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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服务合同书[5篇材料]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2-110480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5 18:30: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接入服务合同书

网络接入服务合同

甲方:南通欧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互信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虚拟空间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具体业务类型与服务价格见开通单;

二、服务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服务款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严格遵照网站上公布的相应服务标准(或内容)为乙方提供服务;

2.若因甲方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甲方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乙方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2小时);甲方对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3.甲方每周对客户数据备份一次,如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恢复,甲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1周做为补偿;

4.甲方代为乙方注册申请相关域名,并代为进行ICP备案。若域名注册不成功,甲方直接退还乙方域名注册费用;

5.乙方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或超过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积极配合网站备案与信息安全工作。

2.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域名和空间、邮箱等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帐号及密码。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承诺不会使用甲方提供之服务从事任何根据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或者违反社会道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垃圾邮件、经营VOIP电话业务、黑客攻击、侵权、散布淫秽或封建迷信内容、抽奖及赌博、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政治或宗教宣传、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散布扰乱社会秩序及安全或损害社会道德的信息或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及利益的信息。乙方进一步承诺将防止他人散布前述不符合国家法律及/或本合同规定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URL和横幅链接散布。如乙方未按使用互联网业务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对网站存放或发布的内容享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因乙方网站或相关内容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线填写订单到本站收到乙方付款前,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

4.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2.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江苏省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南通欧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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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网上支付接入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而租用甲方的电子商务银行支付网关,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友好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 通过_________支付平台提供网上交易支付接入服务;

1.2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议);

1.3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原因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

a 交易查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类型和交易结果等选项进行查询;

b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乙方可以按天、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c 交易明细下载:乙方可以下载其任一天或几天交易明细;

d 保留3个月交易明细;

1.5 提供商户端软件升级服务;

二.费用支付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包括:

2.1 平台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2.1.1 收费标准:年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网上支付订单结算手续费_________%,单笔交易手续费不足人民币0.2元的按人民币0.2元计算。交易手续费甲方在为乙方进行资金清算时自动扣除。

2.1.2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甲方以现金、支票、网上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年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2.1.3 结算方式:乙方代甲方收取的交易货款与甲方结算周期为:每周结算1次,结算期之前7天内的交易应留待下一周期结算。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调款指令将应结算款划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金额以乙方系统的记录为准。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当向乙方提供带有有效签字的书面通知。

2.1.4 划拨手续费按银行规定收取,并由乙方支付。

2.2 支付账号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称: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三.资金清算

a.双方资金的清算以_________为一个周期,甲方每_________将乙方上一周期的交易款项在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算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中。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4.1.1 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支付网关应当保证乙方能够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结算。

4.1.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技术支持。

4.1.3 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所有交易行为及其关联的责任、义务与甲方无关。甲方对乙方的一切商业活动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乙方必须对借助甲方支付网关支付进行的交易及时进行订单处理,并对交易涉及的一切商业责任和义务负责。

4.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线工作所必需的文件、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接入系统的相关工作并且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

4.2.3 乙方上线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上线确认书后的3个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并返还甲方。因乙方延迟通知、延迟签署上线确认书而导致乙方网上交易转接服务开通延迟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2.4 乙方承诺在其支付页面以适当的方式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由甲方提供,并经双方认可。

4.2.5 双方都将就自己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直接签订合同,并负责开具付款凭证及收取款项;双方都没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对方的产品或服务,也无权就对方的产品及服务与客户签订任何协议。

五.免责

5.1 因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办理。

5.2 一方因发生第三方破坏、盗窃、征收、罚没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该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谨慎的防范措施并严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谨慎的检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5.3 确因发生意外事件无法履行/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意外事件结束后,履行本协议受阻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技术、情报、商业秘密及由此产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的二年。

七.期限

7.1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的,须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需续签本协议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的7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续签手续,续签的合同条款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

八.违约责任

8.1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依据单方面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8.2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的,经甲方通知催收后30日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仍未支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

8.3 甲方对其支付网关的支付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若乙方发生本协议项下的网上银行卡支付障碍,影响实时支付,双方应积极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处理。因甲方过错引起乙方损失的,甲方将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则按过错大小确定各自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

9.1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一方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9.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合同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的解决

10.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30日内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0.2 当任何争议发生及/或正在进行仲裁/诉讼时,除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一.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体事项达成的独立协议,并且应当替代以前的所有协议或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承诺;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签约方保证本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或其他实体组织,且资信良好。

11.3 签约方保证本方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为合法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为执行合作项目的目的按照约定或根据对方书面同意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1.4 签约方保证在本协议提供的地址、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一方若需变更,须在变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1.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在同一日的,以在后一方的签字盖章之日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

第三篇:因特网接入服务合同

因特网接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互信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宽带、服务器、虚拟主机、邮箱、机柜等因特网接入服务资源,具体业务类型与业务价格见业务开通单;

二、服务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服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严格遵照网站上公布的相应服务标准(或内容)为乙方提供服务;

2.若因甲方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甲方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双倍顺延乙方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2小时);甲方对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3.甲方每周对虚拟主机客户数据备份一次,如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恢复,甲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1周做为补偿;其他业务类型客户数据备份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没有备份义务。4.甲方代为乙方注册申请相关域名,免费代为进行ICP备案。若域名注册不成功,甲方直接退还乙方域名注册费用; 5.乙方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或超过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积极配合网站备案与信息安全工作。

2.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域名和空间、邮箱等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帐号及密码。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直接和任何间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承诺不会使用甲方提供之服务从事任何根据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或者违反社会道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垃圾邮件、经营VOIP电话业务、黑客攻击、侵权、散布淫秽或封建迷信内容、抽奖及赌博、任何跨网透传,流量穿透行为、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政治或宗教宣传、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散布扰乱社会秩序及安全或损害社会道德的信息或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及利益的信息。乙方进一步承诺将防止他人散布前述不符合国家法律及/或本合同规定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URL和横幅链接散布。如乙方未按使用互联网业务的信息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对网站存放或发布的内容享拥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因乙方网站或相关内容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线填写订单到本站收到乙方付款前,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因信息填写不正确引起的所有权纠纷与使用问题;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域名运行管理费;

4.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上层网络阻塞造成访问速度下降,或服务器硬件故障导致数据丢失的,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2.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网站需先备案后接入,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乙方承诺并确认: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甲方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江苏省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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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网站接入服务合同

网站接入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合作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以下产品和服务:

提供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服务器,简称虚拟主机。除本合同明确标示外,所有该虚拟主机的相关参数均以双方在购买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相互确认的为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拥有本合同所称服务器的所有权;乙方拥有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依照甲方在线提交的虚拟主机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甲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乙方资源的行为,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甲方FTP帐户、停止甲方网站WEB访问、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在甲方出现违反甲方义务第1点、第2点、第5点的情况时,乙方有权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甲方违反该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甲方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及甲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将出现的问题提前告知乙方,甲方在3天内没有解决,乙方有权自主决断,终止甲方虚拟主机的运行。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并有权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或价格标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租赁,进行日常维护。

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保证甲方的主机在线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与Internet连接的正常,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 断开连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超出乙方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的3天内与甲方沟通并相互配合恢复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无故破坏或干扰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并尽力为甲方解决由于第三方人为操作出现的故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主机,并利用虚

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甲方可运用编程语言编写CGI等程序(特定产品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做

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

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①.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

②.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③.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乙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④.其他超出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

禁止的行为。

甲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乙方和乙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甲方维护或

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甲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

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因上述

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提前通知甲方续费。

四、甲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

甲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以甲方通过乙方网站上虚拟主机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

息为准,此类信息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会对此类信息做详细记录,乙方有义务

按甲方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甲方同时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务内容使用乙方的资源。

五、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产品价格详见产品订单:

1.甲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标准将足够的款项汇入甲方在乙方的帐户中,乙方将在甲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计算相应款项,开通虚拟主机。

2.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甲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

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乙方的帐户,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

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甲方租用乙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甲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

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即关闭甲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

第五条第2点履行。

七、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

面方式确定。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

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

义务承受者,但转让方应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否则转让

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

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

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

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

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网站无法访问,乙方应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乙方已付相关

时段费用的款项。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已支

付的空间租用费。

2.甲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乙方及乙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及乙方

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系统的损坏、乙方客户的索赔及乙方客户网站

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乙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甲方的网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

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

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

0.3%的滞纳金。

十、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

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

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

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

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

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

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

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

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

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

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

算机行业惯例。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第五篇:小区通信服务接入协议书

通信服务接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荆州塔桥路

电话:0716-4319978传真:0716-4319957邮编:43400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合作建设甲方管理的荆州市的(地址:)的通信网络接入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愿意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相互尊重,精诚合作,共同建设宽带智能小区,提升该小区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为入住企业客户提供先进的、优质的通信和信息化服务。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由甲方提供内通信网接入所必须之基础设施建设,并由乙方提供宽带高速接入和基础电信服务接入之技术及设施,相关通信设备,以及相关业务价格的制定和技术支持及支撑。甲方提供小区内部管线、进入小区的管孔等,并配合乙方做好该业务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的楼外光缆引入工程及楼宇内部通信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同时提供各类相关的图纸。

2.甲方同时应提供网络设备的电源系统,相关电费及其他相应发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现有的路由(含楼宇入楼管道井、预埋入楼管道等)供乙方光缆引入甲方楼宇;如甲方现有的路由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敷设路由,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交换机所需楼层内合理的安装空间。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为小区内客户提供通信业务而需使用小区布线系统资源时,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资源(如有)。如甲方原有布线系统不能满足乙方需求,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在小区内布线,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应给予充分合理的协助。

6.如有小区内客户需要使用乙方的业务,乙方需增加布设水平布线至客户处的,甲方

应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乙方能按时为小区内客户开通业务。

7.甲方同意乙方敷设至少1根进入小区的光缆,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应予以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规划设计资料,由双方认可后,乙方进行投资建设,投资建设内容:(1)通信机房的建设和投资;(2)接入网使用的通信设备;(3)相

关楼内布线系统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小区楼房主体(不包括必要的墙壁打孔,穿线等),因乙

方原因造成的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修复;

3.乙方负责办理商务小区以外信息管线的引入和光纤的引入事宜。

4.乙方负责维护整个小区内由乙方投资的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5.乙方拥有其投资于整个小区通信网络及软件系统的永久所有权和合同期内的经营

权;

6.乙方在建成后的宽带信息化商务小区中向使用乙方通信业务的业主收取通信和服务

费用,乙方拥有其收益权并且乙方拥有由乙方所提供的其它增值服务的运营权和收费权;

第四条 经营方式

1.由乙方或乙方授权代理商负责经营本合同项下的商务小区通信业务;

2.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各种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制定相应的开户费,月租费和其他相

关费用价格;小区用户各项费用的收取,由用户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甲方向提供乙方设备所需电力,乙方安装电表,电费按实结算,电费单价按实际市

场价格,每年一付。

第五条所有权问题

甲方拥有小区物业管理权;乙方拥有投资建设的设备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所有权;在合作期内的经营权和使用自主权归乙方所有。任何一方在合作期内若发生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变更,从而影响到本合同的合作及经营,变更方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向

所有权或者管理权受让方移交本合同,以继续履行本合同相应条款。任一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提前终止本合同,将视为违约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本合同签字生效日起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及续签合同事宜。

第七条竞争与排斥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乙方投资的设备及布线系统作其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营利;本合同内容应向第三方保密。

第八条争执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如产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进行仲裁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代表:

日期:日期:代表:

接入服务合同书[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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