口子女,为流动人口子女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要针对流动人口子女容易产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咨询和辅导,要通过结对帮扶、互助互学等形式,培养流动人口子女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认同感。
三、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关爱,让特殊教育学生得到特殊的爱
10.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农村地区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逐年提高,争取五年内达到9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具有一定接受能力的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
11.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管理和经费投入。各地要按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建设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办学条件、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和教师福利。不得截留和挪用特殊教育经费。
12.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并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特殊教育学校要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指导随班就读教学工作,保证随班就读质量。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县(区)级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水平。
13.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教育需求,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能力。要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1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教学校招聘教师,要优先录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毕业生。要将特教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工作要计算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要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评先表彰的比例。
第四篇: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苏教规〔202_〕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目前,我省义务教育进入了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已经普及,各市普通高中学校都得到迅速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全省基础教育需要营造规范、公平、和谐的制度环境,促进各地基础教育学校的共同发展和整体提高。
为此,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苏办发〔202_〕24号)精神,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一律就近入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招生规模与适龄儿童居住情况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具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决定招生范围与招生规模,招生规模应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更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体育、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学校不得单独进行体育、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二、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每年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涉及跨省辖市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商相关市同意后编制。跨省辖市招生的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
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所有高中学校要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三、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高中应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中考”与招生程序招生。
公办高中必须通过“中考”招收录取学生。公办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不得举办“高考复读班”或招收 “复读插班生”;也不得接收民办高中的学生借读、转学。
任何高中学校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干扰初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所有高中新生必须经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跨省辖市招生的在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四、热点高中要扩大招收指标生
四星级高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热点高中学校,须将不低于招生总数50%的招生指标,平均分配到当地所有的公办、民办初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指标生的分配方案与招生办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五、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的招生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样的招生权利,各地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招生数、招生范围应尊重民办学校的意见,在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的范围内,根据情况核定。
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都应按本文第二条规定列入招生计划,按计划招生。
民办高中可以与公办高中一样通过生源地“中考”招收录取学生,也可以在“中考”之后自己组织招生考试。但必须按本文第三条的规定,不得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并应履行录取手续。
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不能以举办、参与举办或参股的公办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也不得为公办学校招生。
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规定执行。
七、高水平体育运动员定点招生
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名单另行公布),可以按照认定的项目和水平标准面向全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招收外市的运动员学生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运动员学生总数的一半。相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学籍等手续参照民办高中的要求办理。
所招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名单须经过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学生方能取得学籍。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因故不能从事体育专业训练,外市的要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八、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全省建立统一的高中学籍电子管理系统。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第五篇:市委发[202_]2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旅游发展意见实施意见)
市委发〔202_〕2 号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 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省委、省政府在国际国内旅游业处于大发展、大调整的重要时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旅游业的发展进行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召开了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加快全省旅游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旅游业是资源
—1— 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绿色低碳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是推动消费升级,实现宏观经济保增长、扩内需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发挥比较优势,展现后发优势,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极的现实选择;是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大气魄、大战略、大动作强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大发展。
(二)准确把握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立足“生态安全屏障、立体交通枢纽、经济通道”的区域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文明大市、现代农业大市、通道经济特色市、民族团结进步市”的战略目标,突出“宜居宜游、绿洲张掖”主题,进一步加快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旅游宣传促销,规范旅游质量管理,创新旅游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七彩丹霞、湿地之城、裕固家园、戈壁水乡”的金张掖旅游目的地形象,努力推动全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总体目标。把202_年确定为张掖市旅游发展年,通过五年努力,把张掖打造成全国著名的夏季休闲度假胜地;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线宜居宜游地和区域性游客集散中心;全国重要的湿地、绿洲、冰川等生态保护、科考、研究体验基地,使张掖真正成为丝绸之路旅游线上新的热点 —2— 旅游地区之一和国家级旅游示范区。
——202_年:接待境内外游客224万人(次)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达到11亿元以上,分别增长20%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以上,新增旅游就业人数1500人以上,为全市旅游业全面发展和提质转型打好基础。
——202_年:接待境内外游客46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年均分别增长20%以上。旅游业综合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全市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动全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科学制定规划,推动旅游资源开发
1、精心编制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符合市情和产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好全市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修编完善市、县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国家、省、市、县(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规划的衔接。相关部门在制定本部门规划时,要优先考虑旅游发展项目。
2、精心编制景区景点建设性规划。各县区要聘请具有较高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旅游文化创意策划公司,编制完成重点景区景点的创意策划、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规。
3、精心编制旅游业各要素发展规划。加快编制完成旅游宣
—3— 传促销、旅游商品开发、旅行社发展、旅游交通企业发展、旅游宾馆饭店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发展纲要、旅游人才培训等旅游业各要素发展规划,努力形成以全市总规为指导、县区规划为配套、景区规划为基础、要素规划为补充的旅游业发展规划体系。
(二)推进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
4、加快推进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推进开工建设项目、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筛选储备后续项目”的思路,着力加大旅游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重点抓好城市连接各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张掖丹霞地质公园中央投资项目、马蹄寺景区世行贷款项目、大佛寺景区开发建设项目和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陈展整改项目建设任务,加快祁连山腹地环线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张掖丹霞国家级地质公园开发建设项目、张掖黑河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焉支山-山丹皇家马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索朗格中华裕固风情园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祁连玉水苑项目、神沙窝城市沙漠公园开发建设项目和大湖湾综合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大沙河城市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民乐海潮湖森林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甘州府城开发项目、清明上河园开发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实施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和肃南、山丹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5、改善旅游景区通达能力。积极争取立项张掖至全市4A级以上重点景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连接贯通祁连山腹地旅游环线道路;争取张掖至兰州旅游旺季增开旅游专列,争取新建兰州 —4— 至乌鲁木齐高速铁路张掖站成为停靠站点和始发站点;加快张掖军民合用机场建设,争取开通张掖与国内旅游城市的航线、航班,积极探索发展通用航空。202_年,开通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张掖黑河国家湿地公园、马蹄寺、焉支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旅游交通专线。202_年培育组建1家以上张掖旅游汽车服务公司,购置高档旅游汽车20辆左右。
6、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和公路沿线服务区、加油站的旅游咨询、商店、餐饮等配套服务体系。202_年在景区景点、机场、车站、道路出口、加油站、广场、公园等地集中建设40家以上游客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站点),开展咨询服务。
7、开展星级宾馆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发展五星级、提升四星级、规范三星级”的思路,调动社会资金投资星级宾馆饭店建设,引导国内外品牌宾馆饭店落户张掖。从202_年开始,每个县区至少开工建设一家以上四星级宾馆饭店,甘州区至少开工建设一家五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到202_年,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达到30家以上。
8、加快旅游厕所建设。202_年完成40座以上旅游厕所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其中建设星级厕所20座以上,实现旅游厕所整体达标。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
(三)培育产品体系,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9、着力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大力实施旅游品牌工程,重点策划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旅游大题材,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精品旅游景区,培育一批具有全省和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旅游产品,不
—5— 断提升张掖旅游的整体形象。以“打造特色品牌,增强竞争实力,发挥龙头作用”为目标,实施“精品景区创建工程”,通过优先支持项目融资和招商引资,优先安排全市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扶持措施,集中力量打造精品旅游景区。202_年启动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张掖大佛寺、马蹄寺、焉支山森林公园、张掖黑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景区的精品创建工作,202_年启动山丹军马场、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文殊寺、康乐赛罕塔拉、神沙窝城市沙漠公园、海潮湖、大湖湾、大沙河等景区的精品创建工作。在加大力度抓好重点景区精品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创建1-2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把张掖丹霞地质公园创建为国家级地质公园,把张掖丹霞地质公园、文殊寺、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张掖黑河国家湿地公园、神沙窝城市沙漠公园、中华裕固风情园、大湖湾、大沙河和山丹大佛寺等景区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使A级旅游景区达到25家以上。到202_年,创建年接待游客人数5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1-2家、年接待游客人数3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3-4家。鼓励其它有条件的景区积极开展精品景区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旅游景区的整体竞争力。
10、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引导农户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乡土民俗风情、传统劳作方式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积极创建“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乡村旅游品牌。“十二五”期间,扶持发展5个以上特色旅游乡镇、30个以上专业旅游村和500户以上农家乐(牧家乐)。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牧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实施“旅游创业援助计 —6— 划”和“旅游扶贫行动”,落实小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贫困群众从事旅游开发,以创业带就业,以发展促脱贫。实施“妇女旅游就业援助计划”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使更多的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在旅游领域就业。
11、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大力推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商贸、地质、环保、体育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发展生态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商务旅游、自驾旅游、探险旅游、体育旅游、保健旅游等旅游新业态。
(四)丰富文化内涵,拉长旅游产业链条
12、着力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丝路文化、长城文化、裕固族文化和历史宗教文化等资源,开发包装一批经典的民间曲艺、民俗工艺、民族服饰和民间文学等文化艺术作品,开发挖掘一批特色文化演艺节目,开发推出一批地方名优小吃。202_年完成一批体现张掖特色的歌曲创作工作,策划编导一台反映张掖历史文化和建设成就的演艺节目。
13、开展旅游景区常态演出。旅游景区要编排精品剧目,重点旅游饭店、休闲娱乐场所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演艺活动。到202_年,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建设中心演艺场所,提供常态演出。
14、加强文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鼓励扶持绿色食品、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和旅游小商品、工艺品、纪念品等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销售,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增加旅游收入。重点扶持一批潜力大、前景好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和具有地方标志性特色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等优势旅游商品种类。各县区每年要确定1-2个特色文化产品和旅游商品进行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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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15、拓宽旅游宣传推介渠道。围绕提升“七彩丹霞、湿地之城、裕固家园、戈壁水乡”的金张掖旅游形象,对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进行整合,统一宣传、协同营销、组团推介,进一步加大旅游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争取在全国和省内有影响的电视频道、报刊杂志上刊播一批张掖旅游宣传节目。在高速公路、国道、机场和通往景区道路设置大型广告牌,高密度宣传推介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
16、举办旅游节会活动。突出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景区景点特色,举办品牌旅游节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对外展示形象、推广旅游精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搭建平台。按照全省打造“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文化艺术节”的要求,办好“湿地之夏〃金张掖旅游文化艺术节”,进一步做大做强肃南裕固族民俗文化游、山丹焉支山生态游、高台“端午龙舟赛”等传统节会活动,积极举办大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商务会展、学术研讨等活动,提升张掖旅游的整体形象。
17、创新旅游宣传品制作。认真实施以“一本旅游指南、一张折页地图、一套参展展品、一部形象宣传片、一个旅游网站”的“五个一”旅游宣传品工程,积极创意策划新颖、实效的旅游系列宣传品。202_年完成3A级以上重点景区宣传推介片制作工作,202_年前,所有A级景区制作完成一部以上高质量的旅游宣传推介片。
(六)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8、加强旅游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定景区、旅行社、饭 —8— 店、餐饮、购物以及农家乐的统一服务标准或经营服务规范,实行旅游餐馆、旅游商店、旅游演艺场所挂牌制管理。建设“金张掖”旅游网,加强与县区、景区及其他旅游企业衔接,建立旅游网络信息发布、宣传推介、咨询服务系统,不断适应新兴旅游消费的形势。
19、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安全体系建设。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监管体系、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预防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理、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市、县区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加强执法职能。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质监、安监、物价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权益。从202_年起,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旅游服务质量督查整治专项行动。
20、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健全旅游行业协会组织机构及运行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服务性功能。
21、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旅游行政管理干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十二五”期间,每年培训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00人次以上、导游100人次以上,一线服务人员培训率力争达到100%。严格执行导游等级制度,探索建立导游薪酬与职业资格挂钩制度。每年举办1次以上导游大赛、饭店服务技
—9— 能大赛等活动,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劳动技能大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22、加快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要牢固树立大旅游的战略思想,立足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对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进行整合,各有侧重,统一宣传,协同营销,组团推介,最大限度地发挥旅游品牌的市场效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推进重点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资源管理开发机制。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以参股、兼并的形式取得旅游景区经营权,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23、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市、县区分别设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2_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县区财政每年安排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介、表彰奖励和重点旅游商品研发。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4、搭建旅游发展融资平台。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拓宽融资渠道。财政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和补贴为主,重点支持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推介。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贷款规模,放宽旅游企业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的条件,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的经营困难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 —10— 资。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发旅游资源、兴建旅游项目、参股旅游企业,鼓励民营经济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推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
25、落实配套优惠政策和政府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项目扶持、土地使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排污费征收、客运附加费征收、劳动就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开展旅游企业创先争优和晋等升级活动。对新评定为国家A级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以及新获得星级质量等级的宾馆饭店,对年接待游客数量较大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开发生产特色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进行研制开发的,在旅游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扶持。
三、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推动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6、调整充实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市、县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27、靠实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和大旅游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
—11— 推动旅游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8、完善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从202_年起,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签订旅游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纳入“三位一体”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对综合考核评价优异的县区和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确保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 ○ 一 一 年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发至: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省属驻张各部门、各单位)
主题词:旅游业发展 实施意见
抄报:省委、省政府,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抄送:省旅游局、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1月27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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