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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教案1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4-1139655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03:27: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教案1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自我保护意识

1、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安全帽:

1.检查安全帽,发现破损、裂缝要及时更换新的。2.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颚带;

2、正确使用安全带:

1.安全带要高挂抵用。2.安全带不能打结使用,不能将挂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使用。3.登高作业时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要先挂牢安全带后再作业。

3、穿好“三紧”工作服:

1.金属切割机床(车、刨、钻、磨、锯床等)操作人员,工作中要穿袖口紧、领口紧、裤腿紧的工作服。

2.不得戴手套,不得围围巾;3.女工应将头发盘在工作帽内,长发不得外漏。

4、使用其他防护用品:

1.混凝土振捣操作人员,作业中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2.电、气焊作业工人,作业中要带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3.有粉尘、毒、噪声等环境作业的工人,要带防尘、防毒口罩,使用防噪声耳塞。

土方作业安全

1、预防土方坍塌事故:

1.施工人员按安全交底进行挖掘作业; 2.挖土要从上而下进行开挖,严禁掏底开挖; 3.不得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要从坡壁或爬梯上下; 4.不得在挖掘机挖斗半径内作业,防止机械伤害;

5.作业中要注意土壁的变化,发现裂缝或局部塌方等危险情况,要及时查理危险区域并并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

6.不要在距离坑槽沟边1m的范围内堆土、堆料、或停放机械,以防止土方坍塌; 7.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引起土方坍塌;

施工用电安全:

1、使用电动工具:

1.应使用经专业电工检测过的电动工具,发现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破裂、电源线破损、插头有损坏时不得使用,要立即更换;

2.长期不使用和受潮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由专业电工检测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拆除或更换电动工具的原有插头,禁止不使用插头而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先检查电源是否有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要经常保养;

2、配电箱开关箱:

1.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存放物品;

2.配电箱、开关箱要留出足够2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3、开关电器的使用和维护:

1.开关电器的熔断器发生断路或者其他故障,要找专业电工查明原因,进行修理和维护; 2.非专业电工不得修理各类开关电器,任何人不得用其他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3.作业完毕后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配电箱;

4.职工宿舍内不得违规乱接乱拉和使用电器,禁止电线乱搭乱挂和在电缆线上晾晒衣服;

施工机械操作安全

1、操作木工机械:

1.不能拆除防护罩;2.操作时不能带手套;3.不能再机械运转中维护保养、加油或进行清理;加工旧木料时,要先将铁钉灰垢清理干净;4.工作完毕后,要做到工完场清,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2、操作钢筋机械:

1.使用前先检查电气、机身接零接地、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2.使用调直机要加1根一米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先穿过钢管,再穿过导向管和调直筒,以防止钢筋尾头弹出伤人;使用弯曲机弯曲钢筋时,现将钢筋调直,加工较长的钢筋时要有专人扶稳钢筋,二人动作协调一致;使用钢筋冷拉设备时,人员不可穿越作业区; 3.工作完毕要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

3、操作起重作业: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破坏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果信号不清或者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如果由指挥失误造成事故,应有指挥人负责。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6.遇到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站人或者有人员通行。严禁用塔机运载人员。8.严禁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及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对方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使用吊笼或钢丝绳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等)。11.起重机的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距离臂杆顶端2-3米位置。

高处作业:

1.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带好安全帽,系挂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3.作业时要带好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中; 4.各种物料用系绳或溜放的方法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方抛掷物料; 5.作业人员不得相互嬉戏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6.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动或拆除防护设施;

7.不要再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如果必须在上层物体有可能坠落的范围内作业,上下层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

8.高出作业严禁投接物料,以免身体重心不稳,从高出坠落; 9.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10.上下梯子时,要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持物件攀爬; 11.不得站在钢筋网架上、模板及支撑上作业; 12.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模板作业安全

1.安装模板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本道工序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2.模板的支柱(立杆或站杆)要支撑在牢靠处,底部用木板垫牢,不得使用脆性材料铺垫; 3.为了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加设支柱(立杆或站杆)外,还应在沿支柱(立杆或站杆)的纵向和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4.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拆模现场;

5.作业人员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6.拆除模板时,不得采用的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 7.不能留有悬空模板,防止突然落下伤人;

8.大模板堆放要留有固定的堆放架,必须成面对面存放,防止碰撞或被大风刮倒。

拆除作业安全:

1.拆除作业要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作业;

2.拆除工程施工前,要先将电线电缆、水管等干线与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非拆除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拆除建筑物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 5.严禁掏底开挖;

6.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物的稳定,要根据结构的特点,有的部分应先进行加固; 7.拆下的物料,不得向下抛掷,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8.机械、爆破及人工拆除作业现场现场都要设置围挡。

消防安全:

1.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要先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动火手续只限当天本人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使用;

2.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派专人看管; 3.施工现场电器发生火情时,要先切断电源,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防止发生触电事故;、4.作业完毕离开现场前,用火人员要确认用火以熄灭,周围已无隐患,电源已切断,开关箱已锁好,方能离开;

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应设置明显,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文明施工:

1.作业现场要工完场清;

1.作业现场要保持整洁,施工完一层,施工垃圾集中存放,并及时运走; 2.现场内各种管道要做好防护,防止碾压,接头处牢固,防止跑、冒、滴、漏; 3.施工中的污水应用管道或流水槽流入沉淀池集中处理,不要向现场排放或排到场外;

2、环境整洁、饮食卫生;

1.现场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洗浴室、活动室等布局合理,临时房结构安全可靠,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2.宿舍内空气新鲜,室外环境整洁,被褥叠放整齐,个人用具按次序摆放,衣服勤换洗,污水不乱泼乱倒;

3.饭前洗手,不吃不干净的食品,不喝生水,保证身体健康;

4.现场食堂严格遵守国家饮食卫生规定,严管采购环节,预防食物中毒;

3、安全交底和班前会:

1.每道工序施工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人员进行讲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源及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2.每天施工作业前,班组长应组织班组成员,按照当天的施工内容、施工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

4、施工现场物料堆放:

1.物料要在规定地点存放,不侵占现场道路,不得堵塞交通,不影响施工; 2.材料存放整齐美观,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

3.各种气瓶是危险物品,存放和使用要距离明火10米以外,乙炔瓶不能倒放;

5、施工现场安全标志:、1.安全标志是提示各类施工人员注意安全防护、保护人身安全的标志; 2.安全标志按照其内容、设置范围悬挂摆放;

安全警示标志

1.禁止标志:不准或制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的图形;

3.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

第二篇: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一、目的:提高安全操作意识,做到不自己伤害自己,不自己伤害他人,避

免自己被他人伤害。

二、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

清,不进行盲目操作。

三、安全“三宝”、“四口”防护,“五临边”注意,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

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要求:

1、不准从物料提升机和搅拌机进料斗下通过;

2、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5、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牌的区域、场所。

六、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谨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

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靠,使用必须正确;

4、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

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万不可阻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

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到通畅;

9、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

物体坠落;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

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七、混凝土搅拌机的事故隐患:

1、检修料斗清理料坑时未把料斗固定;

2、料斗升起时有人员在料斗下;

3、作业后未把料斗降落坑底;

4、进料时头、手伸入料斗和机械之间;

5、运转时用手或工具伸入筒内扒料。

八、脚手架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2、施工人员均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3、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颔带,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

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行走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上

下;

5、上班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置绑牢,有

无探头板和空隙;

6、施工人员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

杆休息;

7、脚手架上堆放物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00㎏,集中荷载不超过150㎏);

8、作业层内排架与外墙间距如超过30㎝,必须在中间加铺脚手板,同

时在作业层的下步架的相应位置应铺满脚手板以确保人员坠落安

全;

9、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

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隔

离防护层;

10、作业人员采用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少于2块(50㎝)脚手

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

超过2人;

11、禁止踩踏在阳台栏板和脚手架栏杆上进行操作。

抹灰工施工安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工单位要严

格用工制度,对抹灰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更不得使用童工、、身体有疾病的人员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

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套袖、手套、风镜等。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颔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区防护措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作业人员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

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5、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

侧便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板,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6、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杆、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有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7、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结构架不得超过300

㎏,装修架不得超过200㎏,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0㎏)。

8、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须由

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9、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散热器、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廊部位抹

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10、利用室外电梯运送水泥砂浆等抹灰材料是,严禁超载,并将遗洒的杂物及时清

理干净。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室内推小车要平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11、使用吊篮进行外墙抹灰时,吊篮设备必须具备三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对抹灰人员进行吊篮操作培训,专蓝专人使用,更换人员必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重新登记。

12、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13、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

工具,必须具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砂浆搅拌时必须设专人操作,并严格按照搅拌机操作规程执行。

14、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脚手板(50㎝),间距不

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板。

15、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在高大门、窗旁作业

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6、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

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17、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

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抢救。

第三篇: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胜利发电厂新员工及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一、公共部分

(一)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承包商是指承担电厂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系统外单位。

2、《胜利发电厂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承包商管理职责:(1)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商,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也必须配有兼职安全员。

(2)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工程项目施工前,要在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基础上,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4)复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5)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电厂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并及时整改。

(6)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和其它工作介质。

(7)承包商施工中需增加或变更施工人员必须填写施工人员变化通知单,按要求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审核和安全教育。

(8)应严格按照工作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作业,严禁随意扩大作业范围,作业人员不许触及工作界限范围以外的任何设备。

(9)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10)承包商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1)承包商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并会同电厂进行事故调查。

(12)不具备分包资质的承包商不得对承包项目进行分包, 违者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解除工程承包合同,并责令撤出电厂。

3、承包商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规定时,职能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施工中出现3人/次以上违章作业,要加倍考核。

4、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重点要求:

(1)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2)承包商安全监督人员应经常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3)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配备文件夹,文件夹应有下列内容: A、本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B、开工的安全交底应有全体施工人员的签字。新加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在安全交底上签字。

C、每日开工会的安全交底应有全体施工人员的签字。

(二)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从一号门刷卡进出。

2、一号门刷卡实行一卡一人出入制度,严禁一卡多人出入。

3、凡携带电厂工器具、物品、物资出厂者,必须主动向门卫出示治安保卫办公室开具的《拉运物资出门证》,并接受门卫检查。

4、外来车辆拉运物资进出厂区时,必须由接洽部门指派专人到厂区三号门办理进出手续,并负责引导该车在厂区内规范行驶及停放,工作完毕后,负责引导该车至门卫。

(三)胜利发电厂现场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是电厂所属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对违章 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是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

1.2 内容的界定

1.2.1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1.2.2 电厂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环保科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1.2.3 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1.2.4 集团公司、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安全环保处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1.2.5 职工举报并经电厂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1.2.6 电厂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电厂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分工与职责

2.1 安全环保科负责电厂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与实施。

2.2 经营管理科负责汇总安全环保科上报的月度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情况,并经厂奖金考评会会议批准。

2.3 劳动工资科负责将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情况在月度效益工资中落实。考核标准

3.1 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元。

3.2 严重违章行为的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责令三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元。

3.3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1次以上(含1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3次以上(含3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给 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三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3.4 一般违章行为的考核标准:检查出一次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三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并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元。其它规定

4.1 安全环保科负责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检查考核统计情况,提交经营管理科汇总并经厂会议批准。

4.2 承包商(含临时用工人员)在电厂施工期间的违章事例考核等同本厂职工,对用工单位按等同标准进行连带考核。用工单位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不再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理。

4.3 各单位可根据本考核细则制订出管理细则,单位查处的未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考核可适当减少,但不低于本规定的50%。附件

5.1 胜利油田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5.2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5.3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附件1 胜利油田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1)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2)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恶劣天气高处作业。(3)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

(4)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5)严禁无有效票证、无监护进行进网电气作业。(6)严禁擅自投、停设备联锁、保护装臵。(7)严禁不使用绝缘器具、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8)严禁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措施确认、恢复送电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9)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附件2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管理行为

(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7)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电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8)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9)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10)有意隐瞒事故或隐瞒事故真相。2 操作行为(1)无人监护作业,安全距离不足且无防范措施作业。(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臵。

(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4)不按规程要求设臵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6)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7)约时停送电。

(8)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臵进行操作。(9)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10)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

(11)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1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13)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或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14)无动火工作票在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5)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6)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

(17)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使用未经验收的脚手架。

(18)高处作业时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19)使用不经注册、检验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

(20)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21)带电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直接操作。(22)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23)擦拭或拆卸运转过程中的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以及使用无防护措施的转动设备。

(2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或占用、堵塞消防道路,以及在易燃易爆区不按规定使用非防爆器具。

(25)违反规定在值班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6)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程进行吊装作业。

(27)使用不具备“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手持式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等用电工具和破损的电气线路。

(28)对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

(29)驾驶机动车辆时不系安全带、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0)未按规定“三交一定”或“晚归汇报”。

(31)穿着影响安全行车的服饰(如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32)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3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34)无路单出车、无准驶证节假日出车、驾驶员私自动用驻外车辆、恶劣天气未经批准出车。

(35)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36)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37)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38)工作中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39)检修期间,将盖板取下,没有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在施工结束后没有恢复原状。(40)检修人员在机器尚未完全停止以前就进行修理工作。(41)工作人员擅自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42)安全措施未执行就擅自开工或安全措施不符合工作票、施工方案要求即下令开工。

(43)擅自变更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44)在运煤设备运行中不停设备安装、调整链条、钢丝绳或皮带。(45)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46)机车在运行时没有按照规定上下车,擅自上下车辆或跳车。(47)在一个煤车内同时进行机械卸煤和人工卸煤。(48)在卷扬机等设备运行时,工作人员随意跨越钢丝绳。(59)使用未经固定的卷扬机。

(50)运行人员在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进行排污。

(51)清扫煤粉仓时,工作人员将火种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煤粉仓内。

(52)工作人员在燃烧室内工作时带电移动110、220伏的临时电灯。(53)工作人员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

(54)在起吊汽缸大盖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头部或手伸入汽缸法兰接合面之间。

(55)检修油管道时不做防火措施,工作人员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56)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时向内部输送氧气。

(57)检修人员在制氢站、发电机氢系统或储氢罐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而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58)工作人员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59)工作人员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60)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聚集人员或放臵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61)悬吊式脚手架与邻近的悬吊式脚手架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62)雷电时,进行倒闸操作、测量线路绝缘或在室外进行检修和试验。

(63)未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未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者。

(64)接地线未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66)未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67)巡视高压设备时,擅自移开或越过遮栏。

(68)倒闸操作由单人执行的、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或者参与工作的。(69)高压试验工作少于两人,电气高压设备上单人工作。(70)检修期间,因需要将栏杆拆除后,没有装设临时遮栏,检修结束时未将栏杆立即恢复。

(71)喷灯点火时,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72)外包工程不签定安全协议,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即进入生产现场开工。

(73)清理煤粉仓积粉时,未使用可防止产生火花的铜质或铝质工具。(74)转动机械检修后,检修工作人员自己进行试运行的操作。(75)吸风机、送风机、空气预热器等检修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不认真检查燃烧室、烟道、空气预热器等处是否有人工作,就开始试运行。

(76)将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等易燃物品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一起运 送;将装有氧气的气瓶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77)不经通行桥跨越皮带。

(78)特殊工作场所作业前,不进行有害、易燃气体测试,盲目作业(如氢、粉尘、一氧化碳、油气浓度等)。

(79)生产现场不服从安监人员监察,有抵制行为的。(80)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81)厂内铁道有机车驶近时,仍然抢过铁道。(82)工作时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83)工作人员在风力超过5级时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工作。(84)在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距离以内堆臵可燃物品或进行焊接等明火工作。

(85)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体压在软管上。

(86)工作人员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高处作业。(87)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物品。

(88)在地下维护室、沟道和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非安全电压照明、无人监护。附件3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1)临时在地板上放臵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未设臵明显的警告标志。

(2)工作人员对正在转动中的机器皮带进行装卸和校正。(3)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未设护圈。

(4)工作人员湿手去摸触灯开关以及其他非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5)工作中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6)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进行工作。(7)工作时向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8)着装或戴安全帽不规范。

(9)从事检修、运行工作时穿化纤衣服、穿露脚趾、露脚跟凉鞋.女同志长发超过肩部不盘在帽内在转动机械处作业或进行巡回检查。

(10)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药品的工作人员不使用专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11)将装有可燃气体的气瓶与电线相接触。

(12)在脚手架上乱拉电线,木竹脚手架上安装的临时照明线路未加绝缘子或安装在金属管脚手架上。

(13)生产厂房及仓库缺少必要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和其他消防工具等。

(14)消防设备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5)生产厂房内擦拭材料乱放,没有配备放臵擦拭材料的带盖铁箱。(16)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没有进行保温或保温层不完整。(17)工作人员上下爬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1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没有良好的接地装臵。(19)工作时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20)工作中使用砂轮研磨时,不戴防护眼镜或用侧面研磨。(21)使用未经校验的测量、分析仪器,未造成后果的。(22)工作时戴手套使用钻床。

(23)使用钻床时,不停止钻头转动就直接用手清除铁屑。

(24)电气工具和用具未设专人保管;电气工具和用具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25)工作人员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没有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26)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将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放在容器内部。(27)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时不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28)工作负责人不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29)工作票不按规定进行填写。(30)在工作票上进行任意涂改。(31)运行班长不按规定进行工作票登记。

(32)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到现场或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未指定临时代理人。

(33)储煤场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不足,消防车辆的通路堵塞。(34)在氢站、油区的检修工作结束后,未立即拆除检修用的临时动力和照明的电线。

(35)在氢站、油区进行动火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员不在现场。(36)锅炉吹灰时工作人员不戴手套和防护眼镜。(37)工作人员在锅炉吹灰时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38)不经相关领导同意、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擅自在运行中的制粉设备附近进行焊接工作。

(39)工作人员不切断给粉机电动机的电源进行给粉机清理或掏粉工作。

(40)未将有关设备内部积粉完全清除就进行制粉设备的检修工作。(41)工作人员在汽鼓内的温度超过40℃,并且通风不畅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汽鼓进行检修工作。

(42)检修人员在汽鼓内清洗汽鼓和排管时,外面无人监护。(43)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装臵未装复就起动运行。(44)在锅炉水压试验的升压过程中,在锅炉本体内外进行检修工作。(45)汽轮机各疏水出口处缺少必要的保护遮盖装臵。(46)工作人员使用加热棒拆装汽缸螺丝时不测绝缘。(47)工作人员在轴瓦就位时用手拿轴瓦的边缘。

(48)用吊车转动转子时,工作人员站立在拉紧的钢丝绳的对面。(49)校验转子动平衡的工作场所周围没有用绳子或栅栏进行围护。(50)工作人员不戴手套清理端部轴封、隔板轴封或其他带有尖锐边缘的零件。

(51)在下汽缸中工作时,凝汽器喉部的孔和抽汽孔不盖木板。(52)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工作场所未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

(53)工作人员进行汽水取样时先开启取样管的汽水门后开启冷却水门。

(54)汽水取样冷却水中断时没有立即关闭取样管入口门。(55)化验人员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取油样。

(56)化学药品不进行分类存放或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57)将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相邻近的地方。

(58)发电机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低于96%时不及时进行排污补氢。(5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60)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不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不穿橡胶绝缘鞋。

(61)不切断电源进行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62)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不装保护罩。

(63)电焊工不戴电焊手套更换焊条。

(64)工作人员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65)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触摸导电部分。(66)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没有切断电源。(67)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小于8米。(68)使用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的橡胶软管。

(69)焊工进行焊枪点火时,先开乙炔门,再开氧气气门;熄火时先 关氧气门,后关乙炔气门。

(70)焊工将正在燃烧中的焊枪放到地上。(71)焊工工作时不使用专用防护用具。(72)气焊工作后气瓶阀门不关闭。

(73)气瓶(氧、氢、氮、乙炔)不按规定要求使用、保管、运输。(74)巡视配电装臵,进出高压室,未随手将门锁好。

(7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穿绝缘靴或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76)装、拆接地线均未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未认真做好记录,交接班时没交待清楚。

(77)接地线存放无固定地点;接地线存放位臵无编号。

(78)发布倒闸操作命令时,使用操作术语不准确或未使用设备双重名称者。

(79)操作票未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80)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未分别签名者。(81)开始操作前,未先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82)操作前未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臵。(83)操作中未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84)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和断路器(开关),未戴绝缘手套。

(85)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没有防雨罩,没穿绝缘靴者。(86)装卸高压熔断器(保险),不佩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87)操作票无编号或未按编号顺序使用。

(88)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未办理延期、终结手续。(89)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90)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工作票签发人未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91)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未填用新的工作票,未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92)工作票签发人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93)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94)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95)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未及时检修或报废,继续使用。(96)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按《安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不到现场交待、不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97)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危险点措施。

(98)布臵检修措施不完善,不按规定挂警示牌,不按规定上锁、加堵板。

(99)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而不办变更手续。

(100)不经运行人员许可,检修人员操作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101)在铁路站场横越线路时,没有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观察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102)在铁路站场进行维修作业时,工作负责人不与铁路调度联系,不做安全防护措施。

(103)在厂房屋面板上堆放物件。

(104)对厂房屋面板上的积尘、积雪、积冰未及时清除。(105)工作中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不戴防护眼镜。

(106)工作中使用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的凿子。(107)工作时使用没有手柄的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108)使用钻床时,钻眼的物体没有安设牢固就开始工作或工件未夹牢就开始工作。(109)工作人员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不切断电源。

(110)工作时使用的行灯变压器的外壳不接地线。

(111)工作时将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接触热体或放在湿地上。(112)工作人员在没有停止送风的情况下就对风动工具的软管进行拆装。

(113)在煤中发现雷管时,不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擅自进行处理。(114)与运煤无关人员随意上下运煤机车或车辆。(115)卸煤机械未离开就进行人工清扫车底的工作。(116)翻车机在运行中,未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117)运行人员使用套管套在扳手上帮助启动锅炉排污门。(118)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出车或为他人办私事出车。(119)厂内小型机动车辆和小型起重机械,无证驾驶和随意操作,随意带人。

(120)拆开的设备和管口不打封条,重要部件拆下后,无专人保管。(121)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

(122)高空作业结束,架杆、架板未及时拆除或在拆除架杆、架板时,向下乱扔架杆、架板、废料等。

(123)高温区脚手架工作完毕,无故不及时拆除。

(124)在集控室、网控室、继电保护室、电子设备间、氢站、油库等生产场所使用手机。

(125)在沟道或井下进行工作时,地面上没有人监护。

(126)在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时,工作人员用铁锹顺着煤流的方向取煤。

(127)化验人员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对试管进行加热。(128)化验人员工作中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皿。(129)化验人员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超过烧杯的三分之二。

(130)联氨在搬运和使用时,未放在密封的容器内。(131)在地下或半地下的酸碱罐的顶部站立或行走。(132)酸碱罐的玻璃液位管未装金属防护罩。(133)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小于5厘米。(134)脚手板在跨度间有接头。

(135)人字梯没有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136)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传递工具,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137)在梯子上工作时不使用工具袋,从梯子上或梯下互相抛递物件。

(138)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139)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无人扶梯子。

(140)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四)、发电厂安全生产性质(主要危险因素)

(1)发电厂设备大部分个头庞大、构造复杂,并且是多层布臵,工作时需要在不同高度的工作面交叉作业,容易造成高处坠落和落物伤害;

(2)有很多压力容器和高温、高压管道,一旦容器或管道破裂,可能发生烧烫伤事故;

(3)生产中要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如煤粉、燃油、氢气等,如使用不当,易造成爆炸和燃烧事故;

(4)生产现场电气设备多,如变压器、电机、开关、母线、配电柜等,电压等级主要有220KV、110KV、6KV、400V、220V等,易造成触电事故;

(5)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各种控制按钮、开关遍布各处,如不小心 误碰或误动,可能发生误操作事故,甚至造成停机、停电事故。

(6)转动、移动设备多,易发生机械创伤或绞伤。(7)职业危害

①粉尘:燃料的储存输送、转运、破碎等过程中易形成粉尘,锅炉燃烧时可产生烟尘,生产性粉尘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患,粉尘可致尘肺;

②化学物质:在卸运及向水处理系统加药时,均有可能接触盐酸、氢氧化钠、氨水等化学物质,易造成皮肤灼伤,呼吸道、眼睛损伤。

③噪声:生产现场噪声源较多,强度较大。有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及电磁噪声。噪声可引起噪声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也有影响。

④电离辐射 :用于X射线探伤的金属实验室和金属探伤作业区域;升压站工频电场辐射等。

总之,现场不安全因素很多,贯彻执行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职责、检修规程、运行规程、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危险点辨识及预制措施,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来确保生产长治久安。

(五)进入生产现场的着装、纪律、专业安全要求

1、着装要求

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着尼龙、化纤类衣服进现场(特别是制氢站、燃油罐区);禁止戴围巾、穿风衣、大衣进入生产现场,女职工禁止穿裙子;女职工的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防止转动机械绞住造成伤害。

2、纪律要求

由熟悉现场安全的专人带领、监护下,进入现场;进入生产现场前不得饮酒;进入生产现场要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擅自离队;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吸烟、嬉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防止滑倒跌伤;不准乱动、乱摸设备。

3、专业安全要求

(1)燃料区域:进入煤场不准攀登卸煤机械,要与卸煤机械保持一 定距离,以免被落下的煤块砸伤;要尽量远离转动移动设备,以防被转动移动设备绞住。禁止从皮带上跨越,即使皮带在停运状态,也不能跨越和行走;现场多处装有事故按钮,不得因好奇按动或触摸。遇到风大粉尘严重时,应戴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2)锅炉区域:生产出的蒸汽压力高、温度高,设备多层布臵。常见故障有锅炉灭火、放炮,管道、阀门泄漏等,易造成人身伤害。进入生产现场不得触动任何设备,不得在高温管道附近长时间停留。炉本体上装有喷燃器、看火门和检查孔,经过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在看火门、检查孔或喷燃器对面停留,防止炉膛正压火焰喷出造成烧伤。

(3)汽机区域:许多管道上涂有颜色,红色为蒸汽管道,绿色为给水管道,黄色为油管道。给水、蒸汽管道中的压力高、温度高,假如运行工况变化压力升高或设备隐患造成管道或阀门泄漏,易将人烧伤、烫伤,经过时保持一定的距离;汽机零米有许多泵,不要靠近,更不能随意触动事故按钮;不得攀登冷却水塔,不得在下面的水池内游泳;发电机用氢气冷却,易发生氢气泄漏、爆炸,所有进入厂房人员禁止带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4)化学区域:不要接触水处理设备,更不能因好奇任意动化学试剂,防止酸碱或氨水溅入皮肤、衣服或眼睛上。

(5)电气区域:进入配电室或升压站时,与高压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0KV安全距离为0.7米,110KV为1.5米;进入升压站要行走在通道上,不准乱跑乱跳,也不要在母线设备下面长时间停留;在生产现场遇到突发事故时应在专人带领下迅速撤离,以免影响事故处理或自身安全。

二、《安规》知识

(一)通则

1、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3、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4、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拦,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5、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6、进入煤粉仓、引水洞等相对受限场所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

7、企业必须对所有新员工进行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作业人员的着装不应有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和可能卡住的部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带围巾,穿着长衣服、裙子。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成,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鞭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作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9、油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口罩或放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

10、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二)设备的维护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 的轴端必须设有壶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背靠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在机器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

3、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

4、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5、应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收到烫伤的地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三)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臵。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臵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3、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气人员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使用破损的电源插头插座。

4、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6、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四)工具的使用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完整的工具。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应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缺陷。

3、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拦,以防碎片打伤他人。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收兵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使用撬杆作业时,支垫物应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

6、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不应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7、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应进行定期试验检查。

8、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中离开工作场所、暂停作业或遇到临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气工具的电源。

9、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10、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11、行灯电压不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五)电焊和气焊

1、从事焊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2、焊工应戴防尘(电焊尘)口罩穿帆布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手套,上衣不应扎在裤子里。口带应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 被烧伤。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5、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6、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用围屏或石棉布遮盖)。

7、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8、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9、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10、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11、气焊与电焊不应上下交叉作业。

12、电焊机的接拆线、停送电工作应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操作。

13、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的外壳以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机应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臵等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14、电焊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虾。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导线。

15、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16、禁止链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17、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18、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防护罩。

1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20、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线导线经过通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六)高处作业

1、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作好,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应采取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梯子、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发生坠落。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处坠落发生事故。

6、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不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拦或装设其他保护装臵,防止落物伤人。

7、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8、上下层同时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严禁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彩钢板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10、使用铝合金快装脚手架前,应认真检查组件有无损坏、变形、扣件有无损坏变形。严禁超载使用。

(七)脚手架

1、搭设脚手架必须在专人的统一指挥下,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架子工进行。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2、搭拆脚手架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护鞋。

3、脚手板和斜道板应铺满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2M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CM高的护板。

4、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5、搭设好的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

6、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7、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应用绳索捆牢,并用起重设备、滑车或卷扬机吊下,不准向下抛掷。

三、职业卫生部分

1、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增加了 “高危粉尘” 四个字。因此,如果控制了 高危粉尘 所致职业病,也就基本解决了我国 尘肺病 高发的问题。

2、电厂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噪声、粉尘、酸碱及氨等化学毒物。

32002年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

4、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热电生产中粉尘的来源和危害?:主要来自燃料,以煤尘为主,在燃料供应系统的原料储存输送、转运、破碎等过程中易形成粉尘逸散。锅炉燃烧时可产生燃烧烟尘。此外除尘器的除尘系统等也可产生粉尘及形成二次扬尘。

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患,粉尘可致煤工尘肺、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的炉渣炉灰产生的粉尘可致矽肺、石灰石可致其他尘肺。

粉尘尚可引起粉尘沉着症、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6、热电生产噪声的来源及危害?热电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噪声源较多、强度较大。包括:机械噪声(如汽轮机、发电机、给水泵、破碎机、输送机等)、气体动力噪声(如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空压机、锅炉PCV排气阀和其他汽水管道阀门等发出的噪声)及电磁噪声(发电机、励磁机、电动机、变压器等)。

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是可引起噪声聋,此外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功能等也有一定影响。接触限值TWA 85dBA

第四篇:教师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无小事,抓好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针对小学生特点,就当前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对我校安全教育需要注意的问题摘录以下几点,望各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认真执行。

一、纪律:

1、教育学生上学掌握时间,早上、中午不提早来校。

2、上学、放学不在路上逗留,及时到校或回家。

3、下午放学后,教育学生认真打扫卫生,按时离校。

二、集会:(包括广播操进出场等)

1、上下楼梯靠边走(课间、平时上下楼梯靠右行),静齐快,不奔跑、不推拉。

2、队伍行进中如遇鞋脱、鞋带散等意外要整理时,教育学生需出列,待整理完毕后再回归队伍。

3、集会、集合须班主任、辅导员带队,值日领导、教师维持秩序,防止楼梯口、过道等地拥挤。

三、课间活动:

1、不跳楼梯,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2、上下楼梯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开阔的场地(内场或运动场)。同学间开展室内活动要适当,不拿剪刀、钢笔、教棒、三角尺等坚硬物品做游戏。

3、上厕所要避开高峰,大同学要照顾小同学。

4、雨天路滑要小心,同学之间不推搡。

四、体育活动:

1、不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剧烈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

2、因雨无法在室外进行体育活动时,一律在课室上理论课。

3、运动中发生损伤要尽快护送就医,并汇报校领导。

五、卫生:

1、不吃不洁食物(如无证摊上的油炸品等),不喝生水,提倡自带开水。

2、打扫卫生时不要爬高或擦没有护栏易生危险的玻璃窗。

六、用电安全:

1、教给学生预防触电的知识。

2、不湿手开关电器,拨插插座。

3、发现有电器损外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科任老师。

七、校外活动:

1、活动前教师要堪察路线,精心组织、落实带队教师职责。

2、培养学生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习惯。

八、交通安全:

1、教给学生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注意上下学行路安全,年小路远学生建议家长护送。

2、做好乘公交车上下学学生的安全教育,教给学生乘车知识、上下公交车方法。

九、消防安全:不玩火,不乱放烟花爆竹,出现火情及时报警,讲清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救火的原因。

十、自护知识:

1、上学期间遇陌生人寻找,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中途离校要征得班主任或相关任课教师同意,不擅自旷课或早退。

2、校外遭遇抢劫要智斗,先保证人身安全。发生危险(比如落水、受伤等)要喊大人帮助。发生事故不隐瞒,及时向家长报告。

3、不玩危险玩具(如仿真子弹枪,皮弹弓等),更不能将危险玩具带入校内。

4、下雨天上下学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走廊上、楼梯过道上撑伞,以免拥挤而戳伤身体(眼睛、脸面等)。

十一、教师教学要求:

1、安全教育人人有责,各教师从身边小事做起,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发现危险苗头及时教育。

2、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各班做好困难生(指行为偏差生、心理闭锁生、家庭问题生等)的教育档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

3、注意教育方法,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

安全教育内容多,除了以上几条外,各位教师要对照小学生行为规范、在校细则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各班班主任于每周四的班会课应对以上内容作详细教学、小结,为共同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而努力。

第五篇: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摘抄

一、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作业过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也就是说在工作过程中要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产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预防为主就是说要把事故的预防措施做在事故发生之前。

三、从业人员权利: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从业人员的义务:

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五、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六、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七、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内容手写)

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教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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