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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模版)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2-46798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5 10:19: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模版)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1、救护小队经过抢险救灾工作后都要坚持战后讲评制度。

2、对于一般抢救伤员、搬运工伤的事故由队长组织本小队参战人员进行总结。表扬工作积极主动的救援队员,总结抢救中成功的方法。

3、对于重大的灾害事故由队长组织参战队员把处理事故的全过程认真的进行分析总结讲评,找出经验和教训,并做好总结记录,及时的上报上级机关备查。

4、对在处理事故中的好人好事和抢救有功的救灾人员经过讲评后,要上报上级领导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在处理事故中无组织纪律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与批评和罚款。

第二篇:讲评制度 a

讲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工作效能,每月(周)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讲评,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推动我厂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一条 工作“讲评”采取“周讲评”和“月讲评”两种方式。周讲评会议以部门例会的形式进行召开,原则上由本部门人员参加,主要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召集开,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月讲评会议以厂长办公会的形式进行召开,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适当扩大范围。

第二条 周讲评时间可视各科室具体工作择时安排;月讲评时间为每月25-31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 讲评主要内容。

周讲评:本部门人员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汇报,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讲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制定措施进行跟进帮助。同时,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厂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要求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提出具体要求,部门负责人根据厂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进行总结、布置工作,并提出要求。月讲评:由部门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哪些工作应完成而没有完成,什么原因没完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措施及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作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厂长对全厂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要点和上级文件精神谋划下一月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注重讲评成效。

一是突出讲评重点,剖析问题要戳中要害、正视矛盾,领导点评要逐人“面对面”,从工作成绩、工作作风、计划及存在不足、意见建议等多方面进行点评;部门负责人点评职工,分管领导点评部门负责人,主要领导点评领导班子成员。

二是使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增强团队精神和集体协作观念,从而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三是通过讲评,既要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要通过对比参照,学习各部门之间的先进经验,逐步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畅通民意反馈渠道,虚心听取职工意见,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切实解决职工反映强烈、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活和工作难题,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第五条 建立并完善讲评考核办法。工作讲评要与考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奖优罚劣,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第三篇:讲评制度

讲评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工作效能,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作“讲评”采取“周讲评”和“月讲评”两种方式。周讲评会议由各科室负责人召集、主持,对本周工作进行讲评。月讲评会议以厂长办公室的形式进行召开,原则上由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适当扩大范围,第二条 讲评时间可视具体工作择时安排。

第三条 讲评主要内容。汇报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完成情况、有无遗留问题需其它跟进解决的;部门负责人对本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询问,同时,根据本部门情况作总结、指导布置工作,并提要求。

第四条 注重讲评成效。

一是通过讲评,既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通过对比参照,学习了各部门之间的先进经验,全处逐步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二是使部门负责人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增强团队精神和集体协作观念,从而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三是畅通民意反馈渠道,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活和工作难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五条 突出讲评重点,紧紧中心工作开展讲评,延伸讲评层面,丰富讲评内容。工作讲评要与考核兑现有机结合起来,该奖则奖,该罚则罚,该调整则调整,该免职则免职。不断完善考核讲评办法,落实跟踪督查制度。

工作“讲评”采取“周讲评”和“月讲评”两种方式。以各部门为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讲评,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参加相应部门的讲评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单位负责人每月开展一次工作讲评。工作“讲评”分三步进行:个人述职,由个人讲述本周(月)工作完成情况、自我评价本周(月)哪些工作应完成而没有完成,什么原因没完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措施及下周(月)工作计划;组织测评,在参加讲评的范围内对每位干部职工(单位)的工作情况按“好、较好、一般”进行测评;领导点评,领导逐人“面对面”从工作成绩、作风、计划及存在不足、意见建议等多方面进行点评,单位负责人点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点评单位负责人,主要领导点评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篇:会诊制度讲评

会 诊 制 度

一、凡遇疑难、危重病例,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级会诊、外请专家会诊、多学科联合会诊。

(一)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人员参加。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经治医师填写会诊记录单。常规会诊应在24小时内完成,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三)急诊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携带必备的器械,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确因抢救病人不能完成会诊任务的,应即刻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通知总值班。

(四)院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院级会诊流程:

1、会诊前:经治医师将病历资料准备完善,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各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负责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诊,经治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提请会诊需要解决的诊疗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仔细查体后进行集体讨论,提出会诊意见,经治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发言。

3、会诊后:经治医师书写会诊记录,并将专家会诊提出的诊疗方案和执行情况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五)外请专家会诊:遇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或本院无相应学科,或者患者及其家属要求外院会诊的,可邀请外院专家会诊。

外请专家会诊流程: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专家和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申请会诊科室按要求填写《外请专家申请表》和《外请专家会诊反馈表》,报医务科备案。

(六)多学科联合会诊: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应实施多学科联合会诊,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计划。恶性肿瘤患者的多学科联合会诊应有肿瘤内科医师和临床药师参加。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由临床医师和临床

药师通过病例讨论确定。多学科联合会诊流程参照院级会诊。

三、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配合,认真阅读病历,仔细查体,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治疗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科室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会诊任务。常规会诊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急会诊在工作时间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会诊,非工作时间先由一线值班医师会诊,根据患者情况必要时请二线医师及时前往会诊,协助处理,完成会诊任务。院级会诊应派科主任或诊疗小组组长参加。

五、单人单科常规会诊和急会诊时,邀请会诊科室的经治或值班医师应陪同会诊,详细介绍病情。

六、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完成与会诊有关的医疗文书的书写。单人单科会诊时会诊记录单另页书写,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多学科联合会诊时,由经治医师在病程记录纸上书写会诊记录,紧接病程记录,不需另立单页,但需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题目“会诊记录”。其内容应包括会诊日期、参加会诊的人员姓名、职称以及会诊医师对病史和体征的补充和诊疗意见等。

七、医务科负责检查会诊制度落实情况,将院内会诊制度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中,并与科室奖金挂钩。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诊疗组长、主治医师或经治(值班)医师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常规,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发生。

三、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四、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严格执行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五、因抢救过程中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的,医护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六、各种抢救药物、输液输血的安瓿、空袋等用完后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经医护双 方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七、抢救车的物品和药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八、危重病人下病危医嘱时,病危通知书一式三份,病人家属签字后,一份交病人家属,一份入病历,一份报医务科。特殊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报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

九、危重患者抢救过程要按照要求记录在病历和《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本》内。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均应进行病例讨论,一般病例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即时完成;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内完成。

二、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医护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医务科及医患办人员参加。

三、讨论中应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病史、治疗与抢救经过以及死亡原因(急诊死亡病例由当时负责抢救的值班医师介绍,参加抢救的其他医师予以补充),上级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可酌情补充并做详尽的分析论证。参加讨论人员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对诊疗意见、死亡原因、抢救措施及诊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尽分析,借鉴国内外对本病诊治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

四、讨论记录应详实记录在病历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应及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二、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本科室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三、对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报医务科,组织院级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会诊。

四、疑难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五、讨论情况应详实记录在病历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第五篇:会诊制度讲评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针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历、出现严重并发症病历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制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历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尤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总结归纳,应力求同意明确整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院有选择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历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上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

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目的、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2、院外会诊由管床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管床医师填写院外(远程医学)会诊邀请单,内容包括拟邀请医院、医师姓名、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时间、地点、联系人等情况。经审核后加盖医务科公章,由医务科向被邀请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3、院外(远程医学)会诊由科主任负责接待会诊专家,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人员一起参加,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管床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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