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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14-91936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17:31: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1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 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根据物资供应品种多、数量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执行依据

第二条

项目部设置物资供应管理机构,成立物资设备部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的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条 对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水泥、土工材料、“甲供甲控”物资和工程设备,严格按照相关物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履行供应合同,严禁越权跨类采购。

第三章 进场检验制度

第四条 做好进货接收时的现场初检工作。项目部材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质检人员一定要协同把好进货质量检验关。在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时,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质检人员、材料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物资设备部负责填写

《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第五条 做好材料进场复检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混凝土、防水材料等需要复检的产品,由项目部试验人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材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第六条 在完成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实物检验工作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要求归档的资料均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或抄件须盖有原件存放处的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复印日期,复印人签字)。

第七条 在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并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如其降低标准使用或改做其它用途须有项目部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第四章 储存管理制度

第八条 项目部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材料库房,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第九条 物资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认真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齐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物资要做好记录,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第十条 入库物资要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库房、料棚、料场存放。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须保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和乱堆乱放。存放物资堆码要做到整齐、安全稳固、合理毡垫、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牌标识明显。

第十一条 库存物资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妥善保管,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做到物资无变质、锈蚀、损坏、霉烂等。

第十二条 物资发放,发料的计量方法应与进货点验的计量方法一致。发料时要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保管期限内发出。物资出库必须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完备,标志清楚。

第十三条 库存物资必须建立《物资明细帐》,认真做好帐物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坚持盘点制度,定期盘点,自点率每月不少于15%,全面盘点每年一次。

第十四条 爆破材料的储存采用专用库房,设置防盗报警装置与其它安全设施。安排责任心强的物资人员看管,实行24小时警戒,并实行交接班制度。严禁雇请临时工看管。

第十五条 爆破材料的发放使用严格手续制度,准确核定用量,用多少发多少,当天用不完的必须退库保管,工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保管爆破材料。

第十六条 工地使用的其他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品等或有毒害的物资装卸、搬运、堆放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工具,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 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物资的进场检验以及储存工作将作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重点,将按照《物资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和考核评比,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及之处按有关要求办理。

第二篇: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 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 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 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 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 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 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 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 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 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 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 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 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 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 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 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 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 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 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 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 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

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第三篇: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

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材料厂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二、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各分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各分部机械工程师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三、试验与检验标准

试验由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在驻地监理的见证下按照国家、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及客专线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等进行;试验室无法试验的物资,经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及驻地监理的同意后,委托外部具有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进行。业主提出要求时按照业主要求进行检验,并在采购合同/协议中规定。按规定需要经过试验的物资未经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为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材料厂必须按批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求,同时要满足本工程项目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吨为一批,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计。

2、水泥的检验:(散装)水泥进场时,各分部必须按批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委托项目经理部中心实验室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GB175-1999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袋装水泥每200吨为一检验批次,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验:粗、细骨料都应按批进行检验,其中每批随机抽样检查不应少于四次,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收料人员停止收料。细骨料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粗骨料颗粒级配、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者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验:必须按批对减水率、坍落度、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其质量标准除符合GB8076和GB50119等现行国家标准和其他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时,也按一批计。

5、粉煤灰和矿碴粉应按批对细度、含水率、需水量比、抗压强度比进行检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GB1596、矿碴粉质量应符合GB/T18046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要满足本工程客专线技术标准的设计要求。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每120吨为一批,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四、进场原材料检测的措施和办法

1、钢材的检测: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次进货均需要进行检验。不足60吨也按一批计,超过60吨则应该按照另一批计,材料厂需重新办理委托试验手续,试验室需重新进行复检试验。

2、水泥的检测:检验数量,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吨为一检验批次。材料厂每次进货前应该事先书面同水泥生产厂家协商尽量保证同一批号的水泥送达指定的搅拌站使用,第一次进400吨左右(搅拌站有四个100吨的水泥罐),待2个水泥罐里的水泥全部用完后,以后每次进200吨左右;进货时应该提前3天,确保该批水泥3天后检验合格正常投入使用。不足500吨时,也按一批计。

3、砂石料的检测: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每400方或600吨为一检验批次。将现有的各砂石料料仓一分为二,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分别存放标识,待待检区的砂石料检验合格后再存放到已检区使用,不足400方或600吨也按一批计。

4、外加剂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外加剂每次进货时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

5、矿物掺合料的检测: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和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否则材料厂应该立即清除出场,不足120吨时,也按一批计。

五、原材料储存和管理

1、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进行验收核查,试验室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取样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方可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材料厂应按有关规定清除出厂(场)。

2、混凝土原材料进厂(场)后,各分部应按材料类别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附表3),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证明书”编号、“复试检验报告”编号及检验结果等。“原材料管理台帐”应填写正确、真实、项目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混凝土用的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各分部应该采用散料仓分别存储。储存散装水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泥的温度或防止水泥升温。

4、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各分部应按要求分级采购、分级运输、分级存放、分级计量。

5、不同混凝土原材料各分部应该有固定的堆放地点和明确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品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进场日期。原材料堆放时应该分界标识,以免误用。骨料堆放场应事先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砂、碎石、石灰、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5、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产品的可追溯性

1、可追溯性的依据是物资台帐。

2、可追溯性要求是按照程序文件规定和合同有特定要求进行追溯。

3、可追溯性物资范围:水泥、钢材、外加剂、混凝土构件、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其它物资。

4、可追溯性的实施。规定需要追溯的物资在使用前,由各分部物资部/材料厂填写物资台帐/物资追溯表。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和进货单号、进货数量、批号、检验复试报告编号、检验人、日期、检验机构;发料日期、发料单号、发料工程(部位)名称。

八、紧急放行

1.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是能够可追回。

2.因施工急需来不及试验的物资,应由各分部提出物资紧急放行申请,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对紧急放行的物资应作好明显的标识和记录。3.紧急放行的物资仍需按规定进行试验,凡经试验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通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据标识和记录予以追回。4.本项目所有主要材料不实行紧急放行。

第四篇: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中铁十六局集团贵广铁路第一项目部

《贵广铁路第一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贵广铁路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供应行为,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施工生产,根据《中铁十六局集团物资管理办法》、《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暂行规定》等,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定额供应制度。

根据计划期内施工生产工程量、材料消耗定额、技术节约措施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物资计划等确定材料供应数量标准,以此作为材料供应的限制数量。限额数量的调整必须重新履行物资计划审批手续并说明调整原因。

第二条 物资点验制度。

现场材料员对所有进场物资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证,严禁将检验/实验不合格的物资点验入库,更不得计价结算。物资验收内容:

1、质量验收。包括外观检验(目测)和内在质量检测(检验/试验)

2、数量验收。核对进场物资的数量与单据量是否一致。电子磅计重验收的,要附上机械打印收据。

3、单据验收。查看产品认证书、材质证明、装箱单、发货单、合格证等。

4、环保健康验证。查看是否有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影响因素存在。

第三条 限额发(领)料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架子队、分项或单位工程实施限额领料。限额数量由工程部、计划部门提供,项目总工审核。材料的发放、领用和列销不得一人完成。

第四条 帐务制度。

各单位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统一的格式建立台帐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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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要求各种帐务数字准确、清楚规范、内容完整,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五条 核销制度。

严把结算关,货款结算必须凭合同、发票、点验单、检测报告等

各种凭证,经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条 资料累计制度。

各单位应建立、整理、保存好采购合同、点验单、发料单、质量证明、报验单、检验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和质量活动记录,以备核查。

第七条 现场物资管理

1、现场材料管理的任务概括为:全面规划、计划进场、严格验收、合理存放、妥善保管、控制领发、监督使用和准确核算。关键是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发放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按月进行盘点,搞好业务核算。

2、现场材料库分为综合库和专业库,应根据材料的贮存特点高标准建设,库存容量应满足汛期、冬季、农忙季节及其它材料枯竭期的备料需要。

3、所有进出场物资,根据不同规格、品种、性能分区分库存放,并加以标识,标识牌统一美观、标志清楚、内容完整、填写规范。物资堆码必须整齐划一,库容整洁,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

4、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制定详细的《危爆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在安全的地方设立危险品仓库,仓库有专职人员24小时看管;火工品的领料、发放、回收必须制订严格的监管制度。

5、地材管理。必须严格实施定额供应和限额领料制度,各架子队要选派品行端正、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材料员,并配备电子磅等设备;验方收料时,至少应由两名材料员共同签认。定期组织计财和技术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复核材料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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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止材料供应异常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甲供材料的管理

1、甲供材料的确定与结算。甲供材料必须纳入有组织的管理体系并实施控制,项目部与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对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方式及期限、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等进行约定。甲供材料应按业主的要求实行计划管理,项目部定期向协调组报送物资采购计划。甲供材料由项目部根据各工区实际签收数量统一和协调组办理结算手续。

2、甲供材料的验证。1)、由各架子队材料员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及时效性、外观、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进行验证并做记录。

2)、验证具体操作执行ISO900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中的验证部分,检验的操作执行ISO900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3、标识。甲供材料,从接收到使用的各个阶段,应在有关的资料和料场标注“甲供材料”字样,满足对产品辨别、实现追溯的要求。验收、保管、发出阶段的标识,由材料员负责;场内搬运、加工、使用阶段的标识由施工员负责。具体操作执行ISO900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4、贮存和维护。甲供材料应单独存放和单独建帐管理。入库的产品由指定的库管员负责,发出的产品由领用者负责,具体操作执行ISO9001《搬运贮存控制程序》。

5、不合格、损坏、丢失、不适用处理。在验证、贮存、加工、使用过程中,现场有关人员如发现产品的不合格/损坏/丢失/不适用的情况,应及时反馈到指挥部材料部门,指挥部材料部门接反馈的信息后,应组织人核实,并填写《甲供材料不合格/损坏/丢失/不适用报告单》,经指挥部技术主管审批后及时向协调组和业主报告,按顾客反馈意见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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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处理并保存记录。

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设备是施工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的重要生产要素,是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根本保证。项目部根据贵广铁路施工生产的要求,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本项目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设备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条例、规则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政策、法规、规则,通过技术经济科学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行,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效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 项目各级领导都必须重视设备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设备管理人员的权、责、利,落实岗位和目标责任制,把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列入项目的责任成本考核。

第三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设备实行项目部、架子队二级管理,项目部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协调,对设备的购置权限、使用管理、处置等实行分级管理。项目部制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第四条 项目部安排设备部长主管设备,物资设备、施工技术、计划财务等部门领导,负责本项目部设备投入计划和设备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第五条 购置原则

统一机型,招标采购。第六条 购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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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计划。设备采购必须遵守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设备使用单位确需购置设备,要填写《施工设备申请购置计划表》,上报的计划必须经领导签字,业务部门盖章,并写清计划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工地、使用时间等。

2、采购权限。重大设备及项目部确定的设备采购权限在指挥部,一般设备采购权限在各单位,设备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须报局指挥部审批。

3、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做到操作透明、公开公正,各级都要成立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小组,对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4、合同管理。合同由出资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在合同上签字,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签字后10日内报局指挥部物资设备部备案。

5、验收移交 设备运抵现场后,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应按国家、主管部门或生产厂家有关标准规定以及合同规定条款的产品质量验收,其主要内容有:设备外观的检查,随机附件,易损件配件、专用工具、说明书以及特殊设备的合同约束条款。由设备使用单位填报《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报出资方设备业务部门。

6、信息反馈。设备验收后或使用初期,及时反馈设备的质量及运行情况。

第七条 设备使用管理

1、项目开工,各架子队依据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特点,工期和施工方法,提出设备使用计划,报项目部。

2、投入项目的施工设备,技术状况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3、根据工程进展,项目部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协调,有偿使用、转让。

4、设备使用实行“三定”制度,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都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中铁十六局集团贵广铁路第一项目部

填写“定机、定人名单”。

5、重大设备司机要保持稳定,经过培训,获取上岗证后,不经指挥部业务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准确选用各种油料,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严禁设备带故障工作和长时间超负荷作业,防止拼设备现象。

7、设备在多班作业时,为了互相了解情况,必须建立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双方要全面检查,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交接簿》上。

第八条 设备保养管理

1、设备保养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设备保养规程,有计划地对设备进行技术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2、项目部必须制定设备保养制度。

3、设备技术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4、各架子队都必须根据施工任务,设备使用情况和保养规定,编制设备保养的年、季、月计划,要安排场地,集中维修保养设备,保养种类、日期等情况应及时记入《司机手册》内,设备部门应经常检查设备保养计划和执行情况。

第九条 设备的润滑管理

1、设备润滑工作要贯彻“五定”和“三过滤”。

2、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由设备技术技术人员提出设备油料使用计划,计划应明确油料的生产厂家、牌号、时间、数量等,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要求采购,严禁采购小厂和冒仿的油料,油料的代用必须经设备业务部门的批准。

3、严格油料验收,保管制度。

4、油库必须配置消防设备、防火砂、防火锨等。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毒工作。

5、重视环境保护,搞好废油回收处理工作,更换下来的各种油料用有盖专用容器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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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修理与配件管理

设备修理是设备恢复性能,提高生产作业效率的直接措施,各架子队要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维修计划,要严格控制修理费支出,降低生产成本。

1、对重大型关键设备的维修,要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要按照计划预修理的要求,储备一定的预修理基金和备件。

2、各架子队要建立健全配件管理制度,现场必须储备日常保养用的各种易损件,储备配件以不误施工生产为原则,并保证采购配件所需的资金。

3、配件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要求,把好计划、订货和验收关,制定各种储备范围和定额。抓好定额和库存管理,建立健全帐卡和清查盘点制度。在保证修理质量的前提下,摸清配件储备情况,尽量减少库存配件,不断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五篇: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

XXX工程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

及存储管理制度

XXX项目部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确保进场材料合格。本着按计划进料、用合格材料、管好材料、优化物资配臵、满足工程需要、力争节约的原则,实行物资专业化管理。

二、依据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三、选用范围

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管理

四、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凡是进场物资、工程所用原材料进场后一律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进场物资由物设部、试验室、现场监理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防止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中。凡质量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1.1 技术资料验证:检查产品到达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发货单、材质单、质检单是否齐全,盖章或签字是否有效。

1.2 外观检验:检查材料外观有无变质、残破、锈蚀、变形、等缺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油污、潮湿;检查标识是否准确、清晰,水泥是否结块等。一旦发现上述情 况应立即退货。

1.3 规格数量检验:对照来料清单或发货单,对来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级、来源、生产厂家等进行核对。并对不同性质的材料进行计件、计重、检斤、检尺、验方、公差检查、复磅、数量验收。

1.4 质量检验验收:依据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或产品特定标准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需检验试验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交试验室,试验室接到报验单后同监理一起进行取样并试验,出具书面检验、试验报告单。检验和试验报告单发至物资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检验和试验报告单要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存入竣工文件。

1.5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物资检验时限:为使物资尽快投入使用和加速资金周转,分清物资进库前的责任,一般物资检验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物理化学鉴定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确因数量大或检验技术复杂的物资,经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进口物资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

1.7 对危险化学品的验收,要认真检查生产厂原包装是否完好,名称、规格、数量及所附凭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收料单据一致。有无破损、受潮、变质,硬结等现象,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1.8 物资发放使用前必须完成规定的检验与验收项目,对发放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

1.9 参加检验验收的人员,按产品危险级别、风险大小,必须装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工具,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收料记录

项目部应有专人做好每批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收料记录。

3、物资标识:

3.1对已验收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并做好标识。

3.2一旦发现复试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3.3凡对最终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进入施工现场可追溯性要求的、对可能危害环境、影响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及特殊的产品都应进行标识。

3.4 标识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材质、炉(批)号、生产厂日期、到货日期、检验状态等。

3.4 标识方法用标签、标牌或记录,可视具体情况选用。3.5 标识管理;进入现场的物资由物资部进行标识,投入使用后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施工中自产的半成品、成品由生产班组自行标识。分批出库、出场的物资应以发料单或技术证件复印件加盖印章的形式转移标识。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的标识必须控制和记录。标明产品出库时间,使用单位,工程部位、技术文件号、试验单号等内容。

3.7 已检验和试验的物资应明确标识其检验状态“合 格”或“不合格”或“待检”,并分开存放。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须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做好记录,防止错用误用。

4、物资保管、储存制:

4.1规划地势适宜、布局合理、物流有序,符合防火、防水、防雷、防盗、防变质要求的仓储设施,有利于施工生产、物资进出收发,减少搬运和储存中的损耗。

4.2 按物资的性能、品种分别放入仓库或料棚、料场,堆垛或上架进行保管,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对物资选择适宜的保管防护方法,确保物资在保管期间内不发生或尽量少发生物理、化学变化。

4.3水泥保管应按品种、标号、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堆码存放,做到“先进先出”、“先散后整”、实行无受潮无变质保管。

4.4大堆料存放场地要平整压实,便于收方计量,防止流水冲刷和污染,尽量减少二次倒运。

4.5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设专人专库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物品保管制度,建立《危险化学物品清单》及所储存物品的《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人。

4.6 危化品仓库的建立必须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呈报申请书,按照危化品储存仓库要求,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验收颁发储存许可证后使用。

4.7 危化品的堆放储存,应按不同品种、进入日期、使 用有效期分别堆码,码垛要平稳、整齐,按规定要求隔离保管,不得混放。注意防火、防爆、防潮、防冻、防高温、防盗。

4.8 危化品库保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核查发放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相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4.9 在用低值易耗品及防护用品,应根据有关规定配臵及报废,建立个人保管使用卡片,损坏或丢失按规定赔偿。

4.10 物资储存、保管、搬运过程,要符合“三标一体”要求。物资在保管、搬运过程中要防止包装破损,降低扬尘、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加强搬运人员的防护措施,按规定配臵相应的劳保用品。

4.11 物资包装废弃物应及时妥善清理,有再用价值的应回收、加工、利用。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处理,危化品外包装物应按规定及时妥善处臵,不得乱丢乱放,避免环境污染及危险事故的发生。

4.12 施工现场物资储存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坚持“先进先发、出陈存新”的原则,收发正确及时,帐、卡、物相符。财务帐、物资帐、长帐相符。

4.13 料库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衡器和量具,定期检验校对,保证计量准确。

4.14 加强物资库场的看护巡守,预防物资在仓储过程发生火灾等事故,保证物资完好无损,及时齐备供应。

1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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