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纪委审理室半年工作总结(模版)
年初以来,在市纪委审理室具体指导和委领导正确领导下,纪委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2009年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要点》的落实,紧紧围绕县纪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保证了我县案件的质量逐步提高,完成了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1、上半年共审理案件3件,处理违纪人员3人,党纪处分: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现已全部结案。案件审结不超时限。
3、上半年信息和调查情况。信息上报3条,调研文章开展审理助辩探索1篇。
4、按季度、准时上报案件审理情况报表、申诉案件情况统计表等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委领导的要求及在市审理室业务指导下,做好审理工作,在全县开展审理助辩活动,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按照市纪委年初工作计划实施。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和执纪监督工作。继续以各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重点在党政纪和政策、法规的运用等方面给予指导。继续开展“统审”工作。继续实行县纪委查办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理的案件继续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注重调研和信息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案件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要深刻认识到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重点审理好各基层及检查室的自办案件。审理自办案件中,要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坚持主动与检查室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纪委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审定案件提供全面情况,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在自办案件中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是提高案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抓好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要把案件审理业务指导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审工作的基本内容,承担起业务指的职责。要加强办案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案值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以指导基层的查办案件工作,切实提高审理的审案能力和政策水平。
第二篇: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总结 202_年初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的指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的精神,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现对照《202_年主要工作及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作如如下小结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2_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集体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2_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2_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
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2_]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2_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2_年元,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2_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2_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情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积极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
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间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
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第三篇:揭秘纪委审理室工作
揭秘纪委审理室工作:
以18天连轴看守“双规”者为例
202_年04月18日来源:北京晚报
纪委审理室如同法院,对党政领导干部贪贿腐化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督,作出定性处理意见。工作繁重,除了审理卷宗,有时还要参与调查取证、看护被调查人等。违纪违规者被处分,百姓的利益被追回,却很少有人知道审理室在这其中的巨大作用。昌平区纪委审理室主任周利军就是这样一名幕后英雄。
周利军曾经是名军人,202_年11月到昌平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任案件审理室主任。根据统计,担任审理室主任期间,周利军审理案件120多件,没有一件申诉和复审,全部都是“铁案”。
202_年,昌平区纪委“双规”了某镇原副镇长李某,要求审理室提前介入。周利军既要担任审理负责人,跟着案件组讨论案件,研究证据,直接参与调查取证和谈话;又要临时担任看护人员,每天看护被调查人。
“双规”期间,除了办案组不定期找被调查人谈话,其他时间被调查人都需要人员实施看护,主要是防止被调查人出现过激行为或者突发疾病。周利军等办案干部都参与了看护工作。房间里,被调查人有一张可以睡觉的床以及谈话时用的桌椅,看护人却只有一把椅子。
如果没有谈话,被调查人可以在屋内休息,看护人却只能坐在椅子上,顶多站起来放松放松,不能跟被调查人谈论案情,但可以开导开导被调查人的情绪。被调查人的情绪因人而异,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情绪激动,有的不停唠叨“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之类的消极话语。面对被调查人有想不开的语言甚至举动的时候,周利军就会耐心劝导,用拉家常等方式缓和被调查人的情绪,让对方心态放轻松一些。
由于案情复杂,对李某的“双规”持续了18天之久,周利军和同事的作息时间全乱了,一天24小时三班倒,每人8小时看护,不能睡觉。就是在这个期间,周利军的高血压犯了,高压已经高达190,他却吃着药坚守岗位。正是这次调查,同事们才知道,原来周利军患有严重的高血压。
今年1月2日,年仅41岁的周利军突发心脏病,在工作岗位上离世。周利军的妻子回忆,周利军患高血压多年,却总是为工作硬挺着,在他生命最后3个月里,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去世前一周,他还抱着厚厚的材料四处奔波。当时,他的脸色很难看,眼圈黑黑的。”同事回忆说,“我劝他去医院,但他却坚持忙完那一阵。”(记者 叶晓彦)
第四篇:审理室工作总结(本站推荐)
审理室202_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_年审理室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在上级审理室和县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职责,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紧密联系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当作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等党报党刊,学习《干部素养读本》、《落实重于一切》等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条规和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并且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学习体会,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依纪审理案件
审理室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今年上半年,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7件,处分7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2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
处分2人。
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考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三、积极开展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作为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解答关于案件的咨询,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业务指导的重点放在准确认定违纪性质上,继续加大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协审力度,确保全县所办案件的整体质量,进一步推行“乡案县审”制度。
我室对全县各乡镇纪委进行划分片区,针对每个片特点,召开座谈会,学习政纪党纪条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共同提高我县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使乡镇纪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在深入基层进行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认真总结基层纪委工作中的新做法及新经验,共同探讨在审理工作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写出些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文章。
四、在做好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服从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纪委布置的案件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业务调研任务;二是积极参加“三双”惠民活动;三是对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进行监督。
今年上半年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工作中,增强学习意识,抓审理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审理水平、创新审理工作思路、完善审理监督机制,力争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第五篇:县纪委审理室先进事迹材料
自1999年至202_年,**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受理各类违纪案件125件,结案125件126人。其中自审32件33人,协审93件93人,已结案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104人,政纪处分25人(受双重处分的12人)。做为县纪委案件审理室,该室及工作人员严把案件质量关,正确地履行了职责,有力地维护了党员的权利和党纪的威严,为反腐败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审理干部长期以来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这是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高的核心措施。纪委审理室以“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统领审理工作全局。一方面严格审查受理案件的移送材料,着重审核案卷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确定性,注重与被调查人做好审理谈话,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审核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及时提出审理建议,当补则补。另一方面,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在同办案人员一起熟悉和分析案情,协助他们审查证据及有关材料的同时,监督案件检查的各个阶段和每个步骤、环节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监管证据取得合法性,树立双方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促进办案人员在调查时更加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更加规范。其次正确运用条规,准确定性量纪。对案件的合理分析与准确定性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表现,也是严格依纪依办案的重要依托。审理室的同志们坚持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站在犯错误人的角度审阅案卷材料,对每一份证据材料认真审核,最大限度的防止了错误的定性,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准确性。第三,坚持集体审议,对于每一起案件,由审理人员拿出初步意见后在审理小组上集体审议,形成一致意见,报经常委会审议。
案件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对审理干部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理室对科室成员提出了“四个强化”的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学习,树立大局观念,始终从讲政治的角度看问题,立足全局,严肃执纪,克服就事论事,就案论案;二是强化政策意识。为避免所办案件定性不准,量纪不当问题的发生,审理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颁发的一系列条例规定;三是强化学习意识。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审理室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勤于学习同勇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强化道德意识。科室干部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保持艰苦奋斗的本色,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管理住小节。坚持用社会主义道德原则规范自已的言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地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使处分决定及时按要求实施,审理室从拟定处分决定开始到处分执行完毕,严格实行登记制和责任制。一是处分材料转递专人负责制。对违纪人员处分材料的管理、分发、转递、交接、投档工作,从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的制作,到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档案,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登记册,从根本上避免了漏投、少投、丢失等现象。二是处分执行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范围执行处分,科级干部违纪的处分执行,由主管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执行,由审理室主任负责;按照违纪人员的职务和处分种类以及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来确定宣布执行的会议范围。一般情况下,局乡级领导干部的处分执行在党委会或班子会上宣布,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在党支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宣布。
近年来,审理室的同志们严格依法办案,自觉规范办案程序,查漏补缺,通过刻苦努力,有力地保证了所办案件的质量,自觉维护了党员监察对象的权利和党纪的威严,严厉惩治了腐败分子,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反腐倡廉工作增添了光彩,树立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公正无私和大无畏的崇高形象,值得我们永远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