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辽宁大学网络中心介绍
辽宁大学网络中心介绍
辽宁大学网络中心组建于1995年,是负责学校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校园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服务机构。伴随着辽宁大学加入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示范网(CERNET),迄今为止,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
本中心现有成员11人,具有高级职称5人,中级及初级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6人。平均年龄32岁。下设办公室、网络运行部、网络信息部、设施维护部、计算机安全紧急响应小组五个部门。
网络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整体规划,协助校长进行校园信息化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推动校园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现代化,普及现代教育技术,引导信息化应用。
2、负责计算机校园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选择网络技术、对重要网络资源进行分配,对校园网核心设备安装配置、安全运行管理和对基层网管人员培训。
3、负责管理校园网与Internet的连接,负责校园网的整体信息和服务安全;
4、负责信息服务和网络用户管理,对公共信息服务器维护管理、制定网络管理模式、计费政策和实施办法、校园网用户管理、安全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
5、负责校园光纤网、布线等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检查管理工作。
6、负责与上级网络管理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7、负责为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提供必须的信息化需求的支持。
辽宁大学校园网是辽宁大学“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项目之一,是CERNET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和管理现代化强大的支撑环境。
95年底成功实现与INTERNET的连接,98年开始全面实施校园网的建设。至202_年主干网采用万兆以太网技术,同时支持千兆快速以太网。崇山校区分别以蕙星楼、研究生楼、图书馆形成的三点环型主干拓朴结构,道义校区以图书馆、综合实验楼、经管楼形成三点环型主干拓朴结构。同时两校区由两路光纤分别联接崇山校区蕙星楼和道义校区图书馆、崇山校区图书馆和道义校区经管楼。提供全部标准Internet服务及校内办公自动化、图书查询、音视频点播、远程会议等服务。所有学生宿舍实现光纤连接,学生在公寓中可以得到宽带网服务。
校园网的未来建设目标将定为建立多主节点、10G带宽(包括无线接入技术)光纤网。为实现教育信息化,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供环境和资源。
基于校园网的环境,网络中心各位老师钻研新技术,跟踪新技术发展,出版了一系列指导书和教材:《Windows95网络操作指南》、《Internet操作指南》、《Internet网页制作设计技术》、《Windows98实用教程》以上为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数据库(FoxProw)教程》、《数据库教程》(Access for Win2000)以上为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担任学校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培养任务。在国家级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完成《基于TCP/IP环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的研发,并获辽宁省科技厅成果鉴定证书。在辽宁省所有区、县级政府的计划生育部门应用。辽大站点中的“网上学校”内容非常丰富,被多家著名的网站链接,校园网信息被《计算机世界》、《中国青年报》等媒体采访、报道或转载信息,在教育科研网(CERNET)中心服务器中的信息服务站点中有四个栏目设有超链接。校园网的信息建设为CERNET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WindowsNT平台开发出“校友留言”和“来宾留言”栏目深受校友的好评,开发出基于mSQL的“辽宁大学人事信息查询系统”、当年的“毕业生基本信息查询系统”、“本科生基本信息查询系统”。通过我们校园网这一媒体,使辽宁大学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更加直接的影响,为辽大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第二篇:辽宁大学校训
辽宁大学校训
辽宁大学(Liaoning University)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院校,是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辽宁大学校训:明德精学,笃行致强
明德精学
主体内在的素质、操行和境界;
弘扬光大崇高思想情操和道德修养,精晓学业,传承民族文化之优长,兼容世界优秀文化,树优良学风、校风。
笃行致强
主体的行动、追求和目标;追求真知和理想,潜心探索、身体力行,跻身强校之列,实现强国之梦,使伟岸中华以文明进步之强势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学科建设
截止202_年,辽宁大学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32个省重点学科;有127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有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MTCSOL(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FA(艺术硕士)等2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比较经济体制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学科(3个):金融学 国民经济学 世界经济学
国家特色专业(一级):经济学 法学
省级一级重点学科(3个):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 哲学 法学
省级二级重点学科(29个):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会计学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与管理 社会保障马克思主义哲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国际关系 社会保障无机化学文艺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外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政治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博士后流动站: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在202_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辽宁大学的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排名第13位(聚类排名第8位);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排名第20位(聚类排名第8位)。
第三篇:辽宁大学章程
辽宁大学章程
202_-01-22
序
言
辽宁大学前身是东北行政委员会商业部商业专门学校,初创于1948年。1958年,以沈阳师范学院、东北财经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为基础,合并成立辽宁大学。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目前,辽宁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以“明德精学、笃行致强”为校训,致力于建设实力、特色、祥和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为保障依法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辽宁大学,中文简称为辽大。英文全称为Liaoning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LNU。
学校法定注册地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学校设有崇山校区、蒲河校区和武圣校区。根据办学需要,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调整法定注册地和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经国家批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为国家和地方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师生为本,坚持教授治学,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大学职能。
第五条 学校发挥综合性大学优势,开展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要问题,监督重大决策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对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党委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党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委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八)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讨论决定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规程、学术道德规范等管理制度。
(二)审查评定学科专业的设置、变更和撤销,教师职务拟聘人选等事项,评定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
(三)对学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机构编制总体方案,教学科研单位的设置,学校预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与使用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重大项目合作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等程序确立,由校长聘任,每届任期四年,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学校设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和领导下,开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等方面工作。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第九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二)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名誉博士学位的名单。
(三)审核、批准、撤销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的决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学校设基层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三)审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一次,其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学校实行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指导下,依法依规参与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四)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教学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依据职权责统一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管理权,指导和监督学院相对独立地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学院是学校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制定学院工作计划。
(二)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享有学校授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权。
(三)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与平台建设。
(四)建设师资队伍,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实施教学改革。
(五)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管理和考核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六)负责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履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等组成,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使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涉及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合作等事项由院长主持,涉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事项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
第十五条 独立建制的研究所(中心),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授权设立的其他学术机构,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科研研究和社会服务等任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学校管理机构与直属机构,根据学校规定履行保障和服务等职能,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服务,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 教职工和学生
第十六条 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组成,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在品德、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可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
(三)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教职工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忠诚教育事业,履行岗位职责。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五)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教职工聘用和聘任分别实行聘用合同制度、教师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岗位等级聘任制度等。学校为教职工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依法建立教职工权益保护、申诉与救济机制,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重视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学校教师依法享有教学、科研和从事学术活动的权利,应为人师表、恪守师德,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组织、带领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十九条 学生是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
(二)参加素质拓展、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工作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履行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学校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学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对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充分关心和必要帮助。
第四章
办
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实施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调整优化研究生类型结构,在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三条 学校制定学科建设整体规划,按照全面覆盖、梯次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实现文理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建设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国家级、省级一流学科。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自主开展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科学创新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依法依规自主公开招聘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等各类人员。建立教师分类聘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海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扩大对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自主权。依法依规合理确定学费标准并动态调整。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五章 理事会、校友会和基金会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办学的咨询议事机构,由政府、学校、企业、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各方代表组成。理事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章程修订案,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二)就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举措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或者参与审议。
(三)参与审议学校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
(四)研究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
(五)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就学校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六)学校章程规定或者学校委托的其他职能。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
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间的联系和情况交流,促进校友为国家和地方建设、学校事业发展作贡献,进行学术交流,组织联谊活动等。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立教育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捐赠项目和基金,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第六章
标
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识和徽章。
徽识由红黄蓝三原色构成,主体为“辽大”汉语拼音“L、D”的艺术形态,外环上半环为辽宁大学英文全称,下半环为建校日期。
徽章为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朱德题写校名的长方形证章。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正中印有朱德题写的校名,左上角配以学校徽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9月15日。
第三十五条 学校网址是http://www.teniu.cc。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经后,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报辽宁省教育厅核准和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章程修订程序与章程制定程序一致。本章程遇下列情况之一时需修订:
(一)依据的教育政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二)学校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发生变化。
(三)学校举办者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网络中心总结报告
网络中心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1、硬件建设方面(1)中心机房硬件建设
完成中心机房的调整,对机房进行了规划设置,升级了原有学生出口为万兆。中主机房是网络疏通的纽带,是设备正常工作的保障,是全新信息化的枢纽。机房设置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整个信息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因此网络信息管理部为了保证各类信息通讯畅通无阻。全面启用服务器、交换机、UPS,对机房设备机柜、交换机、配线架、路由器等进行合理地布局,满足了计算机、服务器等各种微机电子设备对温度、湿度、洁净度、防漏、电源质量、接地等的要求。对整个机房和服务器进行了定期检查记录,并形成机制。提高了机房管理、应急处理方法。
(2)电脑硬件资源管理
实时了解华立园各部门电脑及网络的需求,建议少部份老旧的电脑淘汰采购新电脑,并对相关部门的设备实施安装调试。同时定期巡检维护、维修目前正在使用
2、软件建设方面
(1)添加了在用户认证页面上相关网络办公故障解决的方法和方式,提高上网的质量,降低用户的故障率。
3、安全体系建设(1)信息安全自查
安全自查,设置安全日志审计,记录每一个用户的上网行为,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及时的查找源头,并过滤一些特殊的字眼使网络更安全健康。(2)安全管理建设
加强网络病毒的宣传,及时发布有关最新病毒的通知,同时加强信息安全教育,防止因人为原因造成泄密事件。(4)故障管理
形成标准故障处理流程和程序,对故障的监控、排除、报告、总结等方面进行管理加强,本学一共处理相关网络故障502起,都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
4、网络信息化培训及网络安全培训。
(1)强化网络信息的重要性,加强对网络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培训,解析管理信息化的误区和正确方法。
(2)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内部业务和知识模块培训,各种突发、疑难情况处理培训。
现将这个学年里网络中心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的一卡通设备,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硬件的使用效率。
5、部门管理
(1)充分发动部门每个员工,贡献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知识,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充分利用知识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依据知识库和技能知识需求安排学习,随时自我充电。(2)建立IT服务管理体系
1)完善网络管理制度,电脑维修单、报修管理单、机房管理表格、数据备份记录表等,加强管理力度,使网络维护运营更加安全可靠。
2)量化信息服务指标,故障维修时间,规定不同类型故障问题处理时间,量化考核工作质量。故障评估,正常寿命和常见故障,以及故障次数的正常校准线。
3)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定期进行网络运行状况的意见反馈调查,不断学习职业技能,注重积累,工作态度方面做到认真、仔细、热情、周到、增强责任心。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在这一学年里,网络中心完成了部门安排的基本工作,但由于部门人员少,员工比较年轻,经验不足,应变能力不强,对一些工作协调和处理的不够妥当,处理各种问题难免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慢慢改善。目前我们要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合理设计、配置资源,不断完善内网建设,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网络平台。
第五篇:网络中心工作总结
202_-202_学期网络中心工作总结
网络中心的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怀以及实验管理处主任的领导下,我校网络中心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服务。
一、网络维护
网络维护是我们的主要工作。网络中心的数据维护包含了校区和白板教室。具体工作涉及到路由器维护,核心交换机维护,网络故障排除、教师计算机维护等。一年来网络中心克服了网络带宽不足、服务器陈旧等困难,维护了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
学初期我校新分配了多台计算机,急需上网网络中心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为全校计算机重新分配了IP地址,完成了全校所有办公室的上网节点建设。保证了院领导们的正常工作。
随着学校信息化的开展,学校领导提出了网上办公的方案,网络中心在无教程,无技术支持的情况下,自己研究,顺利的作了部署,并向全校陪训推广,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称赞。
学校,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网络中心在协助实施了教师签到程序的布置。
二、制度建设及教师培训
本学期又针对本学科教学,制定了全新的工作计划,在领导的帮助下修定了各项制度,又对全校老师进行了网络中心工作进行调研,对网中心各项工作分类调查,积极收取意见来完善我们的工作。并开展了对全校老师的计算机技能培训。
三、白板维护
现在学校基本普及数字化教学,因此学校电子白板的使用率也很高,在网络中心的不懈努力下,全校电子白板都能正常运行,及时在使用中出现问题,也都在第一时间解决,方便了各科老师的教学
经统计网络中心本年共完成了网络故障维护数百次,得到了校领导的好评。
四、网课班设备维护
本校的一个特色便是和成都七中联办的网课班,每日都有相应教师到电子备课室进行远程备课,并且电子备课室每天24小时在线接受7中网课的各种教学资料。
在网络中心的积极工作下,电子备课室一学期运行正常,保证了教师们的备
课工作,同时每日核对接受的教学资料,保证了各资料的齐全和完整。如果有老师忘记备课时间,网络中心也会电话提醒,以保证备课的正常进行。
接收课机24小时开启,并且每个星期进行一次维护和整备,以使网课班的教学工作能够无障碍的进行。
学校的网络管理工作是一项挑战,也是一种机会,我们将进一步认真专研技术,把握契机,完善科教指日可待。我们坚信一起努力,新龙中学的明天会更好!
新龙县中学网管中心
202_/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