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实训制度
郑州大学成人教育学员实训守则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实验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合格人才。根据郑州大学成人教育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守则。
1.遵纪守法,不在实训中心大楼内喧哗、打闹和进行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2.实训中心大楼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
3.统一着装。如有特殊防护要求,必须按安全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实训前,必须预习实训教学内容及注意事项,实训后,按时按要求完成实训报告。
5.听从指导教师指导。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处理。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7.节约水、电、实训材料。
8.损坏仪器设备、器材,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10.虚心请教,勤于思考,在实践中注重提高职业素质。
第二篇:实训基地制度
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目录
一、关于实训基地管理与运行
1.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章程)2.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校内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3.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调整和撤销管理规定 4.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规定 5.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6.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规定 7.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二、关于教学仪器设备管理
1.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台账)2.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3.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购置管理办法 4.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训材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5.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6.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大型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7.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践教学耗材管理办法(含使用笔记本)8.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统计管理规定
三、关于实验实训室标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1.实验实训室门牌 2.实验实训室简介
3.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4.实验实训室教师岗位职责 5.实验实训室学生守则 6.实验实训室相关操作规程 7.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8.实验实训室承担典型实践内容介绍(2至3个)9.实验实训室设备编号(粘贴条码标签)
一、关于实训基地管理与运行 1.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内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实践场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内实训基地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校内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四条 校内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为我校培养中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的重要基地。
第五条 校内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颁发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 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校内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为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 作。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和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八条 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和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九条 校内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条 校内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一条 校内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章 实训基地检查与评估
第十二条 要建立校内实训基地检查、验收制度。校内实训基地基本建成之后,学校要依据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有关规定对各实训基地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实训基地运行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学校按照实训室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要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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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校内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条、实训基地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实训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初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认真学习学校“8S”现场管理标准,经过安全教育且掌握了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方可进入基地工作。
第三条、实训教师应在每学期接到教学任务3天内向教学系提供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耗材情况统计,并将实训设备、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等完好情况向教学系通报。
第四条、实训教师组织学生穿戴好防护用品,有序地进入实训教室,按要求进入工位。学生必须遵守实训守则,爱护实训设备、节约使用材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条、实训过程中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实训结束后,实训班级负责做好卫生,如实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第六条、每学期结束要进行实训室的交接,要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第七条、实训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系主任同意,主管校长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且及时归还。
第八条、实训基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实训教师为本实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实训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必须关好空调、水、电、门窗,杜绝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第九条、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校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教学系主任同意。天津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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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调整和撤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规范实验实训室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必须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做好可行性论证,避免因盲目的建立、调整和撤销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实验实训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各类实验实训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二章 实验实训室建立、调整、撤销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的建立必须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凡申请新建的实验实训室,须由系一级的单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实验实训室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实验实训室发展规划,教务处对申请建立的实验实训室进行初审后,提交主管校长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建立。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的调整指对实验实训室进行不涉及实验实训室新建和原有实验实训室撤销的调整,如:实验实训室的更名、实验实训室部分合并、实验实训室方向和任务变化等。实验实训室调整须由系一级单位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和方案,书面报送教务处,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实验实训室的撤销,需要由系一级单位详细说明实验实训室撤销的理由和方案以及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实验实训室用房的处理办法、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及相关经费的处理意见等,书面报送教务处、人事处,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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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实训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的收集管理,及时反映实验实训室的现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实验实训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信息收集的意识。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应积极学习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够利用先进的工具和手段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条 各实验实训室应指定专门的实验实训室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每年上报的信息均以学为统计时间单位。
第二章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的内容
第五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内容包括: 1.实验实训室实验教学项目信息。2.专任实验实训室人员信息及人员情况。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增减、变动情况。
4.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单价20万元以上)使用情况。5.实验实训室经费信息。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对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配合,高质量按时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工作不力,收集报送信息不全,谎报虚假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将作为实验实训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之一。第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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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实践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的能力,正确地掌握专业技能和技巧,完善其智能结构,使之成为适应现代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本规定所指的实践教学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各种实习都应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由教务处协调安排时间进行。学校其他各有关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条、实习的经费来源由校财务处统筹安排,并纳入经费预算计划。
第二章 实践场所的选择和实践基地
第四条、教学实习一般在校内进行。生产实习场所应首先选择与学校联合办学企业和单位。若专业无联合办学企业和单位,在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实习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技术、设备比较先进,生产较正常,对学生实习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的企业、厂、所。实践地点的确定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某些专业、某种性质的实习可采取学生自选地点(单位)分散实习的办法,但必须经教研室、系部研究批准后,认真组织并有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考核措施和手段。
第六条、一次实习一般应在一个单位进行,如若不能满足实习要求,以当日能返回实习点或学校为原则选择几个实习点。
第三章 教学实习
第七条、课程内安排的大型集中性实践教学称为教学实习,一般为一周以上。第八条、教学实习由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情况和大纲要求,合理制定 出实习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系部、教务处各1份。
第九条、实习前,由各系部组织召开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计划、目的、意义、安全、组织纪律等相关事项。实习指导教师将与实习有关的资料、实习卡片等发给学生。
第十条、教学实习以任课教师为主,任课教师有其他教学任务的应安排实训指导教师负责。
第十一条、在实习前一周任课教师应与实训指导教师一起参与教学实习的仪器设备准备工作和其他准备工作;实习结束后,实训指导教师应整理仪器设备和其他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教学实习成绩由任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测评或答辩得出。
第四章 生产实习
第十三条、到企业、厂或其它基层部门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称为生产实习,一般为1周以上。
第十四条、实习由各系部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学期进度安排,合理制定出实习时间,并由教研室负责人制定出实习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系部、教务处各1份。
第十五条、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检查学生的实习进行情况;与实习单位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实践,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教师应利用实习的机会注意收集生产现场的技术资料,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十六条、实习结束时,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教师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考核,并以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核的方式可根据实习的内容和特点确定,并列入实习计划之中。教师要认真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并给予书面评语,也可以请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共同参加审阅。实习队长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共同写出实习总结,交教学系(部)。
第五章 实习卡片和实习报告
第十七条、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写实习卡片,记载每天实习的简略情况(如心得、收获、发现的问题),作为检查实习计划实际执行情况的依据,并为编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第十八条、学生实习报告着重写自己的收获、体会及自己的分析、看法等实际内容。
第十九条、实习结束。学生必须把实习卡片和实习报告交给实习指导教师审阅,并评定成绩后,全部送系部统一保管和处理。
第六章、实习鉴定与考核
第二十条、学生实习鉴定以政治思想为主要内容。包含学习态度、劳动态度、组织纪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实习鉴定时,由学生先作出自我鉴定或小结,实习单位给出鉴定意见并签署盖章。
第二十一条、实习成绩考核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
理论部分的考核:实习期间若进行理论授课,由理论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中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出具书面试题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实践部分的考核,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中对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学生实习卡片、实习报告,实习中的纪律和表现情况,现场指导人员意见和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第二十二条、实习指导教师应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考核成绩及实习鉴定送系部,各系部应将学生实习成绩及时报教务处。
第二十三条、未按时交实习报告的学生,或病假、事假总计占实习时数的1/3。或无故旷工累计为2天的学生,考核成绩不及格。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按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实习纪律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学校与实践单位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犯,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帮助改正。并书面报系。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实习指导师与实习单位领导研究后可停止其实习。并限期返校,听候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或病假的,须持有证明,经实习小组或实习指导教师签注意见,经系批准,才能离队,并按规定补实习,否则,按旷课论处。第二十六条、实习学生应爱护现场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和使用仪器,未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不能擅自开动机器和使用仪器,如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也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发生损坏事故,将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处理。
第二十七条、实习未结束,不得提前离队。
第八章、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第二十八条、实践教学质量由系部、教务处、共同进行监控
第二十九条、教学实习在结束时由校督导室不定期派督导员对实习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实践教学管理所属系部,以便在下次实习时进行改进。
第三十条、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由学校、教务处、系部不定期派人到学生所在的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单位进行巡视检查,掌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情况,并针对掌握的具体情况与学生实践所在企业、单位、厂、所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下次实践教学时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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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践教学改革,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利用实验实训室资源进行实验、实训、科研等活动,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规范并有序地做好实验实训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开放的意义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学生提供实验实训条件,不仅是对学生技能、动手能力的培养,而且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有条件的实验实训室都要对学生进行开放,提高实验实训室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实训室的资源效益。
第二条 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实训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实训室开 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验实训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实训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鼓励实验实训室采取各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实验实训室应本着实践教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
第二章 开放的形式
第三条 时间开放 实验实训室利用课余时间对外开放,学生、教师可到实验实训室先行预约。
第四条 实验实训项目开放 针对每门课程的实验要求和集中的实训课程要求,由实验实训室拟定该门课程必开的实验实训项目和选开的实验实训项目。学生必须完成必开的实验实训项目,并且从选开实验实训项目中选做,达到本课程要求的实验实训学时数。
第三章 实验实训室开放的内容
第五条 实验实训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验实训室所承担的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综合性实验实训是指实验实训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实训;设计性实验实训是指给定实验实训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实训。
(三)小发明、小制作等,由实验实训室拟定题目、方案,向学生公布。
(四)学生自带的实验实训项目。
(五)课外科技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
(六)教师的科研课题。
第四章 开放的实施方案
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充分发挥教学单位和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作用,教学单位直接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开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由实验实训室拟定相关课程的必开和选开实验实训项目,每学期向学生公布开放的项目。
第八条 不属于实验实训室公布范围内的实验实训项目,由实验实训者制定实验目的、步骤、方案等,向实验实训室申请,由部门领导审核。
第九条 开放实验实训教学所需材料(科研课题除外)由实验实训室提计划,经系 部批准,由教务处统一采购。
第五章 开放的要求
第十条 各开放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实训内容做好实验实训准备工作,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开放情况和安全等方面的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实训室前应预习、阅读与实验实训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训实施方案和有关实验实训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实验实训项目完成后,对实验实训项目的创新点、实验实训数据采集记录、实验实训操作过程、实验实训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进行认真总结,把实验实训报告、论文等提交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室应及时总结和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工作。
第六章 鼓励与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评选一批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的开放项目作为优秀项目。
第十五条 各实验实训室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验实训室开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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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实践教学过程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实习实训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实习实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第二条、学生到车间实习实训,不准穿拖鞋、凉鞋,不准戴围巾、手套,男同学不准穿短裤、背心,女同学不准穿高跟鞋、裙子,要戴工作帽。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第三条、学生实验或实习,必须有教师或实验实训室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每学期的第一次实验实训课,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车间里的电闸、开关、配电柜等不准随意乱动,以防造成停电短路事件及人身设备伤害事故。
第五条、实验实训室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行车等,应做好验收、年检等工作,并指定专人持证上岗。对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实验实训室需建立特种设备运行档案,确保安全实验。
第六条、实验实训室必须按规定配齐对口、专业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注意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并建立记录制度。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整洁。
第七条、不准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喧哗、窜岗和抽烟等,以免造成事故或影响他人工作
第八条、实验结束后清理好各种器材、工具、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物品、纸屑等杂物,必须清扫干净,消除隐患。
第九条、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和每学期放假前,校(系)应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如发生事故,要保持冷静,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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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仪表无线电工业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统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设备统计是指学校各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学校各类教学实训设备按月度、季度或进行的设备状况、设备利用及使用效果方面的统计和分析,设备统 计工作是教学实训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理顺设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发挥设备统计工作在设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二条、各系部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统计员,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实训设备统计管理的职能部门,各系部统计员负责设备使用原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设备故障、维修方面的统计管理。
第三章 统计工作任务
第四条、设备统计工作的任务是对设备管理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必要的信息的选择、收集、加工、分析和反馈,以便考察分析、研究提高教学实训设备管理工作,其具体任务是:
1.统计学校拥有的各类教学实训设备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2.统计设备的使用率,反映设备利用程度和效率,为教学安排与制定提供依据。3.统计设备的故障率,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为教学实训设备采购提供参考。4.统计设备的运转、消耗情况,整理并积累使用各项数据。
5.统计设备维修情况及效果,为实验实训室维护提供依据。
第四章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规定
第五条、各系部报送的统计报表要求书面与电子版各一份,书面报表必须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并留一份备查。
第六条、统计报表数字要准确,字迹要清晰,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迟报。第七条、各系部要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要求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档案化,各类原始资料保存期一年,各类统计报表保存期五年。
第八条、如果审阅人员发现统计数字有误,要通知责任者本人及时更正。第九条、统计人员应在月初5号前将上月设备管理统计资料统计完毕 第十条、每季度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各系部的设备统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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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实训安全制度
目录
1、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4、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5、学生安全实训守则
实训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训基地安全管理,确保实训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对实训基地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实训安全全过程、全员参加和全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一把手”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各校根据实训基地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工种(项目)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制订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定期对责任落实进行督查。实训基地要为学生(培训学员)创造安全实训的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用品。
3、构建实训安全网络,大力加强安全实训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事故后教育,学生(培训学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指导教师必须取得相关的“上岗操作资格”,才能上岗指导。只要有学生在实训活动,必须有实训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
4、对实训基地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对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和使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对实训基地的安全检查,要求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清除隐患。
7、对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麻醉等危险品,要求专人管理,严格入出库制度,定期检查,帐、物、卡相符。
8、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9、要不定期检查各实训基地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学校保卫部门,每学期对实训基地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11、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实习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场。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4、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电器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7、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8、实验室应无条件地接受学校、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仪器、器材等应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1、实验仪器,实习设备是职业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实践性教学环节正常进行的教学、实训、实验服务的技术物质条件,必须重视管理。
2、学校要设立设备管理机构或设专门的设备管理员,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3、学校购置的实验仪器及实训设备按正常程序要进行验收、入库、出库,进行安装、调试,才能交付正常使用,并作好帐册登记。
4、年底,学校要核对当年所购仪器设备是否帐物相符,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有无损坏。如有差错要及时纠正。
5、对于5万元以上的仪器和设备,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前期及设备使用后两个时期的资料)
6、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悉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机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7、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设备的维护有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类;例如机床设备的维护有日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并应做好保养记录。
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实训技能训练是职业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实训指导教师在技能训练过程中,担负着抓好实训安全的重要责任。为了使实训技能训练在实训教学中能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职责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生产实训的教育。拟订适当实习课程进度、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教导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并贯彻实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把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之中,以培养学生预防事故和职业性危害身体健康的能力,提高学生安全生产实训的自觉性。
3、随时注意学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势、身体位置是否适当。要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的措施。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别规定不同的实训时间,注意学生劳逸结合;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给学生创造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分析解剖,找原因,查危害,找出杜绝事故的办法。还要根据学生实训时不同工种,规定穿好不同要求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防护用品。
4、要培养学生善于运用注意力的集中、分配和转移。在生产实训时,要提醒学生高度集中注意,思想不能放松。注意并维护学生实习安全,发现异状时,随时纠正或制止。还要善于把注意力分配到几个事物现象上去,在长时间连续学习过程中,应给予学生适当休息,勿使过分疲劳。督导并检查实习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形,纠正不安全习惯。
5、对繁杂或具危险性之工作,应特别严格监督,并适时指导。要掌握事故规律。一般说生产实训初期和生产实训末期容易发生事故。在生产实训初期,学生由于好奇心强,什么都要看,什么都想动,就容易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生产实训末期,思想放松,麻痹大意,也容易发生事故。
6、协助布置实习工场、安全维护及机具保养之工作。对实训时的设施、设备、工量具要经常检查维护,使其处在正常的合格运转状态。指导学生保养机具设备,并保持工场环境之整洁。对在实训中,发现设施、设备、工量具有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7、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应付偶发事件。在实训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立即停止实训,向上级报告,并写出事故经过,总结经验教训。
学生安全实训守则
1、学生实训前应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
2、学生实训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在操作前一定要明确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3、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听从实训指导老师的指导,自觉遵守纪律,做好实训的安全保护工作。
4、在实训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入车间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戴围巾,长发应戴帽子。
5、学生操作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操作中,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
6、学生应爱护实训设备、仪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材料,如损坏设备仪器应及时报告并按章赔偿。
7、学生实训时,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乱窜岗位,打闹嬉戏。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8、学生实训时不能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物体。操作完毕,—定要切断电源。机器设备、仪器装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及仪器设备,力避意外、不测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9、实训结束,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清点用具,做好设备及仪器的清洁工作。
10、实训中,不服从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后果的要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第四篇:学生实训协议
学生实训基地专业实训学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烹饪专业部:
为了给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烹饪专业学生提供专业技能强化训练、学习餐饮经营管理知识、培养学生职业习惯及爱岗敬业精神,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优秀的烹饪高技能人才,为学生将来无缝就业打好基础,甲、乙双方就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各方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将学生岗位实训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参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丙方进行管理。
2.与乙方挂牌合作,定期派出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到乙方处参与乙方专业教学,共同培养高素质烹饪人才,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
3、在实训过程中,有权对学生工作态度和表现作评估。如实训学生出现下述情况:
(1)不服从甲方实训安排;
(2)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3)造成甲方人员损伤或财产损失的;(4)丙方患病等无法正常实训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报乙方,并视具体情况有权对丙方予以警告、照价赔偿、罚款、立即终止实训等不同程度处理。
4、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有权将实训学生的违约违纪行为向乙方通报。
5.与乙方一起根据专业教学进度与教学要达到的目标,编写学生实训教材,制订学生实训管理的相关制度。
6、提供丙方实训工作场地、设备设施,确保丙方实训安全顺利进行,并结合实训学生所学专业,安排实训学生在本单位从事厨房技术岗位实训。实训期间,根据学生的实训表现,参考乙方提供的学生岗位实训生活补贴标准与学生在岗位实训的表现给予学生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应在学生完成实训后的一周内发放。
7、对实训学生进行日常管理,提供必需的专业学习训练指导和监督,协助实训学生完成学习实训项目,并根据学习实训要求,提供最少一次的换岗或轮岗实训,并在实训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训表现鉴定。
8.免费提供给参加实训学习的学生伙食,对需要住宿的学生提供免费住宿条件(根据单位对水电费管理的规定,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分摊的水电费由学生负责)。
9、实训学生在实训期间由于违法、违纪所造成的个人和他人伤害,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实训学生负责。甲方保留从生活补贴中先行扣除相应赔偿费用的权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责任义务对学生进行实训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2、乙方不定期安排专门的联系人员对学生实训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商解决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实训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实训学生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根据甲方提供的实训鉴定表现,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给予实训学生相应学分或学习成绩。
4、须保证学生实训的连续性。
三、其它:
1、在甲方的指导安排下,学生享有在甲方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和学训机会。
2、学生在实训规定的上岗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要向实训单位、学校指导教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才能外出,并按时返回销假。
3、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实训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如有违反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实训协议。
4、学生在实训上岗期间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的地方游玩,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5、学生有责任保证不泄露、窃取甲方的技术、信息等相关材料,以及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6、在实训结束时,学生应及时将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工具、技术成果资料及其他介质一并归还给甲方,但经甲方同意、出具书面证明的论文撰写所需软件、数据等各种信息,学生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存储和妥善保留。
7、学生在实训期间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等,因非工作原因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保密协定
甲、乙双方及实训学生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等机密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图纸、参数、技术数据、各种形式软件以及其他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等),如果泄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实训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相关规定
在实训期间,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训期间丙方如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实训学生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实训学生在甲方的实训,并及时通知乙方;
3、实训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4、由于甲方工作安排或结构调整等原因,无法满足乙方安排实训的,及时通知乙方,可以终止实训协议。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联系电话
第五篇:学生实训守则
机电实训中心学生实训守则
1、实训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参加安全教育考试,及格者方能进入场地实习。
2、实训前认真预习,明确实训目的、方法、内容和步骤,了解实训仪器、设备性能,做好实训准备。没有预习或预习不充分者,指导老师有权推迟或停止其实验实训。
3、实习学生要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习场地,由班干部组织整队集合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出勤情况。
4、进入实训场地必须按实训要求着装,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禁止穿裙子、短裤、背心、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
5、尊重实训指导老师,听从指导,虚心请教。学习委员按时填写«实习情况登记表»,每天实习结束后送车间管理处。
6、学生在实习中要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上课期间,禁止随意外出、流动,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实训室。服从管理,尊敬教师,不得随意串岗、打闹、喧哗,禁止吃各种食品,不得阅读与实习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准带手机、随身听等。学生违纪要严肃处理并反馈到相关系,与学生德育积分及文明班考核挂钩,同时与实习优秀班集体挂钩。
7、严格遵守实训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指定的设备上进行实训,专心听指导老师讲授,未经实训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私自动用设备。爱护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未经教师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调换仪器,不准私自将公共物品带出实训室。
8、在实训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进行及时处理。用过的工、量具要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有关规定主动赔偿。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9、实训完毕,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做好设备及实训室卫生,整理实训使用的工器具,按照实训管理规定摆回原处,关闭水电、门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下课后经实训指导教师检验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场地。
11、每天实习结束,学生要整理和清点实习用具,做好设备和车间卫生,进行安全检查。
12、实习结束,每位学生必须写出实习总结。实习结束根据实习成绩评选出实践先进个人及实习先进班级。
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_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