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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出入井安全规程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14-78832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8 16:51: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工人出入井安全规程

任课教师:课

题:工

种:

荆立新

工人出入井安全规范

电机车司机

工人出入井安全规范

任课教师:荆立新 工

种:电机车司机 课

题:工人出入井安全规范

一、教学目的:让学员们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电机车的操作和基本的检测和维修,并能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故做到积极的预防和有效的处理。

二、教学要求:

1、掌握入井前要做的准备

2、掌握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知识

3、熟悉井下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和安全标志

4、做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

三、教学重点: 工人的标准化作业

四、教学难点:井下安全设施

五、授课方法:讲授法

六、教具:多媒体

七、课时分配

第三章

工人出去井安全规范

4学时 第一节 入井前的准备

1学时 第二节 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2学时 第三节 井下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及安全标志

1学时

第一节

入井前的准备

1学时

煤矿井下有其特殊的作业特点,主要是:作业环境差,空间较小;地质条件多变,经常受到顶板、矿尘、水、火、瓦斯等灾害的威胁;生产工艺复杂,劳动强度大等。因此,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井下作业安全常识才能保证安全。

一、下井前的准备

(1)入井人员在入井前,一定要吃饱睡足休息好,并且工作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

(2)入井前要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胶鞋,做到整齐利索;脖子上最好戴一条毛巾,既可擦汗,又可防矿渣掉落到衣服里去,在自救互救中也可能用上。(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等照明灯具及自救器。

(4)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等必须套上护套或装入工具袋,以防伤人。(5)必须遵守入井挂牌登记制度,登记后方可入井。

(6)每个入井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班前会,明确当班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事故。

(7)接受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方可入井。每个在井下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熟悉自己工作地点的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

(8)了解本次下井所经过路线的安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及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逃生路线和方法。

入井前准备口诀:

吃饱睡足休息好,穿戴整齐别马虎; 按时参加班前会,接受检身很重要; 自觉遵守三禁止,三戴护身要记牢。

正确使用矿灯

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来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2种。头灯对井下工作的矿工携带最为方便。

《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

(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

(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6)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7)灯光是否明亮。

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腰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2)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

(3)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4)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5)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6)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7)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8)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9)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第二节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2学时

一、乘车时应遵守的安全事项

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矿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人员安全出入井的关键设备。

1、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井人员乘坐罐笼,都要遵守有关规定或把罐工的指挥,按顺序上下,不得拥挤和打闹。无论任何时候,没有得到井口管理人员或罐工的许可,不准进

出罐笼,尤其是发出了升降信号以后,或者罐笼没有停稳之前,千万不要争抢上下。每罐不得超员运行。

(2)进入罐笼后,必须关好罐门或罐帘,人要站立稳当,两腿稍弯曲,手要握住扶手。不要把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外面去,不要在罐笼内互相打闹,更不准向井筒内抛扔任何东西,否则容易造成事故。

(3)严禁人和物料或矿车同乘一层罐笼。

(4)井下不得乘坐非乘人车辆,严禁乘矿车、皮带等非载人工具上下井。

(5)乘车时,必须听从司乘人员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人体及所带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也不可碰架空线,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6)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7)严禁在机车头上或任何两节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8)发现车辆落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在井下长距离平峒或巷道乘坐人车时,严禁探头外观。一旦人车落道不得乱跳出车外。

2.正确乘罐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罐笼停稳后,排队按次序上下罐笼。

(2)乘罐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人员进入罐笼后,不准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不准露出罐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罐笼尚未停稳及未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

(4)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坐无安全盖的罐笼和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

(5)上下井乘坐吊桶时,必须系安全带,要面向外,任何部位都不准突出容器外缘。同时,吊桶的安全装置应齐全、良好。

3.正确乘坐人车、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装置

《规程》规定:“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行人平巷,垂深超过50m的上下人员的主要倾斜井巷,都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从倾斜井巷入井的人员,只准乘坐专用人车;只准乘坐《规程》允许乘人的带式输送机;只准乘坐专用的架空乘人装置。

在倾斜井巷乘坐人车时,必须到有明显标志、光线充足的专用人车车站或候车平台去乘车。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定,听从跟车人指挥。在乘车地点依照先后等车,待人车停稳后,得到把钩工允许时方可上车。上车后不得挤占跟车人位置,因跟车人座位前设有手动控制防坠器手把,当突然断绳发生跑车时,跟车人可手动控制防坠器,实现安全制动。乘车人应从跟车人座位后依次坐好,座位满员后,门口不得站人扒乘。乘人应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放稳带好,不得随意靠在车窗座位上,更不能露出车外。发出开车信号后,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人车行驶途中扒上跳下。扒车、蹬钩、跳车都属于违章行为。

在斜井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时,必须在专门的乘人地点乘坐,人员乘坐时要分散开,间距要大于5m;乘人在运行途中要坐稳,不要乱摆动身体,防止引起吊杆摆动造成与牵引钢丝绳脱扣摔伤;乘人在运行途中不得用手或脚触及邻近的任何物品,避免意外挂伤;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严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坐;乘人应在设有保护装置的专门下人点下装置。

在斜巷或平巷乘坐带式输送机时,必须在专门的上下平台乘坐,乘坐时应按先后顺序每隔4m乘坐l人,乘人应面向胶带行进方向端正坐稳,不得站立或仰卧。双手可触摸着胶带表面,也可抱膝盘坐,但不得用手抚摸胶带两侧,以免将手碾伤。乘人严禁携带超长物品或笨重物品乘坐。

在水平大巷乘坐人车时,必须在专门的人车车场乘坐。要乘专用人车。遵守《规程》规定,不乘坐固定厢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材料车。因这些车的安全装置不齐全,不能保证乘人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1)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开车前都必须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3)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以免摔伤。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5)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6)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正常情况乘人不准乱发紧急停车信号。

(7)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8)严禁乘坐空、重矿车。

作业人员在井下无论是乘坐哪种人车,车开动后,不管什么东西掉落车下,都不要马上去抢捡,否则将是很危险的。

4.正确携带工具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锋利的工具刃口要带套,并朝着行进方向携带。注意与同行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碰撞误伤同行人员。

携带像钻杆、铁锹这样的长工具,乘罐笼和人车时不得乱放。应放在合适位置并用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抓扶手。防止设备运行时,工具被震倒碰伤乘人。乘坐带式输送机时,工具应顺长沿胶带运行方向放置,必须用一只手抓牢工具的把柄,防止顺胶带运行时发生滚滑伤着乘人。乘架空乘人装置时,工具不能横着运行方向放在身体上。应一手抓吊杆,一手握工具,并使工具顺长同装置运行方向一致。不得垂直抱在吊杆上,以防碰撞上方装置。

携带较长工具在井下行走时,为避免碰坏头顶上方的矿井照明灯等,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都要拿在手中行走。特别是在架线式电机车运行巷道,更应注意不能让工具碰到架空线。否则,有可能碰坏架空线,还会使携带者发生触电危险。

二、井下行走的要求

井下巷道空间狭小,情况复杂,来往车辆多,有的安装有输送机,因此行走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1)坚持走人行巷道和运输巷道的人行道。

(2)在人行道不够宽的巷道行走时,要随时注意躲避硐的位置;当车辆接近时,要及时进入躲避硐,等车辆过去后再出来。

(3)禁止在非人行道一侧和双轨巷道的双轨中间躲车。

(4)不要在轨道中间行走,也不得随意横穿轨道,以免发生意外。如果一定要横过时,要在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特别在跨过钢丝绳时,更要小心,以防绊倒或被钢丝绳打伤,在钢丝绳运行时,严禁跨过钢丝绳。

(5)在倾斜井巷行走时,要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且必须走人行道,不得骑在钢丝绳上行走。

(6)不准进入不通风的巷道,所有已打栅栏、挂有“禁止入内”警示牌的地点都不准进入。这些地方可能积聚瓦斯等有害气体,进入是非常危险的。(7)经过有人施工的地点,一定要先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通过。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门,以防风流短路。

(8)随身携带的长工具(如钻杆、测量仪器、铁锹等)要拿在手里,不要扛在肩上,以防碰伤人或碰上架空线等造成危险。

(9)无论在任何巷道行走,都不要大声说笑、打闹,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和各种声光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准擅自发送信号。

(10)在井下一旦迷失方向,不要紧张,可根据风水管道或迎着风流方向寻找出口。

第三节 井下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及安全标志 1学时

一、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井下安全设施的种类很多,例如,在掘进的巷道中和其他容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方安装的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其作用是监测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当被测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安全值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浓度达到危险值时,会自动切断被测范围的电力电源;井下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及各处的风门、风窗、风墙、风障等通风构筑物,其作用是控制和调节井下风流和风量,供给各工作地点所需要的新鲜空气,调节温度,稀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各机电硐室和巷道中放的灭火器、灭火砂箱、井下的消防管路系统及防火铁门等,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设施;井下探放水设备和水闸门是防止突然出水造成水害和限制水害范围的设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种信号装置,包括各种信

号灯、电铃、笛子、语言信号、口哨等,是指挥调度车辆运行或表示运输设备工作状态的设施;使用绞车的倾斜井巷中安装的各种挡车、阻车装置是防止跑车事故发生的设施;供电系统及各电气设备上装设的漏电继电器及接地装置等,是防止发生各种电气事故造成人身触电等重大恶性事故的装置等等。为了使井下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真正发挥防止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危害的作用,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自觉爱护这些安全设施,不随意摸动,如果发现安全设施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1、防瓦斯安全设施

防瓦斯安全设施主要有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等。其作用就是监测周围环境的瓦斯浓度,当瓦斯超过规定的安全值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当瓦斯达到危险值的时候,会自动切断被监测范围的电力电源,以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主要安设在掘进煤巷和其他容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方。

2、通风安全设施

通风安全设施束腰有局部通风机、风筒及风门、风窗、风墙、风障、风桥和栅栏等。其作用是控制和调节井下风流和风量,供给各工作地点做需要的新鲜空气,调节温度和湿度、稀释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局部通风机、风筒主要安设在掘进工作面及其他需要通风的硐室、巷道;栅栏安设在无风、禁止人员进入的地方;其它通风安全设施安设在需要控制和调节通风的相应地点。

3、防灭火安全设施主要有灭火器、灭火沙箱、铁锹、水桶、消防水管、防火铁门和防火墙。起作用就是扑灭初起火灾和控制火势蔓延。

防灭火安全设施主要安设在机电硐室及机电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防火铁门主要安设在机电硐室的出入口和矿井进风井的下井口附近;防火墙构筑在需要密封的火区巷道中。

4、防隔爆设施

防隔爆设施主要有防爆门、防爆水袋、水槽、岩粉棚等。其作用是阻止爆炸冲击波、高温火焰的蔓延扩大,减小因爆炸带来的危害。

5、防尘安全设施

防尘安全设施主要有喷雾洒水装置系统。其作用是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防止煤尘发生爆炸和影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

防尘安全设施主要安设在采掘工作面的回风巷道以及转载点、煤仓放煤口和装煤(矸)点等处。

6、防水安全设施

防水安全设施主要有水沟、排水管道、防水门、防水闸和防水墙等。其作用是防止矿井突然出水造成水灾和控制水害影响的范围。

水沟和排水管道设置在巷道一侧,且具有一定坡度,能实现自流排水,若往上排水则需要架设排水泵;其他安全设施安设在受水患威胁的地方。

7、提升运输安全设施

提升运输安全设施主要有罐门、罐帘、各种信号灯、电铃、租挡车器。起作用是保证提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1)罐门、罐帘,主要安设在提升人员的罐笼口,以防止人员误乘罐、随意乘罐。

(2)各种信号灯、电铃、笛子、语言信号、口哨、手势等,在提升运输过程中安设和使用,用于指挥调度车辆运行或者表示提升运输设备的工作状态。

(3)阻挡电气,主要安装在井筒进口和倾斜巷道,以防止车辆自动滑向井底。

8、电气安全设施

供电系统及各电气设备上需要设漏电继电器盒接地装置,其目的是防止发生各种电气事故而造成人身触电等。

9、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主要有以下三种:

(1)躲避硐。在倾斜巷道中为了防止车辆运输伤人、跑车撞人事故而设置的躲避硐室。

(2)避难硐室。避难硐室是事先构筑在井底车场附近或采掘工作面附近的一种安全设施。作用是当井下发生菜还是故的时候,若灾区人员无法撤退,可以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3)压风自救硐室。当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时候,灾区人员可以进去压风

自救硐室避灾自救,等待救援。压风自救硐室通常设置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有工作人员流动的巷道中。

二、井下安全信号

矿井生产中的各个环节,都设有用声光表示的工作信号或危险警告信号。所以,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

矿井的各种信号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指令。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基本用的是电铃声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电铃的不同声音或声音次数表示

不同的指令信号。井底要求提升人员时,井底信号工必须先向井口发出要求信号,得到井口回应后,井底信号工才准许人员进入,必要时也可用通讯工具代替信号联系。这都是正常工作方式变动的联络信号。还有安全警告信号、发生事故的灾害信号。如甲烷传感监测系统,在工作点监测出甲烷超限时的警报信号;放炮员在放炮前用口哨发出的预告信号。所有在甲烷超限区域内或在放炮区域内的人,听到或看到这些预告信号后,都必须停止工作,自动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只有听到危险解除信号后,方可从安全地点走出。

每个入井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指示意义。在入井乘罐、乘坐人车时,在水平大巷或斜巷行走时,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都要时时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可粗心鲁莽行事,否则就会发生危险,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

信号设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装置。信号的完好,发送的正确与错误,关系着每一位井下作业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所以,井下的所有人员对信号设备都要加以爱护,不能随意拨弄和损坏它们。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就要及时向安检部门报告,以便立即派人修复,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

信号是指挥生产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地发送信号,方可保证正常生产。所以信号发送人要求必须是工作责任心强、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术、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

擅自发送。

三、井下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井下相关地点悬挂的,目的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的图文标志。原煤炭工业部l985年8月29日发布的“煤矿井下安全标志”规定: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共l2个,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背景为白色。

2.警告标志: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险;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图形符号为黑色,背景为黄色,共l2个。

3.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几何图形是圆形,如图3—5所示;

图形符号为白色,背景为蓝色。

4.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共5个,如图3—6所示;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背景为绿色。

第二篇:出入井管理制度

出入井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出入井人员验证管理,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信息,确保入井人员人身安全和电子验证系统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刷卡验证后才能出入井口,无关人员严禁入井。来公司检查、参观、学习人员原则上必须到行政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指派专人带领方可下井。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须知》的相关规定。

4、持卡入井人员都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档案齐全,并按要求填写员工安全信息卡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卡。

5、井口值班调度员须加强出入井人员管理,对出入井人员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出井时禁止私自夹带民爆物品和公司财物等。每班下班前要及时汇总当班出入井人数,当班如有未出井人员时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查明情况。

6、井口值班调度员每天下班时必须打印当天出入井电子验证系统的原始记录以备存档,每天的核算工资考勤表要与原始记录一致。

7、卡是井下员工下井的唯一证件,员工必须爱惜验证卡,不得遗失、损坏、转借、冒名顶替。如果下井卡受到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行政办公室更换新卡,相关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入井员工离职时必须将验证卡交回行政办公室,以便注销。

8、所有入井员工都要爱护刷卡验证设备,不得随意敲打、撞击,违者重罚。

9、井口值班调度室负责监测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入井考勤登记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维护和监督工作。

第三篇:煤矿工人入井须知

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等,能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所以在井下绝对禁止吸烟。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防止产生静电)、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着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必要时还应穿好雨衣,防止淋湿着凉及患病。每一入井人员必须要戴安全帽和矿灯,并且随身携带好自救器,方可入井。

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实行这两种制度的目的,是对入井人员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及时督促和检查,既保证下井人员符合上述要求,还有利于当井下发生意外事故时,矿工能及时得到救援。

二、入井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矿灯

矿灯是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的照明工具,它被称为矿工的“眼睛”。

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来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2种。头灯对井下工作的矿工携带最为方便。

《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

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

(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

(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

(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6)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7)灯光是否明亮。

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还应注意如下问题:

(1)经检查确无问题后,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腰带串好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

(2)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3)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

(4)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禁止用矿灯的电池代替放炮器放炮。

(6)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

(7)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8)使用固定矿灯的人员,不得随意和他人互换矿灯。(9)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

2.正确乘罐笼

(1)上、下井时,要遵守井口、井底的制度,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罐笼停稳后,排队按次序上下罐笼。

(2)乘罐笼时,要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井口检查人员的检查和劝告。

(3)上下井乘坐罐笼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要与罐笼专门固定安

全带的钢丝绳连接好、锁好,人要背对罐笼向外站,安全带不能缠绕身体,要自然的放在背后使其自然下落。任何部位都不准突出容器外缘,在运行中,尤其过吊盘的喇叭口时不准任何部位突出容器外缘。同时,罐笼的安全装置应齐全、良好。

(4)人员进入罐笼后,不准打闹,手握紧扶手;手、脚和头以及随身携带的工具物品不准露出罐笼外。发出开车信号后,或罐笼尚未停稳及未发出停车信号前,不得争抢上下。

(5)任何人员不准与携带火药、雷管的放炮人员同罐上下,也不准乘坐装有设备材料的罐笼。3.正确携带工具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一定要妥善保管。锋利的工具刃口要带套,并朝着行进方向携带。注意与同行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碰撞误伤同行人员。

携带较长工具在井下行走时,为避免碰坏头顶上方的矿井照明灯等,禁止将较长工具斜扛在肩上,都要拿在手中行走。

4.安全行走

井下巷道断面有限,来往车辆多,光线较暗,作业人员在井下行走时,应特别谨慎小心。稍有麻痹,就有可能造成摔倒或被车辆挤压事故。

工人要下井,就必然经过井口。为防止人员掉入井筒,在井口处、井筒和各水平连接处都应有安全设施。入井人员只有在安全门打开时,把钩工允许的情况下方可通过。行人要想到井筒对面去,必须经人行绕道过去。禁止行人直接走提升间(即井筒)过到对面。

井下运输巷的一侧,都留有足够宽度的人行道供人行走。为防止来往车辆伤人,禁止在两轨道中间行走。不能随意穿越轨道,如果因工作一定要横过时,就要看清前后确认没有车辆通过时,才能横过。如果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拌倒。

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

车过去后再出来。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行走时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拌脚,压梁碰头。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在施工期间的既运输又兼行人的材料道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危险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是绝对不能鲁莽进入的。

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5.正确识别信号

矿井生产中的各个环节,都设有用声光表示的工作信号或危险警告信号。所以,信号是保证工作联系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手段。

矿井的各种信号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指令。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一般用的是电铃声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辆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电铃的不同声音或声音次数表示不同的指令信号。井底要求提升人员时,井底信号工必须先向井口发出要求信号,得到井口回应后,井底信号工才准许人员进入,必要时也可用通讯工具代替信号联系。这都是正常工作方式变动的联络信号。还有安全警告信号、发生事故的灾害信号。如甲烷传感监测系统,在工作点监测出甲烷超限时的警报信号;放炮员在放炮前用口哨发出的预告信号。所有在甲烷超限区域内或在放炮区域内的人,听到或看到这些预告信号后,都必须停止工作,自动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只有听到危险解除信号后,方可从安全地点走出。

每个入井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指示意义。在入井乘罐笼(罐)时,在水平大巷或斜巷行走时,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都要时时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不可粗心鲁莽行事,否则就会发生危险,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

信号设备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装置。信号的完好,发送的正确与错误,关系着每一位井下作业人员的切身安全和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所以,井下的所有人员对信号设备都要加以爱护,不能随意拨弄和损坏它们。如果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时,就要及时向安检部门报告,以便立即派人修复,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

信号是指挥生产和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正确地发送信号,方可保证正常生产。所以信号发送人要求必须是工作责任心强、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术、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发送。

第四篇: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1范围

录井作业安全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录井作业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地质录井、综合录井和地化录井等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SYlT 5087-2005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SY 6014石油地质实验室安全规程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3基本安全管理 3.1资质

3.1.1 录井企业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1.2录井队应持有录井队伍资质证书。3.1.3录井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2组织与制度

3.2.1 录井企业依据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3.2.2录井队应成立安全小组。队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录井队应

设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3.2.3隶井队应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等制度。

3.2.4有毒有害化学品、配电箱等部位应印有相应安全标志。3.3应急管理

3.3.1录井队应建立防井喷、火灾、爆炸、中毒、自然灾害及重大疫情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和参

与钻井队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3.3.2录井队应与钻井队建立有效的联动应急预警机制,及时相互通报可能发生的重大险情。

3.3.3遇重大应急演练和重大事件应急救援时,录井队应接受钻井队统一指挥、统一调动、统一预 防和统一救治。3.4井控管理

3.4.1 录井队应严格执行井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3.4.2 录井队井控管理应纳入钻井队统一管理。3.5危险化学品管理 3.5.1录井队化学试剂使用、存放应符合SY 6014的要求。3.5.2录井队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领取、搬运、存放、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管理制度。3.6个人防护

3.6.1录井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保上岗。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3.6.2在接触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等化学品时,应正确佩戴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护手套或其他 防护用品。

3.6.3在采样劈心时,工作人员应戴护目镜。4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及管理

4*1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作业的录井队应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配

备执行SY/T 6277-2005中5.2.2的规定。检测仪器和防护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 和校准。

4.2在高压、高含硫地区作业时,应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综合录井仪。4.3录井队仪器房、值班房和宿舍房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4.4录井队仪器房、值班房和宿舍房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4.5录井队应配备急救箱,备有必要的医疗急救用品。5录井准备 5.1设备搬迁 5.1.1设备搬迁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危害识别。

5.1.2吊具、索具应与吊装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5.1.3作业前应对索具进行检查,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1.4吊装、吊放应符合GB 5082-1985中2.1.1的要求。起重作业应符合:

a)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信号应明确,并待合规定;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夹角宜小于120。;

c)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吊车臂、悬吊物下工作区死角不应站人。5.1.5设备装载合理、固定牢靠,应由承运方确认。5.2设备摆放

5.2.1录井仪器房、值班房应摆放在振动筛同侧并距井口30m以外,附近应留有适当面积的工作场 地,逃生通道畅通。

5.2.2录井仪器房、值班房和宿舍房不应摆放在填筑土方上、陡崖下、悬崖边、易滑坡、垮塌及洪 汛影响的地方。

5.2.3录井队宿舍房应摆放在钻井队统一规划的生活区内。5.3电气系统安装

5.3.1录井仪器房、值班房应架设专用电力线路。

5.3.2 录井仪器房、值班房和宿舍房接地线桩应打人地下不小于0.5m,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01。5.3.3用电设备应根据功率大小,正确选用供电线、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

5.3.4井场防爆区域的电器设备应使用防爆(有EX标志)器件。6录井作业 6.1地质录井

6.1.1钻具、套管排放完毕后,方可丈量。丈量时,防止钻具、套管碰撞、挤压或滚落伤人。

6.1.2钻具、套管上下钻台时,录井人员应与钻台大门坡道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

6.1.3在丈量方人前,先通知停转盘,后丈量。

6.1.4掳、洗样过程中要注意防滑。捞样处应安装照明灯具。6.1.5收集泵冲数时,录井人员避免接近泥浆泵皮带轮和安全阀泄流方向。

6.1.6油基钻井液、空气和天然气介质钻井录井现场应做好防火、防爆工作。6.1.7取心作业。

6.1.7.1在已知或可能含有硫化氢的地层中取心作业应执行SY/T 5087-2005中11.1的规定。

6.1.7.2钻台岩心出筒时,岩心与钻台转盘面距离不应大于().2m,应使用岩心夹持工具取出岩心,不应用手去捧接;岩心从钻台运往地面时,要防止坠落伤人。场地岩心出筒时,作业人员应正面避开 岩心内筒出口。

6.1.7.3使用切割机、榔头、斧头等工具作业时,防止工具伤人。6.1.8荧光录井。

6.1.8.1在对岩屑、岩心样进行紫外线直照(干照、湿照)试验、点滴试验、标准系列对比试验时,防止紫外线对人体造成伤害。

6.1.8.2使用氯仿做岩样滴照、喷照和对岩样做标准系列对比试验时,应避免沾染眼球和皮肤,防

止经口、鼻腔吸人,同时保持荧光室通风良好。6.2综合录井 6.2.1设备拆卸。

6.2.1.1应按工作流程分级断电,并在开关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2.1.2按程序拆卸设备,防止造成人员伤害。6.2.1.3废弃物按要求运迭指定地点处理。6.2.2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

6.2.2.1录井仪器开机前,确认安装正确可靠,方可通电。打开各部分电源时,应先开总电源,后 开分电源。

6.2.2.2氢气发生器保持排气畅通,定期检漏,防止氢气泄漏。6.2.2.3电热器、砂样干燥箱应安装摆放在距墙壁0.2m以上或采取其他隔热措施,周围禁放易燃 易爆物品。6.2.2.4安全门应定期检查、保养,保持开启灵活,密封良好。6.2.2.5烷烃样气瓶应摆放在通风阴凉处,周围无杂物,远离热源。6.2.2.6室内标定硫化氢传感器时,应保持空气流通。6.2.2.7定期检查空气压缩机安全阀、气路。

6.2.2.8录井仪器房、值班房门醒目一侧应张贴井场安全逃生路线图。6.2.3传感器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

6.2.3.1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各类传感器前,应与钻井队进行协商,现场悬挂安全警示牌,并

有专人监护。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滑、防坠落。

6.2.3.2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绞车传感器前,应先切断滚筒动力和导气龙头气源。

6.2.3.3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转盘转速、扭矩传感器前,应切断转盘动力。

6.2.3.4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大钩负荷传感器耐,应在钻机空载荷状态下,插好快速接头。

6.2.3.5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立管压力传感器前,应先停泵,排空立管内钻井液;安装结束后

须经钻井队技术人员确认,方可通知开泵。

6.2.3.6安装、调试、维修与保养泵冲传感器前,应先停泥浆泵。6.2.4气测录井过程中,应及时监测、预报气测异常和有毒有害气体异常。

6.2.5工程参数录井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工程异常预报。6.2.6钻井液参数录井过程中,分析钻井液参数异常变化,及时发现溢流、井涌、井喷、井漏事故 6.3定量荧光录井

6.3.1分析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

6.3.2仪器检修过程中,应防止强光源对眼睛造成伤害。6.4地化录井

6.4.1在样品分析过程中,严禁拆卸热解炉防护罩和氢焰检测仪器盖板。

6.4.2取放坩锅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6.4.3定期检查氮气瓶,定期校验压力表和减压阀。6.5其他

6.5.1在放射性测井作业过程中,录井人员应距作业点20m以外,不应进入安全警戒区。

6.5.2在固井作业过程中,录井人员收集资料时不应在高压管汇、漏斗、灰罐附近停留。

6.5.3在中途测试作业过程中,录井人员应避开高压管汇、阀门等危险区域。做好有毒有害气体监 测与防护。

6.5.4在酸化压裂作业过程中,录井人员应避免接触腐蚀性溶液。

第五篇:物料出入管理规程规定

1、物料出入管理规程规定,购进物料应在接收区进行核对、检查、清扫后才能 进入库房。

2、印刷包装材料库只允许专职管理员进入,装卸工可在专职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搬运物料的作业。

3、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送至仓库,经货梯运送到产品收货区,成品管理员完成核对、检查后进入各自库房存放。

4、产品入库和产品发货应错时作业,上午入库,下午发货

5、除收货、发后期间外,应保持仓库大门关闭,工作人员出入一律通过感应门,货物不得从感应门进出。

6、仓库地面每天必须用略湿拖把揩净,运送物资后的路线应及时揩净,保持地面干净。地面不得用水冲,保持仓库湿度。

7、经常保持仓库内通道、楼梯、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畅通,应经常检查安全应急灯正常工作,严禁仓库物货乱堆乱放。

8、不得将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储存在一起。

9、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10、按印刷包装材料命名原则,药品说明书命名原则:“产品名称+说明书”组成,药品小包装盒命名原则:“产品名称+小盒”组成

11、物料和产品代码:采用“代号+序号”的方式组成每种物料的代码,序号按自然数顺序排列

12、每种物料和产品的代码是唯一的。变更物料代码应经申请和批准,然后在物料代码清单中删除此物料代码。

13、除收货、发后期间外,应保持仓库大门关闭,工作人员出入一律通过感应门,货物不得从感应门进出。

14、同种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在同一天到货有2个批号或以上时,可设亚批号,即在原设置批号后加—

1、—2„„.如20110305—2

15、退货产品的接收批号:原始批号+R01的形式,R代表退货,01代表退货次数,用流水号表示。如20110318-R03表示批号为20110318的产品第3次退货。

16、货位卡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

17、物料质量状态标识分为待验、合格和不合格。并分别用黄、绿、红三种不同色标来区分。

18、物料信息标识包括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两种。

19、原辅料接收程序规定,检查物料时要求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可辨,标签内容有生产批准文号、执行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等信息,随货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20、初验合格的原辅料在收货区清洁外包装,对来货外包逐件用扫把除去浮灰或用略湿揩布揩去外包装上的灰尘。

21、原辅料入库时,按照来货标示重量随机抽取进行复核,到货数量>50件时,复核10-15件。

22、对有温度、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原辅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在阴凉库或冷库。

23、中药饮片要求供应商使用内包装,入库后存放在饮片库内,不得与未加工、炮制的原药材同库存放;直接用于制剂的中药净粉应专库存放,并采用双层洁净包装。

24、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期间,必须按规定养护,并有养护记录。

25、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区码放。一个货位只能存放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状态的原辅料。

26、垛与垛间距、垛与柱间距不少于30cm;垛与地间距不少于15cm;消防过道不少于100 cm;仓库内主要通道不少于120cm。

27、原辅料库房(含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设置一定数量温湿度计,每天上午和下午检查并记录一次温湿度,要求常温库10-30℃,阴凉库<20℃,湿度≤65%。超出规定时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至合格范围。

28、已到复验期的原辅料及时转为待验状态,通知质量部取样、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情况及时复验。超过有效期的原辅料按不合格品处理。

29、原辅料发放时,仓库管理员依据生产指令或需料送料单所列生产物料的品名、批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备料。

30、应按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零头先发和被取样件先发的原则发放原辅料,退回仓库的生产剩余物料,在下一次生产时应首先发放。

31、直接用于制剂投料的整桶或整袋装的原辅料应按原包装发到车间,不得在库房拆分,以免污染物料。

32、送料员和需料车间在物料收货区完成交接,由车间转运员送至物料存放处,车间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在需料单上签字,一联由领料部门留存,一联带回仓库存档。

33、原辅料发放完成后,管理员应及时整理货位,清扫作业场所。

34、中药材包装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采收(加工)时间、调出单位、质量合格标志。

35、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当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质量合格标志,随货应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36、直接从农户收购的中药材,管理员应在入库前逐件贴上标签。

37、对含挥发油多的药材,如薄荷、当归、川芎等应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38、毒性和易窜味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设置专库存放。

39、印刷包装材料应按首次印刷的原版实样验收,核对文字内容、图案、色泽、材料质量、规格尺寸等。

40、以重量计的包装材料,应按照来货标示重量随机抽取进行复核,≤3件应每件复核重量。

41、包装材料库房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温湿度计,每天上午 和下午 各记录一次温湿度,要求常温库10-30℃,阴凉库<20℃,湿度≤75%。

42、印刷包装材料储存在专库,或专柜上锁存放,专人管理。

43、切割式标签或其它散装印刷包装材料从仓储区运送至生产区的过程中应分别置于密闭的大箱或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丢失。

44、每批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45、印刷包装材料的发放有专人负责,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管时,应有部门授权的经岗位培训合格的人员代理,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替代指定人员履行发放职责。

46、固体试剂、液体试剂分库存放;氧化剂、还原剂分开存放。

47、需拆包分发的化工原料、试剂在分发时应穿戴防护面具,胶皮手套,发放前库房应通风10分钟。

48、易变质、易受微生物污染的物料,储存时间较长时,领用前应复验。

49、生产剩余物料退库时,退库单及实物经QA检查员核实,并签字。50、无原始包装的物料应增加外包装,重新标识,注明品名、数量、规格、物料批号、有效期。

51、内包装破损或疑似污染的内包材、原辅料应重新检验合格后退库。

52、不同批号产品分类存放,合理放置,以利于执行先进先出原则,药品码放时应把标签和有效期标识向外,便于信息识别和核实。

53、成品库要求常温库10-30℃,阴凉库<20℃,湿度控制在45-75%。

54、管理员填写成品入库记录,包括入库日期、产品规格、产品批号、入库数量、入库人员、接收人员。

55、仓库接收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接收两批或以上的相同产品或不同产品时,应注意分开接收和存放,避免混批和差错情况发生。

56、产品在质量管理部门未作出放行前,按“待验”状态管理。

57、发运合箱药品需有醒目的合箱标识,防止发运差错,在合箱外标签上,注明全部批号。

58、产品装货前检查:运输车辆应满足产品储存要求;车厢能防水防潮;车厢内没有积水,生锈、大量灰尘、油污等;随货文件(如产品检验报告、发运单)备齐。

59、产品发货要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不得倒置、重压,堆码整齐,高度适中。

60、设置退货接收批号,按“原始批号+R+流水号”的形式定义接收批号。61、填写退货台账,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号和/或退货接收批号、规格、退货数量、退货原因、退货单位和地址、退货日期。

62、将退货存放在退货区,在包装上逐个粘贴退货物料标签。标明“待验”质量状态。

63、危化品库内应使用防爆电器、开关,库房应安装避雷设施。

64、注射剂生产使用的溶剂回收后,只能用于同一品种的提取,不得混用。相同品种、不同时间回收的同一溶剂可以合并。65、仓库如何防虫、防鼠 66、不合格物料如何处理

67、要根据物料的供应渠道、运输距离的远近、结合上期库存、物资的紧缺状况,在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不超储,不积压的前提下,编制采购计划。

68、根据生产计划与库存情况,认为确有必要时,提出采购计划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质量)、参考价和需货日期及供货单位或采购地点等,其中技术要求(质量)资料另附。

69、采购计划应体现询价情况,综合考虑选择供应商。70、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1、选择供应商:根据采购量的大小,选择一家或数家经质量管理部批准的供应商供货。

7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经济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本规程进行采购。

73、生产物料应向经质量管理部批准的供应商采购,需改变供应商时应按规定重新审批,相同价格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74、先款后货的物料,到货检验不合格,经办人应负责联系退货、退款或换货。75、中药材水份略有超标但不影响储存、投料的应扣除重量后入库。

76、非生产物料的采购,仓库或使用部门填写购买申请单,请购部门负责人审批。

煤矿工人出入井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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