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宣传册寄语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检修公司坚持科学发展之路,秉承“大检修、大发展”的战略思路,倡导“精检细修、质量至上”的工作理念,遵循“业主至上、精诚合作”的经营态度,谋求与客户共同发展,愿与各界朋友真诚合作,携手共赢美好明天!
第二篇:校庆宣传册校长寄语
校长寄语
岁月如歌,光阴荏苒,()小学已经走过了五十个春秋。一个汉族学校的两个朝鲜族学生班,在党的民族政策关怀下,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历经岁月的洗礼,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拥有5000平方米崭新教学楼,()个教学班,()名在校学生,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学校。
五十载,几经嬗变,一路辉煌。()小学五十年的历程是一部勤教苦学的历史,是一部探索、创新的发展史。我要感谢学校的创始人,是他们一块块石头垫平了操场,是他们一砖一瓦盖起了教室,是他们四处奔走创建了学校;我要感谢团结拼搏、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是你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创造了今天的()小学。今天的()小学,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已经树立了自己的校园文化品牌,构建了完整科学的课程体系,拥有了最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实现了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多次受到国家和省、市的表彰,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历届家长中享有最好的口碑。
五十载,风雨兼程,桃李天下。()小学的一批又一批毕业生,在国家昌盛、民族兴旺的征途上勤勤 1 恳恳,刻苦求知,奉献青春,挥洒汗水。他们中有各行各业的专家,有各界的名流,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普通工作者,他们的身上时刻闪耀着少年时期在()小学孕育的智慧和文化的光芒!
五十载,一路凯歌,再次起航。()小学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改变,在改变中前行。如今,在“多元文化教育”办学理念指导下的()小学,已步入了学校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时期。“细化教育管理,创建民族教育名校”已成为()小学人新世纪办学的宏伟蓝图和时代使命。我坚信:在这所美丽的校园里,敢闯敢拼的()人,一定会站在新的起点上,担当起振兴民族教育的使命,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书写新的奇迹。我们将以五十周年校庆为契机,再次奏响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进行曲,为()市民族教育的发展续写新的辉煌!
第三篇:宣传册
大 学 生 创 新 创 业 宣 传 手 册
目录
第一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二章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第三章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基因裂变创业计划
第四章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裂变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要制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 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各地区、各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 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 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各地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 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各地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应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 价,统筹推进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地区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属高校需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导落实。
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 10 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5月4日
第二章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闽教学〔2015〕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 号)要求,现就深化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培养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推进高校与高校,高校与政府、社会间的协同,推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开拓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
二、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和服务方向,根据新的高职专科、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博士、专业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在2017年以前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 12 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到2020年,各高校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视频公开课、慕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以学生为主体,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形式,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制定扶持学生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办法。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折算为学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 13 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或转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习。
六、推行休学创新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七、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教育机构和实践基地,要有固定的场所和一定面积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如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客天地、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等众创空间建设。至2020年,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八、办好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举办全省以行业、产业、新技术、新需求为主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办好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鼓励学校参加国际、国家各类大赛,并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种创业竞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交流合作、融资对接、宣传奖励等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推动赛事成果转化,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九、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聘请校外科研人员、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创新创业兼职教师,并予以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聘任。建立创新创业兼职教师定期考核、淘汰制度,组建我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十、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师专项培训,将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到2017年,培训高校创新创业教师500名。建立创新创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十一、鼓励高校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二、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对入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免场地租金、水电、网络宽带和物业等费用,配备创业指导教师。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
十三、建立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网站。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国家、省、校三级互通互联的信息服务,为学生实时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基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创业风险基金等投资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十五、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评估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人才培养质量及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绩效列入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成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或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室,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或研究室牵头,学工、教务、团委、科研、财务、人事、招生、后勤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业工作机制。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 16 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学校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7月23日
第三章
泉轻工院综„2015‟2号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基因裂变创业计划
(CEI——Co-Enterprise Items)
泉州轻工学院基因裂变创业计划(CEI——Co-Enterprise Items),通过创业资金扶持、搭建交流平台、团队经验指导等对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植入创业基因,催生基因裂变,培育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创业成功机率,为学生就业、创业成功提供有效帮助。创业计划可概括为“一三一四创业行动”——“一个项目、三种形式、一个平台、四支团队”百万千人创业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个项目
在全院学生中通过鼓励创意思维、培养创新能力,造就创业型人才(即“创意”“创新”“创业”),同时也要针对特定学生群体开展创业教育、培育创业家精神、扶持创业实践。扶持和参与学生确定一个创业项目,并付诸行动,从而将创新创业落到实处。二、三种形式
学院将设立100万创业扶持资金,帮助创业者解决在创业初期资金困难问题。凡我院毕业生自主创业者均可向学院申请创业资金,根据创业者创业计划书项目决定扶持形式(入股支持、抵押无息借款支持或无偿资助)。资金申请、发放、管理、归还参照附件。
1、入股支持:每个项目最高入股3万元。
2、抵押无息借款支持:每个项目最高可申请3万元支持,借款人需经过父母同意并以实物进行抵押,与学院签订抵押协议,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无偿资助形式: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并有好的创业计划的学生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三、一个平台(组建约〃咖啡——创业咖啡馆)学院将成立约〃咖啡(创业咖啡)馆,以咖啡馆为主要载体,着力打造低成本、开放式的办公环境,力求搭建创业者与投资者(校外资源、学院、教师、学生)交流互动、经验分享、投资合作的平台,努力建成立足学院、辐射社会的创新型创业孵化基地。四、四支队伍
为培养学生创业能力,帮助解决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我院将成立导师团队、财务团队、政策、法律、心理咨询团队、服务团队四支专业队伍负责创业教育、指导、服务等。
1.导师团队
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组织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专业人士及教师成立我院创业导师团,定期举办 创业培训,指导我院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引导大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创业意识。
人员组成:五大股东企业董事长及学院、主要有关领导。
召集人:王 勇 2.财务团队
成立创业理财室,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财务问题,同时可接受创业学生外包财务管理业务。
人员组成:学院财务室及有关财务教师
召集人:刘玲平
3.政策、法律、心理咨询团队
成立咨询团队,针对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团队建设,企业文化提升,政策、法律、心理等问题进行指导。
人员组成:各系主管学生工作辅导员、心理学教师。
召集人:潘 杉
4.服务团队
成立一支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公司注册、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问题,帮助学生申请省、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及场地。
人员组成:就业办、学生处、团委各系参与学生工作教师
召集人:张 丹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2015年6月2日
第四章
泉轻工院创„2015‟3号
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裂变孵化基地
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并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裂变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2条 孵化基地是大学生的创业实践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孵化基地提供基本场地和创业环境,通过“师导生创”,充分发挥学生的创业主体作用,使学生能够在创业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自我,推动创业公司从种子期向成熟期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3条 孵化基地的管理机构为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挂靠教务处。为了提 高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学院要求各创业公司实行“以系为主责,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管理运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要从学院全局的高度重视孵化基地发展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关心支持学生创业就业,提升学院学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4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孵化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负责孵化基地宣传和推广等。
第三章 孵化基地准入与退出程序 第5条 准入资格
(1)创业公司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必须是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学习成绩和表现良好,负责人还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若创业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可继续经营)(2)创业公司原则上由3-8人(鼓励跨年级)的学生组成,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创业公司必须与所在系沟通聘请1名以上专业指导师。
(3)创业公司经营项目必须与所学专业有较大关联度并有较强专业支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良好的市场潜力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4)创业公司经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
22(5)创业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取得家长同意。
(6)已在社会注册的创业公司予以同等考虑,但法人代表必须是在校学生本人。
(7)已获得准入资格的创业公司不得擅自将店面转为他人经营。
(8)已在社会注册的公司入驻孵化基地,须有良好的资格,依法纳税,合法资源,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第6条 申请、注册与准入
(1)有创业意向者向研究室提交《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驻资格。(2)创业公司负责人与领导小组签署《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准入承诺书》,缴纳准入保证金200元。(3)创业公司成员要认真学习孵化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本公司规章制度,培养团队精神,努力营造企业文化。第7条 退出
(1)创业公司合同期满后经研究室核准并报领导小组同意退出,自备的办公用品、经营物品等由公司自行处理。(2)对违反孵化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的创业公司,经领导小组核实认定后,终止其入驻合同,并根据孵化基地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退出。
23(3)孵化基地功能定位是创业孵化器,领导小组可视合同期满的创业公司运营状况和后续入园申请状况予以一次续签机会。
第四章 创业公司经营管理 第8条 经营
(1)创业公司在各系、部组织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分配。
(2)创业公司实行财务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专题汇报会了解创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履行对创业公司的服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3)创业公司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按时、按指定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并履行安全、卫生等责任。
第9条 管理及其政策扶持
(1)学院为创业公司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及基本通讯网络条件,但由于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如水电费、上网费、固话费等),由创业公司自行缴纳。
(2)创业公司在创立和最初开业之时,由于流动资金不足的需要,可向学院申请,并经领导小组评估,学院董事会审批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免息垫付资金支持。该笔垫付资金按照创业公司与学院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3)对于各创业公司,原则上学院不参股。对于确实需要学院参股支持的,学院2年内不参与分配。(4)对于以系(部)为主责的创业公司,原则上规定系(部)占该公司股份 40 %,指导教师占该公司股份 30 %,学生占该公司股份 30 %,公司每年年终按照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5)领导小组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对创业公司运营状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优秀创业公司和创业之星。
(6)研究室定期举办创业公司成功经验交流会,交流创业成果,提高创业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10条 孵化基地的安全、卫生、水电等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对于学生独立创业的,各系、部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奖励政策按照学院颁布实施的“基因裂变创业计划”执行。
第12条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
2015/12/2
第五章
泉轻工院创„2015‟2号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5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教学〔2015〕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深化我院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加快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起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实施学院的“3年实现规范、6年形成特色,8年争创一流”的推进战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以“教学与实践零距离、教师与学生零间隙、毕业与上岗零过渡”为目标,实施专业特色化、课程精品化、实训仿真化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到2017年, 我院在校生达5000人以上,把我院建设成为教学质量更加优异,产教融合更加紧密,台海合作办学更加密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与地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省级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到2020年,我院在校生达6000人以上, 把我院建设成为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学院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百分之百,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 27 98%以上,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国家级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三、组织机构
组建院、系(部)两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学院决定成立“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郑子琪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林卫挺、黄建嘉、王勇、王瑞民、王艳君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总务处、科发处、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和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相关日常事务。
各系(部)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为本系学生提供创新创业项目辅导,创新能力培养、创业活动服务等。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1.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我院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政策解读、媒体宣传、会议动员、培训指导等方式宣传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掌握国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协调创业与学习的关系,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紧密依托产业和市场需求开办并动态调整专业 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的新形势,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继续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学院每个专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
(2)探索建立校企、校校、校政、校研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首先,办好“订单班”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广泛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在为金龙集团、恒安集团、安踏集团、浔兴集团、艾派集团等五大股东企业办好订单班、特色班的基础上,争取和更多的校企合作单位、政府部门,海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合作,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
其次,逐步将“订单式”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规范为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 29 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学院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到2017年,学院的学徒班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学生覆盖率达在校生人数的35%;到2020年, 学徒班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学生覆盖率达在校生人数的60%,从而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率。
第三,发挥职教集团的优势,促使现代学徒制平稳落地。以学院五大股东为支撑,以真实的“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以学院牵头的鞋业职教集团为抓手,发挥学院地方和行业的双重优势,联合科研院所及兄弟院校组建智能制造职教集团。同时,采取招生即招工,校企联合培养,校企共建实训中心方式,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在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
到2020年,将鞋业职教集团和智能制造职教集团分别建设成为省级和国家级职教集团,促使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完全落地。
第四,继续办好“手工匠大师班”。2015年,学院出台了手工匠培养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传统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培育传统手工艺继承者,传播工者之巧、匠者之心,让“工匠精神”促使学生学好专业技能。
到2017年,学院将“手工匠大师班”由目前的 6个和6门课程,发展并整合成为8个和涉及木匠、雕刻师、泥水匠、裁缝师、电工匠、食品手工艺师、画匠、石匠、纸匠和机械工匠等12门相关课程;手工匠工作室8-10个,手工匠大师12-15人。做实做强手工匠培养工作,真正做到“工匠培养”,助力“地方经济”。到2020年,将学院的“手工匠大师班”建设成为集产、学、研、销于一体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师工作室”。
3.修订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
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立足“传承股东行业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地方经济,辐射引领全国”的办学定位、服务方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根据新的高职专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组织召开学院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并聘请学院股东、教育专家和用人单位,共同修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到2017年,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4.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1)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面向全院学生或各专业学生开设6—12门创新创
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到2017年,建设包括研究方法、专业前沿、创业基础、岗位创业指导、企业家创业、校友创业、大众创业和创客讲堂等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2)引进和建设一批在线开放课程
充分运用数字资源云平台,结合线上和线下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慕课、微课、通识课等在线课程。
到2017年,每个专业至少推出3一5门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到2020年,每个专业至少推出资源共享的3门慕课、5门视频公开课,合计8门在线开放课程;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3)教材建设
组织专业骨干、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到2017年,每个系(部)至少公开出版1-2本;到2020年,每个系(部)至少公开出版3-5本,全院至少公开出版21-35本。
5.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1)深化教学方法改革
以学生为主体,继续推行“教、学、做”三维一体的“三明治”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保证40%左右的教学时间用来引导学生开展动脑、动嘴、动手,即“三动”。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的核心作用,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大力推广启发式、讨论式、项目式、小组讨论、微视频、课堂反转等教学形式,构建适合不同课程特点的教学方法体系。通过案例、模拟、互动等教学方法,打破传统课堂教学形式,将“教学”变为“导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将前沿专业行业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同时,融入创新创业素质能力培养,激发创新创业灵感。学院鼓励教师面向行业企业承担课题,引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和技术钻研,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到2017年,每个系(部)教师、学生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研究的课题或合作项目不少于2项。到2020年,每个系(部)该项课题或合作项目不少于6项。
打通相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专业单一型向多专业融合型转变。
(2)改革学生成绩评价体系
建立多样化、多元化的成绩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习作质量、试验流程和期末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从2015年下学期开始,在全院推行期末“无纸化考试”、“教考分离”和“无人监考”制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出题和评价,以口试、实验项目取代期末一次性笔试。建立试题题库制,拓展“一科多卷”考试模式,增加非标准答案试题比例。注重过程和能力考核,加重过程考核权重,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种考核方式的转变。通过考试形式的改革,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
6.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以创建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裂变孵化基地和海峡泉轻大学生创业园等教学改革项目为抓手,引领各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具有创新创业特色的协同育人机制。
(1)精心谋划,组建创业学院
融通教育教学资源,科学合理规划,组建创业学院,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强化GYB创业意识培训,深化SYB创业能力培训,指导学生参与创业竞赛,发挥学生特长,实现创新、实践与分享,爆发创新活力。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来推进学院的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和带动学院就业工作,提升就业质量。
34(2)强化服务引导,推进基因裂变孵化基地建设 在学院内,创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因裂变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将为我院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免场地租金、水电、网络宽带和物业等费用,给予无偿赞助、无息贷款、投资入股等形式的资金支持,配备创业指导教师和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等政策支持。
到2017年,每个系、部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10个,全院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60个以上,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融我院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泉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每个系、部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20个,全院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120个以上,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自主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至少入住60家创业公司,直接参与创业大学生人数达120-180人,占学院在校生人数2.4—3.6%,参与创业公司实习实践大学生人数占学院在校生人数100%的“福建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3)校企合作,组建海峡泉轻大学生创业园 在学院外,通过校企合作,与晋江海峡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海峡泉轻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通过借助晋江海峡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现有的优厚资源和
晋江政府的政策支持,作为学院孵化基地的延伸创新创业平台,为我院自主创新创业的在校生、毕业生(包括因毕业离开学院孵化基地创业公司的毕业生)提供创业场地支持,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到2017年,将该创业园建成融我院毕业生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平台。
(4)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共享实验教学平台 首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辅导制度。发挥学院地方和行业的双重优势,以学院的五大股东为支撑,联合行业企业、职教专家和学院的专业骨干教师,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系、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牵头,尽快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辅导制度。
其次,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以实践教学为核心,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充分依托学院实验教学平台,以“教学与实践零距离、教师与学生零间隙、毕业与上岗零过渡”为目标,实施专业特色化、课程精品化、实训仿真化改革。开放创业模拟实验平台,使学生全方位体验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流程,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到2017年,每个系至少建成2-3个重点专业、有特色、有规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
上。到2020年,每个系至少建成1-2个市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学院至少建成1-2个省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1-2个省级以上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基地重点专业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第三,参与并办好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福建省以行业、产业、新技术、新需求为主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专题竞赛。学院科协、学生处、团委和各系(部)等职能部门,要积极谋划,每年至少自主创办1-2次符合专业特点的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创新创业竞赛,或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训练营,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和生态环境。
第四,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社团。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到2017年,学院至少组建3-5个以上创新创业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20场以上,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0次以上;到2020年,学院至少组建10个以上创新创业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50场以上,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50次以上。
7.实施个性化学生学业考评和学籍管理制度(1)实施个性化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
修订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
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情况折算为学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2)实施个性化学籍管理制度
各系(部)、各专业教研室,要积极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从2016年起,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学院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8.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首先,加强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从2016年起,学院实施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采取学院办班、送出学习、请企业家来校讲课等方式开展专职教师创新创业能力专项培训,将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到2016年底,完成学院100余名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任务。
全面落实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学习制度。从2016年起,每位专职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至少1个月。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完成规定的挂职锻炼任务。到2020年,至少选派50%以上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进行1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
强化专业建设,从2016年开始,学院将出台专业带头人评比办法,启动专业带头人建设工程。到2017年,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1-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到2020年,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4-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5个。
其次,加强兼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聘请知名科学家、职业教育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对兼职教师实施定期考核和淘汰制度。
到2020年,每个系(部)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达到50%,兼职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人数至少达到专职教师人数的50%,形成学院百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第三,继续搞好教学名师建设工程,2015年5月,学院启动了教学名师建设工程。有4人成为我院首届教学名师。为了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院将修改名师评选办法,将双创能力纳入教学名师的考核评审指标体系之中,以此来
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到2017年,申报省级教学名师1-2人,申报1-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到2020年, 申报省级教学名师3-5人,申报3-5个省级名师工作室,使我院的每个教学系都拥有一个名师工作室。
(2)完善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体系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修订并完善教师教学工作量折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和团队绩效考核(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相关单位综合考核)、教师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等制度规章,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并计算工作量。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教师创办微型企业,担任创新创业教育导师,指导学生创办公司、设计开发新产品或从事经营活动,培训和带领学生参与各类专业竞赛,带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或课题研究,指导扶持大学生举办创新创业交流会、产品发布会、品牌推广会和其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等。按照学院出台的相关制度规章折算工作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绩效考核评优、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等权利。
9.建立创新创业网站
在学院官网,开设“创客空间”栏目,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其服务功能,实现国家、省、院三级互通互联的信息服务。
首先,该平台要为学生实时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并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和融资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支持。
其次,该平台要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合作、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丰富学生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宣传奖励等服务支持。
第三,该平台是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政策,开设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实施在线培训的教育平台。
第四,该平台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此外,该平台要及时发布各类就业指南和岗位需求信息,指导大学生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科学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实现充分就业、理想就业。
10.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1)设立创新创业奖励基金
2015年6月,学院出台了基因裂变创业计划,并出资100万元,设立创新创业奖励基金。该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支持学生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创业公司提供启动资金、流动资
金支持。同时,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创业公司、指导教师和学生,给予一定数额的创新创业奖金予以表彰,发挥优秀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2)多渠道筹资,加大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股东企业的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与校企合作单位开展紧密合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和民间资金的有力支持。
学院逐年加大预算创新创业教育资金投入比重,逐步形成有力的政策支撑与外部支持,学院与地方互动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经费保障体系。
1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建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两周例会1次,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副召集人,各系、部参照建立,以确保本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和全面执行。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指导、监管和学院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把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院各级领导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实绩考核目标。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2日
第六章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泉轻工院创〔201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改革目标
到2017年, 我院在校生达5000人以上,把我院建设成为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省级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到2020年,我院在校生达6000人以上,学院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达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百分之百,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达98%以上,具有区域和行业特色的国家级现代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责任单位:党政班子、学院各职能部门: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学院每个专业每学下学期至少要进行一次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办好“订单班”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并逐步将“订单式”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规范为学徒培养管理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学院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到2017年,学院的学徒班(以金龙集团、恒安集团、安踏集团、浔兴集团、艾派集团等五大股东为共同主体)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与校企合作单位、政府,海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多形式合作)学生覆盖率达在校生人数的35%(1750人);到2020年, 学徒班和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学生覆盖率达在校生人数的60%(3600人)。(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以学院牵头的鞋业职教集团为抓手,发挥学院地方和行业的双重优势,联合科研院所及兄弟院校,组建智能制造职教集团。到2020年,将鞋业职教集团和智能制造职教集团分别建设成为省级和国家级职教集团。(责任单位:教务处、轻纺系、机电系)
继续办好“手工匠大师班”。到2017年,学院将“手工匠大师班”发展并整合成为8个和12门相关课程;手工匠工作室8-10个,手工匠大师12-15人。到2020年,将学院的“手工匠大师班”建设成为集产、学、研、销于一体的省级和国家级“手工匠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根据新的高职专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到2017年,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三、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面向全院学生或各专业学生开设6—12门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到2017年,建设包括研究方法、专业前沿、创业基础、岗位创业指导、企业家创业、校友创业、大众创业和创客讲堂等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实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程。到2017年,每个专业至少推出3一5门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到2020年,每个专业至少推出资源共享的3门慕课、5门视频公开课,合计8门在线开放课程;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组织专业骨干、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到2017年,每个系(部)至少公开出版1-2本;到2020年,每个系(部)45 至少公开出版3-5本,全院至少公开出版21-35本。(责任单位:科发处、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大力推广启发式、讨论式、项目式、小组讨论、微视频、课堂反转等教学形式,构建适合不同课程特点的教学方法体系。通过案例、模拟、互动等教学方法,将“教学”变为“导学”。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同时,融入创新创业素质能力培养,鼓励教师面向行业企业承担课题,引导学生参加科研项目和技术钻研。到2017年,每个系(部)教师、学生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研究的课题或合作项目不少于2项。到2020年,每个系(部)该项课题或合作项目不少于6项。(责任单位:科发处、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建立多样化、多元化的成绩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习作质量、试验流程和期末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推行期末“无纸化考试”、“教考分离”和“无人监考”制度,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出题和评价,以口试、实验项目取代期末一次性笔试。建立试题题库制,拓展“一科多卷”考试模式,增加非标准答案试题比例。(责任单位:教务处、科发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五、完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组建创业学院,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以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和带动学院就业工作,提升就业质量。(责任单位:双创领导小组、各系部双创工作小组)
强化服务引导,推进基因裂变孵化基地建设。为我院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等政策支持。到2017年,每个系、部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10个,全院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60个以上,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融我院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泉州市创业孵化基地”、“泉州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每个系、部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20个,全院至少组建以学生为法人的创业公司120个以上,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自主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至少入住60家创业公司,直接参与创业大学生人数达120-180人,占学院在校生人数2.4—3.6%,参与创业公司实习实践大学生人数占学院在校生人数100%的“福建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双创领导小组、各系部双创工作小组)
通过校企合作,与晋江海峡国际食品城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海峡泉轻大学生创业园——作为学院孵化基地的延伸创新创业平台,为我院自主创新创业的在校生、毕业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到2017年,将该创业园
建成融我院毕业生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双创领导小组、各系部双创工作小组)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辅导制度。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系、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牵头,尽快建立健全创新创业辅导制度。(责任单位:双创领导小组、各系部双创工作小组)
到2017年,每个系至少建成2-3个重点专业、有特色、有规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实训基地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每个系至少建成1-2个市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学院至少建成1-2个省级以上示范性校企共建实训基地,1-2个省级以上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实训基地重点专业覆盖率达到100%以上。(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参与并办好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学生处、团委、就业处、科协、创业学院和各系(部)等职能部门,要积极谋划,每年至少自主创办1-2次符合专业特点的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创新创业竞赛,或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训练营。(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就业处、科协、创业学院、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鼓励和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社团。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等社团,举办创新创
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到2017年,学院至少组建3-5个以上创新创业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20场以上,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0次以上;到2020年,学院至少组建10个以上创新创业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50场以上,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50次以上。(责任单位:团委、学生处、就业处、科协、创业学院、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六、实施个性化学生学业考评和学籍管理制度 实施个性化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办法。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自主创业、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等情况折算为学分。(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实施个性化学籍管理制度。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从2016年起,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5年。(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七、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从2016年起,学院实施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到2017年,完成学院100余名专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任务。(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创业学院、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全面落实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学习制度。从2016年起,每位专职教师每年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至少1个月。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完成规定的挂职锻炼任务。到2020年,至少选派50%以上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进行1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发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强化专业建设,从2016年开始,学院将出台专业带头人评比办法,启动专业带头人建设工程。到2017年,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1-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到2020年,申报省级专业带头人4-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5个。(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科发处、各系及其各专业教研室)
加强兼职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对兼职教师实施定期考核和淘汰制 50
第四篇:最新宣传册
山东“奥星”乒乓球俱乐部简介
山东“奥星”乒乓球俱乐部成立于1996年,是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俱乐部的经营宗旨是:弘扬乒乓球文化、普及乒乓球知识、传授乒乓球技术、享受乒乓球快乐。
“奥星”乒乓球俱乐部球馆位于济南市解放桥山东建筑大学和平校区院内,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球馆内设施齐全,活动面积800余平方米,铺设全塑胶地板,采用专业聚光灯照明,配有多台智能发球机,拥有20多付“彩虹”球台供球员使用。
俱乐部拥有一支专业技术水准较高的教练员队伍,总教练马京红是我省八十年代体工大队的专业乒乓球运动员,现任山东省体校乒乓球队总教练,高级教练员,从事乒乓球运动和教学工作30余年,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极高水准的执教能力,其麾下拥有多名从省体校乒乓球专业退役的年轻教练员。俱乐部常年开设少儿培训班、成人提高班、高考辅导班和成年人会员制的健身运动班。由于教练员队伍的专业特点,我们的少儿培训班、成人提高班和高考辅导班基本采用专业队的训练模式进行培训,效果极佳。另外,每年都有几百名参加乒乓球高考的学生来我俱乐部进行考前培训,俱乐
部根据考生特点、现有水平、考试内容等制定合理、有效的训练计划,使考生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专项能力,达到考试要求。近年来,俱乐部的各级培训班向山东省队、山东省体校以及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体育学院、武汉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南大学、河南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宁波大学等各大院校输送了100多名专业运动员和大学生。
“奥星”乒乓球俱乐部每年举办两次大型比赛,不定期举办办会员月赛、积分赛等多多种赛事,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球员的乒乓球乐趣。另外,我们还与国外俱乐部的球友及学员进行友好交流,仅去年就先后邀请日本、澳大利亚两家俱乐部来访,今后我们还将邀请荷兰、德国等欧洲俱乐部来济南访问交流。俱乐部还积极推动职工体育活动,增强职工健康水平,济南市勘查测绘研究院等多家单位的职工健身俱乐部就设在我们球馆,他们的职工健身活动常年在我俱乐部进行,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良好赞誉。
“奥星”乒乓球俱乐部已经连续两年被济南市乒协评选为先进俱乐部,现有学员300余人,老年会员和普通会员400余人。由俱乐部派出的会员多次参加济南市乒协举办的各种比赛,均创优异成绩。
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奥星”乒乓球俱乐部近些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2013年秋季,在宁波市镇海区乒协的协助下,我们在宁波市成立了“奥星”乒乓球俱乐分部,场地面积1600余平方米,已经配备了30余副球台,灯光、地面等辅助设施达到了专业训练的要求,已多次举办了较高水平的邀请赛,在当地产生了很好的推动效应。
“奥星”乒乓球俱乐部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球馆健身娱乐,我们将以热情优质的服务和认真扎实的工作期待您的光临。
第五篇:宣传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单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经过三年的试点,2012年已经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全部推广;黄山区今年已将此项惠民政策纳入民生工程,为了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也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养老提供政策保障和资金扶持,区政府鼓励大家多交多得、长交长得。
为了为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缴费提供方便,现将今年的养老保险工作提示如下:
一、今年缴费续保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请您于6月20日前将保费存入存折;今年新增人员先交一份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乡劳保所,录入系统补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待领到存折后将保费存入存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不需补交2011的保费,45-60周岁人员需补缴2011的保费,即一次性缴两年的保费。以后每年缴费时间将在6月底结束,请大家每年6月底前将保费存入银行,以免影响参保续保。为了减轻每年存款带来的不便,鼓励大家一次性存入几年的保费,还可存足至60岁所需要缴纳的保费,这样每年六月底前系统自动代扣参保续保。
二、今年对于6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仍然采用捆绑政策:即应参保子女不参保续保的,系统将停发其父母的养老金,直至子女参保续保后再补发养老金。
三、在外务工人员如果已经参保,请到务工地的区县养老保
险办理机构开取证明,加盖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公章有效,传真或邮寄到乡政府(传真号码:0559-8567175)。对公司开具的证明一律不认可。对于去年在我乡参保的人员,已经在外参保的,我乡凭在外参保证明,将免交今年及以后的养老金并对其账户进行封存,待参保人员满60岁后将保费和利息退还到其养老保险存折上。
四、对新增二级以上残疾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人员,请每年4月底之前将残疾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交到乡劳保所申领本的财政补助,对于迟报、缓报人员将停止申领本的财政补助。
五、安葬费的发放仅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并在死亡后两个月内去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报乡劳保所,超过两个月的将停发安葬费并追讨多发养老金。45—60岁之间参保人员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办理账户注销手续,次月领取其生前所缴纳的养老金及利息。
六、外出务工人员缴费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缴存时需要带缴存人的个人养老保险存折或养老保险金农卡去缴费人就近的缴费网点缴费。(没带存折或金农卡,能准确记住缴存人的存折账号或卡号也可)
2、缴费金额:以养老保险机构的缴存标准进行缴存,(第一次应略大于缴存标准,因在扣缴保费后要保留账户需要,账户不能为零余额)可以多缴。
3、缴费机构:
a)本省范围可缴存的网点有:冠有安徽农金标识下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网点可以进行缴存。不收费。
b)外省范围可缴存的网点有: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网点可以进行缴存。(收费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收取)
c)其他银行网点缴存的要填写汇款凭证,进行汇款缴存。汇款户名:为缴存人的人名 汇款账号:为缴存人的存折账号
开户银行:黄山太平农村合作银行
其他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
友情提示:请尽量使用金农卡。
七、存折挂失,可以自己带着身份证去太平农村合作银行总行办理,并到乡里核对、变更新的账号,也可交一份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10元补卡费到乡劳保所,有乡劳保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