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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23-269697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20:37: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江南大学 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2013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2012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13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6月5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在考生学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本科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荐学校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等取得推免资格后补寄,如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本次报名复试无效);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19792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2013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第二篇: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我校2010年拟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800人。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者。

4、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拟申请人须于2009年7月25日-9月2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登记表于复试时提交)。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09年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6、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具体报名时间:(1)10月份网上报名;

(2)11月10-14日照相、现场确认信息,具体地点为:

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办理;

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7、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三、联络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7月

第三篇: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定于2011年9月初开始。(请于开始日期之后再向相关学院申请)。现将接收程序公布如下,如有变动请以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一般程序及要求:

一、品行优良并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与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联系咨询可接收学校及专业,由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审查推荐免试资格。

各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请到

http://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master.htm 中查询。

推免生须向各院招生办公室老师提供的材料包括:

《南开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表格下载请随时留意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不提交该表申请一律无效。

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函”,要求“推荐函”上必须有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院系公章无效。推荐免试生必须具备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本科就读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英语等级证书:英语一般要求获得六级证书或六级达到425分。(少数学院有可能提高英语接收分数,请以各学院网页公布的要求为准)(小语种学生:要求日语一级;俄语专业四级)

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要求必须有教务处公章。

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不需要专家推荐信和体检表)。

今年报考我校经济学院推免生将试行网上申请和审查。凡是报考经济学院的学生必须先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待定),审查合格者再提交以上纸质材料。

二、审查合格者,由各院招生办公室寄出面试通知,学生凭面试通知、学生证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三、由各院招生办公室寄出接收函。

四、外校推免生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缴费、照相。

1、南开大学本校推免生请选择南开大学报名点,并在本校缴费照相。

2、天津大学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南开大学报名点,并在南开大学缴费照相。

3、南开大学推荐免试到天津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并在天津大学缴费照相。

4、外省市院校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请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报名点,并缴费照相。

五、外校推免生将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寄达南开大学各接收院系招生办公室,寄达时间将在接收函中写明,未按时寄达者取消推免资格。收信地址如下例:

例如:接收院系为历史学院则收信地址为: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六、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七、推免生(包含南开本校学生干部保研和西部支教)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的考核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保送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八、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入学后统一参加体检。

十、录取通知书大约于2012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第四篇:郑州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郑州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010年09月07日 11:17

来源:郑州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的要求,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1、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含纪检负责人1人),积极做好选拔推免生工作。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要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2、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0%的范围,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奖学金,其中一次获一等奖学金;或连续获二次二等奖学金;或获得二次以上各类奖学金。

③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受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五、接收比例及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接收推免生的计划要求

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数量可占2011年招生计划的30%-50%。

2、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3、、我校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七、工作程序及安排1、2010年9月25日前,各招生院系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0年9月30日前,各招生院系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公示7天。

3、2010年10月10日前,各招生院系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4、接收推免生招生院系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5、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各招生院系要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初录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此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招生单位的纪检人员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等要及时公布,公布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篇: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专升本/专转本考生按照应届本科报考的证明(A4纸张):

证明

学生(身份证号:)在学校就读年专科后升入本科学习,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日期与普通应届本科生相同,特此证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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