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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保障问题的建议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3-71285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4 20:15: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服务业-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保障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劳动保障问题的建议

刘丽萍 管艾宏

家政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认定“家庭服务员”这一职业,家政服务踏上自身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同时,把它作为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家政服务业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家庭服务业已经成为增加就业机会、调整产业结构的朝阳产业。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要求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2011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3号文件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3号),进一步明确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覆盖全省城市和乡镇,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发展家庭服务业已经被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家政服务市场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但不容忽视的是,作为朝阳产业的家政服务业,它的规模化、规范化也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国家认定了家政服务员是一项正式职业,但现实中它仍然不同于其他服务行业的劳动人员,国家没有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的具体法规政策,家政服务员自身从心底里就没有把它当成是一项正式职业,这就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受“五低”、“无保障”影响,从业队伍不稳定。近年来国家开始重视家政服务,开展了家政服务工程培训。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家政服务队伍仍存在“五低”现象,即:社会地位低、劳动收入低、技能水平低、文化素质低、自身抗风险能力低。“无保障”即:从事家政服务这个行业,无人给投“五项劳动保险”,不享受社会劳动保障。家政服务员一般都是个人自己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二是家政服务员收入偏低,家庭生活负担重。一般家政服务员生活处于社会底层,个人收入低、家庭生活人均收入不高。据不完全统计,离异、丧偶单亲家庭占30%,在孩子教育、租房、看病、养老等方面的花费大,进账收入少,个人投保成为沉重的负担。青岛某家政公司曾经做过摸底调查,育婴师专业从业人员一般为30-50岁,其中,个人投保占80%,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交费的占10%,退休人员约占10%。可以说,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在社会保障方面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三是没有劳动保障,家政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缺乏职业归属感。家政服务员属非正规化就业范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用工单位或用工家庭不用履行投保(五项保险)义务也可照常用工。虽然现在家政也是一个正当的职业,但它由于不稳定,同时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庇护,从业人员缺乏职业归属感,往往是把它作为向新职业过度或解决暂时经济困难的应急职业,没有长期从事该职业的计划,这也造成的该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

解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不仅可以解决下岗、失业、失地人员特别是妇女就业问题,为广大弱势群体创造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还可以促进家政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为此,建议如下:

一是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建立基本保障,解决家政服务员的后顾之忧。建议政府出资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用户出资一部分为家政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他们建立基本保障。比如:出台家政社会保险政策,由用工家庭负担40%,政府支持30%,个人负担30%。通过这种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可以缓解家政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压力。可以在成熟的地区或成熟的单位对一些多年从事该行业的家政服务员身上先试点,后总结,逐步总结逐步推广,把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朝阳行业建设好、培育好。

二是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建议由政府劳动部门牵头建立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协助政府规范行业经营管理,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可以逐步建立行业准入制和准入标准,建立家政服务诚信管理平台,促进供需对接,加强服务监督,为居民便利安全消费提供保障。通过完善家政服务行业建设,推动家政服务向职业化方向发展。

三是不断规范完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针对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较低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状况,建议政府部门加强产业化研究,打造服务品牌,为家政服务员设立行业准入。对于家政服务员的技能水平,进行分级评定,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引导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以此规范他们的职业操守。鼓励消费者根据对家政服务员信用、服务的评级,明明白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家政服务。

四是营造一个推进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部门应出台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比照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待遇,由政府出资发放稳岗补贴,同时对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信贷及各种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鼓励信誉度高、服务好的家政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家政服务业向产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第二篇:浅谈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及其劳动保障问题

文章标题:浅谈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及其劳动保障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工的细化、竞争的加剧、人口的老龄化,城市家庭对家政服务业的需求越来越大;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入,就业市场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欲加入家政服务行业。一方面家政服务业成为开发就业的蓄水池;另一方面媒体频繁地报道家政服务业中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一些家政服务员在为雇主清洁卫生受伤如何赔偿的问题,如深圳桂东家政公司的保姆小袁在为雇主擦窗时从窗口跌落致死、安徽保姆周岱兰从雇主家的楼上摔下致腹腔大量出血、脾脏破裂、腰椎粉碎性骨折;同时也有报道月嫂用安眠药喂养婴儿的案例。赔偿现象的出现引发了这样一个问题:家政服务人员、雇主、家政公司三方关系到底如何,承担何等权利和义务,家政人员和雇主间的纠纷由什么机构处理,家政人员的社会保障在哪里,在这些方面,相关的法律一直没有清晰的界定。本文试图浅析家政服务业的有关问题,以求教于业内同行。

一、家政服务业的近状

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的操作,大致有三类:自寻工作、中介介绍、家政公司服务。因为服务质量和偷盗等问题不断发生,建立在个人诚信基础上的自寻工作很快就失去了市场,保姆中介应运而生。中介公司带给雇主两颗定心丸:一是服务质量;二是承担责任。中介公司营运至今,又有新的问题出现:

一、保姆服务不能与时俱进,在职保姆的业务培训需求出现了;

二、中介公司的责任虚挂,中介公司所谓的“负责”,其实负的是极其有限的责任,即提供保姆的家庭住址,雇主即使拿着真实可信的家庭住址,有警方的支持往往也很少能找到责任人。由此在家政服务行业孕育出一种新的操作方式即家政服务公司,他们的特征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推介服务人选,雇主雇佣后,除付给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外,还向家政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管理费,由公司负责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承担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的全部行为责任。这种解除了雇方全部后顾之忧的家政服务公司,正代表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家政服务职业中介机构和就业实体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中介服务型,即从事家政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任务以提供劳务和培训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职业指导为主;后者是企业运营型,即从事专门的家政服务员的派遣,并进行经营和管理,工作任务以组织供给资源,收集用人信息,输送合适人选,提供短期培训,对所属员工进行劳动保障事务管理等。

二、家政服务业的弊端

1.社会保险问题很难解决。家政服务公司这种运营方式在目前很难操作,一方面现在家政服务员的素质普遍不能满足雇主的需求,雇主支付的工资和管理费不高,另一方面家政公司的责任过大,而其收费与其责任不相匹配,要求其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很难做到。由于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和工作期间的伤害、致残、死亡等问题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致使供求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步履维艰。

2.争议处理体制不健全。家政服务员虽是雇员,但雇方是家庭而非企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管不上。虽然家政服务员已经是劳动部规定的90种持证上岗的职业之一,但家政服务并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特别是家政服务公司对所介绍的保姆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只能通过保姆、雇主和家政公司之间的约定来约束。而一旦三方出现了矛盾纠纷,也只能依据合同法、民法来处理。另外,许多家政公司只把业务停留在中介,声言对保姆此后的行为概不负责,这使雇主和保姆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少了应有的保障。这几天,保姆监守自盗的报道频频见诸报刊,而年轻保姆遭遇“色东家”的事情也时有耳闻,这使人们对这个行业的安全、可信度打了个大大的问号。经过中介公司介绍进入雇主家工作的家政服务人员,一旦与雇主发生纠纷,依据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关于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与家政人员间的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而涉及到家政服务员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责任承担问题,则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责任。通过中介介绍到雇主家工作的家政服务人员,如果未与雇主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家政服务人员、雇主间的权利和义务常常很难得到维护或履行。

三、对家政服务业劳动保障问题的思考

1.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

家政服务人员可分为小时工和全日制工。不管是小时工还是全日制工,均应与家政服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家政服务人员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家政服务公司应与雇主签定劳务输出协议。小时工的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家政服务公司与家政服务员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可约定试用期。小时工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

第三篇:上海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上海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妇联联合委托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对上海家政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上海家政发展异常迅速,但同时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大致有以下三个问题:

一、缺乏统一管理,家政市场比较混乱

上海家政市场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非法中介组织发展无序。非法中介由于人员少、设备简陋、管理成本低、低价销售又无须交税,利润空间很大,因此泛滥成灾。受利益驱使,非法中介随意或者刻意隐瞒服务员的病情或者不良记录,并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恶劣做法,使用户即使遭受到侵害也无法投诉他们,也使正规家政服务机构受到不小的冲击。之所以会造成上述现象,是因为目前上海没有统一的家政管理部门。现在上海从事家政服务的机构有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正规劳动组织,其审批权分别隶属于工商、民政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这三个部门只负责注册登记,缺乏相应的管理业务。从目前三个部门的职能看,不可能由其中一个部门全面承担起家政市场的管理职能。由于全市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主体,所以无法对目前比较混乱的家政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

二、安全隐患多,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

本次调查显示,有三分之一的家庭不敢聘用家政服务员,用户家庭普遍反映了对家政服务员的不放心,其中有45%的用户对服务员的来历不明不放心。而另一方面,家庭在使用家政服务员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⑴风险意识差,缺乏审查服务员身份的有效手段。有74%的用户未查验家政服务员的户籍或居住证明,78%的用户未查验其健康证明,很多用户不了解所聘用的家政服务员是否有不良记录;⑵保险意识差。2004年7月,上海率先推出了“家政服务综合险”,此险费用低,仅为30元,又不受家政服务员更替的影响。但是本次调查显示,只有18%的家庭购买了该保险;⑶维权能力弱。用户在遭遇侵害时,大多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求助或投诉。从上述问题可以发现,因为家政组织和家政市场缺乏规范,导致用户与家政服务员都没有安全感,也因为家政服务业没有法律上的保障,一旦家政公司、用户或者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纠纷,很难找到法律上的依据,家政服务员和用户即使受到侵害也很难为自己维权。

三、家政服务员培训率低

目前,在上海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主要以外省市的中年女性,尤其是农村中年女性为主,占到80%之多,而上海籍的家政服务员只占20%。家政服务员呈现出文化程度偏低、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训练的基本特点。本次调查显示,现有的家政服务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约90%的家政服务员未接受过任何专业培训,尤其是外地籍的家政服务员因为要承担培训费用而不愿意参加培训,因此不少人对各类家用电器、名目繁多的洗涤用品以及老人需要按时服的药品搞不清,有的则家务不会做、孩子不会带、老人不会护理、买菜不会记账甚至连普通话也不会说。而很多参加过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尤其是上海籍的家政服务员则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认为家政服务低人一等而不再愿意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家政市场出现了“培训的不上岗、上岗的不培训”的现象,市场普通缺乏优秀的、有经验的、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家政服务员,不少高收入白领、涉外家庭急需受过专业训练的家政服务员,复合型、全能型管家更是供不应求。

四、对策与建议

1、成立上海市家政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使家政市场逐步规范有序

(1)建立行业准入制和准入标准。建议在现有工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三家分别审批体制的基础上,明确家政行业协会为上海市家政市场管理主体,由市家政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准入制。新进入家政市场的中介、公司和非正规劳动组织必须由市家政行业协会进行资格认定,在获得由市家政行业协会颁发的行业准入证的基础上分别到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此举既可以从源头上对家政中介、公司和非正规劳动组织建立起相应的家政行业标准,又可以建立全市从事家政中介和服务实体的数据库,便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掌握全市家政服务业的基本状况,为全市家政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2)制定家政行业规范。第一,为政府制定工资指导价提供依据。家政行业协会可以参照家政服务员的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工资标准,鼓励外来家政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等级,吸引上海失业人员从事中高档家政服务的积极性,并为政府职能部门推出不同层次的工资指导价提供依据。此外,在家政中介公司鱼目混珠的情况下,很多家政中介公司对家政服务员、用户乱收费,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为家政公司、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指导价,以保障家政服务员和用户的权益。

第二,制订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合同。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尚缺乏有效规范的管理机制,建议可以从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合同入手,逐步建立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并通过家政行业协会为家政服务行业制定全市统一的标准化雇佣合同,包括家政公司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的合同、家政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同、用户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的合同。

第三,建立家政服务员的基本资料信息库。建议通过家政行业协会建立家政服务员的基本资料信息库,包括服务员的服务等级、诚信等级、个人专长、用户对该服务员的评价等,提醒用户和家政公司及中介避免使用不适合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

第四,建立家政行业协会的专业网站。目前有很多家政公司自己建立了网页,但全市性的、具有公信度的家政服务网站还没有建立。家政行业协会的专业网站可以提供家政行业协会中各服务机构的情况、培训信息、价格信息、家政服务员服务等级和诚信信息等。家政服务员、中介机构、家政公司都可以通过家政网站了解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市民也可以通过注册,快速、便捷地为自己找到合适的中介公司及家政服务员。

(3)建立家政行业监管。第一,家政行业协会可以对其成员单位实行统一星级挂牌。家政行业协会可以为会员单位制定星级标准。家政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服务质量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每年评定一次,并为评上星级的单位挂牌。

第二,对成员单位中的家政服务员实行服务等级评定。家政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家政服务员服务技能、诚信情况以及个人专长进行服务等级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在家政行业协会的网站上公布,家政服务员入户服务时必须佩戴有服务等级的胸牌上岗。

第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方法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并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投诉和举报。

第四,建立奖惩机制。家政行业协会可以每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家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的十名优秀成员单位,并将社会举报多、投诉多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五,严格把好服务员关。家政行业协会推荐的服务员必须有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如“三证”缺一者将对该会员单位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如发现推荐出去的服务员有严重的健康问题者,取消其会员单位资格。

(4)提升行业服务水准。第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家政市场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家政行业的最新动向;第二,召开家政行业协会的年会、研讨会,以获取家政行业的发展趋势及信息,并搭建家政服务公司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沟通的平台;第三,举办家政服务员服务技能擂台赛,提升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技能。

2、细分培训市场,完善培训机制

第一,在本次调查中,有很多家政公司和用户反映,不少持证上岗的家政服务员不会做家务。通过调查分析,发现现有的家政培训课程中应知的内容更多,而应会的内容相对较少。因此,我们建议在家政培训中,应把实践操作内容作为核心内容,相应减少应知比例,并建议增设为期一周的岗前见习。通过课程学习、典型帮带、经验交流使家政服务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都得到强化,达到家政服务上岗标准。

第二,建议家政培训学员应由家政服务机构提供。具体操作路径可以先由家政服务机构向行业协会提出培训申请,再由行业协会委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家政培训机构统一培训。我们认为,这样的运作方法可以改变“培训的不上岗,上岗的不培训”的现象,促进培训与上岗的有效衔接,减少培训资源的浪费。

第三,细分培训市场,提高家政培训的有效性。鉴于上海市民从事低端家政服务积极性不高,但是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特点,有意识地为上海市民开发中高档的家政服务项目,吸引上海市民加入到中高档家政服务队伍中来,可以适度培养一批复合型的家政服务及管理人才,以满足市场紧缺的家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复合型的高级管家以及涉外家政服务员的需要。同时正视外来人口已经成为上海低端家政市场的主力军的现实,适当放开外来人口培训的大门,每年给予家政公司一定的培训名额,通过家政机构逐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和简化。

3、制定有关灵活就业的法律,为家政服务提供法律保障

当前,政府有关家政服务行业的政策还不尽完善,监管力度也很薄弱。家政服务业和其他灵活就业一样,因为没有法律上的保护,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找到法律上的依据。我们认为市民一旦加入灵活就业行列,原则上就纳入了就业统计范畴,政府理应为从事灵活就业者提供法律保障,以鼓励市民从事灵活就业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建议立法部门应尽早制定保护灵活就业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第一,用法律形式规定灵活就业的相关权益。我们建议,可以从签订雇佣双方规范合同入手,为家政服务员等灵活就业者提供法律上的保护。

第二,建立“灵活就业”的专项社会保险。家政服务综合险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家政雇佣双方的利益,但是该险种不同于工伤保险等五大法定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它是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因此,我们建议社会保障部门专门研究、设计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险,让从事家政行业的妇女有社会保障。第三,为家政服务员的“带薪休假”提供法律保障。当前,家政服务领域的福利待遇几

乎为零,这极大地损伤了家政服务员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对工作一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员实行 “带薪休假”制,突破家政服务领域的“零福利”。

注:本文由上海市家政调研课题组提供

上海侍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篇:家政服务组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家政服务组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家政服务是指将部分家庭事务社会化、职业化,由社会专业机构、社区机构、非盈利组织、家政服务公司和专业家政服务人员来承担,帮助家庭与社会互动,构建家庭规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此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关键词:双赢、规模化、信用

家政服务是一项跨世纪的“双赢”工程。一方面,它为广大家庭提供了保姆、护理、保洁、物流配送、家庭管理等方面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它是解决再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家政服务业就业潜力巨大,至少可为中国提供500多万个就业岗位。

中国家政服务业已初具规模,众多家政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各个城市,有些甚至已形成一定品牌,服务范围日益扩大,内部分工更加精细,服务内容开始分级。家政服务消费热业已形成,一种新的消费时尚(家政服务成礼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一些商家把家政服务当作“谢礼”,回报客户;老板把家政服务作为“温暖礼品”,犒劳员工;儿女将家政服务作为“孝心礼”,献给父母。现代家政服务已不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保姆和佣人,而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高技能的服务工作,所以对家政服务师的培训已成为家政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家政服务师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技能的必走之路。家政服务师属于技能型人材,因此在培训家政服务师时必须以技能为主要突破点,即以技能培训为主,兼顾理论培训。

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家政服务市场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作为朝阳产业的家政服务业,它的规模化、规范化也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基层反馈:家政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工作节奏的加快,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步伐也日 益提速,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日渐趋升。然而,一些家政服务员素 质的低劣和非法中介的横行,使得不少亟待服务的家庭因缺乏安全感 和辨别能力而不知如何选择家政中介机构,一些正规的家政服务机构 则因非法中介的大量存在而举步维艰、叫苦不迭,引发了许多的社会 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政服务机构小规模、分散化、低水平经营。家政服务业一直被视为解决下岗矛盾的一个再就业“蓄水池”,各级政府部门提供 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进人家政服务行业,自我创业。这些人员普遍缺乏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经验,缺乏组织发展设 计、规划和拓展的能力,很多家政服务机构处于微利或者亏损的局面。造成家政服务的市场碎片化,加剧了家政服务机构的零落分散、铺天 盖地,以及在小规模、分散化和低水平基础上的恶性竞争。

二是缺乏审查服务员身份的有效手段。安全、可靠是大多数家庭 对家政服务员最大的要求,但是,我们不时能看到媒体报道伪造身份 的不良家政服务员偷窃主人家财物,甚至绑架勒索的事例。这说明采取有效手段核实或了解家政服务员的身份及其不良记录是家政服务 机构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第一步。目前大多数从事家政服务的外省 市人员是自主进入的,她们既没有相关部门的推荐,也找不到本地人 做担保,很难通过有证经营的家政机构介绍给用户,于是只能流向非1法中介。因此,而事实上,大多数的机构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三是家政服务员缺乏专业训练。由于大多数服务员教育程度低又 缺乏职业训练,加上外省市从业人员的卫生习惯、生活方式和家务达标要求等都和本地家庭的期望有较大的差异,不少人对各类家用电 器、名目繁多的洗涤用品以及老人要按时服的药的名称也搞不清;或 对用户布置的整理、清扫任务,常自以为已经很干净了而敷衍了事甚 至不予理睬;有的则家务不会做、孩子不会带、老人不会护理、买菜 不会记账甚至连普通话也不会说;而迟到早退、浪费水电煤气、粗糙 马虎、东西乱放、烧菜不合口味等现象的屡见不鲜,自然难以使用户 称心、满意。四是对非法中介缺乏有效监管。在一些大中城市,大街小巷遍布着设置简陋的保姆介绍所,其中无营业执照的甚至比有相关执照的 多,以至那些急需家政工但又缺乏专业知识的居民难以辨别也无能力 认证,不安全感顿生。统计表明,大多数家庭遵循方便原则就近寻找 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其中约半数偶尔碰巧遇到哪个中介所就急于去询 问。此外,信息和专业知识的缺乏也使大多数居民不知上哪里求助,也不清楚哪些家政服务中介是有资质和信誉的,以为在附近随意寻找 成本较低。由于良莠难辨而常上当受骗或不称心,于是,家

政中介的 可靠性和诚信度被大打折扣,直接累及正规中介和家政服务市场健 康、有序的发展。

二、建议和意见

一是成立行业协会,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有序地发展。成立家政行业协会,使其成为家政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 调的主体,并依据《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制定家政行业质 量规范、服务标准;进行行业培训、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开展发布 价格协调、行业准人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以及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 营,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会员,采取各种惩戒措施;并对家政服务机构的资 质进行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的考核,从源头上进行监管,使市场 潜力巨大的家政服务业规范、有序地发展。

二是扶持规模化的诚信服务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只有从以往原始 作坊式和游勇散兵式的零打碎敲、无序运作,向企业化、规模化的方 向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打造响亮的诚信、优质家政服务 的上海品牌,才能发掘和满足不断增长的家庭服务之需求。有关部门 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形成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优秀家政 服务组织以壮大正规、质优、发展前景看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并通过 各种传媒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打造和树立上海家政服务信得过品牌,扩大其积极影响,赢得更多的客源和更大的发展,逐渐挤走“一条板 凳、一个电话”游勇散兵式的无证非法中介。

三是严格服务员身份审查,力推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于家政服 务直接关系到被服务对象和家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提 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家政服务组织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机制并制定严格 的家政服务员上岗程序,推荐上岗的从业人员要具备身份证、健康证 和上岗证等证件。

四是推行多层次培训,使职业教育制度化职业教育和培训是全面 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素质的关键环节,鉴于不同生命周期、经济条件的 家庭有着各不相同的需求,应推行不同层次、内容和目标的家政服务 职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家政服务水平和质量。下面简单介绍一些聘请和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

1、不宜只看外表。聘请家政服务员应以务实为主。

2、不宜只重言谈。

3、不宜只重学历。高学历人材家政服务技能却不一定会高;

4、不宜过于大方。不要在服务员刚有一点成绩或进步时就给予高额奖励。

5、不宜过于放纵。您在聘请和使用家政服务员时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确立雇佣关系和工作职责,以便服务员有章可循;

6、对待家政服务员不宜过于冷漠。对待服务员要有爱心。

7、工作要求应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给家政服务员一个适应过程。

8、尊重服务员人格。不能打骂虐待服务员;

9、聘请家政服务员后您应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但也不能刻意的监视和怀疑服务员的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要取得信任。

参考文献:《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五篇:提案:关于大力发展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建议

关于大力发展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建议

家政服务是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下的一项新兴行业,是家务劳动社会化的产物,主要包括家庭生活消费品的商品社会化服务和家庭服务的劳动社会化服务。从服务的内容上,烹调、洗涤、操持家务、照料老人、看护婴儿、看护病人、护理孕妇与产妇、制作家庭餐、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娱乐等都属于家政服务的内容。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以及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居民对家务劳动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有近40%的家庭需要社会提供家政服务。深圳特区走过30年的光辉历程,这座年轻城市的家庭和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人赡养和子女抚养等家庭职责,使得越来越多的深圳人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专业化家庭服务作为帮助市民降低生活压力、获得优质生活的有效手段,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市民的期盼。

一、我市家政服务业的现状

深圳是个移民新兴城市,官方人口统计全市共1400多万人口,200多万个家庭单位,起码有30万户家庭需要人帮忙、料理,10万家政服务员缺口。年轻人都在外拼搏,需要一个稳定家庭,需要一个比较好的人到家里干些家务,另外还有现在流行的的月子护理。有的家庭请两个家庭服务员,一个专门辅导小孩功课,一个专门负责卫生做饭。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6万多外籍人士在深居住、生活、工作,分别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他们主要集中在蛇口和本市一些以外籍人士为主要群体的住宅区。外籍人士对高端家政服务人才的需求正迅猛增加。我们注意到,深圳的家政服务业已完全不同于过去的保姆职业,它的市场空间非常巨大。传统的家庭服务业的范围已大为拓宽,衍生出许多服务方式,包括家务保姆、家庭医护、家教、管家理财、家政秘书等。几乎每个城市家庭都有家政服务方面的需求。

目前深圳市正规注册的家政公司,从工商局统计有600家。经营比较好的也就80家左右。现在在深圳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人员有8万人左右。到深圳从事家庭服务的从业人员中,农村与城市来的比例基本是8比2。农村8,从小城镇来的和非农业人口占2。这些从业人员的学历偏低,也有大中专毕业的,有些毕业后

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者在内地工资低,他们选择来深圳作家庭服务员。早期的需要市场,主要大量需要理的还是护理老人、带小孩、搞卫生、做饭的家庭服务员,以及部分涉外的高端人才。由于准入门槛低,家政企业以及服务人员良莠不齐,也成为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服务行业。

二、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深圳家政业还处于“弱势”,发展需要扶持,市场需要规范

深圳家政服务业由于起步较晚,市场正处于发育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弱势产业”。首先这是受众把家政服务的领域看得过于狭窄,特别是视“保姆”职业低人一等传统观念影响的结果。基准是政府的管理也还没有跟上,没有从塑造一个新兴产业的角度来看待家政服务业,因此市场管理就有种种不正常的现象,雇主、家政工、家政公司三方的权益也得不到很好的维护。要发展家政服务业,必须进一步规范市场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除了大众就业观念有待提升外,家政服务产业化、家政公司企业化动作是一个重要方面。行政主管部门应像对待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通过采取适当鼓励政策和规范化管理,引导它们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菲佣”在香港市场有良好信誉,我们可以吸收其成功的经验。

2、价格随市场调节,稳中有升

目前广东省家政行业协会发布的家政服务员工资指导价仍保持在去年的800元,但指导价只是一个参考性的最低价格,保姆工资主要是靠市场调节,眼下供不应求的状况自然导致行情看涨。据反映,近2年,深圳全市一直存在10万左右的保姆缺口,而且短期内难以填补。该负责人认为,“由于巨大供需缺口的存在,加之800-1200元左右的工资水平基本还处在深圳市民能接受的范围,故今年以来深圳家政市场持续火爆”。

对深圳佳居乐、陆港家政、好阿姨等部分家政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深圳劳务市场上稍有经验、住家且只负责一般家务工作的家政服务员月工资至少要1000-1200元,毫无经验的新手都有900元左右;再加上向家政公司交付的介绍、管理、社保等费用,请个保姆一年下来花费起码超过1.6万元。而如果请每日6小时(负责两顿饭)的包月钟点工,工资也得800-900元,而且可能经常会换人。像月子服务员和管家,至少也有1200元,最高达到3800多。

3、缺乏细化的统一的基本的服务标准

深圳家政行业暂无细化标准或行业指引:比如月薪多少钱的保姆需具备什么素质,该干什么活、干到什么水平,家政公司具体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都应该有明文规定。我们关注到,新的特区家政行业管理规定已在酝酿中,家政行业有望进一步规范。行业内的企业差异化服务可以期待是竞争的亮点。

4、培训中介机构力量不足,家政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

家政员的技术等级国家早有规定,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等,但深圳市从事家政人员培训的机构屈指可数,深圳市家政服务员许多都没有级别认证,有些大型家政公司也搞培训,发上岗证,不少中介机构只是把人介绍出去了事。不少家政服务员自身素质较低,有的接受文化教育少,有的因种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服务质量低,甚至出现事故;有的还在职业道德上出现问题等等。

家政服务员素质有待提高,原因多方面。第一按照目前深圳的现代家庭的要求,服务员存在一定的差距。大部分家庭服务员都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素质差。对深圳社会了解少,达不到雇主的要求,这是个普遍现象。第二是道德品质问题。这些家庭服务员从农村比较穷的地方,一下子来到深圳这样的国际化都市,反差特别大,看到雇主要什么有什么,有些人就产生不平衡、不健康的心里。小偷小摸的行为就出现了。三是基本功不过关,有些甚至连饭都不怎么会做。深圳保姆的工资并不算低,但现在社会上普遍对家政服务存在误解,认为保姆就低人一等、可以随意使唤,使许多家政员产生自卑心理,缺乏归属感自然就做不好工作。

5、保姆及雇主权益保障问题

保姆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由来已久的问题。目前深圳市场上大多数家政公司属于中介性质,只负责给保姆和雇主“搭线”,不与保姆签订工作合同。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中介公司忙于赚钱,缺乏对保姆的培训和管理,保姆的服务质量很难保证;在雇主和保姆发生纠纷时,多数情况都是保姆离开,中介公司再另外介绍其他的保姆,而被辞退保姆的利益缺乏保障。

行业的先行者已经重视问题,07年5月以来,深圳佳居乐公司与30多名月嫂和多名育婴师、陪伴式家教签订了10年以上的家庭服务终身制合同。据公司经理陈健称,有了基本保障之后的保姆们对公司的归属感增强了,工作起来也更

有干劲。

三、发展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认识我市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改变经济产业结构,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加大家政服务业宣传的力度。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扶持、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家政服务业先进典型,提高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引导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化发展,为家政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明确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家政服务业具有部分公益性,初始阶段仅靠企业自身发展远远是不够的,政府应给予更多的关注。政府应当根据家政服务业的特点实行税收政策扶持,制定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根据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加以落实。

四是加强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建立家政服务业员培训基地,开展家政服务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把家政服务人员的培养纳入职业学校教育的轨道,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让培养机构最大限度地向家政公司输送合格人才,加快发展我市中、高级家政服务员队伍,并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是大力拓展家政服务消费市场。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努力营造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推动单位后勤社会化,加快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推动社区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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