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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代表银行服务规范(最终定稿)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13-72086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9 02:26: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营销代表银行服务规范

华泰证券核心营销代表驻点银行服务行为规范

1核心营销代表在驻点银行要严格遵守银行日常管理规章制度,3日内熟悉银行柜面业务,1周内熟悉银行理财经理及柜面工作人员以方便以后开展工作。

2核心营销代表要将自己视同为银行大堂经理,每天早上8:30分准时到银行报到,在银行要积极主动引导客户办理各项业务,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协助客户填写各类凭证,同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并及时推介自己及华泰证券来拓展业务。

3核心营销代表在银行要注意自身形象,工作时要穿着工装,律配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卡,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要充分展示个人健康活力,体现公司勃勃生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核心营销代表在银行工作期间和银行场所内不应大声喧哗或高声喊人;不得在营业场所蹲坐;在行路、上下电(楼)梯、进出房门时应主动向客户打招呼,并礼让客户先行。

5接待客户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要求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声音温和,吐字清晰,条理清楚,彬彬有礼。

6在银行回答客户问题时、欢迎或送别客户时原则上要起立,面带微笑。

7任何情况下,不准顶撞客户,不准与客户发生争吵;禁止对客户使用粗俗或带有侮辱性的语言,禁止出现对客户的暴力行为;

不得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带有任何不耐烦的情绪。

8回答客户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

9严格遵守银行工作时间制度,坚决杜绝提早结束业务现象,做到工作宜早不能迟,下班宜迟不能早。有事及时向银行负责人请假。营销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营销代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在岗情况按旷工10天处罚,发现有迟到早退情况按当天旷工处罚。

10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与客户交流,要求目光自然平和,面带微笑,语气温和,吐字清晰、条理清楚,严禁语气生硬,表情冷漠,用词不当,态度粗暴。

11当客户提出特殊的业务要求时,不可自作主张答复或操作,要向银行有关领导汇报解决。

第二篇:客户代表服务规范

客户代表服务规范

一、树立“对客户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对公司负责就是对客户负责”的服务理念。

二、上班时间必须着公司统一制服,并佩戴公司胸卡。

三、上班时间注意个人卫生,严禁油头垢面、不修边幅及过分浓妆。

四、客服上门时,必须主动起立,禁止出线客户长时间站立或等待接待的情况。

五、接待客户是,举止端正,谈吐有礼有节,目光必须平视客户。

六、在接待过程中,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耐心解答,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争辩。

七、电话接听,振铃声不应超过三声:接电话第一句语言必须讲:“你好,滨江公馆客服为你服务。”最后一句,必须讲:“谢谢您的来电,再见”。

八、对客户所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应当场或在接待后48小时内给予解决或解答,如是48小时以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也仍必须在48小时以内向客户说明原因、办理进度及最后时限,严禁拖沓。

(注:此条对客户服务代表尤其重要,如未按上诉时限,每超过12个小时,将对该员工处以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九、尊重客户,不得对客户污言秽语或置之不理,无论在何种请款下不得与客户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否则,公司将对当事员工予以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十、严禁用语:“不知道”“不清楚”“不关我的事”“你找某部门(领导)解决”“我要下班,明天再来”“我很忙,你改天再来”等等之类用于。

十一、客户服务代表在第一次接触客户时需遵照以下程序:

1.和客户交换名片。

2.向客户介绍客户代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3.告知客户自此有关服务的工作即由客户服务代表负责。

4.与客户进行初步的沟通,大致了解客户情况,建立基本的联系。

第三篇:自助银行服务规范

现金类自助设备维护操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现金类自助设备的使用效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强及规范自助设备维护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现金类自助设备维护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以下简称一体机)等可提供现金存取自助服务的专用设备。

第三条 本规范主要明确现金类自助设备运维环节操作要求:

(一)自助设备运行监控、日常巡查及预防性维护操作规范;

(二)自助设备耗材更换、吞卡处理及开关机操作规范;

(三)自助设备维修任务分派、任务跟踪、结果反馈等操作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汇融银行各机构。

第二章 日常管理规范

第六条 自助设备日常巡查规范

(一)在行式自助设备由网点设备管理员或者网点指定的专人负责日间巡查,每天至少巡查三次,上午正式对外营业前、当天营业期间、下午结束对外营业后须各巡查一次。

(二)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支行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巡查,巡查频率每周至少一次。

(三)支行应根据保卫部门要求和本行实际情况,落实自助设备夜间定时巡查工作,明确夜间巡查方式和巡查频率,原则上对所有提供24 小时服务的自助设备,每晚至少巡查一次。

(四)自助设备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以下情况。

1、自助设备可视部位是否正常运行,读卡器、出钞口、密码、键盘等关键部分是否异常。

2、自助设备内侧顶部等部位是否异常,是否有附着作案工具或有被设置过作案工具的痕迹。

3、自助设备周边环境、灯箱状况是否正常。

4、监控录像及报警设备是否有被移动、遮挡、破坏或被破坏的痕迹。

5、加钞间防盗门是否有被撬动的痕迹。

(五)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巡查后应在自动柜员机值日登记薄中做好记录。

第七条 自助设备预防性维护规范

(一)自助设备预防性维护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每台自助设备每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网点还应根据自助设备状况、交易量情况,适当增加老旧设备或交易频繁设备的预防性维护频度。

(三)预防性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分析设备错误日志,采取针对性维护措施。

2、检查并更新(如有更新版本)操作系统(含硬件驱动程序)版本。

3、检查维护自助设备的外部环境,确认供电电压稳定性和地线连接状况,检查自助设备外部线缆有无老化、破损情况,检查自助设备运行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4、检查维护自助设备的内部环境,检查自助设备内部线缆有无老化、破损情况,确认客户键盘和触摸屏的有效性,检查各部件损坏、磨损情况。

5、更换各模块已磨损部件和易损件;修正皮带、弹簧张力及各传感器位置;润滑机械部件;检查并清洁所有传感器、发光管;测试板卡、电器性能;清除机内灰尘及纸屑。

(三)预防性维护完成后,维护实施人员应填写自助设备预防性维护报告单记录所有维护事项及更换部件信息,检查人员应核实相关情况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 日常停机管理规范

(一)自助设备停机或出现故障后的现金管理应统一遵循规定的流程在24 小时内回收现金。

(二)有人管理的在行或离行自助设备停机时,应在显示屏位置放置提示牌(提示牌面积应不小于显示屏面积的60%),以蓝底白字或者白底蓝字的方式提示“本机因故停用,请使用其它设备”或近似内容。

(三)网点对自助银行、离行单机点实施计划性停业、撤消或搬迁时,主管部门应在计划制定后1个工作日内(计划实施前)书面报告总行主管部门。

第三章 自助设备监控规范

第九条 信息技术部组织实施针对辖内自助设备的运营监控工作。

第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非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总行应安排专人查看自助设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自助设备通讯、钞箱及交易状态,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者运行故障(缺钞、满钞、缺纸等),预判故障点,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支行,在非工作时间可安排专人查看监控系统,其它支行在非工作时间也应安排专人接收系统发出的短信故障信息。

第十二条 监控人员接到短信故障报告或经监控系统发现自助设备故障后,应通过查看外挂流水、日志等方式初步判断故障类型,通知网点或离行自助设备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第十三条 如判断自助设备已发生多出钞,连续吞卡等高风险故障可先关机,同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处理。第十四条 如需维保公司现场技术支持,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维保公司人员,如涉及现金模块故障,还需设备管理员及安保人员同时到场。

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内,监控系统发出故障信息,监控人员应通知到相关人员进行后续处理。

第十六条 总行可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确定非工作时间内的设备报修联络时限,网点值班人员不得迟于次日8 时将上一日非工作时间内的设备报修信息通知到后续处理人员。

第十七条 故障报修任务分派后,监控人员应跟踪故障处理过程,了解故障修复进度,督促现场人员尽快排除故障。

第十八条 网点做好自助设备值日登记薄的记录。第四章 自助设备维修操作规范

第十九条 网点自助设备管理员在收到自助设备故障信息后,原则上应在15 分钟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

第二十条 缺纸、卡钞等简单故障排除,由设备管理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如设备管理员不能自行排除故障,应立即向总行自助设备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由自助设备主管部门通知维保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维修。

第二十二条 维保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支行现场负责人或者自助设备管理员应核实维保公司人员身份。

第二十三条 如确定设备需要维修,应于开始维修前,由网点现场处理人员在自助设备显示屏位置放置提示牌(提示牌面积应不小于显示屏面积的60%),以蓝底白字或者白底蓝字的方式提示“本机正在维护中,请使用其它设备”或者近似内容。

第二十四条 自助设备维修过程中,如遇客户现场咨询或者投诉,网点人员应充分了解目前自助设备状况和客户诉求,做好解释、引导及必要的安抚工作,维保公司人员原则上不直接回答客户问题。

第二十五条 自助设备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行与维修模块相对应的交易测试。通过测试后,由网点现场处理人员移出提示牌,恢复自助设备正常服务。

(二)由维修实施人员填写《自助设备现场维护单》。第二十六条 网点应设立《自助设备维修档案》,记录每次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员及故障解决情况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 支行委派会计每月对自助设备清装钞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 在行式自助区、离行式自助银行的穿墙式自助设备在装清钞、结账时,应采用分批装清钞模式,确保在整个装清钞期间,至少有1 台自助设备可对外正常提供现金自助服务。

第五章 风险控制规范

第二十九条 在自助设备维保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双人操作制”的原则,坚持钥匙、密码分别管理,分人掌管,不得混用。密码管理员启用密码打开保险柜时,必须有必要的遮挡措施,其它人员须进行回避。保险柜锁定后,密码管理员须立即将密码锁打乱。

第三十条 维保公司人员可在总行人员的陪同及协助下查看监控系统以判断自助设备故障点,但不得从事除查询以外的其它操作。

第三十一条 未经总行书面批准,网点不得将监控系统数据以任何方式交由本行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理。

第三十二条 维保公司人员从事自助设备维护全过程中,总行应安排专人随同并全程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记录配件更换情况,防止维保公司人员未经批准提取设备相关数据或安装未经批准的软件。

第三十三条 自助设备现金管理必须落实双人管理、双人操作。自助设备装钞、清钞、清点、钞箱检查、交接等涉及现金操作各环节以及在银行自助设备现场操作的全部过程,必须做到双人共同办理,同时操作,两人应能互相监督,严禁分别同时在设备前后端作业。

第七章 应急处理规范

第三十四条 网点应建立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机制,一方面要根据自助设备安装地点,梳理重点设备清单,加强对重点设备、重要场所的监控,保证医院、机场、车站等重要场所的服务质量。对于重点设备出现吞卡、卡钞等紧急情况,要进行应急特殊处理。另一方面,如遇自助设备频繁发生故障或短时间内多台设备发生同一类故障,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发生以下紧急情况,网点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自助银行非计划性停业事件,网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总行主管部门。如遇大面积停业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总行主管部门。

(二)网点自助设备频繁发生故障或短时间内多台设备发生同一类故障,且经分析可能造成较大量客户投诉或较大程度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报告总行主管部门。

第三十六条 自助设备出现吞卡的后续处理工作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档案管理规范

第三十七条 自助设备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维护单、报告单、登记簿,由支行统一保管。

第三十八条 自助设备维修、巡检、监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簿、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由总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银行保安服务规范

银行保安服务规范

一、营业网点保安服务工作规程

(一)工作时间、岗位

1、时间:每天早晨营业网点接包前十分钟至送包结束(上、下午各由一名保安人员值班,交接班实行无缝衔接)。

2、岗位:营业大厅内、办公楼内。

(二)工作规程:

1、接包时段工作规程:

(1)早晨一名保安人员在接包前10分种达到营业场所,着装、佩带器械后(警棍),首先检查营业场所周边环境(附近区域),有无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在营业网点门前,严密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动态,等待运钞车到达。

(3)款箱进入营业间后,提醒当班临柜人员锁闭好通勤门。

2、营业时段工作规程:

(1)不断地巡查营业大厅内环境,掌握大厅内人员动态;维持营业大厅秩序,规劝客户遵守一米线秩序。(2)引导小额客户到自助机具办理业务。

(3)留意经常在营业大厅内出现(及附近区域),又不办理业务的可疑人员,并及时进行盘查。

(4)留意顾客遗忘物品或故意丢弃的物品,及时提醒,随身带 走。

(5)劝阻进入营业大厅不办理业务的休息人员躺卧。(6)客户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客户与客户之间发生争吵时,及时上前进行劝阻,并注意观察周围动态。(7)做好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的验证和登记。

(8)如遇上级检查和明查、暗访应立即通知营业场所负责人,及时报告分行监察保卫部。

(9)遇有歹徒实施抢劫时,要沉着冷静、惊而不乱、想方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并示意营业间当班人员立即报警;如情况许可,迅速利用配备的防卫武器或其他物品竭力阻止抢劫,力保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10)发生火情时,要惊而不乱,迅速判明火源、火情,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火情严重,无法处置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求教;维持好现场秩序,预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并及时向分行监察保卫部报告。

3、送包工作规程:

(1)送包时段,保安人员提前十分钟对营业大厅进行清场。(2)清场完毕后,在营业网点门前观察周边环境动态,等待运钞车到达。

(3)接包车走后,对营业大厅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报告。4、自助机具巡查工作流程:

(1)巡查时间:工作时间段内每小时对自助机具巡查一次。(2)巡查内容:自助机具表面和周边有无不正常的张贴物;自助机具表面有无异物;出钞口、插卡口、摄像机等处有无异物或遮挡物;对讲系统是否正常。

(3)巡查方法:①观察自助机具表面和周边有无张贴或异物;②用手轻摸自助机具出钞口、插卡口有无异物或遮挡物;③按下对讲按钮与分行监控中心通话,报告自助机具安全情况(检查对讲和扬声器是否正常);④做好巡查记录以待备查。

二、营业网点保安人员职责

(一)执行营业大厅和接送款包时段安全防范、秩序维护任务;在支行营业网点对自助机具加、清钞时,负责清场和警戒(持自卫器具);协助营业网点做好疏导和引导客户,保持营业大厅环境整洁工作。

(二)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服从分、支行的管理,接受分行监察保卫部的指导、检查及监督。

(三)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营业网点负责人和分行监察保卫部,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案发现场秩序。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营业网点负责人和分行监察保卫部,并协助予以处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保安人员可以检查出入执勤区域的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处置。保安人员要主动向营业网点负责人、分行监察保卫部和本单位反映治安情况和信息;支持和配合分行监察保卫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妨碍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六)积极完成营业网点负责人和分行监察保卫部交办的其他于保安工作有关的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保安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营业网点银行工作人员工作区域。

(二)保安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款箱的交接工作,负责协助押运人员警戒和维持秩序。

(三)保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工作时间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蚌埠市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第五篇:营销服务代表的岗位职责

营销服务代表岗位职责

1、推广公司形象、销售公司产品、提供技术和售后服务、传递公司信息。

2、负责指定区域和指定客户的产品销售、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及时、准确地将客户的要求转达、汇报至公司各有关部门,协助营销、生产、运输等部门做好产品设计、生产、运输等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最终交货质量。

4、及时将客户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上级领导,并提交解决建议方案。

5、按要求填写业务日报表,并及时上交公司营销部部长。

6、注重收集、整理市场信息,培养市场意识,及时向领导反映客户行业信息、竞争对手及同类项目的发展动向。

7、协助营销部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档案,做好日常销售和回款、维护档案管理。

8、加强营销理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9、严格遵守行业保密制度,不将客户和公司的商业机密泄漏于其他任何人员。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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