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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3-73106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4 14:25: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广东广业云硫集团有限公司李红莲

摘要: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和万事兴”,没有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和谐社会建设在家庭领域的集中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本文结合和谐家庭的内涵,就家庭和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和谐家庭、问题、建设对策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构建和谐家庭,打造幸福生活。

一、和谐家庭的内涵

我国有句著名的格言:“家和万事兴”。这里所谓的“家和”,就是关于和谐家庭的生动概括。家庭为人们的生存提供了最基本的环境,并为人的社会化创造最基本的条件。家庭既包含着经济基础方面的内涵,又包含着上层建筑方面的内涵;不仅个人的幸福,而且社会生活领域的进步与矛盾,都会以种种方式在家庭中表现出来。完全可以说:“除了家庭之外,没有一种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变化如此敏感,能够如此明显地反映社会历史的进步、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家庭以自己特有的形式

对社会发生的变化做出反应。”

和谐家庭是个内涵非常丰富的社会范畴,包括经济、政治、法律、伦理、心理等众多领域。概括地讲,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建设和谐家庭,就是要用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用邻里之间的和谐促进社群、村居的和谐,用家庭与环境的和谐促进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从而推动和谐家庭建设向更高层次升华,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二、当前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家庭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家庭的总数达到四亿个。从整体上看,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已成为家庭建设的主流,但随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人生观、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化现象,婚恋观也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导致婚姻关系的不稳固。据民政部统计的数字看,每发出7张结婚证,就要发出1张离婚证,平均每天有4000对夫妻解体。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现代家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婚姻危机。其次,家庭的经济问题是影响和谐家庭建设的经济基础。主要表现在:家庭日常支出;子女受教育的支出;养老的开支;医疗保健的费用;以及人际关系的开支同样是一笔可观的费用。这种看似僧多粥少的矛盾时刻存在于每一个家庭中;子女受教育上同样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养而不教;重智轻德;过度施爱;粗暴施教等等;还有就是缺少处理人际关系的知识和技巧,造成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使和谐家庭缺少良好的心理支持。如此等等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谐家庭的建设。为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稳定,努力找到解

决问题的出路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创建和谐家庭的对策及建议

人都生活在家庭中,可以说家庭生产着人,养育着人,维系着人,和我们每个人有着直接的联系,没有小家的和谐就不会有“大家”的稳定与发展。所以说,家庭和睦是保证社会稳定和事业成功的基础,社会变革越激励,对家庭的冲击就越大,也就越需要家庭的稳定。

(一)建设和谐家庭文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前,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造成了一些价值观念的混乱,出现了一系列道德失范现象,造成了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和谐家庭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和谐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弘扬传统和谐家庭文化中的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思想观念,在家庭形成崇尚和谐、维护和谐的价值取向;坚持“以和为贵”,把追求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为人和善,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育追求和谐的道德观念,以诚信友爱为重点,使家庭成员知荣明耻,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和谐家庭提供强大的道德力。

(二)反对家庭暴力,实现家庭的民主平等。

家庭暴力是指以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施暴行为,除身体暴力外,还包括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高发性,不仅危害家庭,同时又危及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是和谐家庭建设的大敌,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反对家庭暴力,尊重家庭成员的人格和权利,是提高婚姻质量,构建和谐家庭的内容之一。反对家庭暴力,就是要求家庭成员之间平等相处。在家庭中,要形成尊重女性、保护女性的风气,不搞大男子主义。还

有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不论大人还是孩子,都有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不搞一言堂、家长作风,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民主、平等的家庭人际关系。

(三)同心协力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中国有句古话:“养不教,父之过”和“一代没好妻,三代没好子”道出一个真理:教育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家庭中常常却忽略了父亲或者母亲在教育子女中的作用。当孩子出现问题时,不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指责对方做得不够,没有承担责任,必然导致家庭问题的出现。因此,作为父母双方首先只有夫妻同心,共同努力,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其次,学会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四)社会应为和谐家庭建设搭建平台。

和谐家庭建设涉及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妇联组织和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创建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在总结过去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赋予和谐家庭建设新的内容,以适应新的形势,总结出在“创”字上有新意;在“广”字上下功夫;在“新”字上做文章;在“巧”字上搭舞台的和谐家庭建设工作的“四字经”。大力开展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建设、家庭平安建设、家庭助廉教育、家庭低碳生活等丰富多彩、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的系列创建活动,吸引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启迪心灵,做到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使家庭建设与文明同行,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同时,广泛宣传和谐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和谐家庭理念,宣传各类和谐家庭典

型,弘扬和谐家庭主旋律,倡导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家庭的局面。

总之,和谐家庭的建设事关每个人的生活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和谐,而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需要每个人、各级政府和社会,经过长期不懈地共同努力才会形成。

第二篇:村民自治建设中存在问题和对策

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20多年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己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村民自治发挥的作用既表现在物质制度又表现在思想精神层面。一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有了制度保障;三是村民自治的精神和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

一、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村民自治制度是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制度。从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到80年代中期,各地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萌芽至1998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村民自治经历了一个渐进发展过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村民自治在实践中也必然面临一系列 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村民自治制度配套法规的欠缺,无法使之发挥最佳效应。村民自治制度在设置和可操作性上显得过于粗略和原则化,在行为模式与制裁手段的规范上显得空泛。如现行法律制度对村民的界定、权利、义务,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途径和方式等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在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村党支部与村主任之间的关系和权限不明,往往造成乡镇一级或村党支部事实上取代村民自治组织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随着农村流动人口增加(本地人口外流,外籍人口流入)导致此类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应该承担的村民义务难以落实,需要相应的制度来保证他们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另外,在村委会中引进有志青年的机制,有些地方进行了有益的的尝试,囿于缺乏制度规范和保障,难于得到推广。

二是村民自治过程受观念意识上的阻碍,导致村民自治制度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中国有极为漫长的君主专制集权的历史,而无民主法制的传统与经验,农民习惯于被动接受“自上而下”的管理,并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清官统治上,导致村民普遍自治意识不强。很多村干部素质较差,思想观念未跟上,致使村务公开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加上村民自治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作风、工作方式转变不到位,群众与村干部的关系不太融洽,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关心程度不够,不愿意参与管理和监督,缺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群众基础,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难以深

入开展。

三是村民自治中的行政化倾向使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流之于形式。村民自治是村民直接管理自己,自主处理村级事务的一种社会管理方式。然而很多地方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都自觉不自觉以行政手段安排工作,有一些本应由乡镇完成的职责也被“分解”到村委会,使村委会体现出强烈的行政化色彩,在工作中主要考虑的是先向政府负责而不是向群众负责。自治组织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政权性组织或者是乡镇的附属行政机构,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演变成实实在在的领导关系,这些都弱化了村民自治的性质,与国家推行村民自治的本意不符。

四是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不畅导致国家政策执行不力和乡村事务管理不顺。目前在基层农村管理体制中, 乡镇政权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村民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基层自治权。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是工作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确认和维持无疑是村民自治正常、规范运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但现实中的乡镇政权与村委会的关系又常常与成文法律规范存在着种种“偏离”,严重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和乡镇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最经常也最突出地表现在许多乡镇仍然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命令指挥式的管理方式,对村委会从产生到日常工作进行行政干预。乡镇对村委会强有力的控制还表现在,乡镇党委(•目前乡镇大都是乡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通过对村党支部的

有效领导,来间接地“领导”而不仅仅是“指导”村委会(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也基本上是一肩挑)。另外,一些乡镇还借助于“村财乡管”对村级财务实施管理来强化对村委会的控制。虽然主观上乡镇是本着良好的愿望,是为了管好村级财务,防止他们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但客观上弱化了乡镇同村的新型指导关系,强化了传统的领导关系,进而不利于村干部改变过去那种对上不对下的工作作风来服务群众。另一方面,依据村委会自治权,存在少数村委会为了自己特定的利益,有意识地强化乡镇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当村民责怪村委会不能维护村民利益时,村委会就将全部责任推向乡镇,而当乡镇责怪村委会协助工作不力时,它们又把责任全部推给村民。在他们看来,村民自治就是本村村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村委会作为村民的合法代言人和代理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没有必要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于是,他们对承担的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责,抱着消极、冷淡的态度。

五是“两委”矛盾冲突使党务村务管理两难。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不协调目前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两套班子两种管理模式,导致有的村委会不能自觉地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把村民委员会引导村民自治同村党支部的政治领导和保障作用对立起来,加上有的村党支部班子涣散,使村党支部起不到村级组织的核心作用。也有的村级组织的权力过分集中到村党支部,甚至集中在村支书个人手中,村委会和村民会议的自治

权力实际上被悬空。村支书虽说形式上是由村中的党员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往往是由乡镇党委决定的。党支部成员由任命产生,而村委会则由选举产生,于是便形成了“上级来人找支书,村民有事找村主任”的局面。民主选举使村主任在村事务决策中的位势增高,而传统制度仍然捍卫着党支部书记的优势地位。党支部是传统的村务决策实体,而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要依法行使村务决策权力。这些矛盾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大大降低了村民自治的质量。二是现在很多地方通行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两套班子两种管理模式“二合一”,即通过一些操作途径,让村支书选上村委会主任,或让选上的党员村委会主任当选村支书,或培养新当选的非党员村委会主任为党员,再选任为村支书。这样,两委合二为一后,党组织对村委会的控制加强了,工作中的对立和摩擦也少了,上级对村委会的管理也容易了。但对村委会来说,村民自治事实上就大打折扣了。

另外,税费改革后,虽然村干部的报酬进入了比较稳定的保障时期,农民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日益增长,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流动人口增加、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村干部竞争加剧、村组合并,干部职数精简、选举经费缺乏来源等等。

二、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以往的农村治理体制是国家从乡村获取资源,这也是导致农村各种矛盾根源。目前

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进行转移支付补贴的税制改革。这些为村民自治拓展了广阔的空间,村民自治开始走出体制性困境。“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最终会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经过20多年的实践,农民通过逐步学习和掌握了村民自治的知识和技能,培育起自治的意识,开始运用村民自治法律维护和扩展自己的民主权利。因此,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规范配套,完善村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显得更加迫切和必要。在制定村民自治制度配套规范的过程中,还要考虑提高村民自治程度和质量的智力因素。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民的流动导致智力的流动成为常态。现行的户籍制度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因此,村民的界定不应以户籍为唯一依据。愿意为农村建设施展才华的现代知识型青年的进入,对村民自治的长足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在具体制度规范的设计上应该对此给予充分的考虑。

二是加大对村民的民主意识的培养和强化。首先,必须在农村加强文化教育建设。目前在农村实行的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将对农村文化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可以结合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以学校为依托,建立政府补贴型的分区式的文化活动室,既为学生也为村民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文化活动场所。其次是要加大对国家有关村民自治政策及党的各项惠民利民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这种宣传可以结合中华民俗采取各种健康文明而又生动活泼的形式。再次是提高县乡村干部素质,使他们能认真指导村委会

实施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指导村民在参与中提高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让村民直接参与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既可以启蒙大家的民主意识,也可以使大家体会到这些民主制度给他们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为他们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以后的村民自治活动奠定基础

三是理顺乡镇政府、村委会、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做了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乡镇政府是国家设立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承担着对所辖乡村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职能,依法在所辖区域内开展各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政务。在这些职权范围中,不存在村民自治的问题,亦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应当行使其领导职能,在所辖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法律规定的各项政务工作。村委会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调节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能像过去对待行政组织那样,采用行政手段领导村里的工作,而是要从法律、政策、工作上给予指导。村民委员会也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教育和推动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

务。村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在村民自治活动中,村党支部是政治上、思想上进行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民自治是在党领导下有秩序、有计划进行的,是国家法律范围内的自治,而不是毫无约束的自治。对乡镇政府、村委会、村党支部三者之间的关系的正确处理,虽然各级党和政府下发了一些文件,在实践中仍然难以做到有效落实。

因此,要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首先就必须从法律上确立村委会的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某种程度上与乡镇政府平等的法律地位,否则难免又陷入控制依赖关系。

四是疏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自新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相关部门接待的有关村民自治工作的来信来访量呈大幅度增长态势,而且大量的是集体或群体上访。农民上访反映最多的是村干部违法施政、集体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贪污腐败、选举程序违法、村务政务不公开等问题。有许多问题是农村基层管理中多年积累而成的,并不是村民自治本身造成的,长期以来农民找不到反映的渠道,有些问题即使反映了也没有得到解决。实行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给农村多年积累的矛盾找到了一个“出口”。这是村民自治上访增加的重要原因。农民上访说明农民群众还相信党和政府,相信相关部门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也说明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在增强,法律意识在提高,以及对自身民主权利的重视。

因此,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认真接待处理农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通过疏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的各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以确保《村委会组织法》的顺利实施,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另外,实行村民自治和民主选举是有成本的,需要经费支持。因此,应该明确经费渠道,最好是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经济相对落后村的村民自治,地方财政也应考虑给予适当补助。随着村干部职数精减后出现的工作量问题,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进行分解,培育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会是很大的促进。目前,在我省部分城中村、贫困村、上访村、难点村、宗族房头问题突出村实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出发点不错,只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效果不明显。因此,要完善选举观察员制度,必须不断完善选举观察的内容、形式、观察员的选聘、培训、管理等方式。

第三篇: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改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通过对一些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给少数心怀不轨者中饱私囊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成为经济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案件的“高发区”,一些地方“工程上马,干部落马”,致使国家遭受严重损失,影响了政府形象,因此,加强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管理已是刻不容缓,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程序不尽规范。个别重大项目没有进行深入论证,或不按立项批复要求,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凭地方政府领导的好恶,盲目上马,使项目决策过程流于形式,导致“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的出现。

(二)项目管理组织薄弱。大多数重大项目的管理,均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临时“指挥部”,领导力量强,但具体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项目结束各奔东西,导致责任感缺失,使“指挥部”成为头重脚轻的“空架子”,施工管理工作落不到实处。

(三)项目招投标监管不深入。缺乏具体的《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纪检监察部门只能监督招投标工作的开标、评标过程是否依法按程序进行,但对前期资格预审、评标办法、标书制作、邀标范围等重要环节缺乏监督手段,对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难以察觉,出现问题成为有关单位推卸责任的借口和“挡箭牌”。

(四)项目监理不到位。对监理人员缺乏监管,部分建设项目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具有隶属关系,出现“儿子”监理“老子”的怪现象;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

(五)项目预决算不尽规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预决算均为同体实施,缺乏监督。一是很多项目存在以行政领导的好恶为标准,对在建工程随意更改,人为出现大量的计划外工程,导致投资失控和超投资现象的发生。二是个别项目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导致竣工结算高估冒算,出现低预算、高决算现象。

(六)项目建设监管不明晰。重大项目多为政府直接组织,在工程质量、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政府实行多头管理,表现为相关部门多头监管,但权责划分不明确、部门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存在部分领域重复监管,另一方面又存在监督盲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发现。

二、具体原因

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体制、机制上的因素外,从纪检监察的角度来看,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教育虚化。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在一些项目建设单位被认为是做虚功,“不打粮”,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抑或敷衍了事,不注意结合实际改变教育方式,一味地墨守陈规,使廉政教育死气沉沉,缺乏针对性、实效性,达不到预期目的。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建设单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片面强调工作忙、没时间,放松政治理论学习。这些不正确做法导致了部分干部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迷失了政治方向,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蜕变,理想信念产生动摇,滋生了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给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二)制度不健全。目前,关于建设项目的法规制度不甚完善,特别是与新体制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严重滞后,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监管缺乏依据,只能从面上强调,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监督措施,同时正面要求规定多,惩戒处罚措施少,强制性、综合治理作用差,缺乏法规制度所应具有的权威性,给腐败现象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监督乏力。大多数项目经理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仅靠内部的监督机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对具体业务深入学习不够,只能从宏观上发挥威慑作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又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在监督力量上缺乏各监督主体的有机整合,尚未形成监督合力,产生监督盲区,导致了个别人员行为失范。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立足预防,提前介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有效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合力。

(一)强化宣传教育,建立思想道德预防机制。只有教育到位,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把廉政教育作为预防重点项目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教育、宣传、培训、测评等制度,针对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订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从政道德为主题的示范和警示教育,定期对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同时,积极开展民意调查、行风评议、民主评议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其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防。

(二)公开透明,建立重大项目权力约束机制。权力不受约束,必然导致腐败。从现实情况来看,要加强对重大项目权力的约束,重点要严把三个关口:一是把好项目决策关。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委托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的编制单位,并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前期研究招标制。充分依靠专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多方案比选,科学论证和确定项目最佳方案。二是把好项目审批关。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尽快建立“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实行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办理,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三是把好项目招标关。尽快制订结合我市实际的招投标操作细则,明确界定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与权利。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积极建立招投标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促使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相分离。

(三)注重科学,建立重大项目规范管理机制。只有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减少

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目前,除了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外,重点应建立以下制度。一是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按照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廉政保证金的额度,由施工单位进入项目现场前将保证金打入专用廉政账户,如在该项目建设中发生腐败行为,除没收保证金外,并将予以严肃查处,反之,在项目建设结束后,则发还廉政保证金。二是建立廉政合同管理制度。重大项目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将廉政工作纳入合同制管理。三是建立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管理,引入激励机制,对发现问题的监理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奖励费用从施工单位扣除),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同步审计监督制度。推行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对项目建设进行同步审计的办法,提前发现问题,防止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五是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档案制度。参与重大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应在一定范围及时通报,并将其载入项目建设违纪违法档案库,以便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提供否决和终止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资格的依据。对在重大项目建设中遵纪守法,成绩突出的,可以在招投标活动中增加一定的分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此外,还必须建立竣工验收与后评价制度、行业自律制度、重要事项备案制度等。

(四)明确责任,建立赏罚严明的奖惩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签订重大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参建单位领导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制。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行政领导人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失误的责任。三是建立廉政激励制度。对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把个人廉洁勤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重大项目监督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一)以改革统揽全局。在工作中坚持用新理念、新观点看待和处理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行政一把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到哪里,全程监督工作就跟踪到哪里。

(二)形成整体抓格局。重大项目监督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专业性强,仅靠纪检监察部门的一己之力难以完成,必须由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实施,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相互促进,形成整体抓格局。

(三)找准工作切入点。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群众关注的问题入手,抓住新旧体制中权力运行方面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侧重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确定切入点,总体筹划,分步实施,构建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

总之,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全程监督工作,只有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工作职能,关口前移,惩防结合,见于未萌、禁于未发,抓重点,抓关键,才能有效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投诉举报率下降。

第四篇: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群众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胡贵锋(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馆,重庆 九龙坡 400050)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形态呈现了新的走向,群众文化活动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主题。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开展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文化工作面临的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长期抓实抓好的工作。只有群众文化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需求得到满足、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就会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推动文化文化建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必将极大地促进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加快地区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重视不够

由于各级政府和领导一直把经济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干部工作成绩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因而,一些管理部门和部分干部对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注重抓经济这一中心工作,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了,就一切都办好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们忽视了文化建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在工作中将文化建设排在各项工作的最后,结果导致对文化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文化建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留下了障碍。

2经费投入不足

经费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物质保证。通过调查分析,由于文化活动经费来源渠道有限极大的制约了文化建设的发展,在数额较少,需要开展活动较多的情况下,导致文化生活形式单调,内容单一,大部分社区活动,服装,道具等物品都是社区居民自己支付的,经费不足是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造成文化活动绝大部分停留在中下层次水平,尽管个文化管理部门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渐增加,但高层次的文化交流还是难以开展,更多的造成了部分群众性文化活动缺乏经常性、持续性及周期性,不能全方位满足群众的需要。

3设施建设滞后

目前全国还有一部分县、乡没有建立自己的图书馆、文化馆站,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图书馆、文化馆’站有名无实,只挂牌子而无馆舍。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中,有很多建筑年久失修,破败不堪,几乎形同虚设。乡镇文化站的情形更差,现有乡镇文化站中,许多只有一个位子,一个工作人员、一块牌子、一枚章子、一间房子,有的连单独的房子都没有,文化 活动的器材更是少得可怜。村办的图书室、文化活动室之类场所无图书、无活动器械的情况更是普遍,有的甚至连场所也没有,只有一块牌子。以前,许多乡镇都建有电影院或电影放映队,现在,这些电影院由于受电视等媒体的影响,许多难以为继,大多已停用或改为他用,一些电影放映队也已解散。

4专业人才缺乏

对于文化工作中的志愿者或者是兼职人员来说,工作、时间、精力等多重原因,很难全心投入到文化建设中,从而导致文化工作管理人员不足,居民文化活动缺少有效的组织、协调、指导;同时,由于文化干部的待遇与专业文艺团体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之工作任务繁杂,存在着现有文化管理干部队伍人员不稳定问题。一些年纪轻、文化程度较高、有技术特长的年轻工作者对于待遇与工作负荷难以对应等问题导致工作者队伍不稳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传统文化活动已经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也需要融入现代化元素的,从而看出群众文化热情高涨与文化作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影响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文化水平的提高。

5市场管理不善

文化市场管理不善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一方面,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正当的文化娱乐生活,但有些地方文化建设却严重滑坡,文化市场的管理跟不上,电影、戏曲、图书等一些健康的精神食粮很难被居民享受到,相反,以电子游戏、桌球、麻将为主的赌博活动重新抬头,甚至一些沉寂了几十年的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另一方面,文化活动的创造性不高,有些节目多次上演,导致部分地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文化建设的发展对策 1转变观念

当前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建设对经济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没有文化建设,也就没有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是文化建设要立足于“大文化”建设,要确立建设“大文化”的观念。“大文化”包括社会伦理思想、道德风尚、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方面。搞好文化建设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各个部门共同的任务,需要党政领导统筹安排,搞好协调。三是富要办文化,穷也要办文化,富有富办法,穷有穷办法,越是贫穷的地方越是应该支持和创造条件办文化,不办就会更穷。

2筹集经费

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经费问题是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只有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其主要渠道有三:一是国家拨款,二是社会筹集,三是 自身积累。国家拨款,在我国经济还不是十分发达的情况下,目前不可能有大幅度的提高,而社会筹集和自身积累却有很大的潜力可挖。社会筹集和自身积累都应围绕开发文化市场、兴办文化产业来进行,集体、个人通过联建、联办农村文化场所,开办文化活动等方式,活跃生活,共同受益。文化单位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达到“以文养文”,增强发展后劲的目的。为此,文化单位应该用好用足国家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千方百计开拓创收门路,扩大自身积累。

3找准定位

群众文化活动是人民群众以自身为活动主体,以娱乐方式为主要内容,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文化活动。正是因为主动参与,群众在活动中才能实现自我教育,获得情操的陶冶和审美享受,并在健康的审美享受中建立和升华高尚的审美趣味,提升自身的文化艺术修养和境界。要认真研究群众文化活动的需求是什么,尽量组织开展一些他们热心参与的群众文化活动。比如老年楹联书画活动,老年戏曲爱好者活动,广场舞蹈、腰鼓表演,少儿艺术培训,少儿读书阅览演讲活动等。总之,文学艺术、工艺收藏、科技教育、花鸟盆栽各个文化领域。要通过努力,让特色文化家庭成为人们的追求时尚。4 加强管理

应重视抓好专业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加强文化伍的建设,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要求,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文化辅导队伍,及时解决现有文化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真正稳定文化工作者队伍。同时在文化队伍建设上,在形式上要提倡多样化,防止单一化,采取多重形式选拔,培养多种文化人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并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增强文化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5拓宽思路

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各个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寻求经济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人文历史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大力推进特色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独特作用和巨大潜力,为对外开放、经济建设服务,为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服务。建设特色文化主要通过这三个方面来实现。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既烘托了当地的文化氛围,又提升了品位。可以从建设本地大文化的角度入手,首先对传统文化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挖掘整理,从中选择确定既有区域文化特色,又可赋予更多时代精神的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现象、历史事件,将其作为特色文化的重点品牌推向社会。

6提高素质

群众对自身的文化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这种实际情况,文化馆及时开创培训班,积极发现人才并努力挖掘其潜力,通过开展培训班,提高群众的综合文化素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各种文化可以以点带面,辐射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利于促进本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的有序开展,牢固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的新局面,促进社会发展。

7紧抓团队

引导文化艺术院团的专业人员参加社区文化建设,组织文艺演出下基层、进社区,提高居民的艺术素养。也要充分发挥文化馆、歌舞团等文化单元的辅导、培训功能,提高群众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的水平;充分考虑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的结合,要做到想社区居民之所想,应社区居民之所需,解社区居民之所盼,坚持贴近社区实际、贴近社区居民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社区文化活动,本着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参与维护的原则,以维持正常的运行,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推进文化的推广和普及。

8志愿服务

志愿者就是可以大力发展文化中的一支队伍,采取文化部门与团委联合推荐,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定期、定点的深入到社区开展文化活动指导,同时加强各类社区文化兴趣协会的建设,从中发现有专长的文化骨干,及时吸收到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中,应采取多种形式充实力量,充分发挥共青团、高校、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进行一系列的招募、选拔、组织管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队伍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区文体爱好者的积极性,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要求,吸引更多居民积极参加社区文化活动,为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从而鼓励高校、院团的文化人才,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文化志愿服务,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的队伍,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组织和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增强社区文化活动的吸引力。

总之,发展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群众文化建设,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加强文化假设是时代的要求,是广大居民的要求。文化建设既是群众文化工作的基础,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不断发展,让文化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五篇: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而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推动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旗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吹响了新型城镇化的号角。充分利用县域地理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推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一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的新格局。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二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在广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繁荣。

近几年城镇化速度加快,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批新型城镇正在形成。但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建设缺乏规划。大部分乡镇没有编制乡镇总体规划,使各乡镇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使得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周边乡村之间,难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部分乡镇有总体规划,也设有详细控规,不注重特色设计。

(二)对乡镇的城镇化建设重视不够。近来县城面貌日新月异。相比之下,大部分中心镇建制镇发育程度不高,镇区规模普遍不大,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配套功能还不完善,经济实力缺少第二、三产业的支撑,城镇吸纳积聚功能比较弱。重点中心镇难以发挥其规模效益和辐射服务等功能。

(三)制约城镇发展的因素难以突破。中心镇城镇建设融资能力较弱,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多渠道投资体制尚未建立。城镇建设与用地的矛盾较突出,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很好地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土地流转较为困难、用地不足,建设用地调剂受到制约。农村集体土地拆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措施。

(四)社会保障及户籍制度不健全。失地农民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得失地农民心理不踏实,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失地农民农转非较为困难,即使农转非,也没有享受城市低保,城市青年服兵役等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待遇。

(五)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镇建设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由于前些年机构改革把乡镇的城建办取消,这就使各乡镇的建设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形成乱搭乱建乱占耕地现象严重。

二、对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城镇的形成,内容和观念是不断变化的。现在的城镇化建设不应当孤立的,整从城市扩展与农村城市化的互动过程来考虑,根据多方面的相关因素来统筹规划小城镇的发展,如房产业、文化、传统、城镇与城镇之间,小城镇与农村居民之间、小城镇与大城市之间、小城镇的现在与未来等多种关系,来把握和设计城镇,对此城镇的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从传统、现在和未来发展的角度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小城镇。城镇的建设要考虑到传统、现在和未来。特别要预测未来的发展,按照将来而不是现在的需要进行规划,这就是先进性。建设水平低的城镇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当从整体上高水平、高起点看待城镇建设,要超前规划,这样才能使城镇有广阔的发展的空间,不要到有能力来发展的时侯,而没有空间。

二、从资源、产业、城镇的基础设施、交通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城镇化的建设,城镇化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只是考虑单一的因素,根据这些综合因素来统筹设计城镇规模。特别是从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城镇向以产业为基础的城镇转变,突出城镇的产业特色和支撑。

三、城镇与城镇之间的关系构筑功能互补型的城镇体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之间的的关联性越来越强。过去由于城镇发展水平不高,比较重视单个的城镇建设,面对城镇之间的关系重视不够。随着交通和现代通信的发展。缩短了城镇与城镇之间的距离,可以统筹城镇之间的关系,从整体上设计城镇的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而不是建立小而全的城镇,已就是说构建城镇体系,实现共享,而不是某一个地方的发展,而是一个区域共同发展。

四、从城乡协调发展来考虑城镇化建设。现在建设城镇背景与过去不同。主要变化是现在的城镇处在城乡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城镇建设要考虑与各级城镇的关系。因为城市的扩张,对周边的乡镇发展有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此要从与城市整体发展的高度来统筹城镇建设,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镇系统。有的小城镇可以提升和纳入县级城市的一部分,使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有的地方根据产业的特色可以新建一些小城镇。

城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项稳步开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进行研究,针对城镇化建设中的现实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抓住机遇高起点修编规划,各乡镇要抓住我省优先扶持发展皖西北及沿淮县市的历史性机遇,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从全新的县城地位思考城镇发展的定位,及时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尽快形成科学完整的规划体系。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城镇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优化城镇的空间布局、形态结构和人居环境,坚持城镇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是打造特色。城镇建设要各具特色,要根据自己的人文历史、自然条件、产业优势和发展目标做出规划特色。

(二)强化产业支撑,产业是立城之本,兴镇之基。要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城镇建设的首位,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充分挖掘比较优势,侧重于某一产业,进行错位发展,切实改变产业雷同、项目重复、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的状况。从根本上增强城镇的内聚力和辐射力。加强对各级工业园区特别城镇的工业聚集区的分层分类别指导扶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构建项目落户、企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平台。

(三)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向重点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延伸,做到区域一体、联动共建、设施共享、造福于民。二是加快城乡公共服务资源一体化,改善城镇人口的生活质量,吸引更多的农民到城镇来。

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保障一体化,帮助农民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四是注重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作用。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两个重要方面。农村的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又可带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不断完善政策。一是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放开对农民的进城落户的限制。二是应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稳定家庭联产责任制,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为城镇建设提供土地支持。积极引得农民转向二、三产业,推动农村土地不断向少数农民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特色化经营,促使其更好地向城镇转移,三是完善投融资政策。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逐步引导建立以招商引资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农民带资进城、集资进镇,企业与个人参与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四是完善拆迁政策。县级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规范化拆迁,使拆迁工作有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文化素质。即要注重城镇化的表面特征,又要着力提升城镇发展的内涵。只有城镇居民素质的提高,才能不断提升城镇发展的软实力,一是加强城镇意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教育阵地,大力普及文明礼仪

规范和各种现代知识,帮助农民向居民转变,逐步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城镇文明程度的提高。二是强化综合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提出“居民行为规范”、“居民道德规范”等居民行为准则来规范居民的行为。

让更多的人到城市生活,让城市的生活更美好,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又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探索一条又好又快发展城镇化道路必将任重而道远,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运用超前的发展理念,吸收先进的经验,以民为本,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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