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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国际法)招生简章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3-107134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9 14:02: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国际法)招生简章

202_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国际法)招生简章

由上海市学位办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承办的202_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国际法),将于202_年6月25日至7月6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立足上海,面向全国,依托上海的区域优势和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科优势,注重法学学术和实务前沿问题的探讨,旨在打造一流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服务于研究生、青年教师的发展。为开阔研究生、青年教师的学术视野,增进学术交流,展现各校学子和青年教师的风采,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一、主题与专家

本期暑期学校将围绕“发展中的国际法”这一核心议题,邀请来自联合国国际法院、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商务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机构的知名专家、教授授课。

二、课程安排

暑期学校将采取专题讲座、学术讨论、学术沙龙、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其中专题讲座部分将分为学术前沿讲座、实务前沿讲座。总课时为30课时左右。除正常授课外,还安排参观、考试、联谊等环节。

三、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6月26报到,6月27日上午开学典礼,7月6日上午结业典礼。上课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

四、学员待遇

(一)结业证书、学习证明及学分

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后,将颁发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共同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上海高校的学员所在培养单位据此可为学员记2学分,其他学员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认定。

(二)经济待遇

所有学员免收学杂费。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公寓)、伙食补贴,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招生信息

(一)招收人数与招生对象

暑期学校将招收学员60名。主要面向高校青年教师、在读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方法

1.个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审核。2.提交材料

(1)1份报名表、1篇学术论文(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兴趣、特点等法学学术论文)。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2)1份专家推荐表。

报名表、专家推荐表均可从东方法学网下载。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见暑期学校联系方式。

(三)时间截点

1.申请者请于5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寄到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同时把电子材料发到联系邮箱。

2.6月1日左右公布录取学员名单,并发放电子版录取通知书。

六、暑期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戴老师,021-62071815;李同学,***。联系邮箱:summerschool2011@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17号楼101室研究生暑期学校组委会

邮编:200042

七、网址

东方法学网站:www.teniu.cc,培养管理栏目

上海市学位办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代章)

国际法学院 202_年4月2日

附:暑期学校主讲专家、教授名单(部分)1.薛捍勤 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

2.张月姣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上诉机构成员 3.万鄂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4.黄惠康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条法司司长 5.李成钢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 6.黄 进 7.饶戈平8.朱文奇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第二篇:202_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您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_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4500人(含医学院),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2200人,全校接收推免生不超过招生规模的50%。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推免硕士生和统考生初试的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

一、推荐免试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CET6≥440,或TOEFL≥90(600),或IELTS≥6.0(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自负)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参阅招生专业目录,并进行网上报名

(http://yzb.sjtu.edu.cn)、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合格的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凡我校录取的上海地区推荐免试硕士生,须在11月上旬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5、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生网报编号及未正式办理全国研招网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_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符合A或B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_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水平)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2_年11月14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8)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报考方式(含推免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含推免生):报考202_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202_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本考点(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在此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将应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市闵行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202_年12月25日-202_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_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四)复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3)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的学位门类划定,即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的12个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4)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计入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三、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_〕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_〕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考生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均须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将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2_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研究生还可通过参加学校、院系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六、研招办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email: yzb-ss@sjtu.edu.cn

第三篇:202_年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202_年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_-6-7 8:27:00

次研究生暑期学校。分发挥我校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特色,创办科学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科学技术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国防科研大军,实现学校资源共享 主办单位: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安排:

间:202_年6月10日~7月10日

间:202_年7月20日

间:202_年7月21日~7月25日

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并且有意于到我校继续深造的大三本科生或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划招收学员100名。

报名程序

条件者须在202_年7月10日之前向我办递交以下材料,经审核后我校会电话通知学员是否被录取: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申请表》(此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

人简历一份(附照片);

校成绩单;

他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获奖或其它考试证书的复印件)。

相关政策

有学员在暑期学校期间的食宿均由我校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如果被我校录取为研究生,研究生入学报到后报销暑期学校往返硬座火车票。员在暑期学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因个人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由学员本人承担。

被录取的正式学员,若有意于攻读我校研究生,可填写《西北工业大学202_年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暑期学校期间我们将组织专家组对填写试考核,若面试通过,将根据以下原则录取为我校研究生:

果学员取得所在院校202_年推荐免试生外推资格,可被我校直接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或二等奖助金,此外对于“985工程推荐免试生,根据本科阶段综合测评成绩还可享受我校优秀推免生奖学金。

果学员没有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参加202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再参加复试工作。

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码:710072 话:029-88493042 :nwpu_summer@126.com 料时请注明“研究生暑期学校”,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第四篇:202_年微波材料与器件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202_年“微波材料与器件”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202_年“微波材料与器件”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主办,电子科技大学承办。本届暑期学校依托“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面向全国招收在学研究生作为学员,聘请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介绍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教学过程中将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研讨交流,交换学术观点,激发创新潜能。课外,安排学员参观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微固时空,促进相互了解,为今后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奠定基础。

暑期学校期间,每天将安排4—8学时教学活动和专题交流。凡完成规定教学活动的学员,将获得暑期学校组委会颁发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同时欢迎所有学员将自己的个人情况,所在院校,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等内容做成ppt,相互交流,增进了解。

本届研究生暑期学校举办地点为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举办时间为202_年7月5日—7月12日,7月5日报到,7月6日开始正式上课。

招生对象:

本次暑期学校主要面向境内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及从事微波材料与器件等相关领域研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

正式学员80人。

学员待遇:

1、暑期学校组委会为全体学员免费提供讲义、资料,以及集体活动时的出行和场地费用,所有学员经考查合格后将发放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暑期学校组委会免除所有学员在校期间学费并提供免费住宿。

3、对于西部地区学员,将报销其硬座火车票。

教学计划:

1、前沿报告:暑期学校将邀请微波材料与器件领域的著名专家举办学术前

沿报告。

2、学员交流:暑期学校将开展学员交流活动,所有学员需将自己的个人情况,所在院校,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等内容做成ppt,相互交流,增进了解。

3、参观活动:安排学员参观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成都市内名胜古迹。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_年 6月25日,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

1、填写“暑期学校报名表”

2、将自己的个人情况、所在院校、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等内容作成简短ppt3、将报名表和个人ppt一并发送到summerschool201407@126.com

录取通知

录取结果将在202_年6月30日前在暑期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学员本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韩莉坤 赵强 李玉兰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邮编:610054

电话:028-83201973,028-83206963

欢迎对此研究领域和方向有兴趣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202_年“微波材料与器件”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第五篇: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202_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202_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创建于一九五八年,主要从事红外物理与红外光电技术研究。现有职工750余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6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科技人员600余名,高级科技人员240余人。设有红外探测器材料及器件、光学薄膜及材料、航空航天遥感技术、红外成像及跟踪技术、光电工程与光电信息处理技术、微型制冷技术和光电技术开发应用等14个研究室,并有向国内外开放的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本所编辑出版《红外与毫米波学报》和《红外》学术刊物。

建所以来,共获得800多项科技成果,其中国家级奖成果近61项、省部级奖成果300多项,获得国家专利388项。此外,本所还创办了一批高科技企业,年产值约7亿元。

本所是首批进入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研究所、我国全面覆盖红外科技领域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科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具有“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4个博士点、10个硕士点以及1个博士后(电子科学与技术)流动站,目前在学研究生400余名。202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70名,招收博士研究生60名。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所研究生,并祝考出水平、考出理想成绩!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1.物理电子学(理学)077401

研究方向:光学遥感物理基础;红外光电技术及系统工程;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光谱技术与成像光谱技术;热成像技术;信息与图像处理技术;光电混合信息处理技术;光电跟踪技术;主动式遥感技术;微型低温制冷技术;薄膜光学技术。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60)高等数学(甲),④(856)电子线路或(964)电子学基础或(859)信号与系统。

2.电路与系统(工学)080902

研究方向:航空航天遥感系统;光电系统工程及自动化;多维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微弱信号检测与处理技术;卫星姿态敏感技术;医学影像信息处理技术与系统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56)电子线路或(862)计算机软件基础或(859)信号与系统。

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理学)077403

研究方向:红外光电子物理;固体光学性质;光电传感材料与器件;半导体外延结构物理学,半导体材料、器件与物理机理;低维系统光电子物理及凝聚态低能激元;半导体低维结构与量子调控;光子晶体,人工带隙材料光子学及器件;纳米材料,纳米光电子学及微纳加工技术;紫外和可见光电探测器及探测机理;铁电薄膜材料及物理特性;红外探测器组件技术;太赫兹探测技术;专用集成电路技术;成像探测器技术。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60)高等数学(甲),④(811)量子力学或(809)固体物理或(965)半导体集成电路。

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理学)077404

研究方向:电磁场理论;亚毫米波与太赫兹技术;遥感应用基础研究;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遥感系统仿真与定标;光子学及光子调控技术。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60)高等数学(甲),④(966)微波技术基础或(981)电磁场理论。5.信号与信息处理(工学)081002

研究方向:光电信号转换及微弱信号处理;图像信息压缩技术;遥感信息的建模与识别;成像光谱及超光谱信息处理;医学信息处理技术与系统。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62)计算机软件基础或(857)自动控制理论或(859)信号与系统。

6.光学工程(工学)0803

研究方向:光学系统的设计、测量及成像质量评价;光电混合实时信号处理及光电混合系统;薄膜光学技术;低温光学技术。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815)机械设计或(959)工程光学。7.制冷及低温工程(工学)080705

研究方向:空间辐射制冷方法和技术的研究;机械制冷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低温光学方法和技术研究;新型制冷

202_年上海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国际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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