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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集体审批(5篇范文)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13-69972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7 20:28: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集体审批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集体审批

工作制度

一、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科学配置市场资源,引导运输市场协调、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参与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集体审批(以下简称集体审批)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三、对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应实行集体审批:

(一)、县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包括企业开业经营许可、原有客运企业扩大经营范围许可、子公司经营许可和经营主体变更的许可。

(二)、县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包括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重大的客运班线变更事项许可。重大的客运班线变更事项是指:

1、班次密度较大的客运班线变更起讫点、班次或途经路线;

2、因原车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不符合道路安全运行条件以及市场需求等原因,县际客运班线变更座位增加超过原座位数20%以上的。

(三)新增县际包车客运车辆经营许可。

(四)县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和包车客运车辆经营许可的吊销。

(五)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包括企业开业经营许可,原有企业扩大经营范围许可。

(六)一、二、三级汽车客运站站级和服务等级的核定。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包括营运性和非营运性。

(八)XXX二类以上维修厂家经营许可。

(九)XXX驾校经营许可。

四、集体审批工作会议每10召开一次,逢周六、周日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召开,时间可提前或顺延。

五、集体审批工作会议由所长主持,所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由所长委托分管所领导主持。

参会人员为:客货运输管理科、运政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维修办、驾培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科长(主任)和相关科室业务具体经办人员。科长(主任)因故不能参会的,由科长(主任)通知副科长(副主任)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对重大或各方意见不一的许可事项,必要时,须邀请相关县(市、区)运管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通过联席会议方式进行集体审批。

六、各相关业务科室,应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在会议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准备工作。

八、参与集体审批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应按以下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许可事项提出许可或不许可的意见:

(一)所长和分管所领导工作职责:

1、组织和监督各科室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按期主持召开审批会议,完

成会议议程;

3、模范带头坚持执行好本制度。

(二)客货运输管理科工作职责:

1、审查客货运输申请资料;

2、对申请事项进行汇总列表,并提出科室意见;

3、准备会议资料,发给参会人员;

4、向参会人员介绍申请许可事项的有关具体情况;

5、做好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

(三)安全监督科工作职责:

1、审查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审核申请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评估的有关规定。

(四)运政法规科工作职责:

1、核查申请单位是否存在长期不规范经营的问题,并向参会人员通报;

2、对拟吊销的许可事项依法依程序提出意见;

3、对许可事项和拟吊销的许可事项进行合理性审查。

(五)维修办工作职责:

1、审查维修业户申请资料并提出科室意见;

2、审核申请单位拟投放车辆的车型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与所经营线路相适应。

(六)驾培处工作职责:

1、审查驾培机构申请资料;

2、审核申请项目是否符合交通部相关行业标准并提出科室意见。

(七)办公室工作职责:核查所受理的信访件中,是否有关于申请单位和申请班线的投诉、举报、向参会人员通报。

(八)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监督参会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九、集体审批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年10号令)、《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许可程序、许可权限和许可条件等。

(二)严格执行交通部和我省关于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有关规定。

(三)充分考虑道路运输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对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根据相关要求,在申请企业或其下属汽车客运站按规定报送客运班线旅客发送信息报表的前提下,方能根据市场供求状况予以许可。

(四)避免引发重大的市场矛盾,维护市场稳定,打破市场经营垄断,促进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五)鼓励经营者实行公司化经营,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

十、集体审批工作程序

(一)各业务归口科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申请人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评估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

(二)各业务归口科室将申请许可事项汇总列表,提出科室意见并在汇总表中标明。

(三)各业务归口科室于会议前7天将汇总表送相关科室

审核,各科室5天内提出意见。

(四)各业务归口科室于会议前3个工作日向分管所长报告会议研究内容等相关情况,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参会,并将申请许可汇总表等会议资料发给参会人员。

(五)召开集体审批工作会,业务归口科室根据会议决定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填好申请许可汇总表,草拟会议纪要,并交参会人员签字,留存备查。

(六)将拟许可事项在市运管所网站公示,同时对不予许可事项依文件规定的程序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七)对审批结果在区运管所网站上进行公告。

十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集体审批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召开会议前妥善保管会议资料,不得向申请单位等相关人员透漏有关信息,不对外泄露参会人员的个人意见。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

鹤壁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县道路运输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不完全调查,仅善堂镇就有重型营运车辆四百余部,运输作为现代物流一个环节和要素,在我县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县运输市场结构零散、组织化程度低、效率低下,市场运行不规范,诚信度差;物流市场大量存在的仍是以小型贷代、托运部等为主体的组织形态。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号召,进一步提升运输体系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我县道路运输“零而不乱、散而有序、高效运作”,提高实载率,降低空驶率。公司位于浚县善堂镇浚内路实验小学西侧,面积160平方米,上下二层,租期5年,在租赁办公室西侧500米路北配有停车场10余亩,有仓库、货车、吊装设备等。消防设施完好。

以上情况属实,敬请领导考察与监督。

妥否,请审批。

申请人:鹤壁亿达运输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

1、道路运输企业开业行业协会推介表

2、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制式)

3、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申请(文字)…………………………………14、拟运输的危险品货物类别、项别及营运方案……………………………25、拟购入车辆承诺书…………………………………………………………96、经办人委托书………………………………………………………………10

二、企业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影印件……………………………………………………………12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133、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144、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155、土地使用证…………………………………………………………………166、企业章程……………………………………………………………………177、停车厂平面图………………………………………………………………258、消防设施设备证明…………………………………………………………269、管理人员名册、身份证影印件……………………………………………2710、驾驶人员名册、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证影印件 ……………………3311、押运人员名册、身份证、从业证影印件 ………………………………49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0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6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69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15、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26、安全例会制度………………………………………………………………73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4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76

第四篇:不予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予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你于年月日提出

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存在问题,不符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底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通知。

(印章)

年月日

抄送:

第五篇: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审批

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审批

一、行政许可审批内容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

二、设定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二)《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8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修订)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198号)第三十三条。

(四)《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34号令》(深圳市政府三届一二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附件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三、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及方式:

(一)数量:同一地点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项目,无数量限制;

(二)申请许可方式: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应先经过道路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然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核;

四、行政许可审批条件

(一)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应先经过道路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

(二)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三十三条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临时占用道路申请表》原件1份;《临时占用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征求意见表》原件1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⑴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⑵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件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

⑶事业单位或其它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⑷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⑸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⑹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正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⑺境外企业的、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须经过见证或认证,香港和澳门的须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三)道路主管部门审批的同意意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四)施工方案,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还须出具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意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五)《道路交通疏解方案》一式三份,方案内容包括:工程的项目名称;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的地点、工程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时所采取的物理安全措施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措施,以上内容需详细地标注在交通疏解图中。(方案及图纸须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附电子数据)注意:交通疏解图的绘制要求:

(1)交通疏解图必须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绘制;

(2)交通疏解图中,需明确标注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恢复的道路线形及附属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

(六)对于片区域路网交通运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提出相应的交通评估报告;

(七)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需提前进行公告。

(八)工程延期申请,须有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及施工延期申请报告。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临时占用道路申请表》、《临时占用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征求意见表》。上述表格可到交警局道管业务受理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审批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八、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九、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一)受理申请资料;

(二)审批

1、受理申请材料;

2、派员到施工地点勘察,根据需施工现场的交通情况,按要求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可行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齐全,交通组织疏解方案、疏解图纸按要求无误后,逐级申报材料,按法定时间、承诺时限审核;

4、发放《深圳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十、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一)受理时限:当场受理(资料完整,与审核意见核对无误);

(二)审批时限(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深圳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按实际需要占道施工的时间确认有效期。

十二、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效力

从同意行政许可即日起至有效之日止可以占道施工。

十三、收费

不收费。十四.年审 不需年审。

十五、法律救济

申请人对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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