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竣工结算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
1.工程量差的调整
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
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这部分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原因,设计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比较多见,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意向和资金筹措到位的情况,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4)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是因为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不足之处,经设计单位同意提出设计变更。
(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
在施工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需要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增减工程量的直接费,通常采用本地区规定的表格进行。也可按下表形式计算。
第二篇:竣工结算编制之我见
竣工结算编制之我见 在施工单位做造价的朋友们都知道竣工结算是三算中最重要的一个计价过程。有道是“干得好不如算得好”,该口头禅经久衰的同时,也折射出业内人士对竣工结算所给予的特殊地位和高度肯定。以笔者多年的竣工结算编制经验,仅从其概念、编制依据及组成资料、编制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谈一下我个人的粗浅见解。
一、概念:
弄清楚一件事物首先要搞懂它的概念及其定义范畴,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么,什么是竣工结算呢?
简言之,所谓竣工结算就是:承包人在完成了承发包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将其工程验收合格后,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程价款的计价文件。当然,此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且要履行合同条款的各种约定。
二、组成资料与编制依据:
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是孪生兄弟的关系,知道了其一必晓其二。首先看编制依据,它包括以下内容:
1、经审核备案后全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经审核备案后完整、成卷装订的竣工内业资料(含本工程合同内的所有变更、会审、洽商、核定及有经济效力的施工方案、组织设计、隐蔽资料等)
3、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发包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
4、发包人的招标文件
5、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6、与该合同内容有关的各种认证、报告、通知、监理指令等
7、与所编制的竣工结算有关的省地市下发的经济文件、材料价格信息等
8、由发包人批复确认的与竣工结算有关的其它文件
以上编制依据即是承包人呈报竣工结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结算文件除上述资料外还要向发包人递交完整清晰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
三、编制注意事项:
竣工结算编制实则是一项巨细的系统工程,应由承包人一个经济部门的各专业造价人员共同完成。通常在竣工前一个月就应整理归档编制依据,并在整理过程中及时与施工项目部的各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商榷,发生疑点不详的问题时应快速解决掉。
1、编制人熟读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逐条详细分析各条款的约定,以免编制工作走弯路或背道而驰。只有弄清了合同条款才能整理出一套竣工结算的编制规则,有了规则才可以制订编制方案,才可以指导以后的工作如何进行。否则,一切都是徒劳。
2、竣工结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专业造价人员对上述其编制依据中本专业的的所有资料进行阅览、分析、计算、复核等工作。尤其对变更、核定等修改部分的工程内容做细致地专业交叉咨询核对工作,并将所有问题汇总上报给经营负责人。负责人应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分析下步工作如何进行。
3、在编制过程中,一定有一些资料需要补签(有的是当时自己原因漏签,有的是当时监理及甲方拒签,承诺到结算时再签)。此时的编制人一定要头脑清醒,权衡再三后方可实施操作。有很多工艺变更在当时那一时刻看是增加造价,而整体看实则不然。造价人员要纵观全部的利弊关系,然后做出取舍决定。
4、当前很多省市区域的定额项目跟不上实际施工工艺的需求,明显的滞后。此情况一旦发生,将导致竣工结算工作开展十分困难。好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在工合同中可增加这样条款:“合同中若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价款调整:A)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可按《××省消耗量定额》编制,主要材料由造价信息或发包人确认,管理费、利润依据《××省费用定额》确定;
B)若《××省消耗量定额》也没有可参照的定额子目,承包人可依据新施工工艺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自行编制,但需由发包人确认并经当地建设经济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结算中进行使用。”这就极大程度上保护了承包人遇新工艺时竣工结算无定额而与发包人扯皮的现象。
5、关于合同约定外风险、施工索赔等问题的竣工结算编制。该项费用是个承发包双方都很敏感的问题。在很多招标文件中,发包人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自身的风险,对工程风险做出种种规定,相对于承包人很不利。但不论怎样,只要应为发包人在投标中提供的资料当时没有提供完整的,就可视为是工程风险以外的,该属索赔内容。此项内容可做为一个暂定的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人一定要把
它完整地编制到竣工结算文件里,但一定要与高层领导说明清楚,这部分极有可能仅结算回其中的一小部分。内业人士都知道其中有一定的潜规则,暂不多说。
6、承包人完成了上述竣工结算编制文件后呈报给发包人时,要有《竣工结算交接书》,其上应写明所有递交文件的名称、卷数、正本还是复印件,还有日期等。一式两份,由双方交接人分别签字做以存档。这大大避免了日后发包人为无理由拖欠工程款而采取的无故推延审查竣工结算时间而遮掩的现象的发生,是承包人对自身保护的一种必要手段。
竣工结算编制在每个造价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的定义及操作模式,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固定公式或者呆板口诀。而应该灵活运用于每个地区、每对承发包方心中,甚至是每个工程项目中。愿我的粗浅见解能给您竣工结算编制时留下一点参考和帮助。
第三篇:竣工结算编制说明(样本)-1
竣工结算申请书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 **********
合同额:*********元
承包单位申报结算金额:*************元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盖章): *************
项目经理(签字):
竣工结算申请书编制说明
一、结算范围:
系统,包括管路、水箱、水泵、阀门、强电柜、控制器及屋面避雷等。
二、结算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合同等。
三、结算原则:
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条款
四、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无变更洽商。
第四篇: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施工已完工并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验收点交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审核签认的,应表达该工程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的行为。工程竣工结算应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合同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竣工决算: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在竣工验收之前要编制好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正确编报竣工决算,对于总结分析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以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编制竣工决算时要在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投资,使竣工决算能够真正反映出建设项目本身实际的价格。
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及方法
一、审计目的
根据施工方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程序,审核认定该工程结算造价,合理的确定和 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二、审计原则
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三、工作流程
(1)收集整理资料目录: 资料要求全面、充分并能满足工程造价计量、确定需要。
①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②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 ③施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④造价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
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施工许可证; ⑥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联系函、隐蔽工程记录、材料签价单、工程实物及有关联系函等。(2)收集计价依据及相关基础数据。
(3)熟悉资料,有针对性踏勘现场,进行必要的实测实量。
(4)进行工程量的计算与校核。(5)进行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的审核。(6)对提供资料中的疑点,竣工图与实际踏勘现场不符等写出书面报告交被审单位征求意见。(7)将有争议问题提交讨论,召开多方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造价政策方面争议提请造价政策主管部门核定。
(9)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组织与施工方核对,调整结果(初稿),并对其中不确定的造价作对比分析,拿出审核意见。
四、审计范围
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预算、概算以及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所有施工、采购、施工许可证、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相关部门验收报告,工程项目有关的甲方供料的收、发料单,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审计内容
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该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资料,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形成初步审核意见。该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
(1)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工程定额选套是否合规,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2)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相符,结算依据是否合规、合法;
(3)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价格是否恰当;(4)利润、税金的计算基数、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5)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情况是否属实、费用是否合理;(6)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工程进度、质量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
(7)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有无将承包的工程和承接的工作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索赔是否属实并按规定计算。
六、审核方法(1)基本步骤
1)按全面审计法,紧密结合会议纪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合同进行审核;
2)依据设计变更单,调整变更增减工程费用; 3)核准工程联系函,确认后进行计算; 4)对预算部分进行审核,分重点抽查,对有变更 部分重新计算。(2)审核合同和签证
审核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 审核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以及是否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是否与事实相符。(3)固定价部分的审核
在审查时,应对施工方提交的固定价部分的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查,查看施工方是否按固定价部分的工作量逐项完成。
工程变更的审查
(4)由于工程变更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对每一份工程变更单都要严格审查其变更的程序及手续是否经设计单位、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5)工程量的审查
明确了施工方的工程量范围,就可以快速高效的计算出工程量,完成咨询报告(初稿)后,再逐项同施工方核对。审查工程量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
①平整场地、挖地槽、挖地坑、挖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计算规定和施工图纸标注尺寸,土 质类别是否与勘察资料一致,地槽与地坑放坡,带挡地板是否符合定额规定,有不有重算和漏算;
②回填土工程量应注意地槽、地坑回填土的体积是否扣除了基础所占体积、地面和室内填土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运土方的审查除了注意运土距离外,还要注意运土数量是否扣除了就地回填的土方。
2)打桩工程
①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桩料,必须分别计算,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桩料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料长度如果超过一般桩料长度需要接桩时,注意审查接头数是否正确。
3)砖石工程
①墙基与墙身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
②不同厚度的内、外墙是否分别计算,应扣除的门窗洞口及埋入墙体各种钢筋混凝土梁、柱等是否已扣除。
③不同砂浆标号的墙和定额规定按立方米或按平方米计算的墙,有无混淆、错算或漏算。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①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是否分别计算,有无混淆; ②现浇柱与梁,主梁与次梁及各种构件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算或漏算;
③有筋和无筋构件是否按设计规定分别计算、有无混淆。
5)木结构工程
①门窗是否分别不同种类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②木装修工程量是否按规定分别以延长米或平方米计算。
6)楼地面工程
①楼梯抹面是否按踏步和休息平台部分的水平投影计算;
②细石砼地面找平层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是否按其厚度进行换算。
7)屋面工程
①卷材屋面工程是否与屋面找平层工程量相等; ②屋面保温层的工程量是否按屋面层的面积乘保温层平均厚度计算,不做保温层的挑檐部分是否按规定不作计算。
8)装饰工程
①内墙抹灰的工程量是否按墙面的净高和净宽计算,有无重算或漏算;
②外墙抹灰是否扣除了门窗洞口; ③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亦不增加;
④地面长、宽尺寸是否按结构尺寸计算; ⑤柱面贴材是否按结构外围尺寸计算;
⑥天棚吊顶是否扣除了独立柱、窗帘盒所占面积; ⑦楼梯扶手长度是否按延长米计算; ⑧基层的材料是否与定额含量一致。9)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多数以吨为单位。在计算时,型钢按图示尺寸求出长度,再乘每米重量;钢板要求算出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的重量。审查是否符合规定;
金属构件实际测算含量是否与定额一致,是否作了换算。
10)水暖工程
①室内外排水管道,暖气管道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
②各种管道的长度,口径是否按设计规定和定额计算;
③室内给水管道不应扣除阀门、插头零件所占的长度,但应扣除卫生设备(浴盆、卫生盆、冲洗水箱、淋浴器等)本身所附带的管道长度,审查是否符合要 求,有无重算;
④室内排水工程采用承插铸铁管,不应扣除异形管及检查口所占长度;
⑤室外排水管是否已扣除了检查井与连接井占长度;
⑥暖气片的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11)电气照明工程
①灯具种类、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图一致; ②线路的敷设方法,线材品种等,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有无重复计算预留线的工程量。
12)设备及安装工程
①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 ②需要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是否分清,有无把不需安装的设备作为安装的设备计算安装工程费用。
(6)单价套用的审查
工程量核准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一步审查各分项工程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应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①结算书中所列分项工程单价是否与合同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等所包含的内容是否与合同价一致。②对换算的单价,应首先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量是否是预算定额所允许换算的,其次要审查单价换算是否正确。
③对补充定额和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现行预算的编制原则,各种生产要素消耗量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符合实际,单位估价表的计算是否正确,并报省造价总站确认。(7)审查直接费汇总
直接费汇总过程中容易出现笔误,如项目重复汇总、小数点位置标错等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审查。(8)材料价差的审查
在把握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的基础上,核实施工方所报单价与贵公司认定的材料价格是否相符,材料差价是否符合应找差的规定,数量、实际价格、差价计算是否准确,审核钢材、木材、水泥的消耗数据是否准确,对未办理认价手续的材料价格应重点审查,直到有关各方确认为止。(9)审查其他有关费用
应重点审查建筑安装企业是否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审查各项费用的内容、费率和计费基础是否正确,预算外调整的材料价差是否计取了间接费;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现象;计划 利润和税金应重点审查费率和税率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的现象,审查所套费用定额的时间界限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直接费或人工费、增减后,有关费用是否相应做了调整。施工配合费,审查分包其他专业项目、总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承担,以此确定配合费的费率。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对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贵公司另有要求的检验费用。甲供材料,主要审查供货地点,按不同标准计算运杂费与采购保管费。(10)工料机分析汇总
完成上述各工序后,利用电脑软件分析工料机,同时获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七、索赔费用的审核
(1)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承包商向建设方提出为索赔建设方向承包商提出为反索赔。
(2)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了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图纸并未说明的地下构筑物或文物,经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可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3)由于下述原因,纯属建设方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补偿;凡属客观原因造成的拖期(即不是建设方原因,也并非承包商原因),承包商可得到延长工期,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①建设方未能按时提交可进行施工的现场; ②有记录可查的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 ③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所需的图纸或指示,有关的资料不准确;
④合同文件中某些内容的错误或互相矛盾; ⑤现场发现化石、古钱或文物;
⑥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引起施工程序的变动; ⑦建设方违约,非承包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暂停工程;
⑧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和修复;
⑨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要求拆除或剥离部分工程予以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造成工程进度被打乱,影响后续工程的开展;
⑩工程现场中非总承包方原因,甲方要求分包的承包方对总承包方进行干扰的。
(4)非承包方的责任和原因,影响施工进度和竣工时间,建设方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发布加速施工 指令,承包方可得到由此增加的费用。
(5)由于贵校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导致费用支出增加,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承包方可提出索赔费用。
(6)由于建设方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承包方有权要求补偿被终止工程上的人、材、机的全部支出和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7)建设方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工程设计错误,爆发战争入侵、政变叛扰骚动、内战或内乱、核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超光速压力波等袭击,不可抗御天灾,致使承包方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损失,可要求建设方偿付费用损失和延长工期。如造成合同终止,承包商还可以获得施工机械设备的撤离费用和人员遣返费用。
(8)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带来人、材、机的费用不断增长,应根据合同类型确定;固定价格合同,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可调价格合同,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本工程应在合同中约定因物价上涨因素调整人、材、机费用的范围。
(9)如果建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向贵校索要拖欠的工程款并索赔利息,引起合同中止,可提出索赔和诉讼。(10)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28天以后,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变更货币及汇率变化,应由建设方补偿由此增加的开支。
(11)承包商拖延工期,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建设方管理工作不能按预期安排实施、贷款利息增加、拖期带来的附加跟踪咨询服务费及监理费等。
第五篇:竣工结算审计方法一[定稿]
关于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思考
2010-09-03 10:54未知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全部承包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审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额、计价规范、造价信息及工程合同等,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审计。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常发生变更签证较多、合同价款调整较大等现象,究其原因,与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合同中对工程内容及要求的描述不完整不清楚或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对合同文件理解不准确、为了自身的利益高估冒算有很大关系。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对于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根据笔者工作中的体会,总结分析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并就如何进行结算审计以及审计中应注意哪些要点表达了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工程竣工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分析
(一)施工单位使用各种手段多报虚报,提高工程结算价格。
由于当前评标中广泛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往往以极低的价格报价甚至低于成本报价。此外,施工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在竣工结算时,往往机关算尽,使用各种方法多报虚报变更内容和量价,以获取更多工程结算款。施工单位多报虚报工程结算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多报工程量和单价
多报工程量和高报单价是施工单位提高工程变更价款最常见和主要的方法。审计人员在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工程变更签证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工程量计算不正确。施工单位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往往错套定额,选取价高的定额子目;高报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的计算不正确或没有依据商务标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属于商务标内或类似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商务标单价,而是按照市场价重新报价。
2.虚报工程变更项目
施工单位会虚报变更事项,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也没有按变更事项进行施工。例如某办公楼工程有一份变更签证的内容为:办公楼东西两侧增加散水350m2。但经审计人员现场核实,现场办公楼周边并没有散水。还有的施工单位会针对某一变更事项重复编制、报送变更,例如在某市政道路工程中,对某一交叉路口进行处理,一份签证已增加粗粒式和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各200 m2,但在随后的相关签证中又重复计算了一遍。
3.多调增,少核减或不核减
工程内容或做法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往往对增加的部分多报工程量和单价,对原工程内容或做法却不予以核减,或只核减工程直接费,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却并没有给予核减。例如,某道路工程由于征地拆迁原因取消其中的一段道路,施工单位所报变更中只是核减了该段道路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措施项目费并没有按比例核减。
4.变更及索赔证据不充分
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不做记录,最后提出的变更单中只有事项的叙述,并没有附任何变更及索赔证据,或所附证据资料与变更及索赔事项无关。例如,在某绿化工程变更签证中,施工单位提出因甲方填土标高不够,增加某测量队测量费16,000元,后面提供的却是某劳务队开具的五万多元的发票。
5.计算错误
虽然工程计量计价软件目前使用广泛,计算错误也越来越少,但是在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时,依然能发现许多计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是造价文件编制人员无心的疏忽,有的却错的很“奇怪”。例如,在某绿化工程中,有一张变更签证为工程减项9.8万元,但在工程结算价
款的计算页上,该减项金额却变成正数增加到工程结算总价中,一负一正之间,结算价就增加了近二十万元。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管理控制不严,工程变更签证不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出于种种原因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管理还不是很严格,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变更签证无效
工程变更签证是工程变更发生、施工延期、合同价款增加的书面证明文件,它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建设单位送审的签证中有很多都是在竣工结算时补办的,有的甚至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两年后建设单位才签字,这些签证都属于无效签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
[2004]369号文第九条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报告及确认的时限,但是很多建设单位并没有依据这些规定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地管理。还有一些无效签证没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签字盖章,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2.工程变更的办理不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变更的发生并不是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也没有关系,此类变更建设单位也盲目给与签证,并没有参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例如,某绿化工程中,施工单位提出增加排水费17万元,理由是雨季降水量很大,施工场地低洼,排水沟无法自然排水。此变更签证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该工程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因施工填土后场地低洼引起的排水费含在投标报价内,以后不予调整。
3.工程变更签证中出现与该工程项目无关的工作内容
在送审的变更签证中经常会出现变更事项与工程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一般为建设单位让施工单位垫付的与该项工程无关的费用,或将工程外的零星工作交给施工单位完成。例如,某办公楼配套绿化工程中,有一份关于房建工程晒图费的工程变更签证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经了解,原来是绿化施工单位帮忙垫付的办公楼工程图纸费。
(三)竣工图编制不合格,竣工结算资料不齐全
竣工图是对工程施工的记录,其中包括了工程变更,反映了工程最终的设计和施工方法。竣工图编制问题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把施工图直接作为竣工图,并没有将工程变更的内容添加到施工图中;竣工图没有盖章,或有施工单位的签字,但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此外,竣工结算书往往缺少某些资料,如商务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或设备采购的合格证及交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结算时工程尚未完工或未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目前,仍有少数工程在尚未全部完工或未竣工验收时即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遵循一定程序
审计人员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需制定一套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应至少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审计单位接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计划。
(二)初审阶段
1.审计人员熟悉送审的结算资料,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必要时可深入工程现场查看。
2.审计人员应仔细阅读工程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资料。
3.审计人员已熟悉工程结算资料后,重点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以便向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
(三)现场查验
审计人员完成初审后,应踏勘工程现场,并就发现的问题仔细查验。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根据竣工图纸详细检查工程完工情况,详查或抽查工程质量情况。审计人员应着重检查工程变更以及存在问题处的工程实际情况。
(四)沟通阶段
审计人员根据初审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与建设、管理、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交换意见,对于存在的分歧根据合同等文件充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出审计结论。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应着重关注以下几点
(一)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招投标文件是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和基础,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是否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接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审计人员应首先熟悉工程招投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了解工程基本情况的同时,主要注意这些文件关于该工程具体的、专有的条款。如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内容的具体描述和要求,商务标的编制说明,合同的专用条款等。这些内容是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最主要和直接的依据,也是对工程变更签证审核的前提,必须全部理解吃透,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充分、合法、合理。
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审核时,主要检查签证中是否存在本文第一部分(二)中所提到的问题,存在问题的签证,审计人员应不予承认,增加的变更价款应予以核减,(二)工程量复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核心,重点审计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复核工程量是竣工结算审计的根本工作和主要途径之一,工程量的复核包括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签证内工程量的复核。合同内工程量的复核属于工程质量审核的一部分,主要是通过现场复核来实现。变更签证内的工程量是施工单位做手脚的主要内容之一,存在着很大的审减空间。审计人员根据变更图纸和签证内容逐项复核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书,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该核减的工程内容。
(三)综合单价审核是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着重审计综合单价确定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对综合单价审核,应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首先应明确变更的工程内容是属于合同内还是合同外,合同内的工程内容一般参照商务标中相同或类似内容的单价,合同外的内容如果合同条款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按合同条款审核,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应审核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价位是否合理,建设单位有无对施工单位报价进行审核。综合单价的计算采用地方预算定额的,应审核其定额子目的套用是否正确,定额换算及单价计算是否正确。
(四)现场复核是做出审计结论的前提。
现场查验是最直观有效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踏勘现场可以要求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参加,也可以自行查看。在工程现场,审计人员应着重查验以下内容:一是工程是否全部完工,工程现场是否同竣工图纸一致,竣工工程是否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二是集中查验变更处的工程情况,检查工程变更签证是否同工程施工一致。三是就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的其它疑点或问题现场核实。
(五)建立良好的沟通制度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途径。
良好的沟通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参考建立:一是审计组内部要加强沟通,审计人员之间应就审计中各自发现的问题积极交流,从多个角度分析、研究并解决问题。二是审计组组长应加强同建设单位的联系,如有必要还需要与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三是审计结论初步形成后,审计组应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并就存在的分歧充分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的审计结论,切实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总之,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一个较为复杂且系统的过程,这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建筑施工及工程造价专业素养,还要对建筑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定额有充分正确的理解,并具备沟通的技巧和谈判的艺术。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审计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质量,确保工程结算造价的真实、合理性,审计工作应遵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做到审计依据充分合法,审计证据客观真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应注意跟踪落实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实现审计的成果及其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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