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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销售代理协议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2-99512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3 22:47: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楼盘销售代理协议

沙雅银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江南小镇销售代理协议

楼盘销售代理协议

委托方:沙雅县银桥房产一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阿克苏众利凯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沙雅县开发的江南小镇住宅小区事宜,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自行开发的沙雅县银桥江南小镇小区的楼盘销售事宜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在本楼盘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指定其它人员或代理公司进行销售。代理范围为:江南小镇一期开发楼盘和二期开发楼盘。

二、一期楼盘的代理期限为两年,自202_年10月13日开盘之日起至202_年10月12日止完成一期楼盘销售的90%;二期楼盘的代理期限至202_年3月底,乙方完成楼盘销售的90%。二期甲方在202_年4月2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乙方的销售进度与施工进度相一致。

三、乙方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一期开发楼盘90%的销售量。乙方的销售进度,以三个月为一个阶段,按如下计划进行:第一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25%;第二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15%;第三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15%;第四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10%;第五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10%;第六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5%;第七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5%;第八阶段完成总销售量的5%。若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按约结清乙方销售回款到帐额的佣金。但乙方在3个月内有权力崔促提取所售出房源的回款事宜。

乙方在一年内完一期成总销售量的90%,甲方另给乙方发放20 1

万元的奖励资金;乙方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一期总销售量的90%,甲方另给乙方发放10万元的奖励资金,乙方如在代理期限内完不成一期总销售量的80%,甲方扣除乙方20万元的佣金。销售合格率以客户下定金为准。

四、甲方必须于202_年6月1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达到预售商品房的条件,如未达到条件,代理期限则相应顺延。

五、楼盘的销售价格以基准价为准,一期二期基准价为2700元/㎡,超出基准价部分乙方可按20%结算提成,低于基准价100元/㎡之间没有议价提成,低于2600元/㎡的基准价按20%在佣金中扣除。乙方20%分得款的营业税、所得税、佣金提成额税费由其自行承担。房源表由甲方另行提供。

六、乙方按总销售房款的2%提取佣金。

七、乙方佣金的提成方式: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客户,在签定定购协议房款全额到帐后提取佣金;按揭客户,按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到帐后提取首付款佣金,剩余部分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款全额到帐后提取。

八、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销售报表,甲方在收到销售报表并核对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乙方发放当月应提成款,但应扣除20%的佣金做为保证金,但扣足40万保证金后不再扣留,销售终止时甲方一次性全额返还给乙方。

九、甲方推荐购房的,销售业绩归乙方,甲方优惠不得低于2500元/㎡,低于2500元/㎡按2700元/㎡结算销售佣金。

十、乙方应当承担所提佣金应当交纳的税费,也可由甲方代交后在乙方的提成款中扣除。

十一、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为乙方办理销售过程中甲方应提供的相关手续。

十二、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相符,或房屋产权不清,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对外宣传的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审核。

十三、甲方保证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房源由乙方负责销售。

十四、甲方应将需销售的房源与房屋面积提供给乙方。

十五、甲方的物业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有义务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便利。乙方提出的相关申请报告甲方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解决。

十六、甲方无偿提供售楼办工场所,对场所进行装修并承担户外大型宣传广告制作安装费用,购置办公设施,如:桌椅、沙发、饮水机、音响、空调等。

由甲方提供一辆看房车,看房车的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方应当提供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甲方应在每栋楼二楼封顶时办理出该栋楼的预售许可证。

十八、客户房屋的产权证办证事宜由甲方负责。

十九、乙方应聘请有销售能力和销售经验的团队管理人员进驻售房部。

二十、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收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本,乙方应按实际需求使用,并将使用情况登记造册,不得浪费。

二十一、乙方的销售进度与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相一致,如工程顺延则销售进度顺延。

二十二、乙方代理销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如:策划费、宣传费、售房部日常开支、销售人员工资、销售员技能培训费、推广计划、制作张贴发放广告,销售和促销活动中的赠送礼品、演义等金费等由乙方承但。

二十三、乙方应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宣传,制定推广计划和销售计划。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越权承诺,应根据银桥江南小镇项目的特征向客户做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二十四、售房款由甲方财务部负责收取,严禁乙方收取售房款。二

十五、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连续两个月未按约支付,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乙方支付0.5%滞纳金,一次性结清乙方所售出房源佣金提成。

二十六、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二十七、甲方在合同存绪期间,如有毁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一次性结清乙方所售出房屋所有佣金提成。

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小区销售房源表、销售基准价格表做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务,签订本协议后以前的协议合同废止。

甲方:乙方:

二0一三年月日二0一三年月日

第二篇:楼盘代理协议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售楼处,销售甲方于202_年8月至202_年8月间所开发的所有楼盘项目。待上述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

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 :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2_年8 月至202_年 8月 2-

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合同。第三条:费用承担

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3-

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3-

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 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第四条:佣金费

1、本合同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合同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 0.3%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 :6分成。

第五条:佣金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具体结算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5-

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5-

3、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及银行款到位,佣金按100%计取;5-

4、分期付款达到合同房款90%以下,佣金按相应比例的80%进行计取;5-

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楼盘销售代理合同

楼盘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乙方: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

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篇:楼盘销售代理合同

楼盘销售代理劳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电话:

受托方(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5000.00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2_年4月1日至 202_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

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

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第五篇:楼盘代理协议1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____项目,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策划、销售__项目,销售面积共计_____万平方米。乙方以甲方名义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如乙方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代理公司。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此项目,甲方应具备,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鸟瞰图、外立面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对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行为(现场促销活动、广告牌、发宣传单页等)如与工商、税务、城管、建设、房管相关部门检查,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策划及销售(如销售部不在项目现场的距离较远),负责提供看房车及司机(用于看房及洽谈团购等使用),看房车的日常维护、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路桥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4、乙方将销售推广方案及时交甲方确认,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制定的营销、广告方案进行实施。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推广方案没有正常实施,1

影响销售进度,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对推广方案进行监督。

5、甲方负责收取售房款。

6、甲方负责签署认购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留取该套房屋售出时所有

相关书面材料、收费票据等的复印件。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专业、高效服务的原则,在确保销售回款的基础上,尽可能为甲方节省营销开支,根据当地市场环境,积极认真的做好项目推广中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方式提升甲方在当地市场的品牌领导力、实现甲方利益的最大化。

一、在合同期内,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乙方根据市场实际,适时向甲方提供: 肃宁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肃宁潜

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5、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项目定位、产品优化建议、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项目形象策划;

项目基本形象计划:标志;标准字;标准颜色;标注组合。项目标志形象应用

设计:

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笺、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

牌等。

6、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楼书创作;折页及海报创作;报纸广告;广播、电视稿等。

二、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协助工作。

第四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所有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车体广告、网络广告、制作

沙盘、活动组织、印刷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款项应在费用发生前分批到位。广告推广费用不高于本项目总销额的%。在广告达到预期后(即如期完成各阶段销售进度计划目标),节余的推广费20%奖励给乙方,80%归甲方,甲方同意在最终结算报酬时向乙方支付该奖励金,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技术环节控制工作。

2、甲方提供售楼部(含设计、装修、装饰、办公家具、设备、电器、电话、网

络及日常水电暖费用等均由甲方负担)。现场样板房(含设计、装修、装饰、家具、饰品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其水电费、电话费、物业人员费用、清洁费、保安费等)且此费用不计入推广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配合甲方到其它城市考察等活动所发生之食宿及往返

差旅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销售价格

项目销售底价均价定价原则:

1、参考同类项目的销售价格和周边同期项目对比;根据均价原则及销售策略安

排,由乙方提出各单元销售底价建议,报甲方认可,并共同制定底价表,甲方批准后,乙方照此执行。

销售基价(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住宅高层元/平方

米;商业元/平方米。

2、底价均价在正式开盘后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根据项目销售市场情况及

周边同期项目真实的销售均价与乙方共同协商,进行合理调整,乙方应于甲方送达新均价通知7日后开始执行。

3、乙方应遵守甲方所确定的销售均价,非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在本合同约

定之外擅自给客户低于底价的任何形式的折扣,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补齐。

4、销售过程中,如甲方批准以低于底价的价格销售的单元,仍按底价计算乙方的销售业绩和报酬。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项目成交额的%,因甲方自身

关系或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团购关系售出的房屋,乙方按照实际成交价的%

计提代理佣金。乙方住宅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元/平方米;商业单套实际销售价格超出___元/平方米,即为超额部分,由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成(如有超额销售,乙方每平米提取的总佣金为基础佣金加上超额部分的比例分成。例如,高层单套实际销售价格元/平米,则乙方所得佣金为元/平米*%+(元/平米-元/平米)*30%其他如有超额部分结算方式同上)。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洽谈__项目团购,住宅高层元/平方

米;商业元/平方米;代理佣金按团购(15套以上算团购)总销售额的1.8 %提取,乙方洽谈团购价格高于此约定底价的,超出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如单位团购或个人团购甲方免费为其办理更名手续。

3、甲方每次调整完底价后,应在新底价送达乙方后15天内,一次性按原底价销

售但尚未结算的单元佣金及溢价分成费用结算给乙方

4、由于客户退房,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报酬,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的款项,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的,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报酬;乙方尚未

收取报酬的,甲方仍应支付。

6、每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按当月乙方实际回款额计提佣金。(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贷款延期,甲方应在下一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剩余房款佣金)超额部分、团购超底价应得部分及上月销售佣金一并于下月6号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销售进度

1、在本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售楼部、物料,工程进度和形象等各方面完备的条

件下。本项目销售周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份,共计:个月。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期限结束时销售率达到可销售房源套数的%

第八条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二、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

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由于项目手续不全而致使政府相关部门影响项目销售的,由甲方解决,由于工程延期、工程质量、甲方自行调整价格、甲方违约导致的退房影响到销售的,因不可抗拒或者政府行为影响销售进度的,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重大波动,继续销售可能使甲乙双方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双方重新确定销售价格而影响销售进度的,由甲方负责。甲方手续齐全,有工程进度支持,乙方未按合同完成销售目标的,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如乙方超出甲方约定的承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为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若因为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合同期限内,乙方独享、排他的本项目广告媒体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一、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三、凡超出或持平双方约定的销售基价售出的房屋,均可免费办理更名手续。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楼盘销售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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