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产房职业防护制度
产房防护制度
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重视各项规章制度,勿存在侥幸心理。2.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助产士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3.助产士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5.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套。
6.助产士凡可能接触产妇血液、体液、分泌物、污物的各项操作,在操作前必须戴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消毒。
7.助产士上台接生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穿戴隔离衣或者围裙及鞋套或高腰胶鞋。
8.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二篇: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一)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凡接触上述物质者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其基本特点为:
(二)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三)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因此,既保护了医务人员,又保护了病人。
(四)根据各种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飞沫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一)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的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属情况必须立即洗手:(1)摘出手套后;(2)接触病人前后;(3)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二)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三)上述物质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务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四)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消毒或适当消毒。
(五)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六)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七)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一)基本要求: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人员。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二)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三)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或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着装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使用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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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阜阳骨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如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的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粘膜的操作时。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要给特殊感染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第四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服务制度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六)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七)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八)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三)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护士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1、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体检一次。
5、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6、职业病患者享有的权利
(1)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患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4)职业病的确立应按照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7、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职业危害,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用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程度。
第五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
(五)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
(六)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七)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八)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九)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