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绿地规划总结
城市绿地规划总结
一、相关概念
1、城市绿地(urban green space)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包括六大类型:公共绿地,即各种公园、游憩林荫带;居住区绿地;交通绿地;附属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位于市内或城郊的风景区绿地,即风景游览区、休养区、疗养区等。
城市绿地不包括:
(1)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室内绿化;
(2)以物质生产为主的林地、耕地、牧草地、果园和竹园等地;
(3)城市规划中不列入“绿地”的水域。
2、城市绿地系统(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城市绿地系统是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从内涵上归纳,城市绿地系统具有园艺,生态和空间三种内涵: 在城市空间环境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能发挥生态平衡功能,且其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还包括连接各公园,生产防护绿地,居住绿地,风景区及市郊森林的绿色通道(green way)和能使市民接触自然的水域。
具有系统性,整体性,连续性,动态稳定性,多功能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是指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与水体绿化以及重要的生态景观区域等在规划时统一考虑,合理安排,形成一定的布局形式。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4、市公园运动(The City Park Movement)
1858年,奥姆斯特德(F.L.Olmsted)——纽约中央公园
由以单个的城市公园绿地来缓解城市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发展到以带状绿地联系数个公园,形成公园体系来更有效地解决城市危机。 ②“田园城市”理论(Garden City)
1898年﹐E·霍华德在他的著作《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认为应该建设一种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他称之为“田园城市”。
1919年﹐英国“田园城市和城市规划协会”经与霍华德商议后﹐明确提出田园城市的含义﹕田园城市是为健康﹑生活以及产业而设计的城市﹐它的规模能足以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但不应超过这一程度。 ④现代建筑运动
1922年,勒·柯布西埃(le Corbusier)——“明日的城市”规划方案
柯布西埃以建筑美学的角度,从根本上向旧的建筑和规划理论发起了冲击。这意味着20世纪初期“新建筑运动”向学院派及古典主义建筑的冲击扩大到城市规划的领域。
城市按功能进行分区、降低城市的建筑密度、城市道路应根据功能和车速分类设计 ⑥雅典宪章 基本观点:
(1)城市非孤立整体,城市、乡村和周围环境应构成一个整体区域,以一个经济单位的区域规划代替孤立的城市规划。
(2)一个城市的规划应与区域规划、国家规划相配合。
(3)影响城市变化的因素一直在变,因而城市变化应预见到城市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变化、发展。
(4)城市规划要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确定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城市功能。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和任务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
各个城市应当针对各地不同的景观、文化、历史条件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其目的就是创造优美自然、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科学文明的现代城市最佳环境系统。具体体现在保护与改善城市自然环境,调节城市小气候,保持城市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强化审美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生产、生活、娱乐、健康所需要的物质与精神方面的优越条件。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和发展前景,确定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2)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内选择用地、合理布局,确定城市各类园林绿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和性质,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生产和生活水平、发展规模、建设速度和水平,贯彻绿地定额指标,统计调整绿地的各类指标,拟定分期建设指标。 3)在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修编阶段,提出调整、充实、改造、提高的意见。划出控制、保留的绿化用地。修订分期建设及修建项目的实施计划。 4)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图纸文件。
5)对重点公共绿地、提出示意图、规划方案及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绿地的性质、位置、规模、环境、服务对象、布局形式、主要设施项目、建设年限等等,作为详细规划设计的依据。
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依据和原则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依据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依据,由四部分内容组成:1)相关法律、法规;2)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3)相关的各类城市规划;4)当地现状基础条件。
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文件与技术规范是规划的法定依据;已获得上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其相关规划,是规划的基本依据;当地的现状条件,是规划的基础依据,作为规划用地与指标计算等规划过程的起点条件。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服务总体,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在其框架内进行。综合考虑城市规模、性质、工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区、交通道 2 路、管线工程等因素,统筹按排,密切配合,协调统一。
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地形地质特点。各类绿地的选择、布局方式、面积大小、定额指标等都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编制规划,不要盲目模仿,片面追求某种形式、指标等。 3)多方兼顾,均衡分布,比例合理
城市各种类型的绿地在功能、性质、规模、内容、投资等方面各有利弊,因而在绿地系统规划时,要多方兼顾,做到点、线、面结合,大中小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使各类绿地用地比例合理,均衡分布于全市之中,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
4)长远规划,近期安排,远近结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既要研究城市远期发展的规模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后的要求,制定远景目标和远期发展规划,又要根据当前国民经济能力等,分别轻重缓急,安排近期目标和工程项目,以及考虑由近及远的过渡。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着重研究近中期安排,远近结合,避免造成以后改造的困难和浪费。
5)结合生产,增加收入,一举多得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在发挥绿地休息游览、保护环境、美化市容等综合功能的前提下,注意结合旅游、生产,开展多种经营,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增加经济收入。
6)生态优先,系统整合,与时俱进
高度重视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保障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平衡发展;城市公共绿地要做到均衡布置,满足市民的日常游憩生活需要;带状绿地要在城市中合理穿插,形成网络分布;城乡各类绿地要有机组合,形成生态绿地系统。
4.7.2 城市绿地系统功能
1、改善城市生态环境(1)改善小气候
(a)调节气温
太阳辐射的60%~80%被成荫的树木及覆盖了地面的植被所吸收,而其中90%的热能为植物的蒸腾作用所消耗,这样就大大削弱了由太阳辐射造成的地表散热而减少了空气升温的热源。除了局部绿化所产生的不同气温、表面温度和辐射温度的差别外,大面积的绿地覆盖对气温的调节则更加明显(表1-2)。
(b)调节湿度
近年来,城市除了受到“热岛” 的困扰,“干岛 ”问题也日益突出。发挥绿地调节湿度的作用对于解决“干岛 ”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杭州植物园经过两年观测研究,在 2003年提出杭州的干岛效应明显存在,其中风景区和城郊的相对湿度显著地高于城区。城区公园比城区相对湿度也大约要大2%左右。因此,(c)调节气流
绿地对气流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静风时,绿地有利于促进城市空气的气流交换,产生微风并改善市区的空气卫生条件,特别在夏季,通过带状绿化引导气流和季风,对城市通风降温效果明显;
另一方面在冬季及暴风袭击时,绿地中的林带则能降低风速,保护城市免受寒风和风沙之害。
城市带状绿化包括城市道路与滨水绿地,它们都是城市绿色的通风渠道,特别是带状绿地的方向与该地的夏季主导风向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城市郊区的气流随着风 3 势引入城市中心地区。因此在城市周围部署大片楔形绿地,对于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环境有积极的作用(图 1-2)。
城市的气温高,如同一个“热岛 ”,热空气的上升,四周大面积田野森林的冷空气就会不断地向城市建筑地区流动,形成区域性的气体环流,这种气体交换促进了市区污染气体的扩散和稀释,并输入了周围的新鲜空气,改善了通风条件。特别是在夏季这种由温差而产生的空气流动,在静风时其作用尤感突出(图1-3)。
在冬季和暴雨时,绿地能发挥防风作用。绿地能降低风速,当风穿越树林时,树木枝叶摇曳以及气流和枝叶间的摩可以消耗部分风能,并且将风割成很多小涡流,这些方向不一的小涡流彼此干扰又消耗了大量的能量,从而降低了风速(图1-4)。
(2)净化空气的功能
(a)增加氧气含量
(b)吸收有害气体(3)防止公害灾害
(a)降低噪声的作用
城市中的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所产生的噪声;工业生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噪声;以及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带来的噪声对身体健康危害很大。应用造林绿化来降低噪声的危害,是一种方式
一些研究材料表明,声音经过30米宽林带可以降低6~8分贝(扣除自然衰减),40米宽林带可以降低10~15分贝。公路两旁设有乔灌木搭配15米宽的林带,可以降低噪声一半。高 1.7米、宽 1.8米的海桐“绿坪”能降低噪声5~6分贝。这些测定,都说明绿化,特别是组合密实的绿化带对减弱噪声有积极的作用 (b)净化水体和土壤的作用
(c)涵蓄水源及保护地下水 (d)保护生物环境
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护土壤环境
2、园林绿地的空间功能(1)安全防护作用
(a)避震防火的作用
(b)备战防空、防放射性污染(2)提供游憩度假的条件 (a)日常户外活动
(b)文化宣传、科普教育 (c)旅游度假
(d)度假及休闲疗养的基地
3、园林绿地的精神功能(1)美化城市、装饰环境(2)自然美、艺术美和创造性
(a)植物的自然特性,给人以视觉、听觉、嗅觉的美感。
(b)满足人的情感生活的追求、道德修养的追求和人际交往的追求。
(c)要满足人们创造的需求,精神世界的发展,需要知识作为武器。
4、园林绿地的经济效益(1)直接经济效益
(a)物质经济收入
(b)旅游观赏收入(2)间接经济效益
园林绿地的价值远远超出其本身的价值,结合其生态环境效益来计算,其价值是巨大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
4.7.3 城市绿地的分类与指标
1、城市绿地分类
(1)国外的城市绿地分类
德国将城市绿地分为郊外森林公园、市民公园、运动娱乐公园、广场、分区公园、交通绿地等。
美国(洛杉矶市)将公园与游憩用地(Park and Recreation)分为游戏场、邻里运动场、地区运动场、体育运动中心、城市公园、区域公园、海岸、野营地、特殊公园、文化遗迹、空地、保护地等。
前苏联将城市绿地划分为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特殊用途绿地
日本城市绿地共分为九大类。日本城市绿地分类的发展变化状况列表比较见表2-2。(2)我国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5大类、13个中类和11个小类
1)公园绿地(G1)——对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
2)生产绿地(G2)——主要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它是城市绿化材料的重要来源,对城市植物多样性保护有积极的作用。
3)防护绿地(G3)——是指对城市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城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4)附属绿地(G4)——是指城市建设用地(除G1、G2、G3之外)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5)其他绿地(G5)——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2、城市绿地指标
绿地指标是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基本标志,它反映着一个时期的经济水平、城市环境质量及文化生活水平。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保护环境、调节气候方面的功能作用,兼顾节省城市用地及城市建设的投资,方便人民的生产、生活,城市中园林绿地的比重要适当合理,在一定时期内应有一合理的指标。
1)城市绿地指标的作用
(1)反映城市绿地的质量与绿化效果,是评价城市环境的质量和居民生活福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2)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调整用地的依据,是评价规划方案经济性、合理性的数据。
(3)指导城市备类绿地规模的制定工作,如推算城市公园及苗圃的合理规模等,以及估算城建投资计划。
(4)统一全国的计算口径,为科学研究积累经验数据,既可以为城市规划学科的定量分析、数量统计、电子计算技术应用等更先进、更严密的方法提供可比的数据,义可为国 5 家有父技术标难或规范的制订与修改,提供基础数据。
2)影响城市绿地指标的因素
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城市性质 城市规模
城市的自然条件 城市现状 3)城市绿地指标
(1)城市绿地系统的指标
主要控制的绿地指标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人)、绿视率。 根据《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 号)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城市绿地指标的统计计算公式为:
(a)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城市公园绿地面积G1÷城市人口数量
式中:公园绿地包括了综合公园G11(含市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社区公园G12(含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专类公园G13(如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体育公园等其他公园),带状公园G14以及街旁绿地G15等。
(b)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的用地面积)×100% 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地被草地不重复计算。
(c)城市绿地率(%)=(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的用地面积)×100% 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
(d)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之和÷城市人口数量
式中:城市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包括城市中的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和附属绿地G4的总和。
(e)绿视率
--从环境行为心理学方面考虑,人们对于环境绿化的感知。侧重于绿化的立体构成
绿视率:眼睛看到绿化的面积占整个圆形面积的百分数
“绿视率”理论认为:绿色在人的视野中达到25%时,人的感觉最为舒适
实验证明,不同面积的绿化以及不同质量的绿化会使人们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最佳为40%左右
(2)国内外城市绿地指标比较
国外城市绿地建设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参见表 2-4
20世纪60年代德国提出:每个居民需要40平方米质量很高的绿地,才能达到人类生存所需的生态平衡,近年来提出了在新建城镇人均公园绿地应达到68平方米的新标准。
20世纪70年代后期,联合国生物圈生态与环境组织提出城市的最佳居住环境标准是达到每人拥有60平方米公园绿地指标。
1986年~1999年,我国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6.86%提高到27.44%,绿地率由15%提高 到2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45平方米提高到6.25平方米。(3)国家有关城市绿地规划的指标要求
(a)城市用地标准
中国各类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十分有限,详见表2-6。在《城市用地分类域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在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时,人均单项用地绿地指标≥9.0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7.0平方米。(b)《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
1993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提出了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表2-7)。(c)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d)其他有关规定
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中,对我国城市绿化建设目标提出要求:“ 到200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 200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提到我国城市绿化建设指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38%以上。”
4.7.4 城市绿地规划布局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与要求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
随着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建没的发展,城市的绿地布局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从单个园林和为少数人服务发展到群体园林和为整个城市服务。绿地布局耍从人与生物圈、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城市生态系统的高度来要求。
园林绿地布局的目的有以下几点:
1.满足全市居民方便的文化娱乐、休想游览的要求;
2.满足城市生活和生产活动安全的要求;
3.达到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4.满足城市景观艺术的要求。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布局合理: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均匀分布各级公园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使全市居民都具有同样利用的条件。结合城市各级道路及水系规划,开辟纵横分布于全市的带状绿地。市郊大面积生态防护林,形成楔形绿地。把各级各类绿地联系起来,互相衔接,组成连续不断的绿地网络。
指标先进:城市绿地各项指标不仅要分近期与远期,还要分别列出各类绿地的指标。
质量良好:城市绿地种类不仅要种类多样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及生产活动的需要,同时还应具有科学性,园林绿地包含生态环境多样性以利保证生物多样性,园林艺术水平上乘,以及充实的历史文化内容,完善的服务设施等。
环境质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日照指数、沙尘暴、工业污染、热岛效应等方面得到改善。
2.城市绿地布局的模式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要按照生态优化、因地制宜、均衡分布与就近服务等原则,对各类城市绿地址行空间布局
首先,保证必要的绿化用地,是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前提条件
其次,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府当相对均匀分布,城市建成区和郊区的各类绿地,应当合理布局,并在城市周围和各功能组团间安排适当面积的绿化隔离带。
第三,在工业区和居住区布局时,要考虑设置卫生防护林带;在河湖水系整治时,要考虑安排水源涵养林带和贼巾通风林带;在公共建筑与生活居作用地内,要优先布局公共绿地;在城市街道规划时,要尽可能将沿街建筑红线后退,预留出道路绿化用地。
从世界各国城市绿地布局形式的发展情况来看,有8种基本模式,即:点状、环状剧状、楔状、放射状、放射环状、带状、指状。如图2-7所示。
在我国,城市绿地空间布局常用的形式有以下4种
1)块状绿地布局
将绿地成块状均匀的分布在城市中,方便居民使用,多应用于旧城改建中。这种块状绿地的布局方式,可以做到均匀分布,接近居民,方便居民使用。但对构成城市整体纳艺术面貌作用不大,对改善城市小气候的作用也不显著。如上海、天津、武汉、大连、青岛和佛山等城市。2)带状绿地布局
多数是由于利用河湖水系、城市道路、旧城墙等因素,形成纵横向绿带、放射状绿带与环状绿地交织的绿地网如哈尔摈、苏州、西安、南京等地。带状绿地布局有利于改善和表现城市的环境艺术风貌。3)楔形绿地布局
利用从郊区伸入市中心由宽到窄的楔形绿地,称为楔形绿地。楔形绿地布局有利于将新鲜空气源源不断的引入市区,能较好的改善城市的通风条件,也有利于城市艺术面貌的体现,如合肥。
4)混合式绿地布局
它是前三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可以做到城市绿地布局的点、线、面结合,组成较完整的体系。其优点是能够使生活居住区获得最大的绿地接触面,方便居民游憩,有利于就近地区气候与城市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有利于丰富城市景观的艺术面貌。各类绿地布局 1)公园绿地布置
城市中心区的公园绿地分5种类型——市级、区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和带状公园。
市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m,区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m,社区公园服务半径为500m,街旁绿地和带状公园服务半径为200m。
主城区公园绿地的布局结构,确保居民户外步行200m半径内可以到达一个面积不小于400m2的公园绿地,步行500m半径内可以到达一个不小于5000m2的公园绿地,步行1000m半径内可以到达一个不小于3hm2的公园绿地,使得公园绿地成为居民户外文化生活的主要场所。2)保护绿地布局
根据城区的生态环境特点和建设用地布局,在不同区域内规划设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以充分发挥绿地的防护功能,主要是沿高速公路、快速干道、铁路、高压 8 走廊、河海沿岸建设防护绿地;在城市组团之间、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和其他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的设施周围建设防护绿地。 保护绿地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防护林包括防风林、防火林、减噪声林等。
第二,沿滨海地区、水源地、河道、排洪沟、溪流等地设置防护绿地,沿穿越主城区主要排洪河道两岸设置防护绿地,两侧宽度各不少于15m。如水道两岸是城市的主要水体,在其两侧分别预留宽50m的防护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得纳入建设用地范围。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河段两岸不准建设区宽度不少于100m,水库两岸不准建设区的宽度不少于500m。
第三,主城区内城市干道规划红线外,两侧建筑后退地带和公路规划红线,外侧不准建筑区,除按城市规划设置人流集散场地外,均应建造绿化防护隔离带。铁路及城铁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50m。城市快速干道两侧绿化防护隔离带宽度为20-50m。城市干道红线宽度26m以下的,两侧绿化防护隔离带宽度为2-5m;道路红线宽度26-60m的,两侧各5-10m;道路红线宽度60m以上,两侧各不少于10m。
第四,在城市外围高速公路的两侧进行防护绿地的建设,以防止噪声和汽车尾气污染。
第五,文物古迹周边结合城市绿地建设,依据保护区的范围周边设置有防护功能的林带。
第六,穿过城市用地的高压走廊下设置安全隔离绿化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
第七,二、三类工业区外围应营造卫生隔离带,宽度在30m以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30m,一般要结合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地布置。在上风向的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应加大绿地宽度。垃圾填埋场、污染处理厂,下风向需建设宽度为500-800m的卫生隔离带。
3)附属绿地规划
附属绿地存在于城市各类用地之中,是城市绿地系统“点”“线”“面”“网”几个层次中的“面”。附属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在城市中占地多,分布广,是城市绿化的基础之一。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附属绿地的绿地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附属绿地的绿地率指标,确定了主城区各类城市用地中绿地所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为最大程度改善市区的环境质量和方便居民使用,应鼓励在城市规划的详细规划阶段、修建设计和建设中超越以上指标,并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以达到在不占用土地面积的情况下增加城市绿化量。
道路附属绿地是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其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其绿地率不得少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其绿地率不得少于20%。现状道路达不到上述指标要求的,应在今后的道路改选中达到标推。
城市重点路段是指城市对外交通的主要通道、城市出人口、城市主要公建如市政、城市中心广场周围的道路以及城市景观要求较高的林阴路等区段。
居住区附属绿地规划绿地率不低于40%,小区级公园按人均1m2、服务半径200m的标准规划。旧城及“城中村”改造时其绿化用地不低于35%。
4、案例
(1)伦敦
伦敦由内伦敦和外伦敦组成,又称大伦敦。早在1580年,为限制伦敦城市用地 的无限扩张,第一次提出了规划绿带的想法。霍华德在1898年提出在伦敦周围建立一条绿带;1938年英国正式颁布了“绿带法”(Green Belt Act),确定在市区周围保留2000平方公里的绿带面积,绿带宽13~24公里。由于城市产业和人口规模的膨胀,1944年,大伦敦区域规划公开发表。规划以分散伦敦城区过密人口和产业为目的,在伦敦行政区周围划分了4个环形地带,即内城环、郊区环、绿带环、乡村环,如图所示。在绿带内除部分可作农业用地外,不准建设工厂和住宅。
近年来,伦敦越来越重视增加绿地空间的公众可达性,提高绿地的连接性,提供花园到公园、公园到公园道、公园道到绿楔、绿楔到绿带的便利通道。
绿地空间的规划从公园系统转为多功能的绿道,拓展大型绿地的影响和服务半径,增加与周边地区的内在连接,通过绿色网络的连接,形成高质量的绿色空间。 此外,伦敦绿地非常重视自然保育功能,通过绿地自然化、建设生态公园、废弃地生、态改造、河流管理、人工动植物栖息地创建等措施,为野生生物提供自然生境,各自治区均编制自然保育规划,执行生物多样性行动规划,进行植被管理。
(2)上海
《上海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的总体布局呈现出“环”、“楔”、“廊”、“园”、“林”的形式。规划以“一纵两横三环”为骨架、以“多片多园”为基础、以“绿色廊道”为网络,形成互为交融、有机联系的中心城绿地布局结构。
在规划理念上,创造生态“源”林—建设城市森林,构筑“水都绿城”—让城市重回滨水,构筑城市“绿岛”—平衡城市“热岛”,构筑“绿色动感都市”—建设绿色标志性景观空间(图2-9)。
(3)深圳
深圳市依托自然山水条件形成了大气连绵的城市绿地系统,令人印象深刻(图2-10)。
(4)江门
江门是我国第六批审批通过的“国家园林城市”。江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呈“三片、六廊、八心”的结构布局
第二篇:城市绿地规划实习报告
项 目: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实习报告
学 院: 林学院
专 业: 园林
年 级: 131班
学生姓名:李程、田月、骆漫、钱天宇、张赟、方开能
学 号:1309030205、1309030221、1309030225 1109030186、1309030202、1309030201
指导老师:何嵩涛
2015年12月20日
目录
一、前言
二、实习目的及意义
三、实习时间及成员
四、实习路线
五、实习内容
六、总结
城市绿地规划实习报告
一、前言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属性 ,在城市复合系统中占有特殊的位置 ,对城市经济发展亦具有直接、间接的提升作用 :(1)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创造环境优势 ,促进城市地价及布局其间的各种经济成分增值;集聚外来资金和高新产业发展 ,带动整个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绿地建设作为城市经济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形成环境经济产业链 ,拉动其相关经济产业的发展 ,促进经济增长。
(3)提高城市知名度 ,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 ,集聚高素质人才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其次,教学实习阶段是我们在校学习期间一个必要环节,它不仅可以让我们将课堂所学内容能够在实践中运用,还能让我们看到我们在课堂上所学的不足,以便于我们填补我们所缺乏的课堂及实践知识。
二、实习的目的及意义
1、此次教学实习是为了巩固我们在课堂上的所学,将课堂上的所学运用到以后我们的实践当中,掌握识别绿地的分类的方法,认识基本的园林配置;
2、培养同学之间的配合能力,加强我们的野外认知能力;
3、弥补课堂上缺乏的知识点,更加清晰的了解所实习场地的绿地配置。
三、实习时间及成员
1、实习时间 2015年12月10日
2、小组成员 组长:田月
成员:李程、骆漫、钱天宇、方开能
四、实习路线
花溪碧桂园——小车河湿地公园
五、实习内容
我们于十二月十号开展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习,在何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去了花溪碧桂园和贵阳小车河湿地公园。于早上九点从学校出发,到花溪碧桂园进行参观学习。于中午到达小车河湿地公园进行参观学习。
一、花溪碧桂园
花溪碧桂园倾力打造贵州首个纯欧陆风情园林,将升级版的秀美花溪美景转移至社区内部。
在糅合高尔夫果岭设计理念的基础上,从全国甄选数百种名贵植物和天然石,敢于以6倍于平地造景的成本,共同打造灌木、时化、绿茵6重立体园林景观,令人犹如置身一处“滨海绿洲”之中。12000平米的生态湖面之上,休闲拱桥跨越,如欧陆小镇优雅一角。花园道路运用石质造型、鹅卵石元素铺贴给人小径通幽的美感。
花溪碧桂园的植物配置分析
(1)水景驳岸造景
这部分绿化所选择的苗木是最亲近于水的苗木,并且在种植时要尽可能的接近湖岸种植,如果水面较小可以用苗木进行点缀种植,只在有湖岸石的地方配以种植些宿根的草本植物或枝条比较纤细的植物,其实湖岸边的植物可以到有水的地方挖一些野生的回来种植,这样更会
增加湖的自然感,本人觉得可选植物有沙地柏、迎春、连翘、细叶马蔺、美人蕉、柽柳、分枝点较低枝条较多的造型垂柳或龙须柳、萱草、细叶芒草、千屈菜、景天等部分苗木,这里只是提到了一部分,还有大部分苗木在设计过程中可酌情添加,对于较大水面四周绿植可采取成片栽植的处理方法,同时可适当增加彩叶植物或开花植物,如黄栌、红栌、低矮的造型枫树类、紫微、榆叶梅、矮樱、美人梅等,以丰富水面的映景效果
碧桂园的水岸处理选用植物:加那利海枣,草坪接岸,垂柳,水竹芋,水莲蕉等。
(2)楼体周边绿化
楼体周边绿化直接对人们的日常生活起到影响,它离人们的生活比较近,坐在室内便可以看到窗外的美丽景色,所以这里的绿化要在不影响室内正常采光的前提下做的色彩丰富,层次分明,据此可选择近景营造里的第二层至第五层来进行搭配,具体苗木和层次选择要根据楼体四周可绿化的宽度来定,一定要做的色彩丰富、品种多样、层次连接自然。碧桂园在处理楼体周边绿化时做得非常出色,层次分明,色彩丰富!
碧桂园楼体周围绿化选用植物:因为为别墅区,多选用小乔木如桂花,香樟,玉兰。灌木有红枫,女贞,黄杨,巴西野牡丹,八角金盘,海桐花,紫微、榆叶梅、矮樱、美人梅,地被选用四季青(草)做为背景,种植各色花卉,颜色十分鲜美!
(3)屋顶绿化
对于屋顶绿化可选择的绿化品种和可操作空间相对较小,所以根据屋顶附土厚度和可绿化面积的大小,可选择第二层(除了常绿的乔木以外)至第七层进行配置,具体栽植层次按绿化面积大小决定,尽量多增加些草坪和地被花卉的种植面积。
碧桂园的屋顶和露台设计十分新颖独特,自然规律的风景线!利用连翘,迎
春、连翘、金银木、杜娟、野核桃树、爬山虎、长春藤、金银花等。
小结:碧桂园极力做到虽由人做,宛如天开,贵在自然的园林生态之美通过高低层次的调整,色彩搭配,常绿与落叶植物的穿插,大大增加了别墅区的多样化的植物生态群落和景观效果,通过植物的处理,把冰冷的建筑及硬盘铺软化到浓密的植物群落里,把生硬的曲线和尖锐的外景融化到绿色美景中去!三个金典模式 街区模式
街区是人员流动较大的地一个销售通道的线路,对于个别配层次和色彩,尽量提高整体的度,充分体现别墅档次和品质,够在软景中酌然入生,体现源于之美
生长旺盛,高低层次搭配得当,分体现了自然式园林的独特景观,显出自然之美
2.精心的植物选择,鹅卵石的细致入微,体现了档次高低!3.郁郁葱葱的植物群落,酌造了碧桂园成熟的园林景观,充分利用适地适树,乡土树种原则,在短时间内创造最优质的景观效果。
样板小院节点处理
方,同时也是节点注重搭丰富和浓密以使建筑能自然的建筑1.街区植物线条自然,充模式
样板小院,主要展现出精致,植物的多样化及丰富程度,同时充分考虑植物景观效果的长期性,进行精心规划和设计,细节处理,使每一节点都能成为一个重要的亮点,而使多个节点有序的组合起来展示出更好的效果
道路处理模式
一般都是入口到售楼部或者某一种要集聚地的沿线步行区,所以这一段景观效果的塑造特别重要的意义,这类植物的配置避免了千篇一律,统一模式,要富裕变化,层次分明!色彩丰富!
贵阳小车和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在原南郊公园,苗圃所等山林地带基础上改建而成。该区域集山、水、洞、林、泉于一体,动植物资源丰富,地形地貌独特,但由于各种原因,过去农房及职工宿舍乱搭乱建突出,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匮乏,道路狭窄破损、坑洼不平,公园景点及配套设施陈旧。为此,贵阳市把建设小车河湿地公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精心予以实施。一是保护生态。增添公园绿化,完善树种结构,建设沿河截污管网,将污水收集至附近处理厂处理,并配齐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严格保护小车河水质。二是提升景观。对原有自然风貌略加修饰,增设充满地域民族风情的亭台楼阁,保留农田、水磨等农耕文化元素,形成以河谷风光、城市湿地为特色的高品质景区。三是方便市民。升级改造主干道并扩建入口停车场,完善沿河栈道、登山步道等步行系统,在开阔地带适当建设健身广场和游乐设施,增设茶社等休憩设施。
公园的主要亮点有:
落樱飞雪——在公园的北入口沿途种植了上百株的樱花,初春时节,天气乍暖,樱花盛开,层层叠叠,花瓣儿随着微风飘飘洒洒,犹如粉色的花雨,又像雪花翩翩飞舞,缓缓飘落,景点因而得名
碧溪云霞——位于公园的入口处,右侧的景墙,铭刻了小车河的缩影和历史文脉,即徐霞客水系图,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在他的《黔游日记》当中记载了当年的景色。在该处景点的规划建设过程中,为保护原生树种,利用原有的地势落差,形成一个下沉式广场,独木成林,孤树成景。
杜鹃花谷——此景点种植的杜鹃花有60多种,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贵州高山杜鹃。通过设置桩头、盆景、景石、矮墙等园艺小品,利用现状坡地,形成一个高低错落、精致多彩、具有贵州特色的杜鹃专类园,也是一个具有观赏、科普功能的植物专类园。
水磨时光——此景点原来是个古老的水魔坊,我们建设时进行了修复,作为水磨流程的展示区;磨房外用石磨造景,以磨盘铺地,搭配一些观赏类的植物,营造林中农舍的景象。木兰林语—— 此景点主要利用原生的高大乔木,补植大规格的木兰科植物,营造大树参天,铺植大量草坪,形成绿草如茵的“疏林草地”景观。
花海拾贝——整片
谷地遍植了柳叶马鞭草‘松果菊、鼠尾草、千屈菜等开花植物,开花时节,整片谷地五彩缤纷,沿着木栈道而上有平地和木屋给游人提供休息,让游人视觉、精神同时满载而归。
根据规划,小车河城市湿地公园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按照“世界眼光、国内一流、贵阳特色”的要求,充分发挥生态多样性的优势,突出海拔落差和梯次植被特色,彰显良好的河谷生态,重点建设主体景观、湿地保护区、儿童游乐区、溶洞景观区、康体休闲区、综合服务区,并配套完善垃圾处理、排污治理、慢行系统等功能,建成展示贵阳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
小车河城市湿地公园项目地处南明河上游,位于花溪大道西侧、西二环东侧、贵黄路南侧,属于二环四路城市带重要控制区域,居于中心城区的核心部位。小车河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将使贵阳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9.23平方米提高到12.3平方米,直接惠及城市西、南部的60万居民。规划建设和保护好小车河城市湿地公园,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呵护好中心城区林带,充分发挥“绿肺”净化空气、增加氧份的作用;有利于控制支流污染物排放,巩固提升南明河治理和保护的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市民娱乐、休闲、康体需求,进一步提高生活品质;有利于推动二环四路城市带开发,形成展示贵阳形象新的标志性区域。
其规划面积216.45公顷,广场及道路21.98公顷,水体4.72,建筑2.35公顷,绿地187.39公顷,另外有450.55公顷保护林地!小结:在这次实习中我们学习到很多知识,有些知识在课本上是学习不到的,我们通过实践学习,在项目和实践中获得新的知识
储备和实践能力!本次调查我们对碧桂园,小车河湿地公园的绿地系统结构、布局、景观特色、植被状况、使 用、管理状况有所了解。知道的植物种类繁多,树木的历史长久,是人们游 乐的好场所。以黄金柏、红枫、规划和苏铁等植物配合组成的组合绿地在园内 形成一道新的风景线。小车河公园的环境令人有种舒适感,使人产生舒服的美感。另外,公园早晨的空气十分清新,北海绿化四季常青,的确是一道新的风景线。城市绿地系统作为城市惟一具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减少城市化的负面影响、保持城市环境的生态平衡方面!具有其他设施无法替代的功效。所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创造最佳人居环境!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六、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们学习到了很多在课堂上不能直观了解的知识点,同时也发现问题和不足!我们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更直观的了解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要性,不论在美丽在好看的建筑设计,没有植物的绿地规划设计都没有生命力。
实习我们去了两个地方学习,第一个就是花溪碧桂园别墅区,进入的第一感觉就是好漂亮好细腻好有心意的植物配置,我没有在建筑上发出太多的感慨,但是对它周围环境甚是感慨!在每一个节点,甚至是房脚最不在意的地方都把植物造景做的很有心!在我们逛了一圈下来,我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喜爱,自然而又不杂乱,简单而又不失个性,安静而又不沉闷!这样的造景设计和精致的施工是我见到的最漂亮的,碧桂园极力做到虽由人做,宛如天开,贵在自然的园林生态之美通过高低层次的调整,色彩搭配,常绿与落叶植物的穿插,大大增加了别墅区的多样化的植物生态群落和景观效果,通过植物的处理,把冰冷的建筑及硬盘铺软化到浓密的植物群落里,把生硬的曲线和尖锐的外景融化到绿色美景中去!
第二站我们到了小车河湿地公园,不知道是不是先前去了碧桂园,来到这里感觉在造景上面“破破烂烂”的,然而当我慢慢的接近时却发现我大错特错了,这个和碧桂园没有比较的必要,一个是居住区,一个公园。但是如果认真去发现,他们有一点都是一样的,是用心做出来的。在小车和湿地公园,首先给我的是一种自然清新的感觉,没有像碧桂园的色彩搭配丰富,但却“干净”了我的内心!在桥上看到一个正在绘画的老人,此情此景与美丽的河流,金黄的落叶,一切成空!让人紧紧享受!在一些节点处理上,看得出是非常用心的,层次分明、色彩丰富!在峡谷旁的木栈道上行走,听流水潺潺,十分惬意!
在实习中,我觉得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实景对比(2)植物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湿地公园绿地
实习是一个检验我们学习成果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在实习中,还会延伸到我们以后的工作中,我觉得认真对待一件事情,那么必然能有所收获!最后感何老师的指导和教授,看到老师陪我们一路走回,心里充满感动和感激,老师辛苦了!
第三篇:城市绿地调查报告
关于北海市中山公园绿地规划调查报告北海市中山公园是北海市历史最长,规模较大,功能较为齐全的综合性文化娱乐公园。位于繁华的北部湾中路,面积133454.25平方米,是市民和游客休息,游览,娱乐,和锻炼的好去处。
中山公园内树木繁盛,树大荫浓,有大榕树,玉兰树和大王椰子等名贵树种,还有白玉兰林区,茶花林区,人心果林区,竹柏林区和黄金间碧竹林区,特别是经过园林工人精心培植而成的“独木成林”大榕树,独具匠心。园中园还有几百盆具有岭南特色的树桩盆景园内的植物造型“海狮”,“孔雀开屏”,“袋鼠”等活灵活现,使游客流连忘返。
中山公园一年四季鲜花盛开,以福建茶,红桑,酒金榕和苏铁等植物配置组成的组合花坛在园内形成一道新的风景线。
—、调查目的了解北海市中山公园绿地系统规划,以及绿地系统结构、布局、景观特色、植被状况,使用、管理现状等调查。
二、调查对象
北海市中山公园,绿地系统规划。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实地观察法调查。观察公园植被的特色、品种,、及规划特点。
四、调查时间: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2:30
五、调查成员:刘元、邓宇、陈明晰、蒋奇男、孙瀚博、王国峰 正文
绿地结构、布局
从我们到公园看,绿地系统不完善,分布不均匀,有的绿地分几种植物,有的绿地独木成林。如大榕树。绿地结构以道路为界限划分。每个部分都有不同的绿化结构,不同的植物。每块绿地都有供人们游乐地方。而且,都有大榕树来乘凉,体现出很好的娱乐环境。公园绿地分为公共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公园游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绿地,都与居民的闲暇时间生活密切的绿地。根据城市居民生活和休憩等生活行为的不同,按照所使用公园绿地的距离、使用频率以及时间的长短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居民日常使用最多、距离最近、经常光顾的绿地,在半天内可以往返的绿地,这是一类绿地。这类绿地有街旁绿地、公园游园、公共绿地等。
2、使用频率相对减少、使用时间基本在半天至一天的绿地,这也是一类绿地。例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位于公园的边缘。离居住区较近。
3、是居民休闲的地方,如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也是居民短期休闲、度假的好去处,使用时间较长,这又是一类绿地。
街旁绿地是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广场绿地、供休息的绿地。街旁绿地规模大小不一,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满足附近居民生活的游憩活动和为路人提供短暂的休息场所。街旁处设施外,应主要以植物造景为主,临街面尽量采用密植方式,以隔离城市道路,减低过往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尽可能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场所。
综合绿地一般规模较大,绿地面积较多,成为城市居民远离喧嚣、颐养心的绿洲。特别是对于居住在附近的老年人,更是展练健身、聚集交往的首选地。
还有适合老人的娱乐设施,如象棋、麻将、打垒球、打牌等等。还有适合儿童娱乐的场地,跳舞、滑旱冰、和集体跳舞的场地,还有练武术的场地等等多方面的。专类公园包括为小学及学龄前的孩子提供科普教育、游戏锻炼等的活动场所。动物园和植物园,其动、植物的品种及规模均能体现出城市的独特个性,成为城市科普教育、环保教育或其他专项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他是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它们的功能及服务对象不及综合公园广泛,且针对性较强。
还有一类绿地是提供居民节假日休闲度假的场所。这类绿地其主要功能侧重于生态保护、景观培育、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①,往往具备生态、景观和游憩环境较好、区域面积较大、景观类型丰富多样的条件,很大程度上承担着调节城市生态、构建城市景观、为居民提供休闲游憩活动场所的作用。这些绿地是市区公园的延伸,并成为城市绿地结构中的一部分。这些绿地同时也成为市民短期休闲度假、陶冶身心的好去处。中山公园绿地景观特色
中山公园绿地景观设计是几何化和平面化,绿化植被繁多品种较多。有人工雕琢,是绿地效果更形象化。公园铺设草坪,在草坪上游乐,更显得具有新鲜感。地面栽植高大树林,在进行垂直绿化,使得城市建在公园中。街旁景观多用于福建茶来绿化和一些自然生长的樟树,使人行走时有凉爽的感觉。
街旁绿地是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沿街绿化用地等。街旁面积较小,但具备游憩和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是城市中量大面广的一种公园绿地类型,绿化占地比例较大。总体来看中山公园内树木繁盛,树大荫农,有大榕树和大王椰子等名贵树种,还有白玉兰林区,茶花林区,人心果林区,竹柏林区和黄金间碧竹林区。绿化繁密,在任何角度都会有一种美的风景。街旁的树木大部分非常茂密,为行人遮挡阳光,提供舒服的行走环境。从生活在城市环境中“人的感受”出发,注重亲绿性、亲水性、文化性、科普性,全方位营造人性化空间;以绿为主,以多样性植物群落突出城市环境景观,中山公园以园内的大树为主,分布在公园的每个地方,以它们为中心建设了不同的绿化带,使绿化更有层次感。现在公园还在建设当中,以后的绿化会更加美丽。
公园的植被状况中山公园一年四季鲜花盛开,以福建茶,红桑,酒金榕和苏铁等植物配置组成的组合花坛在园内形成一道新的风景线。街道旁大部分是福建茶,福建茶常绿灌木,高可达3m。多分枝。叶在长枝上互生,在短枝上簇生,叶小,革质,深绿色,倒卵形或匙状倒卵形,边缘常反卷,先端有粗圆齿,表面有光泽,有白色圆形小斑点,叶背粗糙。聚伞花序腋生,或生于短枝上,花冠白色或稍带红色,针状。核果球形,成熟时红色或黄色。分布在我国福建、台湾、广东、广西等省区。性喜温暖和湿润的气候,怕寒冷,在充足的阳光下生长健壮良好。宜栽植于肥沃而疏松的土壤中。福建茶为矮小灌木,多分枝,枝干可塑性强,叶片厚而浓绿,且花期长,春花夏果,夏花秋果,形成绿叶白花、绿果红果相映衬。在我国岭南派盆景的制作中,它是主要的品种之一。也可配置庭园中观赏。由于生长力强,耐修剪,闽奥一带也常种植作绿篱。
榕树在公园中最为突出,它高大树叶浓密遮阴,榕树多生长在高温多雨的气候潮湿,雨水充足的热带雨林地区。主要分布于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江西赣州,台湾、浙江南部、云南、贵州。印度、缅甸和马来西亚也有分布。榕树树冠扩展很大,具奇特板根露出地表,宛如栅栏.有气生根,细弱悬垂及地面,入土生根,形似支柱;树冠庞大,呈广卵形或伞状;树皮灰褐色,枝叶稠密,浓荫覆地,甚为壮观.叶革质椭圆形或卵状椭圆形,有时呈倒卵形,全缘或浅波状,先端钝尖,基部近圆形,单叶互生,叶面深绿色,有光泽,无毛.隐花果腋生,近球形,初时乳白色,熟时黄色或淡红色,花期 5--6月,果熟期9--10月.果子很小,好像一粒一粒的小球,成熟时,会由绿色变成红色。是小鸟最爱吃的食物。
使用、管理现状
植物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植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得到修整。达到适合人们使用的目的。大部分树木的使用都是用来遮阳的,给路人提供良好的环境,还有植物用来美化环境的,和用来制造风景的。中山公园的榕树下是人们休憩的好地方。树下有新鲜的空气,给人舒适的呼吸。在不同季节适当的修整植物,让它顺利的生长。榕树是中山公园最显著的植物,高大、树叶浓密,多分枝,用途最明显。中山公园的管理壮况不是很好,个别的植物管理,其余的植物不方便管理就很少管理了。只是适当的清扫地上的树叶。和将道边的绿化树割平。将其整理好看就达到目的。居民会在草地上娱乐,练武术、打牌、下象棋等等。还有的在树下跳舞,唱歌,打麻将,玩属于自己爱好的事情。大部分的绿地都是用来美化环境的,和供人观看的风景。
六、调查结果
从我们调查的北海市中山公园的绿地系统来看,公园里的人都不爱护绿地,随便的去践踏,是绿地的面积明显减少。人们在公园的活动都是在大榕树下进行的。还有部分人在公园里散步,还有人带着孩子到公园散步游玩。我们也采访了公园里的人,他们对绿地并不了解,还有的不配合回答。在公园每个娱乐的地方都一颗大得榕树,作用都是用来遮阳光的。有凉快的娱乐场地。
北海市中山公园有很多的绿化植被,如大榕树、樟树、羊蹄甲、针葵、木棉树等等。每个树种都有独立的绿化林区,有均匀分布的,也有不均匀分布的。园内的道路以星型放射路网为骨架,以自由式路网穿插其中,公园环道将三个入口及各功能区串联起来。是市民和游客休息,游览。娱乐和锻炼的好去处。总结
本次调查我们对中山公园的绿地系统结构、布局、景观特色、植被状况、使用、管理状况有所了解。知道公园的植物种类繁多。树木的历史长久,是人们游乐的好场所。以福建茶、红桑、洒金榕和苏铁等植物配合组成的组合花坛在园内形成一道新的风景线。公园的环令人有种舒适感,使人产生舒服的美感。另外,公园早晨的空气十分清新,北海绿化四季常青,的确是一道新的风景线。
第四篇:城市绿地条例
城市绿地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保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五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罚则
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八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建保护的规定 2003-08-09
建城[1994]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城市园林绿化,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增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后劲,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擅自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现象屡有发生。在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的通知”发布后也未得到遏止。针对这一情况,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保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部城市建设司。为加强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的保护,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建设部“关于检查《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绿地和绿化种植的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禁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城市绿地和擅自砍伐、毁坏绿化种植。
二、禁止将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出租或用作抵押。禁止侵占公共绿地搞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将公园绿地用于合资共建。城市国有土地成片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三、城市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区和工程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地。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的损失移地给予补偿。
四、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绿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规划,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原规划审批单位批准后实施。
五、因建设或特殊原因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应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落实补偿措施,根据占地规划逐级报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次占用城市绿地1公顷以上的,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办理规划用地手续。行政领导机关要带头保护城市绿地,不得带头占用城市绿地,更不得越权代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绿地,或干涉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行政级别超过主管部门需要占用绿地的单位,应报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六、因建设或其他需要必须砍伐城市树木和毁坏绿化种植的,必须按规定报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树木或绿化种植的价值和生态效益等综台价值加倍补偿。城市树木大规模的更新,必须经专家论证签署意见后,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未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和破坏绿化种植的,依照《城市绿化条例》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已发生的非法占用城市绿地和破坏城市绿化种植的,必须限期退还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本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九、城市因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增加办事的透明度,按受群众的监督。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必须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休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林木种苗的通知
颁发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颁发日期:2001年5月31日 实施日期:2001年5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现就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
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总的看来,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比较低;城市内树木特别是大树少,城市中心地区绿地更少,城市周边地区没有形成以树木为主的绿化隔离林带,建设工程的绿化配套工作不落实。一些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比较严重;绿化建设资金短缺,养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工作薄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起的重要作用,增强对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
二、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一)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种植树木为主,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绿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由于各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条件差别很大,各地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城市的绿化目标。为此,要加强城市规划建成区的绿化建设,尽快改变建成区绿地不足的状况,特别是城市中心区的绿化要有大的改观,要多种树、种大树,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质量。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河边、湖边、海边、山坡绿化带建设步伐。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水平和分布合理的城市公园,有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植物园、动物园、森林公园和儿童公园等各类公园的建设。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要大力推进城郊绿化,特别是在特大城市和风沙侵害严重的城市周围形成较大的绿化隔离林带,在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初步形成各类绿地合理配置,以植树造林为主,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城郊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
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城市规划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要密切合作,共同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中要按规定标准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力求公共绿地分层次合理布局;要根据当地情况,分别采取点、线、面、环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近期内城市人民政府要对已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上一级政府作出报告。尚未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在2002年底前完成补充编制工作,并依法报批。对于已经编制,但不符合城市绿化建设要求以及没有划定绿线范围的,要在2001年底前补充、完善。批准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
(二)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地进行绿化管理,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因特殊需要改变绿地规划、绿地性质的,应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核,报上一级机关审批,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城市规划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跟踪管理。要将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海岸、山坡、城
市主干道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同时,要严格保护重点公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古树名木。对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游乐设施等要逐步迁移。
(三)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资金渠道。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城市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需要,尤其要加大城市绿化隔离林带和大型公园绿地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增加管理维护资金。国家将通过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城市绿化建设。同时,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的各项建设都应将绿化费用纳入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建设绿地。对不能按要求建设绿地或建设绿地面积未达到标准的单位,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补建并达到规定面积,确保绿化建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保证城市绿化用地。要在继续从严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市绿化用地。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公共绿地,土地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家征用农用地建设公共绿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周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绿化隔离林带,其用地涉及的耕地,可以视作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作为耕地减少进行考核,为加快城郊绿化,应鼓励和支持农民调整农业结构,也可采取地方政府补助的办法建设苗圃、公园、运动绿地、经济林和生态林等。
(五)切实搞好城市建成区的绿化。对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绿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提高绿化用地在城市用地中的比例。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迁出有污染的企业,增加绿化用地。建成区内闲置的土地要限期绿化,对依法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绿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城市内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限期拆除,拆除建筑物后腾出的土地尽可能用于绿化。城市的各类房屋建设,应在该建筑所在区位,在规划确定的地
点。规定的期限内,按其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建设绿地。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对确有困难的,可进行异地绿化。要充分利用建筑墙体、屋顶和桥体等绿化条件,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要积极实行绿化企业资质审验、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市、区、街道和各单位都有义务建设和维护、管理好 责任范围内的绿地。
(六)加强城市绿化科研设计工作。要加强城市绿化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增加研究资金。要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区域性物种保护与开发的研究,注重植物新品种的开发,开展园林植物育种及新品种引进培育的试验。要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防治研究和节水技术的研究。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大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要搞好园林绿化设计工作。各城市在园林绿化设计中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本地特色和民族风格,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各地要因地制宜,在植物种类上注重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优先发展乔木;园林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积极引进适合在本地区生长发育的园林植物,海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城市公园和绿地要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要以乔木为主,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多的绿色休憩空间。
(七)加快城市绿化法制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城市绿化条例》,并抓紧组织修改《城市绿化条例》,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制定和完善城市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法规体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地方城市绿化法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坚决查处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对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的要严厉处罚。建设部和省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长对城市绿化工作负主要责任。要科学决策、正确引导,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稳定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城市绿化工作。建设部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城市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拟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城市绿化健康发展。城市绿化的项目建设要引入市场机制。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好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广泛组织城市适龄居民参加植树绿化活动。要搞好城市全民义务植树规划,严格落实义务植树任务和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苗木基地建设以及苗木供应,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证绿化质量。
(四)继续做好建设园林城市工作。通过明确目标,科学考核,使更多的城市成为园林城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等活动,搞好单位绿化、小区绿化。要开展认建、认养、认管绿地活动,引导和组织群众建纪念林、种纪念树。
城市绿化工作是一项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制定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工作,促进我国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部要定期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国发【2001】20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2]2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划委(局)、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办,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更好地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特制定本《纲要》。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纲要》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本《纲要》。在实践中,各地城市可本着“与时俱投”的原则积极探索,发现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本《纲要》的内容。
规划文本
一、总则
包括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模等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五、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简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要点和规划指标
六、树种规划
规划绿化植物数量与技术经济指标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包括规划目标与指标、保护措施与对策
八、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和生长状况
九、分期建设规划
分近、中、远三期规划,重点阐明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与效益估算
十、规划买施措施
包括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
十一、附录
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 概况及现状分析
一、概况。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等
二、绿地现状与分析。包括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分析,城市绿地发展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等。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二、规划的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三章 规划目标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指标
第四章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阐明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与布局和分类发展规划,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
第五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一、规划结构
二、规划布局
三、规划分区
第六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一、城市绿地分类(按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入》GJJ/T85-2002执行)
二、公园绿地(G1)规划
三、生产绿地(G2)规划
四、防护绿地(G3)规划
五、附属绿地(G4)规划
六、其他绿地(G5)规划
分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要点)和规划指标并确定相应的基调树种、骨于树种和一般树种的种类。
第七章 树种规划
一、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
二、确定城市所处时植物地理位置。包括植被气候区域与地带、地带性植被类型、建群种、地带性土壤与非地带性土壤类型。
三、技术经济指标
确定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比例、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比例、乔木与灌木比例、木本植物与草本植物比例、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比例(并进行生态安全性分析)、速生与中生和慢生树种比例,确定绿地植物名录(科、属、种及种以下单位)。
四、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一般树种的选定
五、市花、市树的选择与建议
第八章 生物(重点是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一、总体现状分析
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与指标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含物种、基因、生态系统、景观多样性规划)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与生态管理对策
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第九章 古树名本保护
第十章 分期建设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建设可分为近、中、远三期。在安排各期规划目标和重点项目时,应依城市绿地自身发展规律与特点而定。近期规划应提出规划目标与重点,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估算;中、远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匡算等。
第十一章 实施措施
分别按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进行论述
第十二章 附录、附件
规划图则
一、城市区位关系图
二、现状图
包括城市综合现状图、建成区现状图和各类绿地现状图以及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分布图等。
三、城市绿地现状分析图
四、规划总图
五、市域大环境绿化规划图
六、绿地分类规划图
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规划图等。
七、近期绿地建设规划图
注: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基本一致,一般采用1:5000~ 1:25000;城市区位关系图宜缩小(1:10000~1:50000);绿地分类规划图可放大(1:2000~1:10000);并标明风玫瑰
绿地分类现状和规划图如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可适当合并表达。基础资料汇编
第一章 城市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地理位置、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被与主要动、植物状况
第二节 经济及社会条件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发展目标、人口状况、各类用地状况
第三节 环境保护资料
城市主要污染源、重污染分布区、污染治理情况与其他环保资料
第四节 城市历史与文化资料
第二章 城市绿化现状
第一节 绿地及相关用地资料
一、现有各类绿地的位置、面积及其景观结构
二、各类人文景观的位置、面积及可利用程度
三、主要水系的位置、面积、流量、深度、水质及利用程度
第二节 技术经济指标
一、绿化指标
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建成区绿地率;
4、人均绿地面积;
5、公园绿地的服务半径
2、公园绿地、风景林地的日常和节假日的客流量
二、生产绿地的面积、苗木总量、种类、规格、苗木自给率
三、古树名木的数量、位置、名称、树龄、生长情况等
第三节 园林植物、动物资料
一、现有园林植物名录、动物名录
二、主要植物常见病虫害情况
第三章 管理资料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机构名称、性质、归口
二、编制设置
三、规章制度建设
第二节 人员状况
一、职工总人数(万人职工比)
二、专业人员配备、工人技术等级情况
第三节 园林科研
第四节 资金与设备
第五节 城市绿地养护与管理情况
第五篇: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地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应少于5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 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 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至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 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了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地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有城市具体规定。
(五)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GJ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
(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第六条 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基础情况等分别按上述规定具体确定指标,制定计划,确定发展速度,在规划的期限内达到规定指标。
城市绿化指标的确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备案。第七条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标准审核及审批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依法监督城市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
城市绿化现状的统计指标和数据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发布和上报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2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和。
2.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街道绿化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这些面积数据可以通过遥感、普查、抽样调查估算等方法来获得。
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在计算城市绿地率时,应用全部六类绿地面积同城市总面积之比。
4.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及室内绿化不计入以上三项指标,可以作为工作成绩单独考核计划。
5.城市绿化指标的考核范围。对于绿化规划应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均以相应区域为依据。
二、制定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依据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主要受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制约,根据测算,将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分为不足75平方米、75—105平方米和超过105平方米三种情况。据此分别制定了三种指标。
考虑到城市绿化规划三项指标都受到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应有所不同,在此只规定了指标的低限。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新开发城市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都应有较高的指标。
本规定所定的三项指标既不是按照生态、卫生要求,也不是按照理想的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的,而是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和发展速度,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低水平标准。因此我国城市绿化指标距达到满足生态需要的标准相差甚远。
三、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质量要求
首先,由于本规定中三项指标是低水平标准,因此达到指标的城市还应该进一步提高绿地数量和绿化质量,不能因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使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其次,还要注意相关指标,如人均绿地,植树成活率、保存率,苗木自给率、绿化种植层次结构、垂直绿化指标的变化情况,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城市绿化指标体系。第三,还要同时考虑绿地系统的合理布局、景观艺术特色、绿化植物群落合理性及抗污染、抗灾害、抗盐碱、抗风沙等特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