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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武宣县创建“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实施方案
编辑:独酌月影 识别码:22-67876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6 16:02: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修改)武宣县创建“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实施方案

武宣县创建“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

活动实施方案

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诚信计生”工作健康向上发展,更好的体现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户、诚信计生户的关心、关爱、关怀,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立足尊重人、突出服务人、创新发展人的责任,创新“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及方式方法,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激活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县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为原则,把开展诚信计生作为为民办实事,解决群众“三生”问题抓好。通过开展“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激活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诚信计生工作持续发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切实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活动区域

县城东门塘市场至商贸中心一带划作“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试点区域。

三、主要服务对象和方式

活动服务对象:活动区域内的武宣籍诚信计生户、独生子女户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双女结扎户。

活动方式:为活动区域内的活动对象提供资金扶持、补租减税、1

技能培训、优先照顾、政策和商业宣传、行政规费减免等多形式的政策扶持。

四、运作方法

(一)办理流程

属诚信计生户的持诚信计生协议书(没有签协议书的到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签定),属独生子女户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实行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的持相关计生证明到户籍地计生办领取扶持申请表,经乡镇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县计生局审批。县计生局审批同意后根据对象申报意愿协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扶持。对象属流动人口的由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审核。

(二)具体扶持政策内容

1.资金扶持。主要采取贴息贷款方式。贷款额度3至5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为1年,不到1年的依据实际贷款时间贴息。能按时还贷且需要进一步扶助的被扶持户,经当地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审核批准后可延长至2年,但超过2年的部分不再进行贴息。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性项目投资,不能用于非生产性使用。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出书面申请,报乡镇计生部门审核后送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评估操作,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先偿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本金和利息后,凭乡镇计生部门签字后的付息凭证到县计生局领取贴息资金(相关措施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试点方案》执行)。

2.补租减税。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示范区域内开展经商活动,依法享受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微型企业的,只要符合《武宣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武政发

„2012‟17号),均可以享受本企业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的门面房屋租金扶助。对于摊点经营,给予实际收费的50%的补贴,对于门店经营,给予500-1000元6个不等档次的租金补贴。具体数额根据租赁合同而定。

3.技能培训。根据扶持对象本人意愿,结合经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组织免费技能培训。主要针对开展项目选择、商业管理、会计核算、市场营销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4.优先照顾、行政规费减免。对属于扶持对象,在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健康证等证照和摊点承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办理和承租,并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各种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政策和商业宣传。在示范区域内政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时,免费帮助对象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和免费给予政策咨询活动;对象要求在电视台开展广告宣传的,广电部门要优先照顾和减少广告费用。

6.扩大诚信计生爱心超市联盟。邀请示范区域内的各种商场参加诚信计生爱心超市联盟,让诚信计生户凭持诚信计生VIP卡到商场购买商品享受7至9.5折优惠、优先缴费和通行权益。借此扩大商场影响,提高商家的人气和商业利润。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时间)。通过电视、广告宣传牌、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发动。印制宣传单、宣传手册,向广大农村群众

(二)对象申报及审核确定(时间)

(三)政策持续办理(时间)

(四)跟踪服务(时间)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武宣县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黄彩波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黄献武担任副组长,县府办、人口计生局、人社局、广电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经贸局、财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分室设在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批扶持对象的资格认定、宣传、组织协调和跟踪管理。

人社部门:负责开展创业、技能免费培训培训。

工商管理、经贸、文体广电部门:负责指导商业运作、摊点规划和广告宣传。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贴息资金和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税务部门: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卫生部门:对于活动区域内开办的卫生医疗营业点,给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优先办理。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优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指导好扶持对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金融部门:负责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在担保贷款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电视、广播、广告、手册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诚信计生一条街”活动的宣传。将活动意义、对象、各类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悬挂诚信计生一条街主题活动内容横幅,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手册,广电部门要对活动进

行阶段性宣传展播,要在示范区域内要树立以宣传扶持政策为主大型宣传牌,大力营造氛围,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知晓率,提高参与率。

(四)严格审核关口。对活动申报对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审核筛选。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对于审批结果通过电视和在申请对象所在乡镇政府及市场处进行粘贴公告的方式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后符合规定条件的继续作为扶持对象,调查情况不符本规定的,取消申报资格。

(五)密切跟踪管理。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及时掌握扶持对象家庭的计划生育情况。并对扶持对象经营店实行挂牌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扶持对象有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经查实要追还扶持资金,并按相关计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开展定点扶持。建立与扶持对象帮扶联系制度,通过结对帮扶方式为对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营销策略等方面的服务,解决对象在创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篇:2013年创建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XX乡开展创建诚信计生示范单位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到2013年9月底,全乡基本实现诚信计生,金星村、皇华村创建诚信计生示范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全面实现,国家和省、市、县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根本转变。

三、诚信计生自治机制模式

即建立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自治机制模式。

双向承诺:即乡人民政府向已婚妇女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保证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不违法生育。

充分自愿:即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由12—18名左右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组员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分别在《诚信计生承诺书》上签字。

依法自治:即以12—18名左右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小组成员开展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活动,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计生承诺书》中规定的义务。

签订承诺书: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由12-18名左右育龄妇女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与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诚信小组成员再与小组长签订承诺保证书。

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对象: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制定方案,培育推广。各村(居)、各部门要结合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和本村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组织实施,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诚信计生示范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并认真加以总结、培养、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活动全面开展。

(二)围绕一个主题。各村(居)要紧紧围绕“诚信计生、幸福提升”这一主题,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诚信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诚信计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作为诚信计生工作的最高目标,加大宣传倡导,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利益导向,整合部门资源,围绕地方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创建本地诚信计生品牌,推动全乡人口计生事业上新台阶。

(三)依靠两个平台

1、阳光计生体现政府诚信。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规范化。规范村(社区)政务公开、公开承诺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规范,使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制度化。一方面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行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按照形式个性化、工作人性化、服务温馨化的标准,以乡、村(社区)无偿代理为形式,通过内部运作,承办申请人申办的所有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群众需要代理的事项。另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计生工作”、“流动人口评计生工作”、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切实做到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评议结果客观、真实、公正,逐步形成有效规范部门和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四项监督维权制度:完善行风热线制度,重点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充 3

分发挥了监督员在“阳光计生行动”中的作用;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舆论监督制度,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2、群众自治体现群众诚信。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两委、村计生协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是以诚信承诺书明确权利义务。将诚信计生与基层群众自治群众服务协议融为一体,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制度、村(居)规民约条款;依据各地实际,在基层群众自治《协议》讨论修订时,加入诚信计生工作内容,与群众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二是集体承诺推动群众互信。在计生协会会员小组的基础上,按照充分自愿、互相信任、互相督促的原则,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选出诚信小组长;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企业、小组等为单位,集体作出诚信承诺。

(四)创建三大机制

1、诚信评价机制。乡人民政府将结合实际制定诚信计生标准,建立由党政府干部、人大代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群众等多 4

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主转变。要逐步实现分类建立部门、企业、诚信小组、个人计划生育信用记录。

2、诚信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诚信计生警示制度,对违反《诚信承诺书》的部门和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对诚信度差的人口计生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实行资格限制。

3、诚信激励机制。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采取长效节育避避孕措施的群众给予一次性或定期奖励;定期开展诚信计生示范村、诚信计生小组、诚信计生家庭评比以及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和表彰。

(五)签订协议,履行承诺。

1、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每组12—18名已婚育龄妇女),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2、乡政府和村委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诚信小组长与村委会签定《诚信计生小组长保证书》,诚信小组成员与诚信计生小组长签定《诚信计生保证书》,明确乡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承诺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3、乡政府和村委会要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和各级制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五)注重七个结合

1、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社会诚信首先是政府诚信,政府诚信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立信于民,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

2、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提升村服务室设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鼓励生殖健康、家庭婚育咨询师队伍培训和资格考试,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诚信计生〃幸福提升”的要求,开展婚育新风、优生促进、聪明宝宝、青春辅导、夫妻健康、生育关怀等幸福家庭六大行动,围绕生命全过程,提供全程健康服务,以服务计生推动诚信计生。

3、与利益导向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制定和出台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又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及时调整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做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当前国家、省、市和县已出台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努 6

力探索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重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征地拆迁补偿等环节中,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并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户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4、与人口文化建设相结合。把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培育诚信文化。把诚信文化作为“诚信计生〃幸福提升”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介,提高舆论引导力度,营造诚信和谐的人口计生社会氛围。

5、诚信计生与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相结合,规范制度建设、行政行为,兑现服务承诺,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定期组织计生协会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理解看法、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

6、诚信计生与计生“三结合”结合,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开展“三结合”(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发挥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包括奖励扶助、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独生子女教育以及生产生活和再就业方面的需求,及时反馈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对计生户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农林、水务、畜牧、科技等涉农部门在种植、养殖、技术培训、资金等方面优先优惠诚信计生户。卫生、人力资 7

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住建、财政等部门在新农合、再就业培训、中考加分、低保、农房建设等方面优先优惠诚信计生户。

7、与层级动态管理结合,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利用基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负总责,村计生专具体负责,村民小组长包片做好业务工作,会员(诚信)小组长做好信息提供工作,对与村签订《承诺书》的群众,实行层级动态管理,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查”服务、是否外出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对本村(居)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实现群众自治工作重心的真正下移。

(六)资料档案管理

村委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

五、实施步骤

XX乡创建“诚信计生示范单位”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全面宣传诚信计生的意义和内容。

(二)建章立制阶段(4月)。健全完善人口计生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三)组织实施阶段(5至9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创建工 8

作顺利推进。

(四)评估验收阶段(10至12月)。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并申请省、市、县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要成立创建诚信计生示范单位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保证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的经费。

(二)坚持分类指导。各村要结合实际,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制定计划,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诚信计生群众自治模式,典型带路,逐步推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入了解群众的需求,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召开村“两委”会议、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诚信计生的意义,营造良好人口文化氛围。

(四)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特别是村计生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结合阳光计生、优生促进工程、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等工作,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积极性。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规划和工作质量的关系。坚决杜绝摆花架子、搞形式、走过场。凡经省市县验收达不到工作要求,影响创建工作的村(居),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目标分值2分,同时在积分考核中扣村干部,联村部门相关责任人各2分。对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或在创建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村(居)、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三篇:关于创建“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总结

关于创建“诚信计生”活动工作总结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以“夯实基础工作、打造诚信计生”的创建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双项承诺、村(居)自治”的要求,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政策,大力开展创建“诚信计生”活动。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以“夯实基础工作、打造诚信计生”为主题的创建活动,把行政行为同群众自觉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同感,达到充分自愿、自觉维护、高度自治的目的。

三、创建“诚信计生”的工作措施

1、成立创建“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小组由我镇主要领导、计生人员、协会人员组成。依据诚信宣传、群众签订协议书并守信、群众监督并互信、计生政务公开、举报上访落实反馈、奖扶兑现到位等进行分工负责。

2、制作并悬挂有关“诚信计生”宣传横幅5幅,另外在政府大院开辟了“诚信计生”宣传专版。

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村规民约》中添加有关“诚信计生”规定,并公示。

4、印制《诚信计生协议书》并完成61%的签订率。

5、依托现有协会领导机构、组建“诚信计生” 领导小组,组建率达到50%以上。

6、开展一次诚信计生的民意调查,有600名不同年龄段的育龄妇女参与调查。2011年在全镇组织开展了两次以“诚信计生”为主题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活动主题分别是“安全用药、诚信计生”与“夯实基础工作、打造诚信计生”。

四、建议与意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镇上下要按照 “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双项承诺、村(居)自治”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创建“诚信计生”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交流经验。各村组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多总结,多交流,力求达到信息共享,经验推广,共同提高的目的,使 “诚信计生” 创建活动在我镇均衡发展。

3、高度重视,循序渐进。创建“诚信计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戒骄戒躁,必须注意巩固成果,循序渐进,使 “诚信计生” 创建工作呈良性发展态势。

第四篇: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模版)

双龙乡2012年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拓展“阳光计生行动”成果,增强乡村干部工作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提升全乡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群众自治和行风建设,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探索诚信计生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相统一,行政指导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新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方法,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计生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到群众认真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府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80%村实现诚信计生,全面推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抓好宣传动员工作

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条款。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播、公开栏、板报、标语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诚信计生的意义和内容,使诚信计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双诺”专题活动

1、签订协议,履行承诺。⑴各村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并结合实际,向社会和育龄群众做出公开承诺。⑵各村要围绕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做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便于监督的公开承诺。⑶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村做出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自觉尊法、守法、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2、双向承诺。⑴各村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⑵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⑶落实政策,兑现承诺。各村要按照有利于推动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村规民约相关条款,及时兑现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服务政策。

(三)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将诚信计生工作与“阳光计生”、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管理合同》、村委会和育龄群众《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诚信计生与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工作相结合,规范制度建设、行政行为,兑现服务承诺,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依法兑现奖励扶助救助等优惠政策,定期组织计生协会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活动,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理解看法、意见、建议,真正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

(二)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以“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活动为依托,进一步满足诚信计生群众的需求。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

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诚信计生与服务群众“三生”相结合,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开展“三生”(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发挥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包括奖励扶助、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独生子女教育以及生产生活和再就业方面的需求,及时反馈乡计生领导小组帮助解决;统筹整合资源,对计生户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种植、养殖、技术培训、资金、信贷等方面优先优惠诚信计生户。在新农合、再就业培训、中高考加分、低保、养老保险等方面优先优惠诚信计生户。

(四)诚信计生与新型人口文化相结合,推动人口文化建设。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热情,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开展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创建活动,树立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村、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小组,培养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带动效应。

(五)诚信计生与层级动态管理相结合,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利用基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明确村书记、主任负总责,村包片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工作,会员(诚信)小组长做好信息提供工作,将“诚信计生”承诺情况列入层级动态管理,实行层级动态考核和奖惩,了解其孕情服务、长效节育

措施落实、妇检、是否外出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对本村育龄妇女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实现群众自治工作重心的真正下移。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 “两委”的作用,落实 “两委”负总责,形成乡抓“两委”、“两委”抓小组、小组带群众的格局。

(三)依靠协会,协调推进。在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广大会员骨干的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协会组织网络,制定村计划生育公约、成立计划生育“诚信自治小组”、开展会员联系户服务活动、定期召开小组长工作例会。

(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诚信计生工作月报制度,各村每月10日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奖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篇:诚信计生实施方案

三桷垭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诚信计生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木里藏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诚信计生的实施方案》(木计生领【201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增进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信任、支持和参与,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决定在我乡范围内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诚信计生的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

诚信计生,就是把政府和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诚信承诺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依靠双方的信誉去保证承诺兑现。

诚信计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在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免费服务、扶持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诚信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做出承诺;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在按照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等方面做出承诺,做到“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以政府部门公开承诺履行权利义务和育龄群众自觉自愿遵守承诺双向承诺的方式,使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实现群众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理念。年内让全乡已婚育龄妇女基本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群众对计生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群众对乡、村两级计生工作有较高的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乡人民政府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村、组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刚(乡人民政府乡长)副组长:罗文学(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彭国春(乡计生专干)

成员:

蔡俊友(里铺村计生服务员)

喻安德(差地沟村计生服务员)

王金城(三家铺子村计生服务员)

沈得清(高房子村计生服务员)

沈元兵(鸡毛店村计生服务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国春任主任,负责诚信计生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1日—2012年5月1日)

1、乡政府通过标语、宣传画册、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诚信计生的内容及意义;村组干部要通过交谈、开会等各种有效方式向辖区内的群众宣传诚信计生的内容及意义。在乡政府及各村组的共同努力下,要使诚信计生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在乡政府的协助下,各村两委要结合本村实际,完善村规民约。要及时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的条款,制定出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公约。

(二)、履行权利义务、实行双向承诺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1日)

1、双向承诺

乡政府向所辖范围内的育龄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村组诚信计生组织围绕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做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本人和家庭实际情况向所在诚信计生小组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

村组诚信计生组织的公开承诺应包括执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方针和履行工作职责实施权利义务的内容,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对群众做出办理有关计生方面事宜的程序及时限的承诺。

2、签订协议

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各村与自然小组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各自然小组与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协议书上要体现各层组织向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及各项服务措施;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严格遵守诚信协议。

(三)、建章立制、完善健全阶段(2012年7月1日—2012年10月1日)

乡政府协助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修改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承诺》。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根据《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的内容,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各村组诚信计生组织在实施诚信计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要及时上报乡计生办,乡政府将配合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1月1日)

各村组诚信计生小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有效的工作方案,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组的诚信计生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工作优秀的组织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认真、没有完成任务的组织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改进时限和具体要求。真正做到诚信计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开展诚信计生工作要做到: 诚信计生与开展村(居)自治工作、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相结合;诚信计生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诚信计生与服务群众“三结合”,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总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使每家每户知晓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知晓诚信计生的基本内容、知晓计划生育相关事宜的办理程序、知晓自己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二)、诚信计生村组组织的建立

各村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事宜由本村计生服务员负责。在乡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协助下,各村计生服务员配合村两委在本村各自然小组成立计划生育“诚信自治小组”,并选出各“诚信自治小组”的负责人。

诚信计生工作自然小组负责人推行要求:

1、自然小组是以村民居住地划分,而不必以行政小组作区划。即,在村民居住较为集中且离其它村民居住点较远的地方即可以设立一个诚信计生工作小组。

2、每个诚信计生工作小组推选一名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应是长期居住在本组、对本组情况十分熟悉、办事认真、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即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能看懂一般的宣传资料,对计生政策有一定的了解)的村民。另外,年龄在18—50周岁的优先、女性优先、家中有在乡中心校读书学生的优先。

“诚信自治小组”负责人的主要工作: 配合村计生服务员完成本组出生、死亡等的信息统计;向本组村民宣传与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乡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诚信自治小组”的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桷垭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修改)武宣县创建“诚信计生示范一条街”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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