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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1-824792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5 16:42: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谷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工委于8月中旬深入到有关单位和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座谈和查阅资料,对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成效

谷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自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思路目标,制定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呈现出快速、健康、有序推进的良好势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1、高点定位,精心谋划。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领县直部门和乡镇、部分村的有关同志到鄂州、钟祥、沙洋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高点定位,顶层谋划,围绕“试点建成亮点”、“新社区建成样板区”的思路,制定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在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建设50个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的总体目标。县农业部门立足全县实际,把制定试点规划作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县规划设计院一起,深入全县第一批建设的13个试点,对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全面规划设计。目前全县已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第一批13个试点的规划均已制作完成,部分试点已拿到规划并按计划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石花镇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当作全镇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有专班、有专人、有专项资金,倾全镇之力将小坦山村打造成全市亮点;城关镇成立了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通过各种方式自筹资金150万元保障格垒嘴村试点建设,目前党群服务中心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他服务设施也都在建设当中;城关镇邱家楼社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优惠、分批改造、两年成景”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湖北华盟集团投资兴建高标准住宅小区12万平方米,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居住一流的新型现代化住宅小区,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将全面完成小区住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中心、便民超市、幼儿园、卫生室、绿带公园、物业管理、垃圾收集、车库、公厕和公共活动广场等建设。盛康镇高起点规划,将4个村、1.5万人集并为一个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从而大大节约社会成本,服务广大农民。茨河镇陶湾村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为基础,规划土地300亩,容纳人口规模1500人,依照山地自然形成的波浪式群落和文化旅游特色而设计的汉派风格规划,建设240平方米以上的二层小楼270户,1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并规划好了通讯、路灯、给排水、排污、公厕、健身小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环形公路等公共配套设施;紫金镇孙家沟村在没有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县直工作队、镇、村齐心合力筹集资金200余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该村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超市以及附属基础设施已近完工,同时,借助修建高速公路拆迁机会,调整20余户不符合规划的搬迁户进入新社区。经济开发区胡家井社区新规划集中居住社区占地面积120.3亩,规划设计集中居住的多层社区居民楼10栋,建低层别墅168座,现一期、二期工程已完成,入住率达到50%,居民活动广场已动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已选址,正在设计中。五山镇堰河村先后投资600万元建立了堰河接待中心,新修、硬化百日山旅游公路15.4公里,维修硬化破损道路4000米,投资20多万元新建了污水处理站、生态厕所,投资120万元新建了堰河茶艺馆,投资40多万元修建了文化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完工。

3、政策驱动,突破瓶颈。为突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资金、土地等方面的瓶颈,县委、县政府围绕拆迁安置、土地收储、资金筹措、社区建设、产业发展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和优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全县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政策驱动。在资金投入方面,一是由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倾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试点社区给予奖励扶持。二是统筹县直各单位项目,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土地使用方面,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优先列入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依据挂钩指标,按城区每亩不低于8万元提取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试点社区采取政府投入、乡镇自筹、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多种模式筹集建设资金共计7000多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突破了“两难”瓶颈,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顺利、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劳力支撑。

4、大员上阵,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全局工作、群众工作、“三农”工作的大事来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全县24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强有力的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划分了片区,实行了县“四大家”相关领导包保、工作专班包保和部门包保责任制,动员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专班常年抓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直各单位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职责,为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形成了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抓落实,营造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3次现场会、3次专题会、4次领导小组会、5次督办推进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高位推进,保证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模式创新不够。资金和土地问题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瓶颈,目前虽然制定了一些措施,但是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其他好的典型相比我们的运行机制还处于相对落后的阶段,部分试点还主要依赖于上级单位的支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思想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资金投入和土地使用模式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创新。二是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农民群众甚至基层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还十分片面,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拆房盖房,穿衣戴帽”,个别乡镇新型社区试点村建设行动滞后,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宣传工作也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三是资源整合还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对市、县投放的项目和资源,存在分配不集中和分散现象,没有按照谷发[2012]16号文件的要求,将资金和资源围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村建设进行分配倾斜,而是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造成新社区试点建设资金不足,亮点不亮。

三、几点建议

目前,全县已确定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新社区,2013年重点建设13个,其中石花镇小坦山村、五山镇堰河村按照市要求今年必须完工,迎接验收;其他试点村工作任务也很重。县人大常委会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保持高度重视,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以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实绩考核内容之中,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路线图,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和项目整合,集中力量支持新社区试点的建设,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的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尊重农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科学规划,合理规划,建设部门和乡镇、村要认真研究,详细调查,选准选优最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力争规划实用性强,易操作、宜居宜业。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坚决杜绝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避免无序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是进一步强化创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借鉴省内外、市内外、县内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模式。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借助社会资源,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难题,去除“等、靠、要”的思想。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地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把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第二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为全面了解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县发改委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是:

一、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及成效

2008年,我县抢抓国家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机遇,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工作,将全县346个行政村科学合理规划为106个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实施后可新增耕地5万多亩。在这项浩大的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政策扶持、梯次推进的原则,先后启动建设了平阴镇前阮

二、山头、博士、东阿镇新合、孔村镇驻地、孝直镇丁屯、展洼等18个新型农村社区,截至2010年底,累计建设住房5788户、80.4万平方米,竣工入住789户、12.6万平方米,完成道路硬化6.6万平方米,绿化1.13万平方米。全县农民新型社区建设呈现出试点先行、统筹发展、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社区建设布局。我县历来高度重视规划先行,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引领快速发展。我县在社区建设中,坚持规划先行,先后编制完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对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进行了科学安排。按照城乡一盘棋、城镇协调发展和各项规划高度衔接的思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有效进行了合村并点。同时,本着“高起点、高层次”的原则,组织专家、村民代表对社区详规集中评审,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特色突出、风格多样。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指挥的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及由县农办、国土、建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出台了《关于农民新型社区试点建设协调会议纪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县农办、国土、建设、民政、卫生、教体、水务等部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自扶持政策和具体落实目标。各镇(街道)也抽调人员成立了指挥部,形成了“党政推动、两委(村、居)主办、村民主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用足用活政策,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对列入“土地增减挂钩”进行新村建设的村庄,除安置地块外,由县政府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一对外调剂置换,对旧村址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每亩补助10万元。同时,鼓励农村居民向乡镇驻地、县城集中,以户为单位全部迁出本村腾出宅基地的户,除享受本村货币补偿政策外,由村集体从扶持资金中给予1万元的异地安置费。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本着“资金来源不变、用途不变,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将上级出台的涉及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由县财政整合统筹运作,集中投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三是规费减免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税收外,原则上一切规费全免。同时,县政府对镇(街道)、村(居)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创新建设模式,灵活推动社区建设。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建设模式,不断加快推进建设进程。一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通过发展民营企业、工商

贸易、餐饮服务等行业,吸纳人口向镇驻地集中。孔村镇驻地中心社区,依托快速壮大的炭素产业和商贸服务业,规划占地517亩、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的社区,吸纳集聚周边村庄人口1万多人。二是与主导产业拓展提升相结合。依托特色品牌基地产业支撑,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孝直镇汇东片区依托无公害蔬菜基地,将21个村合并为3个新型农村社区,节约用地5300多亩。三是与重点项目和滩区迁建工程相结合。借助黄河滩区迁建工程,把沿黄13个滩区村、2500户,集中整合到7个社区。同时,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同步搞好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教育卫生、社区服务等配套建设,促进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五)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广泛地听取群众的意见,扎实做好群众基础工作。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宜合则合、宜搬则搬、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不搞一刀切、行政命令和大拆大建。坚持民事民决,社区建设什么样式的房子、由谁来建、什么时候建,农民群众自己说了算,真正把中央的惠民工程变成农民群众自觉自发的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出了村并村、村并城、村并镇、村并企、旧村提升等多种模式。由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最大限度地尊重群众意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取得了较大成效。

(六)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农村社区。在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挖掘地域特色,积极打造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新型农村社区。如玫瑰镇以构建“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多元化投入,高效能管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一个环境优美、适宜人居、展示形象、承接旅游、充满玫瑰特色的小城镇在县城西南的翠屏山下崛起。又如孝直镇以“孝为先、人为本、和为贵”的孝直文化为载体,打造了极具内涵的特色驻地社区。

三、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崭新课题,现在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第一,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一是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难以弥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二是多数农村集体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群众不很富裕,主要靠农民群众自身筹集解决困难很大。三是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土地置换补助金须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才能到位,而土地净收益补助则要等到土地招拍挂之后才能支付。同时,新型社区建设方缺乏主动筹资的精神,对县里社区建设投融资平台过度依赖,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第二,部分群众积极性不高。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且生产生活成本相对于新型社区较低,再加上入住社区后生产设备存放的不方便,致使部分低收入群众对于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第三,社区建设及配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已建设的社区现状看,存在社区规划层次较低、样式较单

一、整体规模较小的问题,不利于将来社区发展,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初衷有一定差距。在建社区把重点放在楼房建设上,水、电、路、气、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建轻管”,入住户服务管理的缺位影响了群众积极性。

四、加快我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创新组织形式,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充实调整现有的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抽调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一支业务熟、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社区建设队伍,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拟定、措施落实、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制度和社区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尽量减免各种规费,集中办理各种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农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配合、镇(街道)、村(居)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搞好宣传发动,突破常规推动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对社区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在规划建设、创新内容、建设标准、运作模式等方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社区建设实施全程监督,让群众享受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因地制宜发动群众,“钱不够的不用慌,可帮你联系银行,也可攒攒钱再迁;想不通的不用慌,想通了再迁;意见不一致的不用慌,商议好再迁”。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速度。

(三)强化资金统筹,形成多元投入格局。明确以县为主的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统筹主导地位,加大力度,整合扶持项目。充分利用土地整治投资公司这个平台,专门经营增减挂富余指标,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多种途径,争取社会资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推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将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多个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不改变投资管理渠道,在发改委、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借助土地投融资平台,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强化县级政府整合作用,集中投放,综合使用,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提高资金利用整体效益。

(四)狠抓质量安全,提升整体建设水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运作、高质量建设。严把质量安全关。继续严把施工图审查、招标、监理、质监与安监等重要环节,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农村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作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手续、监理、节能方面的全面检查,切实搞好建筑质量监理和工程验收,确保社区建设质量安全。

(五)制定产业规划,促进农民就业。农户入住社区后,虽然生活开支有所增加,但相对完善的服务功能,可以使他们从繁重的家务和土地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一是制定产业规划,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集约种植、养殖。二是引导好各种农村协会组织在社区中的衔接,为农副产品的外销搭建好平台。三是有针对性地引进劳动密集型、适于松散管理、分散经营或生产的企业,为家庭妇女和居家留守人员经营生产提供更多机会,以增加他们的收入。

(六)加强社区管理,深入探索农村服务社区化的有效形式。推进农村服务社区化,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科学谋划的原则,推进硬件建设再提高,软件建设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原有制度进行整合、完善、规范,并对成功的、符合自身实际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加以借鉴,构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推进支部服务社会化、党员服务具体化,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切实以“富民、便民、亲民、安民”为目标,保障社区农民可以享受到像城市社区居民一样快捷高效、周到全面的服务。

第三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也称中心村建设,指的是以区域位置和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点为中心,聚集周围一些自然村,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并对周边区域具有一定经济辐射作用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

第四篇:201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社会调查报告

摘要:对H省30个样本社区的调查发现,由于脱离了地区实际,一些地方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导致农民不满情绪,甚至助推“三无”农民的产生,影响了农民的生存与发展。对此,应从土地利益源头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确立农民自愿、资金充裕、产业支撑等基本建设前提;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并促进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08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查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查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00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12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12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12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12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12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11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查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查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13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第五篇: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汶上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汇聚民智,统筹推进,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受到了全国人大领导和有关部委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机制。一是建立推进机制。成立汶上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整合社会资源,重点进行推进。实行县级领导及部门包保责任制,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县指挥部及乡镇领导经常深入社区建设一线,现场办公,一线解决问题,充分调动起各方积极性。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区建设;对节约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每亩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于整村迁建的农户,提供最长5年最高5万元的贷款贴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010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4782万元,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规划院编制了《汶上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汶上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步修编了《汶上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布点,将全县493个行政村规划为97个新型农村社区,优化了城乡空间建设布局。按照统一聘请设计部门、统一支付编制费用、统一评审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四统一”标准,高标准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确保了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质量。

(三)突出建设重点,稳步全面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民利,突出城中城边村、镇中镇边村、中心村经济强村、园中村、压煤搬迁村等建设重点,坚持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建成一个,确保群众满意。截至目前,全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42处,完成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打造了白石镇寨子社区、杨店乡滨湖社区等一批亮点。一是抓好城中城边村社区建设。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搞好县城周边村庄的升级改造,高标准规划建设了长乐湖社区、黄金水岸、东湖佳苑、北辰小区等一批高档住宅小区,东和园、阳光巴黎等社区顺利开工建设,西和园社区已全部完成拆迁,即将开工建设。二是抓好乡镇驻地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乡镇驻地交通便利、设施齐全、人口集中的优势,以驻地村改造为重点,吸引周边村庄向驻地社区集聚,增强驻地小城镇的承载功能。康驿镇康达社区、郭仓镇中心社区、白石镇寨子社区等已初具规模。三是抓好部分中心村经济强村建设。推进合村并点,整合利用资源,集中建设新型社区。义桥镇徐村社区74栋住宅楼、次丘镇白马河社区41栋住宅楼等基本完成主体建设,白石镇卧佛山社区等正在建设中。四是抓好园中村社区建设。南站镇路通花园社区规划占地616公顷、建筑面积332万平方米,可整合县开发区内4个村庄,一期29栋、144万平方米的多层住宅楼已建设完成,部分村民已回迁入住。南站镇鸿福曙光社区1658万平方米的住宅楼正在建设中,可容纳三官、曹堂及开发区产业工人2500多户。五是抓好压煤搬迁村社区建设。将压煤村搬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先后启动了义桥镇中心社区、南站镇欣欣花园社区等建设,为群众营造了温馨宜人、设施完善、服务齐全的居住环境,改善了压煤村生活状况,促进了煤炭经济发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区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实现了雨污管网分流。目前,杨店乡滨湖、王楼等社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南站镇欣欣花园、白石镇寨子、苑庄镇新苑等社区污水处理设施也正在积极建设中,所有回迁入住社区实现了垃圾社区收集、县集中运输处理。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彻底改善了群众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所有新型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和工作委员会,配套设立了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物业管理等机构,加强了对社区全面工作的管理,服务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五)大力发展产业,实现持续发展。一是对通过挂钩项目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不低于40%的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农村群众拆迁补偿、困难群众安置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规划建设商业设施。各社区内都建设了部分商业门面,集中租赁经营,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增加集体收益,补贴社区居民水电支出和物业管理费用,避免了群众因入住楼房而造成支出增加的问题。三是建设社区产业园。坚持“一区一业(园)”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用于发展社区产业,促进社区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全县围绕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产业园10处,吸纳26万农民就业。四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区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走股份经营的路子,让农民成为股民,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加群众的股份收入,促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干部群众认识有待提高。有的乡镇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仍有偏差,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不够充分,有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新农村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各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乡镇规划社区多,投资力度大,进展速度快,社会效果好,也有部分镇工作进展缓慢。多数社区是从城中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园中村、压煤搬迁村等率先启动的,而边远村庄和经济条件薄弱村庄的社区建设尚未破题。

(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各乡镇都比较重视农村社区住房实体建设,对于供暖、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布局统筹考虑不够、安排不周,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四)社区建设成本逐步增加,建设资金不足。目前资金仍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一些乡镇资金筹措渠道还比较单一,融资难度大,市场化力度不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乡镇资金压力相当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更是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契机,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带动,用新的思想理念指导社区建设,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力。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使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村镇体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配套跟进。要充分考虑农村各地的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资源配置、人文环境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建设位置和规模,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改造,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建设集约化、居住生态化、管理人性化、布局合理化的理念,对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生产布局等通盘考虑,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努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融集资金。一是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各级政府每都要安排一部分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并逐年增加,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用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二是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要搞好增减挂钩和土地收储、出让,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进一步缩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兑现时限。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应优先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三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和资金。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农业、水利、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及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实施招商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进行科学包装,积极推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五是引导金融资金参与社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满足社区建设项目贷款需求。六是实施农村社区建设援建计划。建立县直单位包社区建设责任制,每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积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四)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一是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指标,预留不低于20%用于发展社区产业,建设产业集聚区,使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对社区涵盖村的劳动力数量进行排查,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引导群众搞好土地流转和结构调整,吸引劳动力就近到产业聚集区工业企业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群众从事二、三产业,帮助农民致富。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居住方式变化对生产方式形成的倒逼机制,出台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引导农户将承包地以入股、转包等形式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生态林业、现代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型农业的转型。三是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开展“清洁家园、美化乡村”行动,投入财力、物力、人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堆、污水乱流、杂物乱放、违章乱建的问题,改善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发展乡村游创造条件。

(五)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在原行政村合并的基础上,建立“大村庄”制,形成新型的集多种为民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构建农村社区服务新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势在必行。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管区党总支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探索实行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新模式。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拉长支部服务于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建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积极探索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有机统一的“三合一”的社区管理体制,基层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三是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内部设立医疗卫生、环卫、文教体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治保等服务站,具体承接政府行政部门依法延伸在农村社区的基本政务服务及有关公共服务。凡与社区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项目,力争在农村社区实现“一门式”集中受理,使社区居民能够在“中心”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类协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民增收。与此同时,指导成立志愿者、老年人、妇女、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协会等民间组织,引导支持各类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各项服务。

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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