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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0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14-91882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10:28: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0

附件1:

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以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为主线,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科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年度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

(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

(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年度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

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

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区、市)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报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邮编: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14,68511850,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第二篇:公开阅读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2_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附件:

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开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 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 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连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市、区)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 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 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第三篇:高定价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 附件:

202_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推进农村科技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统筹推进农村民生开局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优先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加强与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的衔接,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根据农村科技“十二五”相关部署,本优先支持以下领域:(1)生物种业;(2)作物优质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4)海洋农业;(5)现代林业;(6)节水农业;(7)农用物资;(8)农林重大灾害防控:(9)农业应对气候变化;(10)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11)农产品与食品加工;(12)农产品储藏与物流;(13)生物质能源与生物基材料;(14)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15)农业与农村信息化;(16)城镇化发展;(17)村镇建设;(18)农村民生。

二、重点支持方向

着眼于全面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强化农村科技创业服务机制创新和创业基地建设,培育 农村科技创业主体,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促进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种、养、加、销、运一体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多元化、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 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岩溶)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试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加快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等技术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一)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及有关部门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2-3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 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预备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需要,对入库的部分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引导项目不安排财政补贴经费。本对重大项目将予以优先和倾斜支持。有关部门项目推荐工作按往年惯例进行。1.关于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指针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带动范围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

重大项目申报坚持目标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须围绕产业链并以产学研有机结合的产业联盟机制形式组织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每省、自治区、直连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3个重大项目,每项申报经费额度600-1000万元;每个计划单列市推荐2个重大项目,每项经费额度300-450万元。2.关于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在较大的农村特定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其特色优势、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开发合作并带动一方科技创业和农民就业的适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强、特色产业活力旺盛、农民就业机会多、有利于形成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等特点。重点项目单项申报额度一般不超过70万元。

科特派农村科技创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等工作可申报重点项目。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市、区)3-4个(每个科特派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各申报1个),计划单列市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可申报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对140 个已批复的科技示范县(市)支持总量原则为1/4左右(已经获得过国家星火计划经费支持的不再申报);科技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关于引导项目

引导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引导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二)项目组织程序。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须同时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审核论证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

各推荐单位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 5 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申请经费(引导项目不标注)。

(三)其他事项。

申请表格可在中国星火计划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电子邮件:68529091@163.com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 电话:010-68510207、68514065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秦卫东、侯立宏、王亚武 电话: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58881424。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68529737。4.软件及网络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第四篇: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1

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以科技强农惠农富农为宗旨,以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着力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工作,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农村民生改善,为“三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技术领域

202_年星火计划重点围绕涉农优势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主体科技计划科研成果的衔接,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综合及集成产业化应用示范。本支持的技术领域为:(1)现代种业;(2)农业与农村信息化;(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4)现代林业;(5)海洋农业;(6)畜禽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7)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8)设施农业与节水农业;(9)名优特农作物高效安全生产;(10)农村民生。

二、重点方向

(一)加强农村科技创业链建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农村科技创业链,着力建设一批农村高附加值优势特色新兴产业与创业链,有效提升星火龙头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培育区域创新产业与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促进一、二、三产融合的创业和配套服务,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创

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广泛就业。支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科技创业政策,营造以市场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链为纽带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二)推进农村信息化和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总体要求,促进“三网融合”,推动农村科技信息资源集成与应用示范,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综合服务,推进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工作,提高面向农村科技创业的科技信息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三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支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实施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支柱产业技术开发和规模化应用项目,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加强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提高科技促进改善农村民生的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营养健康及饮水安全、农村新能源开发、农村污水与废弃物处理、农村社区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民生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强化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集成应用示范。

(四)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创业基地功能、培训基地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通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探求我国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律,提高农业

应对战略性、蓄积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深入探索并总结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府运作模式。

(五)加强科技扶贫开发,探索科技扶贫长效机制。针对老少边穷及干旱半干旱、喀斯特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以典型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开展科技集成示范、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区域优势特色新兴产业发展,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和生态环境;加强科技培训和基层科技能力建设,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探索科技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模式,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六)推动农村中小微型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特色优势新兴产业发展。以优良新品种、农产品增值和流通、环保型肥料和农药创制、废弃物资源化或能源化利用、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等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为农村中小微型企业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扶持、培育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与新兴产业集群,促进星火产业带和技术密集区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转向技术内生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式发展。

三、项目组织方式

(一)推荐单位。

国家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为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推荐单位。

(二)项目类型。

202_年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两

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备选项目库管理。国家星火计划将结合战略发展需要,对入库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1.关于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符合国家重点战略需求,对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普惠性和实际意义的应用型科技项目,必须具备覆盖面广、可持续发展后劲强、普惠“三农”意义大、科技创业效果好并有利于产学研联盟机制形成和巩固等特点。重大项目可下设4-6个课题,重大项目申请经费每项不超过300万元,课题申请经费原则上每项50-80万元。

2.关于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是指符合行业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引导,有利于地方农村经济、生态、社会、民生、环境改善的成熟适用型科技项目。面上项目由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202_年引导项目的推荐数量。

3.部门和扶贫项目。有关部门结合行业服务“三农”优势,按惯例推荐。

四、项目组织要求

(一)推荐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科技特派员牵头申报的项目,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

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5.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组织协作单位共同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和资质。

(二)项目组织申报程序。

重大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每一课题均须单独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牵头单位除填报重大项目申报书与可行性报告外,还应根据本单位独立承担的课题任务填写相应的可行性报告。面上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经审核论证后,通过申报中心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纸质文件不需报送。各推荐单位还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推荐项目汇总表须按推荐顺序排列并标注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支持方式、技术领域、课题名称与类型、申请经费等。

各类表格在申报中心或星火网(http://)下载。

(三)联系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邮编:100045)。

2.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陈永红、于双民,010-68510207。

科技部农村司:肖立春、张洪刚,010-58881400,58881412,58881425。

3.有关科特派、科技扶贫与农业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项目请咨询科技部农村中心科技扶贫与科普处、地方科技工作处。

电话:010-68527338,68588414,68511850,68529737。

第五篇: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2_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2_国家星火计划突出体现“科技创业、技术示范、职业培育、惠农富农”宗旨,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作用,围绕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四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1.关于重点项目。每项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60万元至100万元无偿资助。根据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相关要求,以项目经费方式下拨,所有支出科目都需符合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10项,计划单列市不超过4项;部门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按惯例推

— 1 — 荐,其中科技扶贫项目重点突出对“一县一品”特色产业科技创业的支持。

2.关于引导项目。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为确保该类项目的引导意义,请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把关,慎重推荐。

三、项目组织要求

(一)推荐要求。

本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有: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技术必须成熟可靠,具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3.项目名称应体现星火计划定位特点,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行政单位; 5.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6.各地推荐项目时需包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予以重点倾斜;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项目请优先推荐。

— 2 — 7.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推荐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单位为星火计划项目推荐单位,地方推荐的项目需加盖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公章,如无公章可以由省(区、市)、新疆兵团科技厅(委、局)代章。

(三)项目组织申报程序。

重点项目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引导项目只须填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推荐单位经审核论证后,通过申报中心将电子版报送科技部。各推荐单位还须向科技部报送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各一份。推荐意见应写明申报总体情况和组织审核论证的过程等。

各类表格在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或星火网(http://www.teniu.cc)下载。

(四)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科技部农村中心:于双民,010-68510207、68514065;科技部农村司:秦卫东,010-58881412。

— 3 — 2.项目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邮编:100045)。

202_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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